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東強】清代鄉會試五經文的場次及地位變化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1-01-11 18:41:34
標簽:專經取士、五經、五經中式、偏重首場

清代鄉(xiang) 會(hui) 試五經文的場次及地位變化

作者:安東(dong) 強

來源:《中山大學學報(社會(hui) 科學版)》2020年第6期

 

摘要:清代科舉(ju) 取士素稱以四書(shu) 、五經並重,實際上五經的地位遠低於(yu) 四書(shu) 。在乾隆帝改製之前,五經文雖與(yu) 四書(shu) 文同居鄉(xiang) 會(hui) 試的首場,但位列四書(shu) 文之後,且以專(zhuan) 經試士,加之會(hui) 試、順天鄉(xiang) 試的四書(shu) 題改為(wei) “欽定”,在科場的地位遠不如四書(shu) 文。為(wei) 了挽救五經地位旁落和不兼試五經的弊端,清朝一度提倡五經中式,鼓勵士子兼習(xi) 五經。乾隆帝停止五經中式後,又改革鄉(xiang) 會(hui) 試三場文體(ti) 格局,將五經文移居第二場,並推行五經並試。在清代科場偏重首場的風氣下,第二場的五經文淪為(wei) 邊緣的地位。五經取士的邊緣化,引起部分考官和經學家的不滿,刻意提倡二、三場取士,使科場選才呈現出不同的標準與(yu) 取向。

 

關(guan) 鍵詞:五經;專(zhuan) 經取士;五經中式;偏重首場

 

明清科舉(ju) 考試,沿唐、宋之成規,變革考試程序與(yu) 內(nei) 容,“專(zhuan) 取四子書(shu) 及《易》、《書(shu) 》、《詩》、《春秋》、《禮記》五經命題試士”,“其文略仿宋經義(yi) ,然代古人語氣為(wei) 之,體(ti) 用排偶,謂之八股,通謂之製義(yi) ”1。《清史稿》亦稱:清代科舉(ju) 考試沿襲明製,“取四子書(shu) 及《易》、《書(shu) 》、《詩》、《春秋》、《禮記》五經命題,謂之製義(yi) ”2。由此可知,製義(yi) 即俗謂的八股文,實際上包括四書(shu) 文和五經文兩(liang) 種文章。故而,所謂清朝科舉(ju) 取士兼重四書(shu) 與(yu) 五經之說,頗有不盡不實之處。事實上,五經文在清代鄉(xiang) 會(hui) 試無法與(yu) 四書(shu) 文相提並論,且在場次上由首場退居二場,與(yu) 三場的策問均處於(yu) 相對邊緣的地位。既有研究對相關(guan) 問題已有涉及3,但關(guan) 於(yu) 政令的形成過程、用意及製度實施運作中呈現的成效得失等問題,仍有一定的拓展空間。本文通過梳理五經文在清代不同時期的鄉(xiang) 會(hui) 試中的場次調整、地位升降及朝野上下的輿論反響,揭示五經與(yu) 清代選才標準、觀念之間的離合。

 

一、居頭場與(yu) 試本經

 

順治元年(1644)十月,清朝定鼎京師,詔令仍舊舉(ju) 行科舉(ju) 考試。科場條例仿照明末舊例實行:鄉(xiang) 會(hui) 試的頭場仍試四書(shu) 義(yi) 三篇、經義(yi) 四篇。所謂經義(yi) ,即以五經命題4。

 

“五經”之名,始於(yu) 漢代,在中國經學史與(yu) 中國科舉(ju) 史上具有不同的內(nei) 涵與(yu) 外延。據四庫館臣稱,漢代經師著《五經雜義(yi) 》《五經異義(yi) 》等書(shu) 之後,“五經”遂為(wei) 後世經學家因襲,而又不拘於(yu) “五”的數目,儼(yan) 然為(wei) “諸經”“群經”的通稱,雖有希望另立兼括諸經的名目,總是徒勞無功。因此,《四庫全書(shu) 》亦設有“五經總義(yi) 類”,收錄兼治諸經的經學著述5。

 

作為(wei) 選拔人才標準的“五經”,亦始自漢代。不過,自漢代設置五經博士以來,五經基本上不是作為(wei) 一個(ge) 整體(ti) ,而是各經分別作為(wei) 取士與(yu) 養(yang) 士的標準,並非要求兼治五經。即以唐代科舉(ju) 而論,明經科亦分一經、三經、五經等名目。至宋代王安石以經義(yi) 取士,五經由明經科的考試內(nei) 容變為(wei) 進士科的主要內(nei) 容。元代創設以四書(shu) 、五經命題的考試形式,遂為(wei) 明清二代承襲,隻是在具體(ti) 如何考試及所在場次兩(liang) 方麵進行了較大的調整。

 

科舉(ju) 考試的“五經”,有明確的指稱,分別是《易經》《尚書(shu) 》《詩經》《春秋》和《禮記》五種,各經以何家注疏為(wei) 準,亦有專(zhuan) 門指定。這種規定始於(yu) 元代,逐漸定型於(yu) 明代。清代沿襲明代舊例,以宋儒見解為(wei) 主,不采古注。《易經》主宋代程子《易傳(chuan) 》、朱子《周易本義(yi) 》之說,《尚書(shu) 》主宋蔡沈《書(shu) 集傳(chuan) 》之說,《詩經》主宋朱子《詩集傳(chuan) 》之說,《春秋》則主胡安國《春秋傳(chuan) 》,《禮記》則用元代陳澔《雲(yun) 莊禮記集說》6。

 

諸家注疏是否得當,有科舉(ju) 取士與(yu) 經學傳(chuan) 授兩(liang) 個(ge) 層麵的問題。不過明清科舉(ju) 考試五經,棄用古注疏,較早引起士林不滿,將應試之文斥之為(wei) “師心剿說,浮蔓無根”7。而《春秋》主胡安國《春秋傳(chuan) 》,在清代屢經批駁。四庫館臣稱明代科舉(ju) 用胡氏《春秋傳(chuan) 》,“故有明一代,《春秋》之學為(wei) 最弊”8。

 

 

 

《春秋》書(shu) 影

 

乾隆五十七年(1792),禮部尚書(shu) 紀昀議定科舉(ju) 考試《春秋》條例時,指出考試《春秋》向用胡安國傳(chuan) ,但該書(shu) 可以出題之處不過數十,導致士子不讀全經、不知本事,僅(jin) 記數十題即可應試。且胡安國借經立說,與(yu) 孔子本意不符,嗣後《春秋》題,應以《左傳(chuan) 》本事為(wei) 文,參用《公羊》《穀梁》之說。經乾隆帝允準,遂成定製9。

 

《春秋》改用古注,引發變更《禮記》注本的討論。陳澔的《雲(yun) 莊禮記集說》在清初已被朱彝尊詆之為(wei) “兔園冊(ce) 子”。乾隆五十八年七月,貴州學政洪亮吉奏稱,既然科舉(ju) 考試《春秋》題,改用三傳(chuan) ,《禮記》亦應改用漢代鄭康成的古注。禮部諸臣認為(wei) 洪亮吉“不知胡安國之傳(chuan) 《春秋》,附會(hui) 時事,多與(yu) 經文不相符合,是以罷用其說”,朝廷設科取士,“五經所用傳(chuan) 說,頒行日久,多士師守舊學,見異弗遷。若慕複古之名,紛紛請改,是必詩用毛序,書(shu) 用孔傳(chuan) ,徒使士子朝夕更徙,靡所適從(cong) ,於(yu) 經訓學術,均無裨益”10。

 

禮部駁斥洪亮吉之說,並非無據。洪亮吉所奏僅(jin) 從(cong) 經學授受的角度出發,他亦知陳澔的《雲(yun) 莊禮記集說》“本為(wei) 科舉(ju) 起見”。四庫館臣此前已就此進行剖析,認為(wei) 朱彝尊批評過當,“禮文奧賾,驟讀為(wei) 難,因其疏解,得知門徑,以漸進而求於(yu) 古,於(yu) 初學之士固亦不為(wei) 無益。是以國朝定製,亦姑仍舊貫,以便童蒙”11。概言之,尊崇陳澔之書(shu) 是為(wei) 了便利科舉(ju) 取士起見。至於(yu) 經學大旨,乾隆帝另命人編纂《欽定禮記義(yi) 疏》一書(shu) 。

 

另一方麵,細繹清前期的科舉(ju) 政令,所謂鄉(xiang) 會(hui) 試的首場試以四書(shu) 、五經,貌似二者處於(yu) 同等的地位,均為(wei) 士子必須誦習(xi) ,實則不然。政令規定應試經義(yi) ,“士子各占一經”。應試者不必對五種經書(shu) 一一熟習(xi) ,隻需專(zhuan) 習(xi) 一經即可,俗謂之“本經”“專(zhuan) 經”等。因此,明清科舉(ju) 政令聲稱以四書(shu) 、五經命題取士,實則不過是四書(shu) 一經而已。這也導致應試者於(yu) 四書(shu) 無不熟讀,於(yu) 五經則隻研習(xi) 專(zhuan) 經,但求應試以求功名罷了。

 

作為(wei) 掄才的標準,不宜過高,至少應就中人立法,才能從(cong) 眾(zhong) 多科舉(ju) 應試士子群體(ti) 中,既保證選拔真才,又保障廣大應試者的進身之路。以本經配合四書(shu) 取士,也有客觀的原因。在當時的條件下,經學書(shu) 籍在很多地區刊刻不便,流通不暢,這必然增加應試者的讀書(shu) 成本。即以通行本的四書(shu) 、五經而言,若在江浙地區的富庶之家自非難事,可是對全國大多數地區和廣大寒畯之家來說,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了。況且通行本隻是應付科舉(ju) 考試,若論及探究經義(yi) 堂奧,還需研讀古注及曆代注疏。自漢代以來,五經的注疏本繁多,卷帙浩繁,單就一經而論,已然令大多數讀書(shu) 人望而興(xing) 歎了。五經義(yi) 蘊繁賾,遠勝於(yu) 四書(shu) ,加上卷帙浩繁,難免令廣大應試者望而卻步。

 

五經之間,彼此也難易有別,注本有多少之分,使應試者在選擇本經時趨易避難。乾隆二十三年二月,因禦史楊立方奏請鄉(xiang) 會(hui) 試增加《周禮》《儀(yi) 禮》,與(yu) 五經一同命題取士,乾隆帝指出,科舉(ju) 考試專(zhuan) 用五經取士,行之已久,《周禮》《儀(yi) 禮》的義(yi) 蘊大半已具於(yu) 小戴《禮記》,三禮相通,不虞掛漏。尤為(wei) 重要的是,作為(wei) 命題試士的《儀(yi) 禮》在科場已與(yu) 《春秋》被應試者“並目為(wei) 孤經”12。

 

 

 

乾隆帝畫像

 

《周禮》《儀(yi) 禮》的義(yi) 蘊是否大半具於(yu) 《禮記》,另當別論。但《禮記》較之《周禮》《儀(yi) 禮》,顯然更適宜科舉(ju) 考試命題。盡管如此,在明清二代,應試者已經在選擇本經時,故意避開《禮記》《春秋》不選,以致成為(wei) “孤經”。

 

應試者較少選擇《禮記》《春秋》,那麽(me) 衡文的同考官自然也是各房多寡不均。定例:五經中額不等,分房閱卷,鄉(xiang) 會(hui) 試同考官,分別閱看各經試卷,取中定額。一般來說,“《易》、《書(shu) 》、《詩》三經卷,分三、四、五房,《春秋》《禮記》卷止分一、二房”,“各經卷多者,一房閱至數百卷,甚且多至千卷。其卷少者,一房止閱一二百卷”,數量多寡的懸殊太大。其中也滋生弊端,如“以一、二人專(zhuan) 閱一經,則暗藏關(guan) 節,易於(yu) 識認”。乾隆帝認為(wei) 立法有弊端,各省主考既不分經閱卷,以一人兼閱五經卷,則科甲出身的同考官們(men) 不必拘泥五經分房閱卷,自丁酉科開始,每經中式卷仍照原額,各房考官均勻派閱五經卷13。這次政令調整已在乾隆四十二年,既在五經文降為(wei) 鄉(xiang) 會(hui) 試二場之後,又在五經並試之前,或許可以看出乾隆帝在改革製度過程中的心態。

 

乾隆帝針對科舉(ju) 考試本經所滋生的問題,的確切中肯綮。在科舉(ju) 鄉(xiang) 會(hui) 試場,五經分別中額,五經分房閱卷,分別出題,在製度運作層麵的問題頗多,不僅(jin) 衝(chong) 擊了選拔人才的公平性,而且增加了辦理科場事務的困難。

 

事實上,明清兩(liang) 代的考官們(men) 和士子們(men) 已經自行“發明”應對之策:即在偏重頭場風氣的形勢下,基本上以四書(shu) 文作為(wei) 取中與(yu) 否的“公平”標準,同樣居於(yu) 頭場的五經文逐漸淪為(wei) 無足輕重的陪襯角色。因本經各自不同,但四書(shu) 題並無二致,使得應試者在投報本經時趨易避難的小聰明略打折扣。受此影響,鄉(xiang) 會(hui) 試頭場的四書(shu) 題和五經題,受重視程度隨之分化。

 

重四書(shu) 題、輕五經題的風氣,在清代科場中表現益為(wei) 明顯,還由風氣成為(wei) 政令。順治年間,福建道禦史趙祥星疏言,會(hui) 試大典,應當嚴(yan) 格剔除弊端,請欽定第一場的四書(shu) 題和五經題,然後密封送入內(nei) 簾,刻印頒發給應試者。至於(yu) 二、三場題目,仍責令主考官照例擬出。禮部亦以為(wei) 然。順治帝卻諭令:“第一場四書(shu) 題目,候朕頒發”,其餘(yu) 仍由考官照例出題14。康熙二十四年(1685),順天鄉(xiang) 試的頭場四書(shu) 題也改為(wei) 欽定15。

 

順治帝的考量,究竟是因為(wei) 如果欽定五經題,則需要每經命題4道,合計共20道,過於(yu) 繁瑣,還是如同乾隆帝直陳的“從(cong) 來科場取士,首重頭場四書(shu) 文三篇,士子之通與(yu) 不通,不出四書(shu) 文之外”16,抑或兼而有之?總之,“欽定”命題之舉(ju) ,固然是形式大於(yu) 內(nei) 容,反映的卻是最高統治者的表彰與(yu) 重視。這是影響五經在清代科場地位的重要因素之一,使考官及士子揣摩到清朝掄才大典重四書(shu) 不重五經的偏向。此後五經題雖在頭場,卻無法與(yu) 四書(shu) 享有同等地位了。

 

這種影響逐層下移,在各省學政考試生童的製度層麵也有很深的積習(xi) 。雍正元年(1723),為(wei) 扭轉此弊,禮部議準:學政歲科考試因此前隻出四書(shu) 二題,不出經題,“士子亦遂以經學視為(wei) 緩務”,嗣後科考用四書(shu) 文二篇,加經文一篇,如遇冬月日短,用四書(shu) 文、經文各一篇17。新政令事實上顯然不可能提升五經在科場中的地位。雍正年間,汪景祺譏評科場考官衡文校士:“但看四書(shu) 文三篇為(wei) 去取,經文皆不寓目,二三場又無論已。”麵對汪景祺的“非議”,雍正帝也不得不承認“近來科場取士,試官多以四書(shu) 文為(wei) 主,而於(yu) 經藝不甚留心”18。針對此問題,清代統治者先後采取兩(liang) 種截然不同的取徑:一是補救之道,提倡五經中式,並設定名額;二是將五經題移至第二場,與(yu) 頭場的四書(shu) 題的地位和命運徹底判然兩(liang) 分。

 

 

 

《經文五萬(wan) 選》書(shu) 影

 

二、五經中式的興(xing) 與(yu) 廢

 

如果嚴(yan) 格以明清科舉(ju) 考試政令為(wei) 評判,五經中式實際上是一種違式。或是因為(wei) 明代科舉(ju) 考試逐漸形成偏重頭場四書(shu) 文的風氣,士子遂以應答五經作為(wei) 對抗風氣或自炫其學的形式,居然一度得到朝廷與(yu) 考官的默認,藉以提倡五經和彌補科舉(ju) 選才過分倚重四書(shu) 的偏蔽。

 

何謂五經中式?在科舉(ju) 鄉(xiang) 會(hui) 試頭場考試四書(shu) 題與(yu) 五經題的時代,因試本經,故五經分別命題,共計四書(shu) 題3道、五經題各命4道。按照規定,應試士子答卷時,隻需作四書(shu) 題3道、五經中的本經題4道即可。若應試者將四書(shu) 題3道、五經題的20道全部作答,共計為(wei) 文23篇,且符合衡文標準中式,即謂之五經中式。

 

《清史稿》稱:“五經中式,仿自明代。以初場試書(shu) 藝三篇、經義(yi) 四篇,其合作五經卷見長者,因有‘二十三篇’之目。”19梁章钜在《製義(yi) 叢(cong) 話》中謂:“前明科舉(ju) ,初場試四書(shu) 文三篇,五經義(yi) 四篇,故爾時有七篇出身之目。間有合作五經卷以見長者,故又有二十三篇之目。”20所謂“七篇出身之目”即正常中式者,“二十三篇之目”即五經中式者。

 

五經中式的先例,始自洪武二十三年鄉(xiang) 試,福建士子黃文史在應天鄉(xiang) 試時,兼作五經各題,“以違式取旨,特賜第一,免其會(hui) 試,授刑部主事”。後天啟丁卯鄉(xiang) 試,顏茂猷以兼作五經題取中,崇禎甲戌會(hui) 試又以五經卷成進士,皆為(wei) 福建士子。明末之際,其他各省士子也效仿此道,先後中式者有丁醜(chou) 科江西揭重熙、己卯科山東(dong) 宋瑚、癸未科浙江譚貞良、馮(feng) 元飆、江南趙天麒等人21。

 

此風氣沿至清初,順治二年第一科鄉(xiang) 試便產(chan) 生一名五經中式者。山東(dong) 士子法若真應鄉(xiang) 試時,“以全作五經文,賜內(nei) 閣中書(shu) ,一體(ti) 會(hui) 試”22。康熙二十六年,浙江錢塘縣監生查嗣韓、福建侯官縣貢生林文英應順天鄉(xiang) 試時,經特旨恩準五經中式。這都是特事特例,並未形成專(zhuan) 門的政令。事實上,順治二年時,還專(zhuan) 門出台政令,“以士子博雅不在多篇,停五經中式”。故而康熙二十六年的五經卷,實屬違式,在特旨授為(wei) 舉(ju) 人的同時,亦指出“後不為(wei) 例”23。

 

康熙四十一年,在壬午科順天鄉(xiang) 闈中,監生莊令輿、俞長策所作試卷,均兼作四書(shu) 題與(yu) 五經題共23篇。時任外簾監試禦史節什等官員認為(wei) ,試卷雖“與(yu) 例不合,但事關(guan) 崇文雅化”,仿照前例奏聞。禮部認為(wei) “應無庸議”。康熙帝卻一反前態,認為(wei) “所作五經文字,若俱浮泛不切,自不當取中。若能切題旨,文理明順,一日書(shu) 寫(xie) 二萬(wan) 餘(yu) 字,實為(wei) 難得”,授予莊、俞舉(ju) 人,並令九卿等官員議定五經中式的條例24。

 

 

 

近科五經文鈔序

 

十月初八日,九卿等官員遵旨議準:一、設定專(zhuan) 額,於(yu) 鄉(xiang) 會(hui) 試中額外取中三名;二、頭場作五經卷者,二場需多作詔、誥各一道;三、頭場備多頁長卷,發給報考五經的應試者25。至此,五經中式由一種科場風氣變成政令,中式額數還可以因佳卷多而變通增加。在此推動之下,士子仿效者越來越多,直隸、陝西、江西等省還有士子憑借五經中式考中鄉(xiang) 試頭名(解元)。其中江西解元李紱,所作應試文皆刻程文,“悉博大精深,殆有萬(wan) 夫之稟”,後亦以經師名世26。

 

各省巡撫、學政亦以提倡五經自任。康熙三十八年,直隸巡撫李光地提倡五經之學,設義(yi) 學,延聘名師,“正俗學之陋,有閑則身臨(lin) 課之,諸生兼通五經者以十數,獨張南齡能誦《十三經》,中乙酉順天鄉(xiang) 試第一。嗣複推行所屬,凡通都大邑皆以次修舉(ju) 焉”27。次年,九卿會(hui) 議變更科場事宜,議準:“童生內(nei) 有將經書(shu) 、《小學》真能精熟,及能成誦三經、五經者,該學臣酌量優(you) 錄。”28後順天學政楊名時、山東(dong) 學政黃叔琳,亦遵循李光地教士之法,“童子有能成誦五經者,為(wei) 青其衿。至是而泮宮內(nei) 習(xi) 五經者幾十之二”29。

 

外省與(yu) 京師的風氣互動影響,使政令又有變化。康熙五十年五月,因左都禦史趙申喬(qiao) 奏請,康熙帝又諭令增加鄉(xiang) 會(hui) 試五經中式的名額:順天鄉(xiang) 試增加二名,外省鄉(xiang) 試增一名,會(hui) 試增二名30。

 

出乎意料的是,僅(jin) 僅(jin) 四年之後,康熙帝的態度陡變。康熙五十四年正月,他申飭科場“經書(shu) 題目不拘忌諱,斷不可出熟習(xi) 常擬之題”,應盡力除情弊,否則無裨實學。又稱:“五經中式甚屬無益,十七八歲之幼穉皆能之,不過手敏、多寫(xie) 字耳,殊無實學。著停止。”31其中緣由,或與(yu) 他申飭科場弊端有關(guan) 。

 

五經中式停止未及十年,雍正帝又恢複此例。雍正二年三月初一日,雍正帝詣太學行釋奠禮成,為(wei) 了表彰經學,崇尚文教,認為(wei) 此前之所以停止五經中式,“以其久而滋弊也”,但此製關(guan) 乎經學與(yu) 文教,應變通恢複,擬定新製:“嗣後各學臣及祭酒司業(ye) ,於(yu) 錄科時先加麵試。主考閱文果佳,本監加中四名。直隸各省大小不一,某省應加中幾名,著分別詳議定數具奏。如無佳文,寧缺勿濫。會(hui) 試臨(lin) 時請旨。”32後議準:各省鄉(xiang) 試“每額中十九名,加中五經一名”33。

 

與(yu) 康熙年間的政令相比,新製中除順天鄉(xiang) 試的皿字號中四名為(wei) 固定額之外,其餘(yu) 各省鄉(xiang) 試采用浮動額,與(yu) 正額按19∶1取中(後又演變為(wei) 15∶1)。此外新增五經取中鄉(xiang) 試副榜的規定:“大省人多文佳,額外量取副榜三、四名。”34副榜非正式舉(ju) 人,不能藉此參加會(hui) 試,但是雍正四年十月又有上諭稱:“士子讀書(shu) 製行之道,首在明經。其以五經取中副榜者,必有誌經學之士。著將今年各省五經取中副榜之人,俱準作舉(ju) 人,一體(ti) 會(hui) 試。”35這僅(jin) 為(wei) 特典,後不為(wei) 例。

 

至於(yu) 會(hui) 試的五經中式額數,由禮部屆期請旨定奪。此例沿至乾隆年間。乾隆元年會(hui) 試的五經中式定額:南卷取中10名,北卷取中3名,中卷取中2名,旗卷應否取中由主考閱文定奪。乾隆二年會(hui) 試:旗卷1名,南卷8名,北卷3名,中卷1名。乾隆四年會(hui) 試:旗卷1名,南卷8名,北卷3名,中卷2名。乾隆七年會(hui) 試:旗卷1名,南卷8名,北卷3名,中卷2名。乾隆十年會(hui) 試:南卷2名,北卷1名,中卷1名。乾隆十三年會(hui) 試:南卷取中2名,北卷、中卷、旗卷應否取中由主考閱文定奪36。

 

雍正年間,因新製初複,實際上“會(hui) 試時,因五經佳卷多於(yu) 中額,進呈尤雅者中式,浮於(yu) 正額”37。而乾隆年間的五經中式額數逐漸遞減。可以看出,南卷因有江浙等省士子,故額數比北卷、中卷和旗卷多一點,亦呈遞減的趨勢,從(cong) 乾隆元年十名減至二名。

 

乾隆帝最終停止了五經中式之例。關(guan) 於(yu) 何時停止,有兩(liang) 種不同的說法。趙翼、梁章钜、吳振棫等人認為(wei) 乾隆十六年辛未科會(hui) 試,奉旨停止五經中式之例。民初所纂的《清史稿》沿用此說,稱“乾隆十六年,始停五經中式之例”38。而《清朝文獻通考》等則認為(wei) 乾隆十八年才停止五經中式39。

 

揆諸《清實錄》記載,乾隆十六年四月,禮部請旨本年會(hui) 試中額,得旨:“五經卷今年不必取中。”40這實是指該年會(hui) 試不取中五經卷,並未明確諭令停止五經中式。就在同年的十一月,由於(yu) 兩(liang) 江總督尹繼善奏稱:“江省文闈鄉(xiang) 試,五經卷多,請谘明考官,憑文酌取。”經禮部議準:“查五經定額,十五卷取中一卷,不得額外加取。若人多文佳,於(yu) 五經中額外,酌取副榜三四名。”41這就是說五經中式的政令至少在鄉(xiang) 試一級仍在實施。

 

兩(liang) 年後,時值鄉(xiang) 試之年,秋間鄉(xiang) 試仍未停止五經中式之例。在鄉(xiang) 試結束之後,貴州巡撫定長奏稱:貴州省士子在過去三科鄉(xiang) 試中,因作五經卷者少,五經中式缺額二名,此額是否可改歸專(zhuan) 經取中?大學士等會(hui) 同禮部議準:“嗣後各省五經中額,概行停止。”42也就是說,乾隆十八年正式停止五經中式之例,持十六年停止之說者皆誤。

 

五經中式在康熙年間、雍乾之際先後兩(liang) 度興(xing) 盛。在逆反或糾正偏重頭場四書(shu) 文的大勢下,一方麵原因是清初士子沿續明末風氣,以五經中式炫應試技藝,另一方麵則與(yu) 清朝入關(guan) 後表彰經學,崇尚文教有關(guan) ,故五經中式者在清朝“尤指不勝屈”。

 

麵對汪景祺等人批評科場衡文去取隻重四書(shu) 文,“經文皆不寓目”,雍正帝雖承認這種科場風氣確為(wei) 事實,但否認這是科舉(ju) 設製的本意,還以五經中式進行辯駁,稱:“本朝製科取士,三場並重,但出題先書(shu) 後經,閱文者不得不先看書(shu) 藝,而後閱經文,斷無有書(shu) 文不佳而優(you) 於(yu) 經文之理。且雍正二年特開五經中式之科,通行直省,以廣羅明經力學之士,尚可雲(yun) 不崇重經學乎?”43隨著五經中式的停止,及五經題移到鄉(xiang) 試和會(hui) 試的第二場,似乎也從(cong) 正麵印證了汪景祺等人的批評並非虛言。

 

五經中式對科場風氣確有糾偏的積極作用。對於(yu) 康熙年間查嗣韓、林文英以五經中式,清初士人紐琇評論稱:“比來呫嗶之家以帖括竊取科第,自本經而外一無通曉,仕路之登進日繁,學殖之荒落日甚。查、林二公乃能於(yu) 風簷刻燭時,立就二十三藝,洵未易才,若非幸遇聖明,則格於(yu) 成例,終至淹沉矣。”44清初統治者也曾以此類措辭表彰五經中式。

 

然而朝野之間亦有批評五經中式流弊的言論。乾隆九年十一月,河南布政使趙城奏請應慎重五經中式,指出“數科以來,淹通博洽者固不乏人”,同時也令浮誇躁進之徒鑽營五經中式“額廣人稀”的製度漏洞,“平日剽竊五經擬題,購求坊刻文字,割裂成篇”,記誦於(yu) 胸,臨(lin) 考時拚湊完卷,不過是“剿說雷同,千篇一律”,殊非加中五經中式的本意45。無獨有偶,湖廣道監察禦史黃元鐸亦奏請嚴(yan) 五經中式之例。他稱五經中式額數屢次加增,中式頗易,無裨經學,且“各省所出五經題目,顯多冠冕吉祥,應試士子皆可場前預擬題目”46。或許正是由於(yu) 他們(men) 的奏陳,乾隆帝才決(jue) 定減少次年會(hui) 試中五經中式的額數,如乾隆七年的額數為(wei) :旗卷1名,南卷8名,北卷3名,中卷2名。至乾隆十年則減為(wei) :南卷2名,北卷1名,中卷1名47。此後漸漸停止五經中式之例。

 

即使以五經中式獲得舉(ju) 人功名的趙翼,對五經中式的態度亦有所保留,曾稱:“文思敏捷者,兩(liang) 日一夕之力完此二十三藝,實亦不難,餘(yu) 亦以五經中乾隆庚午科順天鄉(xiang) 試。”48趙翼將五經中式視為(wei) “文思敏捷者”的捷徑,或許隻是江浙士子對此技藝故作舉(ju) 重若輕之語。

 

五經中式的表彰者,後亦變成反對者,尤以康熙帝、乾隆帝為(wei) 代表。他們(men) 均以滋生科場弊端和無裨實學為(wei) 依據,先後諭令停止此例。不過,乾隆帝停止五經中式,是否意味著他並不重視以五經取士呢?這就要從(cong) 他變革科舉(ju) 考試的整體(ti) 規劃中窺其用意了。

 

三、降居二場與(yu) 五經並試

 

清代科舉(ju) 製的調整在乾隆年間逐漸定型。所謂定型,或許可以從(cong) 兩(liang) 方麵來定義(yi) :一是乾隆朝的科舉(ju) 製與(yu) 明朝及清初規製相比較,科舉(ju) 鄉(xiang) 會(hui) 試的三場文體(ti) 和考試程序進行了較大的變革,二是此製隨之實施了百餘(yu) 年,直至晚清戊戌維新和辛醜(chou) 改製時期。

 

乾隆年間,科舉(ju) 鄉(xiang) 會(hui) 試改製的重要措施之一,即與(yu) 五經在清代科舉(ju) 考試中的場次地位和考試方法有關(guan) 。大體(ti) 而言,這一變革進程在形式上表現為(wei) 原本居頭場的五經題,逐漸降為(wei) 第二場;原來隻是考試本經,後改為(wei) 並試五經。

 

不過,乾隆帝改革科舉(ju) 製的進程並非一蹴而就,而是曆經三個(ge) 階段,前後持續了五十餘(yu) 年才最終確定下來。因此,若要究其改製的用意,也需要梳理整個(ge) 進程,始能準確把握。

 

乾隆帝即位之初,因有雍正帝遺留的鄂爾泰、張廷玉兩(liang) 位老臣柄政,難以觸動科舉(ju) 製的樞紐問題(鄉(xiang) 會(hui) 試的場次與(yu) 文體(ti) ),隻能在舊製的外圍變革選才、儲(chu) 才的途徑。乾隆元年六月,他在上諭中稱:科舉(ju) 鄉(xiang) 會(hui) 試“三場取士,斟酌華實,定製已為(wei) 盡善”,頭場經義(yi) 試以四書(shu) 、五經,代聖賢立言,“士子若果知古知今,二、三場盡足發抒才調”,考官們(men) 宜留心衡校,以得真才實學之士49。即為(wei) 例證。

 

盡管如此,乾隆帝仍然嚐試變革掄才與(yu) 儲(chu) 才的方式:其一,令學政在歲科案臨(lin) 時,考試生童數條禦纂諸經中斟酌舊說有所別異處,“有能答不失指者,所試文稍平順,童生即予入泮,生員即予補廩,以示鼓勵”50。此製後衍變為(wei) 學政的經古場。其二,弛坊選之禁,命方苞選編《欽定四書(shu) 文》,後刊刻頒發,作為(wei) 應試士子的舉(ju) 業(ye) 指南。其三,推廣試律詩,從(cong) 翰詹大考到翰林院庶吉士散館,以及新科進士朝考,均試以試律詩51。這推動了試律詩進入鄉(xiang) 會(hui) 試的進程。其四,即停止五經中式之例。

 

乾隆帝並非不重視五經之學,繼位後還命人編纂《欽定三禮義(yi) 疏》,與(yu) 此前康熙帝、雍正帝敕修的《禦纂周易折中》《欽定書(shu) 經傳(chuan) 說匯纂》《欽定詩經傳(chuan) 說匯纂》及《欽定春秋傳(chuan) 說匯纂》合為(wei) 禦纂五(七)經。在他遞減會(hui) 試的五經中式名額時,還頒布上諭,指出“崇尚經術,良有關(guan) 於(yu) 世道人心”。乾隆十四年,鑒於(yu) 翰林院缺少經術之士,他令京師大學士、九卿和外省督撫“公舉(ju) 所知,不拘進士、舉(ju) 人、諸生以及退休、閑廢人員能潛心經學者,慎重遴訪,務擇老成敦厚、純樸淹通之士以應精選”。不久,又飭諭考試內(nei) 外保舉(ju) 的經學人員,應去除科場應考習(xi) 套,以覘實學52。此番詔舉(ju) 經學,前後曆時三年,後來也沒有收到預期的效果。詔舉(ju) 經學的失利,或是連帶五經中式停止的一個(ge) 因素。

 

仔細揣摩乾隆帝的用意,五經之學不能責難初學者,卻可為(wei) 應試者提供一條新的獲取功名的途徑,吸引少數有誌於(yu) 經學的讀書(shu) 人潛心於(yu) 此。五經之學應為(wei) 專(zhuan) 門人才的素業(ye) ,不以涉獵記誦為(wei) 能,須使肄習(xi) 者經明行修。概言之,五經之學為(wei) 選拔專(zhuan) 門人才的考核標準,並不適於(yu) 選拔通才。

 

科舉(ju) 取士意在選拔治人之人的通才,內(nei) 而充翰林才華之選,外而授以政事,察吏牧民。通才的標準則以四書(shu) 之學為(wei) 標準,即是乾隆帝所講“士子之通與(yu) 不通,不出四書(shu) 文之外”之意。這逐漸反映在乾隆帝調整科舉(ju) 鄉(xiang) 會(hui) 試三場的文體(ti) 格局之內(nei) 。

 

乾隆二十一年,為(wei) 了防範科場弊端,整肅科場風氣,乾隆帝決(jue) 定對鄉(xiang) 會(hui) 試的試卷派員磨勘。此前鄉(xiang) 會(hui) 試“三場試藝篇幅繁多,士子風簷寸晷中,檢點偶疏,輒幹指摘。其以磨勘獲咎者,轉得有所藉口”。有鑒於(yu) 此,他決(jue) 意徹底調整科舉(ju) 製度,刪繁就簡,化難為(wei) 易。十一月初八日,上諭更定鄉(xiang) 會(hui) 試三場的文體(ti) ,稱:“今士子論、表、判、策,不過雷同剿說。而閱卷者亦止以書(shu) 藝為(wei) 重,即經文已不甚留意,衡文取士之謂何?此甚無謂也。三場試以書(shu) 藝、經文,足覘素養(yang) 。繼之五策,更可考其抱負之淺深,又何庸連篇累牘為(wei) 耶?”因此,鄉(xiang) 會(hui) 試第一場隻試四書(shu) 文3篇,二場試五經文4篇(會(hui) 試加試表文1道)、三場試策5道53。後來試律詩取代表文,不僅(jin) 在會(hui) 試與(yu) 鄉(xiang) 試中都要考試,還在乾隆四十七年七月升至頭場,與(yu) 四書(shu) 文並列,是清代中後期科場取士的重要文體(ti) 。

 

至於(yu) 此前與(yu) 四書(shu) 文並列在鄉(xiang) 會(hui) 試頭場的五經文,則淪為(wei) 第二場的次要地位。盡管此前的科場風氣下,五經文已不為(wei) 考官和士子所重,如今移至無足輕重的第二場,隻能表明乾隆帝默認了科場風氣,屈從(cong) 於(yu) 事實,將風氣轉化為(wei) 政令而已。

 

在乾隆二十一年科舉(ju) 改製以後,五經文雖從(cong) 鄉(xiang) 會(hui) 試的頭場移居第二場,但仍然考試本經,並沒有改變專(zhuan) 試一經的成例。不久,專(zhuan) 經取士的成例也納入乾隆帝改革科舉(ju) 的計劃。

 

防範和剔除科場弊端,是乾隆帝整飭和改革科舉(ju) 製度的初衷,也可以視為(wei) 乾隆朝科舉(ju) 改製的核心問題。早在乾隆九年八月,兵部侍郎舒赫德奏請議改科舉(ju) 取士時,就針對專(zhuan) 經取士的流弊有所指陳,稱:“士子各占習(xi) 一經,每經擬題多者百餘(yu) ,少者不過數十耳。古人畢生治之而不足,今則數月為(wei) 之而有餘(yu) ,其陋者至未嚐全讀經文,況望其通貫儒先之說乎?”54這是從(cong) 防範預先擬題的方麵入手,希望改變專(zhuan) 經取士的成例。乾隆二十三年三月,順天學政莊存與(yu) 奏請嚴(yan) 禁鄉(xiang) 試考官代士子預擬五經題。因鄉(xiang) 試場內(nei) 的五經題,向例由同考官擬,再由主考官、副考官掣簽使用,嗣後停止同考官擬題之例,改由主、副考官自擬55。

 

前節已經述及,專(zhuan) 試本經容易導致鄉(xiang) 會(hui) 試閱卷分房不均,以一二人專(zhuan) 閱一經試卷,也易暗藏關(guan) 節。如福建鄉(xiang) 試自乾隆二十五年裁改分房後,設同考官十一房,《易經》三、《尚書(shu) 》二、《詩經》四、《春秋》和《禮記》各一。而江西鄉(xiang) 試亦以《詩經》卷最多,達4500餘(yu) 卷,分5房;《易經》試卷僅(jin) 1700餘(yu) 卷,卻分4房,各房閱卷數量多寡懸殊,隻得將《易經》一房改為(wei) 《詩經》房56。乾隆四十二年四月,他決(jue) 定徹底改革按照五經分房閱卷的舊例,諭令各房考官均勻派閱試卷57。僅(jin) 僅(jin) 調整科場分房,是否能夠解決(jue) 各房閱卷數量不均的問題,不無疑問。

 

 

 

《詩經》書(shu) 影

 

此製實行十年之後,再次迎來改革的契機。乾隆五十二年十月,經王公大臣及督撫們(men) 的籲請,乾隆帝決(jue) 定於(yu) 乾隆五十五年舉(ju) 行他的八十歲“萬(wan) 壽慶典”。作為(wei) 慶典的重要組成部分,科舉(ju) 恩科自然不可或缺。因為(wei) 乾隆五十五年正值會(hui) 試之年,所以特地將下屆鄉(xiang) 會(hui) 試正科提前舉(ju) 行,即乾隆五十三年八月、五十四年三月預先舉(ju) 行正科鄉(xiang) 會(hui) 試,五十四年秋舉(ju) 行恩科鄉(xiang) 試,五十五年春舉(ju) 行恩科會(hui) 試58。

 

十二月初二日,乾隆帝召見先後充任上一年順天鄉(xiang) 試正考官和本科殿試讀卷官的兵部尚書(shu) 彭元瑞時,君臣為(wei) 了籌劃乾隆五十五年即乾隆帝八十大壽時的恩科事宜,就近年來的科場弊端問題進行了討論。彭元瑞奏稱,科場內(nei) 仍然充斥弊端,在舉(ju) 辦鄉(xiang) 、會(hui) 及殿試中有傳(chuan) 卷、聯號及彼此換卷、謄錄、對讀、私改文字等弊未能盡絕。乾隆帝認為(wei) 應設法剔除弊端,遂命大學士、九卿將彭元瑞所奏各弊及此外尚有何項弊竇,均於(yu) 規章中進行修訂和完善59。

 

本次科舉(ju) 改製的會(hui) 議,曆經二十餘(yu) 日始有定章。大學士、九卿等奏陳會(hui) 議鄉(xiang) 會(hui) 試科場新章,首條即是改革考試本經和分經取士的舊製。他們(men) 認為(wei) 應試士子自束發授書(shu) ,本應五經全讀,請於(yu) 次年戊申科鄉(xiang) 試為(wei) 始,“先將五經輪流分試,然後各出一題成五藝”,次年鄉(xiang) 試先試《易經》;“生員歲試,俟五科後,該學政亦輪流間出。童生仍用四書(shu) 文二,經文刪”60。

 

乾隆帝認為(wei) “所議俱屬詳悉周妥”,如此改革,“既可令士子潛心經學,又可以杜絕場內(nei) 關(guan) 節弊端。而衡文取中,複不至限於(yu) 經額,致佳卷被遺。自應於(yu) 分年輪試畢後,即以五經出題並試”。惟應先考試《詩經》,因“士子以《詩經》為(wei) 本經者多”,次年會(hui) 試用《書(shu) 經》,以後鄉(xiang) 會(hui) 試輪用《易經》《禮記》《春秋》61。

 

作為(wei) 銜接科舉(ju) 與(yu) 學校之間的科試和錄遺等試,也由雲(yun) 南學政汪如洋提出變通和應對的辦法:乾隆五十三年錄遺,暫用《詩經》;己酉鄉(xiang) 試用《易經》,科試亦先用《易經》;壬子鄉(xiang) 試用《春秋》,科試先用《春秋》。將己酉會(hui) 試應用的《書(shu) 經》,於(yu) 庚戌歲試補試;庚戌會(hui) 試應用的《禮記》,於(yu) 癸醜(chou) 歲試補試62。

 

因新製規定童試不用五經文,廣東(dong) 學政關(guan) 槐建議在取進童生的覆試中加五經文一篇,各府、州、縣考的覆試,也一律增入。“出題之法,首《詩》,次《書(shu) 》,又次《易》、《禮》、《春秋》。迨輪試畢,照生員歲試例,不拘何經出題。”63經禮部議定實行。

 

汪如洋、關(guan) 槐等官員的建議,意在補充和完善此次改製新章,故而獲得乾隆帝的讚許。至於(yu) 對改製的核心內(nei) 容提出異議者,則是另一番命運。乾隆五十三年九月,禦史劉紹錦奏稱本年鄉(xiang) 試以《詩經》命題,次年會(hui) 試按製應用《書(shu) 》,其內(nei) 容或義(yi) 蘊閎深,或詰屈聱牙,恐應試者不能熟讀通暢,請仍以《詩經》出題。乾隆帝以為(wei) 先將《易經》改用《詩經》已屬體(ti) 恤備至,“《書(shu) 經》乃士子等束發時即應誦讀之經,豈有業(ye) 經應試,猶未曾誦習(xi) 之理?”劉紹錦所奏實屬沽名釣譽,“國家甫經定例,奉行伊始,即紛紛妄議更張,尤為(wei) 明季惡習(xi) ,斷無此政體(ti) ”。劉紹錦因言獲罪64。

 

乾隆帝對科舉(ju) 新製充滿了自得之情,隨後流露在乾隆五十四年的殿試策問題中。題稱:科場“今製四子書(shu) 以正其嵞,五經以博其趣,八韻以覘其才,五策以徵其實,立法善矣。士宜何如端醇淬礪,以副予文治乎?”65所謂“立法善矣”的“今製”,即指鄉(xiang) 會(hui) 試第一場試四書(shu) 文3篇和五言八韻詩1首,第二場試五經文5篇,第三場試策問5道。士子們(men) 的應製策文自然不敢提出什麽(me) 異議。該科探花劉鳳誥的策文稱:“聖朝文治光昌,士習(xi) 亦勉相砥礪,四書(shu) 、五經既正其本業(ye) ,而韻語、策對均並試之,所以覘其才而勗其責實者,不已至歟。”66實際上並未答出什麽(me) 實質性的內(nei) 容。

 

隨著鄉(xiang) 會(hui) 試輪番采用各經取士,乾隆六十年乙卯科會(hui) 試時正式實施五經並試,即第二場五經題於(yu) 每經各命1題。乾隆帝此前曾立誌,若在位六十年,即遜讓皇位。清代科場定製的最終落實,恰在該年度,難道僅(jin) 僅(jin) 是一個(ge) 曆史的巧合?

 

四、反響與(yu) 爭(zheng) 議

 

在科場取士偏重首場的風氣下,五經文移居二場,無疑是地位降低的象征。早在五經與(yu) 四書(shu) 並列首場時,已有士人指出五經題不應在四書(shu) 題之後,使五經日益不為(wei) 科場所重。朱彝尊在《經書(shu) 取士議》中稱:明代童子試專(zhuan) 以四書(shu) 題發問,隻有鄉(xiang) 會(hui) 試有五經題(專(zhuan) 經)四道,“然亦先四書(shu) 而後經,沿習(xi) 既久,士子於(yu) 經義(yi) 僅(jin) 涉略而已”。他不讚同此製,主張鄉(xiang) 會(hui) 試應恢複洪武四年會(hui) 試之例,首場應先五經題而後四書(shu) 題,童子試也應四書(shu) 與(yu) 五經並試,同樣先經後書(shu) 。他的理由在於(yu) ,士子應試時四書(shu) 題是相同的,而專(zhuan) 經題並不相同,“書(shu) 所同而經所獨,專(zhuan) 精其所獨,而同焉者不肯後於(yu) 人,則經義(yi) 書(shu) 義(yi) 庶幾並治矣”67。五經題移居二場之後,距離朱彝尊的主張愈來愈遠。

 

晚清大儒陳澧認為(wei) 科舉(ju) 第一場用四書(shu) 題及五言八韻詩,第二場用五經題,第三場用策問,“其法備矣,然行之久而有弊”。其中先四書(shu) 題而後五經題,“以尊朱子故也”,可是朱子所作的是“注”而非“經”,以“經”而論,五經為(wei) 孔子所誦述,四書(shu) 則為(wei) 孔子與(yu) 弟子之言及孔門傳(chuan) 人之言,似應先五經而後四書(shu) 。他讚同朱彝尊的主張,認為(wei) 科場取士若先五經題而後四書(shu) 題,“尤善之善者也”68。這無疑是從(cong) 經學史的角度立論,與(yu) 清朝選拔人才重四書(shu) 的取向並不完全吻合。即使私淑陳澧的張之洞,在晚清議改科舉(ju) 新章時,雖將四書(shu) 題與(yu) 五經題改置同場,仍是先四書(shu) 而後五經。

 

較之五經題的場次變化而言,從(cong) 專(zhuan) 試本經到五經並試的改革,或許對科場考官與(yu) 應試者的衝(chong) 擊更大。科舉(ju) 考試究竟應以專(zhuan) 經取士,還是五經並試,存在不小的爭(zheng) 議。

 

明末清初的大儒顧炎武便對專(zhuan) 經取士的製度不滿。他認為(wei) “讀書(shu) 不通五經者,必不能通一經,不當分經試士”,自設立專(zhuan) 經試士之製,士子自幼習(xi) 之,終老不改,“人之教子者,往往便以一經授之,他經縱讀,亦不能精。其教之者,亦未必皆通五經”,以致當時人問答之間,稱他人所習(xi) 的專(zhuan) 經為(wei) “貴經”,自稱則為(wei) “敝經”,尤為(wei) 可笑69。

 

乾隆帝廢除專(zhuan) 經取士之製,改為(wei) 五經並試,未必是受到顧炎武的啟發,但同樣是希望應試者不應拘守一經,而是能夠熟悉五經。然而,五經並試又引發了一些官員和士人的異議。在乾隆帝逝世之後,又有官員提出恢複舊製,鄉(xiang) 會(hui) 試及學政歲、科、童試應照舊專(zhuan) 經取士。嘉慶帝認為(wei) 新製實行已近二十年,各省取中試卷的五經文均能一律完善,“今該禦史奏稱中人以下之質,勢難五經俱熟,或強事涉獵,恐有名無實等語,在該禦史係雲(yun) 南人,自以五經全禦為(wei) 難,若江浙大省士子彬彬向學,何難五經俱熟?”70將此奏駁回。

 

嘉慶帝的諭令使廟堂之上恢複專(zhuan) 經取士的意見陷入沉寂,卻無法消除士林清議。陳澧是反對五經並試的代表者。他詰問道:“試問自漢以來兼通五經者幾人?”以此苛責應試者,難收名實相副之效,認為(wei) “治五經而不通,不如治一經而通”,主張恢複專(zhuan) 經取士的舊例,隻是應增加《周禮》《儀(yi) 禮》及《春秋公羊傳(chuan) 》《春秋穀梁傳(chuan) 》,合為(wei) 九經,“會(hui) 試十八房,每一經二房;鄉(xiang) 試卷多者亦如之,卷少者九房皆均分其中額,以杜士之避難趨易”71。

 

相較宿儒之議,應試者的應對之策更似對新製的嘲諷。一般而言,考試政令的變革,總是能夠激發應試者的新對策。早在專(zhuan) 經取士的時代,士子們(men) 便有專(zhuan) 門的對策。其一,預擬本經的題目。顧炎武稱:“科場之弊莫過於(yu) 擬題,以五經文而言,各經可出之題不過數十道,富家巨族延請名士將此數十題各撰一篇,令子弟記誦熟習(xi) ,便易中式。其二,使用刪除不命題經文的刪本,止記其可以出題之篇,及此數十題之文而已。”72

 

康熙年間,朱彝尊注意到當時以《禮記》為(wei) 本經者,所讀《禮記》往往為(wei) 刪去大半經文之本,以《春秋》為(wei) 本經者,置《左傳(chuan) 》不觀,“經學於(yu) 是乎日微”,“此學者之所深懼也”73。康熙帝也深知應試者“將不出題之書(shu) ,刪而不讀”74。可見刪本經書(shu) 早在乾隆以前便已風行科場之中。

 

在乾隆朝新製試行不久,山西學政茹棻奏報推行新製情形稱:“晉省地處偏隅,書(shu) 賈罕至,諸生奉皇上五經並習(xi) 之旨,頗知奮勉讀書(shu) ,惟善本購覓較難。臣現於(yu) 按臨(lin) 時,每學各發一本,令其傳(chuan) 寫(xie) 。”75僅(jin) 僅(jin) 依賴“每學各發一本”,顯然無法滿足該省廣大應試者的需求,無疑為(wei) 書(shu) 賈留下謀利的空間。

 

乾隆帝推行五經並試,本為(wei) 防範和剔除科場流弊起見,卻在無形中又為(wei) 坊間射利者提供良機。短短數年間,各省便大量流行刪本五經的科場書(shu) 。乾隆五十七年六月,山東(dong) 學政翁方綱巡考時注意到,因新製令士子全讀五經,而坊間所賣的經書(shu) 刪本,以《春秋》《禮記》二經最多,每考一棚,輒出示曉諭各書(shu) 賈不許販賣刪本,但坊間未能禁絕,而“躁進之士子,遂以為(wei) 捷徑秘傳(chuan) ”76。這與(yu) 顧炎武所批評的明末清初的科場積習(xi) 並無二致。

 

乾隆帝獲聞此情後,“甚愧之”,通諭各省督撫、學政用心查察,嚴(yan) 行禁止。乾隆五十七年七月,軍(jun) 機大臣議定各省限三個(ge) 月內(nei) 將查抄坊間所存的刪本板片運京銷毀,逾限不交,查出治罪。次年七月,乾隆帝再降諭稱:“各省督撫嚴(yan) 飭所屬認真查禁,並將繳過刪本經書(shu) 數目及有無傳(chuan) 習(xi) 之處,三年匯奏一次。”77

 

與(yu) 刪本經書(shu) 相輔相成,坊間還組織選家編纂各種五經文的選本。嘉慶年間,《近科五經文鈔》刊行,按照五經分卷,選取最近數科的五經文墨卷,為(wei) 應試者提供揣摩研習(xi) 的程文。至道光年間,江南等地仍流行的《新增五經文萃》《新纂五經文選》等科場書(shu) 。晚清時期,《五經文府》《五經文海》《五經文漪》《精選五經文鵠》《新選五經文括》《五經文藪新編》《五經文苑捃華》等等名目,不一而足。這些墨卷與(yu) 選本,較之於(yu) 研讀五經而言,實為(wei) 士子應試的不二法門。舍本逐末,科場取才自然流弊無窮。

 

 

 

近科五經文鈔目錄(嘉慶)

 

結語

 

從(cong) 科舉(ju) 考試的曆史來看,乾隆年間的科舉(ju) 新製,並未扭轉明清以來鄉(xiang) 會(hui) 試偏重頭場文體(ti) 的風氣,反而更重視同居頭場的四書(shu) 文和新增試律詩,即所謂的“八股文章試帖詩”。乾隆帝無意改變科場取士偏重頭場的風氣,甚至習(xi) 為(wei) 當然,至於(yu) 試律詩後來居上,也是乾隆帝的個(ge) 人意誌在科場取士製度中的貫徹和延伸。

 

盡管此前五經文已經不受考官和士子所重,但是在改製後徹底與(yu) 策問成為(wei) 二、三場的“冷門題”。五經文在科場地位雖逐漸旁落,卻因此獲得清代士林的些許同情。同為(wei) 八股文的五經文和四書(shu) 文,遭受非議的程度恰與(yu) 科場風氣成反比,即四書(shu) 文成為(wei) 眾(zhong) 矢之的,而五經文卻較少非議。這或許也是五經文在科場選才中作用弱化的另類表征。

 

在偏重頭場文體(ti) 的風氣之下,乾隆、嘉慶之際,一些自號博雅之士的科舉(ju) 考官,開始醞釀新風,主張注重鄉(xiang) 會(hui) 試第二、三場的五經文和策問。在乾隆朝時,屢司文柄的朱珪即以重視五經與(yu) 策問著稱。《清史稿》亦稱朱珪“文章奧博,取士重經策,銳意求才”,嘉慶四年己未科會(hui) 試時,他和阮元刻意從(cong) 二、三場的五經文與(yu) 策問中選拔人才,“一時名流搜拔殆盡,為(wei) 士林宗仰者數十年”78。此科閱卷刻意矯正時趨,在閱卷程序有所改變,“先盡閱二三場之卷,而後閱首場《四書(shu) 》文”79,既為(wei) 科場異數,也違背常例,後亦遭到言官指摘。

 

迄至晚清,潘祖蔭、翁同龢久掌鄉(xiang) 會(hui) 試衡文之權,亦以振興(xing) 科場文風和矯正積弊自任,提倡兼重二、三場。影響所至,吳士鑒以第三場的策問題所對源源本本,切中命題真諦,得以補中會(hui) 試,隨後獲中該科榜眼,“淹雅之名亦大著”。而左宗棠亦以第二場的五經文甚佳特獲主考官的賞識,傳(chuan) 為(wei) 晚清科場佳話80。他們(men) 的嚐試與(yu) 努力,固然不足以扭轉大局,卻為(wei) 科場增添新風,使科舉(ju) 考試的場次偏重與(yu) 文體(ti) 取向通過製度運作因時、因地、因人而異所呈現多樣性的變化,為(wei) 清代科舉(ju) 考試選拔人才的取向與(yu) 觀念注入多元的內(nei) 涵。

 

注釋
 
1.張廷玉等撰:《明史》卷70《選舉二》,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第1693頁。
 
2.趙爾巽等撰:《清史稿》卷106《選舉一》,北京:中華書局,1977年,第3147頁。
 
3.參見商衍鎏《清代科舉考試述錄》(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58年),李世愉、胡平《中國科舉製度通史·清代卷》(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7年)等著作;龔延明、高明揚《清代科舉八股文的衡文標準》(《中國社會科學》2005年第4期),安東強《清末廢八股後的四書義與五經義》(《文學遺產》2015年第5期)等文。
 
4.《世祖章皇帝實錄》卷15,順治二年四月辛酉條,《清實錄》第3冊,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第135頁;嘉慶《欽定學政全書》卷6《厘正文體》,故宮博物院編:《故宮珍本叢刊》第334冊,海口:海南出版社,2000年,第225頁。
 
5.永瑢等撰:《四庫全書總目》卷33,上冊,北京:中華書局,1965年,第269頁。
 
6.商衍鎏:《清代科舉考試述錄》,第64頁。
 
7.劉獻廷:《廣陽雜記》卷5,北京:中華書局,1957年,第244頁。
 
8.永瑢等撰:《四庫全書總目》卷27,上冊,第219頁。
 
9.嘉慶《欽定學政全書》卷21《考試題目》,故宮博物院編:《故宮珍本叢刊》第334冊,第393頁。
 
10.《貴州學政洪亮吉奏請將考試〈禮記〉改用鄭注折》(乾隆五十八年七月初一日),中國第一曆史檔案館藏,軍機處錄副奏折,乾隆朝文教類,03—1158—73,縮微號:82—2281;嘉慶《欽定學政全書》卷21《考試題目》,故宮博物院編:《故宮珍本叢刊》第334冊,第393—394頁。
 
11.永瑢等撰:《四庫全書總目》卷21,上冊,第170頁。
 
12.《高宗純皇帝實錄》卷557,乾隆二十三年二月甲申條,《清實錄》第16冊,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第60頁。《清實錄》第1—12冊為1985年影印出版。
 
13.《高宗純皇帝實錄》卷1030,乾隆四十二年四月乙巳條,《清實錄》第21冊,第810—811頁。
 
14.《世祖章皇帝實錄》卷115,順治十五年二月甲申條,《清實錄》第3冊,第898頁。
 
15.《聖祖仁皇帝實錄》卷119,康熙二十四年正月丁亥條,《清實錄》第5冊,第249頁。
 
16.中國第一曆史檔案館編:《乾隆朝上諭檔》第1冊,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8年,第935頁。
 
17.嘉慶《欽定學政全書》卷21《考試題目》,故宮博物院編:《故宮珍本叢刊》第334冊,第387頁。
 
18.中國第一曆史檔案館編:《雍正朝漢文諭旨匯編》第6冊,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1999年,第349、352頁。
 
19.趙爾巽等撰:《清史稿》卷108《選舉三》,第12冊,第3159頁。
 
20.梁章钜:《製義叢話》卷1,陳水雲、陳曉紅校注:《梁章钜科舉文獻二種校注》,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09年,第14頁。
 
21.梁章钜:《製義叢話》卷1,陳水雲、陳曉紅校注:《梁章钜科舉文獻二種校注》,第14頁。
 
22.趙爾巽等撰:《清史稿》卷108《選舉三》,第12冊,第3159頁。
 
23.《聖祖仁皇帝實錄》卷131,康熙二十六年十月己酉條,《清實錄》第5冊,第412頁;清高宗敕撰:《清朝文獻通考》卷48《選舉考二·舉士》,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年,考5309頁。《清朝文獻通考》將此事記為康熙三十六年,與實錄不同。
 
24.《聖祖仁皇帝實錄》卷209,康熙四十一年九月壬子條,《清實錄》第6冊,第126頁。
 
25.《聖祖仁皇帝實錄》卷210,康熙四十一年九月乙酉條,《清實錄》第6冊,第130頁。
 
26.王士禛著,張世林點校:《分甘餘話》卷1,北京:中華書局,1989年,第25頁。
 
27.李清植編:《文貞公年譜》卷下,清道光五年安溪李氏刻本,第1頁。
 
28.《聖祖仁皇帝實錄》卷202,康熙三十九年十一月丙午條,《清實錄》第6冊,第61頁。
 
29.顧鎮編:《黃侍郎公年譜》卷上,清乾隆間吳門刻本,第16—17頁。
 
30.《聖祖仁皇帝實錄》卷246,康熙五十年五月丙辰條,《清實錄》第6冊,第444頁。
 
31.《聖祖仁皇帝實錄》卷262,康熙五十四年正月甲子條,《清實錄》第6冊,第579頁。
 
32.《世宗憲皇帝實錄》卷17,雍正二年三月乙亥條,《清實錄》第7冊,第283頁。
 
33.清高宗敕撰:《清朝文獻通考》卷48《選舉考二·舉士》,考5310頁。
 
34.趙爾巽等撰:《清史稿》卷108《選舉三》,第12冊,第3159頁。《清史稿》原誤稱“各省每額九名加中一名”。
 
35.《世宗憲皇帝實錄》卷49,雍正四年十月甲戌條,《清實錄》第7冊,第744頁。
 
36.《高宗純皇帝實錄》卷13,乾隆元年二月戊子條;卷39,乾隆二年三月甲寅條,《清實錄》第9冊,第384、703頁。《高宗純皇帝實錄》卷87,乾隆四年二月甲辰條,《清實錄》第10冊,第357頁。《高宗純皇帝實錄》卷161,乾隆七年二月己未條,《清實錄》第11冊,第30頁。《高宗純皇帝實錄》卷237,乾隆十年三月庚子條,《清實錄》第12冊,第54頁。《高宗純皇帝實錄》卷311,乾隆十三年三月壬子條,《清實錄》第13冊,第95頁。
 
37.袁棟:《書隱叢說》卷3,“五經中式”條,四庫全書存目叢書編纂委員會編:《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子部第116冊,濟南:齊魯書社,1995年,第445頁。
 
38.趙翼:《陔餘叢考》卷29,石家莊:河北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562頁;梁章钜:《製義叢話》卷1,陳水雲、陳曉紅校注:《梁章钜科舉文獻二種校注》,第15頁;吳振棫:《養吉齋叢錄》卷9,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92頁;趙爾巽等纂:《清史稿》卷108《選舉三》,第12冊,第3159頁。
 
39.清高宗敕撰:《清朝文獻通考》卷50《選舉考四·舉士》,考5328頁;王慶雲:《石渠餘紀》卷1,沈雲龍主編:《近代中國史料叢刊》第八輯之75,台北:文海出版社,1966年,第97頁。
 
40.《高宗純皇帝實錄》卷386,乾隆十六年四月戊辰條,《清實錄》第14冊,第67頁。
 
41.《高宗純皇帝實錄》卷402,乾隆十六年十一月戊寅條,《清實錄》第14冊,第291頁。
 
42.《高宗純皇帝實錄》卷450,乾隆十八年十一月壬戌條,《清實錄》第14冊,第865—866頁。
 
43.中國第一曆史檔案館編:《雍正朝漢文諭旨匯編》第6冊,第352頁。
 
44.鈕琇:《觚剩》卷4《燕觚·五經中式》,四庫全書存目叢書編纂委員會編:《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子部第250冊,濟南:齊魯書社,1995年,第49頁。
 
45.《河南布政使越城奏請厘剔五經以慎科舉事》(乾隆九年十一月),中國第一曆史檔案館藏,軍機處錄副奏折,檔號:03—1166—031,縮微號:083—1633。
 
46.《湖廣道監察禦史黃元鐸奏為請嚴五經中式之例以崇經術事》(乾隆九年十一月),中國第一曆史檔案館藏,軍機處錄副奏折,檔號:03—1166—036,縮微號:083—1649。
 
47.《高宗純皇帝實錄》卷161,乾隆七年二月己未條,《清實錄》第11冊,第30頁。《高宗純皇帝實錄》卷237,乾隆十年三月庚子條,《清實錄》第12冊,第54頁。
 
48.趙翼:《陔餘叢考》卷29,第562頁。
 
49.中國第一曆史檔案館編:《乾隆朝上諭檔》第1冊,第73,48頁。
 
50.中國第一曆史檔案館編:《乾隆朝上諭檔》第1冊,第73,48頁。
 
51.梁章钜:《試律叢話·試題匯錄》,陳水雲、陳曉紅校注:《梁章钜科舉文獻二種校注》,第545—549頁。
 
52.《高宗純皇帝實錄》卷352,乾隆十四年十一月己酉條;卷355,乾隆十四年十二月辛卯條,《清實錄》第13冊,第860、899頁。
 
53.中國第一曆史檔案館編:《乾隆朝上諭檔》第2冊,第893—894頁;《高宗純皇帝實錄》卷526,乾隆二十一年十一月辛醜條,《清實錄》第15冊,第625頁。
 
54.《兵部左侍郎辦理步軍統領事務舒赫德奏陳敬籌取士之方以裨實政事》(乾隆九年八月十一日),中國第一曆史檔案館藏,軍機處錄副奏折,檔號:03—1165—057,縮微號:083—1452。
 
55.《高宗純皇帝實錄》卷558,乾隆二十三年三月丙申條,《清實錄》第16冊,第72—73頁。
 
56.《高宗純皇帝實錄》卷627,乾隆二十五年十二月戊子條,《清實錄》第16冊,第1042頁;《高宗純皇帝實錄》卷749,乾隆三十年十一月辛卯條,《清實錄》第18冊,第244頁。
 
57.《高宗純皇帝實錄》卷1030,乾隆四十二年四月乙巳條,《清實錄》第21冊,第810—811頁。
 
58.中國第一曆史檔案館編:《乾隆朝上諭檔》第14冊,第11,90頁。
 
59.中國第一曆史檔案館編:《乾隆朝上諭檔》第14冊,第11,90頁。
 
60.《高宗純皇帝實錄》卷1295,乾隆五十二年十二月丁巳條,《清實錄》第25冊,第392—393,394頁。
 
61.《高宗純皇帝實錄》卷1295,乾隆五十二年十二月丁巳條,《清實錄》第25冊,第392—393,394頁。
 
62.《高宗純皇帝實錄》卷1304,乾隆五十三年五月癸酉條,《清實錄》第25冊,第554頁。
 
63.《高宗純皇帝實錄》卷1313,乾隆五十三年九月庚辰條,《清實錄》第25冊,第729頁。
 
64.《高宗純皇帝實錄》卷1312,乾隆五十三年九月己巳條;卷1313,乾隆五十三年九月戊寅條,《清實錄》第25冊,第706—707、723頁。
 
65.《高宗純皇帝實錄》卷1327,乾隆五十四年四月丁未條,《清實錄》第25冊,第965頁。
 
66.劉鳳誥:《存悔齋集》卷1,《殿試策》,道光十七年刻本,第3頁。
 
67.朱彝尊著,王利民等校點:《曝書亭全集》,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9年,第602頁。
 
68.陳澧著,黃國聲主編:《陳澧集》第1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78、80頁。
 
69.顧炎武著,陳垣校注:《日知錄校注》,合肥:安徽大學出版社,2007年,第914—915頁。
 
70.禮部纂輯:光緒《欽定科場條例》卷15《三場試題題目成式》,沈雲龍主編:《近代中國史料叢刊三編》第四十八輯之473,台北:文海出版社,1988年,第1123頁。
 
71.陳澧著,黃國聲主編:《陳澧集》第1冊,第79頁。關於陳澧《科場議》問題,詳參於梅舫《陳澧撰寫〈科場議〉之立場、緣起及用意》(《近代史研究》2015年第2期)一文。
 
72.顧炎武著,陳垣校注:《日知錄校注》,第912—913頁。
 
73.朱彝尊著,王利民等校點:《曝書亭全集》,第602頁。
 
74.《聖祖仁皇帝實錄》卷256,康熙五十二年十月乙酉條,《清實錄》第6冊,第537頁。
 
75.《山西學政茹棻奏為辦理本年大同汾州等府州屬科試情形事》(乾隆五十六年),中國第一曆史檔案館藏,宮中檔朱批奏折,檔號:04—01—38—0099—009。
 
76.《山東學政翁方綱奏報科試情形事》(乾隆五十七年六月十三日),中國第一曆史檔案館藏,軍機處錄副奏折,檔號:03—1183—026,縮微號:084—1922;《高宗純皇帝實錄》卷1407,乾隆五十七年六月癸巳條,《清實錄》第26冊,第915—916頁。
 
77.《高宗純皇帝實錄》卷1409,乾隆五十七年七月丙辰條,《清實錄》第26冊,第940頁;《高宗純皇帝實錄》卷1433,乾隆五十八年七月辛亥條,《清實錄》第27冊,第157—158頁。
 
78.趙爾巽等撰:《清史稿》卷340《列傳一二七》,第37冊,第11094頁。於梅舫:《科考與經解——詁經精舍、學海堂的設置與運思》,《中山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0年第6期。
 
79.桂文燦撰,王曉驪、柳向春點校:《經學博采錄》卷1,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10年,第6頁。
 
80.徐淩霄,徐一士:《淩霄一士隨筆》(一),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241頁。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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