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慧】宋明理學視野中的修身以禮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1-04-09 01:17:46
標簽:修身、宋明理學、禮學

宋明理學視野中的修身以禮

作者:殷慧

來源:《哲學與(yu) 文化》 2021年第1期

 

本文係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中國禮教思想史(多卷本)」(20&ZD030)、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漢宋禮學研究」(18AZX010)、貴州省哲學社會(hui) 科學規劃國學單列重大課題「王陽明及其後學的禮學思想研究」(20GZGX08)階段性成果。

 

【作者簡介】

 

 

 

殷慧,湖南大學嶽麓書(shu) 院教授、哲學係主任、博士生導師,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中國禮教思想史》(多卷本)”首席專(zhuan) 家,主要研究領域為(wei) 中國哲學、中國思想史。出版《禮理雙彰:朱熹禮學思想探微》等著作;在《哲學研究》《中國哲學史》《哲學與(yu) 文化》等海內(nei) 外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50餘(yu) 篇。

 

內(nei) 容摘要

 

禮是儒家思想文化的核心內(nei) 容。原始儒家推崇的六經,皆以禮為(wei) 本;到宋代禮義(yi) 的提升,理學話語的展開,最終標誌是《四書(shu) 》輯合成書(shu) 。無論是理學和心學,均致力於(yu) 提高人的道德修養(yang) ,而禮義(yi) 的突破最終落實為(wei) 心性修養(yang) 工夫和家禮的實踐。從(cong) 宋明理學視野中探索的修身之學,一方麵就經典世界的創發而言,《四書(shu) 》文本的相互關(guan) 聯與(yu) 詮釋,從(cong) 《禮記》中的《大學》《中庸》到「四書(shu) 」中的《大學章句》和《中庸章句》,從(cong) 程朱的《大學》詮釋到陽明倡研的《大學》古本,均體(ti) 現了心性修養(yang) 理論的發展與(yu) 變化;另一方麵在生活世界,禮義(yi) 的領悟與(yu) 禮儀(yi) 的踐履相互促進,互相啟發和影響,呈現出對新儒學精神境界和生活方式的雙重探索。

 

關(guan) 鍵詞

 

宋明理學;修身;禮學

 

壹、問題的提出

 

中國古代文明是一種獨具特色的禮樂(le) 文明。禮是儒家思想文化的核心內(nei) 容。孔孟昌隆仁義(yi) ,為(wei) 三代之禮注入了新的活力;漢唐儒學重視國家治理層麵的製度之禮,著眼於(yu) 禮製體(ti) 係的構建;宋明理學轉向討論箇人修養(yang) 層麵的心性之禮,更關(guan) 注士庶家禮的設計與(yu) 踐履。無論是朱熹集大成的理學,還是以陸九淵、王陽明為(wei) 代表的心學,均重視探討心性修養(yang) 工夫,將個(ge) 人修身落實到具體(ti) 的家禮實踐中,旨在提高社會(hui) 整體(ti) 的道德修養(yang) 水平。近年來,學界對儒家修養(yang) 工夫論的研究有深入的趨勢,[1]盡管先秦儒學中就有禮儀(yi) 的實踐,可是宋明理學意義(yi) 上的工夫論在現代學術框架中往往重視心性論研究,而對修身工夫與(yu) 禮儀(yi) 實踐的聯係關(guan) 注不夠,因此本文主要的問題是:宋明理學家是如何在《四書(shu) 》文本的詮釋中探索修身之學的形上依據?在禮、理融合視野下,宋明理學家所倡導的修身之學,又是如何在士大夫的家禮實踐中得以落實的。[2]本文試圖從(cong) 探討修身之學與(yu) 家禮實踐的關(guan) 係出發,提供一箇新視角來理解「四書(shu) 學」乃至宋明理學的形成路徑及曆史影響,以求正於(yu) 方家。

 

貳、經典重建與(yu) 修身之學的展開

 

修身之學作為(wei) 君子安身立命之本,是儒家學說的重要內(nei) 容。孔子最早提出「修己以敬」(《論語.憲問》)的思想,主張通過修養(yang) 身心實現安人、安百姓的目的。孟子主張「君子之守,修其身而天下平」(《孟子.盡心下》)。《荀子》更有〈修身篇〉,強調修身以禮的重要性,認為(wei) 「凡治氣養(yang) 心之術,莫徑由禮」,「禮者,所以正身也」。《禮記.大學》更是強調「自天子以至於(yu) 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wei) 本」。儒家追求「內(nei) 聖外王」的理想,為(wei) 達到這一目標,主張從(cong) 內(nei) 在的修身養(yang) 性開始提升自身的道德修養(yang) ,進而成就外在的事功。然而自東(dong) 漢末年佛教傳(chuan) 入中國以來,借助和道教的合力,形成了獨具特色的修養(yang) 工夫,吸引了上至君主,下至庶人的注意力。「以佛治心、以道養(yang) 生」成為(wei) 皇帝的真實表白,「泛諸佛老」,是當時知識群體(ti) 共同的學習(xi) 經曆。為(wei) 挽儒學於(yu) 危墮之中,理學家繼承、發揚並綜合創新了孔孟的修身思想,著力闡發「性與(yu) 天道」,對修身之學作出係統闡述的是程朱。

 

朱熹所闡發的修身之學是在重建儒家經典「四書(shu) 」的過程中展開的:先讀《大學》以「定其規模」,確立修身之學的目標與(yu) 方法;次讀《論語》以「立其根本」,體(ti) 味聖賢涵養(yang) 的模樣與(yu) 境界;次讀《孟子》以「觀其發越」,品味聖賢存心、養(yang) 氣、踐行的身心之學;次讀《中庸》以求古人之微妙處,體(ti) 會(hui) 修身工夫的形上超越之處。[3]《論語》《孟子》是學以成聖的最佳模板,《大學》《中庸》是修身之學的理論建構關(guan) 鍵之所在,朱熹著力於(yu) 對《大學》《中庸》進行重新詮釋。《大學》《中庸》原本是小戴輯《禮記》中的兩(liang) 篇文章,為(wei) 闡發禮義(yi) 而作。經中唐韓愈、李翱的推崇和援引,至宋代成為(wei) 理學家闡發心性義(yi) 理之學的主要文本資源。程頤認為(wei) 《大學》是「聖人之完書(shu) 」,「修身,當學《大學》之序」。[4]朱熹對修身之學的探索以《大學》為(wei) 基礎展開,將它視為(wei) 「修身治人底規模」、「修己治人之方」。

 

 

 

《四書(shu) 集注》

 

在朱熹的詮釋中,「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qin) 民,在止於(yu) 至善」是修身之學的總綱,「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是以修身為(wei) 中心而先後展開的「八條目」。他指出「三綱領」和「八條目」的關(guan) 係是:「《大學》之書(shu) ,不過明德、新民二者而已。其自致知、格物以至平天下,乃推廣二者,為(wei) 之條目以發其意,而傳(chuan) 意則又以發明其條目者。」[5]又說:「『止於(yu) 至善』,是包『在明明德,在新民』。」[6]具體(ti) 來看,他認為(wei) 致知至修身五件,是明明德事;齊家至平天下三件,是新民事。至善隻是做得恰好。[7]「八條目」皆以修身為(wei) 本,是一套完整的修身之學的工夫。正心、誠意、格物、致知是修身內(nei) 事,是為(wei) 了成就修身的目的,是修身之方;齊家、治國、平天下是由修身向外推出開來所施行之事,是修身之用。[8]由此,朱熹認為(wei) 對天下國家來說:「修身是齊家之本,齊家是治國之本。」[9]由己身推及家、國、天下,隻有做到了修身,才能治理好天下國家。

 

他在《中庸章句》的相關(guan) 詮釋中也強調了修身對於(yu) 治理天下國家的重要性。在對「故為(wei) 政在人,取人以身,修身以道,修道以仁」一句的詮釋中,朱熹說:「人君為(wei) 政在於(yu) 得人,而取人之則又在於(yu) 修身。能修其身,則有君有臣,而政無不舉(ju) 矣。」[10]他認為(wei) 為(wei) 政需要獲得人才,選拔人才的關(guan) 鍵又在於(yu) 看修養(yang) ,因此修身是治國理政的前提。《中庸》提出天下國家有九經:「修身也,尊賢也,親(qin) 親(qin) 也,敬大臣也,體(ti) 群臣也,子庶民也,來百工也,柔遠人也,懷諸侯也。」「九經」是治理天下國家的九種常法。朱熹解釋九經排列之序雲(yun) :「天下國家之本在身,故修身為(wei) 九經之本。然必親(qin) 師取友,然後修身之道進,故尊賢次之。道之所進,莫先其家,故親(qin) 親(qin) 次之。由家以及朝廷,故敬大臣、體(ti) 群臣次之。由朝廷以及其國,故子庶民、來百工次之。由其國以及天下,故柔遠人、懷諸侯次之。」[11]他認為(wei) 在九種常法中,修身為(wei) 之本,其餘(yu) 八經則按從(cong) 家、朝廷、國至天下的次序,列在修身之後依次展開。從(cong) 朱熹的《大學》《中庸》詮釋可看出,他均強調治理好天下國家的前提在於(yu) 修身。這也正如杜維明所理解的,「修身在自我與(yu) 形形色色的政治、社會(hui) 、文化團體(ti) 構成的社群的鏈環中居於(yu) 中心地位。就個(ge) 體(ti) 而言,修身涉及複雜的經驗學習(xi) 與(yu) 心智鍛煉過程。就人類總體(ti) 發展而言,修身則為(wei) 家庭穩固、社會(hui) 有序和世界和諧的基礎」。[12]朱熹新詮的修身理論正好完美連接了「修己」與(yu) 「安人」,為(wei) 安頓儒者的身心提供了有效的方法論指導。

 

與(yu) 漢唐的詮釋重點不同,朱熹主張的修身之學並非隻限於(yu) 君主,而是擴大到士大夫群體(ti) ,將修身視為(wei) 學者成聖、進德的途徑。他鼓勵學者「大要立誌,才學,便要做聖人是也。」[13]在「八條目」的次序上,他主張致知、格物,是窮此理;誠意、正心、修身,是體(ti) 此理;齊家、治國、平天下,隻是推此理。[14]由格物至於(yu) 修身,是一箇自淺及深、循序漸進的過程。窮理是朱子修身之學展開的基礎。在同陳亮的討論中,朱熹指出:「如今日計,但當窮理修身,學取聖賢事業(ye) ,使窮而有以獨善其身,達而有以兼善天下,則庶幾不枉為(wei) 一世人耳。」[15]他將「修身」和「窮理」相結合,把二者視為(wei) 世間根本之法,以成就聖賢事業(ye) 。[16]

 

朱熹將誠意視為(wei) 「自修之首也」,言「欲自修者知為(wei) 善以去其惡,則當實用其力,而禁止其自欺。」[17]他又說:「故欲修身者,必先有以正其心,而心之發則意也,一有私欲雜乎其中,而為(wei) 善去惡或有未實,則心為(wei) 所累,雖欲勉強以正之,亦不可得而正矣。」[18]他認為(wei) 修身須先正心,因為(wei) 心容易在已發之際被私欲所蒙蔽,而難以做到為(wei) 善去惡,不能實現其正。得心之正須得其心所發之意實,即達到「真無惡而實有善」的狀態,能察識並常存養(yang) 此心便可以身無不修。[19]按朱熹的描述,人達到心正時,「則胸中無些子私蔽。洞然光明正大,截然有主而不亂(luan) ,此身便修,家便齊,國便治,而天下可平」。[20]此時的心便是他生平追求的聖賢之心,「大抵聖賢之心,正大光明,洞然四達。」[27]修身得此聖賢之心,方能實現修齊治平的聖賢事業(ye) 。在修身之學中,朱熹十分重視心的作用。有人問:「看來大學自格物至平天下,凡八事,而心是在當中,擔著兩(liang) 下者。前麵格物、致知、誠意,是理會(hui) 箇心;後麵身修、家齊、國治、天下平,是心之功用。」他回答說:「據他本經,去修身上截斷。然身亦是心主之。」[25]又說:「正心是就心上說,修身是就應事接物上說。那事不自心做出來!如修身,如絜矩,都是心做出來。」[23]他認為(wei) 心是身的主宰,修身等外在事功皆是由心所主宰而做出來的。而心之所以能主身,是因為(wei) 「心具眾(zhong) 理」,格物窮盡之理可以指導正心誠意的工夫。

 

朱熹的修身之學並非一味空談心性修養(yang) ,而是落實到篤行上,強調實際去做。他說:「聖賢直是真箇去做,說正心,直要心正;說誠意,直要意誠;修身齊家,皆非空言。」[24]他認為(wei) 聖賢就是真實踐履,而非空言修身之學。朱熹將「八條目」分為(wei) 知、行兩(liang) 箇階段:格物、致知便是要知得分明,誠意、正心、修身便是要行得分明。[25]又說:「修身以後,大概說向接物待人去,又與(yu) 隻說心處不同。」[26]他強調修身要落實到行,由修身開始所推出之事應落實到實際的接物待人上。朱熹在同友人的信中講到:「須脩身齊家以下,乃可謂之篤行耳。日用之間,且更力加持守,而體(ti) 察事理,勿使虛度光陰,乃是為(wei) 學表裏之實。」[27]他指出修身齊家皆是篤行之事,須在生活日用之間著力持守以體(ti) 察事理,因此批評浙中學者偏向工夫議論,不能篤行持守。朱熹的修身之學以窮理為(wei) 基礎展開,又強調要落實到篤行上,正是體(ti) 現了他「窮理以致其知,反躬以踐其實」[28]的治學特點。朱熹探索的修身之學是以理學話語展開的,他將天理貫通到「八條目」的全部環節中,主張修身之學其實就是窮、體(ti) 、和推此「理」的過程。這樣,「理」既是修身之學的形上依據,又是修身之學所要實現的最高目標。

 

朱熹重建了以「四書(shu) 」為(wei) 中心的儒家經典世界,《大學》《中庸》成為(wei) 士人治學、修身必讀之書(shu) 。王陽明提倡古本《大學》,懷疑朱熹注解的《大學章句》,從(cong) 心學角度重新解釋《大學》經義(yi) 。王陽明首先將《大學》界定為(wei) 「大人之學」,並以「以天地萬(wan) 物為(wei) 一體(ti) 者也」為(wei) 「大人」定位。「以天地萬(wan) 物為(wei) 一體(ti) 」成為(wei) 王陽明《大學問》思想內(nei) 涵的核心,從(cong) 而使《大學》落實為(wei) 人人可以奉行的關(guan) 於(yu) 身心修養(yang) 的經典文本。實際上陽明的修身之學指向了更為(wei) 廣大的群體(ti) ,為(wei) 大眾(zhong) 指示了道德修養(yang) 更為(wei) 方便的法門。陽明主張的「大人之學」就是他所探索的修身之學,「以天地萬(wan) 物為(wei) 一體(ti) 」則是其論修身所追求的最高目標。

 

王陽明提出:「故夫爲大人之學者,亦惟去其私欲之蔽,以自明其明德,複其天地萬(wan) 物一體(ti) 之本然而已耳。」[29]欲實現「去其私欲之蔽,以明其明德」,仍要回歸到「八條目」中的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中去。他對以上五條目進行了全新的解釋:「蓋身、心、意、知、物者,是其工夫所用之條理,雖亦各有其所,而其實隻是一物。格、致、誠、正、修者,是其條理所用之工夫,雖亦皆有其名,而其實隻是一事。何謂身?心之形體(ti) 運用之謂也。何謂心?身之靈明主宰之謂也。何謂修身?爲善而去惡之謂也。」[30]很明顯,王陽明摒棄了朱熹詳細論述的修身步驟,將修身定義(yi) 成「為(wei) 善去惡」。陽明強調,修身的關(guan) 鍵在「正心」。他認為(wei) 心對身具有主宰作用,「必其靈明主宰者欲爲善而去惡,然後其形體(ti) 運用者始能爲善而去惡也。故欲修其身者,必在於(yu) 先正其心也」。[31]可見在朱子那裏《大學》「誠正格致修齊治平」之節次井然的「八目」,在陽明這裏都變成了在「心上用工」的一條龍工夫。[32]陽明將修身訴諸精神源頭和主宰,「故欲修身在於(yu) 體(ti) 當自家心體(ti) ,常令廓然大公,無有些子不正處。」[33]不是著意在身上用工夫,而是強調在心上用工夫,使心體(ti) 廓然大公,正心即正身。

 

那麽(me) 要正心,本體(ti) 上何處用得功?陽明認為(wei) :「必就心之發動處才可著力也。心之發動不能無不善,故須就此處著力,便是在誠意。」即正心要就意念之所發而正之,「一念發在好善上,便實實落落去好善;一念發在惡惡上,便實實落落去惡惡」,[34]將好善或惡惡的意念落到實處,如此意無不誠,心就可正。王陽明說:「工夫到誠意,始有著落處。」此「著落處」可從(cong) 兩(liang) 點說去:誠意之本,在於(yu) 致知也;誠意之功,格物而已矣。陽明認為(wei) :

 

然誠意之本,又在於(yu) 致知也。所謂「人雖不知,而己所獨知」者,此正是吾心良知處。然知得善,卻不依這箇良知便做去,知得不善,卻不依這箇良知便不去做,則這箇良知便遮蔽了,是不能致知也。吾心良知既不得擴充到底,則善雖知好,不能著實好了,惡雖知惡,不能著實惡了,如何得意誠?故致知者,意誠之本也。然亦不是懸空的致知,致知在實事上格。如意在於(yu) 爲善,便就這件事上去爲,意在於(yu) 去惡,便就這件事上去不爲;去惡固是格不正以歸於(yu) 正,為(wei) 善則不善正了,亦是格不正以歸於(yu) 正也。如此,則吾心良知無私欲蔽了,得以致其極,而意之所發,好善去惡,無有不誠矣!誠意工夫,實下手處在格物也。[35]

 

王陽明所謂的「致知」不是後儒所說的擴充其知識,而是「致吾心之良知。」「致良知」思想已包含了知和行:人心良知可以判斷是非善惡,知得善就依這箇良知就去做,知得不善便不去做,就是致知,才能實現意誠。致知是將良知運用到實踐中,是要在實事上格。他解釋「格物」說:「物者,事也,凡意之所發必有其事,意所在之事謂之物。格者,正也,正其不正以歸於(yu) 正之謂也。正其不正者,去惡之謂也。歸於(yu) 正者,爲善之謂也。」[36]這裏的物不是指外部的自然之物,而是指意念所在之物。如此,格物乃是「格其心之物也,格其意之物也,格其知之物也。」[37]格物是在心中為(wei) 善去惡,而具體(ti) 落實到行動上,如此,人心良知便不被私欲蒙蔽,得以致其極;意念所發便好善去惡,無有不誠,所以說「誠意工夫,實下手處在格物也。」

 

王陽明認為(wei) 「格、致、誠、正、修」隻是同件事情的不同名稱而已,各條目工夫實際上並沒有先後次序之分,均可以回歸到致良知層麵。他總結道:「隨時就事上致其良知,便是格物;著實去致良知,便是誠意;著實致其良知而無一毫意必固我,便是正心。」[38]各條目工夫均旨在將為(wei) 善去惡之良知落實到「致良知」的行動當中。王陽明的修身思想就是在人心上為(wei) 善去惡,並要落實到篤行上,使人心不被私欲蒙蔽,以明其明德,從(cong) 而成為(wei) 「以天地萬(wan) 物為(wei) 一體(ti) 」的「大人」。

 

參、理學和心學視野中的「修身以禮」

 

正如楊儒賓所言:「如欲修身,有種哲學認為(wei) 最有效的辦法當是正本清源,先修好先決(jue) 的條件,亦即使風俗樸實,風氣醇厚,也就是改良以禮為(wei) 運作核心的生活世界。」[39]宋代新儒學的興(xing) 起,以追求修身為(wei) 己之學為(wei) 主要目標,必然創造性地改良以仁-禮為(wei) 核心精神的思想體(ti) 係和實踐工夫。因此,在宋明儒學的脈絡中,禮學工夫應被視為(wei) 是一箇重要向度。[40]「修身以禮」是《四書(shu) 》著力闡發的主題。宋明理學家通過對禮、理關(guan) 係的重新闡釋,以「理」「心」為(wei) 現實的社會(hui) 秩序提供形上依據,同時又不空談心性義(yi) 理,而將其落實到具體(ti) 的實踐層麵,進一步實現禮、理融合。

 

宋代理學家複興(xing) 儒學,理學家吸收了玄學將名教之禮與(yu) 自然之理結合起來的思想,提出「禮即理」,從(cong) 本末、體(ti) 用等方麵化解了「名教之禮」與(yu) 「自然之理」的緊張和衝(chong) 突,致力於(yu) 為(wei) 「禮」的存在尋找形上依據,為(wei) 修身以禮提供了理論支撐。[41]張載和二程在認同「禮即理」的基礎上,都提倡修身以禮。張載是一大禮學名家,教人以禮為(wei) 先,在修身上主張誠與(yu) 禮兼修。他說:「誠意而不以禮則無征,蓋誠非禮無以見也。誠意與(yu) 行禮無有先後,須兼修之。誠謂誠有是心,有尊敬之者則當有所尊敬之心,有養(yang) 愛之者當有所撫字之意,此心苟息,則禮不備,文不當。故成就其身者須在禮,而成就禮則須至誠也。」[42]誠通過禮表現出來,有了誠心,還需要禮來踐履,才能實現修身。二程主張克己複禮,修身持敬。程頤認為(wei) :「視聽言動,非理不為(wei) ,即是禮,禮即是理也。不是天理,便是私欲。」[43]視聽言動,合乎於(yu) 理才是禮,否則便是私欲。二程強調克己工夫,「克己則私心去,自然能複禮,雖不學文,而禮意已得。」[44]又說:「非禮處便是私意。既是私意,如何得仁?凡人須是克盡己私後,隻有禮,始是仁處。」[45]他們(men) 認為(wei) 通過克盡己私方能使視聽言動合乎於(yu) 禮,實現修身以禮,如此便是得仁。二程又主張修身持敬以禮,注重內(nei) 外兼修。程頤說:「所謂敬者,主一之謂敬」,[46]「如何一者,無他,隻是整齊嚴(yan) 肅,則心便一,則自是無非僻之奸。此意但涵養(yang) 久之,則天理自然明。」[47]又說:「敬即便是禮,無己可克。」[48]他認為(wei) 隻有做到外在行為(wei) 的整齊、嚴(yan) 肅,才能實現內(nei) 在心靈的恭敬,如此內(nei) 心無私可克,天理自明,才是修身合乎於(yu) 禮。禮主於(yu) 敬的精神本來就是先秦儒家的核心思想。《禮記•曲禮》更以「毋不敬」開篇。二程及其後學從(cong) 學者做工夫的角度重新詮釋了「敬」,這一發明,在儒學發展史上有著舉(ju) 足輕重的地位和作用。理學意義(yi) 上的「敬」之所以如此重要,在於(yu) 它是提高道德實踐的自主性、自覺性,進行自我改造的根本方法。[49]

 

在禮、理關(guan) 係上,朱熹主張禮、理雙彰:以理來釋禮,重視理的本體(ti) 論綜合,進行高明的形上學理論建構;又不以理易禮,重視禮的工夫論,強調下學工夫的踐履。[50]前文揭示出朱熹主張的修身以窮理為(wei) 基礎,修身則是對天理的踐履。在禮、理雙彰的思想下,朱熹提倡修身以禮,將禮的功夫用之於(yu) 身,踐之於(yu) 行。朱熹晚年將禮概括為(wei) 「天理之節文,人事之儀(yi) 則」,具體(ti) 可從(cong) 他對「克己複禮」詮釋上來深入理解。朱熹說:

 

非禮勿視、勿聽、勿言、勿動處,便是克己。……所以禮謂之「天理之節文」者,蓋天下皆有當然之理。今複禮,便是天理。但此理無形無影,故作此禮文,畫出一箇天理與(yu) 人看,教有規矩可以憑據,故謂之「天理之節文」。有君臣,便有事君底節文;有父子,便有事父底節文;夫婦長幼朋友,莫不皆然,其實皆天理也。[51]

 

他認為(wei) 「克己」是從(cong) 「視聽言動」入手,使日用人倫(lun) 合乎於(yu) 禮。「複禮」便是天理,由天理作出禮文,使人行事有規矩可以憑據。朱熹雖然強調「理」作為(wei) 「禮」之形上依據的根本性,但不主張以理來易禮,突出禮之踐履的重要。他說:

 

「克己複禮」,不可將「理」字來訓「禮」字。克去己私,固即能複天理。不成克己後,便都沒事。惟是克去己私了,到這裏恰好著精細底工夫,故必又複禮,方是仁。聖人卻不隻說克己為(wei) 仁,須說「克己複禮為(wei) 仁」。見得禮,便事事有箇自然底規矩準則。[52]

 

朱熹認為(wei) 不能以「理」來代替「禮」字,因為(wei) 克己雖然能複天理,但克己後還要有複禮的踐履工夫,才能實現仁,方可說「克己複禮為(wei) 仁」。隻說複理,是空去了,「複禮」是著實處,教人行事有箇自然的規矩準則。

 

他在對「博文約禮」的詮釋上,直接指出禮就是踐履的工夫。朱熹說:

 

何謂約?禮是也。禮者,履也,謂昔之誦而說者,至是可踐而履也。……然古禮非必有經,蓋先王之世,上自朝廷,下達閭巷,其儀(yi) 品有章,動作有節,所謂禮之實者,皆踐而履之矣。[53]

 

博文條目多,事事著去理會(hui) 。禮卻隻是一箇道理,如視也是這箇禮,聽也是這箇禮,言也是這箇禮,動也是這箇禮。若博文而不約之以禮,便是無歸宿處。[54]

 

朱熹認為(wei) 博學與(yu) 約禮是聖人教學的二法:博學是格物致知,知得事事之道理;約禮是克己複禮,在於(yu) 踐行其理;[55]約禮是博學的歸宿處。朱熹更加強調約禮的工夫,認為(wei) 「約」就是「禮」,「禮」即是「履」,「約之以禮,以嚴(yan) 其踐履之實,使之得寸則守其寸,得尺則守其尺。」[56]在「克己複禮」和「博文約禮」的詮釋上,可以看到朱熹強調禮的踐履工夫,主張在人倫(lun) 日用中踐行禮,使人的視聽言動皆有規矩準則。也正因為(wei) 如此,日本的明清思想研究者將朱子學和禮教看作是同一層麵的東(dong) 西。[57]

 

在朱熹的思想中,「格物致知」與(yu) 「居敬涵養(yang) 」是踐禮體(ti) 仁的主要工夫。朱熹認為(wei) 聖門工夫是「居敬窮理以修身也」,若能主敬以窮理,功夫到了,則德性常用,物欲不行,而仁流行。[58]他提倡的修身主敬工夫,是繼承程頤而來。謝良佐曾分析程頤的修身工夫說道:「明道先生則不然,先使學者有知識,卻從(cong) 敬入。……既有知識,窮得物理,卻從(cong) 敬上涵養(yang) 出來,自然是別正容謹節,外麵威儀(yi) 非禮之本。」[59]程頤主張在格物窮理的基礎上,從(cong) 敬上涵養(yang) 才能別正容謹節,做到修身以禮。朱熹將主敬窮理的過程展開說道:

 

世間之物,無不有理,皆須格過。古人自幼便識其具。且如事君事親(qin) 之禮,鍾鼓鏗鏘之節,進退揖遜之儀(yi) ,皆目熟其事,躬親(qin) 其禮。及其長也,不過隻是窮此理,因而漸及於(yu) 天地鬼神日月陰陽草木鳥獸(shou) 之理,所以用工也易。今人皆無此等禮數可以講習(xi) ,隻靠先聖遺經自去推究,所以要人格物主敬,便將此心去體(ti) 會(hui) 古人道理,循而行之。如事親(qin) 孝,自家既知所以孝,便將此孝心依古禮而行之;事君敬,便將此敬心依聖經所說之禮而行之。[60]

 

朱熹主張格物是向外窮盡萬(wan) 事萬(wan) 物之理,而在此處格物致知的主要內(nei) 容是先聖禮書(shu) 所記載之古禮。今人不習(xi) 古禮,踐禮之法便是格物主敬,用心去體(ti) 會(hui) 知得古人道理,遵循此心並參照禮經所記載去踐行。

 

如何是主敬呢?朱熹說:「持敬之說,不必多言。但熟味『整齊嚴(yan) 肅』,『嚴(yan) 威儼(yan) 恪』,『動容貌,整思慮』,『正衣冠,尊瞻視』此等數語,而實加工焉,則所謂直內(nei) ,所謂主一,自然不費安排,而身心肅然,表裏如一矣。」[61]他認為(wei) 人的外在言行舉(ju) 止要做到整齊嚴(yan) 肅,內(nei) 心保持莊嚴(yan) 恭敬,才能達到內(nei) 外整肅,身心合一。這才是持敬的工夫。又說:「今之言敬者,乃皆裝點外事,不知直截於(yu) 心上用功,遂覺累墜不快活。不若眼下於(yu) 求放心處有功,則尤省力也。」[62]他指出言敬不能隻是裝點外事,必須求得放心,在心上下工夫。主敬涵養(yang) 是踐禮體(ti) 仁的工夫,「五常之中仁尤為(wei) 大,而人之所以為(wei) 是仁者,又但當守『敬』之一字。隻是常求放心,晝夜相承,隻管提撕,莫令廢惰;則雖不能常常盡記眾(zhong) 理,而義(yi) 禮智信之用,自然隨其事之當然而發見矣」。[63]朱熹認為(wei) 人之所以仁,應當守住一「敬」字,常求放心,涵養(yang) 持守,那麽(me) 義(yi) 禮智信之用自然就顯現出來了。他進一步談到涵養(yang) 之法說道:「涵養(yang) 之則,凡非禮勿視聽言動,禮儀(yi) 三百,威儀(yi) 三千,皆是。」[64]在他的眼中,涵養(yang) 之法便在於(yu) 人能堅持將自己的視聽言動合乎於(yu) 禮,堅持日用常行皆處在禮的約束下,做到修身以禮。朱子所言的「執事敬」、「主敬」如何與(yu) 禮、理統一起來?楊儒賓的剖析十分精到:「事」作為(wei) 主敬工夫的焦點意識是很清楚的,但「事」的內(nei) 涵為(wei) 何?我們(men) 如再細分,不難發現「事」總當有知識的構造。這種知識的構造有可能是社會(hui) 性的知識,社會(hui) 性的知識及所謂的「禮」。因為(wei) 在身體(ti) 行為(wei) 的展現中,何者才是恰當的,何者不是恰當的,它不能沒有依據。依據為(wei) 何?在程朱理學的範圍內(nei) ,答案無疑的就是「理」,但「理」落在具體(ti) 的身體(ti) 行為(wei) 中,其內(nei) 涵即是「禮」。「理」、「禮」音同義(yi) 也近,禮者,所謂的「天理之節文,人事之儀(yi) 則也。」程朱的「主敬」意味著形-氣-神-事的合一,更落實的講,也就是形-氣-神-禮的合一。[65]正是因為(wei) 程朱對儒家禮的精神「毋不敬」的推崇,將其涵攝《大學》中的格物致知工夫中,從(cong) 而將禮主於(yu) 敬的精神與(yu) 對事理、天理的領悟結合起來,從(cong) 而建構了繼承性與(yu) 創造性兼備的思想體(ti) 係。

 

在宋明禮、理融合的學術背景下,心學的代表人物陸九淵和王陽明也都認同「禮即理」的觀點,提倡修身以禮。陸九淵說:「夫子所謂『克己複禮為(wei) 仁』,誠能無毫發己私之累,則自複於(yu) 禮矣。禮者理也。此理豈不在我,使此誌不替,則日明日著,如川日增,如木日茂矣。必求外鑠,則是自塞其源,自伐其根也。」[66]他認為(wei) 禮即理,理在我心,克己複禮需內(nei) 向彰明本心,不為(wei) 己私所累。但他並非空言心上工夫,而是主張明理、踐行。他說:「宇宙間自有實理,所貴乎學者,為(wei) 能明此理耳。此理苟明,則自有實行、有實事。」[67]在他看來,作為(wei) 五典、五禮的天敘天秩都是人倫(lun) 日用的實理,[68]明此理而可以踐行。

 

在禮、理關(guan) 係上,王陽明有一套完整、係統的解釋說:

 

夫禮也者,天理也。天命之性具於(yu) 吾心,其渾然全體(ti) 之中,而條理節目森然畢具,是故謂之天理。天理之條理謂之禮。是禮也,其發見於(yu) 外,則有五常百行,酬酢變化、語默動靜、升降周旋、隆殺厚薄之屬;宣之於(yu) 言而成章,措之於(yu) 爲而成行,書(shu) 之於(yu) 冊(ce) 而成訓,炳然蔚然,其條理節目之繁,至於(yu) 不可窮詰,是皆所謂文也。是文也者,禮之見於(yu) 外者也;禮也者,文之存於(yu) 中者也。文,顯而可見之禮也;禮,微而難見之文也。是所謂體(ti) 用一源,而顯微無間者也。[69]

 

他將禮解釋為(wei) 「天理之條理」,後又進一步推出禮與(yu) 文的命題:禮是不可見之體(ti) ,文是指禮發見於(yu) 外的具體(ti) 條理節目,包括各種道德規範、禮儀(yi) 行為(wei) 及典章製度等。與(yu) 朱熹「性即理」不同的是,王陽明主張「心即理」,天理是「天命之性具於(yu) 吾心」,是人心中所本有的,無需向外窮理,要求向內(nei) 在心上下功夫來體(ti) 認天理。他提倡修身以禮也是要在心上下工夫。王陽明說:

 

欲修身,便是要目非禮勿視,耳非禮勿聽,口非禮勿言,四肢非禮勿動。要修這箇身,身上如何用得工夫?心者身之主宰,目雖視而所以視者心也,耳雖聽而所以聽者心也,口與(yu) 四肢雖言動而所以言動者心也。故欲修身在於(yu) 體(ti) 當自家心體(ti) ,常令廓然大公,無有些子不正處。主宰一正,則發竅於(yu) 目,自無非禮之視;發竅於(yu) 耳,自無非禮之聽;發竅於(yu) 口與(yu) 四肢,自無非禮之言動:此便是修身在正其心。[70]

 

他主張修身中的視聽言動都要受禮的約束,但修身不是在身上用功夫。在他看來,心是身的主宰,修身在於(yu) 正心,隻有體(ti) 認自家心體(ti) 達到心正,視聽言動便合乎於(yu) 禮。王陽明雖然強調正心對於(yu) 修身的重要性,但並不忽視禮的踐履工夫。王陽明主張「致良知」和「知行合一」,認為(wei) 人內(nei) 心中的良知和天理必須向外踐行,才能完成對內(nei) 心本具有良知和天理的體(ti) 認。他解釋「博文為(wei) 約禮工夫」說道:

 

「禮」字即是「理」字。理之發見,可見者謂之文;文之隱微,不可見者謂之理:隻是一物。約禮隻是要此心純是一箇天理。要此心純是天理,須就理之發見處用功。如發見於(yu) 事親(qin) 時,就在事親(qin) 上學存此天理;發見於(yu) 事君時,就在事君上學存此天理;……至於(yu) 作止語默,無處不然,隨他發見處,即就那上麵學箇存天理。這便是博學之於(yu) 文,便是約禮的功夫。[71]

 

王陽明認為(wei) 約禮須在理之發現處用功,他所謂的「理之發現處」便是文,具體(ti) 可指「酬酢變化、語默動靜」和「升降周旋、隆殺厚薄」的實踐行為(wei) 。博文以約禮,就是格物以致其良知的過程。[72]約禮就是對禮的踐行工夫,就是在具體(ti) 的實踐上體(ti) 悟人心所本有之天理。換句話說,人心中本就具足天理,需要將此天理推出到實踐當中,才能體(ti) 認到心中本就存在這箇天理。如在事君的踐行上,就體(ti) 悟我心中本就有箇事君的天理。

 

在「禮即理」的學術命題下,宋明理學家強調克己複禮的修身工夫,重視禮的踐履,是他們(men) 辟佛的重要武器。朱熹說:「聖人之教,所以以複禮為(wei) 主。若但知克己,則下梢必墮於(yu) 空寂,如釋氏之為(wei) 矣。」[73]他認為(wei) 儒家與(yu) 佛教的顯著區別就在於(yu) 佛教雖也講克己,但少了複禮的踐履工夫,容易流於(yu) 空寂而沒有禮的落實,「隻是他元無這禮,克己私了,卻空蕩蕩地。」[74]朱熹的弟子陳埴重申克己便是非禮勿視、勿聽、勿言、勿動,若不在禮上下功夫,必然流於(yu) 釋氏絕滅之學。[75]受王學打破敬字,側(ce) 重誠意的修身工夫的影響下,正如吳震所觀察的:「從(cong) 16世紀以降明代心學的思想發展中可以發現,在『克己複禮』的問題上出現了幾乎是顛覆性的重新解釋。」[76]王陽明的高足錢德洪主張「事上磨煉」,對許多陽明後學流於(yu) 玄虛之學批評道:「學者稍見本體(ti) ,即好爲徑超頓悟之說,無複有省身克己之功。謂『一見本體(ti) ,超聖可以跂足』,視師門誠意格物、爲善去惡之旨,皆相鄙以爲第二義(yi) 。簡略事爲,言行無顧,甚者蕩滅禮教,猶自以爲得聖門之最上乘。噫!亦已過矣。自便徑約,而不知已淪入佛氏寂滅之教,莫之覺也。」[77]他認為(wei) 這些王門學者好為(wei) 頓悟的玄虛之談,不重視省身克己的實踐工夫,背離了陽明「誠意格物、為(wei) 善去惡」的修身要求,放縱約束言行舉(ju) 止乃至破壞禮教,實則陷入了佛教的寂滅理論中。宋明理學家提倡修身以禮,以禮的踐行工夫來辟佛的思想最終落實到了士大夫的家禮實踐中。

 

肆、嚴(yan) 其踐履:理學家的家禮實踐

 

宋明理學家從(cong) 「四書(shu) 」文本出發,構建了以修身為(wei) 中心的內(nei) 聖外王之學,修身是他們(men) 治理天下國家的起點。在「禮即理」命題的闡發中,宋明理學家提倡以禮修身,重視禮的踐履工夫,最終落實到士大夫的家禮實踐中。這是因為(wei) ,在修養(yang) 實踐上,儒家必須基於(yu) 自身,克己、修己,拓展到篤於(yu) 人倫(lun) ,以孝悌慈和為(wei) 教,施展於(yu) 家庭及其社會(hui) ,盡心盡力於(yu) 一切社會(hui) 事物而毫不懈怠。[78]在禮儀(yi) 化過程中的人,「始於(yu) 冠,本於(yu) 昏,重於(yu) 喪(sang) 祭,尊於(yu) 朝聘,和於(yu) 射鄉(xiang) 」。冠禮意味著成人,意味著為(wei) 人子、為(wei) 人弟、為(wei) 人臣、為(wei) 人少者之禮需要去篤行;昏禮意味著成家,「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需要成男女之別,立夫婦之義(yi) ;喪(sang) 祭二禮,是無論生死,一之以禮,處理的是人倫(lun) 中父母與(yu) 子女,後代與(yu) 祖先之間的關(guan) 係。[79]這也正表明了朱子以來東(dong) 亞(ya) 儒學呈現出的共同特色。宋明儒學強調在家禮中成就人,培養(yang) 人,有著細致入微的禮儀(yi) 製度建設。

 

唐宋時期,禮學的發展經曆了由「五禮」到「四禮」的轉變,即從(cong) 吉凶軍(jun) 賓嘉的五禮體(ti) 製到冠昏喪(sang) 祭的四禮之學。這一轉變也意味著宋代新儒家的禮學興(xing) 趣從(cong) 構建國家層麵實行的禮典轉移到設計士庶階層通用的家禮上。司馬光曾從(cong) 身、家、鄉(xiang) 、國、天下五箇層麵依次分析禮的不同作用,認為(wei) 正家則天下可定。[80]他主張修身齊家是治國平天下的前提,並付諸實踐而編撰了《書(shu) 儀(yi) 》《家範》等家禮著作。《書(shu) 儀(yi) 》是一部代表性家禮著作,其中內(nei) 容除一卷為(wei) 傳(chuan) 統書(shu) 信格式外,其餘(yu) 九卷內(nei) 容按冠、昏、喪(sang) 、祭四禮的順序編排,成為(wei) 後世士大夫編修家禮參照的藍本。《家範》為(wei) 不同身份的家庭成員製定了日用常行所需的禮儀(yi) 規範,也為(wei) 後來士大夫的家禮實踐提供了效仿典範。北宋的理學家中,張載、程頤及呂大防、呂大臨(lin) 、呂大鈞兄弟都非常重視家禮的研究與(yu) 實踐,是修身以禮的積極倡導者和力行者。張載提倡古禮,鑒於(yu) 當時喪(sang) 祭無法,曾撰《張氏祭儀(yi) 》一卷,並力行實踐,教童子以灑埽應對,使女子未嫁者觀祭祀,納酒漿,以養(yang) 遜弟,就成德,於(yu) 是關(guan) 中風俗一變而至於(yu) 古。[81]程頤為(wei) 人動遵禮義(yi) ,為(wei) 學從(cong) 踐履中入,教人力行,曾撰寫(xie) 《程氏祭儀(yi) 》一卷。[82]呂氏兄弟皆是關(guan) 中禮學名家,對古禮深有研究,積極推行家禮。呂大防、呂大臨(lin) 二人同居相切磋,論道考禮,冠昏喪(sang) 祭,一本於(yu) 古,共同撰寫(xie) 了《家祭儀(yi) 》一卷。[83]呂大鈞致力於(yu) 實踐之學,「取古禮繹其義(yi) ,陳其數,而力行之」,[84]撰寫(xie) 了著名的《呂氏鄉(xiang) 約》,使關(guan) 中風俗為(wei) 之一變。

 

北宋以來,理學家的家禮實踐有兩(liang) 大內(nei) 容:一是編修家禮,就是在研究古禮、結合先儒家禮文本的基礎上,編修新的家禮著作,為(wei) 日用人倫(lun) 提供禮儀(yi) 規範。南宋的理學家熱衷於(yu) 編著和推行家禮,致力於(yu) 構建「禮的世界」。如被稱為(wei) 東(dong) 南三賢的呂祖謙、朱熹、張栻都曾自己編修過家禮著作。呂祖謙撰寫(xie) 了《呂氏家範》,考該書(shu) 卷五為(wei) 《祭禮》,應也是按冠昏喪(sang) 祭順序編排的家禮著作。[85]張栻酌選司馬氏(光)、程氏(頤)、張氏(載)及藍田呂氏四家的冠昏喪(sang) 祭禮編成《四家禮範》。朱熹則是損益古禮,參用諸家,主要在司馬光《書(shu) 儀(yi) 》的基礎上簡化整合,編修了為(wei) 後世所遵行的朱子《家禮》。朱熹在《家禮》原序中明確指出自己編寫(xie) 並實踐家禮的目的:「庶幾古人所以修身齊家之道、謹終追遠之心,猶可以複見,而於(yu) 國家所以崇化導民之意,亦或有小補雲(yun) 。」[86]朱熹倡導「修身齊家之道」在於(yu) 實踐家禮,如此於(yu) 國家可以實現崇化導民的目的。可以說,提倡修身以禮,並付諸於(yu) 家禮的實踐,成為(wei) 宋明理學家的共識。他們(men) 期望從(cong) 人倫(lun) 日用開始一以禮貫之,通過自身的實踐推行家禮,實現從(cong) 以禮修身、齊家到以禮化俗、治國。

 

理學家的家禮實踐重視師門相傳(chuan) ,他們(men) 會(hui) 以自己老師的家禮文本作為(wei) 修身齊家乃至化俗教民的指導準則。葉邽為(wei) 呂祖謙弟子,子葉榮發及孫葉霖傳(chuan) 其家學。其曾孫葉審言治家有法,吉凶諸禮,一遵呂成公家範,並說:「吾有所受之也。」[87]朱熹所作《家禮》更是為(wei) 其門人弟子長久相傳(chuan) 。朱熹的弟子及其再傳(chuan) 乃至五傳(chuan) 弟子都在實踐朱子家禮,以此來指導冠昏喪(sang) 祭禮儀(yi) 的行用。朱熹的弟子廖德明在南粵立悟師堂,刊刻朱熹《家禮》及程氏諸書(shu) ,並在閑餘(yu) 時間為(wei) 僚屬及諸生親(qin) 自講說,遠近化之。[88]黃振龍師從(cong) 朱熹門人黃幹,是其二傳(chuan) 弟子,「嚐以朱文公家禮帥其家人,使守之。」[89]陳祖光受學於(yu) 朱熹的門人蔡淵、蔡沉二兄弟,治蔡沉喪(sang) ,一遵文公《家禮》。[90]呂溥從(cong) 學於(yu) 北山學派的白雲(yun) 先生許謙,乃朱熹的五傳(chuan) 弟子,「冠昏喪(sang) 祭,一依朱子所定禮行之。」[91]朱熹的門人弟子繼承其誌,以家禮實踐來反對佛老。周謨為(wei) 朱熹弟子,居家孝友,母喪(sang) 疏食三年,「治喪(sang) 悉用古禮,斥去浮屠老子法,鄉(xiang) 人多效之。」[92]許謙的另一門人朱震亨講行朱子家禮,摒釋老之教。[93]

 

宋明時期,不論是程朱一派的理學家,還是陸王一脈的心學家,在家禮實踐上並無涇渭之分。他們(men) 都主張積極倡導修身以禮,並力行家禮,或是編修新的家禮著作,或是講行先儒的家禮文本,以求通過推行家禮來齊家睦族,化俗導民,從(cong) 而建立合理的社會(hui) 秩序。如陸九淵的高足楊簡治學重躬行,著有《冠記》《昏記》《喪(sang) 禮家記》《家祭記》等家禮著作。[94]朱熹的門人楊複得其禮學真傳(chuan) ,著有《文公家禮集注》《家禮雜說附注》等。朱子《家禮》在士大夫階層的廣泛推行及其對後世產(chan) 生的深遠影響也是宋明理學家積極實踐家禮的結果。楊複在南宋後期就說過:「《家禮》一書(shu) ,今之士大夫家冠婚喪(sang) 祭多所遵用。」[95]至明成祖永樂(le) 年間,下令頒行朱子《家禮》於(yu) 天下,又推動了士大夫家禮實踐的積極開展。

 

明代士大夫的家禮實踐盛況空前,家禮更加深入士庶階層,得到廣泛傳(chuan) 播。明代士大夫繼承北宋以來理學家的實踐傳(chuan) 統,一方麵以朱子《家禮》等文本為(wei) 基礎,因時因地製宜,編著新的家禮著作用於(yu) 推行。明代士大夫熱衷於(yu) 編纂家禮著作,王陽明及其門人弟子就是其中積極的參與(yu) 者。王陽明在正德年間督撫南贛等地時,輯成《四禮節要》,「冠禮則命鄉(xiang) 塾每月朔教童子肄習(xi) ,於(yu) 是大庾、南康多行之。」[96]其後傳(chuan) 江右學派弟子鄒守益著有《諭俗禮要》,劉元卿著有《禮律類要》,鄧元錫著有《家禮銓補》;泰州學派的周汝登則著有《四禮圖》等。另一方麵,明代士大夫在全國各地積極推行家禮來移風易俗。如段堅補南陽府,興(xing) 建誌學書(shu) 院,與(yu) 人士講習(xi) 濂、洛之書(shu) 。其童蒙則授以《小學》《家禮》。呂柟被謫解州判官,攝行州事,聚耆民鄉(xiang) 長講讀教民牓文,行《呂氏鄉(xiang) 約》及《文公家禮》。潘府得長樂(le) 知縣,教民行《朱子家禮》。潘府還指出了他重視推行家禮的原因:「冠婚喪(sang) 祭,家法之本也」。又說:「民生不可一日無穀帛,尤不可斯須無禮義(yi) 」。晚明管誌道《從(cong) 先維俗議》主張立家廟、劉宗周《水澄劉氏家譜》中強調「飭冠昏喪(sang) 祭之禮」,均是致力於(yu) 家廟禮儀(yi) 的建設。

 

對於(yu) 宋明理學家主張以禮修身,並通過實踐家禮,繼而實現以禮齊家乃至以禮化俗、治國的政教設計方案,可以在青田陸氏義(yi) 門和浦江鄭氏義(yi) 門兩(liang) 箇家族的家禮建設中得到很好的證明。陸氏義(yi) 門的家長陸賀究心典籍,見於(yu) 躬行,曾采司馬氏冠昏喪(sang) 祭儀(yi) 行於(yu) 家,使家道之整,著聞州裏。[97]長子陸九思繼任家長時,著有《家問》,「以訓飭其子孫者,不以不得科舉(ju) 為(wei) 病,而深以不識禮義(yi) 為(wei) 憂。」[98]五子陸九齡繼承父誌,益修禮學,治家有法,使闔門百口之內(nei) ,男女以班,各共其職,友弟之風,被於(yu) 鄉(xiang) 社,而聞於(yu) 天下。[99]宋理宗曾頒詔專(zhuan) 門旌表陸氏義(yi) 門:「青田陸氏,代有名儒,……惟爾能睦族之道,副朕理國之懷,宜特褒異,敕旌爾門,光於(yu) 閭裏,以勵風化。」[100]浦江鄭氏義(yi) 門同樣是以禮治家而接受元朝廷旌表的典範。鄭氏義(yi) 門的家法從(cong) 鄭大和開始創建。鄭大和為(wei) 人方正,不奉浮屠、老子教,冠昏喪(sang) 葬,必依朱熹《家禮》而行。他居親(qin) 喪(sang) ,哀甚,三年不禦酒肉,使子孫從(cong) 化,皆孝謹。雖嚐仕宦,不敢一毫有違家法。著有《家範》傳(chuan) 世。[101]其孫鄭泳從(cong) 學於(yu) 宋濂,尤好禮法,損益司馬氏《書(shu) 儀(yi) 》及《朱子家禮》而成《鄭氏家儀(yi) 》。[102]青田陸氏和浦江鄭氏兩(liang) 箇家族成功的家禮建設正是宋明理學家倡導修身以禮,踐行家禮的結果,揭示了自北宋以來新儒學重建社會(hui) 秩序、深入教化的努力。

 

朱熹在《儀(yi) 禮經傳(chuan) 通解》的編撰中,按照《大學》修齊治平的次第以家、鄉(xiang) 、邦國、王朝禮儀(yi) 的順序來整頓《儀(yi) 禮》經傳(chuan) 。這一做法,正如杜維明所理解的人性化過程的「禮」需要以修身作為(wei) 基礎向家、鄉(xiang) 、邦國、天下推展開去。[103]而頗值得玩味的是,在朱熹的祈禱文中,與(yu) 其建立的道統觀緊密聯係,田浩(Hoyt Tillman)先生的研究發現,朱熹建構的儒家道統體(ti) 係在書(shu) 院祭祀和家庭祭祖之間有著微妙的相似性。[104]呂妙芬通過對明清士人居家拜聖賢之禮的考察發現,這一家禮不僅(jin) 賦予了儒家禮儀(yi) 更多元的性格,使其在孔廟所代表的國家政教之外,又得以一種更貼近士人日常生活、表達箇人認同與(yu) 情感的形式呈現,同時也以禮儀(yi) 的形態加強了家庭與(yu) 聖學間的連係。[105]這些家禮實踐無疑加強了儒者與(yu) 儒學修身齊家之間更為(wei) 深厚的認同。

 

 

 

《儀(yi) 禮經傳(chuan) 通解》

 

伍、結論

 

宋明理學與(yu) 禮樂(le) 文明之間有著深厚的聯係,其形成的一箇重要標誌是「四書(shu) 學」的構建。朱熹在重建經典「四書(shu) 」的過程中,以《大學》的「三綱八條目」為(wei) 基礎,與(yu) 其他四書(shu) 文本進行相互關(guan) 聯和重新詮釋,構建起以修身為(wei) 中心的內(nei) 聖外王之道。他所探索的修身之學是統攝於(yu) 「天理」的體(ti) 係架構中,將「天理」貫通到「八條目」的全部環節中。格物、致知是向外窮「理」,誠意、正心、修身是用心體(ti) 「理」,齊家、治國、平天下是力行推「理」。王陽明主張以修身為(wei) 中心的「八條目」均可以落實到「知行合一」「致良知」的層麵。朱、王的修身思想均主張通過修身工夫以提高人的心性修養(yang) ,隻不過朱子講的是涵養(yang) -省察、尊德性—道問學、博文—約禮、居敬-窮理的「一體(ti) 兩(liang) 輪」並舉(ju) 之路,而陽明則是選擇將工夫之本末內(nei) 外、有無動靜貫通為(wei) 「一念發動處即是行」的一元工夫。這既是儒家修身理論的發展與(yu) 飛躍,也是儒者生命體(ti) 驗的呈現與(yu) 展示,「從(cong) 百死千難中得來」,體(ti) 現了理論和實踐的雙重魅力。

 

在哲學思想層麵,「禮即理」命題的提出既是宋明理學思想發展的新方向,也是禮學的提升和突破。朱熹以理釋禮,為(wei) 禮的現實存在提供了形上依據;而落實到禮的現實層麵,他重視禮的踐履工夫,提倡修身以禮。朱熹在對「克己複禮」和「博文約禮」的詮釋中都強調禮的踐履,使人的視聽言動合乎於(yu) 禮,做到修身以禮,才是實現仁。他主張主敬窮理以修身,向外窮盡天理並以敬來涵養(yang) 踐行,才能踐禮求仁。王陽明同樣認同「禮即理」的觀點,在其心學思想下,主張修身以禮要向內(nei) 下功夫來體(ti) 認天理。他認為(wei) 人心本具有天理,「約禮」是踐禮的工夫,要此天理推行到實踐中,以完成對心中本有天理的體(ti) 認。以朱、王為(wei) 代表的宋明理學家將修身以禮的工夫視為(wei) 儒家與(yu) 佛老相區別的顯著特征。

 

在現實生活世界,宋明理學家將修身以禮的工夫落實到家禮實踐中。在朱熹、王陽明等的倡導和推動下,士大夫群體(ti) 積極投身到家禮實踐中,一方麵為(wei) 人講習(xi) 家禮著作,並推廣實行於(yu) 家(族)乃至於(yu) 鄉(xiang) 裏,實現以禮化俗;另一方麵,他們(men) 在研究古禮、結合先儒家禮文本的基礎上,編修新的家禮著作,為(wei) 日用人倫(lun) 提供禮儀(yi) 規範。在家禮實踐中,宋明理學家將禮義(yi) 的領悟與(yu) 禮儀(yi) 的踐履相結合,兩(liang) 者互相促進和影響,呈現出對新儒學精神境界和生活方式的雙重探索,為(wei) 東(dong) 亞(ya) 儒家文明的建設提供了重要的資源,產(chan) 生了深遠的影響。

 

注釋
 
[1]參看倪培民,〈從功夫論到功夫哲學〉,《哲學動態》7(2018);倪培民,〈將「功夫」引入哲學〉,《南京大學學報(哲學.人文科學.社會科學版)》6(2011);楊儒賓、祝平次,《儒學的氣論與工夫論》(台北:國立台灣大學出版中心,2005);王正,《先秦儒家工夫論研究》(北京:知識產權出版社,2015)。
 
[2]這一問題的探討得益於與吾妻重二教授的討論,2018年12月在武漢大學舉辦的禮學國際會議上,他在大會主題報告中提到:朱子學者和陽明學者都重視《家禮》的實踐。吾妻教授致力於《家禮文獻集成》(日本篇)的整理,現已出到第八集。
 
[3]黎靖德編,《朱子語類》卷十四(北京:中華書局,1986),頁249。
 
[4]程顥、程頤,《河南程氏遺書》卷二十四《二程集》(北京:中華書局,1981),頁311。
 
[5]黎靖德編,《朱子語類》卷十五(北京:中華書局,1986),頁308。
 
[6]《朱子語類》卷十四,頁270。
 
[7]《朱子語類》卷十五,頁308。
 
[8]《朱子語類》卷十四,頁252。
 
[9]《朱子語類》卷十六,頁357。
 
[10]《中庸章句》,《四書章句集注》(北京:中華書局,1983),頁28。
 
[11]朱熹,《中庸章句》,頁30。
 
[12]杜維明著,郭齊勇、鄭文龍編,《杜維明文集》第4卷(武漢:武漢出版社,2002),頁614-615。
 
[13]《朱子語類》卷八,頁134。
 
[14]《朱子語類》卷十五,頁312。
 
[15]朱熹,〈答陳同甫〉,《朱文公文集》卷三十六,《朱子全書》第21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頁1593。
 
[16]《朱子語類》卷八,頁147。
 
[17]朱熹,《大學章句》,頁7。
 
[18]朱熹,《大學或問上》,《朱子全書》第6冊,頁511。
 
[19]朱熹,《大學章句》,頁8。
 
[20]《朱子語類》卷十五,頁312。
 
[21]朱熹,〈答呂伯恭〉,《朱文公文集》卷三十三,《朱子全書》第21冊,頁1430。
 
[22]《朱子語類》卷十五,頁313。
 
[23]《朱子語類》卷十五,頁307。
 
[24]《朱子語類》卷八,頁133。
 
[25]《朱子語類》卷十四,頁264。
 
[26]《朱子語類》卷十六,頁351。
 
[27]朱熹,〈答黃子耕〉,《朱文公文集》卷五十一,《朱子全書》第22冊,頁2376。
 
[28]朱熹,〈答黃子耕〉,《朱文公文集》卷五十一,《朱子全書》第22冊,頁2376。
 
[29]王守仁,〈大學問〉,《王文成公全書》卷二十六(北京:中華書局,2015),頁1114。
 
[30]王守仁,〈大學問〉,《王文成公全書》卷二十六,頁1117。
 
[31]王守仁,〈大學問〉,《王文成公全書》卷二十六,頁1117。
 
[32]陳立勝,《入聖之機:王陽明致良知工夫論研究》(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19),頁369。
 
[33]王守仁,《傳習錄下》,《王文成公全書》卷三,頁147。
 
[34]王守仁,《傳習錄下》,《王文成公全書》卷三,頁147-148。
 
[35]王守仁,《傳習錄下》《王文成公全書》卷三,頁148。
 
[36]王守仁,〈大學問〉,《王文成公全書》卷二十六,頁1118。
 
[37]王守仁,《傳習錄中》《王文成公全書》卷二,頁95。
 
[38]王守仁,《傳習錄中》《王文成公全書》卷二,頁103。
 
[39]楊儒賓,《葉適與荻生徂來——皇極之學的開展》,《異議的意義——近世東亞的反理學思潮》(台北:國立台灣大學出版中心,2012),頁363-396。
 
[40]王雪卿,〈禮如何做為一種工夫─以張載與朱子為核心的考察〉,《成大中文學報》57(2017):83-130。
 
[41]參看拙文,〈從「自然」到「天理」——玄學與理學關於名教之禮的思考〉,《哲學與文化》3(2017):23-40。
 
[42]張載,《張載集》(北京:中華書局,1978),頁266。
 
[43]程顥、程頤,《二程集》,《河南程氏遺書》卷十五,頁144。
 
[44]程顥、程頤,《二程集》,《河南程氏遺書》卷二,頁18。
 
[45]程顥、程頤,《二程集》,《河南程氏遺書》卷二十二,頁286。
 
[46]程顥、程頤,《二程集》,《河南程氏遺書》卷十五,頁169。
 
[47]程顥、程頤,《二程集》,《河南程氏遺書》卷十五,頁150。
 
[48]程顥、程頤,《二程集》,《河南程氏遺書》卷十五,頁143。
 
[49]蒙培元,《理學範疇係統》(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頁407。
 
[50]殷慧,〈天理與人文的統一—朱熹論禮、理關係〉,《中國哲學史》4(2011):41。
 
[51]《朱子語類》卷四十二,頁1079。
 
[52]《朱子語類》卷四十一,頁1045。
 
[53]朱熹,〈講禮記序說〉,《朱文公文集》卷七十四,《朱子全書》第24冊,頁3585。
 
[54]《朱子語類》卷三十三,頁833。
 
[55]《論語集注》卷五,頁111。
 
[56]〈答王季和〉,《朱文公文集》卷五十四,《朱子全書》第23冊,頁2555。
 
[57]溝口雄三,《中國的衝擊》(北京:三聯書店,2011),頁129-152。
 
[58]《朱子語類》卷二十八,頁720。
 
[59]謝良佐,《上蔡語錄》,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698冊,頁569。
 
[60]《朱子語類》卷十五,頁286-287。
 
[61]《朱子語類》卷十二,頁211。
 
[62]《朱子語類》卷十二,頁209。
 
[63]《朱子語類》卷一百二十一,頁2936。
 
[64]《朱子語類》卷十二,頁204。
 
[65]楊儒賓,〈主敬與主靜〉,楊儒賓、馬淵昌也、艾皓德編,《東亞的靜坐傳統》(台北:國立台灣大學出版中心,2012),頁15。
 
[66]陸九淵,〈與趙然道〉,《陸九淵集》卷十二(北京:中華書局,1980),頁159。
 
[67]陸九淵,〈與包詳道〉,《陸九淵集》卷十四,頁182。
 
[68]陸九淵,〈與趙詠道〉,《陸九淵集》卷十二,頁161;卷三十五,《語錄下》,頁464。
 
[69]王守仁,〈博約說〉《王文成公全書》卷七,頁323。
 
[70]王守仁,《傳習錄下》《王文成公全書》卷三,頁147。
 
[71]王守仁,《傳習錄上》《王文成公全書》卷一,頁8。
 
[72]王守仁,〈博約說〉,《王文成公全書》卷七,頁323。
 
[73]《朱子語類》卷四十一,頁1045。
 
[74]《朱子語類》卷四十一,頁1048。
 
[75]黃宗羲原著,全祖望補修,《木鍾學案》,《宋元學案》卷六十五,(北京:中華書局,1986),頁2091。
 
[76]吳震,〈羅近溪的經典詮釋及其思想意義———就「克己複禮」的詮釋而談〉,《複旦學報(社會科學版)》5(2006):73。
 
[77]王守仁,〈大學問〉,《王文成公全書》卷二十六,頁1119。
 
[78]梁漱溟,《儒佛異同論》,《梁漱溟全集》第七卷(濟南:山東人民出版社,1992),頁159。
 
[79]日本儒者的家禮實踐也表現出相同的趨勢,比如思考最多的是:「父母去世之後,子女應采用怎樣的葬儀和祭祀方式最爲妥當」的問題。參見(日)吾妻重二撰,胡珍子譯,《水戶藩的儒教喪祭禮儀文獻》,《曆史文獻研究》總第36輯,(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16),頁109-128;(日)吾妻重二撰,陳曉傑譯,《關於藤井懶齋的〈二禮童覽〉:「孝」與儒教葬祭禮儀》,《曆史文獻研究》總第38輯,(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17),頁143-155。
 
[80]司馬光,《資治通鑒》卷十一(北京:中華書局,1956),頁375-376。
 
[81]《藝文三》,《宋史》卷二百四,頁5133;《橫渠學案(上)》,《宋元學案》卷十七,頁644。
 
[82]《伊川學案(下)》,《宋元學案》卷十六,頁650;《藝文三》,《宋史》卷二百四,頁5133。
 
[83]《範呂諸儒學案》,《宋元學案》卷十九,頁797;《藝文三》,《宋史》卷二百四,頁5133。
 
[84]《範呂諸儒學案》,《宋元學案》卷三十一,頁1104。
 
[85]呂祖謙撰,《家範四》,《東萊呂太史別集》卷四,《呂祖謙全集》第1冊(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8),頁356-357。
 
[86]朱熹,〈家禮序〉,《朱子全書》第7冊,頁873。
 
[87]《麗澤諸儒學案》,《宋元學案》卷七十三,頁2453。
 
[88]《廖德明傳》,《宋史》卷四百三十八,頁12972。
 
[89]黃幹,〈貢士黃君仲玉行狀〉,《勉齋集》卷三十七,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168冊,頁443。
 
[90]《西山蔡氏學案》,《宋元學案》卷六十二,頁2014。
 
[91]《北山先生學案》,《宋元學案》卷八十二,頁2789。
 
[92]《滄州諸學案上》,《宋元學案》卷六十九,頁2307。
 
[93]王梓材、馮雲濠編,《北山四先生學案補遺》,《宋元學案補遺》卷八十二,(北京:中華書局,2012),頁4903。
 
[94]《楊簡傳》,《宋史》卷四百七,頁12292。
 
[95]《經籍考十五》,《文獻通考》卷一百八十八,頁1602。
 
[96]李世昌,《南安府誌》,《北京圖書館古籍珍本叢刊》(北京:書目文獻出版社,2000),頁639-640。
 
[97]見王誌躍,〈明代家禮文獻考辨〉,《圖書館理論與實踐》4(2014):65-66。
 
[98]黃宗羲,《河東學案上》,《明儒學案》卷七,(北京:中華書局,1985),頁126。
 
[99]張廷玉,《呂柟傳》,《明史》卷二百八十二,(北京:中華書局,1974),頁7243.
 
[100]《潘府傳》,《明史》卷二百八十二,頁7254。
 
[101]《諸儒學案上四》,《明儒學案》卷四十六,頁1105。
 
[102]《北山四先生學案補遺》,《宋元學案補遺》卷八十二,頁4973。
 
[103]《杜維明文集》第四卷,頁37。
 
[104](美)田浩,《朱熹的思維世界(增訂版)》(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2009),頁251-276。
 
[105]呂妙芬,《明清士人在家拜聖賢的禮儀實踐》,《台大曆史學報》57(2016):229-268。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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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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