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祥安】孔子的孝觀念及其內在理路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2-01-07 15:55:24
標簽:親親、孔子、孝觀念、愛親

孔子的孝觀念及其內(nei) 在理路

作者:孔祥安(孔子研究院研究員)

來源:《理論探索》2021年06月

 

摘要:孔子的孝觀念將贍養(yang) 、孝敬、諫諍、承誌等作為(wei) 內(nei) 涵要求,將“養(yang) 心”作為(wei) 子女盡孝的精神實質。孔子把孝牢牢地鎖定在血緣親(qin) 親(qin) 感恩之上,把子女對父母的“親(qin) 愛”推到社會(hui) 的“仁愛”,貫通了從(cong) 孝到仁的內(nei) 在理路,指明了個(ge) 體(ti) 道德自覺和境界提升的實踐路向,探索出一條建構仁愛社會(hui) 的途徑。科學辯證地認識孔子的孝觀念,具有重要的現實借鑒意義(yi) 。

 

關(guan) 鍵詞:孔子;孝觀念;親(qin) 親(qin) ;愛親(qin) ;仁愛;

 

孝是中華民族在長期發展過程中積澱形成的十分重要的傳(chuan) 統美德,是中國社會(hui) 所特有的一種文化現象,深刻影響著中國人的思想觀念、民族心理和行為(wei) 方式。近代,孝受到人們(men) 的激烈批判;當今,孝又在經濟發展大潮中受到西方思潮的猛烈衝(chong) 擊。但是,這並未消解人們(men) 長期以來形成的“百善孝為(wei) 先”的思想觀念和思維定勢,對父母盡孝仍是中華兒(er) 女必須承擔與(yu) 履行的家庭義(yi) 務和社會(hui) 責任。當下,雖然子女對父母盡孝與(yu) 傳(chuan) 統社會(hui) 的要求不盡相同,但其內(nei) 在的基本精神和要求沒有發生根本性改變。特別需要指出的是,當今社會(hui) ,子女往往隻是重視從(cong) 物質層麵贍養(yang) 父母,而忽視了父母精神層麵上的需求,尤其沒有從(cong) 個(ge) 體(ti) 道德自覺性的養(yang) 成以及整個(ge) 社會(hui) 秩序建構的廣義(yi) 範圍內(nei) 思考為(wei) 什麽(me) 要盡孝以及如何盡孝的問題。所以,有必要對孔子的孝觀念再作認真梳理和深入探討,以求理清孔子孝觀念的內(nei) 在理路,為(wei) 倡導樹立新時代孝的倫(lun) 理觀念提供有益的價(jia) 值借鑒和理論指導。

 

一、本意:內(nei) 涵要求與(yu) 精神實質

 

孝是人類社會(hui) 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chan) 物,也是人類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據考證,“孝”字最早出現在甲骨文卜辭和金文中,表示追孝、思孝、享孝。但是作為(wei) 一種思想觀念,其產(chan) 生的時間要較“孝”字出現時間早得多。有學者認為(wei) ,“孝觀念形成於(yu) 父係氏族時代”。對於(yu) 什麽(me) 是孝,孔子並未給出明確答案。《爾雅》說:“善事父母為(wei) 孝。”《說文》說:“孝,善事父母者,從(cong) 老省,從(cong) 子,子承老也。”一般意義(yi) 上看,孝是贍養(yang) 父母。其實,孝在西周時期已成為(wei) 當時社會(hui) 意識形態中占主導地位的倫(lun) 理價(jia) 值觀念,其內(nei) 涵包括敬養(yang) 父母、祭享祖先、繼承先祖遺誌、孝於(yu) 宗室、孝於(yu) 夫君、勤於(yu) 政事等八個(ge) 方麵。

 

在《論語》中,孝共出現19次。相對於(yu) 出現109次的仁和出現75次的禮來說,孝出現頻率並不太高,但它在孔子思想體(ti) 係中所處的地位至關(guan) 重要。綜觀孔子之孝觀念,主要有以下幾方麵的內(nei) 涵要求。

 

(一)贍養(yang)

 

滿足雙親(qin) 物質生活需求,從(cong) 物質上供養(yang) 父母。在孔子生活的春秋末期,父母養(yang) 老完全依賴於(yu) 子女,不像現代社會(hui) 可以依靠社會(hui) 養(yang) 老。如,孔子回答子遊問孝說:“今之孝者,是謂能養(yang) 。至於(yu) 犬馬,皆能有養(yang) ;不敬,何以別乎?”(《論語·為(wei) 政》,下引《論語》隻注篇名)又如,孔子回答子夏問孝說:“有事弟子服其勞,有酒食先生饌,曾是以為(wei) 孝乎?”(《為(wei) 政》)可以看出,孔子沒有對物質上贍養(yang) 父母予以否定,隻是認為(wei) 這是最低層麵的孝,是孝的最低標準要求,有些不言而喻的意味,無需特意指出。《禮記·坊記》記載:“子雲(yun) :‘小人皆能養(yang) 其親(qin) ,君子不敬,何以辨?’”也就是說,道德水準低下的小人都能做到贍養(yang) 雙親(qin) ,君子如果隻是贍養(yang) 而不尊敬父母,那怎麽(me) 與(yu) 小人相區別呢?言外之意,君子更應做到這一點。由此可知,孔子對物質上贍養(yang) 父母是肯定的,但也認為(wei) 這僅(jin) 是最基本的、最低層次的孝,是人之常情。

 

(二)孝敬

 

滿足雙親(qin) 精神生活需求,從(cong) 精神上“孝敬”父母。在孔子看來,子女僅(jin) 僅(jin) 做到物質上善事父母是遠遠不夠的,否則,如同飼養(yang) 犬馬沒有什麽(me) 兩(liang) 樣。孔子認為(wei) ,子女不應僅(jin) 僅(jin) 滿足父母的物質需求,還應當做到“敬”父母,從(cong) 精神層麵滿足父母的需求,讓父母保持愉悅的心情。為(wei) 此,他在回答子夏問孝時說:“色難。有事弟子服其勞,有酒食先生饌,曾是以為(wei) 孝乎?”(《為(wei) 政》)在孔子看來,對父母盡孝關(guan) 鍵在於(yu) “色難”。而“色難”即“色戁”。如裴傳(chuan) 永先生認為(wei) ,“‘色’即是麵色、神情之意,‘難’則是一個(ge) 假借字,具體(ti) 地說,是‘戁’字的假借”。而《說文》說:“戁,敬也。從(cong) 心,難聲。”孔子要求子女對父母要有發自內(nei) 心的敬愛之情,而不是表麵上的敷衍應付和裝腔作勢。在孔子來看,替父母做事情,有酒食讓父母先用,還不能算作對父母做到了孝,關(guan) 鍵是要對父母和顏悅色,即做到發自內(nei) 心的“敬”父母。對此,《論語》還有相關(guan) 的論述,子曰:“父母唯其疾之憂。”(《為(wei) 政》)子曰:“父母在,不遠遊。遊必有方。”(《裏仁》)子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則以喜,一則以懼。”(《裏仁》)

 

可以看出,孔子談孝更多地強調子女對父母要發自內(nei) 心的“敬”,表現的是子女對父母的情感交流和心理慰藉,體(ti) 現的是子女對父母最為(wei) 高尚的人文關(guan) 懷,是一種比“贍養(yang) ”更高的孝行。

 

(三)諫諍

 

以禮奉孝,對父母的錯誤和過失主動“諫諍”,以免陷雙親(qin) 於(yu) “不義(yi) ”。而這種不使雙親(qin) “不義(yi) ”之舉(ju) ,就是對禮的恪守與(yu) 遵循。孟懿子向孔子問孝,孔子回答說:“無違。”樊遲不明白,孔子告訴他說:“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為(wei) 政》)也就是說,父母在世的時候,要按照禮的要求侍奉他們(men) ;父母去世以後,要按照禮的要求安葬他們(men) 、祭祀他們(men)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孔子還主張子女要以禮對父母主動“諫諍”,他說:“事父母幾諫。見誌不從(cong) ,又敬不違,勞而不怨。”(《裏仁》)即是說,對待父母的過失或錯誤,子女要婉言相勸。即使自己的意見不被父母所接受,也要對他們(men) 恭敬、不違抗,隻在心裏憂愁而不怨恨他們(men) 。對此,《孝經·諫爭(zheng) 章》亦記載,曾子曰:“敢問子從(cong) 父之令,可謂孝乎?”子曰:“是何言與(yu) ?是何言與(yu) !昔者,天子有爭(zheng) 臣七人,雖無道,不失其天下;諸侯有爭(zheng) 臣五人,雖無道,不失其國;大夫有爭(zheng) 臣三人,雖無道,不失其家;士有爭(zheng) 友,則身不離於(yu) 令名;父有爭(zheng) 子,則身不陷於(yu) 不義(yi) 。故當不義(yi) ,則子不可以不爭(zheng) 於(yu) 父,臣不可以不爭(zheng) 於(yu) 君;故當不義(yi) 則爭(zheng) 之,從(cong) 父之令又焉得為(wei) 孝乎?”

 

可以看出,孔子主張子女對父母“不義(yi) ”之言行應予以及時諫諍,不能盲從(cong) 父母之命,以避免讓父母陷入“不義(yi) ”的境地。這體(ti) 現出子女對父母非常理性的、自覺的愛慕,更加彰顯出孝子對父母至正至純的內(nei) 在自然親(qin) 情。

 

(四)承誌

 

繼承父母之誌,光大雙親(qin) 未完之事業(ye) 。孔子認為(wei) ,子女應繼承父母之誌,光大雙親(qin) 未完之事業(ye) ,使家庭、家族興(xing) 旺發達,讓國家繁榮昌盛。他說:“父在,觀其誌;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於(yu) 父之道,可謂孝矣。”(《學而》)對此,範祖禹解釋說:“為(wei) 人子者,父在則觀其父之誌而順承之,父沒則觀其父之行而繼述之。”即是說,子女繼承父母之誌、延續父母之行便是“孝”。黃宗羲闡釋說:“凡人能使其父之誌流長不盡者,皆子之事也。不能繼誌,便是死親(qin) 矣。故子之於(yu) 父,聽於(yu) 無聲,視於(yu) 無形,所謂父在觀其誌也。”在孔子看來,繼承父母生前之誌,不隻是長輩對子女的殷切期望,也是子女行孝的必然要求。從(cong) 現代視角看,這或許表現出抑製子女主觀能動性和創造性的傾(qing) 向。但是,在古代社會(hui) 生活形式單一、可供選擇職業(ye) 很少以及子女在思想、經驗、能力等方麵還不夠成熟的情況下,先做好父母讓做的事情,積累一些生活、處世經驗,提升一下辦事能力,不失為(wei) 一種較為(wei) 明智而積極穩妥的選擇。曆史事實也證明,當時人們(men) 從(cong) 業(ye) 主要依賴的就是繼承製,即“子承父業(ye) ”。

 

當然,孔子之孝還包含思孝、祭孝等方麵的內(nei) 涵,但如作認真分析便知,這些幾乎沒有突破孔子之孝在精神層麵上的範圍和要求,故不再贅述。

 

孔子沒有忽視子女在物質上贍養(yang) 父母,同時也不以子女在物質上供養(yang) 、喪(sang) 祭父母作為(wei) 評價(jia) 子女盡孝的原則和標準。有學者認為(wei) ,孔子之孝“不單單是指對父母物質上的供養(yang) ,而且還包括對父母的愛戴和尊重,包括對父母、老人的精神、心理、感情等方麵需要的關(guan) 心和滿足,在這些感情、心理因素方麵,才能真正反映和體(ti) 現孝的本質”。子路曾因貧窮不能盡孝而傷(shang) 感地說:“傷(shang) 哉!貧也。生而無以供養(yang) ,死則無以為(wei) 禮也。”孔子反駁說:“啜菽飲水,盡其歡心,斯之謂孝。斂手足形,旋葬而無槨,稱其財,斯謂之禮,貧何傷(shang) 乎?”(《孔子家語·曲禮子貢問》)在孔子看來,孝與(yu) 貧富沒有直接的必然聯係,隻要子女“盡其歡心”,能讓父母心情愉悅,就可稱之為(wei) 孝;隻要子女“稱其財”,對父母做到量財而葬,就可稱之為(wei) 以禮奉孝。可以看出,孔子孝觀念的旨趣重在關(guan) 注子女對父母心理、情感等精神層麵的孝敬,強調子女對父母要有發自內(nei) 心的真情實感,對父母應做到至真至純的愛慕與(yu) 敬重。一言以蔽之,“以敬養(yang) 心”才是孔子之孝的精神實質。

 

那麽(me) ,孔子為(wei) 什麽(me) 會(hui) 產(chan) 生這樣的孝觀念呢?這與(yu) 孔子對孝“叩其兩(liang) 端”的考察有著密切的關(guan) 係,即孔子對孝展開了“內(nei) 求”與(yu) “外推”雙向延展的邏輯思維方式,貫通了孝從(cong) “愛親(qin) ”到“泛愛眾(zhong) ”的內(nei) 在理路,孝成為(wei) 孔子建構社會(hui) 倫(lun) 理道德大廈即“仁”的基點和起點。

 

二、內(nei) 求:感恩之情與(yu) 報本反始

 

我們(men) 知道,孔子生活的春秋末期是一個(ge) “禮樂(le) 崩壞”“天下無道”的動亂(luan) 時代。《史記·太史公自序》說:“春秋之中,弑君者三十六,亡國者五十二,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勝數。察其所以,皆失其本已……故曰‘臣弑君,子弑父,非一旦一夕之故也,其漸久矣’。”在孔子看來,這個(ge) “本”就是人們(men) 社會(hui) 日常生活中最基本的君臣、父子倫(lun) 常關(guan) 係,即“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顏淵》)。孔子強調君、臣、父、子應各安其位、各盡其責,告誡人們(men) 不要僭越;同時又對當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的動亂(luan) 社會(hui) 進行了深入考量,並把家庭倫(lun) 理之孝作為(wei) 解決(jue) 當時社會(hui) 問題的一個(ge) 突破口。尤其用力向內(nei) 深挖父子間的血緣親(qin) 親(qin) 之情,突出強調父母對子女的親(qin) 子之愛,著重挖潛子女對父母的感恩之情,大力倡導子女對父母的反哺之行。這是因為(wei) 孔子對孝在社會(hui) 價(jia) 值重構中的作用比任何人都有著深刻而清醒的認識。對此,孔子弟子有若明確指出,“其為(wei) 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luan) 者,未之有也。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為(wei) 仁之本與(yu) !”(《學而》)這就一針見血地指出了人倫(lun) 之孝與(yu) 社會(hui) 政治之間的內(nei) 在密切聯係。不僅(jin) 如此,孔子還直接把孝作為(wei) 政治治理不可或缺的有機組成部分。他說:“《書(shu) 》雲(yun) :‘孝乎惟孝,友於(yu) 兄弟,施於(yu) 有政。’是亦為(wei) 政,奚其為(wei) 為(wei) 政?”(《為(wei) 政》)孔子認為(wei) ,隻要把孝敬父母、友愛兄弟的風氣影響到政治,就是參與(yu) 政治管理了。但是在《論語》一書(shu) 中,孔子隻是講了子女如何盡孝問題,而沒有直接言明為(wei) 何盡孝。不過,我們(men) 可以以宰予問孔子“三年之喪(sang) ”為(wei) 切入點展開探討。《論語》記載,宰我問:“三年之喪(sang) ,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為(wei) 禮,禮必壞;三年不為(wei) 樂(le) ,樂(le) 必崩。舊穀既沒,新穀既升,鑽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錦,於(yu) 女安乎?”曰:“安!”“女安,則為(wei) 之!夫君子之居喪(sang) ,食旨不甘,聞樂(le) 不樂(le) ,居處不安,故不為(wei) 也。今女安,則為(wei) 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後免於(yu) 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sang) ,天下之通喪(sang) 也。予也有三年之愛於(yu) 其父母乎!”(《陽貨》)

 

在宰予看來,父母去世其子女為(wei) 父母守喪(sang) 三年,時間太長。理由是三年之內(nei) 不習(xi) 禮,禮就會(hui) 敗壞;三年不演奏音樂(le) ,音樂(le) 一定會(hui) 荒廢。所以,宰予主張子女為(wei) 父母守喪(sang) 一年即可。對此,孔子從(cong) 子女對父母應存“感恩之情”與(yu) 應要“報本反始”兩(liang) 方麵對宰予的觀點給予猛烈反駁。

 

(一)感恩之情

 

在孔子看來,子女居喪(sang) 期間,吃美味、聽音樂(le) 心裏會(hui) 感到“不安”,原因是子女在父母三年精心嗬護之下,才開始慢慢離開父母的懷抱,長大成人。那麽(me) ,子女如果沒有用守喪(sang) 三年的時間來“感恩”父母,心裏就會(hui) 感到“不安”。這裏的“不安”,就是子女的感恩之心,即後人所說的“良心”。而這種“不安”之心是由子女對父母感恩之情生發出來的。如《詩經》中有很多抒發子女對父母感恩之情的詩句,“蓼蓼者莪,匪莪伊蒿。哀哀父母,生我劬勞。蓼蓼者莪,匪莪伊蔚。哀哀父母,生我勞瘁。……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長我育我。顧我複我,出入腹我。欲報之德。昊天罔極!”(《小雅·蓼莪》)

 

這段話雖然不是孔子所言,但孔子刪《詩》《書(shu) 》、定《禮》《樂(le) 》,編《詩經》之中的基本精神體(ti) 現了其思想,是毫無疑問的。清人謝泰階的《小學詩》也許能幫助我們(men) 感悟孔子所說的這種“親(qin) 親(qin) ”即感恩之情,“第一當知孝,原為(wei) 百善先。誰人無父母,各自想當年。十月懷胎苦,三年乳哺勤。待兒(er) 身長大,費盡萬(wan) 般心。想到親(qin) 恩大,終身報不完。欲知生我德,試把養(yang) 兒(er) 看。精血為(wei) 兒(er) 盡,親(qin) 年不再還。滿頭飄白發,紅日已西山。烏(wu) 有反哺義(yi) ,羊伸跪乳情。人如忘父母,不勝一畜牲。”

 

子女與(yu) 父母之間本然就存在這份自然血緣之情,正是有了這份親(qin) 親(qin) 、感恩之情,才會(hui) 生成子女對父母的感恩之心。在孔子看來,隻因有了這份感恩之心,子女的內(nei) 心才會(hui) 安頓,否則便是失去良心,內(nei) 心感到“不安”,所以孔子斥責宰予“不仁”;同時認為(wei) 三年之喪(sang) 是天下“通喪(sang) ”,是人們(men) 長期以來所形成的禮製,應該自覺遵守。如果說“不安”是從(cong) 內(nei) 在心理、情感上說理,那麽(me) “通喪(sang) ”則是從(cong) 外在行為(wei) 、規範上要求。孔子追求盡善盡美,講求文質彬彬、內(nei) 外兼修,他對孝的這種外在行為(wei) 要求,應該是子女對父母感恩之情的外在自覺表現,即內(nei) 心情感與(yu) 外在行為(wei) 的協調統一。

 

孔子雖然將孝規範於(yu) 禮的框架之內(nei) ,但他並未單純地將孝解釋為(wei) 服從(cong) 禮的強製行為(wei) ,而是對孝注入了深厚的血緣親(qin) 情,十分重視強調父母對子女“三年之愛”的情感因素。梁漱溟先生在談及三年之喪(sang) 時說:“或則引發崇高之情,或則綿永篤舊之情,使人自盡其心而涵厚其德,務鄭重其事而妥安其誌。”其實,孔子的“三年之喪(sang) ”所體(ti) 現的正是這種血濃於(yu) 水的自然血緣親(qin) 情,因而也使孝不徒留於(yu) 外在形式,且具有內(nei) 在的精神實質。這樣,孔子就將父子(母子)人倫(lun) 關(guan) 係牢牢地鎖定在了自然血緣親(qin) 情之上,十分有力地回答了孔子之孝的力量源泉——“感恩之情”。所以,孔子質問宰予“於(yu) 女安乎”?換句話說,子女對父母如果未能做到“三年之喪(sang) ”,不能以此報答父母三年的養(yang) 育之恩,內(nei) 心一定會(hui) 感到“不安”。那麽(me) ,這裏的“不安”,恰恰就是子女因沒有完成“三年之喪(sang) ”而從(cong) 心理、情感上產(chan) 生的對父母的歉疚感和負罪感。

 

(二)報本反始

 

孔子認為(wei) ,子女對父母不僅(jin) 要心存“感恩之情”,而且還應做到“報本反始”,以實際的孝行來“反哺”父母,報答父母的“三年之愛”。表麵上看,這好像是一種經濟上的等價(jia) 交換法則,實際上是孔子一以貫之的“忠恕”倫(lun) 理原則的運用與(yu) 實踐。《詩經·大雅·抑》說:“投我以桃,報之以李。”在孔子那裏,孝源於(yu) 子女對父母的自然血緣感恩之情,發端於(yu) 子女對父母的感恩之心,子女對父母“以敬養(yang) 心”的篤厚情感理所當然地就成為(wei) 孔子孝觀念的精神實質和本質要求。相對於(yu) 子女的這一感恩之情,孝的其他外在形式或要求隻不過是這種情感的外在表現,是由這一內(nei) 在情感派生出來的。因而,心理、情感等一些精神層麵上的孝行就成為(wei) 孔子之孝所思考的重心和焦點。為(wei) 此,孔子重在強調“色難”,將孝的重心由物質上的贍養(yang) 轉向精神上的孝敬,由“養(yang) 身”轉向“養(yang) 心”,從(cong) 關(guan) 注外在的物質供養(yang) 轉向內(nei) 在的情感關(guan) 懷。所以,孔子主張“喪(sang) ,與(yu) 其易也,寧戚”(《八佾》)、“喪(sang) ,致乎哀而止”(《子張》)。

 

孔子正是完全洞察了父子之間的親(qin) 親(qin) 、感恩之情,才把子女對父母的情感表達和愛慕之情看得尤為(wei) 重要,不隻是要子女贍養(yang) 、孝敬父母以反哺父母的“三年之愛”,更是要子女匡正乃至包容父母之過錯。因而,孔子將“諫親(qin) ”納入其孝觀念的同時,也提出了“父子相隱”的觀點。《論語》記載,葉公對孔子說:“吾黨(dang) 有直恭者,其父攘羊,而子證之。”孔子說:“吾黨(dang) 之直者異於(yu) 是,父為(wei) 子隱,子為(wei) 父隱,直在其中矣。”(《子路》)

 

“事父母幾諫”就是要子女匡正父母的錯誤和過失,而“父子相隱”就是要父子之間應相互隱瞞而不揭發、舉(ju) 證對方的錯誤和過失。孔子認為(wei) ,“事父母幾諫”可以避免陷父母於(yu) “不義(yi) ”,以維護父母的聲譽;“父子相隱”可以避免讓父子間的親(qin) 情蒙上陰影,乃至受到損傷(shang) ,以保持父子間的親(qin) 情。從(cong) 情感來看,兩(liang) 者是統一的、不矛盾的。一方麵,如果沒有血緣親(qin) 情這一內(nei) 在情感支撐,子女對父母“諫諍”,就會(hui) 削弱甚至消解諫諍的合情合理性;另一方麵,“父子相隱”並非父子一方讚同另一方的錯誤行為(wei) ,而是基於(yu) 父子之間的血緣親(qin) 情,才認可“父子相隱”的合情合理性。在孔子那裏,二者在內(nei) 在情感這一實質性問題上是不矛盾的,且表現出一定的自洽性。這不僅(jin) 是孔子之孝“報本反始”的外在具體(ti) 表現,而且也為(wei) 孔子之孝確立了牢固的內(nei) 在情感支撐,使孔子之孝具有了人類普遍意義(yi) 上的存在價(jia) 值和思想基礎。否則,孔子的孝觀念將失去內(nei) 在親(qin) 親(qin) 感恩情感的牢固支撐、麵臨(lin) 釜底抽薪的潛在危險性。

 

孔子的孝觀念著重深挖了孝的內(nei) 在親(qin) 親(qin) 感恩之情,突出強調了孝的外在精神實質,闡明了孝的內(nei) 在感恩“親(qin) 情”與(yu) 外在反哺“養(yang) 心”之間的邏輯關(guan) 係,探明了孝觀念重視強調子女對父母應報以情感關(guan) 懷與(yu) 心理慰藉的生成因素及其內(nei) 在理路。基於(yu) 這樣一種思維邏輯,孔子特別希望子女能生發出那份真摯的感恩之情即孝心,切實做到報本反始,和顏悅色地對待父母,溫馨體(ti) 貼地關(guan) 愛父母,不要讓父母擔心,始終使父母保持愉悅心情,滿足父母的精神需求,以報答父母養(yang) 育之恩。

 

三、外推:“孝為(wei) 仁本”與(yu) “推孝及仁”

 

孔子談論孝沒有僅(jin) 僅(jin) 局限於(yu) 子女與(yu) 父母生活的家庭範圍內(nei) ,而是將孝放到一個(ge) 廣闊的社會(hui) 政治領域來看待和探討。孔子“納孝入仁”,把孝所蘊含的“親(qin) 愛”外推之“泛愛眾(zhong) ”,期望以子女的“孝心”點燃人們(men) 的“愛心”,收拾社會(hui) 失去的愛人之心,改變“臣弑君,子弑父”的社會(hui) 現實,建構一個(ge) 理想的“仁者愛人”的和諧有序社會(hui) 。

 

一般意義(yi) 上說,“仁”是孔子思想學說的核心。但是,孔子始終未對仁作出一個(ge) 明確的定義(yi) ,我們(men) 隻能從(cong) 他與(yu) 弟子的問答中,簡要了解仁的根本精神——“愛人”。如樊遲向孔子問仁,他十分簡明地回答說:“愛人。”(《顏淵》)即“仁愛”他人之意。當然,這並不是對仁的全麵概括和準確定義(yi) 。孔子把春秋末期“禮壞樂(le) 崩”的混亂(luan) 局麵歸結為(wei) “仁”的缺失,並氣憤地說:“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le) 何?”(《八佾》)那麽(me) ,如何培養(yang) 和建立人與(yu) 人之間的“仁愛”呢?孔子認為(wei) 應從(cong) 孝開始抓起。如,《孝經·廣要道章》引孔子的話說:“教民親(qin) 愛,莫善於(yu) 孝。”因而,他在魯哀公問政時堅定地說:“立愛自親(qin) 始,教民睦也;立敬自長始,教民順也……民既孝於(yu) 親(qin) ,又順於(yu) 聽命,措諸天下,無所不可。”(《孔子家語·哀公問政》)並且,他也常常教導弟子們(men) 說:“弟子,入則孝,出則悌,謹而信,泛愛眾(zhong) ,而親(qin) 仁。”(《學而》)在孔子看來,通過點燃與(yu) 激發子女對父母的感恩之情,就可培育和樹立起人們(men) 的愛親(qin) 之心;同時將這種愛心推己及人,就可推進人與(yu) 人之間相互仁愛,進而就可以取得“君子篤於(yu) 親(qin) ,則民興(xing) 於(yu) 仁”(《泰伯》)、“人人親(qin) 其親(qin) ,長其長,而天下平”(《孟子·離婁上》的政治效果。為(wei) 此,孔子將孝作為(wei) 推行仁德的根本所在,提倡“孝為(wei) 仁本”;同時又將孝所蘊含的“愛親(qin) ”推及“仁愛”,做到“推孝及仁”。

 

(一)孝為(wei) 仁本

 

孔子把“孝”視作“為(wei) 仁之本”,把“孝”作為(wei) 通向人生最高境界“仁”的邏輯起點,即“孝弟也者,其為(wei) 仁之本與(yu) ”(《學而》)。但是,對此曆來有著不同解讀。漢唐時期大都將其解讀為(wei) “孝是仁之本”,而唐宋時期還出現了“孝悌也者,其為(wei) 人之本歟”的文本。朱熹把孝視作實行仁的根本,即“行仁之本”。他說:“論性,則以仁為(wei) 孝弟之本;論行仁,則孝弟為(wei) 仁之本。如親(qin) 親(qin) ,仁民,愛物,皆是行仁底事,但須先從(cong) 孝弟做起,舍此便不是本。”又說:“程子謂:‘為(wei) 仁以孝弟為(wei) 本,論性則以仁為(wei) 孝弟之本。仁是性,孝弟是用。性中隻有個(ge) 仁義(yi) 禮智,曷嚐有孝弟來。’譬如一粒粟,生出為(wei) 苗。仁是粟,孝弟是苗,便是仁為(wei) 孝弟之本。又如木有根,有幹,有枝葉,親(qin) 親(qin) 是根,仁民是幹,愛物是枝葉,便是行仁以孝弟為(wei) 本。”錢穆先生將“孝”與(yu) “仁”比喻成樹木的樹根與(yu) 主幹的關(guan) 係,他說:“孝弟乃仁之本,人能有孝弟之心,自能有仁心仁道,猶木之生於(yu) 根。”在孔子那裏,並未言明“孝是仁本”或“行仁之本”的問題,這或許還不是孔子所關(guan) 注的重點所在。孔子所著重考慮的是讓人們(men) 重新燃起親(qin) 親(qin) 感恩之情,生成強烈真摯的敬親(qin) 、愛親(qin) 之心,並將這種孝親(qin) 之情向外推及他人,以達成“泛愛眾(zhong) ,而親(qin) 仁”即“仁者愛人”的理想社會(hui) 狀態。

 

孔子不否認對孝要像對待樹木的根苗一樣,並且也認為(wei) 對孝要通過教養(yang) 以及理性自覺才可成長為(wei) 樹木的枝幹即仁。也就是說,孔子之孝通過教養(yang) 與(yu) 理性自覺方可擴充成為(wei) 人類之愛,即生成孔子所說的“仁”。所以,孔子教導曾子說:“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徐複觀先生指出,“(孝)出於(yu) 自然之情的愛,是順著生理作用所發出來的,其本身還夾雜著自私的成分在裏麵,與(yu) 普通所說的‘欲望’沒有多大分別。……必須加上了道德理性自覺以後的自然之情,在自覺的要求下,同時即超越了自己的生理的限製,突破個(ge) 人的自私,而成為(wei) 一種道德理性的存在”。由此看出,孔子之孝是出於(yu) 子女對父母的愛,是仁的根苗,即通向仁的起點與(yu) 原點。孟子進一步強調闡發說:“親(qin) 親(qin) ,仁也。”(《孟子·盡心上》)“仁之實,事親(qin) 是也。”(《孟子·離婁上》)錢穆先生亦說:“故培養(yang) 仁心當自孝弟始。孝弟之道,則貴能推廣而通行於(yu) 人群之大道。”“實為(wei) 孔門教學之要義(yi) ”。由此可見,孔子將孝作為(wei) 近仁、行仁的根本前提。

 

孔子認為(wei) ,孝所蘊含的親(qin) 親(qin) 感恩之情是普遍存在於(yu) 人與(yu) 人之間的一種相親(qin) 相愛的情感,而這種情感生發點就是父母與(yu) 子女間的血緣親(qin) 親(qin) 之愛。在孔子看來,這種愛親(qin) 之情就是仁愛之心生成的源泉活水。正如王祥齡先生所說:“孝在儒家哲學中乃是一切仁心流行之根源。”但是,在孔子那裏,做到了孝還未必達到了仁,而不孝一定是不仁的。孔子斥責宰予“不仁”,正是基於(yu) 其不守“三年之喪(sang) ”。孔子納孝入仁就是以血緣親(qin) 親(qin) 之愛為(wei) 突破口,以孝親(qin) 即“愛親(qin) ”作為(wei) 近仁、行仁的根本點與(yu) 起始點。這樣,就將一般人很難達到的仁落實在便捷切己的愛親(qin) 之上,這就使人們(men) 近仁、行仁變得簡便易行了。換句話說,一個(ge) 人隻要能做到了孝,也就可以靠近或接近仁了,即做到了“我欲仁,斯仁至矣”(《述而》)。

 

(二)推孝及仁

 

血緣親(qin) 親(qin) 之愛是孔子孝觀念的內(nei) 在本質,更是孔子仁愛思想的胚芽肇端。孔子將這種“孝親(qin) ”所體(ti) 現的親(qin) 親(qin) 之愛,從(cong) 家庭推廣到廣闊的社會(hui) 空間,推動人與(yu) 人之間互相仁愛,目的是建構一個(ge) 理想的仁愛社會(hui) 。而在孔子那裏,從(cong) 孝到仁的過程,就是將家庭的“孝親(qin) ”推廣到“泛愛眾(zhong) ”的過程,從(cong) 家庭內(nei) 部的“愛親(qin) ”推廣到家庭外部的“泛愛”的過程,它實現了由“愛親(qin) ”到“仁愛”的擴展、泛化與(yu) 提升。一言以蔽之,孔子的“仁愛”就是家庭親(qin) 親(qin) 之愛的擴展與(yu) 泛化。孔子從(cong) 孝到仁的主張,實際上就是將“愛親(qin) ”從(cong) 家庭推廣到國家到社會(hui) 的過程,是一個(ge) 由近及遠、由內(nei) 到外、從(cong) 小到大的循序漸進的過程。孔子將孝作為(wei) 近仁、行仁的邏輯起點,把家庭的孝倫(lun) 理拓展成社會(hui) 的仁倫(lun) 理,由愛父母推而愛他人,由對父母的親(qin) 愛擴展為(wei) 對整個(ge) 社會(hui) 的仁愛。也就是說,孔子意在通過“推孝及仁”的路向重構“仁者愛人”的和諧人際關(guan) 係。

 

孔子對孝到仁的過渡與(yu) 提升,是從(cong) 具體(ti) 到一般、從(cong) 特殊到普遍、從(cong) 生理到理性、從(cong) 倫(lun) 理規範到道德原則的提升過程。在這一過程中,仁立足於(yu) 孝,獲得了堅實的情感基礎;孝依托於(yu) 仁,獲得了普遍意義(yi) 的道德升華。在孔子那裏,仁是一個(ge) 極其崇高的精神境界,絕非輕而易舉(ju) 就可達到的,孔子稱讚顏回也隻是做到了“三月不違仁”,但是仁也並非玄遠、高不可攀。孔子在回答子貢問仁時就指出了一個(ge) 便捷的門徑,他說:“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能近取譬,可謂仁之方也已。”(《雍也》)孔子所說的“仁之方”即孔子的“忠恕”一貫之道。徐複觀先生也說:“孝弟限於(yu) 家庭,不一定能貫通於(yu) 社會(hui) ,而忠信、忠恕則可以將人和己、家庭與(yu) 社會(hui) ,完全貫通起來。”即是說,一個(ge) 人的仁德養(yang) 成和確立是從(cong) 其家庭的孝悌開始的,是將孝蘊含的親(qin) 親(qin) 之愛不斷向社會(hui) 、向他人擴展和轉化並不斷實踐的過程。一言以蔽之,“仁”的生成實際上就是孝親(qin) 之情的自然流露與(yu) 推己及人的過程。這不僅(jin) 可以把看似高遠不可企及的仁變得便捷易行了,而且貫通了個(ge) 體(ti) 從(cong) 孝敬父母到仁愛他人的道德自覺和境界提升的實踐路向。

 

孔子主張“父子相隱”,所嗬護的恰恰是父子之間那種最自然、最淳樸的血緣親(qin) 情,隻因父子之間有了這一點自然血緣親(qin) 情,才支撐起了孔子所建構的仁愛大廈。否則,父子相互檢舉(ju) 、告發,必然會(hui) 影響血緣親(qin) 情,孔子所建構的仁愛大廈因失去血緣親(qin) 情的情感根基,必將會(hui) 動搖,甚至變成空中樓閣。因而孔子明確指出,“不愛其親(qin) ,而愛他人者,謂之悖德;不敬其親(qin) ,而敬他人者,謂之悖禮”。目的是喚醒和要求人們(men) 自覺嗬護好孝所蘊含的血緣親(qin) 情,穩定其所構建仁愛大廈的情感根基。否則,“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孔子不是不重視表層化的物質上贍養(yang) 父母的孝行,而是更加看重深層次的精神上“色養(yang) ”父母的孝敬;不僅(jin) 關(guan) 心家庭的和睦,而且更加關(guan) 注社會(hui) 的和諧,因為(wei) 他要比任何人看得更深更遠,這恰恰體(ti) 現出他那種崇高的人生境界和深邃的價(jia) 值追求。

 

孔子將仁植根於(yu) 每個(ge) 人都難以逃脫的血緣親(qin) 情之上,把“孝親(qin) ”作為(wei) “仁愛”的邏輯起點,意在借助孝所蘊含的最基礎、最真摯的血緣情感,把家庭“孝親(qin) ”之情推及到宗族,由宗族推及到社會(hui) ,讓人們(men) 尊敬長輩、厚待親(qin) 友,從(cong) 而達到“泛愛眾(zhong) ”之目的,進而改變“禮壞樂(le) 崩”的現實社會(hui) ,讓“無道”的社會(hui) 變得和諧有序。為(wei) 此,他極力要求為(wei) 政者帶頭做到孝敬父母。如季康子問:“使民敬、忠以勸,如之何?”孔子回答說:“臨(lin) 之以莊,則敬;孝慈,則忠;舉(ju) 善而教不能,則勸。”(《為(wei) 政》)孔子正是看到孝具有教化民眾(zhong) 和有益社會(hui) 和諧的巨大政治功用,才不遺餘(yu) 力地提倡孝,尤其強調孝的血緣親(qin) 親(qin) 之情、重視精神層麵的敬親(qin) ,以期更好地生發和培育人仁愛思想的根苗。所以孔子強調說:“仁者,人也,親(qin) 親(qin) 為(wei) 大。”(《中庸》)但是,孔子推行“仁”的學說,采取的方法就是“忠恕之道”,實踐的路徑就是“推孝及仁”,把孝從(cong) 家庭擴展到廣闊的社會(hui) 空間,把“愛親(qin) ”推及為(wei) 社會(hui) 人與(yu) 人之間的“仁愛”,以期整個(ge) 社會(hui) 呈現出“仁者愛人”的和諧局麵。

 

四、結語

 

孔子的孝觀念將贍養(yang) 、孝敬、諫諍、承誌等作為(wei) 內(nei) 涵要求,將“養(yang) 心”作為(wei) 子女盡孝的精神實質,把孝牢牢地鎖定在血緣親(qin) 親(qin) 感恩之上,把孝植入豐(feng) 厚的情感土壤之中,為(wei) 孝提供了豐(feng) 厚滋養(yang) 和不竭動力,使孝充滿了無限的人文關(guan) 懷,具有了人類普遍意義(yi) 上的存在價(jia) 值和思想基礎;同時又將孝作為(wei) 仁的邏輯起點,把家庭內(nei) 部的“愛親(qin) ”外推到社會(hui) 的“愛眾(zhong) ”,實現了由“親(qin) 愛”到“仁愛”的擴展、泛化和提升,貫通了從(cong) 孝到仁的內(nei) 在理路,指明了個(ge) 體(ti) 從(cong) 孝敬父母到仁愛他人的道德自覺和境界提升的實踐路向,為(wei) 孔子所構建的仁愛大廈找到了情感和思想支撐。孝成為(wei) 孔子“仁學”的邏輯起點,一個(ge) 人倫(lun) 理道德觀念的養(yang) 成和確立要從(cong) 孝親(qin) 開始,然後不斷地向他人、向社會(hui) 擴展,由愛父母推而愛他人,由對父母的“親(qin) 愛”擴展為(wei) 對社會(hui) 的“仁愛”,從(cong) 而建構一個(ge) 理想的“仁者愛人”的和諧社會(hui) 。孔子的孝觀念盡管存在曆史的局限性,但其所構建的由愛親(qin) 到仁愛他人的邏輯路向以及“泛愛眾(zhong) ,而親(qin) 仁”的價(jia) 值追求和人生指向,具有超越時空的普遍價(jia) 值意義(yi) 。誠如韓星先生所說:“當今社會(hui) 核心價(jia) 值體(ti) 係的構建也應該把‘仁’放在其核心地位,立仁之大本,實現天下歸仁的大同理想。”“因為(wei) 目前中國諸多問題的根源在於(yu) 很多人失去了人之為(wei) 人的本質,即仁。”那麽(me) ,當下我們(men) 非常有必要從(cong) 孔子的孝觀念中汲取親(qin) 親(qin) —愛親(qin) —仁愛的豐(feng) 富滋養(yang) ,為(wei) 倡導樹立新時代孝的倫(lun) 理觀念、推進社會(hui) 主義(yi) 核心價(jia) 值體(ti) 係建設以及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有益的價(jia) 值借鑒和理論指導。(為(wei) 方便閱讀,已略去注釋和參考文獻)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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