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海波】和色:君子之樂的本質追求

欄目:中央黨校機關報儒家經典新解係列
發布時間:2021-06-22 14:49:31
標簽:君子之樂

和色:君子之樂(le) 的本質追求

作者:桑海波(中國音樂(le) 學院教授)

來源:《學習(xi) 時報》

時間:孔子二五七一年歲次辛醜(chou) 五月初九日丁酉

          耶穌2021年6月18日

 

和色是相對和聲概念提出的音樂(le) 專(zhuan) 有名詞,特指的是人類使用聲音的音色元素進行縱橫和諧的審美追求。把這一概念延展至宇宙中加以觀照,和色就蘊含了人與(yu) 自然、人與(yu) 社會(hui) 和諧共生的生態之道。

 

自音樂(le) 產(chan) 生伊始,我們(men) 的祖先就以和的方式將自然社會(hui) 不同事物統合在一起整體(ti) 認知。如早在先秦時期,先民就將詩、歌、舞三位一體(ti) 稱其為(wei) 樂(le) (yuè);把樂(le) (yuè)又與(yu) 樂(le) (lè)和樂(le) (yào)等為(wei) 同字異音,或者說是異音同字。所以,和樂(le) (yuè)即是和樂(le) (lè),用樂(le) (yuè)即是用樂(le) (yào)。如用和樂(le) 或者樂(le) 和的樂(le) 來總稱文藝美學中的藝術,使樂(le) 成為(wei) 創作主體(ti) 的生理機能、行為(wei) 態度和精神境界的最佳狀態與(yu) 理想規範。

 

因此,孔子將君子之樂(le) 謂之和,就成為(wei) 古代文學藝術追求的最高境界,所謂“雅正和平與(yu) 蘊含深厚”。孔子曾為(wei) 詩歌的和定下了基本標準:“樂(le) 而不淫,哀而不傷(shang) ,言其和也。”他還指出社會(hui) 人生矛盾統一的內(nei) 容:“詩可以興(xing) ,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

 

孔子這種和的審美標準發展到漢儒時期,已經演化成“發乎情,止乎禮義(yi) ”,強調同,推崇“溫柔敦厚”的和傾(qing) 向。而到了明清時期,更出現了儒家追求“溫厚和平、含蓄委婉”為(wei) 和的審美極致,把思想規範與(yu) 審美追求合二為(wei) 一。

 

很顯然,和也是我國古代藝術辯證法最適宜的度量與(yu) 最佳境界。譬如《左傳(chuan) ·昭公二十年》中就這樣論述過和作為(wei) 藝術的最適宜的度量:“聲亦如味,……清濁、小大、短長、疾徐、哀樂(le) 、剛柔、遲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濟也。君子聽之,以平其心。心平德和。”

 

色詮釋的是人與(yu) 客觀自然、客觀社會(hui) 的全息狀態。其中,內(nei) 色所指的是人的內(nei) 身(觸動感)以及眼(視動感)、耳(內(nei) 聽力)、鼻(內(nei) 嗅力)、舌(心味覺)所能感受到的五根之色。外色所指是人的外身以及聲(外聽覺)、香(外嗅覺)、味(舌味覺)、觸(感覺)的五境之色。顯色所指的是視覺直覺感受的各種顏色,譬如:赤橙黃綠青藍紫等。表色所指的是人們(men) 在表現各種情感時所生成的表情動作色彩,如伸屈取舍等表情色。總之,色是人們(men) 五官智能能夠感覺、感知和感悟到客觀世界和社會(hui) 的全息狀態。

 

君子之樂(le) 所呈現的和色,本質上是人類共贏可持續發展的生態文明追求。

 

君子之樂(le) 首先強調的是和天之色。人與(yu) 天和是真正的和,是自然之美。因為(wei) 宇宙自然與(yu) 社會(hui) 自然的存在常態以及客觀規律所發生的功能,才是人生終極的最高審美範式。正如《老子》所說:“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wan) 物。萬(wan) 物負陰而抱陽,衝(chong) 氣以為(wei) 和。”不難理解,這裏和是陰陽二氣的矛盾統一,是萬(wan) 物生成的內(nei) 在依據或存在狀態,是人作為(wei) 宇宙自然的小宇宙,與(yu) 客觀自然必須同步方為(wei) 和諧,所謂順其自然的天和與(yu) 人和,即是《莊子》所言的“與(yu) 人和者,謂之人樂(le) ;與(yu) 天和者,謂之天樂(le) ”。這是人能夠感知到整個(ge) 宇宙的知覺和色規律,體(ti) 現的是人與(yu) 客觀自然的共贏和諧。

 

君子之樂(le) 其次強調的是和人之色,亦即人類社會(hui) 之中存見的和色規律,這些和色現象表現在族群與(yu) 族群、個(ge) 人與(yu) 個(ge) 人以及個(ge) 人與(yu) 族群之間相異的多元文化和相通的人類生態文明社會(hui) 之中,它是人類在不同時空的進化過程中,作為(wei) 客觀自然的身與(yu) 身之間的和諧,心與(yu) 心之間的交流,身與(yu) 心調和的共諧反應規律,體(ti) 現的是人與(yu) 社會(hui) 共贏和諧。

 

君子之樂(le) 再次強調的是和樂(le) 之色。一方麵,音樂(le) 創作主體(ti) 在進行音樂(le) 創作時,理想的最佳狀態就是能指和色觀念下具有的雅正和平與(yu) 蘊含深厚的生理機能;樂(le) 而不淫,哀而不傷(shang) ,發乎情,止乎禮義(yi) 的行為(wei) 態度;能把社會(hui) 人生的思想規範與(yu) 審美追求合二為(wei) 一最終達到最佳的精神境界。另一方麵,正如劉勰《文心雕龍》中所強調:“異音相從(cong) 謂之和,同聲相應謂之韻。”也就是說,異音(不同音高的聲音或者是不同音色的聲音)相從(cong) 謂之和,同聲(相同音高但音色不同的聲音)相應謂之韻,樂(le) 者審一(不同音色的統一:和色)以定和。

 

君子之樂(le) 的和色追求,一直是中國傳(chuan) 統音樂(le) 文化,尤其是文人音樂(le) 的崇高預期。因此,當樂(le) 讀音為(wei) yuè時,音義(yi) 的和色追求是人對客觀世界的一種感悟與(yu) 崇高,是心的審美功能和精神愉悅。當讀音為(wei) yào時,音義(yi) 的和色追求是人對客觀世界的一種感受與(yu) 感知,是身的娛療功能和身體(ti) 和諧。當樂(le) 讀音為(wei) lè時,音義(yi) 的和色追求是人對客觀世界感覺、感受基礎上的感知與(yu) 標準,是身心共諧和生態預期。

 

當然,樂(le) 字在古代還有luò、lào、liáo的讀音,但都蘊含著人與(yu) 客觀自然、社會(hui) 和色共諧的生態之道。

 

是故,樂(le) 的本質之謂道,君子之樂(le) 是和色。

 

責任編輯:近複

 

微信公眾號

伟德线上平台

青春儒學

民間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