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奧多·達林普爾】道德哲學命懸一線 

欄目:文化雜談
發布時間:2021-04-20 09:11:34
標簽:吳萬偉

道德哲學命懸一線 

作者:西奧多·達林普爾 著 吳萬(wan) 偉(wei)  譯

來源:譯者授權伟德线上平台發布

 

 

我認識的人中唯一被絞死的是尼日利亞(ya) 作家肯·沙羅威瓦(Ken Saro-Wiwa)。其實,更好的詞或許是謀殺,因為(wei) 當時的軍(jun) 事獨裁者除掉他的願望十分明顯。

 

每次前往尼日利亞(ya) ,我總是去看望沙羅威瓦,他來倫(lun) 敦時也來看望我。他的書(shu) 至少有一本《鄉(xiang) 村男孩索紮》(Sozaboy)流傳(chuan) 了下來,那是一本有關(guan) 尼日利亞(ya) 內(nei) 戰的小說,從(cong) 一個(ge) 半文盲鄉(xiang) 村男孩的眼光看待這場悲劇。他參軍(jun) 的目的不過是穿上軍(jun) 裝給女朋友和未來的妻子顯擺一下,結果卻稀裏糊塗地走上戰場,一會(hui) 兒(er) 在這邊,一會(hui) 兒(er) 在那邊,根本就不清楚自己到底是在為(wei) 什麽(me) 而戰。妻子被殺,家鄉(xiang) 被破壞,村莊被摧毀,小說用一種皮欽語寫(xie) 成(但和標準英語差不多,並非不能理解),在小說的最後說,他戰爭(zheng) “讓很多人變成無用之人”,也就是殘疾,“要是再有人說什麽(me) 戰爭(zheng) 甚至打架,我就跑,拚命跑,跑得遠遠的。相信我,你的真誠的。”

 

這些話很感人。沙羅威瓦親(qin) 身經曆了戰爭(zheng) 的恐怖場麵,雖然他來自尼日利亞(ya) 曾經的叛亂(luan) 國家比亞(ya) 法拉共和國(Biafra尼日利亞(ya) 東(dong) 南部由分離主義(yi) 者建立的短命國家,1967年5月30日成立,至1970年1月15日滅亡。---譯注)的區域,但他在戰爭(zheng) 中站在聯邦政府一邊。他覺得自己的少數民族群體(ti) 奧貢人(the Ogoni)留在大尼日利亞(ya) 比留在完全由伊博人(the Igbo)人占支配地位的比亞(ya) 法拉共和國更好些。

 

但是,後來他放棄了作家職業(ye) (他曾經為(wei) 電視台撰寫(xie) 搞笑的電視劇,讓全國民眾(zhong) 都樂(le) 不可支)以便呼籲民眾(zhong) 在政治上追求更好的未來。奧貢人的土地位於(yu) 尼日爾河三角洲地區,那裏有石油。石油公司溢出的石油汙染了三角洲地區,毀掉了當地人賴以生存的土地,用永不熄滅的天然氣火焰而將那裏的夜晚便成地獄般的白天,不僅(jin) 如此,尼日利亞(ya) 政府隻是將很少一部分石油收入返還給當地,政府大部分開支都依靠這個(ge) 收入,往往通過補償(chang) 的形式擴大讚助人的權力和撈取自身利益。沙羅威瓦開始發起一場運動,向石油公司爭(zheng) 取經濟賠償(chang) ,並且要求奧貢人土地應該獲得政府石油收入中的更大份額,災難不久就來臨(lin) 了。

 

當我與(yu) 沙羅威瓦討論其回歸政治活動時,他說他很清楚政府可能會(hui) 殺了他。我認為(wei) 這可能有些誇張了:當時的政府雖然被認為(wei) 極其腐敗,但並不殘忍,至少並不比政府所在的社會(hui) 更殘忍。不過,這屆政府很快就被更殘忍的政府所取代(當然是依靠政變)。而且,沙羅威瓦質疑石油收入分配破壞了尼日利亞(ya) 政治的關(guan) 注焦點,觸碰了非同尋常的死穴和痛處,我勸說他不要卷入政治而繼續從(cong) 事寫(xie) 作生涯,理由是以尼日利亞(ya) 的作家太少和政客太多了,但這種嚐試沒有效果,他堅持說,局勢太緊迫,他不可能不趕緊采取政治行動。

 

他被指控下令或者鼓動民眾(zhong) 殺戮政治對手,經過了軍(jun) 事審判之後,他被絞死了。這樣的裁決(jue) 早在預料之中,指控他的證人接受了賄賂,當局需要殺掉沙羅威瓦,因為(wei) 他在尼日利亞(ya) 的名氣太大。

 

沙羅威瓦和其他八個(ge) 人被絞死,顯然是第五次嚐試才順利完成,據說他曾經說,在這個(ge) 國家,連絞死人這樣的事都不能幹得幹脆漂亮。此後,國際上出現了針對尼日利亞(ya) 的道德義(yi) 憤,人們(men) 在討論是否要對其進行經濟製裁。當時,我寫(xie) 了一篇文章至今仍然令我的良心感到不安,我在文中反對進行經濟製裁,雖然沙羅威瓦是我的好朋友。這場處決(jue) 的確令人恐怖,而且沒有正當理由,但對像尼日利亞(ya) 這樣人口眾(zhong) 多和經濟脆弱的國家進行製裁,即便產(chan) 生一點兒(er) 效果,最終也隻能傷(shang) 害無辜的其他人。我說,國際關(guan) 係不是表達道德義(yi) 憤的適當場所,喧囂很快就會(hui) 消退,最終占支配地位的仍然是經濟利益。

 

我的觀點到底對不對,我至今仍然不確定,但在某種意義(yi) 上(幾乎超越了是非問題),我的確感到內(nei) 疚,因為(wei) 我背叛了沙羅威瓦,他畢竟是我的朋友。即便我的觀點正確,大可不必說出來,沉默不語不是更好嗎?另一方麵,人們(men) 可能說我的論證如果正確,至少從(cong) 修辭角度看,可能因為(wei) 他是我的朋友這個(ge) 事實,說服力會(hui) 變得更強。但是,他可能不想讓我寫(xie) 那樣的文章,我感到非常懊悔。

 

他不抱任何幻想地直麵自己可怕的命運,這一點確定無疑。因此,他是最勇敢的人。不過,和很多勇敢的人不同,我記得他的最典型性格特征是其幽默感。他常常放聲大笑,每當笑的時候,笑聲似乎直接穿透他的內(nei) 心,完全控製了他,決(jue) 不僅(jin) 僅(jin) 停留在表麵。就好像整個(ge) 世界就是一則大笑話,他稱呼要殺害他的敵人(他認識,我不認識)是無賴,而這並不是人們(men) 用來表達刻骨仇恨時用到的詞。當然,他們(men) 的無賴導致他們(men) 犯下罪惡,但他認為(wei) 從(cong) 終極來說,其行為(wei) 來自欲望、希望和野心等常見動機,這些人是壞人,但並不稀罕。

 

有一件小事,我記得很清楚。他曾經開梅賽德斯奔馳轎從(cong) 居住地哈科特港(Port Harcourt)接我去他的辦公室,順便說一下他就是在此地被殺害的(順便說一下,他是成功的商人,這讓他有能力做他喜歡的其他事)。路上,我們(men) 看到立交橋上有一具赤裸的男性屍體(ti) 在太陽光下就像飛船一樣腫脹,電台播音員正在要求“家屬”前來收屍。沙羅威瓦笑著說,“隻有在尼日利亞(ya) 才能見到的場景”,他的口吻帶著恐懼和好玩兒(er) 。尼日利亞(ya) 當然是不會(hui) 讓你覺得無聊的國家。 

 

或許並不令人吃驚,每次我遭遇死刑問題的討論,就能想起沙羅威瓦---雖然我現在吃驚地認識到,他被殺害、謀殺和處決(jue) 已經是整整25年之前的事了。但是,我對他的記憶仍然栩栩如生,因為(wei) 我在閑暇時最喜歡的讀物是古代英格蘭(lan) 和蘇格蘭(lan) 謀殺案審判的紀錄,最近從(cong) 法國返回英國而被要求必須居家隔離10天時,我仍然在閱讀這些東(dong) 西。一旦被發現有罪,最終是強製性死刑,通常是絞刑處決(jue) (事實上死刑處決(jue) 被減刑的十之八九)。審判往往是戲劇性的,法庭辯論非常精彩,法官和檢察官都很聰明---凶犯通常來說就差遠了。

 

有幾個(ge) 下午,我閑著無事就閱讀審判記錄,那是英國從(cong) 1905年到1959年的一些著名審判案例,其中有一個(ge) 名叫蒂克曼(J.A. Dickman)的人,那是1910年的凶殺案,1914年公布。蒂克曼雖然上訴,也請求寬恕和優(you) 待但仍然被處以絞刑,公眾(zhong) 對裁判的安全性一直很擔憂。很可能,如果他沒有在證人席上作證為(wei) 自己辯護,本來可能會(hui) 被宣判無罪的。在那裏,在交叉審問時,他沒有必要地支支吾吾含糊其辭,因而給陪審團留下很糟糕的印象。

 

問:通常總是在周五嗎?(你拜訪霍格先生)

 

答:或許是。我認為(wei) 是。

 

問:我問你是不是?

 

答:是。

 

問:是嗎?

 

答:是。

 

這一點之所以重要是因為(wei) 凶案就發生在周五,蒂克曼的話在剛開始聽起來模糊不定,讓人懷疑他習(xi) 慣於(yu) 在周五前往。

 

針對他的證據隻是偶然性旁證,但它是錯的。一個(ge) 名叫尼斯比特(Nisbet)的人在從(cong) 紐卡斯爾前往孟菲斯(Morpeth)的列車上被槍殺。(該卷宗的緒論就是從(cong) 下麵這句話開始的:自鐵路出現以來,英國列車上僅(jin) 僅(jin) 出現過7次凶殺案。這裏的用詞“僅(jin) 僅(jin) ”很有意思,因為(wei) 它隱含著比我們(men) 期待的次數更少的意思。可我們(men) 期待有多少次呢?這當然沒有辦法說,影響最初計算條件的因素太複雜,難以精確計算出概率來。)

 

毫無疑問,蒂克曼和尼斯比特乘坐了同一輛火車。尼斯比特和另一個(ge) 人坐在一個(ge) 車廂。在列車出發前,有人看見蒂克曼和相貌與(yu) 尼斯比特相似的人在一起,蒂克曼很清楚此人攜帶了從(cong) 紐卡斯爾銀行取出的兩(liang) 個(ge) 星期工資前往孟菲斯的煤礦去,而蒂克曼急需用錢。他在其他周五乘坐同一列火車的旅行被認為(wei) 是為(wei) 實施犯罪踩點。他曾經用假名從(cong) 郵局接到過手槍(當時在英國,人人都可以買(mai) 槍。)有人發現他的一隻手套和褲子口袋上有血跡,他沒有辦法作出解釋---當時並不能證明是人血,更不要說驗證出具體(ti) 某個(ge) 人的血。但蒂克曼否認和被殺男子乘坐同一車廂,所有證據都不是確定性的。當他被判處死刑時,他否認有罪,隻是說,“我向所有人宣稱我是無辜的。”他在沒有進一步承認犯罪的情況下就被絞死了。當時的內(nei) 政大臣溫斯頓·丘吉爾(Winston Churchill)本來有權減刑,但他拒絕了。

 

閱讀本書(shu) 再一次向我展示了因特網的威力。其中主要控方證人之一是一位名叫威爾遜·哈珀(Wilson Hepple)的畫家,他也乘坐尼斯比特被殺害的那列火車。我查閱了他的情況:生於(yu) 1854年,死於(yu) 1937年,1910年時,他54歲。審判中辯護方試圖論證說他的證言不可靠,因為(wei) 他年紀大了。通常人們(men) 可能不會(hui) 提出這樣的論證---初步認定的荒謬性(prima facie absurd),即暗示某個(ge) 年齡的人因為(wei) 上了年紀認知能力下降,老糊塗了,其觀點和我們(men) 的觀點有明顯差別。

 

哈珀是喜歡畫貓的畫家,尤其是小貓。他的畫作是最高程度的庸俗品,這樣說我也感到有些痛苦。

 

我也成功地追蹤到蒂克曼住的房子照片,包括室內(nei) 狀況。那是維多利亞(ya) 時代後期或愛德華時代初期的體(ti) 麵家居,有四間臥室,裏麵都是現代風格裝飾。現在購買(mai) 的話,可能需要60萬(wan) 美元,這說明自蒂克曼時期以來房地產(chan) 價(jia) 格膨脹的狀況。一個(ge) 常常缺錢的窮光蛋竟然能住得起這樣的房子,雖然不是房主而是租客。

 

我猜想賣掉這座房子的房主知道它曾經是被絞死的殺人凶犯住過的房子。除了幾個(ge) 壁爐和少數石膏雕像,最初的建築內(nei) 部裝飾很少被保留下來。這座房子已經被用半最簡化的時尚風格進行了現代裝修。非常怪異的是,房主似乎特別喜歡黑色牆壁、黑色裝飾、黑色家具,有一間房裏還有一張黑色背景的白色骷髏頭畫作。人們(men) 可能設想著就是“酷斃”的惡魔住所。

 

巧合嗎?此地的精靈?在後者,我認為(wei) 這取決(jue) 於(yu) 你是否相信蒂克曼有罪。有人認為(wei) 他實際上還有兩(liang) 宗命案在身,包括英格蘭(lan) 東(dong) 北部桑德蘭(lan) (Sunderland)的債(zhai) 權人。但是,我自己認為(wei) 他可能有罪,但不應該被絞死。不過,我認為(wei) 他不應該被絞死就像我認為(wei) 沙羅威瓦不應該被絞死一樣,雖然嚴(yan) 格來說,無論你認為(wei) 他應該還是不應該被絞死,絞死本身並沒有應該和不應該的問題,道德哲學的確有些莫名其妙。

 

譯自:Moral Philosophy Hanging by a Thread by Theodore Dalrymple

 

 

作者簡介:西奧多·達林普爾(Theodore Dalrymple),著有《存在的恐懼:從(cong) 傳(chuan) 道書(shu) 到荒謬劇場》(肯尼思·弗朗西斯(Kenneth Francis)合著)和本刊編輯的《悲傷(shang) 及其他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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