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誌奇】《周禮》與中國水管理起源

欄目:文化雜談
發布時間:2020-06-03 01:25:15
標簽:《周禮》

《周禮》與(yu) 中國水管理起源

作者:牛誌奇

來源:《學習(xi) 時報》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庚子閏四月初十日乙亥

          耶穌2020年6月1日

 

水利是起源古老且曆史悠久的公共事業(ye) ,是在自然生態體(ti) 係中發揮重要作用的人類活動。作為(wei) 儒家經典,《周禮》主要記載先秦時期社會(hui) 政治、經濟、文化、風俗、禮法諸製,其中涉及水利內(nei) 容主要在《夏官司馬·大馭》《地官司徒·遂人》《地官司徒·草人》《秋官司寇·司隸》等篇中。《周禮》是中國古代最早闡釋水利與(yu) 自然、水利與(yu) 社會(hui) 之間關(guan) 係的文獻,最早製定了中國古代全麵的水利典章製度,設立了水官並闡釋了溝渠與(yu) 井田的關(guan) 係,規劃出理想的農(nong) 田灌溉工程體(ti) 係。

 

水官的設置及其職責

 

《周禮·太宰》明確記載了虞衡製度:“以九職任萬(wan) 民:……三曰虞衡,作山澤之材。”東(dong) 漢末年儒家學者鄭玄在《周禮注疏》中也進一步明確:“虞衡,掌山澤之官,主山澤之民者。”虞衡製度的設立,表明先秦時期的水管理從(cong) 對山川江河的認知,上升到國家治理層麵的製度安排,進而通過設置專(zhuan) 門的機構、職官,頒布有關(guan) 保護山林川澤的政策法令,規範社會(hui) 生產(chan) 活動,約束人們(men) 的行為(wei) ,保護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

 

虞衡製度的核心之一是水官的設置,這是國家水行政管理體(ti) 係的雛形,為(wei) 曆朝曆代的國家水行政管理體(ti) 製作出了先導性、製度性的安排。水官的設置體(ti) 現在《地官司徒·草人》中:“川衡掌巡川澤之禁令,而平其守”“澤虞掌國澤之政令,為(wei) 之厲禁”。“川衡”就是管理河流的官員,“澤虞”是管理湖泊的官員,其主要職責是頒布保護河流湖泊的政策法令,並履行監督處罰職責,保護水資源。“川衡”(河官)的職責除了負責掌管巡視河流,並執行有關(guan) 的禁令外,還“以時舍其守,犯禁者,執而誅罰之”,講的是:合理安排守護河流的民眾(zhong) ,按時安置守護人,有違反禁令的就抓捕而加以懲罰。從(cong) 這個(ge) 記載可以看出:一是周代把河流視為(wei) 公共資源,設專(zhuan) 官管理,是執法主體(ti) ;二是對民眾(zhong) 的行為(wei) 予以了規範,通過嚴(yan) 苛的懲罰禁令保護河流。可以看出,水管理的水權意識和法製理念在先秦時期已經具備,並上升到了國家法製的層麵。

 

“澤虞”的職責除了掌管湖澤的有關(guan) 政令外,還“使其地之人守其財物,以時入之於(yu) 玉府,頒其餘(yu) 於(yu) 萬(wan) 民”,講的是:劃分湖澤的範圍,設置藩界和禁令,使當地的民眾(zhong) 守護湖澤裏的資源,按時繳納皮、角、珠貝等給玉府(玉府是朝廷掌管玉的機構),其餘(yu) 的財物分歸民眾(zhong) 所有。從(cong) 這個(ge) 記載可以看出:一是國家對湖澤的管理是劃定保護範圍並製定法令;二是對湖澤裏各種資源進行分配,有上繳國家的品目(比如:珠貝),其餘(yu) 留給老百姓。這種分配方式強調要處理好國家與(yu) 個(ge) 人對資源的分配,除交給國家的指定物品外,其餘(yu) 的全歸老百姓所有,呈現出周朝的資源分配製度特色,也是西周“民為(wei) 邦本、本固邦寧”的民本思想在分配製度中的具體(ti) 反映。《周禮》不僅(jin) 留給後世內(nei) 容豐(feng) 富的自然史,也蘊含著中國古代的生態觀以及對水資源開發與(yu) 利用的價(jia) 值觀。

 

“職方氏”與(yu) 河流湖泊管理

 

《周禮·職方氏》記載:“職方氏掌天下之圖,以掌天下之地。”職方氏是掌管國家地域的官職,所管轄的全國國土地域共劃分為(wei) 九個(ge) 州,分別是揚州、荊州、豫州、青州、兗(yan) 州、雍州、幽州、冀州、並州,然後將各州的水資源進行了分門別類的歸納,作為(wei) 國家水資源管理的指南。《職方氏》一一列舉(ju) 各州的疆域和水資源分布情況,將九州的水資源分為(wei) 澤藪、川、浸三種類型:澤藪是人們(men) 從(cong) 事水產(chan) 和漁業(ye) 的水域湖泊;川是可以通水運的江河水道;浸特指有灌溉之利的塘泊或河流。如荊州:“正南曰荊州,其山鎮曰衡山,其澤藪曰雲(yun) 瞢,其川江、漢,其浸潁、湛。”如青州:“正東(dong) 曰青州,其山鎮曰沂山,其澤藪曰望諸,其川淮泗,其浸沂沭。”荊州的行政區域內(nei) 有衡山,湖泊有雲(yun) 夢澤,河流有長江、漢江,浸有潁和湛(指今長江中遊的溳水和沮漳河);青州的行政區域內(nei) ,有沂山,湖泊是望諸(今豫東(dong) 和魯南一帶的古湖泊,已湮沒),河流有淮河、泗水,浸有沂水、沭水。《周禮》的九州是早期中國的行政區劃,與(yu) 九州同時被記載的江河和湖泊,是中國疆域內(nei) 最早獲得命名的水體(ti) ,是對中國區域水資源最早的係統闡述,也是最早的水土資源規劃,並最早納入了政府管理範疇的公共資源。這說明中華民族自古以來就非常重視對河流、湖泊特性及其流向的研究,為(wei) 後代許多水利工程的建設以及古河流、古湖泊的消亡變化與(yu) 環境的影響提供了重要的參考依據。

 

農(nong) 田水利體(ti) 係

 

《周禮·匠人》記載農(nong) 田水利灌溉溝渠的建造標準:“匠人為(wei) 溝洫……廣尺深尺,謂之畎;田首倍之,廣二尺,深二尺,謂之遂;九夫為(wei) 井,井間廣四尺,深四尺,謂之溝;方十裏為(wei) 成,成間廣八尺,深八尺,謂之洫;方百裏為(wei) 同,同間廣二尋,深二仞,謂之澮。專(zhuan) 達於(yu) 川,各載其名。”根據這個(ge) 記載,可以看出周朝把溝渠的名稱及標準規定得非常細致:寬一尺、深一尺的叫作畎,寬二尺、深二尺叫作遂,寬四尺、深四尺的叫作溝,寬八尺、深八尺的叫作洫,寬二尋、深二仞的叫作澮,澮就直通河流了。澮、洫、溝、遂、畎與(yu) 現在的幹、支、鬥、農(nong) 、毛相對應,澮應該是現在的幹渠,與(yu) 河流相通。《周禮》中對農(nong) 田水利灌溉溝渠體(ti) 係的記載,一是標準化,對不同功能的溝渠大小、尺寸都有明確的規定;二是係統化,建立了由澮、洫、溝、遂、畎構成的水利灌溉溝渠體(ti) 係,這個(ge) 體(ti) 係的設置十分嚴(yan) 密和規範,不同的名稱具有不同的功能。這是我國水利灌溉標準體(ti) 係的開創之舉(ju) ,對先秦以來的經濟社會(hui) 發展產(chan) 生了深遠影響。

 

《地官司徒·遂人》對溝洫係統以及管理有最為(wei) 係統的描述:“遂人掌邦之野。凡治野,夫間有遂,遂上有徑,十夫有溝,溝上有畛,百夫有洫,洫上有塗,千夫有澮,澮上有道,萬(wan) 夫有川,川上有路,以達於(yu) 畿。”遂人,是西周時期管理鄉(xiang) 野的官員,遂人對治下的水利公共基礎設施負有管理責任,遂人的屬官有管溝和徑的夫,夫分十夫、百夫、千夫、萬(wan) 夫,按照溝洫和道路的級別和數量設置,對溝和路的分級描述,實際上是古代版的農(nong) 田水利工程係統闡述。“井田製”是儒家倡導的理想田製,在周天子公田有所實施,從(cong) 上述記載中可以看出,溝洫原為(wei) 井田的重要組成部分,將溝洫提升到“井田製”製度層麵推行,體(ti) 現出上古中國的治理意誌和層級分明、功能明確的農(nong) 田水利係統規劃,代表著水利在古代中國生態文明體(ti) 係中的獨特標識。這是我國農(nong) 田水利灌溉體(ti) 係與(yu) 管理的最早闡述,對西周時期“井田製”的實施起著關(guan) 鍵的作用,也對西周乃至後代的農(nong) 業(ye) 產(chan) 生了深遠的影響,推動著古代社會(hui) 的向前發展。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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