為(wei) 仁之方:孔子“忠”的“真精神”
作者:孔祥安(山東(dong) 省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研究中心、尼山世界儒學中心孔子研究院研究員)
來源:《光明日報》
時間:孔子二五七四年歲次癸卯臘月初三日丙子
耶穌2024年1月13日
“忠”是孔子倫(lun) 理道德學說中極其重要的組成部分,是中國傳(chuan) 統倫(lun) 理道德的一個(ge) 重要範疇。如今人們(men) 對忠的認識仍然比較模糊,往往將“忠”等同於(yu) “愚忠”,把談忠視同於(yu) 迂腐,以致有意回避、刻意不談忠,並且自覺不自覺地將孔子視為(wei) “忠君”乃至“愚忠”的始作俑者。當下,十分有必要對孔子之忠的倫(lun) 理觀念給予正本清源,講清楚其內(nei) 涵和價(jia) 值,做到守正創新,傳(chuan) 承孔子“真精神”。
豐(feng) 富意蘊
“忠”是一個(ge) 相對晚出的字,從(cong) 目前已經解讀的甲骨文、金石銘文中尚未發現有“忠”字。“忠”作為(wei) 一種思想觀念產(chan) 生很早,這是毫無疑問的。春秋時期,忠是一種美德,認為(wei) “忠,德之正也”(《左傳(chuan) ·文公元年》)、“忠為(wei) 令德”(《左傳(chuan) ·成公十年》),主要指真心誠意、竭盡全力的對待民眾(zhong) 、對待國家、對待國君。孔子生活在春秋晚期,對忠的論述主要記載在《論語》中,該書(shu) 12篇提到“忠”字,分散在16章之中,共出現18次,意蘊豐(feng) 富。
忠為(wei) 美德。“忠”發展到孔子所生活的春秋末期,成為(wei) 人們(men) 共同認可的一種美德。孔子說:“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公冶長》)即便是在一個(ge) 隻有十戶人家的小地方,一定有像他一樣忠信誠實的人。子張問如何才能行得通,孔子給予“言忠信,行篤敬”(《衛靈公》)的六字箴言。楊朝明先生認為(wei) ,對子張來說,“‘忠’的智慧就像明燈,在一個(ge) 人站立的時候‘參與(yu) 前’,在車子上就像‘衡’一樣是人的依靠”。孔子將“忠”不僅(jin) 看成一種社會(hui) 美德,而且視為(wei) 一種價(jia) 值引導。
教人忠。孔子作為(wei) 中國古代偉(wei) 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將“忠”作為(wei) 教育弟子的四項重要內(nei) 容之一。《論語》記載:“子以四教:文,行,忠,信。”(《述而》)孔子真誠、用心地教誨弟子,並反問道:“忠焉,能無誨乎?”(《憲問》)孔子這種對弟子“忠”的教誨,深深地印在了弟子們(men) 的心目中,發揮出孔子“身教”的無窮魅力和強大作用。孔子教育弟子崇德向善,要求弟子“主忠信”(《顏淵》),期望弟子們(men) 不斷提升道德境界,成長為(wei) 君子、仁人。
與(yu) 人忠。孔子重視“忠”,不是停留在口頭說教上,而是重在實踐應用。他要弟子奉行“與(yu) 人忠”的道德原則和行為(wei) 規範,對他人忠誠、以誠相待、不欺騙人。如,子貢問怎樣對待朋友,孔子讓他做到“忠告而善道之”(《顏淵》)。孔子提倡將這種真誠待人之心用於(yu) 與(yu) 人交往,認為(wei) “與(yu) 人忠,雖之夷狄,不可棄也”(《子路》)。一個(ge) 人如果能對他人發自內(nei) 心地忠誠,做到真誠待人,無論走到哪裏都能得到他人的支持和擁護,不被遺棄。
忠於(yu) 職守。一般來說,孔子“忠”的對象指所有的人或群體(ti) ,但有時也特指主體(ti) 所從(cong) 事的某種崗位,這主要是從(cong) 為(wei) 政者的崗位職責要求來說的。如子張問如何為(wei) 政,孔子回答說:“居之無倦,行之以忠。”(《顏淵》)即是說,為(wei) 政者對待分內(nei) 的本職事務盡職盡責、不懈怠,執行政令全心全意、盡心竭力。柳詒徵先生指出,孔子之忠“非專(zhuan) 指臣民盡心事上,更非專(zhuan) 職見危授命,第謂居職任事者,當盡心竭力求利於(yu) 人而已”,這就是所謂的職業(ye) 道德。孔子要為(wei) 政者擔當好自己的社會(hui) 角色、履行好道德責任,做到忠於(yu) 職守。
事君(愛國)以忠。春秋末期,君臣關(guan) 係是一種重要而特殊的人際關(guan) 係,如何處理、規範二者的關(guan) 係,有著很大的不確定性,因當時的諸侯國君對臣尚未形成絕對的倫(lun) 理關(guan) 係。如,孔子麵對齊景公治國的困惑告訴他說:“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顏淵》)也就是說,君要像做君的樣子,臣要像做臣的樣子,父親(qin) 要像做父親(qin) 的樣子,兒(er) 子要像做兒(er) 子的樣子,擔當不同的社會(hui) 角色,承擔不同的社會(hui) 責任。又如,魯定公問孔子如何處理君、臣關(guan) 係,孔子給予“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八佾》)的回答。孔子主張君應首先做到“使臣以禮”,方可要求臣“事君以忠”。反之,臣可不忠。孔子將君與(yu) 臣之間定義(yi) 為(wei) 一種雙向的倫(lun) 理關(guan) 係,臣“事君”之“忠”有前提條件,不是盲目的無條件無原則的絕對服從(cong) 、順從(cong) 。如孔子在魯定公“郊,又不致膰俎於(yu) 大夫”(《史記·孔子世家》)的無禮情況下,依然決(jue) 定離開魯國,以實際行動詮釋了“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的倫(lun) 理原則。其實,孔子所說的“事君”是“以道事君”,核心就是忠於(yu) 國家、忠於(yu) 人民。
以道事君
孔子的“事君以忠”是有條件的“忠”,不是後世所說的臣對君的那種喪(sang) 失人格的“愚忠”,而是立足於(yu) 臣之人格獨立基礎上的盡職盡責、恪盡職守。長期以來,人們(men) 總是自覺不自覺地將孔子視為(wei) “忠君”的始作俑者,乃至把造成那種“君讓臣死,臣不得不死;君讓臣亡,臣不得不亡”的絕對“愚忠”亦歸咎於(yu) 孔子,這是對孔子忠觀念的極大誤讀。孔子對無禮之君、暴君表現出不與(yu) 合作的態度,不以失去人格和道義(yi) 來迎合和討好君主。孔子主張“道不同,不相為(wei) 謀”(《衛靈公》),提倡“危邦不入,亂(luan) 邦不居。天下有道則現,無道則隱”(《泰伯》)。特別是政治主張不被采納時,產(chan) 生了“乘桴浮於(yu) 海”(《公冶長》)的逃避想法。更有甚者,一度想投靠反叛諸侯國君的公山弗擾、佛肸,這是對認為(wei) 孔子提倡“忠君”之人的極大調侃與(yu) 諷刺。
孔子主張“以道事君”,要臣忠實履行崗位職責、忠於(yu) 職守,而不是依照君個(ge) 人的要求、好惡而一味的侍從(cong) 、順從(cong) ,乃至無原則地討好、迎合君上。孔子畢生都在為(wei) 拯救“禮崩樂(le) 壞”的社會(hui) 奔走和呐喊,胸懷“如有用我者,吾其為(wei) 東(dong) 周乎”(《陽貨》)的夢想,雖有很多實現其政治抱負的機會(hui) ,但他都是主動選擇放棄,因為(wei) 孔子心中有一個(ge) “以道事君,不可則止”(《先進》)的倫(lun) 理原則與(yu) 政治境界。
孔子“以道事君”的內(nei) 在要求是忠於(yu) 國家、忠於(yu) 人民,而不是忠於(yu) 君主個(ge) 人,更不是後世那種無條件、無原則的“愚忠”。春秋末期是家天下的時代,君是一個(ge) 國家的代表。君之事即是通常所說的國事、民事。從(cong) 某種意義(yi) 上說,做好君事就等於(yu) 做好國事、民事。但是,也存在君與(yu) 國家、人民利益不相一致的時候。一般來說,如果君主站在國家、人民立場正確決(jue) 策,製定和頒布符合國家、人民利益的政令,使國家富強、人民富裕,國家政治清明,人民和諧有序生活。這是孔子所謂的“邦有道”,即君可以代表國、代表民,“事君以忠”也就是忠於(yu) 國家、忠於(yu) 人民。否則,即“邦無道”,臣應大膽勸諫君,對君要“無欺也,而犯之”(《憲問》),乃至“卷而懷之”(《衛靈公》),避免“事君數,斯辱矣”(《裏仁》)的尷尬,不失“君使臣以禮”的倫(lun) 理原則。孔子稱讚衛國大夫蘧伯玉進退有度,他說:“君子哉蘧伯玉!邦有道,則仕;邦無道,則可卷而懷之。”(《衛靈公》)孔子周遊列國、身處異國他鄉(xiang) ,但聽到齊國要發兵攻打魯國的消息後,讓子貢去各國斡旋,粉碎了齊國的陰謀,彰顯了孔子忠於(yu) 國家、忠於(yu) 人民的深厚情懷和道義(yi) 原則。
為(wei) 仁之方
孔子所說的道包含了天道、人道,但重心是強調人道,肯定人的價(jia) 值和作用,認為(wei) “人能弘道,非道弘人”(《衛靈公》)。孔子講天道,目的是讓人效法、借鑒天道來探究人道。孔子主張“道不遠人”(《中庸》),認為(wei) “道”不是虛無縹緲的、不是玄遠空虛的,直接指向“人”,具有濃厚的“人文色彩”、強烈的“現實特性”。孔子講“仁者人也”(《中庸》),孟子解釋為(wei) “仁也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孟子·盡心上》)。孔子把“仁”作為(wei) 人道,視為(wei) 人的內(nei) 在本質規定,要求人無時無刻都應向“仁”這一最高道德原則靠近。他說:“君子去仁,惡乎成名?君子無終食之間違仁,造次必於(yu) 是,顛沛必於(yu) 是。”(《裏仁》)徐複觀先生認為(wei) 《論語》是一部“仁書(shu) ”。換句話說,“孔學”亦即“人學”或“仁學”,“仁”是孔子一以貫之的“道”。
“仁”是孔子人道哲學的核心,是孔子畢生追求的道。曾子用“忠恕”解釋孔子一以貫之的道,孔子卻認為(wei) “忠恕違道不遠”(《中庸》),這讓人懷疑曾子是否真正把握了孔子思想的核心和精髓。其實,曾子用“忠恕”來概括孔子之道是有道理的。孔子說:“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能近取譬,可謂仁之方也已。”(《雍也》)徐複觀先生指出,“按孔子一貫之道,當然是仁。仁的本身是一種精神狀態,不易指陳,所能指陳的隻是‘仁之方’。忠恕正是為(wei) 仁的功夫與(yu) 方法,忠是成己的一麵,恕是成物的一麵。”楊伯峻先生認為(wei) ,孔子一以貫之的“吾道”是其思想體(ti) 係的核心,“分別講是‘忠恕’,概括講是‘仁’”。馮(feng) 友蘭(lan) 先生認為(wei) ,“忠恕之道同時就是仁道,所以,行忠恕就是行仁”。可見,曾子用“忠恕”解釋“夫子之道”,是從(cong) 方法和途徑上來說的,是契合孔子本意的,即“忠恕違道不遠”。換句話說,如果做到了“忠恕”即可達到“求仁而得仁”(《述而》)的自覺的精神狀態。這種精神落實於(yu) 具體(ti) 生活行為(wei) 之上的時候,即是仁的一部分實現;對於(yu) 整體(ti) 的仁而言,則又是一種功夫、方法,即所謂“仁之方”。孔子強調說:“仁遠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述而》)目的是不讓弟子們(men) 覺得“仁”高不可攀、遙不可及,以使他們(men) 樂(le) 於(yu) 近仁。孔子這種對學生在功夫、方法上的用力指點,加深了曾子對“夫子之道”的理解和認識,所以用“忠恕”指陳孔子的一貫之道。
後世儒者對忠與(yu) 恕的關(guan) 係一直予以高度關(guan) 注和重視,但大體(ti) 分兩(liang) 派:一是將“忠恕”視為(wei) 一個(ge) 概念進行詮釋,這主要以宋代理學為(wei) 代表。如朱熹說:“盡己之謂忠,推己之謂恕。”又說:“忠恕隻是一件事,不可做兩(liang) 個(ge) 看。”二是將“忠恕”作為(wei) 兩(liang) 個(ge) 概念分別進行詮釋,這主要以蔡元培、馮(feng) 友蘭(lan) 、楊伯峻等為(wei) 代表。如楊伯峻先生認為(wei) ,恕是“己所不欲,勿施於(yu) 人”;忠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忠是積極的一麵,恕是消極的一麵。盡管後儒對“忠恕”的探討和理解莫衷一是,但在“仁之方”這一點上的認識是相一致的。忠恕作為(wei) “仁之方”,包含著兩(liang) 個(ge) 相互聯係而又層次遞進的要求:從(cong) 消極方麵講,就是“己所不欲,勿施於(yu) 人”;從(cong) 積極方麵講,就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前者是要求人們(men) 將心比心,對於(yu) 不願別人損害自己的思想和行為(wei) ,自己也不應當以這種思想和行為(wei) 去損害別人;後者是要求人們(men) 視人猶己,由自己之心去理解、推知他人之心,去積極地利人、助人。總之,忠恕是做人和待人的一種方式,是求仁、為(wei) 仁的基本途徑,是為(wei) 人處世的“黃金法則”。孔子這種“盡己為(wei) 仁”和“推己及人”的“為(wei) 仁之方”,就是孔子忠的“真精神”,因為(wei) 孔子所有倫(lun) 理道德學說最終都指向其所追求的仁,忠是近仁、達仁的途徑與(yu) 方法而已。
孔子忠倫(lun) 理內(nei) 涵豐(feng) 富,涉及範圍廣且有鮮明的倫(lun) 理特征,是對早期忠的某些觀念的係統化和倫(lun) 理化。孔子提倡“以道事君”、主張“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反對臣無人格原則地討好、侍從(cong) 、順從(cong) 君;同時又將“忠”納入其“仁”哲學體(ti) 係之中,解決(jue) 了主體(ti) 的“為(wei) 仁之方”,指明了近仁、成仁的路徑和方法,使“仁”不再是浩渺玄遠的高不可攀的“虛位”。隻要人們(men) 能做到盡己之心、推己及人,即可達到“下學而上達”以及“我欲仁,斯仁至矣”(《述而》)的自覺的道德修為(wei) 境界。忠恕是孔子倫(lun) 理思想體(ti) 係中最基本、最普遍的倫(lun) 理道德準則,適用於(yu) 處理人際關(guan) 係、社會(hui) 關(guan) 係、國際關(guan) 係、人與(yu) 自然關(guan) 係,對當今建構人們(men) 的價(jia) 值觀念,培育和推進社會(hui) 主義(yi) 核心價(jia) 值觀體(ti) 係建設,構建新型的國際關(guan) 係與(yu) 人類命運共同體(ti) ,促進人與(yu) 自然的和諧發展,都具有重要的現實指導價(jia) 值。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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