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協和萬(wan) 邦的民族觀
作者:劉文劍
來源:《走進孔子》2022年第1期
華夏族自起源始便是由多邦族、多文化融合而來,這就難怪乎華夏族自古對民族關(guan) 係抱有一種開放的、包容的態度。血與(yu) 火的戰鬥並沒有讓華夏族得出對抗衝(chong) 突、以暴製暴的曆史結論,而是在開放、包容的態度下,融合、交流的曆史習(xi) 慣中,得出了另一種處理民族關(guan) 係更為(wei) 有效的方法。作為(wei) 三代文化集大成者的孔子,對此做過總結,形成了協和萬(wan) 邦的民族觀。
一、區分不同民族的標準——禮樂(le) 文化
中國自古就是一個(ge) 多民族的國家,早在夏商時期,我國就已存在著華夏及夷蠻戎狄五大民族集團。孔子的民族觀首先回答的是“華夷之辨”,這也是孔子民族觀的出發點。他在民族觀上最有代表性的一句話是:“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也。”(《論語·八佾》)這是孔子就文化方麵論夷夏,他把當時人們(men) 區分民族界限的心理、語言、禮俗、服飾等標誌,概括為(wei) 一個(ge) 統一的文化標準:行周禮者為(wei) 華夏,拒周禮者為(wei) 夷狄。所以孔子說“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這是因為(wei) 整個(ge) 華夏民族畢竟還是長期受周文化的熏陶,是文明水平高於(yu) 夷狄的禮義(yi) 之邦。
文化是區分不同民族的首要標準,而不是種族或血緣。華夏族是民族大融合的結果,而其中又有一部分分化出去融入其他民族。《史記》載夏、商、周、楚、秦、趙及薑姓諸侯,都有子孫“或在中國,或在夷狄”的情況,說明不同民族之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各個(ge) 民族之間在血緣或種族上已沒有絕對的界限。不管地理位置如何、血統怎樣,隻要接受先進文化,就是華夏族;反之,就是夷狄。正如韓愈在《原道》中的評論:“孔子之作《春秋》也,諸侯用夷禮則夷之,夷而進於(yu) 中國,則中國之。”

韓愈畫像
孔子用文化區分民族的思想,不重視血緣上的差異,克服了種族主義(yi) 傾(qing) 向。這使以後的統治者在推行民族政策時,不搞種族隔離。對於(yu) 少數民族,不是采取軍(jun) 事征服、血緣滅絕的民族政策,而是用先進文化吸引他們(men) ,讓他們(men) 自覺、自願地前來歸附。這對我們(men) 今天多民族大團結大繁榮局麵的形成有不可磨滅的貢獻。
二、對待少數民族的態度——四海一家
孔子以文化作為(wei) 區分不同民族的標準,並承認諸夏之文化先進於(yu) 夷狄之文化,但這並不代表孔子歧視少數民族,相反,他完全不抱民族偏見,絕無歧視邊遠地區後進民族的沙文主義(yi) 情愫,其根源在於(yu) 他那四海一家天下同氣的仁者襟懷。
《左傳(chuan) 》昭公十七年記述:“秋,郯子來朝,公與(yu) 之宴。昭子問焉,曰:‘少皞氏鳥名官,何故也?’郯子曰:‘吾祖也,我知之。……’仲尼聞之,見於(yu) 郯子而學之。既而告人曰:‘吾聞之,天子失官,學在四夷。猶信!’”郯子是上古時期東(dong) 夷族少昊氏的後裔,孔子見其來魯而前去問學,可見他所倡導的“三人行,必有我師”也包括異族學者。同時,孔子認為(wei) ,郯子所講的內(nei) 容其實是失傳(chuan) 的“官學”,仍屬華夏文化一脈。所以孔子反複教導他的弟子,對待夷狄蠻貊,也要充分尊重禮遇。“樊遲問仁,子曰:‘居處恭,執事敬,與(yu) 人忠。雖之夷狄不可棄也。’”(《論語·子路》)“子張問行,子曰:‘言忠信,行篤敬,雖蠻貊之邦行矣。’”(《論語·衛靈公》)因此他們(men) 宣稱:“君子敬而無失,與(yu) 人恭而有禮,四海之內(nei) 皆兄弟也。”(《論語·顏淵》)《呂氏春秋·貴公》記載:“荊人有遺弓者而不肯索,曰:‘荊人遺之,荊人得之,又何索焉!’孔子聞之曰:‘去其荊而可矣。’”可見孔子有意否定春秋諸國的此疆彼界而保持一種“天下人”的超越態度,絕不將他國異族看作化外異教賤類而歧視虐殺,這也便是後世儒家那種“民吾同胞,物吾與(yu) 也”的天人和諧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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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昊畫像
三、處理民族矛盾的方法——以文化成
由於(yu) 自然資源的有限性和當時生產(chan) 力水平的低下,為(wei) 了各自的生存和發展,諸夏和夷狄之間發生矛盾衝(chong) 突是難免的。所以春秋時期,各個(ge) 諸侯部落之間經常發生戰爭(zheng) ,意在掠奪人口、侵占土地。
孔子對這種血與(yu) 火的戰鬥是堅決(jue) 反對的。針對民族矛盾,孔子主張以文化成:“夫如是,故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既來之,則安之。”(《論語·季氏》)這句話是孔子民族政策的最好闡釋。《論語·子路》亦雲(yun) :“子曰:‘近者說,遠者來。’”“上好禮,則民莫敢不敬;上好義(yi) ,則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則民莫敢不用情。夫如是,則四方之民繈負其子而至矣。”這裏的“遠人”“四方之民”,無疑包括了甚至主要是指華夏之外的夷狄之民。孔子並不主張用對抗來解決(jue) 衝(chong) 突,也反對暴力征服,而是倡導通過華夏國家內(nei) 部的“修文德”“好禮”“好義(yi) ”“好信”等,來吸引夷狄之人的主動歸附。孔子認為(wei) ,一個(ge) 國家如果政治清明,百姓安居樂(le) 業(ye) ,那麽(me) 即使不宣揚也會(hui) 有很多人因仰慕、憧憬而來投奔。對於(yu) 四方歸附之民要“既來之,則安之”(《論語·季氏》),妥善地加以安頓,給他們(men) 土地等生產(chan) 資料,盡量減輕賦稅,使他們(men) 盡快富裕起來,堅定他們(men) 在中原的生活信心,並用先進的華夏禮義(yi) 文明來感染他們(men) 、教化他們(men) ,使他們(men) 成為(wei) 華夏族的一員。這也與(yu) 傳(chuan) 統的“安邇民,徠遠人”的政治理想相合。
“修文德以來之”,寥寥數字,卻包含了孔子處理民族關(guan) 係的幾個(ge) 核心要素:開放、包容、自信、和平以及道德。其中,道德是根本,因為(wei) 如果沒有道德,就不會(hui) 有自信,沒有民族自信,很難去開放和包容,更不要說和平了。後世的中國執行了孔子處理民族關(guan) 係的理念,用文化的、和平的方式,開放的、包容的態度去處理民族問題,而不是歧視和暴力。
民族是一個(ge) 曆史範疇,民族的產(chan) 生、發展和消亡要經過漫長的曆史過程。但是在曆史上,不用強製手段而使落後民族接受先進民族的生產(chan) 方式和文化,實現民族之間的自然同化仍然是一種曆史的進步現象。孔子協和萬(wan) 邦的民族觀在曆史上就發揮了這種進步作用:一方麵,它使少數民族文明水平迅速提高,加速了他們(men) 社會(hui) 前進的步伐;另一方麵,又使華夏族在曆史發展過程中具有兼容並蓄、薈萃精華的開放性特點,可以與(yu) 其他民族在血統上、文化上相互吸收補充,成為(wei) 世界上最大的民族。可以說,孔子的民族觀為(wei) 中華民族的曆史發展奠定了文化心理基礎。
作者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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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文劍,山東(dong) 膠南人,孔子研究院助理研究員,主要從(cong) 事中國倫(lun) 理學、先秦儒學研究。在《光明日報》《齊魯學刊》等發表論文多篇。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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