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順福】傳統儒家心論及其反思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2-03-09 13:24:46
標簽:心性論

傳(chuan) 統儒家心論及其反思

作者:沈順福(山東(dong) 大學易學與(yu) 中國古代哲學研究中心暨儒學高等研究院教授)

來源:《江西社會(hui) 科學》2022年第1期


摘    要:心是儒家哲學的核心概念。心字的本義(yi) 指心髒,它不僅(jin) 主導生命,而且是人類行為(wei) 的源頭。作為(wei) 源頭的氣質之心,兼有善惡兩(liang) 種氣質,因此可善可惡而不可靠。理學家主張將相對的氣質之心與(yu) 絕對的天理相統一,人心變為(wei) 道心。道心內(nei) 含天理,道心指導下的人的生存因此成為(wei) 合乎人性的生存,這便是真正的人類本質。心理合一的工夫是一種普遍性超越,它強調了普遍天理對人心的主宰地位。然而,傳(chuan) 統儒家心論忽略了個(ge) 體(ti) 性超越,這也是傳(chuan) 統儒學未來轉向的重要向度。

 

 

在人類生存與(yu) 實踐中,心發揮了核心作用、具有決(jue) 定性地位。因此,無論是西方哲學傳(chuan) 統還是古老的中國文明,都十分重視對心的討論。那麽(me) ,中國傳(chuan) 統儒家如何認識心這一概念呢?這便是本文將討論的中心問題。本文將指出:傳(chuan) 統儒學雖然承認心為(wei) 動力之源、具有基礎性地位,卻以為(wei) 它具有不確定性並需要用普遍的天理來規範它。普遍天理對氣質人心的規範是人類的第一次超越,即普遍性超越。普遍性超越確定了人類生存的本質特征,傳(chuan) 統儒家圓滿地完成了這一任務。但是,人的生存不僅(jin) 僅(jin) 是普遍的類的生存,同時還是具體(ti) 的個(ge) 體(ti) 生存,這個(ge) 向度則被傳(chuan) 統儒家所忽略。


一、回到本義(yi) :心是心髒

 

什麽(me) 是心?這似乎是一個(ge) 簡單的問題,卻常常被誤解。現代中國人,通常接受了人是“理性存在者”[1](P412)的觀念。在這一觀點的影響下,多數中國人常常將“心”理解為(wei) 理性活動的器官(mind),如同大腦。這一解讀忽略了心字的本義(yi) 。在古漢語中,心是一個(ge) 象形字。“甲骨文心字作,正像人心髒的輪廓形。甲骨文心字也省作,有時倒作。”[2](P361)據此我們(men) 判斷:在古漢語中,心字的本義(yi) 是心髒(heart)。《說文》亦曰:“心,人心。土藏。在身之中,象形。”[3](P217)心指心髒,簡稱心,它是人體(ti) 的一種器官,“肝、心、脾、肺、腎”合為(wei) “五藏”[4](P879)。心指心髒,這也是心字的原始定義(yi) 和基本內(nei) 涵。

 

在中國古代哲學史上,幾乎所有的哲學家都接受心即心髒這一基本定義(yi) 。《尚書(shu) 》曰:“無戲怠,懋建大命。今予其敷心腹腎腸,曆告爾百姓於(yu) 朕誌。罔罪爾眾(zhong) ,爾無共怒,協比讒言予一人。”[5](P95)其中並列的“心、腹、腎、腸”,無疑指稱人的五髒六腑類感官。孟子曰:“故理義(yi) 之悅我心,猶芻豢之悅我口。”[6](P202)這裏的心便是指與(yu) 耳目並列人體(ti) 器官的心髒。荀子曰:“說故喜怒哀樂(le) 愛惡欲以心異。心有征知。征知,則緣耳而知聲可也,緣目而知形可也。”[7](P277)心和耳目等一起屬於(yu) 天生的器官。董仲舒曰:“仁,天心,故次之以天心。”[8](P158)仁是天心,此處的心指心髒。王弼曰:“夫耳、目、口、心,皆順其性也。不以順性命,反以傷(shang) 自然,故曰盲、聾、爽、狂也。”[9](P28)心和耳目並列,指心髒。張載曰:“合性與(yu) 知覺,有心之名。”[10](P9)心包含性與(yu) “知覺”。其中的性是氣質之物,故,心內(nei) 含氣。朱熹曰:“人心者,氣質之心也,可為(wei) 善,可為(wei) 不善。”[11](P203)人心即氣質之心,氣質之心即心髒。王陽明曰:“汝心之視,發竅於(yu) 目;汝心之聽,發竅於(yu) 耳;汝心之言,發竅於(yu) 口;汝心之動,發竅於(yu) 四肢。若無汝心,便無耳目口鼻。”[12](P36)心不僅(jin) 指天理,也指血肉即心髒。

 

那麽(me) ,人心在人類生存中的地位如何呢?從(cong) 中國傳(chuan) 統生成哲學來看,心是生存之本。《黃帝內(nei) 經》曰:“故生之來謂之精;兩(liang) 精相搏謂之神;隨神往來者謂之魂;並精而出入者謂之魄;所以任物者謂之心。”[4](P1004)生命在於(yu) 精氣。此精氣,或曰神,或曰魂,或曰魄。精、神、魂、魄皆是氣的不同存在方式。它是生存的本質。這種生命之氣,《黃帝內(nei) 經》曰:“藏真通於(yu) 心,心藏血脈之氣也。”[4](P895)心藏血脈之氣。用今日的生物科學來說,心髒為(wei) 血液流動提供動力。故古人提出:“心者,生之本,神之變也,其華在麵,其充在血脈,為(wei) 陽中之太陽,通於(yu) 夏氣。”[4](P887)心或心髒乃是生存的本源,心是生物體(ti) (包括人類)的生存、生長和生成的動力之源。

 

人類的生存不僅(jin) 是生命體(ti) 的延續,更是各種行為(wei) 的集合。人總是有所作為(wei) ,這種作為(wei) 便是人為(wei) ,簡稱“人”。“人”字的本義(yi) 是作為(wei) 生物的人類,這也是古代文獻中的“人”字的最主要的內(nei) 涵[13](P77-79)。然而,除此之外,人還有一個(ge) 重要內(nei) 涵,即人為(wei) 。孔子曰:“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le) 何?”[14](P25)這裏的人便是人為(wei) 。荀子曰:“夫賢不肖者材也;為(wei) 不為(wei) 者人也。”[7](P346)人即人類的行為(wei) 。這種行為(wei) ,荀子稱之為(wei) “偽(wei) ”:“生之所以然者,謂之性;性之和所生,精合感應,不事而自然,謂之性。性之好惡喜怒哀樂(le) 謂之情。情然而心為(wei) 之擇,謂之慮。心慮而能為(wei) 之動,謂之偽(wei) ;慮積焉能習(xi) 焉而後成,謂之偽(wei) 。”[7](P274)人的行為(wei) 必定與(yu) 心相關(guan) ,因此是一種有意的活動,這便是偽(wei) 。人的行為(wei) 便是故意的活動,這便是人為(wei) 。《莊子》曰:“天也,非人也。天之生是使獨也,人之貌有與(yu) 也。以是知其天也,非人也。”[15](P20)右師斷足(刖),不是後天的處罰,而是天生如此,此處的人便是“為(wei) 人事”[16](P102),即後天的人為(wei) 。故《莊子》曰:“牛馬四足,是謂天;落馬首,穿牛鼻,是謂人。”[15](P105)人即人事、人的故意活動,人之所以為(wei) 人,在於(yu) 其故意的行為(wei) 或人為(wei) 。

 

人的生存是一個(ge) 有為(wei) 的過程,有為(wei) 的活動必然產(chan) 生於(yu) 有為(wei) 心。孔子曰:“回也,其心三月不違仁,其餘(yu) 則日月至焉而已矣。”[14](P64)積極有為(wei) 的仁以善心為(wei) 本,孟子曰:“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運之掌上。”[6](P59)不忍人之心是仁政的基礎,對於(yu) 普通人來說,其發源便是四端之心:“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yi) 之端也;辭讓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猶其有四體(ti) 也。”[6](P29)董仲舒曰:“義(yi) 者心之養(yang) 也,利者體(ti) 之養(yang) 也。”[8](P257)仁義(yi) 之行產(chan) 生於(yu) 心,故心是人體(ti) 中最貴重的東(dong) 西。荀子曰:“耳目鼻口形能各有接而不相能也,夫是之謂天官。心居中虛以治五官,夫是之謂天君。”[7](P206)心主宰人的感官活動,因而為(wei) 天君。荀子曰:“誠心守仁則形,形則神,神則能化矣。誠心行義(yi) 則理,理則明,明則能變矣。”[7](P28)由心進而成形、產(chan) 生變化。人心是人的一切行為(wei) (“行”)的基礎,也是人類行為(wei) 的動力源。

 

人類有為(wei) 活動的最突出形式是思維。思維,在中國古人看來,本源於(yu) 人心。《黃帝內(nei) 經》曰:“心有所憶謂之意;意之所存謂之誌;因誌而存變謂之思;因思而遠慕謂之慮;因慮而處物謂之智。”[4](P1004)智、慮、思、意乃是人的思想形式,其活動主體(ti) 乃是心,或者說,心是人類思維或意識的源頭。孟子曰:“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不思則不得也。”[6](P208)思維等活動產(chan) 生於(yu) 心。荀子將心視為(wei) “天君”,“心居中虛以治五官,夫是之謂天君”[7](P206)。所謂天君,即天生的主宰者。荀子曰:“心者,形之君也,而神明之主也,出令而無所受令。”[7](P265)心主宰人類的一切活動,包括思維,“人何以知道?曰心。心何以知?曰虛壹而靜”[7](P263)。人天生有心,心能夠產(chan) 生誌、夢、知等。認知是人心的本職工作。《大戴禮記》曰:“色也勿為(wei) 可能也,心思勿為(wei) 不可能也。”[17](P77)思等活動是人心的活動,這便是“為(wei) ”。王充曰:“一身之神,在胸中為(wei) 思慮,在胸外為(wei) 兆數,猶人入戶而坐,出門而行也。”[18](P281)思慮是人心的活動,人心能夠思維與(yu) 認知,即“心思為(wei) 謀”[18](P281)。心的活動便是一種謀劃等理智性活動,二程曰:“於(yu) 所主曰心,名其德曰仁。”[19](P1174)心是主宰,這個(ge) 主宰之心便是意識的源頭。朱熹曰:“人心是此身有知覺,有嗜欲者。”[11](P1448)心能“知覺”,所謂知覺即“知”“覺”,作動詞用,表示心的活動。活動的結果,還被叫做“知覺”,朱熹曰:“知與(yu) 意皆出於(yu) 心。知是知覺處,意是發念處。”[11](P300)認知為(wei) 知、覺悟為(wei) 覺,認知與(yu) 覺悟的結果便是“知”和“覺”。理智性的“知”“覺”源於(yu) 人心,或者說,人心是人類行為(wei) 的源頭。沒有人心,便沒有故意的行為(wei) ,也沒有生存。因此,心是人類生存、行為(wei) 的基礎,它為(wei) 生存提供動力。楊澤波主張隻有“仁性才能提供動力,而仁性是一個(ge) 獨立的部分,與(yu) 智性同為(wei) 道德根據”[20],他認為(wei) 荀子理論因為(wei) 缺乏仁性而失去了道德動力。這一判斷是不準確的,在荀子那裏,不僅(jin) 有惡性,而且不缺善心,後者便是道德行為(wei) 的動力源。心,作為(wei) 一種氣質物,不僅(jin) 為(wei) 人的自然生存提供動力,而且為(wei) 人類的故意行為(wei) 提供動力。


二、心理合一與(yu) 普遍性超越

 

心是人類生存與(yu) 實踐的基礎。但是,這個(ge) 氣質之物,在傳(chuan) 統儒家看來,似乎並不可靠。氣質之心,在先秦至魏晉時期的古典儒家們(men) 看來,或者為(wei) 善性(孟子),或者為(wei) 惡性(荀子),或者為(wei) 善惡混雜之性(漢儒)等。這些或善或惡的本性,如果聽任其生長,自然會(hui) 帶來相應的結果。孟子曰:“君子所性,仁義(yi) 禮智根於(yu) 心。”[6](P241)仁義(yi) 禮智起源於(yu) 人心,人心是仁義(yi) 之端。這種四端又叫四心:“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yi) 之端也;辭讓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尤其有四體(ti) 也。”[6](P59)四端之心,乃是人類天生固有的東(dong) 西,如同擁有四肢一樣。四端之心是性,這種作為(wei) 性的心,在孟子思想體(ti) 係中,屬於(yu) 一種好的氣質之物。心中有善性、善物,為(wei) 善良的氣質物體(ti) 。

 

與(yu) 孟子相反,荀子更關(guan) 注於(yu) 天生之心中的邪惡部分。荀子曰:“若夫目好色,耳好聲,口好味,心好利,骨體(ti) 膚理好愉佚,是皆生於(yu) 人之情性者也;感而自然,不待事而後生之者也。”[7](P291)人天生有利心,這種利欲之心,不僅(jin) 天生,而且是邪惡的源頭。荀子將這種天生的邪惡之源叫做性,荀子曰:“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順是,故爭(zheng) 奪生而辭讓亡焉;生而有疾惡焉,順是,故殘賊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聲色焉,順是,故淫亂(luan) 生而禮義(yi) 文理亡焉。”[7](P289)這些天生的利欲之心常常帶來災難,因此,荀子總結道:“人之性惡明矣,其善者偽(wei) 也。”[7](P289)人天生本性是邪惡的,這些邪惡之性也是人心中的部分。

 

後人便將孟荀兩(liang) 家的意見統合起來,以為(wei) 人性與(yu) 人心兼有善惡氣質。《禮記》曰:“先王恥其亂(luan) ,故製雅頌之聲以道之……足以感動人之善心而已矣。不使放心邪氣得接焉,是先王立樂(le) 之方也。”[21](P1544)人有“善心”和“放心”,善心是好的氣質,“放心”則指邪氣,人心同時包含善惡氣質。《禮記》曰:“人生而靜,天之性也;感於(yu) 物而動,性之欲也。……於(yu) 是有悖逆詐偽(wei) 之心,有淫泆作亂(luan) 之事。”[21](P1529)善惡氣質之心分別帶來不同的結果。因此這種氣質之心並不可靠。董仲舒明確將人心分為(wei) 善惡兩(liang) 類。“故聖人能係心於(yu) 微而致之著也。……內(nei) 動於(yu) 心誌,外見於(yu) 事情,修身審己,明善心以反道者也,豈非貴微重始、慎終推效者哉!”[8](P152-153)聖人之內(nei) 心便是善心。同時還有“背上之心”[22](P2510)和“否心”[8](P251)。此類心自然不是什麽(me) 好貨。人心善惡皆有。善行出於(yu) 善心,王充曰:“善行動於(yu) 心,善言出於(yu) 意,同由共本,一氣不異。”[18](P94)相反,心奸生奸行,“奸心藏於(yu) 胸中,不敢以犯罪法,罪法恐之也”[18](P204)。心或主導善良行為(wei) ,或發動邪惡舉(ju) 止。

 

二程將這種氣質人心解釋為(wei) 人欲,曰:“人心,私欲也,危而不安。”[19](P1261)人心是私欲,靠不住。“心本善,發於(yu) 思慮,則有善有不善。若既發,則可謂之情,不可謂之心。”[19](P204)人心活動有善有不善。朱熹也讚同此說,曰:“人心者,氣質之心也,可為(wei) 善,可為(wei) 不善。”[11](P2013)人心是由氣血造成,因而是氣質之心。這種氣質之心,有可能是善良的,也可能是邪惡的。既然有邪惡兩(liang) 種可能,那就表明人心不可靠。人心容易陷入邪惡:“人欲也未便是不好。謂之危者,危險,欲墮未墮之間,若無道心以禦之,則一向入於(yu) 邪惡,又不止於(yu) 危也。”[11](P2010)人心因此容易墮落,故而危險。朱熹曰:“仁義(yi) 根於(yu) 人心之固有,天理之公也。利心生於(yu) 物我之相形,人欲之私也。循天理,則不求利而自無不利;殉人欲,則求利未得而害已隨之。”[23](P1)這是“以‘道德性理’即善的意誌生而具於(yu) ‘氣之靈之心’中”[24]。完全產(chan) 生於(yu) 人的自然氣質的心便是人欲、私欲。這種私欲,由於(yu) 未經天理的改造,因此不可靠。隻有天理能夠避免其走向邪惡。在王陽明看來,人本有好利之心:“然平日好色、好利、好名之心,原未嚐無;既未嚐無,即謂之有;既謂之有,則亦不可謂無偏倚。”[12](P23)人天生有名利之心,這些名利之心便是私心。這種私心便是私欲,這種私欲便是人心,並且這種純樸的人心是不可靠的。鑒於(yu) 此,對於(yu) 天生人心,傳(chuan) 統儒家並不看好,評價(jia) 不高。理學家們(men) 主張對氣質之心進行改造,將不可靠的人心轉化為(wei) 合“理”的道心,從(cong) 而實現人生的超越。

 

所謂超越,在西方哲學中通常指某種高一類的事物屬性,例如上帝便可以說是超越的。其超越性不僅(jin) 僅(jin) 在於(yu) 高等性,而且這種高等性,從(cong) 完備性來說,不具備可比性。上帝的超越,即上帝超出於(yu) 此岸世界,也常常被一些思想家們(men) 和上帝的內(nei) 在性(immanence)關(guan) 聯討論。在西方中世紀邏輯哲學中,隻有諸如存在(being)和一等詞匯,才可以被稱作是超越。因為(wei) 這些概念不屬於(yu) 亞(ya) 裏士多德體(ti) 係中的範疇或謂語種類(比如實體(ti) 、性質和關(guan) 係等),而是被用來稱謂屬於(yu) 它們(men) 的事物。在《純粹理性批判》一書(shu) 中,康德錯誤地將超出於(yu) 人類可能經驗的限度的行為(wei) 叫做超越的(transcendent),他把那些存在於(yu) 人類經驗思維之外的、卻能夠從(cong) 可能性和經驗限度內(nei) 建立並且推出結論的行為(wei) 叫做超越性的(transcendental)。[25](P925)

 

這裏所說的“超越”,有兩(liang) 個(ge) 英語單詞與(yu) 之相關(guan) ,即transcendent和transcendental。康德指出:“超越性的(transcendental)和超越的(transcendent)並不相同。我們(men) 所提出的純粹理解的原理,應該是經驗的,不能夠被當作思辨之用,即它們(men) 不能夠適用於(yu) 經驗之外的對象。那種能夠突破這些限度,即讓我們(men) 能夠超越它們(men) 的原理被稱作超越的(transcendent)。如果我們(men) 的批判能夠成功地利用這些假設的原理———它們(men) 的適用範圍隻能夠限定於(yu) 經驗範圍之內(nei) ———來揭示這一幻象,那麽(me) ,我們(men) 將這些原理稱作純粹理智的內(nei) 在原理,並以此區別於(yu) 其他原理。”[26](P296)超越通常指“超越某種的限度”。這種超越即超越於(yu) 經驗的限度,經驗之外的存在便是超越的,如上帝、理念等形而上的實體(ti) 。“對許多基督教徒來說,上帝僅(jin) 僅(jin) 是至高無上的、不可知曉的、超越的存在。”[27](P296)上帝便是超越者:上帝超越於(yu) 我們(men) 的經驗與(yu) 理智而存在。國內(nei) 一些學者將transcendent理解為(wei) “超驗的”[28](P3)不無道理。和“超越的”相近的另一個(ge) 單詞是“超越性的”(transcendental)。對於(yu) 它,康德有過特別說明:“transcendental的內(nei) 涵,盡管我多次解釋,我的讀者們(men) 還是沒有領悟(他們(men) 可能總是急於(yu) 觀察全部事物)。這個(ge) 詞並非指經驗之外的東(dong) 西,而是以超經驗的方式,力圖讓經驗認識成為(wei) 可能。”

 

康德將這兩(liang) 個(ge) 概念世俗化,並運用於(yu) 自己的哲學體(ti) 係中。作為(wei) 形容詞,transcendent和transcendental分別從(cong) 不同的角度揭示了超越的內(nei) 涵:超越是指相對存在與(yu) 絕對存在之間的關(guan) 係。其中,絕對存在是超越的實體(ti) ,而內(nei) 含了絕對存在的相對存在便是超越性的存在。總之,超越描述了絕對者與(yu) 相對者之間的關(guan) 係,它使相對存在獲得了絕對性,即讓相對存在轉換為(wei) 永恒的、普遍的、不朽的存在。它將不可靠的存在變成了合法的存在。合法的存在,中國人稱之為(wei) 合理的存在,合理便是合“天理”。天理,在理學家那裏,是一個(ge) 絕對的、普遍的存在,是“超越的”存在。人的天理是普遍於(yu) 人類的天理,萬(wan) 物的天理則是普遍於(yu) 萬(wan) 物的天理。天理是所有存在者的生存根據,因此是一個(ge) 普遍性存在,即西方哲學中的universal。所謂用天理來改造人心,其實是將氣質人心與(yu) 普遍天理相統一,氣質人心因為(wei) 獲得了普遍天理,因而實現了普遍性超越,成為(wei) 超越性存在。

 

從(cong) 理學來看,人生的超越落實在人心與(yu) 天理的統一中,即,氣質的人心因為(wei) 占有了超越的天理,轉而成為(wei) 超越性道心。道心即合“理”的人心。伊川曰:“人心私欲,故危殆。道心天理,故精微。滅私欲則天理明矣。”[19](P312)人心是私欲,不太可靠;道心合天理,故而是人類正確行為(wei) 的基礎。如何獲得這種正當的基礎呢?二程曰:“心,道之所在;微,道之體(ti) 也。心與(yu) 道,渾然一也。”[19](P276)心與(yu) 道合一便是道心。所謂心道合一,準確地說,是心理合一。人心與(yu) 天理的合一便產(chan) 生道心,道心即合理的人心。故朱熹曰:“道心是義(yi) 理上發出來底,人心是人身上發出來底。雖聖人不能無人心,如饑食渴飲之類;雖小人不能無道心,如惻隱之心是。”[11](P2011)惻隱之心即道心,這種道心不僅(jin) 是一種人心,而且內(nei) 含天理,因此是合天理的人心。道心合“理”。朱熹曰:“心與(yu) 理一,不是理在前麵為(wei) 一物。理便在心之中,心包蓄不住,隨事而發。”[11](P85)理在心中,隨事而發、遮擋不住。心理貫通。隻有心中有理,心才能夠成為(wei) 生存的主導者。王陽明曰:“知是理之靈處。就其主宰處說,便謂之心,就其稟賦處說,便謂之性。”[12](P34)心與(yu) 天理、人性或良知相統一。具體(ti) 地說:“所謂汝心,卻是那能視聽言動的,這個(ge) 便是性,便是天理。有這個(ge) 性才能生。這性之生理便謂之仁。這性之生理,發在目便會(hui) 視,發在耳便會(hui) 聽,發在口便會(hui) 言,發在四肢便會(hui) 動,都隻是那天理發生,以其主宰一身,故謂之心。這心之本體(ti) ,原隻是個(ge) 天理。”[12](P36)心不僅(jin) 是人身的主宰,而且內(nei) 含天理。或者是,此心與(yu) 理合一,因而轉換為(wei) 合“理”的心,並因此而成為(wei) 人類正確行為(wei) 的基礎或主宰。

 

人類天生的氣質之心本身是善惡莫辨的,即可善可惡。因此,人心需要一個(ge) 定海神針來改變它的性質、使之成為(wei) 善的、好的人心。這個(ge) 定海神針便是天理或良知,人心因為(wei) 有了天理,瞬間轉為(wei) 符合天理的道心。道心是絕對天理與(yu) 相對人心的結合,它不但能夠為(wei) 人類生存提供基礎,更重要的是,它確保了人類行為(wei) 的正當性或合法性,即在道心指導下的活動是合法的人類行為(wei) ,也是符合人性的行為(wei) 。這便是人的生存的第一個(ge) 超越。由於(yu) 主導這一超越的因素是普遍的天理或人性,我們(men) 把這種超越叫做普遍性超越。普遍性超越突出了人類的普遍性特征,如果人類僅(jin) 僅(jin) 限於(yu) 食色之欲,這種生存方式便僅(jin) 僅(jin) 是自然生物的生存方式。在理學家看來,人類除此之外,更關(guan) 注於(yu) 絕對的、普遍的天理。在理學家們(men) 看來,隻有合“理”的食色之欲才是合理的,隻有滿足合理的食色之欲的生存才是人類的生存。合“理”中的“理”,又叫人性。因此,合“理”的生活便是符合人性的生活,或者說,隻有合乎天理的生存,才是人類之所以為(wei) 人類的生存。因此,追求天理的生存是合乎人性的生存,也是人的本質性生存。如果我們(men) 將好惡視為(wei) 人類的基礎性原理,那麽(me) 追求普遍天理的生存便是人的本質性原理。這是傳(chuan) 統儒家對人的定義(yi) ,即:人類不僅(jin) 生生不息、滿足於(yu) 生理之欲,而且追求普遍的天理。這種追求,用現代語言來說,就是人的生存不僅(jin) 有食色之欲等生理追求,而且還有對真理、對偉(wei) 大、對崇高等普遍存在的追求。人類隻有在這類追求中才能夠體(ti) 現人類的本性,實現人類的價(jia) 值。追求普遍存在的生存才是人的本質活動,這也是人類區別於(yu) 動物之處。


三、心理之辨及其反省

 

在超越活動中,人心與(yu) 天理是什麽(me) 關(guan) 係呢?人心是形而下的氣質人心,而天理則是形而上的至善實體(ti) 。在二者組成的結合體(ti) 中孰輕孰重,自然是一清二楚。在理學家看來,在心理關(guan) 係中,絕對天理是決(jue) 定者,而人心卻是被決(jue) 定者。程頤曰:“人心作主不定,正如一個(ge) 翻車,流轉動搖,無須臾停,所感萬(wan) 端。又如懸鏡空中,無物不入其中,有甚定形?……心若不做一個(ge) 主,怎生奈何?”[19](P52-53)未經改造的人心搖擺不定而不可靠,它需要一個(ge) 定海神針,這個(ge) 神針便是天理。伊川曰:“人心私欲,故危殆。道心天理,故精微。滅私欲則天理明矣。”[19](P312)人心不可靠,隻有天理才能夠製服它。人心與(yu) 天理的關(guan) 係,二程比喻為(wei) 本末關(guan) 係:“先王治其本者,天理也;後王流於(yu) 末者,人欲也。”[19](P1170)理是本,人欲是末。在二程看來,理是本,“理必有對,生生之本也”[19](P1171)。理不僅(jin) 是實在的存在,而且還是本原,在心理關(guan) 係中,理決(jue) 定心的活動。

 

理決(jue) 定心的活動的觀念也是朱熹的基本思想。朱熹曰:“心,大概似個(ge) 官人;天命,便是君之命;性,便如職事一般。此亦大概如此,要自理會(hui) 得。……性雖虛,都是實理。心雖是一物,卻虛,故能包含萬(wan) 理。”[11](P88)心本來為(wei) 虛,隻有當理進入之後,虛心獲得了實體(ti) ,從(cong) 而轉身為(wei) 主宰。不可靠的人心轉換為(wei) 合“理”的道心,成為(wei) 人類行為(wei) 的合法的主宰者。在這個(ge) 關(guan) 係中,理是決(jue) 定者。朱熹曰:“心固是主宰底意,然所謂主宰者,即是理也,不是心外別有個(ge) 理,理外別有個(ge) 心。”[11](P4)看起來心能夠主宰人的生存,但是其實是理。理才是人類生存的最終主宰者,人心隻能聽從(cong) 天理的安排。這便是理大心小。

 

傳(chuan) 統心學也承認天理對氣質之心的決(jue) 定性地位。陸九淵曰:“勢出於(yu) 理,則理為(wei) 之主,勢為(wei) 之賓。天下如此,則為(wei) 有道之世。”[29](P108)萬(wan) 物變化,主宰於(yu) 理。理是宇宙萬(wan) 物生存的真正主宰者。對於(yu) 人類而言,“此理本天所以與(yu) 我,非由外爍。明得此理,即是主宰。真能為(wei) 主,則外物不能移,邪說不能惑”[29](P3)。天理也同樣主導人的行為(wei) ,人的行為(wei) 發自人心,卻最終聽從(cong) 天理。因此,天理決(jue) 定人心。王陽明進一步將人心進行了二分化,“心者身之主宰,目雖視而所以視者心也,耳雖聽而所以聽者心也,口與(yu) 四肢雖言動而所以言動者心也”[12](P119)。這裏將心分為(wei) 兩(liang) 個(ge) 部分,即身體(ti) 主宰者之心和所以然者之心。身體(ti) 主宰之心即氣質心,而所以然之心則是天理心。人心主導著人的生存,從(cong) 認識到實踐,這種主導行為(wei) 的主宰者由兩(liang) 個(ge) 部分組成,即氣質心和天理心。在這個(ge) 統一體(ti) 中,最終的主宰則是天理心,即:“定者心之本體(ti) ,天理也,動靜所遇之時也。”[12](P16)天理才是心的決(jue) 定者,這個(ge) 決(jue) 定之天理,王陽明稱之為(wei) “良知”,“良知是天理之昭明靈覺處,故良知即是天理。思是良知之發用。若是良知發用之思,則所思莫非天理矣。良知發用之思自然明白簡易”[12](P72)。人的一切行為(wei) 最終聽從(cong) 於(yu) 良知,良知即天理。這樣,在人類生存實踐中,良知或天理是最終的決(jue) 定者。換一句話說,在心理關(guan) 係中,天理主導著人心;天理是決(jue) 定者,人心是被決(jue) 定者。在心理合一的超越性生存過程中,我們(men) 看到的主要是普遍的天理的作用,卻鮮見人心的決(jue) 定性作用。

 

從(cong) 心理關(guan) 係來看,傳(chuan) 統理學家偏重於(yu) 理,以為(wei) 天理決(jue) 定人心。然而,從(cong) 現實的角度來說,事實可能正好相反,即不是理決(jue) 定心,而是心決(jue) 定理。超越之理不動不靜,是消極的,它存在卻寂然不動,僅(jin) 僅(jin) 是一種可能存在。我們(men) 承認這些可能性存在,但是,它們(men) 不是現實的存在。事實上,在存在世界,可能性是無限的,它包括數量上的無限性。現實中存在著無限的可能性。孺子入井,人類有若幹種可能性行為(wei) ,如,解救、無視、安慰、落石等,這些都是可能的行為(wei) 。現實中存在著各種可能性。這些可能性行為(wei) ,從(cong) 一定的角度來說,都有一定的合理性。隻有人心才能夠選擇其中的一種可能性並將其轉化為(wei) 現實。在可能轉為(wei) 現實的過程中,人心的作用更重要:正是人心,在眾(zhong) 多的可能性中最終找到自己認可的那種,並最終將其轉化為(wei) 現實。我們(men) 甚至可以說,正是人心的作用,人類才找到最終的天理或真理。故王夫之曰:“物之有象,理即在焉。心有其理,取象而證之,無不通矣。若心所不喻,一徭於(yu) 象,而以之識心,則徇象之一曲而喪(sang) 心之大全矣。故乍見孺子入井,可識惻隱之心,然必察識此心所從(cong) 生之實而後仁可喻。”[30](P145)我們(men) 可以通過心知之象而推論出理的存在,比如孺子入井有惻隱之心,進而推出有仁之理。“繇近以達遠,先親(qin) 而後疏,即形而見性,因心而得理。”[31](P977)理因為(wei) 心而獲得現實性,隻有積極的心主動出擊、尋找到它,賦予其活力,使不可靠的人心與(yu) 無生機的天理轉換為(wei) 生機勃勃而可靠的道心。天理使道心獲得了合法性,即因為(wei) 天理使人心成為(wei) 道心。正是在人心的積極活動下,天理才獲得了生機。我們(men) 甚至可以說,人心確保了天理的存在。因此,人心是天理存在中不可或缺的、決(jue) 定性的基礎,天理固然重要,人心同樣重要。這便是後來的王夫之所強調的立場。

 

這種積極的氣質人心,在超越活動中,發揮著決(jue) 定性作用,從(cong) 而具有基礎性地位。在超越過程中,人心如同謝林所講的“內(nei) 感覺”,這個(ge) 內(nei) 感覺的一個(ge) 重要特點是創生性。“假設來說,關(guan) 係項的結果是:一方麵,為(wei) 感性物體(ti) (區別於(yu) 直觀行為(wei) );另一方麵,為(wei) 內(nei) 感覺。二者一起促生了自我並使其具有了感覺和意識。我們(men) 所說的內(nei) 感覺,不是別的,正是自我感性因素的意識。在最初的感性活動中,自我具有感性活動而無目的性,它僅(jin) 僅(jin) 是感覺而無意識。正是因為(wei) 如此,通過這一行為(wei) ,導致自我之中隻剩下感性物體(ti) 和內(nei) 感覺,除此之外,沒有別的東(dong) 西。很顯然,通過這些創生性的直觀,自我將感覺和意識統一起來。”[32](P100)內(nei) 感覺或內(nei) 在直觀具有創生性,它的作用甚至要大於(yu) 外在直觀或外感覺。如果沒有內(nei) 感覺,外感覺依然無法被意識。因此,在自我意識活動中,內(nei) 在的內(nei) 感覺具有決(jue) 定性作用。


四、傳(chuan) 統儒學的未來轉向:從(cong) 普遍存在轉向個(ge) 體(ti) 存在

 

心是人類的生存動力之源,生存即心動。然而,作為(wei) 動力源的、初生的氣質之心是不可靠的,人心需要改造。改造的路徑有兩(liang) 個(ge) 方向:普遍性超越與(yu) 個(ge) 體(ti) 性超越。傳(chuan) 統儒家選擇了普遍性超越,即用普遍性天理來規範人心的活動,通過教化的方式,讓普遍天理與(yu) 氣質人心實現統一。經曆了此番統一,人的氣質生命體(ti) 升華為(wei) 具有普遍追求的生命體(ti) ,人類也因此脫離了自然的生物本性而轉為(wei) 具有人性的社會(hui) 存在,人成為(wei) 人。這是傳(chuan) 統儒家的一個(ge) 巨大理論貢獻,它揭示了人的類本質。天理是人性,合“理”的行為(wei) 因此是合人性的行為(wei) ,人性是人之所以為(wei) 人的本性或本質。合“理”、合人性的行為(wei) 便是真正的人類行為(wei) ,傳(chuan) 統儒家用普遍的天理實現了人類的第一次超越:由自然生物轉向為(wei) 具有超越追求的社會(hui) 人。

 

在這種超越中,人類擺脫了自身的生物屬性而轉身成為(wei) 社會(hui) 人。我在追求普遍性的過程中,超越了生物我,成為(wei) 真正的人類,這是人類的第一個(ge) 解放,讓我們(men) 成為(wei) 人類。傳(chuan) 統儒家圓滿地完成了這一理論使命,通過普遍天理說揭示了人的類本質。普遍天理觀將人類行為(wei) 原理或法則的主導權完全交給了外部的權威,“這類法則可能會(hui) 向上帝或政府處尋找權威。在它的背後甚至會(hui) 隱藏著上千年的權威。在這齊千年曆史進程中,正是這種紐帶貫穿了人的行為(wei) 和使命、堅持和依賴。這些權威將數不清的個(ge) 人的信條神聖化”[33](P275)。這樣便必然依附於(yu) 外部權威,這個(ge) 權威不僅(jin) 有勢力,而且被視為(wei) 一種圓滿,勢力與(yu) 圓滿因此而獲得了統一。這種統一的結果便是世俗的權力與(yu) 理想的圓滿的結合,並因此而造成權力的任意與(yu) 狂妄,其表現之一便是王國觀念與(yu) 聖王意識。

 

但是,普遍性超越中並不能完全解決(jue) 問題。人,不僅(jin) 有類的本質,而且還有自己的本質,人的生存不僅(jin) 是類的生存,更是個(ge) 體(ti) 的生存。一個(ge) 個(ge) 具體(ti) 的人,不僅(jin) 要有普遍的關(guan) 懷,而且還有自身的理想。這種終極性理想便是自由,人隻能在超越中獲得自由。“超越是我成為(wei) 自己的動力。如果我真的自由了,那主要是因為(wei) 有了超越。超越的決(jue) 定性語言,隻能通過自由來表達。”[34](P80)超越能夠讓人成為(wei) 我自己、成為(wei) 自由人,我自己的終極性根據便是個(ge) 體(ti) 性。人的生存不僅(jin) 體(ti) 現人類的本性,更要突出自己的價(jia) 值。自己的價(jia) 值最終依據於(yu) 個(ge) 體(ti) 性,個(ge) 體(ti) 性是個(ge) 體(ti) 的特殊生存曆程的本質,我之所以為(wei) 我並不同於(yu) 別人在於(yu) 我的個(ge) 體(ti) 性。對於(yu) 人而言,個(ge) 體(ti) 性才是個(ge) 體(ti) 生存的本質,才是人的自由的終極根據。個(ge) 體(ti) 的生存意義(yi) 與(yu) 價(jia) 值便在於(yu) 實現個(ge) 體(ti) 性、在於(yu) 自由。或者說,我的生存本質在於(yu) 個(ge) 體(ti) 性。因此,人的生存不僅(jin) 要接受普遍真理的洗禮,而且更要體(ti) 現個(ge) 體(ti) 性、實現自由。我在追求普遍性的過程中,超越了生物我,成為(wei) 真正的人。人的本質,最終決(jue) 定於(yu) 個(ge) 體(ti) 的認知與(yu) 經驗,即“回歸實在的最後一步必須依賴於(yu) 每一個(ge) 人自己以及他的不可預知的路徑”[34](P81)。普遍真理最終決(jue) 定於(yu) 個(ge) 體(ti) ,這意味著人類最終需要超越普遍性人類,轉向追求絕對的個(ge) 體(ti) 。自由乃是人生的最終追求,在自由中,我實現了自己的個(ge) 體(ti) 性,自由的實現是人的第二次解放。傳(chuan) 統儒家回答了第一個(ge) 問題,即人的類本質,卻忽略了第二個(ge) 問題,即人的個(ge) 體(ti) 本質或個(ge) 體(ti) 性,從(cong) 而放棄對人的自由的探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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