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建平】意義與生活世界的建構:以“禮意”為中心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2-09-21 14:27:36
標簽:禮意

意義(yi) 與(yu) 生活世界的建構:以“禮意”為(wei) 中心

作者:龔建平

來源:《孔子研究》2022年第4期


摘要:禮意複雜難明,是真正的形而上者。意義(yi) 總是由其得以生成的客觀條件得到說明。禮意的內(nei) 在結構中包含了事實與(yu) 價(jia) 值的內(nei) 在緊張。從(cong) 製度屬性角度看,禮可再生和複製相應的製度實在,生產(chan) 禮意,禮的異化是由單方麵執著於(yu) 禮的形式所致。儒家以禮樂(le) 為(wei) 特色的文化側(ce) 重於(yu) 美善價(jia) 值的生成,因此,其對真的追求,並不表現為(wei) 以追求事實的真與(yu) 自然的真為(wei) 特點,而以社會(hui) 之真、意義(yi) 之真為(wei) 特色,具有濃厚倫(lun) 理道德色彩。要全麵理解禮的意義(yi) ,還需要認識禮的中性化特點。


關(guan) 鍵詞:禮; 禮意; 事實; 價(jia) 值; 儒家;

 

作者簡介:龔建平,男,1962年生,四川宣漢人,哲學博士,西安交通大學人文學院教授,研究方向為(wei) 儒家哲學與(yu) 現代化


 

關(guan) 於(yu) 禮的基本要素,學界看法不一:陳戌國在《先秦禮製研究》中認為(wei) 包含禮器、禮義(yi) 、禮儀(yi) 三項;彭林則認為(wei) 包含禮法、禮義(yi) (意)、禮器、辭令、禮容、等差諸項【1】。本文不討論哪種說法更恰當,但這幾項內(nei) 含較明確:“禮器”指行禮過程中所需的器物;“禮儀(yi) ”指行禮過程中的儀(yi) 仗、儀(yi) 式、規儀(yi) 等;禮容則指行禮者的體(ti) 態、容貌、表情等,辭令顯然是行禮過程中的言辭、用語即規定的格式;等差指不同身份的人禮數的差等。而禮意即禮之精神意義(yi) 的含義(yi) 卻不甚明了。但在對“禮”的實際認知與(yu) 踐履中,上述要素不可偏廢,否則將導致禮的異化。據此,本文主要針對禮的結構、精神意義(yi) 及其對社會(hui) 生活的建構做一梳理,以期加深對禮樂(le) 文明的理解。


一、禮的意義(yi) 結構

 

禮意複雜難明,是真正的形而上者。“禮器(物)”“禮儀(yi) ”“禮容”等禮的其他構成要素,僅(jin) 為(wei) 傳(chuan) 達禮意的外在形式和途徑。因此,若人們(men) 僅(jin) 專(zhuan) 注於(yu) 禮的有形有象的要素,不僅(jin) 很難對禮意有真切的認知,且可能會(hui) 被誤導。但這並不意味著不能對禮意及其結構做簡明扼要的說明。而對禮意的說明,首先需要對產(chan) 生禮的社會(hui) 曆史條件予以分疏。

 

禮乃產(chan) 生於(yu) 特定社會(hui) 的獨特的生活方式,其意義(yi) 結構需要從(cong) 產(chan) 生禮的社會(hui) 結構與(yu) 曆史條件中予以揭示。意義(yi) 總是由其得以生成的客觀條件得以說明。禮是穩定社會(hui) 結構中生長出來的意識形態,與(yu) 宗法社會(hui) 處於(yu) 相互作用的關(guan) 係之中,它是形塑社會(hui) 以及生存於(yu) 其中的人的文化與(yu) 製度。理解傳(chuan) 統社會(hui) 有兩(liang) 個(ge) 要點:其一,血緣或泛血緣關(guan) 係上人們(men) 相互“嵌入”的關(guan) 係;其二,形而上與(yu) 形而下之間不即不離的意義(yi) 結構。

 

就第一點而論,自然血緣在宗法禮製中具有重要地位,這在當時具有合理性。愈是早期,人類社會(hui) 對自然因素的依賴性越大。作為(wei) 體(ti) 製和製度形式的禮,之所以能切中社會(hui) 治理之關(guan) 鍵,因“夫禮者,陰陽之際也,百事之會(hui) 也,所以尊天地,儐(bin) 鬼神,序上下,正人道也。”(《白虎通義(yi) ·禮樂(le) 》)最能使“自由”個(ge) 體(ti) 自願接受,且具有普遍必然性的就是他生於(yu) 斯長於(yu) 斯的家(族)。家從(cong) 自然、社會(hui) 、規範和信仰諸方麵將個(ge) 體(ti) 彼此“鑲嵌”在一起。父子、夫婦、兄弟諸倫(lun) 中,利益攸關(guan) 、血肉交融,是信仰共同體(ti) ,從(cong) 而使這些基本要素構成其內(nei) 在結構和功能,從(cong) 事生產(chan) 與(yu) 生活乃至戰爭(zheng) 的組織,牽一發而動全身。黃光國說:“儒家的生命觀把個(ge) 人當做是家族生命的一部分,親(qin) 子關(guan) 係被建構成為(wei) ‘骨肉之親(qin) ’,我們(men) 便很容易明白:儒家文化中的個(ge) 人實在很難把他對家人(尤其是他對父母)的‘積極義(yi) 務’想像成一種‘相對的社會(hui) 契約’。”【2】而家(族)中自然存在的血緣親(qin) 疏、尊卑長幼、男女差異都是形成有層次結構的等級社會(hui) 的基本要素。世家大族不得勢則已,一旦得勢,往往難以收拾,直到上層人物壟斷社會(hui) 資源為(wei) 止。因為(wei) “政治地位是一個(ge) 人社會(hui) 聲望的決(jue) 定因素”【3】。

 

儒家對宗法原則做了損益,吸收墨家“尚賢”之主張,形成了“親(qin) 親(qin) ”“尊尊”“賢賢”的禮之基本原則。所謂“仁者人也,親(qin) 親(qin) 為(wei) 大;義(yi) 者宜也,尊賢為(wei) 大。親(qin) 親(qin) 之殺,尊賢之等,禮所生也。”【4】這使得此後血緣關(guan) 係有所鬆弛,代之而起的為(wei) 泛血緣關(guan) 係。在這種血緣及泛血緣關(guan) 係基礎上,禮作為(wei) 具有製度、規範和儀(yi) 式等綜合性意義(yi) 的文化係統,對社會(hui) 與(yu) 人心具有深刻的導向與(yu) 教化作用,其表征如下:

 

首先,禮可使具有限製性的“無方之民”在天地間獲得方向感。個(ge) 人生命並非自然生命,甚至不是一般意義(yi) 的抽象社會(hui) 關(guan) 係,而是包括自然、社會(hui) 與(yu) 精神要素在內(nei) 的立體(ti) 的結構係統。與(yu) 之相應,人與(yu) 人之間的關(guan) 係就不是個(ge) 體(ti) 間的平麵關(guan) 係,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嵌入”式關(guan) 係。禮是可以使個(ge) 人社會(hui) 化的方式,也是個(ge) 人獲得社會(hui) 承認的途徑。隻有禮能將人們(men) 可共同接受的信息呈現出來,即所謂“無辭不相接也,無禮不相見也”【5】。人們(men) 總是在多重角度與(yu) 世界打交道,禮是使人們(men) 從(cong) 物質到精神諸方麵均得到滿足的規範與(yu) 規則。而決(jue) 定抽象的禮儀(yi) 能在社會(hui) 上發生相應的功能和作用的條件,卻是多方麵的。

 

其次,禮成為(wei) 人們(men) 在相互“嵌入”的人際關(guan) 係中相互交往的分寸和邊界。人雖是具體(ti) 現實地生活在立體(ti) 社會(hui) 中,但卻又有思想、記憶和期待,這些因素自然會(hui) 影響乃至左右人的行為(wei) 。禮可謂立體(ti) 社會(hui) 的組織架構,是社會(hui) 體(ti) 製也是適應該體(ti) 製的製度。儒家堅持禮之“經國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後嗣”的決(jue) 定性作用,即使同情道家的曆史家司馬談也認為(wei) 禮不可廢。他說:“儒者博而寡要,勞而少功,是以其事難盡從(cong) ,然其序君臣父子之禮,列夫婦長幼之別,不可易也。”(《論六家要旨》)此論是講社會(hui) 不可能沒有層次和結構,而禮恰恰是各種不同具體(ti) 處境中人的多樣性的行為(wei) 規範的總和。

 

再次,禮是人們(men) 認識事理、判定是非的原則。“夫禮者,所以定親(qin) 疏,決(jue) 嫌疑,別同異,明是非也”6;“欲察物而不由禮,弗之得矣”【6】,亦即,若不能明禮,則現實即為(wei) 一團不能清楚認識的模糊現象。

 

最後,禮乃文化與(yu) 精神的象征,是人生的藝術。非禮被認為(wei) 是非人。作為(wei) 精神文明的象征,禮起到了宗教的作用。近代梁漱溟、辜鴻銘、徐複觀均持此種觀點。禮發生作用的條件,使其所象征的文明和文化內(nei) 涵、精神實質的傳(chuan) 承與(yu) 表現方式曲折而隱晦。人不能沒有精神價(jia) 值的追求,但實現這一追求的方式則因民族傳(chuan) 統而有所不同。儒家入世的生活方式決(jue) 定了他們(men) 的超越追求是“內(nei) 在的”,即精神性的追求需要以現實的方式來實現。換言之,具體(ti) 實踐中的禮意是禮的精神實質的體(ti) 現,是通過禮器、禮儀(yi) 、禮製等物質性的東(dong) 西來體(ti) 現的。然而,我們(men) 又不能將禮的精神等同於(yu) 這些物質形式。因此,禮既是外在規範,但也有內(nei) 在精神品格與(yu) 人生境界,它往往需要通過有形的物質或社會(hui) 化的形式才能顯現。“禮是合宜的途徑,使人受到紀律的訓練和規範的約束,同時禮儀(yi) 象征一種古典的德性,這種德性被認為(wei) 是人的理想和政治的支柱。”【7】從(cong) 哲學上講,這就是所謂形上與(yu) 形下的不即與(yu) 不離。所謂不即,即二者有本質區別;不離,即二者不可割裂。

 

如此一來,在“嵌入”式的社會(hui) 關(guan) 係中,人們(men) 因身份差異而相互區別;超越的精神追求通過現實的物質形式得以實現。從(cong) 自然與(yu) 社會(hui) 、物質與(yu) 精神、現實生存與(yu) 理想歸宿、內(nei) 在與(yu) 外在都能達致人人相合的理想化的境況,即所謂“並行而不繆,細行而不失,深而通,茂而有間,連而不相及也,動而不相害也”【6】的“大順”境況。

 

既然精神要通過有形的物質來體(ti) 現,則禮作為(wei) 實現道德的方式就難免是相對的。這種相對性恰恰是它的人為(wei) 性,需要客觀的規範。禮的規範從(cong) 不同角度看,有不同的功能和作用。從(cong) 人生成長所需的時空場域觀之,日常生活的禮儀(yi) 分為(wei) 冠、婚、喪(sang) 葬、祭、朝、聘、射、禦、士相見、鄉(xiang) 飲酒等。冠、婚、喪(sang) 葬是人們(men) 參與(yu) 的不同人生階段的禮儀(yi) ,有時間性。其中冠、婚個(ge) 人可親(qin) 身參與(yu) ,而喪(sang) 葬隻能參與(yu) 他人的。祭禮有時間性,往往是固定的或周期性的,但不一定與(yu) 人生成長的時間有關(guan) 。朝、聘、射、禦、士相見、鄉(xiang) 飲酒等禮儀(yi) 是成年後在不同場所參與(yu) 的禮儀(yi) ,具有空間性。這種時空交織形成的禮儀(yi) 通過個(ge) 體(ti) 角色的變化或在不同場所的轉換不斷作用於(yu) 個(ge) 體(ti) 生命,會(hui) 讓人在與(yu) 他人的對比中定位和認識自身,從(cong) 而形成社會(hui) 角色的行為(wei) 分寸感。

 

禮儀(yi) 是普遍的人類交往方式,但中國古代禮儀(yi) 的特別之處在於(yu) 和人生成長與(yu) 發展緊密相連。法國學者阿諾爾德·範熱內(nei) 普基於(yu) 文化人類學家對早期宗教-巫術禮儀(yi) 的研究,從(cong) 理論上將禮儀(yi) 分為(wei) “動力論(非人格化)的”和“泛靈論的”兩(liang) 類,又從(cong) 起作用的方法上將其區別為(wei) 感應與(yu) 感染性的、直接與(yu) 間接性的、主動與(yu) 被動性(禁忌)的禮儀(yi) 等【8】。相比儒家作為(wei) 解釋對象的禮儀(yi) 而言,顯然各自重心不同。禮在傾(qing) 向於(yu) 禮儀(yi) 教化的儒家那裏有道德與(yu) 法的規範作用。在無所不在的成人禮儀(yi) 生活中,比較、模仿、練習(xi) 、實踐是任何禮儀(yi) 實際發生作用的必要環節。可以說,禮儀(yi) 活動也是提供給人們(men) “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探尋禮意的客觀條件。

 

從(cong) 製度屬性角度看,禮可再生和複製相應的製度實在,生產(chan) 禮意。成熟的製度可提升製度實在的確定性。

 

在作為(wei) 製度的禮所可能提供的社會(hui) 實在範圍內(nei) ,作為(wei) 處理人與(yu) 人之間及人與(yu) 群體(ti) 、國家之間關(guan) 係分寸和原則的禮將人們(men) 按身份分別開,每個(ge) 人的家也是分隔的,因而他們(men) “連而不相及”;雖因血緣、社會(hui) 關(guan) 係相互關(guan) 聯,但身份、地位以及彼此的價(jia) 值目標卻是不完全相同的,故“動而不相害”。而常易被忽略的禮的作用的複雜性包括:第一,禮發生作用的現實,因個(ge) 體(ti) 多層人格結構以及相應的多重社會(hui) 關(guan) 係中複雜的多種責任與(yu) 義(yi) 務間的關(guan) 係可能產(chan) 生傾(qing) 斜。第二,不同於(yu) 剛性的法,禮具有彈性或柔性的自我約束,這正表現了道德文明的基本特征,其以自覺選擇為(wei) 前提。第三,在既定的社會(hui) 結構和秩序中,對於(yu) 相對脆弱的、很難應對時空變化的個(ge) 體(ti) 生命而言,禮是起保護作用的;相對於(yu) 生活的變化、新秩序的產(chan) 生而言,禮可能異化為(wei) “吃人的禮教”。

 

物質資源和客觀條件是相對有限的,其分享的數量是越分越少,而屬於(yu) 精神範疇的仁義(yi) 卻可無限地分享且不受製約,這種情況導致天賦德性落實在每個(ge) 人身上顯現為(wei) 行為(wei) 時就需要量化,可以說德行的量化就是仁義(yi) 在實踐上的邊界或分寸,即為(wei) 禮。後世將這種哲理概括為(wei) “理一分殊”,它是否是先天的,並不明確。因為(wei) 沒有說道德的天賦是有差異的,但從(cong) 實際上看禮人人相殊,實際上具有先天性質。可見,禮是具有豐(feng) 富個(ge) 體(ti) 性的人們(men) 之間相互區別然而又必然地相互統合起來的原則、規矩。按禮的原則,不僅(jin) 個(ge) 人的不同層次內(nei) 容可整合起來,不同的人也可以既相別異又能統合。“萬(wan) 物並育而不相害,道並行而不相悖”【9】,最終每個(ge) 人都可以在整體(ti) 中彼此和諧融洽,“大禮與(yu) 天地同節”【10】。然而,禮意的內(nei) 在結構中畢竟包含了事實與(yu) 價(jia) 值的內(nei) 在緊張。正是這種緊張,導致了人們(men) 對禮或維護或批評的不同態度。


二、事實與(yu) 價(jia) 值視域下的禮意

 

儒家的根本追求是善,區分善與(yu) 不善是實現其治國平天下理想的基礎。崔寔曰:“人既不知善之為(wei) 善,又將不知不善之為(wei) 不善,烏(wu) 足與(yu) 論國家大事哉?”【11】善,古字為(wei) 譱。“譱,吉也。從(cong) 誩,從(cong) 羊。此與(yu) 義(yi) 美同意。”【12】現實中,沒有絕對的善。子貢問曰:“鄉(xiang) 人皆好之,何如?”子曰:“未可也。”“鄉(xiang) 人皆惡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不如鄉(xiang) 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惡之。”(《論語·子路》)但不等於(yu) 說人們(men) 沒有對至善的追求。《大學》謂“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qin) 民,在止於(yu) 至善。”【9】至善,乃純粹的絕對的善。《易傳(chuan) 》載“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易經·係辭上》);《五行》曰:“德之行五和謂之德,四行和謂之善。善,人道也。”【13】所謂“至善”即是相對人道之“善”的極限或純粹化而言的。《中庸》雲(yun) :“在下位,不獲乎上,民不可得而治矣;獲乎上有道:不信乎朋友,不獲乎上矣;信乎朋友有道,不順乎親(qin) ,不信乎朋友矣;順乎親(qin) 有道:反諸身不誠,不順乎親(qin) 矣;誠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誠乎身矣。”【14】現實生活中,明善、誠身、悅親(qin) 、信友、獲上、治民有邏輯的聯係,明善卻是其中所有修身環節的前提。

 

善惡很難有確定不移的判定原則。善是價(jia) 值,至善是道德理想;善要能持久並打動人,須是真的,是普遍必然的事實。至善是真的善。但善畢竟是內(nei) 心的價(jia) 值賦予,乃精神屬性。從(cong) 善不一定完全從(cong) 屬於(yu) 事實而言,卻不等於(yu) 事實的真。善不等於(yu) 真,反之亦然。

 

西方哲學求真的追求遵循著從(cong) 感性到理性、由現象到本質的過程。以儒家為(wei) 代表的中國傳(chuan) 統學問中也有對真的追尋。不過,這種真很大程度上集中於(yu) 社會(hui) 性的真——社會(hui) 實在,或審美上的真——意義(yi) 的真,其事實意義(yi) 上的真或其普遍性因善並非等於(yu) 真而發生轉換。莊周夢蝶的故事表明事實和夢境間的區別難說有確定的標準。但夢境不等於(yu) 事實的真,不是普遍客觀的事實。事實上真的東(dong) 西是客觀存在的,“有目所共見,有耳所共聞”,不同於(yu) 腦子裏產(chan) 生的知覺、記憶、幻想等精神性的東(dong) 西。王陽明認為(wei) “你來看此花時,則此花顏色一時明白起來。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15】,未觀花時,心與(yu) 花同歸於(yu) 寂,說明他的重心不在事實,而是價(jia) 值。

 

真、善、美在儒家表現為(wei) 對知、仁、勇的追求。求真為(wei) 好學之知,求善為(wei) 力行之仁,求美則表現為(wei) 其在人格上的投射即人格美。美的人格是正直與(yu) 良善的,它麵對自身的限製與(yu) 某些惡,表現為(wei) “知恥之勇”,如嵇康不與(yu) 他認為(wei) 的濁流同汙,表現出人所稱道的美的人格。

 

對象性或客觀的具體(ti) 存在物並非都是永恒的普遍性的真的存在,有些看起來真的事實從(cong) 某個(ge) 角度看隻是暫時的或隻是假象。假象是現象,但能曲折地反映真實的本質。善不是偽(wei) 善,孔子求善也是同時求真的,孔子曰:“鄉(xiang) 願,德之賊也”(《論語·陽貨》),說明孔子並不讚成因善不等於(yu) 真而忽略真本身對於(yu) 善的意義(yi) 。

 

真對於(yu) 人往往也是因人而異的。“有目所共見、有耳所共聞”的往往是自然之事實,自然事實與(yu) 社會(hui) 事實有區別。前者是自然存在的事實,後者是由製度或規範所建構的社會(hui) 事實。有些社會(hui) 現象雖存在,但卻不受製度與(yu) 規範保護。因而事實之真不同於(yu) 意義(yi) 之真。有些事實,其實隻是片麵的、孤立的、暫時的現象;也有些現在並非現實地存在著,但在將來卻可能變成真實的存在。

 

如果從(cong) 求真而控製自然角度看,社會(hui) 和諧隻是一個(ge) 必要的準備,隻有堅實的土地才是起跳的地基;但若從(cong) 生活的幸福感與(yu) 人生的完美而言,善與(yu) 美不受事實真假的限製,有其不能為(wei) 事實之真所遮蔽的地位。藝術與(yu) 美的真是意義(yi) 之真。長久而論,對自然的控製與(yu) 對美善的追求都是不可或缺的。

 

不過,事實與(yu) 真雖並不等於(yu) 善,也不等於(yu) 美,卻能使善和美具有永恒的堅實地基。善之為(wei) 善是由自由意誌決(jue) 定的,現實上是有選擇性的。“擇其善者而從(cong) 之”(《論語·述而》),必定以理性認知能力為(wei) 前提。事實之真具有普遍必然性,善和美等價(jia) 值卻更多地取決(jue) 於(yu) 主體(ti) 的趣味、傾(qing) 向與(yu) 個(ge) 性。善與(yu) 美的選擇差異導致的危機是相對的,而事實問題上模糊或否定卻可能導致致命的危機。“誠者,物之終始,不誠無物”【16】。之所以要講在儒家文化裏幾乎被作為(wei) 製度的禮樂(le) 所堙沒的真的概念,實在是因現在需要在新的文化氛圍中反思自身。真有事實的真和意義(yi) 的真。事實之真是客觀的、普遍必然的,屬於(yu) 科學範疇。意義(yi) 的真是相對的,因人而異。禮意生成的意義(yi) 是相對的,它包含事實與(yu) 價(jia) 值二維度向不同的人顯現。藝術、美都不一定是事實的真,但卻是有意義(yi) 的。在意義(yi) 上是真實的。

 

就社會(hui) 事實而言,不同於(yu) 自然事實,社會(hui) 事實在不同的條件下其意義(yi) 有重要的區別。一方麵,它是事實,如由禮教製度決(jue) 定的那些事實,隻要社會(hui) 正常運轉,那麽(me) ,它們(men) 就如同普遍必然地存在的客觀事實一樣不斷被製度複製或打印出來,人們(men) 習(xi) 以為(wei) 常,不以為(wei) 意;另一方麵,這些社會(hui) 事實又不是一般的事實,而是具有正當性與(yu) 合理性的事實,是價(jia) 值。孔子見八佾舞於(yu) 庭,便說:“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論語·八佾》)等級是當時社會(hui) 秩序存在的前提,秩序就是一種公認的價(jia) 值。孟子曾言:“賊仁者謂之賊,賊義(yi) 者謂之殘;殘賊之人,謂之一夫。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弑君也。”(《孟子·梁惠王下》)武王本為(wei) 臣,帝辛為(wei) 君,這是事實。但是,從(cong) 孟子角度看,政治地位的合法性依據是仁義(yi) ,喪(sang) 失仁義(yi) 之帝辛,一夫耳,無仁義(yi) 的帝王就是紂,不具有政治上合法的道德地位。以此類推,一切社會(hui) 現象,都可以從(cong) 事實和價(jia) 值不同的角度分析。也就是因為(wei) 這個(ge) 原因,所謂憂患意識,就是出於(yu) 對社會(hui) 事實中應有的價(jia) 值發生了變化,察其根源,當為(wei) 製度出現了複印事實的危機。

 

就禮本身諸要素言,禮儀(yi) 、禮器、禮容等能夠體(ti) 現禮意,但不能將禮意歸結為(wei) 這些有形的實物形態。孔子雲(yun) :“禮雲(yun) 禮雲(yun) ,玉帛雲(yun) 乎哉?樂(le) 雲(yun) 樂(le) 雲(yun) ,鍾鼓雲(yun) 乎哉?”(《論語·陽貨》)“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le) 何?”(《論語·八佾》)舉(ju) 凡人類社會(hui) 事實,無一能脫出禮義(yi) 的範疇。諸如度量衡、文章、正朔、推崇的顏色、器械、服飾,雖為(wei) 禮之小者,可隨時而改,但卻不可或缺。再如血緣親(qin) 疏、地位尊卑、年齡長幼以及男女有別等大的原則,更是不可能隨意改變的。從(cong) 官名爵名的設置,到行走坐臥的姿勢以及用餐醬肉擺放的位置、死後的牌位放置等等,都有相應的規矩。即使是自然的疆界也被納入社會(hui) 秩序的軌道。自然的與(yu) 社會(hui) 的,可見的與(yu) 不可見的,人事與(yu) 天地神明,都是禮所要“歸化”的對象。即所謂“民之所由生,禮為(wei) 大”【17】,“所以治愛人,禮為(wei) 大”【17】。

 

正如前文所謂它們(men) 之間是“不即不離”的關(guan) 係,沒有形式化的實物形態的要素,不足以表現禮意的真實性、客觀性,但僅(jin) 僅(jin) 是這些有形的要素或囿於(yu) 這些要素,則可能是禮意的喪(sang) 失。禮的異化是單方麵執著於(yu) 禮的某些形式要素所致。不當的製度會(hui) 製造虛假現象和事實。虛假事實蒙蔽扭曲人心,則真實的事實卻持續地作用於(yu) 人心,故君子不能被這些現象所迷惑,要思考禮樂(le) 深層的根據。其根據不外乎就是既定社會(hui) 中的世道人心,即理順事實之真與(yu) 美善之價(jia) 值的關(guan) 係。

 

“夫民之父母乎!必達於(yu) 禮樂(le) 之原,以致五至,而行三無,以橫於(yu) 天下。”【17】所謂“禮樂(le) 之原”,即製定禮樂(le) 的客觀根據。按儒家自己的說法,無外乎就是“緣人情以製禮”。“情”乃情實,指人生活的客觀情況,具體(ti) 地說,就是所謂血緣親(qin) 疏、年輩長幼、男女之別、尊卑之位等個(ge) 人身份差異。條件不同,社會(hui) 生活中人心的真與(yu) 善、美的追求也就有了改變。因禮意不能還原為(wei) 傳(chuan) 遞它的實物,任何製度也可能會(hui) 同時產(chan) 生相應的負效應,可能削弱或影響現實。同時,禮也不能脫離事實而扭曲為(wei) 無根狀態。曆史上對前者認識較為(wei) 充分,對後者則相對忽略。所以,或許是經由道家的提醒,或許是事實引起的反思,儒家意識到將禮物化的後果,故講“三無”“五至”。所謂“三無”即“無聲之樂(le) ,無體(ti) 之禮,無服之喪(sang) ”【18】;“五至”即“誌之所至,詩亦至焉;詩之所至,禮亦至焉;禮之所至,樂(le) 亦至焉;樂(le) 之所至,哀亦至焉。哀樂(le) 相生。”【18】最後,還解釋說:“無聲之樂(le) ,氣誌不違;無體(ti) 之禮,威儀(yi) 遲遲;無服之喪(sang) ,內(nei) 恕孔悲。無聲之樂(le) ,氣誌既得;無體(ti) 之禮,威儀(yi) 翼翼;無服之喪(sang) ,施及四國。無聲之樂(le) ,氣誌既從(cong) ;無體(ti) 之禮,上下和同;無服之喪(sang) ,以畜萬(wan) 邦。無聲之樂(le) ,日聞四方;無體(ti) 之禮,日就月將;無服之喪(sang) ,純德孔明。無聲之樂(le) ,氣誌既起;無體(ti) 之禮,施及四海;無服之喪(sang) ,施於(yu) 孫子。”18最終達到“無市而民不乏,無刑而民不違”【19】,這就表達了對禮的構成的重要性的強調以及禮樂(le) 之異化現象的警惕。同時,仿佛不經意的“哀樂(le) 相生”之歎,描述了禮樂(le) 文化似難以超脫的某種處境。

 

雖然對禮樂(le) 可能存在的異化與(yu) 限製儒家確有深刻反思,但對於(yu) “達於(yu) 禮樂(le) 之原”“緣人情以製禮”而言,其所據之原或人情,多為(wei) 人們(men) 當時的自然生理、性別以及政治地位,殊少涉及到作為(wei) 恒久的真實存在的科學之對象,受科學影響相對較少。

 

禮意本身的模糊性和多義(yi) 性,構成了禮在儒家倫(lun) 理中的獨特內(nei) 涵。作為(wei) 治國之“抓手”,禮受到政治因素的深刻影響。《大戴禮記·主言》雲(yun) :“然後布指知寸,布手知尺,舒肘知尋,十尋而索;百步而堵,三百步而裏,千步而井,三井而句烈,三句烈而距;五十裏而封,百裏而有都邑。”【19】正如行政區劃“皆以人體(ti) 為(wei) 法”,禮也同樣基於(yu) 人的自然與(yu) 社會(hui) 條件。從(cong) 空間上它是由文明向外擴散,從(cong) 時間上是向後延續。“故有天下者事七世,有國者事五世,有五乘之地者事三世,有三乘之地者事二世,待年而食者不得立宗廟,所以別積厚者流澤光,積薄者流澤卑也。”【19】實際上,禮的實踐過程就是從(cong) 氣到理、從(cong) 自然到社會(hui) 的規範的生成。禮受到民族融合、家族與(yu) 風俗習(xi) 慣的自然演化的影響,但其中政治的影響深刻而長遠,而對事實之真的強調不可能達到今日所必要的高度。換言之,儒家以禮樂(le) 為(wei) 特色的文化側(ce) 重於(yu) 美善價(jia) 值的生成,而疏於(yu) 對人際間個(ge) 體(ti) 身份之外的客觀事實之真的追問。製度與(yu) 規範雖不能生成這種客觀事實的真,卻不能無視它對於(yu) 製度與(yu) 規範的形成和發生作用的意義(yi) 。

 

可見,禮既是引導世俗社會(hui) 人們(men) 的生活方向的總體(ti) 原則,而作為(wei) 儒家文化介入生活世界的獨特方式,從(cong) 而又使現實生活呈現出光怪陸離異常複雜的場景。因為(wei) ,在事實與(yu) 價(jia) 值、社會(hui) 事實與(yu) 自然事實之間會(hui) 出現複雜情況。社會(hui) 事實中總是存在著難以明確的意義(yi) 內(nei) 含,並有時和自然現象糾纏在一起。如果不能從(cong) 天上俯視人間,如鳶飛於(yu) 天、魚躍於(yu) 淵的所謂“上下察”(《中庸》),則如嬰兒(er) 一般對一切懵懂無所知。當然,如果能夠透視一切認為(wei) 社會(hui) 事實全無意義(yi) ,則可蕩然回歸自然,“複歸於(yu) 嬰兒(er) ”(《道德經·第二十八章》)。

 

由以建構和諧社會(hui) 為(wei) 宗旨的禮教製度所建構的社會(hui) 實在如同厚厚的雲(yun) 層籠罩大地,做人的艱辛如同西西弗斯的神話,不斷重複同樣的旅程,一般很難透過現象而看到真實,也就沒有精力去麵對真實的自然。雖有《中庸》“可以讚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yu) 天地參矣”【20】,以及荀子“製天命而用之”(《荀子·天論》)這樣光輝的思想,但除非特殊情況,一般不可能影響到實際的製度體(ti) 係,人們(men) 隻能在一定社會(hui) 分工確立的位置上做到宅心仁厚而已,“君子思不出其位”(《論語·憲問》)。

 

禮的精神性與(yu) 物質性、形上與(yu) 形下不即不離的特性使人格既具有精神提升的空間,也有了某種被遮蔽而陷落的可能。禮對於(yu) 社會(hui) 生活的建構具有雙重性。

 

總之,古代儒家對真的追求,並不表現為(wei) 以追求事實的真與(yu) 自然的真為(wei) 特點,而是以追求社會(hui) 之真、意義(yi) 之真為(wei) 特色,所以他們(men) 都是謀道、求道的。求道就是追求古今變化之道。在求善的問題上,古代哲人們(men) 側(ce) 重從(cong) 世俗的倫(lun) 理道德以及政治入手,而非從(cong) 宗教律法入手,所以,他們(men) 的所謂道就有很濃厚的倫(lun) 理道德色彩,絕少宗教法律色彩。但古人認為(wei) 倫(lun) 理道德與(yu) 政治也是受天道限製的,故主張“究天人之際”。在對美的追求上,中國古代有追求情感表達的詩文藝術、詩詞歌賦以及樂(le) 文化等。總起來看,六經中《詩》《書(shu) 》《禮》《樂(le) 》《易》《春秋》就是中國古代對真善美的追求的經典文獻,而倫(lun) 理道德與(yu) 政治居於(yu) 社會(hui) 生活的中心位置。作為(wei) “立誌”的個(ge) 人,他們(men) 首先要解決(jue) 的是人際間的關(guan) 係問題,是“做人”的問題。而在政治主導下自然事實與(yu) 社會(hui) 事實糾纏,事實之真與(yu) 意義(yi) 之真不分,易使人格難以客觀地認識。


三、禮的中性化:禮,時為(wei) 大

 

禮對於(yu) 社會(hui) 的建構與(yu) 人格的形塑,一方麵左右著生活世界的變化,另一方麵又一定程度上導致了對事實的諸多改裝乃至遮蔽,其所以能穩定地發揮作用,就在於(yu) 禮自身還有容易被人們(men) 忽略的特性:中性化。要全麵理解禮的意義(yi) ,還需要認識禮的中性化特點。

 

禮對於(yu) 行為(wei) 的規範和社會(hui) 製度有價(jia) 值導向的作用,同時基本上也是一種形式化與(yu) 儀(yi) 式化的規程與(yu) 秩序,有抽象性特點。從(cong) 發生學角度看,禮先於(yu) 儒家倫(lun) 理中的核心範疇如仁、天理、良知等而出現,從(cong) 這個(ge) 角度,可以認為(wei) 後者實際上是後來的儒者對禮的意義(yi) 在不同時期根據需要所做的詮釋。因而,也可以說,就是因儒者後來的詮釋使禮被賦予了道德屬性。當然,就禮本身而言,無論對其起源做何解釋,都與(yu) 仁、天理、良知等屬於(yu) 同族概念。

 

由此我們(men) 可以認為(wei) ,儒者通過對禮的闡釋、維護與(yu) 遵循介入現實生活,一定意義(yi) 上不熱衷於(yu) 解釋世界,甚至也不是要去改造或控製世界,而是通過對人的行為(wei) 的約束和規範去建構秩序。因此,儒學中較少談論思想與(yu) 世界的關(guan) 係問題,而更關(guan) 心的是人性和行為(wei) 規範的問題。在這個(ge) 問題上,儒者甚至和道家都有一定的相通性,就是承認世俗生活對於(yu) 人的根本性,以肯定現實為(wei) 特征,而非以否定現實超越現實為(wei) 特征。老子曰:“上善若水”(《道德經·第八章》),而儒家亦認為(wei) 君子之德可與(yu) 水相比擬:“夫水者,君子比德焉:偏予之而無私,似德;所及者生,所不及者死,似仁;其流行卑下,倨句皆循其理,似義(yi) ;其赴百仞之谿不疑,似勇;淺者流行,深淵不測,似智;弱約微通,似察;受惡不讓,似貞;苞裹不清以入,鮮潔以出,似善化;必出,量必平,似正;盈不求概,似厲;折必以東(dong) 西,似意;是以見大川必觀焉。”【21】這段文字,在《說苑·雜言》《孔子家語·三恕》《荀子·宥坐》中也被引用。其實,作為(wei) 自然存在的水與(yu) 人的道德品質原本是兩(liang) 種不同的屬性,但在傳(chuan) 統儒道思想中卻不約而同地與(yu) 道德加以比附,卻也不是偶然的。它反映了儒道特別是儒家試圖將道德賦予自然,又有在自然存在中尋求道德根據的企圖,反映了儒者試圖在自然與(yu) 社會(hui) 現象之理與(yu) 他們(men) 所關(guan) 心的道德之間去尋求某種平衡的心理。

 

禮的實踐不僅(jin) 根據客觀的理,而且還要考慮人情、習(xi) 俗乃至社會(hui) 變革,其中最值得關(guan) 注的是“禮,時為(wei) 大”,通俗而言,就是禮是講究時代特點的。其有兩(liang) 種含義(yi) :第一,禮作為(wei) 具有形式化和中性化特征的文化係統,其價(jia) 值方向是受到時代的限製的;第二,禮的製定和實踐,都會(hui) 受到時代的製約。這不僅(jin) 是說禮有可變的內(nei) 容,而且還包括禮不能不考慮隨時代而變化的問題。禮的流行不能不考慮時代,也就決(jue) 定了禮有中性化特征。誰都可以以禮要求別人,這就要看禮的內(nei) 容是什麽(me) 了。因此,大凡禮的問題被提上議事日程,多半是社會(hui) 道德出現了嚴(yan) 重或較嚴(yan) 重的危機之時。在這種時候,談論禮的人其實各自的心理預期並不相同,有人可能是基於(yu) 對道德秩序的期待,也有人隻是出於(yu) 維持現狀的需要。此時,對秩序失衡持批判態度者和對現實取維護立場者都可能產(chan) 生對秩序的苛求,隻是他們(men) 所期待的實際內(nei) 容並不相同。這就是因為(wei) 禮的形式化所導致。

 

然而,這不否定儒者麵臨(lin) 事實是能將其轉化為(wei) 價(jia) 值的。《禮記·仲尼燕居》中,孔子與(yu) 子張、子貢、子遊諸弟子討論禮,提出“使汝以禮周流,無不遍也”【22】,並進一步解釋說:“敬而不中禮謂之野,恭而不中禮謂之給,勇而不中禮謂之逆”【22】,還批評“師!爾過,而商也不及。子產(chan) 猶眾(zhong) 人之母也,能食之,不能教也。”【22】最後,針對子貢“何以為(wei) 此中者”【22】的問題,子曰:“禮乎禮。夫禮,所以製中也。”【22】當謂禮在實踐上的普遍性,不僅(jin) 明指敬、恭、勇諸德需要禮的分寸與(yu) 約束,而且也暗指禮可以通達一切有身份差異的人們(men) 之間。禮是將千差萬(wan) 別的人以不同方式連接起來進行交流和溝通的形式,同時還是達到“中”的路徑。按《中庸》,“中”為(wei) “天下之大本”,“和”為(wei) 天下之“達道”【23】,則禮乃為(wei) “和”的必要途徑。這裏,中與(yu) 和並非僅(jin) 指理想,而且應包含人們(men) 能普遍接受的意味。如“五行”之“行”,也不是單純的五種元素,而且指仁義(yi) 禮智聖之“流行”。《淮南子·原道》謂:“從(cong) 中出者,無應於(yu) 外不行”,即內(nei) 心觀念如果不能與(yu) 外部事物感應,是不可能流行的。就如風雨失其時,毀折生災;五星失其行,州國受殃。事實上,孔子也並不讚成那種不顧及事實單從(cong) 價(jia) 值理想出發的理想主義(yi) 。《呂氏春秋·察微》記載子路拯溺者而受牛,子貢贖人而辭金,得到孔子讚揚的是子路而非子貢。這至少說明:就道德的流行而言,理想主義(yi) 並非為(wei) 最好。當然,有人會(hui) 說這種觀點多為(wei) 《淮南子》《呂氏春秋》等雜家類書(shu) 所傳(chuan) 播,並沒有為(wei) 儒家正統所歆羨。這是事實。不過,對禮的不同態度也正是因它本身的這種中性化特征所致。

 

禮既是幾千年來中國形成超穩定社會(hui) 結構的原因,也是提供現實生活以精神價(jia) 值的理由,還是對底層人士進行規約的根據。等級是禮將平麵的基於(yu) 物質的現實撐開,保存其立體(ti) 社會(hui) 中精神、文化和社會(hui) 地位與(yu) 價(jia) 值各在其位的支柱。當然,在等級歸於(yu) 坍塌之時,這種基於(yu) 階級社會(hui) 的精神、文化和社會(hui) 的優(you) 越性可能喪(sang) 失,從(cong) 而回歸於(yu) 徹底的物質主義(yi) 。

 

需要指出的是,儒家倫(lun) 理作為(wei) 道德的實質內(nei) 容,是聯結事實與(yu) 價(jia) 值的必要環節,卻容易使人將事實誤以為(wei) 是價(jia) 值,或將應然當作實然。比如,“君子樂(le) 得其道,小人樂(le) 得其欲”,大體(ti) 是從(cong) 應然角度講的,但是,卻可能被理解為(wei) 事實判斷,意味身居高位者自然道德高尚,而地位卑賤者道德低劣。這顯然是不成立的。無怪乎莊子一再強調“中國之君子,明於(yu) 禮義(yi) 而陋於(yu) 知人心。”(《莊子·田子方》)因為(wei) ,“取人善以自為(wei) 己,是謂盜也。君子之盜,豈必當財幣乎?”(《說苑·政理》)對於(yu) 居於(yu) 優(you) 勢地位的人而言,盜竊的豈止是財物?

 

禮的中性化使由其所建構的社會(hui) 生活不是單一貧乏而是十分生動豐(feng) 富的,但有時也可能是令人困惑不解的。因此,禮文化的彈性使其所建構的社會(hui) 生活可能會(hui) 是千姿百態,可以讓孔子發出“鬱鬱乎文哉,吾從(cong) 周”的感歎。禮本來是禮器(物)與(yu) 禮儀(yi) 、禮意在實踐中的統一。但在工商業(ye) 文明中,傳(chuan) 遞禮意的禮物交換活動同時可能異化為(wei) 商業(ye) 交換行為(wei) ,如果其中還貫穿著控製這些活動的強製力量,則生活更為(wei) 千奇百怪。在後一種情況下,如果不能從(cong) 儒家的是非善惡觀念進行認識和評價(jia) ,就會(hui) 迷惑;而如果以儒家視界解釋,則可能令人痛苦,因為(wei) 人們(men) 會(hui) 意識到曆史的沉淪。

 

比較而言,禮作為(wei) 世俗倫(lun) 理,缺少某些宗教那種為(wei) 底層人們(men) 的生活引進光明的途徑,出路主要在名教或仕途經濟,否則就是走向反麵,一意山林水澤之間的逍遙。因而,和諧的渴望吸引了體(ti) 製的注意力,禮樂(le) 製度深深地包裹著客觀事實,真相大體(ti) 被仕途經濟和粗枝大葉掠過,對真理的探索無關(guan) 個(ge) 人利益和前途。在這種情形下,如果不是特殊機緣,一個(ge) 人要能夠通過幾千年人文的積累而浮起來,一般也就耗盡了大半人生精力。

 

現代性的特點是釋放人性,回到真實的生活世界,民主與(yu) 科學作為(wei) 重要目標是不可能被遺忘的。當代新儒家代表牟宗三所謂“良知坎陷”一說的初衷當然並非是放棄良知,而是從(cong) 單純主體(ti) 的良知自覺轉變為(wei) 同時還要兼顧其對象性的認識與(yu) 實踐,即從(cong) 良知至高無上的本體(ti) 覺識,外化為(wei) 生活現實,包括對象性的認識。在現象世界,絕對的統一被揚棄了,出現了主體(ti) 間性,出現了自由和民主、科學,這是需要討論和商討的領域。所以,在新時代,禮對社會(hui) 生活的建構需要擴大對科學的基礎的承認,對於(yu) 大眾(zhong) 而言,需要更為(wei) 寬容的有柔性的社會(hui) 空間,或許對具有公權力者需更突出規範的剛性。


注釋
 
1彭林:《中國古代禮儀文明》,北京:中華書局,2004年,第34頁。
 
2 黃光國:《國家關係主義文化反思與典範重建》,台北:台灣大學出版中心,2005年,第211頁。
 
3 翟同祖:《漢代社會結構》,上海:上海世紀出版集團,2007年,第93頁。
 
4 朱熹:《四書章句集注》,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第28頁。
 
5 孫希旦:《禮記集解》,沈嘯寰、王星賢點校,北京:中華書局,1989年,第1299頁。
 
6 孫希旦:《禮記集解》,沈嘯寰、王星賢點校,第6,658,621頁。
 
7 顏世安:《外部規範和內心自覺之間--析《論語》中禮與仁的關係》,《江蘇社會科學》2007年第1期,第27頁。
 
8 [法]阿諾爾德·範熱內普:《過渡禮儀》,張舉文譯,北京:商務印書館,2010年,第13頁。
 
9 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37,3頁。
 
10 孫希旦:《禮記集解》,沈嘯寰、王星賢點校,第988頁。
 
11 崔寔:《政論·闕題一》,《政論校注》,孫啟治校注,北京:中華書局,2012年,第42頁。
 
12 許慎:《注音版說文解字》,徐鉉校訂,愚若注音,北京:中華書局,2015年,第52頁。
 
13 李零:《郭店楚簡校讀記》,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年,第100頁。
 
14 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31頁。
 
15 王守仁:《王陽明全集》(上),吳光,錢明等編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108頁。
 
16 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34頁。
 
17 孫希旦:《禮記集解》,沈嘯寰、王星賢點校,第1258,1260,1274頁。
 
18 孫希旦:《禮記集解》,沈嘯寰、王星賢點校,第1276,1275,127-1277頁。
 
19 高明注譯:《大戴禮記今譯今注》,台北:商務印書館,1977年,第9,9,43頁。
 
20 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32頁。
 
21 高明注譯:《大戴禮記今譯今注》,第263頁。
 
22 孫希旦:《禮記集解》,沈嘯寰、王星賢點校,第1267,1267,1267,1268,1268頁。
 
23 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18頁。

 

微信公眾號

伟德线上平台

青春儒學

民間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