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線交流
作者:艾略特·邁克爾森 傑西卡·派普 拉切爾·斯特肯 著;吳萬(wan) 偉(wei) 譯
來源:譯者授權伟德线上平台發布
很難否認數字時代尤其是智能手機革命已經改變了我們(men) 交流的方式。從(cong) 前被認為(wei) 緩慢的書(shu) 寫(xie) 短信現在幾乎是瞬間送達最遙遠的熟人那裏。由於(yu) 短信和電郵交流發生的速度幾乎和說話速度一樣,書(shu) 麵交流已經變得越來越隨意了。畢竟,這沒有什麽(me) 好吃驚的,就算發生了誤解,你幾乎可以立刻糾正過來,幹嘛要花費幾個(ge) 小時幾分鍾甚至幾秒鍾來斟酌思考如何最清晰地表達想要說的意思而苦惱不已呢?簡單地說出來看看是否奏效不就行了嗎?
向在線交流的轉向也帶來了眾(zhong) 多新工具:話題標簽、超級鏈接、一整套標準化的表情符合和情感符號,既有通用編程語言the ASCII碼變體(ti) (“;)” 或者 “¯\_(ツ)_/¯”)又有更新的更有風格的(☺▯▯) 。語言分析說明後一種符號比個(ge) 性化的笑臉曾經擁有的含義(yi) 更加標準化,而且產(chan) 生了像重複使用的形態化效果如 。
但是,轉向在線交流是否引發言語形式的質變則遠非清晰的。有沒有一些東(dong) 西我們(men) 能夠用話語來做---用哲學術語就是“言語行為(wei) ”---是在線世界能做而在線下是做不到的?我們(men) 並不肯定轉向在線交流是否已經引發了任何全新的言語行為(wei) 類型,但我們(men) 的確想吸引人們(men) 關(guan) 注一種言語行為(wei) ,它因為(wei) 在線交流而至少已經變得更具勸說效果,尤其是在社交媒體(ti) 平台上。這就是放大誇張的言語行為(wei) 。放大誇張在在線話語中產(chan) 生結構性意義(yi) ,這在從(cong) 前的線下言論中完全沒有先例。因此,了解在線言論的結構要求我們(men) 理解放大誇張的本質。
這裏有個(ge) 例子來說明我們(men) 說的放大誇張是什麽(me) 意思。一位很害羞的人史密斯在哲學討論課上提出了一個(ge) 精彩觀點,但提出這個(ge) 觀點時說話聲音太小,除了坐在他旁邊的瓊斯之外,其他任何人都沒有聽見。瓊斯用其他人都能聽見的聲音強度重述了史密斯的話,盡力確保這些話僅(jin) 僅(jin) 重複史密斯的觀點。除了建議和認可之外,命令和其他施展權威的做法都可以放大誇張,假設迪亞(ya) 茲(zi) (Diaz)試圖維持會(hui) 議秩序,但他的話因為(wei) 眾(zhong) 多參與(yu) 者喧嘩而根本沒法讓別人聽見。馬丁通過重複迪亞(ya) 茲(zi) 維持秩序的話語進行幹預,這次聲音大得多,有效終止刺耳的嘈雜聲。
非常重要的是,我們(men) 不要將放大誇張和或許可以被稱為(wei) “挪用”的臨(lin) 近現象混淆起來:重複別人說過的話,但它從(cong) 別人嘴裏說出來時已經被拋棄或忽略,因為(wei) 它要麽(me) 被惡意解讀要麽(me) 被認定為(wei) 不可靠(太常見的是因為(wei) 種族、性別、民族身份、或非順從(cong) 特征等)。與(yu) 挪用案例相反,在放大誇張案例中,放大誇張者采取合理步驟確保原先說話者為(wei) 對話做出貢獻的地位得到尊重。
正如上文給出的例子所顯示的那樣,放大誇張在日常麵對麵交流中是可能的,但這種情況並不常見(它可能在我們(men) 努力下變得更常見,這取決(jue) 於(yu) 如何看待所謂的引語---但我們(men) 忽略了那個(ge) 棘手議題)。其實,放大誇張在日常交流中並不常見,在標準的言語行為(wei) 分類學中(那些在奧斯汀(J.L. Austin)1962年的裏程碑式著作《以言行事》,約翰·塞爾(John Searle)1969年的書(shu) 《言語行為(wei) 》,或者肯特·巴赫(Kent Bach)和羅伯特·哈尼什(Robert Harnish)1979年的書(shu) 《語言交際與(yu) 言語行為(wei) 》中從(cong) 來都沒有被提及)。但是在在線言語中,放大誇張是我們(men) 以言行事的極其重要方麵。
請考慮臉書(shu) 上的“喜歡”:說喜歡某些內(nei) 容,人們(men) 或許是表達讚同或對它的積極態度。但是,人們(men) 不可避免地與(yu) 臉書(shu) 上的排行算法互動,那個(ge) 算法通過這個(ge) 方式傾(qing) 向於(yu) 將帖子排名靠前一些,如果它們(men) 受到更高程度的參與(yu) ,無論是喜歡、分享、還是評論等形式---尤其是和你的朋友分享或他們(men) 的朋友分享。這意味著在臉書(shu) 確立的交流體(ti) 係內(nei) ,喜歡不可避免地成為(wei) 一種放大誇張因素,即使常常涉及更多東(dong) 西。喜歡一篇帖子的部分內(nei) 容就是更有可能讓你的朋友看到,因為(wei) 那帖子成為(wei) 你們(men) 之間對話獲得承認的一部分。
轉發是另一種形式的在線言說行為(wei) ,似乎很大程度上是一種放大行為(wei) 。無論人們(men) 可能通過轉發要表達的是什麽(me) (讚同、認可、嘲弄、諷刺等),轉發帖子產(chan) 生提高排名的效果,尤其是在其粉絲(si) 群體(ti) 中的排名。
因為(wei) 轉發如何發揮功能以及類似功能的設計方式,人們(men) 使用轉發來修改而不是放大並沒有多大風險。與(yu) 離線放大手段不同,通過在推特上轉發或者在臉書(shu) 上分享等在線放大手段的設計就是自動將內(nei) 容歸功於(yu) 原創作者,因為(wei) 分享和轉發保留了某些東(dong) 西如帶有元數據的原貼複印件。
在這點上,你或許有如下擔憂:人人都能看出來,鑒於(yu) 排名算法不僅(jin) 僅(jin) 記錄喜歡和轉發量,而且掃描時間管理,難道我們(men) 不是冒險說僅(jin) 僅(jin) 觀看了漂亮的貓視頻或者看了幾次就等同於(yu) 參與(yu) 放大誇張言語行為(wei) ?從(cong) 本能上看,這樣說似乎有些怪異,畢竟,通常我們(men) 並不認為(wei) 閱讀或觀看或類似的被動活動是言語行為(wei) ,雖然這些行為(wei) 毫無疑問常常涉及到語言。
為(wei) 什麽(me) 這些消極的消費活動不是放大言語行為(wei) ?理由是這些活動並沒有放大所消費內(nei) 容的典型目標。這並不是說人在觀看視頻時不可能不帶著讓它被更多其他人看到的明確目標。但是,這個(ge) 目標並不是觀看視頻的典型特征。言語行為(wei) 至少部分是由於(yu) 其典型目標定義(yi) 的:斷言是一種行為(wei) ,其典型目標是告訴某人;命令是一種行為(wei) ,其典型目標是指導他人行動等。再次,這並不是說這些種類的行為(wei) 總有這些目標。同樣,轉發未必旨在放大原帖內(nei) 容。但是,放大或許是轉發和其他形式的重新共享的典型目標。
現在讓我們(men) 考慮另外一種擔憂。我們(men) 獲得允許,放大並不總是人們(men) 在表達喜歡或轉發時渴望實現的東(dong) 西。那麽(me) ,為(wei) 什麽(me) 將喜歡和轉發當作放大言語行為(wei) 而不是僅(jin) 僅(jin) 認識到它們(men) 擁有放大的副作用呢?我們(men) 可以將這種擔憂切分成兩(liang) 個(ge) 部分。首先,有一個(ge) 問題,即喜歡或轉發是否言語行為(wei) 。其次,存在它們(men) 是否具體(ti) 有放大效果的言語行為(wei) 。
從(cong) 第一個(ge) 問題開始,考慮喜歡和簡單地轉發(也就是沒有任何評論地轉發)或許最初看起來不過是點了一下按鍵。畢竟,這些行為(wei) 通常等於(yu) 是撥了手機上的按鈕而已。為(wei) 什麽(me) 認為(wei) 這些是言語行為(wei) 呢?人們(men) 可能理所應當地期待涉及到語言生產(chan) 嗎?
我們(men) 看待它的方式是不同社交媒體(ti) 平台已經確立了言語發生的不同結構語境和不同體(ti) 係。推特限製了你發帖的長度,照片牆圖片分享社交應用(Instagram)最初並不支持話題標簽hashtags等。這些背景和係統建立在那些麵對麵交流總是出現的條件下,但它們(men) 也添加了新互動手段。社交媒體(ti) 平台允許用戶和其他人帖子互動的基本方式之一是通過喜歡、轉發或共享。
重要的是,這些不是與(yu) 他人帖子的私人互動方式。相反,這種行為(wei) 至少證明了是其“朋友”或“追隨者”。就其對原始數字對平台上的人的影響而言,是非常明顯的。因此,喜歡和轉發似乎是與(yu) 他人言論進行的外向的、麵對他人的互動。
更早的時候,我們(men) 提到言語行為(wei) 的典型目標,值得提出的問題是,喜歡和轉發的典型目標是什麽(me) 。就臉書(shu) 或推特上的喜歡而言,它很可能不是放大而更像是對相關(guan) 內(nei) 容表達一種積極態度(讚同、接受和覺得好玩兒(er) 等)。但是,這足以使其成為(wei) 事實上(bona fide)的言語行為(wei) ,如果常常是那個(ge) 行為(wei) 未預料到的副屬效果,放大也就在預料之中。
另一方麵,單純的轉發要更容易成為(wei) 主要放大性言語行為(wei) 的候選對象。在提出這個(ge) 建議時,我們(men) 必須非常謹慎,因為(wei) 最終來說我們(men) 認為(wei) 單純轉發是最基本行為(wei) ,還不足以有典型目標。(我們(men) 已經寫(xie) 了一篇文章“論轉發”還沒有發表)。就像說一句話,轉發一條推文可被用來做不同背景下的眾(zhong) 多事如認可、譴責、嘲諷、告知、稱讚等等。轉發是使用很多人在使用的交際結構,其方式就像說英語中的感歎句,即使用一種語言結構,卻可能被用來實現不同功能,不僅(jin) 確認事物而且提出請求、發布命令、提供允許或者建議、發表聲明甚至提出問題。
雖然這樣說,我們(men) 也傾(qing) 向於(yu) 認為(wei) 很多單純的轉發是被用來表達放大言語行為(wei) 的。請考慮轉發是否構成認可的爭(zheng) 議:這顯然是廣泛傳(chuan) 播的觀點,你可以從(cong) 花費時間在推特上反駁者的數量上看出。我們(men) 認為(wei) 這個(ge) 觀點是錯誤的,理由如下。首先是它沒有能跟上單純轉發的體(ti) 驗。至少在我們(men) 自己的體(ti) 驗中,我們(men) 常常轉發或共享某些東(dong) 西恰恰就是因為(wei) 我們(men) 覺得在某個(ge) 方麵有趣,希望朋友或熟人關(guan) 注到它。這種意圖很好地符合轉發是放大性言語行為(wei) 的特征。它也可以在某種程度上解釋,為(wei) 什麽(me) 這多人受到誘惑將轉發視為(wei) 認可:這是太自然不過的假設,我們(men) 希望放大的帖子就是我們(men) 認可的帖子。但實際上,我們(men) 可能放大的帖子缺乏要認可的適當內(nei) 容就像問題或圖片,或我們(men) 沒有興(xing) 趣去認可它,隻是覺得有趣、討厭或好玩兒(er) 等等。
總結一下我們(men) 的論證:我們(men) 從(cong) 在線言論環境是否引出言論形式或言語行為(wei) 的質變這個(ge) 問題開始。不是直接論證“是的”這個(ge) 答案,相反我們(men) 選擇將焦點集中在特定的言語行為(wei) ---放大上,這存在於(yu) 線下對話中,但很少得到從(cong) 前哲學研究的關(guan) 注。我們(men) 接著認為(wei) ,放大性言語在當前在線言語環境中發揮了重要作用。這種情況的出現既有直接放大言語行為(wei) 形式,如很多的單純轉發和共享,也有帶評論的轉發等附屬性效應,對帖子的評論、喜歡和做出回應。
事實上,我們(men) 認為(wei) 放大行為(wei) 無所不在是線上和線下言論的最顯著差別之一:線下時,對特定言論的回應或許能讓言論在那些在場者的記憶中變得更顯著,這樣的回應並不直接增加他人遭遇相關(guan) 言論的可能性(除非記憶突出的附屬效應。)而在線上言論環境中,我們(men) 對特定言論的回應越多,他人關(guan) 注的可能性就越大。所以,放大事實上已經從(cong) 很罕見的言語行為(wei) 和其他言語行為(wei) 相對弱小的附屬性效應轉變成為(wei) 常見的言語行為(wei) 和將近普遍性的強大附屬效應。
這個(ge) 轉變的結局是什麽(me) 呢?雖然我們(men) 沒有篇幅來深入探討這個(ge) 問題,但我們(men) 會(hui) 提及重要結果之一。現有在線言論結構中的放大效應不可避免地讓人很難斷定對問題言論的最好回應是什麽(me) 。正如羅伯特·馬克·辛普森(Robert Mark Simpson)和阿米亞(ya) ·斯裏尼瓦桑(Amia Srinivasan)在2018年的論文“沒有平台”中所說,我們(men) 可能總是太簡單地認為(wei) ,回應問題言論的最好方法是更多言論,這忽略了對待某些立場作為(wei) 需要嚴(yan) 肅對待的立場的社會(hui) 效應。但是,這個(ge) 途徑在在線語言環境中變得更加可疑,因為(wei) 與(yu) 麵對麵的會(hui) 話甚至報紙社論不同,對推特或臉書(shu) 帖子的評論或回應不可避免地放大原來那個(ge) 帖子,使其變得更有可能被他人看到。這是當今社交媒體(ti) 現在實行的排名算法不可避免的附屬效應。因此,我們(men) 應該考慮的問題是,這是否一種讓這種算法發揮作用的值得向往的方式。另一個(ge) 問題是,我們(men) 作為(wei) 個(ge) 人應該如何回應對這種處境的承認。個(ge) 人對在線仇恨言論及虛假信息在何時回應和如何回應?對此問題,我們(men) 對提供一種普遍理論的前景感到悲觀,但我們(men) 能充滿信心地說,在回應這樣的在線言論時需要考慮另一個(ge) 突出因素:無論你的回應可能多麽(me) 雄辯有力,在現有情況下,必然充當放大你回應言論的影響力的幫凶角色。
作者簡介:
艾略特·邁克爾森(Eliot Michaelson) 、傑西卡·派普(Jessica Pepp) 、拉切爾·斯特肯(Rachel Sterken)目前在合作進行兩(liang) 個(ge) 相關(guan) 課題研究,且得到挪威研究委員會(hui) 和瑞典研究委員會(hui) 的資助。其研究焦點集中在語言的應用哲學上,利用語言哲學和以因特網為(wei) 基礎的語言現象。邁克爾森是倫(lun) 敦國王學院哲學係高級講師,倫(lun) 敦大學學院榮譽副教授。派普是瑞典烏(wu) 普薩拉大學(Uppsala University)理論哲學緬甸研究員,挪威奧斯陸大學研究員和芬蘭(lan) 圖爾庫大學(University of Turku)講座講授。斯特肯是香港大學哲學係副教授。
譯自: Online Communication by Eliot Michaelson, Jessica Pepp, and Rachel Sterken
https://www.philosophersmag.com/essays/249-online-commun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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