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江 著《〈周官〉與(yu) 周製》出版暨序言、後記

書(shu) 名:《〈周官〉與(yu) 周製》
作者:俞江
出版社:奉元出版(台灣)
時間:2023-10-01
【序】
癸卯第一天(公曆2023年1月22日),早晨五點剛過,手機聲響把我驚醒。伸手一看,是俞江發來的拜年短信。十多分鍾後,又接他的短信,告訴我《〈周官〉與(yu) 周製》已經殺青,正在聯係出版。同時把該書(shu) 的目錄和前言發了過來,要我看完書(shu) 稿作序。
看了他的微信,我很興(xing) 奮,但不驚怪。
不驚怪,是因為(wei) 我有預感。前幾年我讀王夫之《讀通鑒論》,讀到他論西漢趙廣漢說:“小民之無知也,貧疾富,弱疾強,忌人之盈而樂(le) 其禍,古者謂之罷民。”據此,“罷民”應非罪人而是老百姓。但是《周禮•秋官》有“以圜土聚教罷民”。“罷民”若為(wei) 老百姓,那“圜土”是什麽(me) 呢?是獄嗎?為(wei) 此我用微信與(yu) 他商討。他在幾小時之內(nei) ,反複向我發來經典的說法。因此,我就猜測他已把研究重心轉向先秦。不然無法那麽(me) 快回複。而且研究的應該是禮類題目。去年二月他發微信說,初稿大體(ti) 已經形成,完稿還要半年到一年。一年到了,看到這樣的書(shu) 名,我當然不奇怪了!
興(xing) 奮,那就要說到本師張國華教授。他就讀西南聯大,是國內(nei) 公認的先秦政治法律思想史權威。從(cong) 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中期招收博士生起,他就物色研究先秦三禮的青年才俊。未能如願即駕鶴西去。本書(shu) 殺青,本師之願償(chang) 矣!他代我完成本師之願,怎麽(me) 能不興(xing) 奮呢!
《周官》(又稱《周禮》)自西漢起就有真偽(wei) 之爭(zheng) 。近代以來,篤信《周官》為(wei) 真書(shu) 者非沈家本先生莫屬。俞江在本書(shu) 《後記》說,他寫(xie) 作這本書(shu) ,源起於(yu) 對沈氏《曆代刑法考》的研讀。這是大實話。早在十九歲的青年時期(1859年),沈氏寫(xie) 出第一本書(shu) ,就叫《周官書(shu) 名考古偶纂》。稍後的《日南讀書(shu) 記》還有專(zhuan) 門的讀《周官》筆記。《漢律摭遺》是他死前的最後之作,他在自序中認為(wei) :李悝之法中仍存有“三代先王之法”。而李悝之法到商鞅秦法再到漢法,一脈相承。“是漢法亦本於(yu) 李悝而參之以秦法,非取秦法而全襲之也。今試以《周官》考之:先請原於(yu) 八議,決(jue) 事本於(yu) 八成,受獄即士師之受中,案比即司徒之大比,……其他之合於(yu) 周法者,難僂(lou) 指數。”可以說,沈氏沈家本的一生都在推譽《周官》。
特別是他的《曆代刑官考》,在考證三代先王之製時,唐、虞、夏和殷,都隻有簡單的幾行字。唯獨周,詳引《周官》,並加上好幾段長長的按語。如引“大司徒”後按語說:“先王之世,以教為(wei) 先,而刑其後焉者也。“大司徒”十二教,而刑僅(jin) 居其一,必教之不從(cong) 而後刑之,則民之附於(yu) 刑者亦少矣。不教而誅,先王所不忍也。國家設官,本以教養(yang) 斯民,而後世之官,皆不識教養(yang) 二字。非無賢者勤求民隱,勉作循良,而權力之所限,往往無可展布。其餘(yu) 則膜視斯民者居其多數。下焉者則逞其刑威,肆其貪虐,而民生可知矣。教養(yang) 雲(yun) 乎哉?!三複陳編,為(wei) 之太息。居今日而治斯民,刑其後者也,其惟以教為(wei) 先乎!”又引“山虞”後按雲(yun) :“成周官製,政刑權分。……其職守不相侵越,故能各盡所長,政平訟理,風俗休美,夫豈偶然。後世政刑叢(cong) 於(yu) 一人之身,雖兼人之資,常有不及之勢,況乎人各有能有不能。長於(yu) 政教者未必能深通法律,長於(yu) 治獄者未必為(wei) 政事之才,一心兼營,轉致兩(liang) 無成就。吏治之日下,固非一朝夕之故也。近日歐洲製度,政刑分離,頗與(yu) 周官相合。今人侈談西政,輒謂曠古無疇,其墨守舊聞者則又極口菲薄,其亦即遺經而一考之乎!”再引“大司寇”後按雲(yun) :“三代以前刑官之製,周室為(wei) 詳。以大司寇為(wei) 之長,而小司寇掌禁以副之。鄉(xiang) 士主六鄉(xiang) 之獄,遂士主六遂之獄,縣士主縣之獄,方士主四方都家之獄。此主王畿以內(nei) 之官也。訝士主四方諸侯之獄訟。此主王畿以外之官也。……前人謂用刑則掌戮居後,用禁則禁殺戮居先,聖人之意,欲申禁以止殺也。至冥氏諸官,其所以保衛民生,且無所不至。觀於(yu) 設官之次第,其旨微矣。自秦以後,密於(yu) 用刑,而疏於(yu) 用禁,衛生之事,並無專(zhuan) 官,此治之所以不古若也。方今歐洲之政,嚴(yan) 於(yu) 警察而寬於(yu) 刑罰,衛生之事尤為(wei) 講求,頗與(yu) 古法相合”。不但肯定《周官》是真經典,而且拿它和歐製相比較,這是他區別過去經師之處。
陳寅恪先生在審核馮(feng) 友蘭(lan) 先生的《中國哲學史(下冊(ce) )》的報告中說:“儒者在古代本為(wei) 典章學術所寄托之專(zhuan) 家。李斯受荀卿之學,佐成秦治。秦之法製實儒家一派學說之所附係。”“漢承秦業(ye) ,其官製、法律亦襲用前朝。遺傳(chuan) 至晉以後,法律與(yu) 禮經並稱,儒家《周官》之學說悉采入法典。夫政治社會(hui) 一切公私行動,莫不與(yu) 法典相關(guan) ,而法典為(wei) 儒家學說具體(ti) 之實現。故二千年來華夏民族所受儒家學說之影響,最深最钜者,實在製度法律公私生活之方麵。”
我今老病交加,因之,俞江書(shu) 稿發來後,斷斷續續讀了兩(liang) 個(ge) 多月,直至四月才讀完。讀完掩卷,不禁拍案叫絕。本人讀書(shu) 不多,對先秦經典,雖然讀過一些,大多不求甚解。1980年代初,購得書(shu) 目文獻出版社的林尹先生的《周禮今注今譯》。即使這樣的“今注今譯”,當時也沒有讀懂。今讀俞江之作,用“職文”和“注文”解讀《周官》,還原《周官》,《周官》於(yu) 是豁然開朗。一千多年來,皓首窮經的經師們(men) 誰都沒有這樣想過做過。這是千年《周官》版本中的獨創版。僅(jin) 此創舉(ju) ,足使地下經師無法平靜。依據這一還原本,加上考古發掘材料,作者繼續對周製作了全方位描述,從(cong) 而使讀者對周製有了一個(ge) 新認識,這就是本書(shu) 價(jia) 值。
甲骨鍾鼎是中華文明源遠流長的標誌,但它隻是單一個(ge) 人或事的記錄。而製度則不同,它是文明體(ti) 組織的整體(ti) 規劃和管理規則。三代先王是曆代文人向往的時代,是中華文明的源頭。夏代文明,我們(men) 所知的大多是傳(chuan) 說,考古發現甚少,無法詳說。商代有大量的甲骨文字,青銅銘文。文字的出現,使中華文明有了確切的記錄。但無法詳細了解當時社會(hui) 國家的建構。周代不同,由於(yu) 文字的出現成熟,更有《周官》和《左傳(chuan) 》等著作的傳(chuan) 世,使周代的製度有了文字留存和傳(chuan) 遞。但是由於(yu) 傳(chuan) 本《周官》難讀費解,因而有真偽(wei) 之爭(zheng) 。本書(shu) 通過對《周官》及相關(guan) 經典的考查,用大量經現代技術鑒定的地下發掘物,與(yu) 之交互論證,第一次比較完整地將周製呈現在世人麵前。
姬周曆時八百多年,在八百多年的歲月中,特別到春秋戰國,社會(hui) 巨變,製度雖然隨之大變大革,但不可能完全消失。我讚同沈家本先生和陳寅恪先生的認知,《周官》遺意,一直存留我國以後的國家社會(hui) 生活之中。俞江繼先賢之後,閉關(guan) 四年,築就這一前無古人的工程。其間或有需要商討之處,但它一定是一本值得稱許的傳(chuan) 世之作。是為(wei) 序。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日
七八老叟李貴連
【後記】
在《昨日的世界》,茨威格(Stefan Zweig)回憶道,斯特勞斯(Richard Georg Strauss),1864-1949年,寫(xie) 《唐璜》那個(ge) 。不是“圓舞曲之王”的小約翰·斯特勞斯)曾說:能力即藝術!真正的作曲家能為(wei) 菜單譜曲。對音樂(le) 家來說,天賦顯然比能力重要,但天賦不是每個(ge) 人都有。斯特勞斯不談自己的天賦,這是一種教養(yang) 。茨威格也是。
我是沒有天賦的人。性愚魯,認死理。少小時,除了喜讀書(shu) ,其餘(yu) 一概渾渾噩噩。弱冠之後,家嚴(yan) 命讀朱子的《四書(shu) 集注》,又擇大小戴《記》《尚書(shu) 》的注疏本,命讀之。從(cong) 此一發不可收拾,研讀經史成日常功課。每年視難易不同,花上兩(liang) 、三月至半年不等。然而無所依歸,也沒有打算以經學為(wei) 業(ye) 。2001年前後,本師李貴連喜得沈家本《刑案匯覽三編》稿本的複印本,命我們(men) 試著點校。原以為(wei) 此事不難,殊不知刑檔的語言風格與(yu) 經史迥異,一校時大感窘迫。隔一年,又命二校。於(yu) 是取沈家本的《曆代刑法考》來讀,希望有所幫助。
《清史稿》說沈家本“於(yu) 《周官》多創獲”。那時我隻知道《周官》是古文經,其中有不少“故書(shu) ”。《周官》的“故書(shu) ”,加上《爾雅》和《說文》,是古文字學的三大源頭。我又知道古文經學家以考訂功夫見長,以為(wei) 《清史稿》是說沈家本在小學方麵的成就。讀《曆代刑法考》,才知不對。《曆代刑法考》以考訂製度源流為(wei) 主,沈家本雖有案語,但字數不多,他的主要觀點隱藏在考訂工作中。這個(ge) 觀點,簡單地說是:中古製度的源頭係於(yu) 《周官》。在這個(ge) 觀點之下,還隱藏了另一個(ge) 更重要的觀點:凡現行製度與(yu) 《周官》的精神相悖,皆有非議與(yu) 改革的必要。我對近代法律轉型的研究,始於(yu) 研讀貴連師的《沈家本年譜長編》。後來親(qin) 灸其學,並受命校對《沈家本評傳(chuan) 》書(shu) 稿。當我發現《周官》對於(yu) 沈家本治學的重要性,不禁大感興(xing) 趣。當時市麵上找不到好的注疏本,隻好借來中華書(shu) 局的《十三經注疏》影印本,將《周官》部分複印下來看。那次看得比較匆促,然而一些想法已經形成,隻是未成係統。沈家本對我最大的影響,是他以律學家的眼光為(wei) 《周官》背書(shu) ,讓我相信《周官》記載的製度比秦製早。當時,《周官》是偽(wei) 書(shu) 幾成定論。我不信,始終記著要為(wei) 《周官》正名,原因就在讀過《曆代刑法考》。
四十歲以後,突然感覺到專(zhuan) 治一經的必要。然而竟不可得!俗務以外,必須發論文,又需參加各種申報和評審,還有開不完的會(hui) 。2018年末,《清代的合同》一書(shu) 殺青。我迫不及待地找來孫詒讓的《周禮正義(yi) 》。剛一開始讀,就有人生苦短之感。此書(shu) 猶如一座高不可及的雪峰,若按原定的計劃,恐怕今生沒有登頂的機會(hui) 。2019年3月,決(jue) 心從(cong) 此不再寫(xie) 那些半通不通的論文,全力攻讀此書(shu) ,於(yu) 是遞交了辭職報告。
根據《倚天屠龍記》的記載,張三豐(feng) 閉關(guan) 一年,太極拳劍初成。這說明,搞點科研是要閉關(guan) 的。但是,武學宗師要一年,我等先天不足,後天待補,要多少年呢?心裏沒譜。跟拙荊約好,她負責照顧家,我隻管看書(shu) 寫(xie) 筆記,做好持久戰的準備。結果,進度比預想快很多,三年多讀完《周禮正義(yi) 》。三年中也不全讀此書(shu) ,碰到疑難處,查閱經史、金文和考古資料,也在其間。於(yu) 是整理積累下來的筆記,成此書(shu) 時,已近壬寅年尾,前後算來四年餘(yu) 。
以前,山在那裏,翻過去,看見更高的山,內(nei) 心惶恐不已。趕路的執念讓人迷失。現在雖然在看書(shu) 改稿,卻是一路下山的輕鬆氣氛。孔子說:“古之學者為(wei) 己,今之學者為(wei) 人”。多麽(me) 超前啊!兩(liang) 千多年後,印象派畫家才意識到創作是為(wei) 了自己。為(wei) 什麽(me) 要讀書(shu) ?又為(wei) 什麽(me) 要讀史?每個(ge) 人的答案不一樣。莊子說:“楚之南有冥靈者,以五百歲為(wei) 春,五百歲為(wei) 秋。上古有大椿者,以八千年為(wei) 春,八千歲為(wei) 秋。”我不想當大椿,但想當一株冥靈,看看千年一春秋的世界是怎樣的。此書(shu) 寫(xie) 完,方知從(cong) 武王伐紂至今,的確隻有三、四個(ge) 春秋。或許有人嘲笑我,那又怎樣?莊子說:“舉(ju) 世而譽之而不加勸,舉(ju) 世而非之而不加沮。定乎內(nei) 外之分,辯乎榮辱之境。斯已矣”。斯已矣,就是如此而已,不過爾爾。莊子是瞧不起的。但我已經知足了。
感謝主持奉元書(shu) 院的諸位先生!毓老師開創的書(shu) 院,啟海外讀經之風,四十餘(yu) 年不墜,為(wei) 華語世界保留了唯一的講經血脈。毓老師雖已作古,弟子賢明,繼續光大經學與(yu) 書(shu) 院。今不嫌鄙陋,使拙著附翼於(yu) 毓先生講稿之下,又承書(shu) 院諸先生親(qin) 自校正,不勝榮寵之至!
【目錄】
前言
一、主旨與(yu) 脈絡
二、疆域國家
三、周製
序編:“第六經”之謎
——《周官》複原
第一章 經文與(yu) 注文
第一節 《周官》的經文
一、職文與(yu) 《敘官》
二、職文的特點
第二節 注文與(yu) 辨別方法
一、辨別的依據
二、辨別方法之一
三、辨別方法之二
四、輔助的辦法
第三節 舊注的淵源
一、纂者注
二、職文原注
三、漢儒注疏
第四節 校出舊注的必要性
一、恢複經旨
二、壓扁的多層蛋糕
三、《<周官>職文複原》
第二章 《周官》出身辨
第一節 “五經”的出身
一、“五經”與(yu) 官書(shu)
二、《周官》與(yu) 官書(shu)
第二節 周公遭變
一、周公與(yu) 遭變
二、《豳風》與(yu) 周公遭變
三、《七月》與(yu) “宰周公”
第三節 《周官》的纂定時間
第三章 《周官》評價(jia)
第一節 “第六經”
一、“群經源本”
二、何謂“經”?
第二節 《周官》與(yu) 三代文明
一、尊周還是尊孔?
二、傳(chuan) 經還是傳(chuan) 道?
第三節 《周官》學
一、何以沒有“《周官》學”?
二、特殊性與(yu) 研究方法
上編 疆域國家
第四章 虞人與(yu) 史前疆域國家
第一節 山國與(yu) 虞人
一、問題的提出
二、山國、土國與(yu) 澤國
第二節 《地官》的虞人
一、文職的虞人
二、虞衡四官
第三節 《夏官》的虞人
一、虞人與(yu) 防禦
二、武官虞人
第四節 《秋官》的虞人
一、《秋官》的廢官
二、《秋官》的虞人廢官
第五節 虞人廿七士官
一、複原的虞官體(ti) 係
二、虞人與(yu) 邊境防衛
三、澤虞與(yu) 上古澤國辨
第六節 早期疆域國家的邊境
一、常備軍(jun) 與(yu) 役製
二、疆域國家與(yu) 四方邊境
本章結論
第五章 封國與(yu) 中小型疆域國家
第一節 周諸侯製辨正
一、兩(liang) 種舊說
二、三等諸侯製
三、偽(wei) 托的公爵
四、虛構的伯爵
五、侯伯非方伯辨
第二節 田
一、侯的本義(yi)
二、甸侯示例:晉
三、“田”與(yu) “苗”
四、田侯辨義(yi)
第三節 男
一、男是王子弟?
二、男國的大小
本章小結
第六章 附庸與(yu) 兆域
第一節 附庸辨正
一、《大司徒職》先鄭注
二、諸夏與(yu) 蠻夷
三、“祭不越望”
第二節 祭鬼的附庸
一、滅族與(yu) 滅姓
二、人鬼與(yu) 附庸
三、“三恪”
第三節 附庸製與(yu) 上古國家
一、多神信仰與(yu) 人神雜居
二、上古的分期
三、王政與(yu) 附庸
第七章 仆、庸與(yu) 裔民——兼論混淆附庸的身份
第一節 仆與(yu) 庸
一、仆非賤役辨
二、庸與(yu) 四夷
三、州庸之師
第二節 再論仆、庸
一、廝馭與(yu) 王臣
二、仆、庸的公私身份
第三節 趙、秦身份辨
一、趙的身份
二、秦的身份
第四節 嬴姓與(yu) 裔民
一、西周時的秦人
二、嬴的含義(yi)
三、裔民
四、小結
第五節 裔民與(yu) 邊邑
一、春秋時期的裔民
二、裔民與(yu) 四境
本章小結
第八章 王畿(上):王畿非王土辨
第一節 王畿與(yu) 四方
一、“王畿”釋義(yi)
二、四方非方國辨
第二節 從(cong) 聽審看“四方”
一、五士的聽審權
二、訝士的職事
第三節 “王土”釋義(yi)
一、西土
二、東(dong) 土
三、南土
四、北土
本章小結
第九章 王畿(下):周天子的疆域
引言:王畿的判斷標準
第一節 北境西段與(yu) 中段
一、西段
二、中段:河北諸侯
第二節 北境東(dong) 段
一、衞侯非邊侯辨
二、東(dong) 陽四侯之一:黎侯
三、東(dong) 陽四侯之二:邢侯
四、東(dong) 陽四侯之三:韓侯
五、東(dong) 陽四侯之四:燕侯
六、小結
第三節 南境西段:漢水
一、謝西九州
二、漢川諸姬
三、江漢平原
第四節 南境東(dong) 段:淮河
一、淮河以南的封國:蔣
二、淮河以南的附庸與(yu) 裔民
三、“南淮夷”
全編小結
一、周王疆域方千裏?
二、疆域國家的分類與(yu) 分期
下編 周製
第十章 中央官製(上):官等
第一節 士庶子與(yu) 國子
一、士庶子
二、國子
三、門子身份辨
四、小結
第二節 “世官世祿”辨
一、專(zhuan) 官
二、職與(yu) 族
三、官與(yu) 爵
第三節 周官等級
一、《大宰職》與(yu) 官等
二、篡改痕跡與(yu) 複原
三、餘(yu) 論
第四節 “九儀(yi) 之命”非九錫辨
一、策命製度
二、“九儀(yi) 之命”疏解
三、結論
第十一章 中央官製(中):公卿
第一節 三公
一、鄉(xiang) 老與(yu) 師、保
二、周三公無太傅辨
三、小結
第二節 六卿
一、周卿止六人辨
二、六卿與(yu) 周官製
第三節 子非周官爵辨
一、異姓王官稱子
二、姬姓王官稱子
三、結論
第十二章 中央官製(下):大夫
第一節 六官之貳:中大夫
一、典、法、則有無副本辨
二、貢、賦、式有無副本辨
三、司會(hui) 為(wei) 貳職辨
四、近侍官
五、小結
第二節 六官之考:下大夫
一、大府與(yu) 考
二、大史與(yu) 考
三、小結
本章結論
第十三章 鄉(xiang) 遂與(yu) 都鄙(上):遂製
導言
第一節 鄉(xiang) 遂異製
一、遂民與(yu) “無征役”
二、治野八政
三、小結
第二節 遂與(yu) 大田製
一、《匠人》與(yu) 井田製
二、《遂人職》與(yu) 千畝(mu) 製
第三節 大田製的斷代
一、遂:新舊大田的溝洫
二、阡陌:新式大田的道路
三、千畝(mu) :新式大田的形狀
第四節 遂的得名
一、郊的位置
二、郊外稱遂
本章結論
第十四章 鄉(xiang) 遂與(yu) 都鄙(中):縣製
第一節 邑製
一、早期邑製
二、演變之一:“五邑”
三、演變之二:“十室之邑”
四、邑製分期
第二節 縣與(yu) 鄙
一 、一縣四鄙
二、賞邑製度
三、亞(ya) 正與(yu) 亞(ya) 旅
第十五章 鄉(xiang) 遂與(yu) 都鄙(下):州製
導言:製度史的方法
第一節 周州有無辨
一、周州的證據
二、州名
第二節 周州非蠻夷國辨
一、何謂“九州之戎”?
二、州師與(yu) 土著
三、州的意義(yi)
第三節 州的徒役編製
一、《周官》與(yu) 徒役製
二、徒役製的斷代
第四節 “州庸之師”補論
一、“殷八自”來源辨
二、鄉(xiang) 軍(jun) 有無辨
結論
第十六章 庶民(一):民本思想
第一節 “萬(wan) 民”非“庶民”辨
一、“萬(wan) 民”與(yu) “庶民”
二、萬(wan) 民約
三、“六十四民”
四、小結
第二節 “民本”起源
一、民本思想概述
二、《盤庚》與(yu) 民本思想
三、民本與(yu) 儒、法思想
第十七章 庶民(二):籍田製——兼論籍田非藉田
第一節 圖籍製
一、土地之圖
二、人民之數
第二節 籍田與(yu) 授田
一、土地還受標準
二、停止還受
第三節 籍田與(yu) 賦役
一、賦與(yu) 力役
二、軍(jun) 賦
三、小結
第四節 藉田製
一、藉田與(yu) 甸師
二、藉田與(yu) 興(xing) 鋤
三、小結
第五節 籍田非藉田辨
一、“藉”“籍”二字辨
二、籍田非藉田
三、二者的差異
四、界限的消弭
第十八章 庶民(三):賦役
第一節 職與(yu) 賦
一、職非職業(ye) 辨
二、貢賦非稅辨
三、賦製
第二節 力役製
一、應役與(yu) 荒政弛力
二、征役的簿冊(ce)
三、小結
第三節 兵役製
一、概述
二、大田禮
第四節 兵役製的變遷
一、匹馬丘牛
二、通為(wei) 匹馬
三、軍(jun) 賦製
四、定性與(yu) 分期
第五節 周賦製的崩壞
一、“初稅畝(mu) ”的性質
二、丘甲與(yu) 田賦
三、初稅畝(mu) 的評價(jia)
結語:“七十子喪(sang) 大義(yi) 乖”
第一節 王國與(yu) 王權
一、稱王的資格
二、中央集權製
第二節 服職與(yu) 公私
一、為(wei) 國服職
二、官民之別
三、公私與(yu) 土地
四、公私與(yu) 王道
第三節 三代文明
一、“文明”釋義(yi)
二、禮儀(yi) 之邦
三、時間與(yu) 文明
參考書(shu) 目
全書(shu) 圖表名
附錄:《周官》職文複原
凡例
一、《天官》職文
二、《地官》職文
三、《春官》職文
四、《夏官》職文
五、《秋官》職文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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