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竹】清代學規臥碑的曆史價值

欄目:文化雜談
發布時間:2023-04-21 13:47:46
標簽:清代學規臥碑

清代學規臥碑的曆史價(jia) 值

作者:李竹(華北電力大學馬克思主義(yi) 學院)

來源:中國社會(hui) 科學網

時間:孔子二五七三年歲次癸卯閏二月十七日乙未

          耶穌2023年4月7日

 

中國古代,隨著儒家思想占據中心地位,明清兩(liang) 朝逐漸確立了推進聖諭宣講的製度化手段,以實現思想教化的統治目的。從(cong) 明太祖頒布的“聖諭六言”,到清順治年間仿其所製的“六諭文”、康熙年間的“聖諭十六條”,直到雍正所製近萬(wan) 字的《聖諭廣訓》達細致嚴(yan) 苛之極。儒家的道德觀和統治階級的價(jia) 值觀隨著國家的教化實踐不斷傳(chuan) 播,清代的教化宣諭在教育對象上也愈發全麵。在民眾(zhong) 教化方麵,朝廷以裏甲為(wei) 單位,在民眾(zhong) 中以張榜張文、定點集會(hui) 等方式,廣泛進行宣頌宣講;在精英教化方麵,則是通過官學和書(shu) 院兩(liang) 級學校教育對士子們(men) 進行思想教化,將價(jia) 值觀的塑造前置,以培養(yang) 出符合國家價(jia) 值標準的官員士紳。

 

學規碑刻的內(nei) 容

 

在國子監博物館中,有一通順治九年(1652)《禦製曉示生員》臥碑,從(cong) 內(nei) 容上看屬於(yu) 學規的範疇,不僅(jin) 規定了行為(wei) 操守,還包含著許多對生員思想道德方麵的要求。在其碑文序言中載明,“朝廷建立學校,選取生員,免其丁糧,厚以廩膳,設學院、學道、學官以教之,各衙門官以禮相待,全要養(yang) 成賢才以供朝廷之用。諸生當上報國恩,下立人品”,可見其規範目的還是在於(yu) 培養(yang) 受過儒家正統道德教化的人才。塗爾幹曾言,“一個(ge) 社會(hui) 若按自身的形象來塑造其成員,最有力的工具便是教育”。對未來國家棟梁的教育和規訓傳(chuan) 遞著以儒家道德觀為(wei) 底色的清代官方意識形態,能夠借以了解當時國家實現士紳階層教化的手段和理念。

 

國子監該碑由於(yu) 年久失修,內(nei) 容已不甚清楚,但據《欽定國子監誌·金石誌·禦碑》所言,此類碑刻為(wei) 了達到宣諭效果,一般先立於(yu) 孔廟國子監,後頒行於(yu) 全國府州縣學,刊刻的內(nei) 容是全國統一的。在寧德市蕉城區博物館展廳就收藏著一通題為(wei) “禮部題奉欽依刊立臥碑曉示生員碑”並與(yu) 此內(nei) 容一致的臥碑,保存完好。這也從(cong) 側(ce) 麵證明了清代思想教育中自中央到地方的宣傳(chuan) 路徑。

 

該碑正文共計八條,其中,第一條主要規範了士子的家庭關(guan) 係,與(yu) 《聖諭十六條》中敦孝悌、篤宗族的精神一脈相承。第二條則概括了士子的人生理想,即立誌為(wei) “忠臣清官”和“利國愛民”的職業(ye) 追求。第三條明確了士子的道德操守,要居心“忠厚正直”,修身自省,這也證明了清代對於(yu) 人才德行方麵的嚴(yan) 格要求。第四條則規定士子的交際底線,“不可求於(yu) 官長,交結勢要,希圖進身”。第五條則與(yu) 明清“息訟”“止爭(zheng) ”的思想相關(guan) ,規定“凡有司官衙門,不可輕入”“不許幹與(yu) 他人詞訟”。第六條則是關(guan) 於(yu) 師生關(guan) 係,要求士子“尊敬先生”“誠心聽授”,學習(xi) 方麵不得怠惰等。第七條是關(guan) 於(yu) 言論自由的禁止性條款,不允許士子妄談國事,“如有一言建白,以違製論,黜革治罪”,可知生員議論朝綱,後果是極為(wei) 嚴(yan) 重的。最後一條則是關(guan) 於(yu) 限製出版自由的,禁止士子“立盟結社”“妄行刊刻”,違者要聽提調官治罪。

 

學規的規訓與(yu) 罰則

 

這八條學規,包含著從(cong) 家庭關(guan) 係到師生關(guan) 係、職場關(guan) 係,從(cong) 道德操守、學習(xi) 習(xi) 慣到職業(ye) 追求等多方麵內(nei) 容。其中對於(yu) 士子行為(wei) 的限製,包含著從(cong) 言論自由限製到訴訟權利限製及出版自由限製,可謂十分全麵、十分嚴(yan) 苛,其根本目的正如碑中所言,要“養(yang) 成賢才,以供朝廷之用,上報國恩,下立人品”。值得一提的是,此碑刻形為(wei) 臥碑,臥碑的目的即是如有士子違反了碑刻中的八條規定,就要跪在碑前反複誦讀碑文,以認清自己的錯誤,從(cong) 而求得寬恕,今後改正。在禮部頒行此碑所做序言中,也明確要求全國各府州縣學以臥碑形製刊此學規。這就意味此學規本身即包含了除上述違法後果之外的罰則,即跪誦碑文。

 

此外,《學部奏谘輯要·奏編國文必讀課本分別試行折》中還記載著士子每年科試要默寫(xie) 學規的內(nei) 容:“伏維我聖祖仁皇帝禦製聖諭十六條,我世宗憲皇帝禦製《聖諭廣訓》,先後頒行天下,凡士子歲科試敬謹默寫(xie) ,著在今甲,久經遵行,而地方官吏敬謹宣講,以曉軍(jun) 民,亦複垂為(wei) 故事。”除了嚴(yan) 肅學規之外,清代對於(yu) 士子的要求還體(ti) 現在國家對於(yu) 官學的日常管理中,對於(yu) 士子規範的許多原則和精神也貫穿到了為(wei) 官之後。可見,當時士子教化的基本理念和具體(ti) 手段是一脈相承、一以貫之的。

 

學規碑刻的曆史價(jia) 值

 

《禦製曉示生員》臥碑具有重要的曆史價(jia) 值。

 

第一,它讓我們(men) 對於(yu) 清代的學規和道德教化有了更全麵深入的認識和了解,我們(men) 亦可以看到漢至唐的“引儒入法”趨勢在明清時代得到了延續和發展。這樣對士子的教化所體(ti) 現的清代基本儒家道德觀、國家意識形態層麵的價(jia) 值觀,從(cong) 道德要求上升為(wei) 法律要求。這還意味著儒家思想不僅(jin) 體(ti) 現在信仰層麵,更是具化到了對日常行為(wei) 的約束,許多關(guan) 於(yu) 人生立誌、讀書(shu) 奮進、仁義(yi) 愛國等思想體(ti) 現著中國古代教育中德育的智慧。

 

第二,從(cong) 碑刻中可以看出,國家對人才個(ge) 人的價(jia) 值塑造與(yu) 國家意識形態層麵存在著高度的價(jia) 值一致性。士子教化的重要目的就是要個(ge) 人認同社會(hui) 價(jia) 值,將生員的個(ge) 人學業(ye) 、未來職業(ye) 與(yu) 國家發展緊密聯係在一起,促使個(ge) 人不斷提升道德境界,使自己的言行符合社會(hui) 倫(lun) 理道德的要求,由個(ge) 人認同發展為(wei) 社會(hui) 認同。這樣教育的目的就是培養(yang) 士子們(men) 以天下為(wei) 己任的情懷和責任,將個(ge) 體(ti) 人生價(jia) 值實踐融入國家利益、民族利益和人民利益的最終實現之中。

 

第三,通過從(cong) 士子到民眾(zhong) 、從(cong) 中央到地方的一體(ti) 教化,形成了社會(hui) 每個(ge) 成員一致的價(jia) 值塑造,構成社會(hui) 共同體(ti) 價(jia) 值同質性和行為(wei) 的一致性。道德教化因而具有了政治意蘊,最終促進社會(hui) 成員認同、效法,引導社會(hui) 形成良好的道德秩序和政治倫(lun) 理。

 

(本文係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ye) 務費專(zhuan) 項資金項目“高校法治教育體(ti) 係化的路徑和機製研究”(2021MS056)階段性成果)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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