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朵生】毀古墓建別墅情法不容
欄目:快評熱議
發布時間:2011-02-22 08:00:00
 |
慕朵生
作者簡介:慕朵生,男,獨立學者,曾創辦中國儒教網暨儒教複興(xing) 論壇並任總編。
|
位於南京市江寧區的大明王朝開國將軍沐英及其曆代子孫的墓葬群,700多年來一直保存完好,是江蘇省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但近年來卻因房地產商建高檔別墅而慘遭破壞(據2月12日《中國青年報》),令人扼腕歎息,激憤不已。
從周文王掩葬路邊枯骨和周武王封比幹墓起,曆代王朝無不重視保護先朝王陵和聖賢墳墓,或禁止在其周圍采樵放牧,或定期派員巡查祭祀。即使對普通逝者的墳墓,也是嚴加禁止發盜破壞,一向堅持“發墓者誅”和“竊盜者刑”的原則(《淮南子》),比如《唐律》就規定:“發塚者加役流,已開棺槨者絞,發而未徹者徒三年。”相關事例,史不絕書,使“封墳護墓”蔚然成為中國的一大傳統。
古代之所以重視“封墳護墓”,是因為古人認為“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而“祖有功,宗有德”,後代子孫理應“報本反始”、“慎終追遠”,為祖先起墳樹木並定時祭掃。此外,古人還認為,“死者為大”,死者亦有得到生者尊重的權利,生人不宜輕易驚動亡靈。而且,生死殊途,陰陽兩間,在“陰宅”之上建“陽宅”絕不是什麽吉祥的事情。
顯然,沐氏古墓葬之上及其周圍建高檔別墅,有違中國“封墳護墓”的傳統,嚴重傷害了沐氏後人的感情,給他們祭掃祖先帶來極大的不便。有意思的是,房地產開發商竟然大肆宣揚該地風水上佳宜居,且購買者如潮,不知出於何據,令人哭笑不得。
更為重要的是,作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沐氏古墓葬按照有關文物法規條文,其保護至少應滿足兩個基本條件,即墳墓主體不能受到損害,墳墓周圍應該有數十米到上百米不等的建設控製地帶,以保護文物古跡的格局、安全和景觀。特別是,沐氏古墓葬不是一個孤墓,而是一個墓葬群,按法當予以整體性、大範圍的保護。事實上,無論是沐英第八代孫、黔國公沐朝弼墓被發現、文物遭哄搶事件,還是被稱為“國寶”的蕭何月下追韓信梅瓶的出土,都證明大範圍保護沐氏古墓葬是非常必要的。
就此而言,房地產開發商在沐氏古墓葬區建高檔別墅,而且一建就是持續數年、接連數期,還不僅是偏離文化傳統那麽簡單,而是一個涉嫌違反法律的問題。值得注意的是,在高檔別墅建設期間,沐氏後人和文博專家都曾就古墓葬保護問題據理力爭和依法交涉,並引發了媒體的關注和批評,但該開發工程仍是照舊不誤,甚至是變本加厲。
人們還注意到,雖然高檔別墅建設期間,江寧區、南京市甚至是江蘇省的文物部門也曾就此問題表過態、發過文,但其表態含糊且說法不一,其文件不甚透明且互相扯皮。據此,做如下的猜測或許不算為過,即涉案的有關文物、規劃、建設等部門要麽是在此事上不作為,要麽已經被財大氣粗的房產開發商所裹挾。須知,“綁架”了中國經濟的房地產開發商,再“綁架”幾個地方行政部門,並不是什麽困難的事情!更何況,房地產開發還是地方財政的來源支柱呢?
無論如何,對於月黑風高夜發掘偷盜墳墓的現象,我們尚知道予以嚴厲地譴責和打擊,而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破壞古墓葬的違法行為,我們就真地束手無策、任其猖狂嗎?試問,天理何在?國法何在?
作者惠賜儒家中國網站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