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景林:為什麽荀子“性惡論”不是“實質惡”——尼山書院“荀子公開課”紀要

欄目:會議講座
發布時間:2021-01-20 19:41:08
標簽:實質惡、性惡論、荀子

原標題:為(wei) 什麽(me) 荀子“性惡論”不是“實質惡”

作者:於(yu) 國鵬

來源:《大眾(zhong) 日報》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庚子臘月初七日丁卯

          耶穌2020年1月19日

 


後儒對荀子的批評,主要集中在其“性惡論”。在山東(dong) 省尼山書(shu) 院舉(ju) 行的“荀子公開課”上,北京師範大學哲學學院教授李景林解讀荀子思想時認為(wei) ,荀子針對孟子的性善論而言“性惡”,其實質是強調人性中本無“現成的善”,而非言人性中具有“實質的惡”。荀子並不否定孟子所謂的人本具先天資樸之美、心意之善,但在荀子看來,人之初生,便必已出離質樸,處身於(yu) 文明之中。

 

李景林從(cong) 人性的內(nei) 容、人性的結構和人性實現的目的論指向三個(ge) 方麵來分析荀子的人性論,從(cong) 而解讀荀子的人性論及其政治倫(lun) 理學說的自洽性。李景林認為(wei) ,荀子的人性結構論,既凸顯了禮義(yi) 教化的必要性,同時,也蘊涵了人達於(yu) “善”的可能性。在荀子看來,人的存在及其倫(lun) 理的體(ti) 係,應是一個(ge) 終始相扣的自足自洽的係統。

 

人性也包括“注錯習(xi) 俗”

 

李景林說,荀子的人性論及其政治倫(lun) 理學說的自洽性,可以從(cong) 人性的內(nei) 容、人性的結構和人性實現的目的論指向三個(ge) 方麵來分析。過去對荀子的批評,主要集中在他的“性惡論”。其實,荀子所強調的,並非人性中具有“實質的惡”。

 

不妨先看看後世儒家對荀子“性惡論”的批評。一種是批評荀子失了“大本”。如宋代著名理學家程頤說,“荀子極偏駁,隻一句‘性惡’,大本已失。”所謂“大本已失”,就是說把根本性的東(dong) 西丟(diu) 掉了。

 

也有種說法認為(wei) ,荀子輕忽源頭而重末流。王陽明持此種觀點。王陽明說,“孟子說性,直從(cong) 源頭上說來,亦是說個(ge) 大概如此。荀子性惡之說,是從(cong) 流弊上說來,也未可盡說他不是,隻是見得未精耳。”還說,“孟子從(cong) 源頭上說性,要人用功在源頭上明徹;荀子從(cong) 流弊說性,功夫隻在末流上救正,便費力了。”

 

另外一種是批評荀學為(wei) 專(zhuan) 製鄉(xiang) 願的根源。比如譚嗣同說,“兩(liang) 千年之政,秦政也,皆大盜也;兩(liang) 千年之學,荀學也,皆鄉(xiang) 願也。”

 

此外,荀子有兩(liang) 個(ge) 很著名的弟子韓非和李斯,這兩(liang) 個(ge) 弟子都是法家的代表人物,韓非是法家重要的理論家,李斯是法家重要的實踐家。不過,不能因為(wei) 這兩(liang) 個(ge) 著名弟子是法家,就判定荀子是法家。從(cong) 人性論上來分析,法家的人性論認為(wei) ,人性裏邊本有“實質之惡”,所以在政治上,法家強調外力的社會(hui) 強製。荀子不一樣,荀子雖然提出“性惡論”,但是他所謂的性惡,不是人性裏邊必有“實質之惡”,所以荀子的人性論,一方麵在政治上沒有主張形成外在強製的理論,另一方麵在教化上也特別強調自力,就是返歸自己。可見,荀子的思想學說並未脫離開儒家的精神方向。

 

古代哲學家談到性時,普遍認為(wei) 性是先天或者天然如此,這一點各家都是相通的。《荀子·性惡》篇中說,“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學、不可事。禮義(yi) 者,聖人之所生也,人之所學而能,所事而成者也。不可學,不可事而在人者,謂之性;可學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謂之偽(wei) ,是性偽(wei) 之分也。”顯然,荀子也認為(wei) ,“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學,不可事而在人者,謂之性。”所謂“天”,指自然。人則是指“偽(wei) ”,在荀子這裏,“偽(wei) ”是一個(ge) 特殊的提法,就是人為(wei) 的意思,指通過學習(xi) 和現實修為(wei) 所獲得的東(dong) 西,包括學到的知識和人格修養(yang) 。這個(ge) “偽(wei) ”沒有什麽(me) 負麵評價(jia) 的含義(yi) 。

 

同時,荀子認為(wei) ,“不為(wei) 而成,不求而得,夫是之謂天職”,天有天的職分,人有人的職分。天指自然,而且天行有常,有其自身的“規律性”,和人沒有關(guan) 係,和社會(hui) 的治亂(luan) 也沒有關(guan) 係。

 

明確了天、人之別,荀子認為(wei) 人性的內(nei) 容包括哪些呢?《荀子·天論》篇有這樣一段話:“天職既立,天功既成,形具而神生。好惡喜怒哀樂(le) 臧焉,夫是之謂天情;耳目鼻口形能各有接而不相能也,夫是之謂天官;心居中虛,以治五官,夫是之謂天君。”在這裏,“天情”“天官”“天君”都是屬於(yu) 人性的內(nei) 容。值得注意的是“天君”,“天君”指心,人所有的情感活動,以及受欲望支配的活動,都要受製於(yu) 心的規定、自覺和約束。

 

李景林表示,還要特別提出一點,荀子所言的人性,不僅(jin) 包括“天情”“天官”“天君”,而且還包括人能夠“注錯習(xi) 俗”,錯就是措置,注指意誌導向,習(xi) 是指實踐活動,從(cong) 而形成一種風俗。“注錯習(xi) 俗”是道德抉擇和修為(wei) 的能力,也包括在人性裏邊。

 

“從(cong) 心中所可”就有了善惡

 

荀子的“人性惡”,非是指人性中具有“實質的惡”。這一點從(cong) 分析荀子關(guan) 於(yu) 人性結構的論述可以得出結論。

 

人性包含的內(nei) 容很多,但並不是並列雜陳、相互沒有關(guan) 係的。人性的內(nei) 容要在整體(ti) 結構裏邊,才能展現出其作為(wei) 人性固有的特質,所以它是動態的,而不是靜態的。

 

《荀子·性惡》篇中說,“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學、不可事”,是說人性就是直接得自於(yu) 天的。《荀子·正名》篇中則說,“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質也;欲者,情之應也。”就把結構講出來了。什麽(me) 是性之質呢?沒有抽象的性,一定要表現在情上,所以情就是性的一個(ge) 主要內(nei) 容。

 

儒家談論人和周圍世界的關(guan) 係時,認為(wei) 是以情來應物的。荀子也持這樣的觀點,人性要落在心上,心也不是抽象的,心要落在情上,從(cong) 而動態展示人性的內(nei) 容。這裏談到了欲,“欲者,情之應也”,欲是什麽(me) ?欲是欲望要求,需要接觸外物,渴了要喝,餓了要吃。荀子接著又說,“以所欲為(wei) 可得而求之,情之所必不免也;以為(wei) 可而道之,知所必出也。”人和動物還是不一樣的,動物餓了就吃,渴了就喝,而人餓的時候,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是可以不吃的,所以人和動物的不同之處在於(yu) :人的行為(wei) 總是受製於(yu) “心之所可”,認為(wei) 對的就去做,認為(wei) 不對的就拋棄。

 

在這裏,荀子認為(wei) ,雖然有“必不免”,但還是要以“以為(wei) 可而道之”作為(wei) 原則,從(cong) 而才能夠“知所必出也”。這裏麵包含了“知”,知就是一種自覺,對事情的對或者錯,有自己的認識。

 

《荀子·正名》篇中又說,“故治亂(luan) 在於(yu) 心之所可,亡於(yu) 情之所欲。不求之其所在而求之其所亡,雖曰‘我得之’,失之矣。”就是闡明,國家的安定與(yu) 動亂(luan) ,取決(jue) 於(yu) 內(nei) 心所認可的是否合乎道理,而不在於(yu) 人情的欲望多少,不從(cong) 根源所在去尋找原因,卻從(cong) 沒有關(guan) 係的地方去找原因,雖然自稱“我找到了原因”,其實是把它丟(diu) 了。

 

什麽(me) 是治亂(luan) 呢?治亂(luan) 就是善惡。所以《荀子·性惡》篇中表示,“凡古今天下之所謂善者,正理平治也;所謂惡者,偏險悖亂(luan) 也。是善惡之分也矣。”

 

治亂(luan) 即善惡,在於(yu) 心之所可,亡於(yu) 情之所欲,由此可見,在荀子看來,並不是說人有情欲人性就惡了,也不是說欲望本身就是惡的,而是指在人性的結構裏,人的情欲從(cong) 心之所可,才表現出善惡來。由此,人性的結構就很清晰了:人性表現為(wei) 情欲,又“從(cong) 心之所可”。“天情、天君、天官”包括“注錯習(xi) 俗”的能力,都要落在“心之所可”的結構整體(ti) 裏邊,去觀察判斷它善惡的內(nei) 容。它不僅(jin) 是一個(ge) 結構,同時也規定了人的行為(wei) 的必然方式。

 

比如說,動物的選擇靠本能。人則不一樣,一個(ge) 人所有的行為(wei) ,包括人的情欲在內(nei) ,都必然是置於(yu) “心之所可”,或是“心之所可”支配下的自覺抉擇,這也規定了一個(ge) 人實現目標的途徑和行為(wei) 原則。以功利為(wei) 原則,以情欲為(wei) 原則,還是以道義(yi) 為(wei) 原則,以仁義(yi) 為(wei) 原則,其所作所為(wei) 是一個(ge) 聖人、賢人、君子,或者是一個(ge) 小人、惡人、禽獸(shou) 不如的人,都是出自人心所可或所不可。

 

正因為(wei) 存在這樣的選擇,所以一個(ge) 人的行為(wei) 就會(hui) 獲得善或者惡、正麵或者負麵的道德評價(jia) 。因此,在荀子的思想中,人性的善惡,不是一種實質性的現成的存在,這是理解荀子人性論的一個(ge) 關(guan) 鍵所在。

 

既然善惡是在“從(cong) 心之所可”或者“所是”的現實境遇裏發生,而不是情欲現成的實質性的所具有,那荀子為(wei) 什麽(me) 要講性惡呢?從(cong) 《荀子·性惡》篇的一大段論述中,可以看出端倪,“今人之性,目可以見,耳可以聽。夫可以見之明不離目,可以聽之聰不離耳。目明而耳聰,不可學明矣。孟子曰:‘今人之性善,將皆失喪(sang) 其性故也。’曰:若是則過矣!今人之性,生而離其樸,離其資,必失而喪(sang) 之。用此觀之,然則人之性惡明矣。所謂性善者,不離其樸而美之,不離其資而利之也。使夫資樸之於(yu) 美,心意之於(yu) 善,若夫可以見之明不離目,可以聽之聰不離耳,故曰目明而耳聰也。”

 

顯然,荀子並不否認孟子所談到的人本具先天資樸之美、心意之善,但他同時認為(wei) ,人出生後一定會(hui) 出離質樸,因為(wei) 人從(cong) 出生開始必然要處在一定的文化環境、文明氛圍之中。這樣看來,孟子所說的人性善,在荀子眼中其實是靠不住的。

 

所以,《荀子·性惡》篇還提出,“性善則去聖王,息禮義(yi) 矣;性惡則與(yu) 聖王,貴禮義(yi) 矣”,表明聖王要製定一套禮義(yi) 製度,天下才能治,治即善,才能達到善的境界。

 

荀子選了一條“近路”

 

荀子關(guan) 於(yu) 人性的結構論,凸顯了禮義(yi) 教化的必要性,所謂“性惡則與(yu) 聖王”,同時在人性結構裏,也闡明具有達到善的可能性。但是,僅(jin) 僅(jin) 依據這兩(liang) 點,還不能保證荀子人性論理論體(ti) 係的完整性,或者說還不能因此實現理論上的自洽性。

 

《荀子·王製》篇說,“以類行雜,以一行萬(wan) 。始則終,終則始,若環之無端也。”在荀子看來,人的存在和倫(lun) 理體(ti) 係,是這樣一個(ge) 終始相扣的自足自洽的係統。荀子對自己的理論體(ti) 係也是這麽(me) 要求的。但是,從(cong) 荀子的相關(guan) 論述可知,他所強調的人心之所“可”有兩(liang) 端,一端以禮義(yi) 為(wei) 原則,一端以功利為(wei) 原則。這樣一來,天地生君子,能不能保證理天地呢?能不能保證天地一定生君子呢?在這個(ge) 環節上,理論就有缺口了,回不到開端上去,形成不了“終始相扣”的閉環。

 

怎麽(me) 辦呢?李景林分析,荀子選擇了一條“近路”,可以稱作目的論的一條“近路”,“荀子所理解的善,具有必然的指向性,我把它稱作為(wei) 目的論善性。”

 

李景林解釋,首先荀子特別注重“類”這個(ge) 概念,有其明確的目的指向性。《荀子》書(shu) 中多次提到“類”,如“物各從(cong) 其類也”“均薪施火,火就燥;平地注水,水流濕,夫類之相從(cong) 也如此之著也”“以人度人,以情度情,以類度類,以說度功,以道觀盡,古今一度也。類不悖,雖久同理”等等,都是講萬(wan) 事萬(wan) 物各有其類,“類”是宇宙萬(wan) 物存在的方式。事物之理,也就是“類”的理。人作為(wei) 一“類”,自然也要遵循其內(nei) 在的理和道。人之區別於(yu) 禽獸(shou) ,就在於(yu) 人有倫(lun) 理規範,即有“人道”或者“人之道”。

 

李景林表示,荀子善言“類”,以為(wei) 人之類性及理或道規定了其存在之終極目的,故人作為(wei) 一個(ge) “類”的存在,原本內(nei) 在的具有一種自身趨赴於(yu) 善的邏輯必然性或目的論意義(yi) 之善性。故其在政治上並未導致外在強製之說,在道德上亦主張自力成德,而未導致他力的救贖說。人的實存“從(cong) 心之所可”的人性結構論與(yu) 目的論的善性說,共同構成了荀子人性論學說的整體(ti) 內(nei) 涵。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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