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彬彬】從“以經解經”到“以《易》解經” ——清代以來儒學經典詮釋中的一條哲學性進路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1-01-20 19:54:30
標簽:以《易》解經、以經解經、太穀學派、清代樸學、象數

從(cong) “以經解經”到“以《易》解經”

——清代以來儒學經典詮釋中的一條哲學性進路

作者:姚彬彬

來源:《福建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hui) 科學版)》2020年第6期

 

 

 

摘要:清代經學承繼漢儒“以經解經”的學術方法,惠棟、張惠言等利用這種方法研究《周易》,並複興(xing) 了漢代象數派易學傳(chuan) 統,表現出一定的義(yi) 理關(guan) 注維度。焦循則從(cong) 象數派易學中引申出旁通、相錯、時行等原理,結合《易傳(chuan) 》哲學來詮釋儒家其他經典,是為(wei) “以《易》解經”的思想範式,這一範式又由太穀學派的幾代學者發展並構建出一套比較嚴(yan) 密的學說體(ti) 係。這種經典詮釋路徑,其中蘊含了清儒對形而上問題的關(guan) 注維度,在“以《易》解經”的詮釋視角下,先秦儒家經典皆統貫於(yu) 《周易》而構成一體(ti) ,以人事合於(yu) 天道,形成了清代以來經學的一條獨特的哲學性進路。

 

關(guan) 鍵詞:以經解經;以《易》解經;象數;清代樸學;太穀學派

 

作者簡介:姚彬彬,男,武漢大學中國傳(chuan) 統文化研究中心副教授,碩士生導師。

 

清儒之經典詮釋路徑,“以經解經”[1]為(wei) 其主要範式之一,蓋因清代樸學取法漢儒,“以經證經,漢儒家法,無不如是”[2]。乾嘉學者主流學風,崇尚回歸元典本身,標榜棄虛就實,故多不以宋明儒“理氣心性”之辨為(wei) 然:“他們(men) 治學,幾乎完全專(zhuan) 注於(yu) 發明經典以及經典中的語文、製度間題。因此,對清儒而言,唯有運用聯係各部經典、彼此互相釋證的方法,才能找出埋藏於(yu) ‘分殊’之‘器’中的聖人之‘道’。清儒‘以經釋經’的方法論背景,即在於(yu) 此。”“他們(men) 深信古代經典中,包含了眾(zhong) 多上古聖賢的訓語、不同時期的名物、製度、史實等因素,但這些因素合起來呈現的,卻是一幅極為(wei) 完整的古聖人經世濟民的整體(ti) 圖象。唯有找出經書(shu) 和經書(shu) 之間的內(nei) 在關(guan) 聯,才能將這幅被後儒弄得支離破碎的圖象,重新建構起來。”[3]就這一詮釋範式的來源而言,則出於(yu) 文獻考據方法本身,他們(men) 不讚成以後人的說法來揣測古說,而應該采用同時代的材料相互印證,如梁啟超說:“選擇證據,以古為(wei) 尚。以漢唐證據難宋明,不以宋明證據難漢唐;據漢魏可以難唐,據漢可以難魏晉,據先秦西漢可以難東(dong) 漢。以經證經,可以難一切傳(chuan) 記。”[4]但這一取徑,並不等於(yu) 徹底消泯了對形而上義(yi) 理問題的思考和關(guan) 注,清儒非議宋明儒的理由,是認為(wei) 他們(men) 的學說出入佛老,甚至“陽儒陰釋”,故有“虛掠高玄”之弊,明末清初顧炎武、方以智等提出“經學即理學”“藏理學於(yu) 經學”的說法,本意在於(yu) 提倡“訓詁明則義(yi) 理明”,通過回歸經典本義(yi) 而重建義(yi) 理學,而並非完全忽視探討儒學義(yi) 理。

 

儒家先秦經典中,集中關(guan) 注和論述形而上問題者,當推《周易》,清初學者胡煦的看法有代表性,他指出:“今人動言理學,顧聖人之理著於(yu) 六經,窮理莫先於(yu) 窮經,經旨不明而動言理學,予誠不知所窮者何理?六經之理莫深於(yu) 《周易》,莫精於(yu) 《周易》”[5],並批評傳(chuan) 統理學家熱衷取法佛家:“《周易》立象,其道理蘊藉本可推測無窮,然儒而僻者常樂(le) 於(yu) 禪宗,而不能精求於(yu) 《周易》,則未知立象之妙也。”[6]清代學者複興(xing) 漢代象數易學,以《周易》經義(yi) 為(wei) 孔門探討“性與(yu) 天道”問題之旨歸所在,故清代中晚期以降,從(cong) “以經解經”這一文獻詮釋方法中逐漸發展出“以《易》解經”這種更側(ce) 重經典義(yi) 理發揮的哲學性詮釋路徑。

 

一、清儒“以經解經”路徑下的《周易》詮釋

 

近人馬宗霍謂,漢儒“以經解經”之法中,有“以他經解本經”之一路,“如毛公詁《詩》,多用《爾雅》,鄭玄箋《詩》,多引《禮經》”。[7]漢代經學中,此法亦多用於(yu) 《周易》,董仲舒《春秋繁露》中已以《易》與(yu) 《春秋》之經義(yi) 互通,謂“《詩》《書(shu) 》明其誌,《禮》《樂(le) 》純其養(yang) ,《易》《春秋》明其知。”(《春秋繁露·玉杯》)“《易》無達占,《春秋》無達辭。”(《春秋繁露·精華》)其《天人三策·第一策》闡《春秋》之“一元之意”,謂:“一者萬(wan) 物之所從(cong) 始也,元者辭之所謂大也。謂一為(wei) 元者,視大始而欲正本也。”其論顯然是從(cong) 《易傳(chuan) ·彖》之“大哉乾元,萬(wan) 物資始,乃統天”之說所引申。故近儒馬一浮總結董仲舒之思想,謂之“不明乎《易》,不能明《春秋》”[8]。《禮記》中則多以《周易》之文闡禮製之微義(yi) ,虞翻、鄭玄亦多“以《禮》注《易》”之說。此外,包鹹、馬融、鄭玄等,尚多引《周易》經傳(chuan) 以解《論語》之文本。故兩(liang) 漢易學已有“以經解經”這一文獻訓詁方法的萌蘖。

 

與(yu) 儒家經學的漢學與(yu) 宋學之分野一樣,《周易》研究,也有漢儒的“象數派”與(yu) 王弼以來的“義(yi) 理派”的分野,前者取法於(yu) 《易傳(chuan) 》“觀象係辭”之說,認為(wei) 《周易》的卦象與(yu) 爻辭之間相互對應,有一套嚴(yan) 密的內(nei) 在邏輯,並基於(yu) 這一立場進行《周易》經傳(chuan) 的文辭訓詁,代表者有漢儒鄭玄、荀爽、虞翻等。“義(yi) 理派”易學則主張舍象取義(yi) ,得意忘象。王弼認為(wei) :“互體(ti) 不足,遂及卦變。變又不足,推致五行。一失其原,巧愈彌甚,縱或複值,而義(yi) 無所取。蓋存象忘意之由也。忘象以求其意,義(yi) 斯見矣。”[9]主張揚棄繁瑣的象數推衍,直接把握其背後蘊含的微妙之義(yi) 。宋明儒之《周易》詮釋,主要取義(yi) 理派的看法,主張:“順性命,闡儒理,切人事,明亂(luan) 治。一以義(yi) 理為(wei) 歸,而略於(yu) 卜筮象數。”[10]晉人以玄理演《易》,宋明儒則以儒理闡《易》,雖立場略異,皆有超越文本本身的“六經注我”傾(qing) 向。

 

清代樸學學者強調回歸經典文本本身,反思宋明儒的方法範式,認為(wei) 他們(men) 好“以臆說解經”[11]。就易學而言,清初“顧炎武、毛奇齡、黃宗羲、黃宗炎、胡渭等人相繼著書(shu) 立說,以圖書(shu) 源自道教且違背《周易》經傳(chuan) 為(wei) 核心論據,認定宋易的圖書(shu) 學和先天學乃是後起之偽(wei) 學”。[12]回歸漢易象數之說,後漸成清代易學的主流風氣,清儒治象數易學之正式肇基者為(wei) “吳派”學者惠棟(1697-1758),惠氏曾祖惠有聲、祖周惕、父士奇,四世傳(chuan) 經。近人劉師培評價(jia) 說:“東(dong) 吳惠氏世傳(chuan) 《易》學,自周惕作《易傳(chuan) 》,其子士奇作《易說》,雜釋卦爻,以象為(wei) 主,專(zhuan) 明漢例,但采掇未純。士奇子棟作《周易述》,以虞注、鄭注為(wei) 主,兼采兩(liang) 漢《易》家之說,旁通曲證,然全書(shu) 未竟,門人江藩繼之作《周易述》補,棟又作《易漢學》《易例》《周易本義(yi) 辨證》,鹹宗漢學。”[13]惠棟繼承和發明漢儒象數易學的同時,也延續了漢儒“以經解經”的方法範式,在其《周易述》一書(shu) 中所收入的《易微言》二卷,便利用此法來解讀《周易》中的一些核心概念。

 

惠棟認為(wei) ,宋儒解經,“不僅(jin) 不及漢,且不及唐”,這是因為(wei) 他們(men) “臆說居多,而不好古也”。[14]所以,在他看來,闡明《周易》之真義(yi) ,首先要厘定那些核心觀念,並將之從(cong) 宋明儒的過度引申乃至“郢書(shu) 燕說”的詮釋中解脫出來。《易微言》中臚列《周易》中具有義(yi) 理指向的概念:道、遠、玄、神、妙、誠、中、善、純、精、易簡、易、簡、性命、三才、情、積、三五、乾元用九、大、理等二十餘(yu) 詞,還原曆史語境,印證於(yu) 先秦兩(liang) 漢典籍,尤重經、子二部之文獻。以其釋“中”字為(wei) 例,其謂:

 

《係上》曰:“易簡而天下之理得矣。天下之理得,而成位乎其中矣。”荀爽注雲(yun) :易謂坎離,陽位成於(yu) 五,五為(wei) 上中。陰位成於(yu) 二,二為(wei) 下中。故易成位乎其中。”案:易簡即天地之中也。[15]

 

這是援用荀爽象數之說解釋“中”,《周易》以每卦的二、五爻位為(wei) 中,“坎離”即離下坎上的“既濟”卦,此卦的六爻中,陽爻居五位,為(wei) 上中;陰爻居二爻,為(wei) 下中。陰陽爻在這種情況時稱為(wei) “得位”,象征天地萬(wan) 物各得其所,也即所謂“中和”。“易二五為(wei) 中和,坎上離下為(wei) 既濟,天地位,萬(wan) 物育,中和之效也”[16],故在惠棟看來,此種情況的“中”即“易簡”之理。

 

釋“中”字之條目,惠棟亦采漢儒“以他經解本經”之法,列舉(ju) “他經”之說有:

 

成十三年《左傳(chuan) 》:“劉子曰:吾聞之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謂命也。是以有動作禮義(yi) 威儀(yi) 之則以定命也。”

 

《中庸》曰:“天命之謂性。”又曰:“喜怒哀樂(le) 之未發謂之中。”又曰:“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又曰:“立天下之大本。”

 

《論語·堯曰》:“谘!爾舜!天之曆數在爾躬,允執其中。四海困窮,天祿永終。舜亦以命禹。”

 

《孟子》曰:“湯執中。”[17]

 

在惠棟看來,所謂“中”,從(cong) 既濟卦象數之微義(yi) 看,即天地萬(wan) 物均能“得位”,此即“民極”,三代時古聖先賢皆明此理,“大舜執其兩(liang) 端,用其中於(yu) 民。周公設官分職以為(wei) 民極。極,中也。虞、周皆既濟之世,讚化育之功,同也。”[18]這一詮釋,顯然內(nei) 涵比宋儒程頤說“不偏之謂中”、朱熹說“中者,不偏不倚,無過不及之名”[19]含義(yi) 更為(wei) 豐(feng) 富具體(ti) ,也蘊含了一定經世致用的實學指向。

 

由此例可見,惠棟對《周易》“以經解經”的訓釋,並不純粹是解析詞義(yi) ,也賦予了義(yi) 理詮釋的向度。這種情況在《易微言》中多有,若釋“誠”時並附以對“仁”的解讀:“子曰:‘水火,吾見蹈而死者矣,未見蹈仁而死者也。’此語合於(yu) 易理,仁乃乾之初生之道也,故未見蹈仁而死。極其變如求仁得仁,殺身成仁,乃全而歸之之義(yi) ,不可言死。”[20]以《論語》之仁說通於(yu) 《周易》之乾道。釋“積”[21]字時更逸出文本之外,從(cong) “天地尚積”“聖學尚積”“王者尚積”等多層次加以論列,旨在統貫天人,亦有一些“六經注我”傾(qing) 向。其釋“理”[22]字,最具清儒義(yi) 理學的代表性:

 

理字之義(yi) ,兼兩(liang) 之謂也。人之性秉於(yu) 天性,必兼兩(liang) ,在天曰陰與(yu) 陽,在地曰柔與(yu) 剛,在人曰仁與(yu) 義(yi) ,兼三才而兩(liang) 之。故曰性命之理。《樂(le) 記》言天理,謂好與(yu) 惡也。好近仁,惡近義(yi) ,好惡得其正謂之天理,好惡失其正謂之滅天理。《大學》謂之拂人性。天命之謂性,性有陰陽、剛柔、仁義(yi) ,故曰天理。後人以天人理欲為(wei) 對待,且曰天即理也,尤謬。

 

其以人之天性包含“欲”,人性中無論“好”還是“惡”的兩(liang) 方麵作為(wei) 相反相成的一對範疇(所謂“兼兩(liang) ”)同時包含於(yu) “理”中,天理與(yu) 人欲本為(wei) 不可分割的整體(ti) 關(guan) 係,故惠棟以宋儒理、欲二者相互對立之論為(wei) 謬說。這顯然與(yu) 後來戴震(1724-1777)批判宋儒“天理”觀念的“理也者,情之不爽失也,未有情不得而理得者也”“今以情之不爽失為(wei) 理,是理者存乎欲者也”[23]之類說法基本契合。

 

必須指出,《周易》的這些核心概念,同時也是儒學的核心概念,惠棟基於(yu) 《周易》的“以經解經”之論,顯然已經在有意無意間呈現出利用《周易》義(yi) 理體(ti) 係重新審視儒學思想的“以《易》解經”的理論傾(qing) 向。

 

其後清儒治漢《易》命家者有張惠言(1761—1802),張氏於(yu) 惠棟之學“補其亡闕,灼其隱滯,成一家言”[24],立說專(zhuan) 宗虞翻,參以鄭玄、荀爽諸家之說,著有《周易虞氏義(yi) 》《周易虞氏消息》《虞氏易禮》《周易鄭氏義(yi) 》等,其《虞氏易禮》一書(shu) ,闡漢儒虞翻“以《禮》注《易》”之說,認為(wei) 《周易》中包含大量的周代禮製內(nei) 容,可以與(yu) 《周禮》相互印證,亦為(wei) “以經解經”之《周易》著述。

 

《虞氏易禮》之《敘》中開宗明義(yi) :“韓宣子見《易象》與(yu) 《魯春秋》曰:‘周禮盡在魯矣。’[25]《記》曰:‘夫禮,必本於(yu) 太一,分而為(wei) 天地,轉而為(wei) 陰陽,變而為(wei) 四時,其降曰命。’[26]故知《易》者,禮象也。”[27]以周代禮法之建立,基於(yu) 天地陰陽變化之道,故通於(yu) 《周易》。

 

《虞氏易禮》中“以經解經”之說,若解《觀》卦爻辭“六四,觀國之光,利用賓於(yu) 王”,以其為(wei) 《周禮》中之“賓禮”,“《周官》雲(yun) :‘以賓禮親(qin) 邦國’是其義(yi) 也”,[28]是周王款待來朝會(hui) 的四方諸侯和諸侯派遣使臣向周王問安的禮節儀(yi) 式。解《萃》卦爻辭“王假有廟,利見大人,亨,利貞,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采鄭玄之說:“大牲,牛也。言大人有嘉會(hui) ,時可幹事,必殺牛而盟,既盟則可以往,故曰‘利往’。”張惠言認為(wei) ,其義(yi) 可與(yu) “《周官·大行人》曰:時會(hui) 以發四方之禁”[29]之說印證,為(wei) 周王不定期地朝會(hui) 四方諸侯的禮節儀(yi) 式。解《大有》卦爻辭“九三,公用亨於(yu) 天子,小人弗克”,張惠言以“公”為(wei) 周製中之貴族“上公”,“《周官》曰:‘九命作伯。’鄭注雲(yun) :‘上公有功德者,加命為(wei) 二伯,得征五侯九伯者。’《詩·彤弓》曰:‘鍾鼓既設,一朝饗之。’‘饗之’者,蓋錫命之也。”[30]以“公用亨於(yu) 天子”之義(yi) 為(wei) 酬庸之禮,為(wei) 周天子獎酬有功大臣的儀(yi) 節。

 

劉師培據《虞氏易禮》等書(shu) ,將《周易》中涉及的周代禮製記載臚列為(wei) 13類:郊祀之禮、封禪之禮、宗廟之禮、時祭之禮、饋食之禮、省方之禮、時會(hui) 之禮、酬庸之禮、聘禮、王臣出會(hui) 之禮、田狩之禮、婚禮、喪(sang) 禮。並指出,這些“皆周禮附見於(yu) 《周易》者,若用張氏惠言《虞氏易禮》之例匯而列之,則《周易》一書(shu) 兼有裨於(yu) 典章製度之學矣”。[31]清代中葉以降,禮學研究勃興(xing) ,學林崇禮思想蔚起,並出現了“以禮代理”說,即主張用禮學來代替理學,強調禮製的社會(hui) 實踐。就此看來,張惠言之《易》禮研究,雖純為(wei) 考據詁經之學,亦有其經世之關(guan) 懷存焉。

 

清儒“以經解經”範式下的《周易》詮釋,自可導源於(yu) 漢儒,如徐芹庭所說:“西漢時上至帝王將相,下至平民處士,或引《易》以證其事,或借《易》以明其理,或引《易》以解其事,或賦《易》以新解說,或節引《易》文,或引《易》而與(yu) 今《易》不同,或引《易傳(chuan) 》之佚文,蓋彬彬盛矣。”[32]但漢儒的這種“以他經解本經”,更多類似於(yu) 先秦《左傳(chuan) 》中文辭常援引《詩經》的情況,近於(yu) 一種修辭說理的表達習(xi) 慣。若董仲舒以《易》《春秋》互通,鄭玄、虞翻以《易》《禮》互通之論,雖已表現出一定的義(yi) 理學視角,然立說基於(yu) 天人感應和象數思維,實近於(yu) 一種尚較初階的“自然哲學”,仍存有先民“互滲律”的思維印記。而清儒繼之,無論是惠棟詮釋《周易》的核心義(yi) 理概念,還是張惠言考據虞翻精義(yi) ,都明顯體(ti) 現出更具曆史理性的思辨深度,此亦清代學術呈現出“近代性”進路之典型特色。

 

清儒治《易》取法漢儒,而漢代經學中已然存在《周易》可統貫涵攝諸經大義(yi) 的思想。《漢書(shu) ·藝文誌》說:“六藝之文,《樂(le) 》以和神,仁之表也。《詩》以正言,義(yi) 之用也。《禮》以明體(ti) ,明者著見,故無訓也。《書(shu) 》以廣聽,知之術也。《春秋》以斷事,信之符也。五者,蓋五常之道,相須而備,而《易》為(wei) 之原。”[33]即以六經中之《周易》為(wei) “形而上”的綱領,其他五經則為(wei) “形而下”的現實社會(hui) 之事相,“故曰:‘《易》不可見,則乾坤或幾乎息矣’,言與(yu) 天地為(wei) 終始也。至於(yu) 五學,世有變改,猶五行之更用事焉”。[34]據此,可以將《周易》與(yu) 其他諸經間理解為(wei) 一種體(ti) 用關(guan) 係,顯然,由“以經解經”之說引申出“以《易》解經”之理,存在其思想的內(nei) 在邏輯理路。

 

二、“以《易》解經”思想的濫觴與(yu) 流布

 

乾隆年間,清代“正統派”(樸學)學術群體(ti) 大張其軍(jun) ,“當時巨子,共推惠棟、戴震,而戴學之精深,實過於(yu) 惠。”[35]戴震平生學術,不滿足於(yu) 單純的文獻訓詁考證,更旨在回歸先秦儒家本義(yi) ,建立一套打破宋儒“以理殺人”思想桎梏的新的義(yi) 理學體(ti) 係,《原善》一書(shu) 便是他這方麵的最初成果。據錢穆考證,《原善》的撰述體(ti) 例和思想內(nei) 涵,都有受到惠棟《易微言》一書(shu) 啟發和影響的痕跡。[36]戴震在有關(guan) 義(yi) 理學的著述中,常援引《周易》來印證自己的哲學思考(如所撰《讀易係辭論性》等),繼承戴震思想衣缽的焦循,更以《周易》涵攝群經微言大義(yi) ,建立了“以《易》解經”的嚴(yan) 密方法範式。而且,清代中期以來的“以《易》解經”之風氣,並不限於(yu) 文化精英學者群,在基層社會(hui) 的民間儒學群體(ti) 若太穀學派中,亦有見之,晚近則更有進一步之發明。

 

(一)焦循以《周易》“旁通、相錯、時行”之義(yi) 解經

 

焦循(1763-1820)在清代學術史上是繼惠棟、戴震之後的又一位“通儒”,其平生治經學,於(yu) 《周易》《論語》《孟子》三書(shu) 用力最深,尤精於(yu) 《易》。由於(yu) 他兼通算學,故治《易》多取數學思維模式,在他看來,《周易》諸卦爻間,通過一定的排列組合規律,在生生不息地循環運轉,其中的“參伍錯綜”之關(guan) 係可以通過嚴(yan) 密的推算進行掌握,發明“旁通、相錯、時行之義(yi) ”,旨在“破舊說之非”[37]。所謂“旁通、相錯、時行”,與(yu) 漢儒象數學的“卦變”“互體(ti) ”之說有些類似,是利用不同的規則進行諸卦爻間的替換與(yu) 變換位置,從(cong) 而使得六十四卦中的任何一卦,都與(yu) 其他幾卦乃至幾十卦發生聯係。基於(yu) 這種理解模式,焦循將《周易》視為(wei) 具有嚴(yan) 密內(nei) 在邏輯的整體(ti) 運行結構,從(cong) 而與(yu) 天道循環的規律乃至世間森羅萬(wan) 象相通貫。

 

大約正是因為(wei) 焦循長期運用這種整體(ti) 性觀念解經,又堅信《周易》中隱含了一套聯係天地萬(wan) 物的數學模型,所以很自然地會(hui) 聯想到,《周易》與(yu) 其他儒家經典中,也應該發生某些聯係。有學者指出:“焦循經學成就主在‘易學’,‘易學’思想可謂其思想的根柢。重要是其治經不僅(jin) ‘治《易》’有成,更難得是其以《易》理,貫徹說明於(yu) 群經中,計有《毛詩》《禮記》《論語》與(yu) 《孟子》等”,“以所悟之《易》理,如旁通、交錯、時行,縱橫貫穿於(yu) 群經中,進一步尋得互通發明之理”[28],其平生述作,尤重以《易》理闡《論語》《孟子》之微義(yi) 。其謂:

 

自學《易》以來,於(yu) 聖人之道稍有所窺,乃知《論語》一書(shu) ,所以發明伏羲、文王、周公之恉。蓋《易》隱言之,《論語》顯言之。其文簡奧,惟《孟子》闡發最詳最鬯。……以《孟子》釋《論語》,即以《論語》釋《周易》,無不了然明白,無容別置一辭。至《論語》一書(shu) 之中,參伍錯綜,引申觸類,其互相發明之處,亦與(yu) 《易》例同。[39]

 

焦循以《論語》中所闡者,為(wei) 儒門一貫之旨,“孔子以‘一貫’語曾子,曾子即發明之雲(yun) :‘忠恕而已矣。’忠恕者何?成己以成物也。孟子曰:‘大舜有大焉,善與(yu) 人同,舍己從(cong) 人,樂(le) 取於(yu) 人以為(wei) 善。’舜於(yu) 天下之善,無不從(cong) 之,是真一以貫之。以一心而同萬(wan) 善,所以大也。”以“一貫”為(wei) 此心忠恕,故能通天地萬(wan) 物之情的境界,故“貫者,通也。所為(wei) ‘通神明之德,類萬(wan) 物之情’也。……《易傳(chuan) 》曰:‘天下何思何慮,一致而百慮。’‘何思何慮’,言何為(wei) 乎思,何為(wei) 乎慮也。以途既殊,則慮不可不百,慮百則不執一也。……苟識其要,不在博求,一以貫之,不慮而盡矣。……一以貫之則能通天下之誌矣。”[40]因此,何澤恒總結說,焦循“於(yu) 《論語》全書(shu) 中,特挈一貫忠恕而發為(wei) 通權達變,不據守,不執一之義(yi) 。亦猶其以旁通釋《易》文,欲以‘忠恕’二字通解《論語》,馴至於(yu) 驅經文以就義(yi) ”[41]。陳居淵則更具體(ti) 詳論謂:“焦循在這裏所說的《易》,其實專(zhuan) 指《易傳(chuan) 》而言。如《論語・學而》言‘主忠信’、‘為(wei) 人謀而不忠乎?與(yu) 朋友交而不信乎’、‘敬事而信’、‘謹而信’、‘與(yu) 朋友交,言而有信’等等,焦循認為(wei) 都與(yu) 《易傳(chuan) 》的‘閑邪存誠’、‘忠信以進德’之意相通。又如《論語・衛靈公》言:‘道不同不相謀。’這也與(yu) 《易傳(chuan) 》的‘聲應氣求’、‘貴在同心’之意相合。再如《論語・季氏》載季氏將伐顓臾,孔子責備季路冉有說:‘今由與(yu) 求也,相夫子,遠人不服。而不能來也,邦分崩離析而不能守也,而謀動幹戈於(yu) 邦內(nei) ,吾恐季孫之憂,不在顓臾而在蕭牆之內(nei) 也。’《論語·陽貨》陽貨對孔子言:‘懷其寶而迷其邦,可謂仁乎?’‘好從(cong) 事而亟失時,可謂知乎?’這些與(yu) 《易傳(chuan) 》強調治理庶民,不可‘危以動’、‘懼以語’、‘無交而求’的理論相一致。”也就是旨在“以《論語》來闡發《易傳(chuan) 》思想,又以《易傳(chuan) 》來印證《論語》之說,從(cong) 而正確理解孔子的思想”。[42]就此看來,焦循“《易》隱言之,《論語》顯言之”之謂,蓋以《易傳(chuan) 》所言者為(wei) 普遍性的深妙哲理,《論語》所載者則為(wei) 孔門所論列的具體(ti) 事相,故可以相互印證。

 

至於(yu) 焦循以《易》理詮釋《孟子》的論述,張曉芬指出:“其《孟子正義(yi) 》發揮《易》理最多,以‘通神變化’方是‘道’,以‘感而遂通之性’謂之‘性’;主‘性善’,但強調有‘神明之德’,能知、能變、能引、能通,故‘善’。而通神變化之關(guan) 鍵在‘行權’,世事無法一成不變時,就須懂得‘權變’以改善,以轉危為(wei) 安,轉禍為(wei) 福。又時行、變通、行權以貫乎性命之道。”[43]焦循將從(cong) 六十四卦爻的排列組合中所發明的旁通、相錯、時行之理,在對《論語》《孟子》等經的闡釋中亦加以運用,以此來“以《易》解經”。

 

《周易·文言》曰:“元者善之長也,亨者嘉之會(hui) 也,利者義(yi) 之和也,貞者事之幹也。君子體(ti) 仁足以長人,嘉會(hui) 足以合禮,利物足以和義(yi) ,貞固足以幹事。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乾,元亨利貞。’”焦循據此認為(wei) ,《周易》的元、亨、利、貞對應於(yu) 儒家的根本道德觀念仁、義(yi) 、禮、智,洵為(wei) 易學之根本,亦六十四卦的變化之源,同時也是伏羲、文王、周公、孔子“四聖同言”的核心理念,故以“《易》之為(wei) 書(shu) ,本明道德事功”。[44]並以六十四卦之卦象,分別可呼應元、亨、利、貞諸義(yi) ,其中尤以“元”最為(wei) 重要,不僅(jin) 統攝《乾》《坤》《屯》《訟》《比》《履》《泰》《大有》《隨》《蠱》《臨(lin) 》《複》《無妄》《大畜》《離》《頤》《損》《益》《萃》《升》《井》《革》《鼎》《渙》等二十四卦,就《周易》全體(ti) 大義(yi) 而言,“以元、亨、利、貞而括其要,不過元而已。反複探求,覺《易》道如此,《易》之元如此。蓋合全《易》而條貫之,而後知《易》之稱元者如此也”。[45]焦循的這類說法,時賢與(yu) 後學見仁見智,褒之者謂之“石破天驚”,貶之者謂之“附會(hui) 難通”,無論如何評價(jia) ,其帶有“六經注我”的“創造性詮釋”痕跡,是不能否認的。

 

《清代文字獄檔》中記載了一起乾隆四十八年二月“馮(feng) 起炎注解《易》《詩》二經欲行投呈案”之事件,山西臨(lin) 汾縣的生員馮(feng) 起炎欲攔截乾隆帝之“聖駕”,呈獻其“以《易》解《詩》”的作品,卻因形跡可疑被抓捕。其所呈文字,係“抄襲《易》《詩》二經語句強為(wei) 注解”[46],自屬鄙俚不足道,倒是可以反映出“書(shu) 莫大於(yu) 《易》”(馮(feng) 氏呈文中所語)這種觀念應是當時讀書(shu) 人的普遍認識。同時代的袁枚所撰筆記小說《子不語》中,也收錄過幾則表現一切邪祟皆畏懼《周易》的故事。[47]《周易》在清代社會(hui) 自上而下地被神聖化,甚至被視為(wei) 破除黑暗的力量,這一情況或當可視為(wei) “以《易》解經”思想範式形成的文化背景。

 

(二)太穀學派“以《易》解經”理論的形成

 

至嘉慶、道光年間,江蘇揚州一帶出現了一個(ge) 具有一定民間性的儒學團體(ti) “太穀學派”,其早期成員多為(wei) 底層知識分子。創始人周太穀(1764-1832),字星垣,太穀為(wei) 其號,別名崆峒子,後人遂以“太穀”冠其學派名。太穀學派認為(wei) 宇宙與(yu) 生命的根源,為(wei) 大赤、深黑“二氣交凝”。又有天命在躬,太和之氣在性,為(wei) 學要在“蒙以養(yang) 正”(《易·蒙卦》)的基本理念,自稱聖功弟子。他們(men) 以《周易》為(wei) 道統核心,有學者指出,被太穀學派奉為(wei) “聖經”的周太穀《周氏遺書(shu) 》十卷中,“前兩(liang) 卷首傳(chuan) 《易經》,對易理作了帶有自家特色的發揮,為(wei) 整個(ge) 太穀學派奠定了以《易》為(wei) 宗的神秘主義(yi) 基調”。[48]此外,太穀學派還受到了漢代讖緯之學的重要影響,“以人道上合天道為(wei) 追求的極致。而在闡發天道的過程中,學派大量吸收了緯書(shu) 中的陰陽五行思想”。[49]漢儒多以仁、義(yi) 、禮、智、信之“五德”對應木、火、土、金、水五行[50]。兩(liang) 漢之時,“以木火土金水五行,統轄時令、方向、神靈、音律、膚色、臭味、道德。並將帝王之係統及國家之製度,納入其中”。[51]《易緯乾鑿度》中便將《周易》卦象體(ti) 係與(yu) 五行、五德聯係起來,其謂:“八卦之序成立,則五氣變形。故人生而應八卦之體(ti) ,得五氣以為(wei) 五常,仁義(yi) 禮智信是也……五者,道德之分,天人之際也,聖人所以通天意,理人倫(lun) ,而明至道也。”[52]基於(yu) 這種觀念,漢人之象數易學亦有以《周易》涵攝五行者,京房納甲之學,便以五行之說和六十四卦卦象相互配合。“太穀學派”創始人周太穀之《易》說,便是從(cong) 此一路而來,其有《後天八卦圖說》謂:

 

《易》曰“帝出乎震”,仁始施也。“齊乎巽”,德施普也。“相見乎離”,禮之用也。“致役乎坤”,禮之複也。“說言乎兌(dui) ”,義(yi) 達乎道也。“戰乎乾”,知動也。“勞乎坎”,知止也。“成言乎艮”,合四德而為(wei) 信也。信也者,終百行、始百行之謂也。人而無信,雖有道,其何從(cong) 容而中也?[53]

 

所謂“後天八卦圖”,以震卦為(wei) 起始點,位列正東(dong) 。按順時針方向,依次為(wei) 巽卦,東(dong) 南;離卦,正南;坤卦,西南;兌(dui) 卦,正西;乾卦,西北;坎卦,正北;艮卦,東(dong) 北。這段文字係周太穀用儒家道德論來詮釋後天八卦方位的微義(yi) ,其與(yu) 《易緯乾鑿度》的思路一致,認為(wei) 五德可涵攝於(yu) 八卦之中。而《漢書(shu) 藝文誌》早言“五常之道,相須而備,而《易》為(wei) 之原”,六經的其他五經又分別對應五德,故可以《易》理解經,已為(wei) 太穀學派易學的題中應有之義(yi) 。

 

周太穀易學中表現出的道德論視野,與(yu) 焦循之說似有一些相似性,焦循與(yu) 周太穀均出於(yu) 揚州,又大致處於(yu) 同時代,有學者指出,在周太穀創立太穀學派之始,“太穀學派與(yu) 揚州學派共享相同的時空人文生態,並存在著一定程度上的聯係與(yu) 交流,同為(wei) 區域文化之葩”,而且焦循恰恰又是清代“揚州學派”的成員,“王引之、朱彬、劉寶楠、劉寶樹、江藩、焦循、黃承吉、方申、淩廷堪等人則幾乎與(yu) 周太穀同時成長”。[54]我們(men) 若“大膽假設”他們(men) 會(hui) 有所交集乃至相互影響,或亦存在一定可能。

 

降及晚清,周太穀的再傳(chuan) 弟子黃葆年是當時影響最大的太穀學派傳(chuan) 人。黃葆年(1845-1924),字錫朋,一作隰朋,號希平。江蘇薑堰人,光緒九年中光緒癸未科進士,曆任山東(dong) 多地知縣。光緒二十八年回籍掃墓,辭官離任。後寓蘇州,創立歸群草堂授徒。黃葆年一生致力推動太穀學派南北方成員的整合,其門人弟子中多學界名流,若劉大紳(1887-1954)[55]、哲學家鍾泰(1888-1979)、後來成為(wei) 章太炎弟子的繆篆(1877-1939)等。這種情況,標誌者太穀學派開始向主流文化思想界發生影響。

 

劉大紳是晚清民初太穀學派成員中以易學命家者,被認為(wei) “得太穀易學心傳(chuan) ,集太穀易學之大成”[56],他明確提出《周易》與(yu) 儒家其他經典的關(guan) 係是:

 

學易必讀《詩》,《詩》為(wei) 易之外傳(chuan) ;學易必讀《禮》,《禮》為(wei) 易之軌範;學易必讀《論語》,《論語》為(wei) 易之用;《春秋》(非《左傳(chuan) 》)為(wei) 易之時;《尚書(shu) 》為(wei) 易之跡;樂(le) 律時曆,則易之驗也;《爾雅》《周禮》為(wei) 讀易時文字製度之參證。[57]

 

在他看來,《易》之外的諸經,實皆《易》之注腳,甚至文本中還隱藏了《易》之微言大義(yi) 。若他所說:“《論語》每篇皆有一卦為(wei) 之主。《學而》,兌(dui) 也;《為(wei) 政》,暌也。《春秋》二百四十二年,四十二卦用爻之數及一日夜之十二時,子午各多一分也。春王正月,先甲後甲也;庚申獲麟,先庚後庚也。知此可以學《易》,不然雖皓首窮經不能得也。”[58]其學參以《周易》象數來“六經注我”,明確了太穀學派“以《易》解經”的學術思路。

 

為(wei) 太穀學派“以《易》解經”之說正式建立思想體(ti) 係者,則為(wei) 黃葆年的另一弟子繆篆,繆篆係江蘇泰州人,於(yu) 青年時代師從(cong) 黃葆年,後留學日本留日,歸國後又曾師從(cong) 章太炎,1920年代以後任教於(yu) 廈門大學、中山大學,其平生學術以太穀學派之說為(wei) 主,相關(guan) 著作有《顯道》《明悳》《周易大象簡義(yi) 注》等。

 

繆篆之易學,延續了周太穀重道德論的思路,他認為(wei) ,“《易經》為(wei) 吾國道悳學之公式書(shu) ,《論》《孟》《老》《莊》為(wei) 吾國道悳學之例題書(shu) ”。[59]以《周易》所闡者,為(wei) 具有普遍性的基本原理(正如數學中的公式一樣),儒家的《論語》《孟子》與(yu) 道家的《老子》《莊子》則是以具體(ti) 的問題來印證,就像數學中的“例題”一樣。他認為(wei) 儒、道二家同符《周易》之精義(yi) ,故二家之宗旨並無根本上的分歧,謂“《老》《莊》與(yu) 《論》《孟》有同等之精詣,都為(wei) 仁、禮、義(yi) 、智、信而發也”,故“就仁、禮、義(yi) 、智、信五悳,準《周易》公式,證以《論》《孟》《老》《莊》之例題及說明”[60],以闡發中國哲學中之德性論思想。

 

在繆篆看來,《周易·文言》所釋“元亨利貞”為(wei) “天悳、地悳、人悳之總持語”,其要義(yi) 便是“在《乾》為(wei) 元亨利貞,在君子為(wei) 仁義(yi) 禮智”[61]。具體(ti) 而言,其謂:

 

讀書(shu) 貴在擴充,《乾》《坤》二卦有《文言》,僅(jin) 起例耳,其餘(yu) 六十二卦無《文言》,學者當推而知也。《乾》《坤》言元亨利貞,在君子為(wei) 仁義(yi) 禮智,他卦或言元、或言亨等等者,在君子或為(wei) 仁、或為(wei) 禮等等明矣。六十四卦,元、亨、利、貞、有孚各不同,則知君子仁、義(yi) 、禮、智、信(有孚)亦各不同,明矣!然《論》《孟》諸經中,其明見仁義(yi) 等字者易知,其暗契仁義(yi) 等意者難曉,或在言論,或在事實,多不可計。用各有當,其大係統乃攝在《易經》之元、亨、利、貞、有孚中也。[62]

 

元、亨、利、貞相應於(yu) 仁、義(yi) 、禮、智四德,四德加上“信”則“五常”,因此,繆篆又在《周易》中拈出“有孚”一語來對應“信”。“孚”在《周易》中本有二義(yi) ,一為(wei) 卦兆、征兆;一為(wei) 征驗、應驗。“有孚”的意思,則是說卦兆顯示的是大通順,占問有利。後儒若程頤的《程氏易傳(chuan) 》、朱熹的《周易本義(yi) 》則多解“有孚”為(wei) “有誠信”之義(yi) [63],繆篆以“有孚”對應五常之“信”,有其所本。顯然,這一思路除了延續太穀學派易學固有致思方向,也與(yu) 焦循以元、亨、利、貞諸義(yi) 統攝六十四卦的學說十分相似,很可能受到了焦循易學的啟發,並有所引申。

 

基於(yu) 這種認識,繆篆以《周易》之六十四卦,乃至於(yu) 三百八十四爻辭,皆有元、亨、利、貞、有孚所分別對應的“五德”之意涵,並可據以分判經義(yi) ,其謂:

 

是故仁各不同,不能出乾之元、坤之元、屯之元、比之元、大有之元、隨之元、蠱之元、臨(lin) 之元、無妄之元、損之元、升之元、革之元、鼎之元之外。義(yi) 各不同,不能出乾之利、坤之利、屯之利、蒙之利、需之利、訟之利、同人之利、豫之利、隨之利、蠱之利、臨(lin) 之利、噬嗑之利、賁之利、複之利、無妄之利、大畜之利、大過之利、離之利、鹹之利、恒之利、遁之利、大壯之利、明夷之利、家人之利、蹇之利、解之利、損之利、益之利、夬之利、萃之利、革之利、漸之利、巽之利、兌(dui) 之利、渙之利、中孚之利、小過之利、既濟之利之外。禮、智、信諸悳目視此矣。[64]

 

繆篆認為(wei) 此五者可涵攝《周易》全書(shu) 之精義(yi) ,謂“《周易》中悳目雖多,不能出此五者之右”[65]。基於(yu) 此論,繆篆總結《周易》中之“道悳學公式”十七條,茲(zi) 以第一條關(guan) 於(yu) “禮”德的闡釋為(wei) 例,借以窺見其“以《易》解經”說之風格特點:

 

《易·序卦》曰:“物畜然後有禮,故受之以履。”《係辭》曰:“履,悳之基也,履和而至,履以和行”。[66]

 

繆篆意在指出,“禮”的本質在於(yu) 踐履實行,而實踐的核心則在於(yu) “和”的達成。繆篆認為(wei) ,就儒家的“正言”來講,若《論語》載有子之說:“禮之用,和為(wei) 貴,先王之道,斯為(wei) 美,小大由之。”道家的“反言”則若《老子·三十八章》之說:“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luan) 之首。”就其具體(ti) 意涵,他指出:“《周官》曰:‘乃立春官宗伯,使帥其屬而掌邦禮,以佐王和邦國。’周為(wei) 禮治之國,周之禮治,即今西方之法治也。《經解》曰:‘發號出命,而民悅,謂之和。’先王深知禮必與(yu) 和鄰也,若禮不與(yu) 和鄰,則非先王廣義(yi) 之禮。即廣義(yi) 之法,而為(wei) 法律家狹義(yi) 之法,即狹義(yi) 之律,《老子》所謂:‘禮者,忠信之薄而亂(luan) 之首者’。”[67]蓋繆篆以儒家“禮”之本義(yi) ,合乎西方之法治,但若狹義(yi) 理解“法”,則像先秦法家之“慘礉少恩”一樣,“不識伯夷、周公之禮意,不顧皋陶、管仲之法義(yi) ,不以百姓心為(wei) 心,專(zhuan) 恃律治,則律者,‘忠信之薄,而亂(luan) 之首’雲(yun) 爾”[68]。故繆篆以《老子》之語為(wei) 批判狹隘的“禮法”末流,並非否定“禮”之本身,而正可與(yu) 儒家“禮之用,和為(wei) 貴”之說形成相反相成的關(guan) 係。如此,繆篆將《周易》中關(guan) 於(yu) 禮的論述,與(yu) 《論語》《周禮》以及道家《老子》中的相關(guan) 思想聯係起來,構成了其所謂的“公式”與(yu) “例題”的關(guan) 係。在繆篆看來,無論是《周易》卦爻,抑或其他先秦元典中之文句,皆蘊含元、亨、利、貞、有孚相應的仁、義(yi) 、禮、智、信之種種微意,亦皆未外於(yu) “《易》有三義(yi) ”,亦簡易、變易、不易之理,正如數學公式一樣,縱然千變萬(wan) 化,其中自有不變之根基在,“易簡則天下之理得矣”,以《周易》所闡之“德”,為(wei) 具有普遍性的基本原理,可涵蓋群經諸子,洵為(wei) 大道之源。

 

繆篆建立這種“以《易》解經”的解釋體(ti) 係,雖不乏一些牽合附會(hui) 之論,然其苦心孤詣,意在給中國哲學思想建立一個(ge) 龐大整齊的完整係統:“中國書(shu) ,知係統者見之,謂之有係統;不知係統者見之,謂之無係統,人病不求耳。”[69]在他看來,中國古來之經典,並非如像百年以來眾(zhong) 多宣稱“中國無哲學”論者所理解的那樣雜亂(luan) 無章,自有嚴(yan) 整的體(ti) 係隱含於(yu) 其中,由《周易》的德性論統貫始終,乃是其根骨所在。

 

三、結論

 

無論是清代前期惠棟“以經解經”的易學作品《易微言》,還是後來焦循和太穀學派諸君明確的“以《易》解經”之說,克就實質而言,皆為(wei) 以《易傳(chuan) 》中的哲學思想資源來印證諸經,而《易傳(chuan) 》的形成,正是“使《易經》脫離了迷信的占卜書(shu) ,進而成了哲學性的書(shu) 的一個(ge) 轉捩點”[70]。清儒的主流思想旨在複興(xing) 漢學,而漢代象數派《易》說,其方法論的根基實為(wei) 陰陽五行觀念,如顧頡剛所言:“漢代人的思想的骨幹,是陰陽五行,無論在宗教上、在政治上、在學術上,沒有不用這一套方式的。”[71]象數學的建立,本身便是以陰陽五行說來統禦卦象、卦變的一套繁複的抽象數理結構。《易傳(chuan) 》本身便是陰陽學說的淵藪,漢代的緯書(shu) 和易家進一步從(cong) 中引申出五行說的意蘊,這一套體(ti) 係被清代以來的這些學者掌握,尤重其中道德論的實學指向,借以統貫群經。

 

此外,清儒對《周易》的推崇和神聖化,構成了“以《易》解經”說的思想背景。章學誠在《文史通義(yi) 》中的說法有代表性,他認為(wei) ,雖然“六經皆先王之政典”,但《周易》“其道蓋包政教典章之所不及矣。象天法地,‘是興(xing) 神物,以前民用’。其教蓋出政教典章之先矣。”故以《周易》與(yu) 其他諸經的關(guan) 係為(wei) 分屬天道與(yu) 人事:“夫懸象設教,與(yu) 治曆授時,天道也。《禮》《樂(le) 》《詩》《書(shu) 》與(yu) 刑政教令,人事也。天與(yu) 人參,王者治世之大權也。”[72]清儒雖為(wei) 六經“祛魅”,但並不否定其中存在貫通天人之際的形而上指向,“《易》以天道而切人事”,故以諸經皆通於(yu) 《易》理,在清學的“內(nei) 在理路”上是完整而自洽的。

 

清代漢學多不以宋儒“理氣心性”之辨為(wei) 然,因此前代學者不乏認為(wei) 清儒欠缺形而上關(guan) 懷、清代哲學衰微不足道之論,但近二三十年來,漸有不同意見出現,有人認為(wei) 清代哲學存在“以氣代理”的“氣本論”路向,有人提出清代的“新義(yi) 理學”是一套與(yu) 宋明理學相對照的“性情學”,還有人提出清代哲學“以禮代理”的命題,如是種種,皆有其見地。[73]實則,“以《易》解經”之學,其中隱含的也是清儒對形而上問題的關(guan) 注視野,使得先秦儒家經典皆“旁通”於(yu) 《周易》而構成一體(ti) 。由於(yu) 他們(men) “崇漢抑宋”的思想取向,不取“理氣心性”而回歸象數《易》說,其較之宋明儒的義(yi) 理建構的優(you) 劣自可見仁見智,但其中體(ti) 現的哲學關(guan) 注維度不容輕視,因為(wei) ,任何學術體(ti) 係達到了一定高度之後,都不可能忽視或回避形而上之“道”的問題,統貫天人的超越性追求,實為(wei) 中國傳(chuan) 統一切學問的精神底蘊,在清學中亦莫之能外。

 

注釋:
 
[1]“以經解經”之語,亦稱“以經證經”“以經釋經”。馬宗霍謂:“漢儒治經,各有其師法、家法,而釋經之體,則大約可分為數類,其一以經解經”雲雲(馬宗霍:《中國經學史》,上海書店,1984年,第56頁)。然漢儒之“以經解經”當然是指“六經”,而清人定義的“經”則範圍有所拓展,按《四庫全書》收錄的經部《易》《書》《詩》《禮》《春秋》《孝經》、五經總義、四書、樂、小學十類文獻理解,大體相當於南宋以來所謂之“十三經”。
 
[2]張舜徽:《張舜徽集·清人文集別錄》,武漢: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2010年,第168頁。
 
[3]鄭吉雄:《從乾嘉學者經典詮釋論清代儒學的屬性》,彭林編:《清代經學與文化》,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第261-263頁。
 
[4]梁啟超:《清代學術概論》,上海:上海世紀出版集團,2005年,第40頁。
 
[5](清)胡煦:《周易函書》,北京:中華書局,2019年,第1052頁。
 
[6](清)胡煦:《周易函書》,北京:中華書局,2019年,第1040-1041頁。
 
[7]馬宗霍:《中國經學史》,上海:上海書店,1984年,第56頁。
 
[8]馬一浮:《論西來學術亦統於六藝》,《馬一浮新儒學論著輯要》,北京: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1995年,第25頁。
 
[9](三國)王弼:《周易略例·明象》,樓宇烈:《王弼集校釋》,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第609頁。
 
[10]戴君仁:《談易》,台北:台灣開明書店,1974年,第92頁。
 
[11]張舜徽:《張舜徽集·清人文集別錄》,武漢: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2010年,第168頁。
 
[12]林忠軍、張沛、趙中國等:《清代易學史》上冊,濟南:齊魯書社,2018年,第4頁。
 
[13]劉師培:《經學教科書》,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119頁。
 
[14](清)惠棟:《九曜齋筆記》,《叢書集成續編》第92冊,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1994年,第515頁。
 
[15](清)惠棟:《周易述》下冊,北京:中華書局,2018年,第474頁。
 
[16](清)惠棟:《周易述》下冊,北京:中華書局,2018年,第659頁。
 
[17](清)惠棟:《周易述》下冊,北京:中華書局,2018年,第474-476頁。
 
[18](清)惠棟:《周易述》下冊,北京:中華書局,2018年,第474頁。
 
[19](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第17頁。
 
[20](清)惠棟:《周易述》下冊,北京:中華書局,2018年,第473-474頁。
 
[21]《易·文言》有“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等語。
 
[22]《周易》中“理”字多見,若《係辭上》曰“易簡而天下之理得矣”,《說卦》曰“窮理盡性以至於命”等皆是。
 
[23](清)戴震:《孟子字義疏證》,《戴震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年,第265、273頁。
 
[24](清)沈豫:《皇清經解提要》,北京:華夏出版社,2014年,第89頁。
 
[25]語見《左傳·昭公二年》。
 
[26]語見《禮記·禮運》。
 
[27](清)張惠言:《虞氏易禮》,《續修四庫全書》第26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601頁。
 
[28](清)張惠言:《虞氏易禮》,《續修四庫全書》第26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613頁。
 
[29](清)張惠言:《虞氏易禮》,《續修四庫全書》第26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614頁。
 
[30](清)張惠言:《虞氏易禮》,《續修四庫全書》第26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615頁。
 
[31]劉師培:《經學教科書》,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250頁。
 
[32]徐芹庭:《易經源流——中國易經學史》上冊,北京:中國書店,2008年,第320頁。
 
[33]陳國慶編:《漢書藝文誌注釋匯編》,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第96頁。
 
[34]陳國慶編:《漢書藝文誌注釋匯編》,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第96頁。
 
[35]梁啟超:《清代學術概論》,上海:上海世紀出版集團,2005年,第25頁。
 
[36]參見錢穆:《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北京:商務印書館,1997年,第272-274頁。
 
[37](清)焦循:《易圖略序目》,《焦循全集》第3冊,揚州:廣陵書社,2016年,第969-970頁。
 
[38]張曉芬:《焦循“以<易>解經”初探》,《揚州文化研究論叢》第十四輯,揚州:廣陵書社,2014年,第56-57頁。“以《易》解經”作為一個學術概念的提出,似亦在張曉芬文中首次出現。
 
[39](清)焦循:《論語補疏敘》,《焦循全集》第5冊,揚州:廣陵書社,2016年,第2505頁。
 
[40](清)焦循:《一以貫之解》,《焦循全集》第12冊,揚州:廣陵書社,2016年,第5797頁。
 
[41]何澤恒:《焦循研究》,台北:大安出版社,1990年,第150-151頁。
 
[42]陳居淵:《焦循阮元評傳》,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第110-111頁。
 
[43]張曉芬:《焦循“以<易>解經”初探》,《揚州文化研究論叢》第十四輯,揚州:廣陵書社,2014年,第56頁。
 
[44](清)焦循:《易圖略》卷五,《焦循全集》第3冊,揚州:廣陵書社,2016年,第1072頁。
 
[45](清)焦循:《易通釋》,《焦循全集》第1冊,揚州:廣陵書社,2016年,第311頁。
 
[46]上海書店出版社編:《清代文字獄檔》,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2007年,第520頁。
 
[47]《子不語》中言及此者,有《張奇神》《棺床》《僵屍》等則,其中《張奇神》一則被孔飛力在其名著《叫魂》中引用過。見[美]孔飛力:《叫魂》,陳兼、劉昶譯,上海:上海三聯書店,2017年,第130-131頁。
 
[48]韓榮鈞:《黃葆年與太穀學派研究》,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7年,第270-171頁。
 
[49]韓榮鈞:《黃葆年與太穀學派研究》,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7年,第45頁。
 
[50]“五行”在先秦時本有“五德”之義,見《荀子》及郭店簡《五行》篇。至於五德對應五行之說,漢儒董仲舒、揚雄、班固、鄭玄等皆有相關論述,至於比配的方式,諸家之說有不同,但這種思維模式是一致的。
 
[51]呂凱:《鄭玄之讖緯學》,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1982年,第40頁。
 
[52](清)趙在翰:《七緯》,北京:中華書局,2012年,第479頁。
 
[53]方寶川編撰:《太穀學派遺書》第1輯第1冊,揚州:江蘇廣陵古籍刻印社,1997年,第104-105頁。
 
[54]朱季康:《太穀學派(肇始階段)與揚州學派關係談片》,《江南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9年第6期,第71-72頁。
 
[55]《老殘遊記》的作者劉鶚之子,劉鶚本人也是太穀學派成員。
 
[56]方寶川:《太穀學派易學發微》,《南京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2年第2期,第91頁。
 
[57]劉大紳:《姑妄言之》,方寶川編撰:《太穀學派遺書》第3輯第5冊,揚州:江蘇廣陵古籍刻印社,2001年,第2891頁。
 
[58]劉大紳:《姑妄言之》,方寶川編撰:《太穀學派遺書》第3輯第5冊,揚州:江蘇廣陵古籍刻印社,2001年,第2892頁。
 
[59]繆篆:《明悳》(上篇),《新民》1935年第1卷第3期,第75頁。繆篆著述中,“德”字一律寫作“悳”。“悳”據許慎《說文》:“外得於人,內得於己也。從直從心。”其為“德”之本字。本文在引用繆篆原文時尊重其習慣照錄,正常行文時則仍寫作通行之“德”字。
 
[60]繆篆:《明悳》(中篇),《新民》1935年第1卷第4期,第40-41頁。
 
[61]繆篆:《明悳》(上篇),《新民》1935年第1卷第3期,第24頁。
 
[62]繆篆:《明悳》(上篇),《新民》1935年第1卷第3期,第25頁。
 
[63]參見(宋)程頤:《周易程氏傳》,《二程集》(下),北京:中華書局,2009年,第905頁;(宋)朱熹:《周易本義》,北京:中華書局,2009年,第154頁。
 
[64]繆篆:《明悳》(上篇),《新民》1935年第1卷第3期,第25頁。
 
[65]繆篆:《明悳》(上篇),《新民》1935年第1卷第3期,第26頁。
 
[66]繆篆:《明悳》(中篇),《新民》1935年第1卷第4期,第42頁。
 
[67]繆篆:《明悳》(中篇),《新民》1935年第1卷第4期,第43頁。
 
[68]繆篆:《明悳》(中篇),《新民》1935年第1卷第4期,第43頁。
 
[69]繆篆:《淇澳詩備五悳說》,《製言》1937年總35期,第9頁。
 
[70]戴君仁:《談易》,台北:台灣開明書店,1974年,第4頁。
 
[71]顧頡剛:《秦漢的方士與儒生》,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1頁。
 
[72](清)章學誠:《文史通義》,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1988年,第1-2頁。
 
[73]參見鄭吉雄:《從乾嘉學者經典詮釋論清代儒學的屬性》,彭林編:《清代經學與文化》,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第252-253頁。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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