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風】敬請經濟學家放棄對儒家的偏見
欄目:快評熱議
發布時間:2011-12-15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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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中秋
作者簡介:姚中秋,筆名秋風,男,西元一九六六年生,陝西人士。現任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guan) 係學院教授,曾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高研院教授、山東(dong) 大學儒學高等研究院教授。著有《華夏治理秩序史》卷一、卷二《重新發現儒家》《國史綱目》《儒家憲政主義(yi) 傳(chuan) 統》《嵌入文明:中國自由主義(yi) 之省思》《為(wei) 儒家鼓與(yu) 呼》《論語大義(yi) 淺說》《堯舜之道:中國文明的誕生》《孝經大義(yi) 》等,譯有《哈耶克傳(chuan) 》等,主持編譯《奧地利學派譯叢(cong)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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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曆了計劃經濟的低效率與無自由,八十年代以來,人們形成建立市場體製的共識,經濟學界對這一共識之形成做出了重要貢獻。
但是,人們、包括經濟學界,在論政市場製度的時候,經常犯一個錯誤:他們以三十年計劃體製想象整個中國曆史,以為中國人自古就生活在非市場體製之下。因此,建立市場製度就是一個全新的事業,為了這個事業,必須做一個價值清理工作,反傳統,反儒家價值和製度。他們這樣推理:儒家在過去是主導性價值、觀念體係,而過去是非市場體製,那儒家價值一定內在地妨礙市場製度,中國要建立市場製度就需要摧毀儒家。經濟學家們也加入全盤性反傳統大潮中。直到最近,兩位經濟學家還在微博上發表這樣的見解。首先是陳誌武先生說:
製度經濟學問題:為什麽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發源於西方?為何保障市場發展的產權製度秩序也源於西方?你會說這些東西方差異隻是現代事。可自古羅馬開始,西方打仗也很講規則:你不能偷襲(那是卑鄙)而是兩方軍隊先約好時間地點、擺開陣勢明打,跟中國傳統截然相反。連戰場都能規則的社會,必然先行市場製度?
許小年先生在與白彤東的對話中,則有更深入的論證:在儒家傳統的社會中,你很難建立起法律體係。因為儒家認為,沒有必要建立法律體係。有人問過孔子,要是你判案你怎麽判呢?孔子說我判什麽案呢,如果要我治理天下,就不會有訴訟。以儒家作為社會的指導就一定是以德治國,而不是以法治國。而以德治國,德一定是聖人體現出來的,既然是聖人體現出來的,又由於聖人的人數非常少,所以,它的政治體製一定是個人專製,而不是法治。而以德治國這個“德”又全在你的心裏,每個人的理解都不一樣,在理解不一樣的情況下,社會的規則和秩序就沒有辦法去清晰地定義和描述,法律體係就建立不起來。法律建立不起來,市場經濟沒法有效運轉。
兩位先生都是我尊敬的學者,但是,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我不能不坦率地說,兩位先生對傳統、對儒家的看法,都是在重複過去一百年間知識分子編造的一些謊言。
在微博上,諸多網友針對陳誌武先生的說法已指出,西周春秋時代,戰爭就是陳先生所說的,兩方軍隊先約好時間地點、擺開陣勢明打,《春秋》公羊學家稱之為“偏戰”,漢代經學家何休解釋說:“偏,一麵也。結日定地,各居一麵,鳴鼓而戰,不相詐。”宋、楚泓之戰中,宋襄公就是依此而戰的。其實,這並非特例,而是當時普遍的戰爭規範,隻不過宋襄公自我約束較為嚴格而已。
這個事例說明,中國其實有兩個傳統:周統,秦統。一個是封建的、禮治的傳統,另一個是專製的、刑治的傳統。而前一個傳統十分接近於現代的法治,因為,現代法治形成於英格蘭的封建傳統中,周正是行封建。所以,籠統談論中國傳統,把秦統當成唯一的中國傳統,乃是偷懶而具有嚴重誤導性的做法。
人們會問,可是,周之覆亡,距今已兩千多年,周製對今天能有什麽意義?這說法也對,但也不對:周確實早就覆亡了,不過,周製其實以文字的形式好好地存在著呢,那就是詩、書、禮、易、春秋“五經”——本來還應當有樂經,但其散失了。孔子在封建製崩潰之際,刪定六經,六經所記錄者,就是周之禮法,而周正是經典封建製。儒家以六經為本,儒家的核心立場正是複禮,也正是複封建,恢複周的傳統。
據此可以說,許小年先生的邏輯難以成立。禮治接近於法治,所以,假如我們主張法治,那就該深入理解禮治傳統。繼承了周製傳統之儒家,其實深得法治之精髓。讓我舉個最簡明的例子:《周易》有“訟”卦,其《象》曰:“天與水違行,訟。君子以作事謀始。”王弼注首先引用許小年先生提到的孔子之語:“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孔子確實希望無訟——我相信,任何偉大的心靈都不會認為一個廣泛興訟的社會是個好社會。
那麽,如何做到“無訟”?王弼給出十分精辟的解釋:“無訟在於謀始,謀始在於作製。契之不明,訟之所以生也。物有其分,職不相濫,爭何由興?訟之所以起,契之過也。故有德司契而不責於人。”翻譯成經濟學語言是:製定正義的法律框架,明晰產權,強化契約。由此即可減少爭執、糾紛,自然可以減少訴訟。這難道不也是最為健全的經濟學原理?
許先生的聖人論也不確切,暫且不談。上述事實清楚說明,儒家守護著封建的禮治傳統,而且,在董仲舒之後,禮治理念部分地變成了製度,也即,在作為正式製度的刑治之外,另形成了一個“禮俗”之治體係,而市場運轉所需要的私人產權、合同、交易等規範,都由禮俗體係規範。重要的事,官府通常也會自願充當這個禮俗的強製執行工具。正是借助於這一自發的法律體係,過去兩千年間,中國人基本上生活於市場製度中。
這不是筆者故作驚人之論,侯家駒、趙岡等權威經濟史專家都持此看法。隻是到了上個世紀五十年代,這一源遠流長的市場製度才遭到係統摧毀。
因此,八十年代以來中國之市場化過程,其實不是新建市場,而是恢複曾有之市場。下麵的事實就清楚地說明了這一點:私人產權、自由交易等市場製度之要件,乃是農民、城市居民私下建立的,政府不過予以承認而已。也就是說,市場精神早就滲透在中國最普通的民眾的血液之中。中國遲遲不能建立健全的市場製度,不是傳統之錯,更不是儒家之錯。相反,傳統與儒家是支持市場的,熱愛市場的經濟學家,完全可以傳統、以儒家為自己的思想資源。這樣的經濟學家也就與禮俗站在一起,與普通民眾站在一起,在觀念的競爭場中,將具有更強的力量。
原載《中國經營報》2011/12/5
作者惠賜儒家中國網站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