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鉤】宋製既不是“君主立憲”,也不是“皇權專製”

欄目:鉤沉考據
發布時間:2021-12-15 15:15:01
標簽:君主立憲、皇權專製
吳鉤

作者簡介:吳鉤,男,西曆一九七五年生,廣東(dong) 汕尾人。著有《宋:現代的拂曉時辰》《知宋:寫(xie) 給女兒(er) 的大宋曆史》《宋仁宗:共治時代》《風雅宋:看得見的大宋文明》《宋神宗與(yu) 王安石:變法時代》等。

宋製既不是“君主立憲”,也不是“皇權專(zhuan) 製”

作者:吳鉤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布

          原載於(yu) 《宋仁宗:共治時代》

時間:孔子二五七一年歲次辛醜(chou) 十一月初八日癸巳

          耶穌2021年12月11日

 

 

 

日本的漢學家曾提出一個(ge) 著名的論斷,即“唐宋變革論”,認為(wei) 唐宋之際,中國的政治、經濟、社會(hui) 製度都發生了一場深刻的變革,體(ti) 現在政製上,唐朝政治還保留著“貴族共和”的特點,宋朝則形成了“君主獨裁”的製度。

 

需要說明的是,日本學者所指的“君主獨裁”,並不是說君主“能夠在政治上恣意而為(wei) ”。宮崎市定對所謂的宋代“君主獨裁製”作出過解釋:“從(cong) 官製上來說,這種體(ti) 製指的是盡可能多地將國家機構置於(yu) 君主的直接指揮之下,方方麵麵的國家運作,均由君主一個(ge) 人來統轄。……而當天子發生意外無法聽政時,則由太後或者皇太子臨(lin) 時攝政,掌握實權,而不像中世紀那樣將國政委托給外戚或大臣。”

 

但宮崎市定的解釋也未必符合宋代的政製,因為(wei) 在宋代,統轄國家機關(guan) 的權力中樞一直都是“兩(liang) 府”(中書(shu) 門下、樞密院),君主並不直接指揮有司(政府部門)。不過,趙宋立國之初,確實出現了君權實體(ti) 化的趨勢,主要表現為(wei) 君主從(cong) 幕後走上前台,積極參與(yu) 日常政治決(jue) 策,並控製了決(jue) 策終端。宋朝的所謂“君主獨裁”,應該從(cong) 這個(ge) 角度來理解。

 

 

 

宋人回憶說,“舊製,宰相早朝上殿,命坐,有軍(jun) 國大事則議之,常從(cong) 容賜茶而退。自餘(yu) 號令除拜,刑賞廢置,事無巨細,並熟狀擬定進入。上於(yu) 禁中親(qin) 覽,批紙尾用禦寶,可其奏,謂之印畫,降出奉行而已”。這裏的“舊製”,指唐朝政製,宰相總攬政治決(jue) 策,君主隻是對宰相的決(jue) 議(熟狀)表示同意,君權通常表現為(wei) “同意權”。入宋之後,宋太祖任用後周舊臣範質、王溥、魏仁溥為(wei) 相,範質等人“憚太祖英睿,具劄子麵取進止,朝退各疏其事,所得聖旨,臣等同署字以誌之”,將決(jue) 策權交還君主。

 

宋人又回憶說:“唐之政令雖出於(yu) 中書(shu) 門下,然宰相治事之地別號曰‘政事堂’,猶今之都堂也。故號令四方,其所下書(shu) 曰‘堂帖’。”唐朝的宰相可直接以“堂帖”的形式號令四方。入宋後,宋太祖因為(wei) 宰相趙普“權任頗專(zhuan) ”,“堂帖勢力重於(yu) 敕命”,遂下詔禁止宰相以堂帖處分公事。但宰相作為(wei) 權力中樞,必須有政務指揮權,堂帖既禁用,慢慢地,便開始用“劄子”出令。至道年間,宋太宗又收回宰相便宜處分公事的權力,要求“自今但幹近上公事,須降敕處分;其合用劄子,亦當奏裁,方可行遣,宰相可出劄子,但須先經君主批準。

 

宋太宗還確立了每日禦殿聽政的日朝製度,而按唐製,君主通常是單日坐殿聽政,雙日不視朝,節假日放假。淳化年間,有朝臣提議:“臣欲望陛下依前代舊規,隻日視朝,雙日不坐。其隻日遇大寒、盛暑、陰霪、泥濘,亦放百官起居。”希望太宗恢複唐朝單日坐朝的舊製,但太宗並沒有聽從(cong) ,堅持每日視朝。

 

按太祖、太宗朝形成的這套製度,君主不但要每日視朝聽政(節日、假日、伏日通常會(hui) 休務放假),還要裁決(jue) 宰相的上行文書(shu) (相當於(yu) 唐朝熟狀的劄子),審核宰相的下行文書(shu) (相當於(yu) 唐朝堂帖的劄子)。如此一來,君主固然掌握了更大的決(jue) 策權,卻也要為(wei) 處理政務付出更多的精力。

 

 

 

太祖與(yu) 太宗作為(wei) 強勢君主,精力充沛,可以積極走上政治決(jue) 策之前台,因此君權得以強化,但到真宗朝時,由於(yu) 真宗皇帝並非雄才大略之君,政治決(jue) 策更賴宰輔讚襄,君臣形成了“天子不親(qin) 細務”的共識。一位叫江嗣宗的太常博士曾向真宗進言:“陛下躬臨(lin) 庶政,十有五年,殿廷間事,一取聖斷,有勞宸慮。今請禮樂(le) 征伐大事出於(yu) 一人,自餘(yu) 細務委任大臣、百司。”真宗說:“此頗識大體(ti) 。”褒獎了江嗣宗,“從(cong) 其所請”。

 

什麽(me) 是“細務”?除“禮樂(le) 征伐大事”,其餘(yu) 均屬細務,均由宰相總其政,負其責。後來的蘇轍甚至提出:“臣聞宰相之任,所以鎮撫中外,安靜朝廷,使百官皆得任職,賞罰各當其實,人主垂拱無為(wei) ,以享承平之福,此真宰相職也。”可以說,從(cong) 宋真宗朝開始,君權出現了象征化趨勢。

 

這一趨勢延續至仁宗朝。劉太後垂簾期間,每五日坐殿聽政一次,日常政治還是由宰相主持。雖然名義(yi) 上,太後掌握著處分軍(jun) 國事的權力,但實際上,一般政務有程式可依,軍(jun) 國大政則需要與(yu) 宰輔協商,不可能乾綱獨斷。多數時候,裁處軍(jun) 國大事的人是宰執,君主(以及代行君權的皇太後)往往隻是對宰相的意見作出“畫可”或否決(jue) 的最終裁斷而已。

 

仁宗朝形成的政體(ti) ,是比較典型的“君主與(yu) 士大夫共治天下”,這既不是所謂的“皇權專(zhuan) 製”,也不是近代的“君主立憲”,而是介乎於(yu) 兩(liang) 者之間的士大夫政治。

 

這套政製還有一個(ge) 顯著的特點:強調分權與(yu) 製衡。用宋朝第二位君主太宗皇帝即位詔書(shu) 的用語來說,“事為(wei) 之防,曲為(wei) 之製,紀律已定,物有其常,謹當遵承,不敢逾越”。所謂“事為(wei) 之防,曲為(wei) 之製”,就是“分權與(yu) 製衡”。而台諫與(yu) 政府相製相維,構成了宋朝權力製衡機製的重要一環,我們(men) 可以看到,慶曆新政年間,台諫官對於(yu) 行政官、執政官的一舉(ju) 一動,可謂虎視眈眈,行政官、執政官行事稍出差池,立即就全遭受台諫官的彈劾。滕宗諒、蘇舜欽、歐陽修為(wei) 什麽(me) 被貶謫?都是因為(wei) 犯錯而受到台諫官不依不饒的追劾。範仲淹、富弼、韓琦為(wei) 什麽(me) 被罷去執政職務?理由亦是受台諫官彈劾。

 

顯然,這樣一套體(ti) 製,有利於(yu) 守成,卻不利於(yu) 大開大闔的變革。大開大闔的變革往往需要先賦予主持者足夠的集權,如此才不至於(yu) 處處受掣肘。從(cong) 這個(ge) 角度考慮,我們(men) 便不難理解熙寧變法時王安石為(wei) 什麽(me) 要鼓動宋神宗乾綱獨斷,為(wei) 什麽(me) 要先置立一個(ge) 淩駕於(yu) 中書(shu) 門下之上的製置三司條例司,又為(wei) 什麽(me) 要設法引支持變法的新人進入台諫。

 

再以慶曆新政為(wei) 例,即便宋仁宗與(yu) 範仲淹想放手一搏,但製度終究會(hui) 讓他們(men) 束手束腳。更何況,仁宗並不是一名具有殺伐決(jue) 斷魄力的雄主,相反,他優(you) 柔寡斷,雖然親(qin) 擢範仲淹、富弼等生力軍(jun) 執政,想要“幹一票大的”,但當反對的聲音越來越響時,他又動搖了。慶曆新政草草而終,是可以想象的。

 

 

責任編輯:近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