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學“雲切磋班”第六期“死生、出處之際:夷夏觀視域下明遺民的守經與達權”討論綜述

欄目:會議講座
發布時間:2020-10-26 23:40:04
標簽:夷夏觀視域下明遺民的守經與達權、死生、出處之際

原標題:“死生、出處之際:夷夏觀視域下明遺民的守經與(yu) 達權討論綜述

來源:“欽明書(shu) 院”微信公眾(zhong) 號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庚子九月初七日己亥

          耶穌2020年10月23日

 

雲(yun) 切磋

 

四川大學儒家哲學方向“雲(yun) 切磋班”第六期已於(yu) 庚子年九月初二(西曆10月18日)晚,在騰訊會(hui) 議網絡平台上舉(ju) 辦。討論由中山大學哲學係博士生羅慧琳主持,中國人民大學哲學院博士生王羿龍作了“死生、出處之際:夷夏觀視域下明遺民的守經與(yu) 達權”的主題報告,華東(dong) 師範大學哲學係博士生蔣鑫、中國人民大學哲學院博士生祁博賢擔任評議。

 

在晚明以死為(wei) 經的大背景下,士人既以事功、傳(chuan) 道為(wei) 名而藉以全生達權,那麽(me) 在麵對滿清政府的征招之時,卻又何以拒絕出仕?為(wei) 解決(jue) 這一倫(lun) 理困境,主講人以對管仲、許衡的評價(jia) 為(wei) 中心,引入為(wei) 明遺民所重新啟重的夷夏觀作為(wei) 闡釋的重點,試圖窺見夷夏之義(yi) 對明遺民選擇的影響。當遺民們(men) 以帶有強烈民族主義(yi) 色彩的夷夏觀作為(wei) 支撐時,方才在生與(yu) 死、出與(yu) 處之間求得自身得以兩(liang) 全的正當性縫隙。

 

以對管仲的評價(jia) 來說,主要著重於(yu) 對《論語·憲問》篇中孔子答子路、子貢之問的再解釋。一方麵,遺民不認同《管子》、《論語注疏》、《論語集注》中對於(yu) 管仲之生自身正當性的看法,從(cong) 而將其正當性引向了華夷大義(yi) 上。第一,在言說管仲具存有事功的同時,將事功係於(yu) 節義(yi) ,而節義(yi) 因事功而見之。第二,合華夷之義(yi) 於(yu) 大,君臣之義(yi) 於(yu) 小,然後達權的可能性範圍得以確立。第三,在此基礎之上,體(ti) 現出舍小而取大的價(jia) 值判斷。另一方麵,同樣基於(yu) 華夷大義(yi) 壓過君臣之義(yi) 這一觀點,如何看待管仲未死是否有妨於(yu) 君臣之義(yi) 這一問題,在明遺民之間亦出現了分歧。亭林、晚村以為(wei) 雖然舍君臣而之華夷具有更高的正當性,但並不意味著這一選擇是全然正當的,而船山則認為(wei) 君臣之義(yi) 之所以為(wei) 義(yi) 全係於(yu) 華夷,因此,隻有合於(yu) 華夷之義(yi) 才能夠保全君臣,則此行為(wei) 具有全然正當性了。

 

以對許魯齋的評價(jia) 來說,主要的爭(zheng) 議在於(yu) 夷夏觀應當以文化為(wei) 中心還是以民族為(wei) 中心。孫夏峰持前者之論,而船山、亭林、梨洲等更多的遺民卻持後者。首先,從(cong) 族群的角度來看,不仕之經之所當守,而出仕不可以為(wei) 權,其實質則源於(yu) 狄道的先天不可變易性。其次,從(cong) 個(ge) 人誌節來看,在秉續“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這一傳(chuan) 統的基礎上,其對事功具有超越性意義(yi) 。因此,一切計功謀利之說都不具有正當性。再次,在道理而言,道統有不絕之必然;在事功而言,道統有不絕之可能。出於(yu) 以上三點,明遺民完全杜絕了以出仕為(wei) 行權的可能性,從(cong) 而在生死與(yu) 出處之間為(wei) 自身的存在掙得一絲(si) 餘(yu) 地;並以這種嚴(yan) 峻的夷夏觀,為(wei) 三百年後的辛亥革命提供了精神養(yang) 料,庶可為(wei) 中國精神不朽之明珠。

 

其後,主持、兩(liang) 位評議及與(yu) 會(hui) 師生就報告立意、結構、內(nei) 容展開了充分的討論。其中,蔣鑫博士提到,相對於(yu) “守道而傳(chuan) 之於(yu) 後世”的理論,儒者似乎應當具有更深的當下憂慮和現實關(guan) 懷。具體(ti) 到報告來說,個(ge) 體(ti) 層麵的傳(chuan) 道從(cong) 屬於(yu) 文明層麵的傳(chuan) 道,前者不能取代後者。在教化之統、文明之統不絕的情況下,宋儒所謂續千年不傳(chuan) 之道統才是有可能的。若其時中國文明已經質變,宋儒何所聞其道、傳(chuan) 其道?所聞所傳(chuan) ,必皆異道。甚言之,當夷朝入主幾百年成為(wei) 一個(ge) 無法改變的曆史事實時,而在僅(jin) 僅(jin) 守道於(yu) 民間將於(yu) 事無補的時候,身處其中的儒者,出於(yu) 保存華夏文明之職責,出仕與(yu) 之合作,究竟有否正當性?祁博賢博士提到,如果認為(wei) 如言“忠孝至性,何待擬仿”、生而可以傳(chuan) 道的話,那麽(me) 以死傳(chuan) 之後世,是否也可以以榜樣的方式為(wei) 傳(chuan) 道?其二,船山的三義(yi) 說之主旨是為(wei) 義(yi) 區分大小,似乎並不能構成對經的消解。中山大學閆雷雷博士提到,除船山一類特別嚴(yan) 峻的遺民外,大多數遺民仍然並未拒絕自己的子孫出仕清朝,且時常保持與(yu) 仕清者、甚至貳臣的聯絡,應當如何看待這一問題,是值得繼續研究的方向;第二,閆雷雷博士還指出了文中的一處文獻引用錯誤。

 

活動最後,由四川大學哲學係的曾海軍(jun) 老師、高小強老師和陳建美老師為(wei) 這次報告作出指正。曾老師提到,相對於(yu) 對“晏嬰不死君難”這一命題而言,當代學界對管仲的關(guan) 注並沒有那麽(me) 重,因此,在討論這一命題的同時,如何統攝夷夏觀、如何進一步探析夷夏觀的內(nei) 含,是值得繼續深究的。高老師提到,儒家文化的任何變更都不能違背儒家自身的基本原則,否則枉尺直尋,而不免於(yu) 舍本。如蒙古不能改“收母蔑喪(sang) ”的習(xi) 俗,則亦可以成為(wei) 其並未完全漢化的例證之一。陳老師提到,夷夏觀的文化與(yu) 民族的雙重內(nei) 含是非常值得研究的,那麽(me) 如何看待明季夷夏觀的發展與(yu) 晚清、民國時期民族主義(yi) 崛起,就成為(wei) 了可以進一步探討的話題。

 

責任編輯:近複

 


微信公眾號

伟德线上平台

青春儒學

民間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