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曉康】陽明心學如何開出認知主體

欄目:演講訪談
發布時間:2023-08-05 23:30:32
標簽:認知主體、陽明心學

陽明心學如何開出認知主體(ti)

作者:龔曉康

來源:《中國社會(hui) 科學報》

時間:孔子二五七三年歲次癸卯六月十八日甲午

          耶穌2023年8月4日

 

 

 

龔曉康,貴州大學哲學學院教授。

 

學界一般認為(wei) ,中國哲學重視德性的涵養(yang) 而輕視知識的獲取,挺立了道德主體(ti) 而未能開出認知主體(ti) 。但這種說法其實值得商榷,因為(wei) 荀子已經注意到知識的形成有待於(yu) 主客的分化,凡以知,人之性也;可以知,物之理也”。人具有能知之性,故可成為(wei) 主體(ti) ;物具有所知之理,則可成為(wei) 客體(ti) 。“知有所合謂之智”,主客相合而有知識的形成。關(guan) 於(yu) 人何以能成為(wei) 認知主體(ti) ,韓非子更有這樣的說明:人也者,乘於(yu) 天明以視,寄於(yu) 天聰以聽,托於(yu) 天智以思慮。”人天然地具有視聽思慮的能力,故而可以成為(wei) 認知意義(yi) 上的主體(ti) 。

 

中國哲學雖然注意到了知識的形成有賴於(yu) 主客的相合,但對於(yu) 主客何以分化的問題卻鮮有說明。正是在這個(ge) 意義(yi) 上,學界認為(wei) 中國哲學未能開出認知主體(ti) 。應如何開出認知主體(ti) 呢?牟宗三認為(wei) 這有賴於(yu) “良知的自我坎陷”,即良知坎陷自身而為(wei) 主客對待者,這表現為(wei) “自由無限心”的辯證開顯過程:知性“執持它自己而靜處一邊”,成為(wei) 認知主體(ti) ;它同時亦把“物之在其自己”之物推出去而視為(wei) 它的對象,即認知客體(ti) 。但是,“良知的自我坎陷”將帶來以下問題:其一,良知既為(wei) “自由無限心”,那它何以能自我“坎陷而為(wei) 有限者?“坎陷”如果為(wei) 良知所本有,那良知就應時時被“坎陷”而無法呈現。其二,良知自我坎陷而有的認知主體(ti) ,牟宗三認為(wei) 隻是良知“自身之影子”。如果認知主體(ti) 並不具有實在的性質,那就不能說其得到了真正的開出。其三,良知一般被視為(wei) 道德主體(ti) ,若是其坎陷之後才有主客的分化,那就意味著認知主體(ti) 與(yu) 道德主體(ti) 難以並立。

 

“良知自我坎陷”說既然基於(yu) 良知”而展開,那就有必要回到陽明心學的語境作進步的澄清。陽明心學所言之良知,為(wei) “造化的精靈”,即生成天地萬(wan) 物之本原,“天地萬(wan) 物俱在我良知的發用流行中”,故而,良知實為(wei) “與(yu) 物無對”者。進而,良知既是天地萬(wan) 物之本原,亦是人之本來體(ti) 性,“良知者,心之本體(ti) ”,作為(wei) 人之本來體(ti) 性的良知,也就是本真之自我,“這心之本體(ti) ,原隻是個(ge) 天理,原無非禮,這個(ge) 便是汝之真己”。作為(wei) 本真自我之“真己”,並沒有“他者”的對待,“仁者以天地萬(wan) 物為(wei) 一體(ti) ,莫非已也”“真己”既然沒有自我與(yu) 他者的對待,那也就沒有主體(ti) 與(yu) 客體(ti) 的分化,並不存在認知主體(ti) 的開出問題。

 

除了作為(wei) 本真自我的“真己”之外,王陽明還有“軀殼的己”的說法。真己”以天地萬(wan) 物為(wei) 一體(ti) ,但“人隻為(wei) 形體(ti) 自間隔了”,從(cong) 而落入“軀殼的己”。不過,“真己”與(yu) “軀殼的己”並不能說是兩(liang) 種截然不同的自我,而毋寧說是同一自我的隱顯兩(liang) 重維度:“真己”,指人的本心與(yu) 良知,為(wei) 自我的隱秘向度;“軀殼的己”,指人的身體(ti) 與(yu) 意識為(wei) 自我的在世顯現。軀殼的己”之所以落入主客的對待,實則是緣於(yu) 意識的自我對象化王陽明有“軀殼起念”的說法,並認為(wei) 意識的生起必有主客的對待。關(guan) 於(yu) 這一點,他有多種說法:“意之所在便是物”,意識活動必然有其意向,意向對象便顯現為(wei) 事物;“意之所用,必有其物”,意識活動的發用必然以事物為(wei) 其內(nei) 容,故所有意識都是關(guan) 於(yu) 某物的意識;“意未有懸空的,必著事物”,意識活動不能是空無,而必有其內(nei) 容。因此,隻有在經驗意識層麵才有主客的分化問題:軀殼的己”作為(wei) 意識活動的發動者,成為(wei) 了主體(ti) ;而意識活動所指向的對象,則成為(wei) 了客體(ti) 。主客分化的關(guan) 鍵在於(yu) 意識的自我對象化,而非良知的自我坎陷。

 

由此可見,認知主體(ti) 的開出有其前提,這就是要承認“軀殼的己”的主體(ti) 地位。不過,“真己是軀殼的主宰”,認知主體(ti) 的開出並不能離開真己”的本原性作用,亦即不能離開良知的“呈現”。王陽明以良知與(yu) 見聞之間的關(guan) 係說明之:“良知不由見聞而有,而見聞莫非良知之用,故良知不滯於(yu) 見聞,而亦不離於(yu) 見聞。”所謂的“見聞”,即是認知主體(ti) 對認知客體(ti) 的經驗認知。一方麵,良知為(wei) 心之本體(ti) ,為(wei) 主客未分之前的源初場域,故“良知不由見聞而有”;另一方麵,良知要在經驗世界中呈現,必有賴於(yu) 見聞的作用,故“見聞莫非良知之用”。良知與(yu) 見聞存在著體(ti) 用的關(guan) 係,由此亦表明,主客的分化並非良知的“坎陷”,而隻能被認為(wei) 是良知的“呈現”

 

認知主體(ti) 的開出需要良知的呈現,道德主體(ti) 的開出亦是如此。王陽明有言,“良知知是知非,其實無是無非”,良知雖然能夠判別是非,但其自身並無是非。進言之,良知隻有在經驗世界中呈現時,才能成為(wei) 判別是非的道德主體(ti) :“凡應物起念處,皆謂之意。意則有是有非,能知得意之是與(yu) 非者,則謂之良知。”實際上,道德主體(ti) 與(yu) 認知主體(ti) 的開出皆有賴於(yu) 良知發用於(yu) “軀殼的己”而現實呈現。一方麵,“知是心之本體(ti) ,心自然會(hui) 知:見父自然知孝,見兄自然知弟,見孺子入井自然知惻隱”,人之所以能成為(wei) 道德主體(ti) ,乃是基於(yu) 良知的真誠惻恒而有仁義(yi) 禮智之德性:另一方麵,“思是良知之發用”,人之所以能成為(wei) 認知主體(ti) ,乃是基於(yu) 良知的靈昭明覺而有思慮省察之認知。實則,道德主體(ti) 與(yu) 認知主體(ti) 的開出皆是良知的“呈現”而非“坎陷”,兩(liang) 者之間既非相互開出亦非相互消解的關(guan) 係,故能並行不悖而又相互促進。

 

基於(yu) 意識的自我對象化而有主客的分化,那認知主體(ti) 與(yu) 認知客體(ti) 能否具有普遍性呢?陽明心學基於(yu) 主體(ti) 間性解決(jue) 此疑難。一方麵,“一人之視,其色若是矣,凡天下之有目者,同是明也”,一人所見的物之色相有如此之顯現,則對“天下有目者”而言皆有如此的色相顯現,由此,作為(wei) 認知客體(ti) 的物之色相便獲得了普遍的性質。另一方麵,“一人之思慮,其變化若是矣,凡天下之有心知者,同是神明也”,一人之思慮有如此之變化,則“天下有心知者”皆有如此之變化,故而,認知主體(ti) 的思慮心知也就具有了普遍的性質.質言之,個(ge) 體(ti) 的意識活動雖然具有主觀的性質,但基於(yu) 主體(ti) 間性的作用卻能產(chan) 生普遍意識。認知客體(ti) 與(yu) 認知主體(ti) 既然皆能具有普遍的性質,那作為(wei) 其交互作用所形成的知識也能獲得普遍性,由此,知識也就具有了獨立性與(yu) 客觀性。

 

正是因為(wei) 知識具有獨立性與(yu) 客觀性,所以王陽明特別強調事上磨煉的工夫以挺立認知主體(ti) 。有人這樣問王陽明:“人能養(yang) 得此心不動,即可與(yu) 行師否?”他回答說:“此是對刀殺人事,豈竟想可得?必須身習(xi) 其事,斯節製漸明,智慧漸周,方可信行天下。”可見,王陽明並不認為(wei) 道德的踐履可以取代知識的學習(xi) ,而是強調了學習(xi) 經世技能的必要性。他作有《觀稼》一詩,表達了對知識的重視:“下田既宜,高田亦宜稷。種蔬須士疏,種黃須土濕。寒多不實秀,暑多有螟滕。去草不厭頻,耘禾不厭密。物理既可玩,化機還默識:即是參讚功,毋為(wei) 輕稼稿!”就此而言,陽明心學並沒有否定知識的價(jia) 值,而是強調了知識學習(xi) 的重要性:人隻有自覺地成為(wei) 認知主體(ti) ,才能獲得客觀性的知識;而人也隻有在追求知識的過程中,才能真正挺立認知主體(ti) 。但是,人若是執著於(yu) 知識的獨立性“知識愈廣而人欲愈滋,才力愈多而天與(yu) 客觀性,卻有可能陷溺於(yu) 私欲而失卻本心天理,理愈蔽”。這就需要認知主體(ti) 破除小我之私欲執著,回歸與(yu) 天地萬(wan) 物為(wei) 一體(ti) 之境,故陽明心學強調道德主體(ti) 的挺立乃是“第一義(yi) ”。當然,這也就有可能導致對知識的客觀性質與(yu) 獨立地位缺乏足夠的重視,從(cong) 而極易產(chan) 生晚明清初學人所批判的虛玄狂蕩之弊病。

 

概括而言,陽明心學區分了自我的隱顯兩(liang) 重維度,強調主客的分化實源於(yu) 意識的自我對象化,認知主體(ti) 的開出與(yu) 其說是良知的“坎陷”,毋寧說是良知的現實“呈現”。良知妙用不息而有人之思慮省察,人則能依之成為(wei) 認知主體(ti) 。又,“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人基於(yu) 主體(ti) 間性的作用而能建構具有普遍必然性的知識。因此,陽明心學並沒有落入否定知識的“泛道德主義(yi) ”,而是對認知主體(ti) 的開出問題有著相當的自覺,這對於(yu) 當下中國哲學知識論體(ti) 係的構建尤其具有借鑒價(jia) 值。

 

責任編輯:近複

 

微信公眾號

伟德线上平台

青春儒學

民間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