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玉順】唯天為大:孔子“天教”略論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3-05-18 14:19:55
標簽:天
黃玉順

作者簡介:黃玉順,男,西元一九五七年生,成都人,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哲學博士。曾任四川大學哲學係教授,現任山東(dong) 大學儒學高等研究院教授。著有《易經古歌考釋》《超越知識與(yu) 價(jia) 值的緊張——"科學與(yu) 玄學論戰"的哲學問題》《麵向生活本身的儒學--黃玉順"生活儒學"自選集》《愛與(yu) 思——生活儒學的觀念》《儒學與(yu) 生活——"生活儒學"論稿》《儒家思想與(yu) 當代生活——"生活儒學"論集》《生活儒學講錄》等。

唯天為(wei) 大:孔子“天教”略論

作者:黃玉順

來源:作者授權伟德线上平台發布,原載《東(dong) 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hui) 科學版)2023年第2

      

 

【摘要】在孔子心目中,天具有神格性,即具有智能、情感與(yu) 意誌;天具有終極創生性,人與(yu) 萬(wan) 物都是“天生”的,創生的方式就是“天命”。因此,天是萬(wan) 有之有、眾(zhong) 神之神。聖人就是溝通天人的中介,但聖人仍是有限的人,而不是全能的天。孔子指出“唯天為(wei) 大”,意在強調天是生成並統攝、高於(yu) 並優(you) 於(yu) 一切存在者的唯一超凡者。人的理性或德性可以超越經驗,卻永遠無法超越這個(ge) 凡俗世界;因此,“人”永遠不能取代“天”。人對天的態度,應當是敬畏。所以,孔子的思想絕非“人本主義(yi) ”,而是以天為(wei) 本的“天本主義(yi) ”;作為(wei) “儒教”,孔子的教義(yi) 乃是“天教”。


近來,儒家“超越”(transcendence)觀念問題成為(wei) 人文學術研究的一個(ge) 前沿課題。儒家的超越觀念,乃是由儒學創始人孔子開啟的。然而對於(yu) 孔子的超越觀念,學界長期存在著嚴(yan) 重的誤讀,認為(wei) 孔子突破了“外在超越”(external transcendence)、轉向了“內(nei) 在超越”(immanent transcendence);更有甚者,乃至將孔子描繪成一個(ge) 無神論者。本文旨在通過對孔子“天”概念的專(zhuan) 題討論,還原孔子超越觀念的真相。  

 

一、天的超凡性

 

孔子指出:“唯天為(wei) 大,唯堯則之。”[1] 這裏的“唯天為(wei) 大”,傳(chuan) 統注疏未作充分闡發,其實乃是一個(ge) 極其重大的命題,意謂“天”作為(wei) 獨一無二的絕對存在者,乃是生成並統攝、高於(yu) 並優(you) 於(yu) 一切存在者的超凡者(The Transcendent)。因此,“唯天為(wei) 大”這個(ge) 命題乃是孔子超越觀念的總綱。顯然,在孔子心目中,天乃是超凡的,即不僅(jin) 超出人的經驗、乃至人的存在之外,而且超出整個(ge) 凡俗世界(the secular world)之外。

 

(一)超驗主體(ti) 與(yu) 超凡主體(ti) 的分辨:“內(nei) 在超越”與(yu) “外在超越”

 

要真正透徹理解孔子的超越觀念,首先要嚴(yan) 格區分超越的兩(liang) 種截然不同的主體(ti) ,即“超驗”與(yu) “超凡”[2]:“超驗”(transcendental)指“人”的超越性,即理性或德性超出感性經驗的界限,但絕不可能超出人本身的存在,更不可能超出這個(ge) 凡俗世界;而“超凡”(transcendent)則指“天”的超越性,即超出整個(ge) 凡俗世界的界限。[3] 唯有如此明晰的分辨,才能避免目前學界的概念混亂(luan) 。

 

然而20世紀70年代以來,一些儒家學者提出,中國哲學與(yu) 文化是“內(nei) 在超越”,而西方哲學與(yu) 宗教則是“外在超越”。[4] 牟宗三率先提出“內(nei) 在超越”說:“天道高高在上,有超越的意義(yi) 。天道貫注於(yu) 人身之時,又內(nei) 在於(yu) 人而為(wei) 人的性,這時天道又是內(nei) 在的。因此,我們(men) 可以康德喜用的字眼,說天道一方麵是超越的,另一方麵又是內(nei) 在的。天道既超越又內(nei) 在,此時可謂兼具宗教與(yu) 道德的意味,宗教重超越義(yi) ,而道德重內(nei) 在義(yi) 。”[5] 後來餘(yu) 英時將“內(nei) 在超越”改為(wei) “內(nei) 向超越”(inward transcendence),進行中西思想比較:柏拉圖主張“理性是不變的、永恒的存在,與(yu) 感官事物之隨時遷流完全不同。……理型說恰恰是‘外向超越’的一種表現,因為(wei) 理型作為(wei) 存有和價(jia) 值之源完全在人性之外”;而“孔子創建‘仁禮一體(ti) ’的新說是內(nei) 向超越在中國思想史上破天荒之舉(ju) ;他將作為(wei) 價(jia) 值之源的超越世界第一次從(cong) 外在的‘天’移入人的內(nei) 心並取得高度的成功”。[6]

 

這種“內(nei) 在超越”之說獲得許多學者的附議,但也不乏反對的聲音。[7] 確實,“內(nei) 在超越”之說並不符合孔子思想的實際;事實上,孔子“還保留著外在超越的‘天’;它和西周時期的‘天’或‘上帝’一樣,不僅(jin) 是外在的、超越的,而且是神聖的”[8]。甚至提出“內(nei) 在超越”之說的牟宗三自己也曾指出:“孔子在他與(yu) 天遙契的精神境界中,不但沒有把天拉下來,而且把天推遠一點。在其自己生命中可與(yu) 天遙契,但是天仍然保持著它的超越性,高高在上而為(wei) 人所敬畏。”[9] 顯然,“內(nei) 在超越”的說法混淆了上文所說的兩(liang) 種不同主體(ti) 的超越:在孔子那裏,“德”固然是“超驗的”,即超越經驗的,但畢竟是內(nei) 在的,即內(nei) 在於(yu) 人的心靈意識;而“天”卻是“超凡的”,即外在於(yu) 人和凡俗世界,否則,孔子的很多言論都會(hui) 令人無法理解(詳下)。

 

(二)存在論與(yu) 境界論的分辨:“天人二分”與(yu) “天人合一”

 

中國哲學“內(nei) 在超越”之說是與(yu) “天人合一”之說相匹配的,許多學者一致認為(wei) ,中國哲學的基本特色之一就是“天人合一”。張載最早明確提出“天人合一”[10],隨之得到普遍認可。二程甚至說,連“合”字都是多餘(yu) 的:“天人本無二,不必言‘合’。”[11] 然而,按照“超驗”與(yu) “超凡”的劃分,顯然,孔子的天人之際觀念恰恰不是“天人合一”,而是“天人二分”,人是人、天是天,兩(liang) 者並不是同一個(ge) 實體(ti) 。

 

問題究竟出在哪裏呢?其實,蒙培元先生早已解決(jue) 了這個(ge) 困惑,那就是“實體(ti) 論與(yu) 境界論的區別”[12],或者說是存在論與(yu) 境界論的區別。隻有在境界論的意義(yi) 上,“天人合一”概念才是可以成立的,蒙先生謂之“天人合一境界論”[13],即人通過“功夫”達到“天人合一”的境界。然而,在實體(ti) 論或存在論的意義(yi) 上,“天人合一”概念是根本不能成立的。蒙先生指出:“不管是孔子的‘天生德於(yu) 予’,還是孟子的‘盡心’‘知性’‘知天’,都以天為(wei) 最高存在,以天為(wei) 心性來源。”[14] 這就是說,孔孟儒學的超越觀念乃是天人二分的;“否則就很荒謬,似乎本來‘天’是一個(ge) 實體(ti) ,‘人’是另一個(ge) 實體(ti) ,而現在兩(liang) 者合並為(wei) 一個(ge) 實體(ti) 了。其實,這裏的‘合’不能理解為(wei) ‘合並’,而隻能理解為(wei) ‘符合’,即人的心性通過修養(yang) 功夫而達到了符合‘天道’或‘天意’的境界;但即便如此,人仍是人,天仍是天,兩(liang) 者仍是不同的實體(ti) ”[15]。這就是說,“人”盡管可以達到超驗的境界而“知天——事天”[16],但仍然是凡俗的存在者;唯有“天”才是超凡的存在者。       

 

二、天的神格性

 

不僅(jin) 如此,在孔子心目中,“天”還具有神格性(godhood),乃是鬼神之中的至上神。傅斯年曾指出:“孔子所信之天命仍偏於(yu) 宗教成分為(wei) 多。”[17] 蒙培元先生也指出:孔子的境界說“既是道德的,又有超道德的一麵。所謂超道德,是說它具有宗教精神,或者說是一種宗教境界。因此,不能把孔子的仁學僅(jin) 僅(jin) 歸結為(wei) 世俗的倫(lun) 理主義(yi) ”[18];這是因為(wei) “孔子並沒有完全否定宗教性的天”,“這裏的天是能言而不必言的具有人格意誌的神”[19];“當他把天命當作外在的異己的力量進行解釋時,確實表現了宗教神學的傾(qing) 向”[20];“從(cong) 這個(ge) 意義(yi) 上說,孔子是一位宗教改革家”[21]。

 

其所以如此,是因為(wei) 孔子繼承了《詩》《書(shu) 》的觀念。眾(zhong) 所周知,《詩》《書(shu) 》時代的“天”與(yu) “上帝”同義(yi) ,與(yu) 基督宗教的“God”同樣是人格神的稱謂;唯其如此,漢語才用“上帝”或“天”去翻譯西語的“God”。所以,應當恢複孔子“天”概念的本義(yi) ,即其所指的是一個(ge) 人格神,具有智能、情感和意誌。

 

(一)天的智能性

 

孔子曾說:“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知我者,其天乎!”關(guan) 於(yu) “知我者,其天乎”,邢昺解釋:“唯天知己誌也。”[22] 朱熹解釋:“但知下學而自然上達……則見其中自有人不及知而天獨知之之妙。”[23] 劉寶楠解釋:“唯天知己”;“‘下學而上達’為(wei) 作《春秋》之旨,學通於(yu) 天,故惟天知之”;並引劉向《說苑·至公篇》“夫子……上通於(yu) 天而麟至,此天之知夫子也”。[24] 程樹德解釋:“不怨天者,知天之以己製作為(wei) 後王法也;不尤人者,人事之厄,天所命也”;“聖人刪訂讚修,惓惓斯道之心上通於(yu) 天,而天自知之”。[25] 顯然,孔子稱“天”能夠“知我”,表明天是具有智能的。

 

不僅(jin) 如此,據《論語》載:“子疾病,子路使門人為(wei) 臣。病間,曰:‘久矣哉,由之行詐也!無臣而為(wei) 有臣。吾誰欺?欺天乎?……’”邢昺解釋:“既人不可欺,乃欲遠欺天乎?”[26] 皇侃解釋:“我實無臣,今汝詐立之,持此詐欲欺誰乎?天下人皆知我無臣,則人不可欺。今日立之,此政(正)是遠欲欺天,故雲(yun) ‘欺天乎’。”[27] 朱熹解釋:“我之不當有家臣,人皆知之,不可欺也;而為(wei) 有臣,則是欺天而已。”[28] 欺,指欺騙。孔子的意思是:天乃是不可欺騙的。天之不可欺,當然是因為(wei) 天是“全知全能”(omniscient)、無所不知的。

 

(二)天的情感性

 

據《論語》載:“子見南子,子路不說(悅)。夫子矢(誓)之曰:‘予所否者,天厭之!天厭之!’”邢昺解釋:“厭,棄也。”[29] 朱熹解釋:“厭,棄絕也。”[30] 程樹德提到:“孔雲(yun) :‘我見南子,所不為(wei) 求行治道者,願天厭棄我。’此一義(yi) 也。鄭氏汝諧……雲(yun) :‘靈公、南子相與(yu) 為(wei) 無道,而天未厭絕之,予其厭絕之乎?予之所不可者,與(yu) 天同心也。’此又一義(yi) 也。”[31] 這是孔子對天發誓:如果我見南子的行為(wei) “不合於(yu) 禮,不由其道”[32],天一定會(hui) 厭惡而棄絕我!天對某個(ge) 人厭惡而棄絕,這顯然是一種強烈的情緒表達。

 

另據《論語》記載:“王孫賈問曰:‘“與(yu) 其媚於(yu) 奧,寧媚於(yu) 灶”,何謂也?’子曰:‘不然。獲罪於(yu) 天,無所禱告也。’”邢昺解釋:“我道之行否,由於(yu) 時君,無求於(yu) 眾(zhong) 臣;如得罪於(yu) 天,無所禱於(yu) 眾(zhong) 神。”[33] 皇侃解釋:“言我不被時用,是由君命,何能細為(wei) 曲情以求於(yu) 汝輩?譬如世人得罪於(yu) 天,亦無所祈禱眾(zhong) 邪之神也”;“明天神無上,王尊無二,言當事尊,卑不足媚也”[34]。“天神無上”是說:天乃是眾(zhong) 神之中的至上神。因此,一旦得罪了天,那麽(me) ,向眾(zhong) 神祈禱是沒有用的。“得罪於(yu) 天”,即受到天的怪罪。天能怪罪人,說明天是有情感的。

 

又據《論語》記載,孔子之為(wei) 人,“迅雷風烈,必變”。邢昺解釋:“風疾雷為(wei) 烈,此陰陽氣激,為(wei) 天之怒,故孔子必變容以敬之也。”[35] 所謂“天之怒”,當然也是天的一種強烈的情緒表現。顯然,在孔子心目中,天是具有喜怒哀樂(le) 的情感的。

 

(三)天的意誌性

 

據《論語》載:“顏淵死。子曰:‘噫!天喪(sang) 予!天喪(sang) 予!’”邢昺解釋:“孔子痛惜顏淵死,言若天喪(sang) 己也。”[36] 朱熹解釋:“悼道無傳(chuan) ,若天喪(sang) 己也。”[37] 兩(liang) 家的解釋,“若”字其實都是多餘(yu) 的。劉寶楠解釋:“蓋天生聖人,必有賢才為(wei) 之輔佐。今天生德於(yu) 夫子,複生顏子為(wei) 聖人之耦,並不見用於(yu) 世,而顏子不幸短命死矣,此亦天亡夫子之徵,故曰‘天喪(sang) 予’。”[38] 另據《公羊傳(chuan) 》載:“顏淵死,子曰:‘噫!天喪(sang) 予。’子路死,子曰:‘噫!天祝予。’西狩獲麟,孔子曰:‘吾道窮矣!’”何休注:“天生顏淵、子路,為(wei) 夫子輔佐;皆死者,天將亡夫子之證。”[39] 顯然,所謂“天喪(sang) 予”,是在講天的一種意欲與(yu) 意誌行為(wei) 。

 

又《論語》載:“子畏於(yu) 匡,曰:‘文王既沒,文不在茲(zi) 乎?天之將喪(sang) 斯文也,後死者不得與(yu) 於(yu) 斯文也;天之未喪(sang) 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邢昺解釋:“天將喪(sang) 此文者,本不當使我與(yu) 知之;今既使我知之,是天未欲喪(sang) 此文也。”[40] 此說出自皇侃引孔安國:“言天將喪(sang) 此文者,本不當使我知之;今使我知之,未欲喪(sang) 也”;又引馬融:“天之未喪(sang) 此文,則我當傳(chuan) 之,匡人欲奈我何也”。[41] 朱熹引馬氏說:“天若欲喪(sang) 此文,則必不使我得與(yu) 於(yu) 此文;今我既得與(yu) 於(yu) 此文,則是天未欲喪(sang) 此文也。天既未欲喪(sang) 此文,則匡人其奈我何?”[42] 這是講天之“欲”,即天的意欲、意誌。

 

綜上可知,孔子心目中的“天”確實是一個(ge) 具有智能、情感和意誌的人格神。

 

三、天的唯一性

 

孔子認為(wei) ,天不僅(jin) 超出這個(ge) 凡俗世界之外,而且超出所有一切存在者、包括“眾(zhong) 神”。這裏所謂“之外”,包含“之上”的意思,即是說,天是至上的存在者、至上神。這就是天的唯一性,即孔子講“唯天為(wei) 大”之“唯”的意旨所在。

 

(一)萬(wan) 有之有:天是至上的存在者

 

學界有一種誤解,以為(wei) 儒學之中存在著若幹個(ge) “天”概念,即“天”是複數的。例如馮(feng) 友蘭(lan) 先生就認為(wei) ,“天”“至少有五種意義(yi) ”:“物質之天”(天空);“主宰之天”或“意誌之天”(天帝、天神);“命運之天”(天命);“自然之天”(天性、天然);“義(yi) 理之天”或“道德之天”(天理)。[43] 但另外一方麵,“1927年11月9日,馮(feng) 友蘭(lan) 在《燕京學報》上發表了一篇題為(wei) 《孔子在中國曆史中之地位》的文章……認為(wei) 孔子在《論語》中所說的天,完全是一個(ge) 有意誌的上帝、一個(ge) ‘主宰之天’。”[44] 確實,在孔孟那裏,“天”是單數的,即隻有一個(ge) “天”,乃是唯一的至上存在者。

 

這裏的關(guan) 鍵在於(yu) 理解這樣一個(ge) 觀念,即“示”的觀念:作為(wei) 實體(ti) 的“天”是唯一的;其他關(guan) 於(yu) “天”的言說都不過是天之“示”——天的某種顯示方式、顯現樣態,如此而已。此乃漢字“示”的本義(yi) ,正如許慎所說:“示,神事也。”[45] 對此,孟子指出:“天不言,以行與(yu) 事示之而已矣。”趙岐解釋:“天不言語……以其事,從(cong) 而示天下也。”[46] 天之所“示”,也就是天之“行與(yu) 事”,如孔子說:“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47] 這就是說,“四時行”“百物生”,即一切存在者之存在,都不過是天之“行與(yu) 事”,即天之“示”而已。

 

此“示”乃是中國文化的一個(ge) 極為(wei) 重要的傳(chuan) 統觀念,如《易傳(chuan) 》講:“天垂象,見(現)吉凶,聖人象之……《易》有四象,所以示也”[48];“夫乾,確然示人易矣;夫坤,隤然示人簡矣”[49]。所謂“天垂象”就是“天”之“示”,甲骨文作“〒”或“丅”,金文作“”, 而有不同的解釋:徐中舒等認為(wei) ,“象以木表或石柱為(wei) 神主之形”;“示即主,為(wei) 廟主、神主之專(zhuan) 用字”;在“卜辭祭祀占卜中,示為(wei) 天神、地祇、先公、先王之通稱”[50];而許慎則認為(wei) 是“天垂象,見吉凶,所以示人也。從(cong) 二;三垂,日月星也”[51](此處“二”是古文“上”字,指天)。無論哪種解釋,“天垂象”、“所以示”都是說的天通過各種現象來顯示、顯現。簡言之,複數的“天”不過是單數的“天”的種種顯示而已,這是本質與(yu) 現象或本體(ti) 與(yu) 現象的關(guan) 係,天是唯一的至上存在者。[52]

 

(二)眾(zhong) 神之神:天是唯一的至上神

 

上述“天”與(yu) “示”或“象”的關(guan) 係,乃是“一”與(yu) “多”的關(guan) 係,猶如宋儒所謂“理一分殊”[53]、“月印萬(wan) 川”[54];但宋儒的“理”已經喪(sang) 失了神格性,“宋明儒學的發展基本上是向內(nei) 在化方麵走,超越性的價(jia) 值幾乎喪(sang) 失殆盡”[55],而孔子的“天”則是一個(ge) 至上神。這就涉及“天”與(yu) “鬼神”的關(guan) 係問題了。孔子的時代,神格性的“天”屬於(yu) “神”的範疇,與(yu) “鬼神”觀念相關(guan) 。那麽(me) ,孔子如何看待鬼神呢?

 

眾(zhong) 所周知,《論語》有這樣一句話:“子不語怪、力、亂(luan) 、神。”[56] 但這句話並非孔子本人所說。有人據此認為(wei) 孔子不談鬼神,其實不然,僅(jin) 《論語》就記載了孔子4次談到“鬼”、3次談到“神”,豈是“不語”!當然,孔子直接談“鬼”“神”並不多,但這隻能說明他很謹慎,不肯輕易談論。何以如此?皇侃解釋:“此四事言之無益於(yu) 教訓,故孔子語不及之也。”[57] 劉寶楠解釋:“或無益於(yu) 教化,或所不忍言。”[58] 這就是說,孔子並非否定鬼神的存在。程樹德指出:“此‘不語’謂不與(yu) 人辯詰也”;並引皇侃之說“謂不通答耳,非雲(yun) 不言也”。[59] 這就是說,孔子並非不談論鬼神,而是不與(yu) 人辯論鬼神之事。其所以如此,朱熹解釋道:“鬼神,造化之跡,雖非不正,然非窮理之至,有未易明者,故亦不輕以語人也。”[60] 這個(ge) 解釋是有道理的,即孔子是因為(wei) 鬼神之事“有未易明者”,所以才“不輕以語人”。何晏也有類似的理解,他在解釋“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時,引陳氏的解釋為(wei) “鬼神及死事難明”[61]。

 

何晏這個(ge) 解釋,見於(yu) 他對《論語》這段話的理解:“季路問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曰:‘敢問死。’曰:‘未知生,焉知死?’”孔子並不直接回答子路關(guan) 於(yu) “鬼神”及“死”的問題,而是引導子路思考“人”之“生”的問題。皇侃解釋:“鬼神在幽冥之中”;“人事易,汝尚未能,則何敢問幽冥之中乎?”[62] 何晏引陳氏說,這是由於(yu) “鬼神及死事難明,語之無益,故不答”[63]。這也並不是說關(guan) 於(yu) “鬼神”與(yu) “死”的問題是不該問的,朱熹指出:“死者,人之所必有,不可不知,皆切問也。然非誠敬足以事人,則必不能事神;非原始而知所以生,則必不能反終而知所以死。……程子曰:‘晝夜者,死生之道也。知生之道,則知死之道;盡事人之道,則盡事鬼之道。……或言夫子不告子路,不知此乃所以深告之也。’”[64]

 

程朱的這種理解頗為(wei) 深刻,“這不禁讓我們(men) 想起海德格爾的‘向死而在’,亦即‘向死而生’……就是從(cong) ‘先行到死’中追尋‘存在的意義(yi) ’,即在死亡中領會(hui) 生存的意義(yi) ;而孔子則反之,即‘向生而死’,就是在生存中追尋死亡的意義(yi) ,在生活中領會(hui) 鬼神的意義(yi) ”[65]。

 

而孔子的另外一句話,同樣是追尋存在的意義(yi) ,卻是海德格爾式的“向死而在”,即從(cong) 死亡、鬼神中追尋生存的意義(yi) :“祭如在,祭神如神在。”邢昺指出:“此章言孔子重祭禮。‘祭如在’者,謂祭宗廟必致其敬,如其親(qin) 存。言事死如事生也。‘祭神如神在’者,謂祭百神亦如神之存在而致敬也。”[66] 這裏的“如神之存在”這個(ge) 措辭易致誤解。問題的關(guan) 鍵在於(yu) 正確理解“如在”:如果理解為(wei) “猶如存在著”,則鬼神的存在就僅(jin) 僅(jin) 是假設。但實際上孔子不是這個(ge) 意思。皇侃解釋“祭神如神在”道:“此謂祭天地山川百神也。神不可測,而必心期對之,如在此也。”[67] 意思是說:祭神的時候,猶如鬼神“在此”——就在眼前;然而,盡管鬼神並不“在此”,卻不意味著鬼神並不“存在”,因為(wei) “在此”是在此岸,而鬼神的存在卻是在彼岸,這正是基於(yu) 凡俗世界與(yu) 超越的鬼神世界的劃分。

 

其實,祭祀活動本身就意味著對鬼神存在的信念。所以,孔子對祭祀鬼神是極為(wei) 重視的:“子之所慎:齋、戰、疾。”[68]“齋”即祭祀之事,孔子對此總是鄭重其事。因此,他盛讚道:“禹,吾無間然矣,菲飲食而致孝乎鬼神。”[69] 他之所以盛讚大禹而引為(wei) 同道,就因為(wei) 大禹能“致孝乎鬼神”。

 

以上表明,孔子說“唯天為(wei) 大”,其意顯然是說:“天”乃是眾(zhong) 多“鬼神”之中的唯一的至上神,“唯”言其唯一性,“大”言其至上性。正因為(wei) 如此,孔子才強調:人應當“敬鬼神而遠之”。何晏引包氏說:“敬鬼神而不瀆”;邢昺亦解釋道:“恭敬鬼神而疏遠之,不褻(xie) 瀆”。[70] 這就是說,所謂“遠之”的意思,乃是表示“恭敬”而“不褻(xie) 瀆”的態度。上文談到孔子對鬼神之事“不輕以語人”,同樣是出於(yu) 對鬼神的“恭敬”而“不褻(xie) 瀆”。這樣的態度,當然也是孔子對至上神“天”的態度。      

 

四、天的創生性

 

孔子認為(wei) ,天具有終極創生性。所謂“創生性”(creativity)是說:“天”是終極的造物者(the Creator),創造萬(wan) 物(the Creation)。

 

(一)萬(wan) 物的創生:“天生”的概念

 

在孔子那裏,天的創生性最鮮明地表達為(wei) “天生”這個(ge) 概念。孔子說:“天生德於(yu) 予。”何晏引包氏說:“‘天生德’者,謂授我以聖性。”[71] 皇侃解釋為(wei) :“天生聖德於(yu) 我。”[72] 劉寶楠解釋:“《書(shu) ·召誥》雲(yun) :‘今天命其哲。’是人之智愚皆天所生,夫子五十知天命,知己有德,為(wei) 天所命”;“夫子聖性,是天所授”。[73] 這就是說,孔子認為(wei) 自己的德性乃是天之所生、天之所授。

 

不僅(jin) 如此,其實,在儒家思想中,德性並不限於(yu) 聖人的“聖性”,而是泛指所有人之所“得”的人性。如孟子說:“形色,天性也”[74];“口之於(yu) 味也,目之於(yu) 色也,耳之於(yu) 聲也,鼻之於(yu) 臭也,四肢之於(yu) 安佚也,性也”[75]。劉寶楠說“人之智愚皆天所生”,也是這個(ge) 意思。孟子談到:“乃若其情,則可以為(wei) 善矣,乃所謂‘善’也;若夫為(wei) 不善,非才之罪也。……《詩》曰:‘天生蒸民,有物有則。民之秉彝,好是懿德。’”緊接著便引孔子的話:“為(wei) 此詩者,其知道乎!故有物必有則,民之秉彝也,故好是懿德。”[76] 這是說,人的本性並不就是善,而是自然傾(qing) 向於(yu) 善,這是“天生”的稟性。所以劉寶楠說:“人受天地之中以生,賦氣成形,故言人之性必本乎天。”[77]

 

進一步說,這個(ge) “天生”概念不限於(yu) 人性,並且包括整體(ti) 的人本身,此即所謂“天生蒸民”(天生眾(zhong) 人);而且不限於(yu) 人,萬(wan) 物都是“天生”的。人與(yu) 萬(wan) 物都是“天之所與(yu) ”[78](the givens by Tian),唯有天本身是“自身所與(yu) ”(the self-given)。邢昺解釋孔子所說的“唯天為(wei) 大”,正是講的天的這種普遍的創生性:“唯天為(wei) 大,萬(wan) 物資始,四時行焉。”[79]

 

“萬(wan) 物資始”出自《易傳(chuan) 》:“大哉,乾元!萬(wan) 物資始,乃統天。雲(yun) 行雨施,品物流形。……乾道變化,各正性命。……首出庶物……”孔穎達解釋:“元大始生萬(wan) 物,故曰‘大哉乾元’。‘萬(wan) 物資始’者,釋其乾元稱‘大’之義(yi) ,以萬(wan) 象之物,皆資取乾元,而各得始生。”[80] 而“乾”就是“天”:“乾,天也”;“乾為(wei) 天”。[81] 筆者曾經談到:“這就是《易傳(chuan) 》所說的‘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乾道即是天道,應該從(cong) 本源上被理解為(wei) 天命,人得之而有人性(性理),物得之而有物性(物理);這也就是《中庸》所說的‘天命之謂性’,人與(yu) 萬(wan) 物之性皆由天命生成。”[82] 因此,“大哉乾元”與(yu) 孔子所說的“唯天為(wei) 大”相一致。可見“大哉乾元,萬(wan) 物資始”正是在講“天”的創生性。

 

“四時行焉”出自孔子:“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83] 這裏“焉”的意思是“於(yu) 是”“於(yu) 此”“於(yu) 之”,此處即是“於(yu) 天”之意,所以劉寶楠引鄭玄之說:“四時行,百物生,皆說天”;又引《春秋繁露·四時之副》:“天之道,春暖以生,夏暑以養(yang) ,秋清以殺,冬寒以藏。暖暑清寒,異氣而同功,皆天之所以成歲也”。[84] 可見這同樣是在講“天”的創生性:四時行於(yu) 天,萬(wan) 物生於(yu) 天。皇侃也指出:“天既不言而事行,故我亦欲不言而教行。”[85] 即“四時行”“百物生”都是天之“事行”。程樹德說:“前雲(yun) 天何言哉,言天之所以為(wei) 天者,不言也。後雲(yun) 天何言哉,言其生百物,行四時者,亦不在言也。”[86] 即“四時行焉,百物生焉”是說:能夠“生百物,行四時”的乃是天。

 

(二)創生的方式:“天命”的概念

 

孔子講天的創生性時,強調“天何言哉”,其實就是說,“天”創生萬(wan) 物的方式是“無言”之“命”,即“天命”。皇侃說:“天地之心見於(yu) 不言;寒暑代序,則不言之令行乎四時。”[87]“不言之令”,也就天之“命”。劉寶楠說:“《詩·文王》雲(yun) :‘上天之載,無聲無臭。’載者,事也。天不言而事成,故無聲無臭也。”[88] 這是因為(wei) ,“命”是一種言說,但並不是有聲的“人言”,而是無聲的“道言”。[89] 有意思的是:“天道”之“道”最古老的用法之一,正是“言”;在這個(ge) 意義(yi) 上,“天道”就是“天言”“道言”,亦即“天命”。

 

這就是說,“天”創生人與(yu) 萬(wan) 物的方式,乃是“命”,謂之“天命”。“命”字的結構,從(cong) “口”從(cong) “令”,本義(yi) 為(wei) 發號施令,所以朱駿聲指出:“命,當訓‘發號也’。”[90] 在孔子心目中,天雖然“無言”,卻“發號施令”,所以謂之“天命”。“天”以“命”的方式來創造人與(yu) 萬(wan) 物,就是天的創生性。

 

天以“命”的方式來創生萬(wan) 物,“這與(yu) God以‘命名’的方式來創造世界是一個(ge) 道理”[91],即所謂“命名即創造”,如《聖經》說:“1:1起初,神創造天地。……1:3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1:6神說:‘諸水之間要有空氣,將水分為(wei) 上下。’1:7神就造出空氣,將空氣以下的水、空氣以上的水分開了。事就這樣成了。……”[92] 不僅(jin) 如此,漢語的“命”大致可以對應於(yu) 英文的“designation”,有命名、指明、標示、選定、指定、指派、委任、授權等含義(yi) ,而這些也正是《詩》《書(shu) 》時代的“天命”觀念,而由孔子繼承下來。 

 

五、作為(wei) “天教”的儒教

 

近代以來,關(guan) 於(yu) 儒學是否宗教的問題爭(zheng) 論不休。筆者雖然曾經主張曆代儒學在整體(ti) 上並非狹義(yi) 的“宗教”(religion)[93],但也指出,“《易經》是卜筮之書(shu) ,既然是筮書(shu) ,就意味著是神學形上學在支撐著它,有一個(ge) 超越性存在者,這個(ge) 超越性存在者也叫‘上帝’。……實際上,《易經》是一種‘神教’——‘神道設教’,它有一個(ge) 神性形而上者的設定,就是上帝”[94];並進一步指出,“鑒於(yu) 形而上者具有兩(liang) 種不同的形態(神性的形而上者[位格性的絕對超越者]、理性的形而上者[非位格的絕對超越者]),所以,其理論表現也具有兩(liang) 種形態:神學形而上學、哲學形而上學”;“宗教性質的教化形式還是非常必要、甚至非常重要的。對於(yu) 社會(hui) 大眾(zhong) 來說,‘神道設教’之所以是必須的,是因為(wei) :一方麵,你不能要求社會(hui) 大眾(zhong) 都具有很高深的關(guan) 於(yu) ‘形而上者’的理性智識;但另一方麵,你卻可以為(wei) 之訴諸對於(yu) 另外一種‘形而上者’的信仰,而他們(men) 在某些情境中實實在在是需要某種終極信仰的支撐的”[95]。

 

(一)“天教”的概念

 

鑒於(yu) 孔子思想的神性“天本主義(yi) ”(Tianism)[96],孔子的“儒教”應當稱為(wei) “天教”(Tian Religion)。漢語“天教”一詞,最初見於(yu) 西漢劉向編定的先秦文獻《晏子春秋》:“日暮,公西麵望,睹彗星。召伯常騫,使禳去之。晏子曰:‘不可,此天教也。’”[97] 這裏的“天教”雖然還不是我們(men) 這裏所討論的作為(wei) 名詞或名詞詞組、意指一種宗教的“天教”,但認為(wei) 彗星的顯現乃“天”之“教”,即天的一種教示,也是具有宗教意涵的。

 

可惜這種名詞的“天教”後世罕見;這與(yu) 後世儒學逐漸偏離孔子“天本主義(yi) ”的趨向有關(guan) 。盡管如此,後世儒家偶爾提到的主謂結構的“天教”,也與(yu) 名詞“天教”的觀念一致。例如鄭玄解釋《詩經》“帝謂文王”為(wei) “天語文王曰……”,孔穎達解釋道:“鄭必以為(wei) ‘天語文王’者,以下雲(yun) ‘帝謂文王,予懷明德’,是天之自我也;‘帝謂文王,詢爾仇方’,是教人詢謀也。爾我對談之辭,故知是天之告語。”[98] 這裏提到“天教語文王”,“教語”即“告語”,意為(wei) “告訴”“教導”,是在肯定天的人格性或神格性。

 

朱熹至少三次談到“天教”:(1)“問‘存心養(yang) 性以事天’。曰:‘天教你“父子有親(qin) ”,你便用父子有親(qin) ;天教你“君臣有義(yi) ”,你便用君臣有義(yi) 。不然,便是違天矣。’”[99](2)“問:‘“饑食渴飲,冬裘夏葛”,何以謂之“天職”?’曰:‘這是天教我如此。饑便食,渴便飲,隻得順他。窮口腹之欲,便不是。蓋天隻教我饑便食,渴便飲,何曾教我窮口腹之欲?’”[100](3)“如今人也須先立個(ge) 誌趣,始得。還當自家要做甚麽(me) 人?是要做聖賢,是隻要苟簡做個(ge) 人?天教自家做人,還隻教恁地便是了?閑時也須思量著。聖賢還是元與(yu) 自家一般,還是有兩(liang) 般?天地交付許多與(yu) 人,不獨厚於(yu) 聖賢而薄於(yu) 自家,是有這四端,是無這四端?隻管在塵俗裏麵羇,還曾見四端頭麵,還不曾見四端頭麵?且自去看。”[101] 朱熹的說法雖然不是名詞的“天教”,卻是名詞“天教”的意涵,並且具有宗教的意謂:天是一個(ge) 至上的超越者,並且具有神格性;天對人進行規訓(discipline);人對天應當順服(obedience)。

 

不過,這畢竟並不是孔子的“天教”。有學者說:“儒教是華夏特有的傳(chuan) 統宗教,曆代王朝都以儒教為(wei) 國教,孔子為(wei) 教主”;“儒教利用政教結合的優(you) 勢得以成為(wei) 國教,儒教的神權與(yu) 皇權融為(wei) 一體(ti) ,不可分割”。[102] 這種說法自有道理,卻也不無偏頗;而且這其實是秦漢以降的“儒教”,並非孔子的“天教”。

 

那麽(me) ,何謂“天教”?本文暫不討論它的其他層麵,而隻討論它的觀念形態層麵,“天教”觀念至少具有這樣幾個(ge) 要點:(1)超越者的外在超凡性(transcendent),即“天”的觀念;[103](2)人的內(nei) 在超驗性(transcendental),即“德”的觀念;[104](3)從(cong) 天人之際的維度看,一方麵是天對人的生成與(yu) 規訓,另一方麵就是人對天的敬畏與(yu) 順服;(4)從(cong) 天人溝通的維度看,天與(yu) 人的中介是聖人(sage)、聖徒(saint),這就是“聖”(sagehood)的觀念。

 

(二)人對天的態度:敬畏的態度

 

人不能代替天,隻能由“知天”而“事天”。孟子指出:“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存其心,養(yang) 其性,所以事天也。”[105]“事天”,即侍奉天,其前提恰恰是天人相分,以天為(wei) 至上神。[106]

 

為(wei) 此,人對天首先要懷有“敬畏”的態度。孔子要求“敬鬼神而遠之”,何晏解釋為(wei) “敬鬼神而不瀆”,邢昺解釋為(wei) “恭敬鬼神而疏遠之,不褻(xie) 瀆”[107],這就是人對天的“敬”的態度。不僅(jin) 如此,還要有“畏”的態度。因此,孔子強調“畏天命”。邢昺解釋:“心服曰‘畏’”;“‘畏天命’者,謂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天命無不報,故可畏之”。[108] 朱熹解釋:“畏者,嚴(yan) 憚之意也”;“知其可畏,則其戒謹恐懼,自有不能已者”。[109]

 

上文曾引《論語》記載孔子的為(wei) 人,“迅雷風烈,必變”。皇侃解釋:“風疾而雷,此是陰陽氣激為(wei) 天之怒,故孔子必自整變顏容以敬之也。”[110] 程樹德引鄭玄之說:“敬天之怒也。”[111] 這就是孔子對天的敬畏感的表現。蒙培元先生指出:“孔子在講到‘迅雷風烈必變’時所表現的情感,就既有敬畏感,又有恐懼感”;“恐懼感的提出,是儒家情感哲學的一大貢獻”;“這裏有一種宗教情感”[112];“迅雷、烈風是自然界的現象,孔子卻表現出恐懼、嚴(yan) 肅的神情”,因為(wei) “這種自然現象的出現似乎有神的作用,是對人類的一種警告”[113]。

 

因此,蒙培元先生說:“‘畏天命’則是對自然界的神聖性的敬畏。”[114] 盡管“自然界”這個(ge) 說法或可商榷,但將“畏”理解為(wei) “敬畏”則是確切的。所以,蒙先生說:“‘敬畏天命’就是儒家的宗教精神的集中表現”[115];“中國哲學有敬畏天命的思想”,“這就是中國哲學中的宗教精神”[116]。

 

(三)人與(yu) 天的溝通:聖人的位置

 

人對天的敬畏與(yu) 順服,使人萌生理解天的需要,即與(yu) 天溝通的需要。這就是“聖”(sagehood)的境界,即:“聖,通也。”[117] 這就是說,人與(yu) 天溝通的中介是聖人(sage)、聖徒(saint)。

 

顯然,“聖”的根本特征,在於(yu) “通”,即溝通天人。這一點,孔子的弟子還不是十分明白。如子夏說:“有始有卒者,其惟聖人乎!”[118] 聖人固然能夠始終如一,但這並非聖人的根本特征。子貢亦然:“太宰問於(yu) 子貢曰:‘夫子聖者與(yu) ?何其多能也?’子貢曰:‘固天縱之將聖,又多能也。’”何晏注:太宰“疑孔子多能於(yu) 小藝”,似非聖人之德;子貢解釋道,“天固縱大聖之德,又使多能也”,兩(liang) 者並不矛盾。[119] 確實,“聖”不在“多能”;但是,子貢的回答也沒有正麵涉及“聖”的根本。

 

倒是子貢所說的“固天縱之將聖”透露了一點信息:孔子之為(wei) 聖人,乃是天令其如此,即是天的意誌。那麽(me) ,天讓孔子做什麽(me) 呢?其實就是“天下之無道也久矣,天將以夫子為(wei) 木鐸”,即“天將命孔子製作法度,以號令於(yu) 天下,如木鐸以振文教也”[120]。當時天下無道,孔子感歎“聖人,吾不得而見之矣”[121];他自謙“若聖與(yu) 仁,則吾豈敢?”[122] 但實際上,孔子是以聖人自我期許的:“子貢曰:‘如有博施於(yu) 民而能濟眾(zhong) ,何如?可謂仁乎?’子曰:‘何事於(yu) 仁?必也聖乎!……’”[123] 木鐸是古代巡行振鳴、宣布政教法令的一種鈴鐺,而“天以夫子為(wei) 木鐸”是說:天要向人間宣布教令,把孔子作為(wei) 木鐸。這就是說,聖人是天的使者,其使命是代天行教,即是天的代言人。孔子有此自覺,所以自謂“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124],即已達到了“聖”的境界。

 

這裏的“耳順”值得留意。“聖”(聖)的結構從(cong) “耳”、從(cong) “口”,充分體(ti) 現了“聖”的“通”——溝通天人的特征:聖人以“耳”傾(qing) 聽天命,以“口”宣講天命。這就猶如古希臘的神的信使赫耳墨斯(Hermes)將神的旨意傳(chuan) 達給人間,故有所謂“詮釋學”(hermeneutics);神旨同樣是無聲的號令,猶如God用無聲的語言來創造世界,海德格爾謂之“默然無聲的道說”[125]、“寂靜之音”[126],這是中西相通的觀念。[127]

 

所以孔子說:“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大人”即聖人。[128] 這“三畏”之間的邏輯關(guan) 係是:所謂“畏聖人”,其實是“畏聖人之言”;所謂“畏聖人之言”,其實是“畏天命”,因為(wei) 聖人是天的代言人,“聖人之言”乃是“天命”的傳(chuan) 達。

 

聖人的“正名”也是如此。上文談到,“天命”是天以“命名”的方式來創生萬(wan) 物;然而不僅(jin) 天會(hui) 命名,人也會(hui) 命名,那就是聖人進行的“正名”活動——以“命名”的方式來“製禮作樂(le) ”,重新安排人間秩序。據《論語》載:“子路曰:‘衛君待子而為(wei) 政,子將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le) 不興(xing) ,禮樂(le) 不興(xing) 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錯(措)手足……’”[129] 從(cong) “天命”到聖人的“正名”意味著:“正名”本質上不是聖人在正名,而是天在正名,即是聖人代天正名、“替天行道”。

 

但是,最後有一點是必須強調的:“聖人”畢竟還是人,不是神,更不是天;“聖”固然是超驗的,但絕不是超凡的。


注釋:
 
[1]《論語·泰伯》,《十三經注疏》,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影印版,第2487頁。
 
[2] 這裏的“超驗的”(transcendental)或譯為“先驗的”,“超凡的”(transcendent)或譯為“超驗的”,這樣的譯法易致誤解。
 
[3] 黃玉順:《“超驗”還是“超凡”——儒家超越觀念省思》,《探索與爭鳴》2021年第5期。
 
[4] 黃玉順:《中國哲學“內在超越”的兩個教條——關於人本主義的反思》,《學術界》2020年第2期。
 
[5] 牟宗三:《中國哲學的特質》,台北:學生書局1974年版,第30–31頁。
 
[6] 餘英時:《論天人之際:中國古代思想起源試探》,台北:聯經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版,第222頁、第229頁。
 
[7] 安樂哲:《自我的圓成:中西互鏡下的古典儒學與道家》,石家莊:河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43–48頁;張汝倫:《論“內在超越”》,《哲學研究》2018年第3期。
 
[8] 黃玉順:《儒學反思:儒家·權力·超越》,楊永明主編:《當代儒學》第18輯,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20年版,第3–10頁。
 
[9] 牟宗三:《中國哲學的特質》,第33–34頁。
 
[10]《正蒙·乾稱篇》《橫渠易說·係辭上》,《張載集》,章錫琛點校,北京:中華書局1978年版,第65頁、第183頁。
 
[11] 程顥、程頤:《河南程氏遺書》卷六,《二程集》,王孝魚點校,北京:中華書局1981年版,第81頁。
 
[12] 蒙培元:《心靈超越與境界》,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72–79頁、第74頁。
 
[13] 蒙培元:《心靈超越與境界》,第288頁。
 
[14] 蒙培元:《中國心性論》,台北:學生書局1990年版,第15頁。
 
[15] 黃玉順:《天吏:孟子的超越觀念及其政治關切——孟子思想的係統還原》,《文史哲》2021年第3期。
 
[16]《孟子·盡心上》,《十三經注疏》,第2764頁。
 
[17] 傅斯年:《性命古訓辨證》,劉夢溪主編:《中國現代學術經典·傅斯年卷》,石家莊: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54頁。
 
[18] 蒙培元:《從孔子的境界說看儒學的基本精神》,《中國哲學史》1992年第1期。
 
[19] 蒙培元:《談儒墨兩種思維方式》,《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學報》1987年第1期。
 
[20] 蒙培元:《中國心性論》,第24頁。
 
[21] 蒙培元:《從孔子的境界說看儒學的基本精神》,《中國哲學史》1992年第1期。
 
[22]《論語注疏·憲問》,《十三經注疏》,第2513頁。
 
[23] 朱熹:《論語集注·憲問》,《四書章句集注》,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版,第157頁。
 
[24] 劉寶楠:《論語正義·憲問》,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版,第592、593頁。
 
[25] 程樹德:《論語集釋·憲問》,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版,第1019、1021頁。
 
[26]《論語注疏·子罕》,《十三經注疏》,第2490頁。
 
[27] 皇侃:《論語義疏·子罕》,北京:中華書局2013年版,第220頁。
 
[28] 朱熹:《論語集注·子罕》,《四書章句集注》,第112頁。
 
[29]《論語注疏·雍也》,《十三經注疏》,第2480頁。
 
[30] 朱熹:《論語集注·雍也》,《四書章句集注》,第91頁。
 
[31] 程樹德:《論語集釋·雍也》,第419頁。
 
[32] 朱熹:《論語集注·雍也》,《四書章句集注》,第91頁。
 
[33]《論語注疏·八佾》,《十三經注疏》,第2467頁。
 
[34] 皇侃:《論語義疏·八佾》,第64頁。
 
[35]《論語注疏·鄉黨》,《十三經注疏》,第2496頁。
 
[36]《論語注疏·先進》,《十三經注疏》,第2498頁。
 
[37] 朱熹:《論語集注·先進》,《四書章句集注》,第125頁。
 
[38] 劉寶楠:《論語正義·先進》,第448頁。
 
[39]《春秋公羊傳注疏·哀公十四年》,《十三經注疏》,第2353頁。
 
[40]《論語注疏·子罕》,《十三經注疏》,第2490頁。
 
[41] 皇侃:《論語義疏·子罕》,第211頁。
 
[42] 朱熹:《論語集注·子罕》,《四書章句集注》,第110頁。
 
[43] 馮友蘭:《中國哲學史新編》上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03頁。
 
[44] 程偉禮:《中國哲學史:從胡適到馮友蘭》,《學術月刊》1995年第8期。
 
[45] 許慎:《說文解字·示部》,北京:中華書局1963年版,第7頁。
 
[46]《孟子注疏·萬章上》,《十三經注疏》,第2737頁。
 
[47]《論語·陽貨》,《十三經注疏》,第2526頁。
 
[48]《周易·係辭上傳》,《十三經注疏》,第82頁。
 
[49]《周易·係辭下傳》,《十三經注疏》,第86頁。
 
[50] 徐中舒主編:《甲骨文字典》,成都:四川辭書出版社1990年版,第10–11頁。
 
[51] 許慎:《說文解字·示部》,第7頁。
 
[52] 黃玉順:《中國哲學的“現象”觀念——〈周易〉“見象”與“觀”的考察》,《河北學刊》2017年第5期。
 
[53] 黎靖德編:《朱子語類》,王星賢點校,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版,第2、102、677、692、1829、2409、2457、2522‒2528、3243頁。
 
[54] 黎靖德編:《朱子語類》,第2409頁。
 
[55] 鄭家棟:《從“內在超越”說起》,《哲學動態》1998年第2期。
 
[56]《論語·述而》,《十三經注疏》,第2483頁。
 
[57] 皇侃:《論語義疏·述而》,第169頁。
 
[58] 劉寶楠:《論語正義·述而》,第372頁。
 
[59] 程樹德:《論語集釋·述而》,第480頁。
 
[60] 朱熹:《論語集注·述而》,見《四書章句集注》,第98頁。
 
[61]《論語注疏·先進》,《十三經注疏》,第2499頁。
 
[62] 皇侃:《論語義疏·先進》,第273頁。
 
[63]《論語注疏·先進》,《十三經注疏》,第2499頁。
 
[64] 朱熹:《論語集注·先進》,《四書章句集注》,第125頁。
 
[65] 黃玉順:《生活儒學的內在轉向——神聖外在超越的重建》,《東嶽論叢》2020年第3期。
 
[66]《論語注疏·八佾》,《十三經注疏》,第2467頁。
 
[67] 皇侃:《論語義疏·八佾》,第62頁。
 
[68]《論語注疏·述而》,《十三經注疏》,第2482頁。
 
[69]《論語注疏·泰伯》,《十三經注疏》,第2488頁。
 
[70]《論語注疏·雍也》,《十三經注疏》,第2479頁。
 
[71]《論語注疏·述而》,《十三經注疏》,第2483頁。
 
[72] 皇侃:《論語義疏·述而》,第171頁。
 
[73] 劉寶楠:《論語正義·述而》,第273頁。
 
[74]《孟子·盡心上》,《十三經注疏》,第2770頁。
 
[75]《孟子·盡心下》,《十三經注疏》,第2777頁。
 
[76]《孟子·告子上》,《十三經注疏》,第2749頁。
 
[77] 劉寶楠:《論語正義·泰伯》,第308頁。
 
[78]《孟子·告子上》,《十三經注疏》,第2753頁。
 
[79]《論語·泰伯》,《十三經注疏》,第2487頁。
 
[80]《周易·乾彖傳》,《十三經注疏》,第14頁。
 
[81]《周易·說卦傳》,《十三經注疏》,第94頁。
 
[82] 黃玉順:《愛與思——生活儒學的觀念》(增補本),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年2017版,第257頁。
 
[83]《論語·陽貨》,《十三經注疏》,第2526頁。
 
[84] 劉寶楠:《論語正義·陽貨》,第698、699頁。
 
[85] 皇侃:《論語義疏·陽貨》,第463頁。
 
[86] 程樹德:《論語集釋·陽貨》,第1228頁。
 
[87] 皇侃:《論語義疏·陽貨》,第464頁。
 
[88] 劉寶楠:《論語正義·陽貨》,第699頁。
 
[89] 參見黃玉順:《我們的語言與我們的生存——駁所謂“現代中國人‘失語’”說》,《南京師範大學文學院學報》2004年第4期;《愛與思——生活儒學的觀念》(增補本),第180‒182頁、第257‒260頁;《君子三畏》,《宜賓學院學報》2016年第2期;《神聖超越的哲學重建——〈周易〉與現象學的啟示》,《周易研究》2020年第2期。
 
[90] 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口部》,北京:中華書局1984年版,第845頁。
 
[91] 黃玉順:《生活儒學的內在轉向——神聖外在超越的重建》,《東嶽論叢》2020年第3期。
 
[92]《聖經·創世記》,欽定英譯本的中文和合本(King James Version,Chinese Union Version)。
 
[93] 參見黃玉順主編:《庚寅“儒教”問題爭鳴錄》,鄭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黃玉順:《儒教問題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
 
[94] 黃玉順:《生活儒學的儒教觀念》,見《儒教問題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16頁。
 
[95] 黃玉順:《儒教論綱——儒家之仁愛、信仰、教化及宗教觀念》,張立文主編:《儒學評論》第五輯,保定:河北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第99–106頁。
 
[96] 參見黃玉順:《人是什麽?——孔子麵對“攸關技術”的回答》,《孔子研究》2021年第4期。
 
[97]《晏子春秋集釋·諫上十八》(上),吳則虞集釋,北京:中華書局1982年版,第66頁。
 
[98]《毛詩正義·大雅·文王》,《十三經注疏》,第521頁。
 
[99] 黎靖德編:《朱子語類》卷六十,第1428頁。
 
[100] 黎靖德編:《朱子語類》卷九十六,第2473頁。
 
[101] 黎靖德編:《朱子語類》卷一百二十一,第2943頁。
 
[102] 任繼愈主編:《儒教問題爭論集》,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0年版,第402、404頁。
 
[103] 參見黃玉順:《生活儒學的內在轉向——神聖外在超越的重建》,《東嶽論叢》2020年第3期。
 
[104] 參見黃玉順:《“超驗”還是“超凡”——儒家超越觀念省思》,《探索與爭鳴》2021年第5期。
 
[105]《孟子·盡心上》,《十三經注疏》,第2764頁。
 
[106] 參見黃玉順:《天吏:孟子的超越觀念及其政治關切——孟子思想的係統還原》,《文史哲》2021年第3期。
 
[107]《論語注疏·雍也》,《十三經注疏》,第2479頁。
 
[108]《論語注疏·季氏》,《十三經注疏》,第2522頁。
 
[109] 朱熹:《論語集注·季氏》,《四書章句集注》,第172頁。
 
[110] 皇侃:《論語義疏·鄉黨》,第260頁。
 
[111] 程樹德:《論語集釋·鄉黨》,第728頁。
 
[112] 蒙培元:《情感與理性》,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2年版,第194、195頁。
 
[113] 蒙培元:《蒙培元講孔子》,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第55頁。
 
[114] 蒙培元:《“天人合一論”對人類未來發展的意義》,《齊魯學刊》2000年第1期。
 
[115] 蒙培元:《為什麽說中國哲學是深層生態學》,《新視野》2002年第6期。
 
[116] 蒙培元:《中國學術的特征及發展走向》,《天津社會科學》2004年第1期。
 
[117] 許慎:《說文解字·耳部》,第250頁。
 
[118]《論語·子張》,《十三經注疏》,第2532頁。
 
[119]《論語·子罕》,《十三經注疏》,第2490頁。
 
[120]《論語·八佾》,《十三經注疏》,第2468頁。
 
[121]《論語·述而》,《十三經注疏》,第2483頁。
 
[122]《論語·述而》,《十三經注疏》,第2484頁。
 
[123]《論語·雍也》,《十三經注疏》,第2479頁。
 
[124]《論語·為政》,《十三經注疏》,第2461頁。
 
[125] 海德格爾:《〈今日神學中一種非客觀化的思與言問題〉的神學談話中主要觀點的若幹提示》,孫周興譯,劉小楓選編:《海德格爾與有限性思想》,北京:華夏出版社2002年版,第19頁。
 
[126] 海德格爾:《在通向語言的途中》,孫周興譯,商務印書館1997年版,第183頁。
 
[127] 參見黃玉順:《生活儒學的“生活”觀念》,載《儒家思想與當代生活——“生活儒學”論集》,北京:光明日報出版社2009年版,第71–73頁。
 
[128]《論語注疏·季氏》,《十三經注疏》,第2522頁。
 
[129]《論語·子路》,《十三經注疏》,第250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