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建坤】論宋儒陳舜俞“太平有為”的政治構想

欄目:《原道》第37輯、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0-05-21 00:57:38
標簽:經世、經術治國、陳舜俞

論宋儒陳舜俞“太平有為(wei) ”的政治構想

作者:張建坤(湖南大學嶽麓書(shu) 院博士研究生)

來源:《原道》第37輯,陳明、朱漢民主編,湖南大學出版社2019年11月出版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庚子四月廿五日庚申

          耶穌2020年5月17日

 

 

 

(餘(yu) 英時:《朱熹的曆史世界:宋代士大夫政治文化的研究》,生活.讀書(shu) .新知三聯書(shu) 店2011年版)

 

內(nei) 容提要:經術治國以回向三代,是北宋中期新型儒學士大夫的共同追求。“學術、政事見稱於(yu) 時”的陳舜俞,曾先後師承胡瑗、歐陽修,是建言君主“大有為(wei) ”,推動朝廷進行全方位政治革新的新型儒學士大夫群體(ti) 中的佼佼者,也是傳(chuan) 承“明體(ti) 達用”的“湖學”的中堅。

 

自嘉祐三年以來,他不斷向朝廷陳言進策,係統地表達了經術治國的“太平有為(wei) ”政治構想,即:以《六經》之“道”為(wei) 本,以《六經》之“術”為(wei) 用,重建儒家經世傳(chuan) 統的知識、價(jia) 值、信仰和實踐;以“上修下安”為(wei) 具體(ti) 路徑,試圖通過規範君臣的職責與(yu) 道德,在政治實踐中建立一種良性的君臣“共治”的政治秩序。

 

一方麵消弭君王主權與(yu) 治權的不對稱性,以維護君王的權威;另一方麵給予官僚階層更廣闊的行政自主空間,使之更好地輔君保民:君臣和衷共濟,取得實質性的“太平”。

 

關(guan) 鍵詞:陳舜俞;經世;經術治國;太平有為(wei) ;

 

一、引言

 

中國傳(chuan) 統儒家向來有著強烈的現世取向,在他們(men) 看來,士君子“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遠”(《論語·泰伯》),應以“德”修身,“修己以安百姓”(《論語·憲問》)。經濟世務、治國安民可謂儒者天職,經世理念遂演為(wei) 儒家思想傳(chuan) 統之核心。[1]

 

然而,儒者在現實世務上的處理能力卻頗受世人的懷疑。盡管荀子作《儒效》張揚大儒“在本朝則美政,在下位則美俗”的經世功效,叔孫通轉圜而論“儒者難與(yu) 進取,可與(yu) 守成”(《史記·叔孫通傳(chuan) 》),仍不免有“儒者博而寡要,勞而少功,是以其事難盡從(cong) ”(《史記·太史公自序》)之譏。

 

雖然漢武帝“罷黜百家,表章《六經》”(《漢書(shu) ·武帝紀》),但世人還是“多謂儒生不及彼文吏,世俗共短儒生”,甚至連“儒生之徒亦自相少”,對經世缺乏自信。[2]儒者研習(xi) 經術,[3]本應“修行先王之道”以經世,卻往往“委曲從(cong) 俗,苟求富貴”以用世。(《漢書(shu) ·嚴(yan) 彭祖傳(chuan) 》)

 

無自覺的天職導致無天職的自覺,儒者既不能自覺其肩負經世天職,則其所學之經術與(yu) 所事之世務便不免歧為(wei) 二途,拉大理論與(yu) 實踐之間的距離。

 

魏晉以來,儒家複遭佛、道二教的挑戰,士人紛紛為(wei) 其教理吸引,以至宋人有“儒門淡薄,收拾不住”[4]之慨;張載憂心於(yu) “朝廷以道學、政術為(wei) 二事”[5],王安石受到“但知經術,不可以經世務”[6]的政治攻擊,皆表明經術與(yu) 經世之間的鴻溝長期橫亙(gen) 在儒者的心中,遑論自覺經世。

 

朱熹翻閱種放文集時曾言:“國初人便已崇禮義(yi) ,尊經術,欲複二帝三代,已自勝如唐人,但說未透在。直至二程出,此理始說得透。”[7]

 

朱熹的立場在此無關(guan) 宏旨,但“理”實為(wei) 儒家經世理念:“崇禮義(yi) ”確立起經世之價(jia) 值信仰,“尊經術”張揚了經世之實踐途徑,“欲複二帝三代”表達出經世之秩序目的。

 

這個(ge) “理”,大體(ti) 從(cong) 太宗、真宗“右文”開始推擴下來,[8]涵蓋了儒學何以經世的理論依據,以及儒學如何經世的經術路徑,亦即重建儒家經世傳(chuan) 統的知識、價(jia) 值、信仰和實踐體(ti) 係。

 

經過範仲淹、石介、尹洙、歐陽修、李覯等大力弘揚,無天職的自覺的狀況始有所改觀,經世理念隨之勃興(xing) ,嘉祐、治平以來蔚為(wei) 大觀。

 

陳舜俞(1026—1076年),字令舉(ju) ,自號“白牛居士”,秀州嘉興(xing) 人。慶曆六年(1046)進士及第,嘉祐四年(1059)舉(ju) 製科第一,熙寧三年(1070)因拒散青苗錢而上疏自劾,被貶降監南康軍(jun) 鹽酒稅。[9]

 

他少師胡瑗,長從(cong) 歐陽修問學,與(yu) 韓琦、王安石、張先、蘇軾、李常、劉渙、劉恕、契嵩等人交往密切,揚名於(yu) 嘉祐、治平時期,“學術、政事見稱於(yu) 時”,[10]是慶曆諸儒經世理念的繼承者,是傳(chuan) 承發展“湖學”的中堅,著有《都官集》三十卷(今存十四卷)、《廬山記》五卷。

 

 

 

(胡瑗)

 

蘇軾稱其學術、才能“兼百人之器”,[11]司馬光、王安石等人對他也有很高的期許,[12]而長期以來,學界隻是將他的言論作為(wei) 考察宋代思想文化的曆史背景材料,對其思想本身還缺乏充分的研究。[13]

 

本文以陳舜俞的經術治國理念為(wei) 中心,厘清其“太平有為(wei) ”的政治構想的具體(ti) 內(nei) 涵與(yu) 意圖,指出他以《六經》為(wei) 價(jia) 值依托,以“上修下安”為(wei) 經術路徑,以“太平”為(wei) 根本目的,表達出全麵革新,建立良性的君臣共治模式的政治訴求,展現出了“初期宋學”[14]宏闊的思想風貌,以及中國傳(chuan) 統儒家國家治理思想的一般傾(qing) 向。

 

二、六經為(wei) 用,重建經世傳(chuan) 統

 

北宋因一係列“防弊”政策而累積的弊病,在仁宗統治後期越發突出,嘉祐年間,國家“財用始大乏”。[15]朝廷雖先後召回身負天下之望的富弼、韓琦還朝輔政,但二人主政卻因循守常,與(yu) 慶曆時期的勇於(yu) 進取迥異,給人一種“施設如出兩(liang) 手”,“老少之異”的印象。[16]

 

在此政治環境中,“世之名士常患法之不變”,[17]新型儒學士大夫王安石、司馬光、蘇軾、蘇轍、程頤等人不斷向朝廷陳言建策,希望仁宗積極有為(wei) 。[18]

 

陳舜俞是他們(men) 中被遮蔽的佼佼者,蔣之奇就曾推崇他“深識治亂(luan) 之根柢,博達沿革之源流。使令舉(ju) 一逢時命而措於(yu) 朝廷之上,推其所聞以輔太平之政,則豈小補而已哉?……令舉(ju) 之文,大者則以經世務、極時變”。[19]

 

不僅(jin) 如此,他還“身雖在外,遇事輒發。書(shu) 論災異,言尤激烈;三上英宗書(shu) ,又皆人所難言”,[20]顯示出心係天下、憂國愛民的政治情懷與(yu) 不避強權、敢於(yu) 直言的過人膽識。

 

正是基於(yu) 對儒者經世天職的這種自覺,他對當時的社會(hui) 政治困境作了深入的考察,提出經術治國的“太平有為(wei) ”方案。《都官集》中今存《太平有為(wei) 策》25篇、《治說》31篇(原50篇),是陳舜俞為(wei) 應試嘉祐四年(1059)的製科而作,具有明確的現實針對性,係統地表達出了他的政治構想。

 

在《太平有為(wei) 策》中,陳舜俞痛陳當世之弊:“生財有大蠧耗而未除,赤子有大瘡痏而未愈,風俗有大教化而未被,國家有大基本而未建,朝廷有大製度而未立。

 

蠧耗不除而望家給人足,不可得也;瘡痏未愈而望刑清奸改,不可得也;教化未被而望習(xi) 俗純美,不可得也;基本未建而望禮樂(le) 明備,不可得也;製度未立而望政事宣昭,不可得也。……臣故知非陛下無可為(wei) 之時也。”[21]

 

在他看來,社會(hui) 政治發展中的“蠹耗”“瘡痏”“教化”“基本”“製度”是聯動的而非孤立的,動力的中樞實則是“基本未建”“製度未立”,要想徹底根治

 

 

 

(北宋形勢圖)

 

北宋的社會(hui) 政治弊病,朝廷就應積極有為(wei) ,以經術治國,變法立製。

 

但是,正如王安石在嘉祐三年(1058)的《上仁宗皇帝言事書(shu) 》中所言,“雖欲改易更革天下之事,合於(yu) 先王之意,其勢必不能者,何也?以方今天下之人才不足故也”,[22]人才匱乏是北宋中期新型儒學士大夫群體(ti) 時常憂慮的現實問題。

 

事實上,北宋科舉(ju) 取士的規模要遠過於(yu) 前朝,嘉祐時期,朝廷還縮短了科舉(ju) 考試的間隔時間和官員任期,以加速人才的培養(yang) 與(yu) 流動,不可謂不得人;[23]所謂“人才不足”,應理解為(wei) 儒家經術之才不足,也就是缺乏信仰、研習(xi) ,並且踐行“先王之道”的人。

 

因此,陳舜俞強調朝廷要大力培養(yang) 經術之士:“天下未有無賢而能興(xing) 國,未有無士而能治。……願治不如求賢,求賢不如養(yang) 士。”[24]在《說用》中,他係統地闡明了重建儒家經世傳(chuan) 統的知識、價(jia) 值、信仰與(yu) 實踐。

 

為(wei) 呈現其思想的邏輯完整性,筆者不勝其煩,將《說用》一文的主體(ti) 內(nei) 容分段迻錄於(yu) 下:

 

(1)“《六經》之旨不同,而其道同歸於(yu) 用。天下國家所以道其道而民由之,用其用而民從(cong) 之,非以華言單辭,殊指奧義(yi) ,為(wei) 無益之學也。故《易》有吉凶,吉凶者,得失之用也;《書(shu) 》有典誥,典誥者,治亂(luan) 之用也;

 

《詩》有美刺,美刺者,善惡之用也;《春秋》有褒貶,褒貶者,賞罰之用也;《禮》有質文,質文者,損益之用也;《樂(le) 》有雅鄭,雅鄭者,性情之用也。

 

故深於(yu) 《易》者長於(yu) 變,深於(yu) 《書(shu) 》者長於(yu) 治,深於(yu) 《詩》者長於(yu) 風,深於(yu) 《春秋》者長於(yu) 斷,深於(yu) 《禮》者長於(yu) 製,深於(yu) 《樂(le) 》者長於(yu) 性。

 

學者有六失,教者必知之:玩爻象而不明乎得失,事辭命而不濟於(yu) 治亂(luan) ,考風雅而不適於(yu) 善惡,探筆削而不行於(yu) 賞罰,明製度而不通於(yu) 損益,知聲音而不及乎性情。此學者之蔽,天下國家之大患也。”[25]

 

(2)“君子研乎動靜之幾而不失其正,明乎進退之時而無有悔吝,則深於(yu) 《易》者也;裁製天下而畫一號令於(yu) 臣民之上,而民聽以服,則深於(yu) 《書(shu) 》者也;始於(yu) 家人,終於(yu) 國俗,樂(le) 而不淫,正而不雜,則深於(yu) 《詩》者也;

 

進賢、退不肖,懲惡而勸善,則深於(yu) 《春秋》者也;殊文章,異器械,經製立而分不亂(luan) ,則深於(yu) 《禮》者也;其民安以樂(le) ,鼓之舞之而不知所以然,則深於(yu) 《樂(le) 》者也。

 

伏羲、神農(nong) 、黃帝通其變,而民不倦,《易》之用也;堯、舜、禹、湯揖讓征誅,而天下信,《書(shu) 》之用也;太王、王季、文、武之化,夫婦以正,朝廷以治,《詩》之用也;三代之治,君尊臣卑,君令臣行,強而不並弱,眾(zhong) 而不暴寡,《禮》之用也;倉(cang) 廩實,衣食足,養(yang) 生送死而無憾,《樂(le) 》之用也;

 

漢之中興(xing) ,循名責實,信賞必罰,以繩臣下,《春秋》之用也。是以君得其用,為(wei) 經術之君;臣得其用,為(wei) 經術之臣。……君子所貴乎道者,以其濟於(yu) 用也。”[26]

 

(3)“聖人沒,燔於(yu) 秦,專(zhuan) 門於(yu) 漢,下至晉、宋、齊、梁、魏、隋、唐之間,人知訓詁而不知經,斷析其言而不顧理,散而為(wei) 章句,竊而為(wei) 進取之術,君子不以為(wei) 成德,小人假以文奸言。甚哉!生民不見《六經》之用久矣。

 

……陛下尊經勸學三十餘(yu) 年矣,謂嚐為(wei) 《易》矣,當世之事,庸有當變而未變者乎?謂嚐為(wei) 《書(shu) 》矣,朝廷之號令,庸有出而不為(wei) 斯民之所鼓舞者乎?謂嚐為(wei) 《詩》矣,庸有人倫(lun) 風俗不惇睦於(yu) 禮義(yi) 者乎?

 

謂嚐為(wei) 《春秋》矣,庸有奸人幾幸,賢者退而窮處者乎?謂嚐為(wei) 《禮》矣,庸有經製未具而縱侈不節者乎?謂嚐為(wei) 《樂(le) 》矣,庸有疾苦愁歎,和樂(le) 斯缺者乎?

 

今天下雖治,不能無數者之弊,由庠序雖設,不官師儒,經術雖進,未能忘章句。學者探訓詁而不求聖人之心,士資為(wei) 進取而不知為(wei) 天下之用,雖陛下虛懷高議,側(ce) 席異聞,而承學之臣,固未有懷經濟之謨,探帝王之術。

 

……勳、華無講解之辭,啟、誦不為(wei) 章句之學,皆能躋民仁壽,垂世治定,不以能蹈道適用而已乎?”[27]

 

關(guan) 於(yu) 《六經》功用的概括性論述,《莊子》《荀子》《史記》《漢書(shu) 》中皆不乏有之,乃師歐陽修《答李詡第二書(shu) 》中亦有宏通之論,這些無疑都是陳舜俞建構其“《六經》為(wei) 用”經世理念,重建儒家經世傳(chuan) 統的知識、價(jia) 值、信仰與(yu) 實踐的固有思想資源。[28]

 

不過,陳舜俞在(1)(2)兩(liang) 段中的句式結構、邏輯關(guan) 係卻完全承自《禮記·經解》,即:先正論《六經》的功用,次反論不明《六經》功用的缺憾,後合論明於(yu) 《六經》功用的效果。[29]

 

所不同者,陳舜俞在前人的基礎上作了循環的論證,將“《六經》為(wei) 用”推擴到了政治路線的確立、社會(hui) 政治製度的建設、政治事務的處理、國計民生的發展、社會(hui) 教化的推行、人倫(lun) 風俗的改善等諸多層麵。

 

簡言之,《六經》不是聖人遺留下來的一套艱深晦澀的知識體(ti) 係,而是能用以治國理政、康世濟民的經典與(yu) 道術的統一體(ti) ,《六經》的本質就在於(yu) 它們(men) 是經世的。

 

傳(chuan) 統儒家經學以《六經》為(wei) 主體(ti) ,自其成立以來,就在知識、義(yi) 理與(yu) 實踐這三個(ge) 維度上不斷拓展。對於(yu) 陳舜俞來說,實踐的維度才是儒家經學的最高價(jia) 值。

 

漢、唐章句訓詁之學對於(yu) 《六經》的知識探求,忽略了《六經》的本質,其本身也成了無用之學;至於(yu) 附會(hui) 《六經》以達成政治企圖,更不值一提。

 

此外,《六經》的內(nei) 容、旨意雖各不相同,卻有著共同的“道”貫通其中,盡管陳舜俞並未在這個(ge) 抽象的“道”上深究,隻是轉而強調這個(ge) 抽象的“道”在於(yu) 具體(ti) 的“用”,深明《六經》之“用”即深明《六經》之“道”。

 

質言之,《六經》之“道”在運用《六經》經世的具體(ti) 過程中方能呈現,實踐之外無“道”。因此,學士大夫、當政者均應體(ti) 察、掌握《六經》的功用,以經術經世務,由“用”以及“道”。

 

就這一層而言,陳舜俞與(yu) 乃師歐陽修如出一轍,子貢曾言:“夫子之言性與(yu) 天道,不可得而聞也”(《論語·公冶長》),歐陽修即時時提醒學者說:“夫性非學者之所急,而聖人之所罕言也。”“為(wei) 君子者,修身治人而已,性之善惡不必究也。”[30]

 

盡管經學義(yi) 理是體(ti) 察、掌握經學功用的理論基礎,二人還是在價(jia) 值上偏向於(yu) 經學經世的實踐維度。

 

程頤曾代父上書(shu) 英宗說,當世之務應“以立誌為(wei) 本,君誌立而天下治矣。所謂立誌者,至誠一心,以道自任,以聖人之訓為(wei) 可必信,先王之治為(wei) 可必行,不狃滯於(yu) 近規,不遷惑於(yu) 眾(zhong) 口,必期致天下如三代之世。”[31]

 

“三代之治”是曆來儒者所向往的理想政治社會(hui) ,陳舜俞所謂的“太平有為(wei) ”,其政治目標亦在於(yu) 此。

 

但懷疑“三代之治”能夠複於(yu) 現世的也大有人在,對於(yu) 程頤來說,“三代之治”能不能複行於(yu) 世不是個(ge) 事實與(yu) 價(jia) 值的判斷,而是一個(ge) 信仰的取舍,當政者既然向往太平盛世,就應該堅定地信仰“三代之治”必能通過努力而實現。

 

相形之下,如何使當政者信仰“《六經》為(wei) 用”這一經世理念,從(cong) 而以《六經》指導現實社會(hui) 政治的建設,陳舜俞並沒有明確的論述,他似乎還缺乏程頤這樣的理學家的自信與(yu) 堅毅。

 

在第(3)段中,陳舜俞隻通過常規的敘述方式,即擴大古、今,亦即理想與(yu) 現實之間的衝(chong) 突與(yu) 緊張——三皇五帝及三代“聖王”皆不事章句訓詁,而一準《六經》之用,治國安民;仁宗雖尊經勸學,但不明《六經》之用,社會(hui) 政治弊病百出——激發當政者對“《六經》為(wei) 用”的認同。

 

姑且不論上古之世的治理經驗是否足夠支撐起“蹈道適用”為(wei) 唯一價(jia) 值、信仰;《說用》一文無疑是北宋中期的新型儒學士大夫要求複興(xing) 儒學,以儒家之道塑造現實社會(hui) 政治的又一篇頗具代表性的文化、政治宣言。

 

傳(chuan) 統儒家經典《易》中富含“通變”思想,自範仲淹、胡瑗等人以義(yi) 理解《易》以來,《易》成為(wei) 北宋中期儒者十分重視的經典,是他們(men) 提出改革要求的重要經典依據。

 

 

 

(範仲淹)

 

作為(wei) 胡瑗的高徒,在明確《六經》為(wei) 用後,陳舜俞即通過《易》闡發了他的改革要求,所謂“《易》曰:‘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極天下之事業(ye) 者,不過斯言也。

 

物生必有窮,窮而不變,是絕物也。……伏羲傳(chuan) 之神農(nong) ,神農(nong) 傳(chuan) 之黃帝,黃帝傳(chuan) 之堯,堯傳(chuan) 之舜,所傳(chuan) 者道,所相易者變,然天下之能事畢矣。”[32]

 

《易》兼三義(yi) :簡易、變易、不易。在他看來,不易即“道”,即三皇二帝相傳(chuan) 的太平政道;變易即“變”,即針對社會(hui) 政治弊病而采取相應的變革措施以回歸太平政道。

 

這個(ge) 太平政道可以以《尚書(shu) ·大禹謨》“德惟善政,政在養(yang) 民。水、火、金、木、土、穀,惟修;正德、利用、厚生,惟和”來概括,也就是陳舜俞所言的利用、厚生、敦化、崇德、經製:

 

“利用豐(feng) 然後民生可厚,民生厚然後王化可敦,此三者安乎下也;內(nei) 則固長久之業(ye) ,明政事之紀,此二者修乎上也。上修則下安,下安則上修,太平有為(wei) ,如斯而已。”[33]

 

綜上可見,陳舜俞試圖以《易》統合其他五經,也就是以《易》為(wei) 用,確立了改革這一政治路線,繼而以《詩》《書(shu) 》《禮》《樂(le) 》和《春秋》為(wei) 用,通過修上、安下等一係列道德、製度建設,回歸太平政道。

 

最終,由有為(wei) 以至垂拱無為(wei) ,成就一個(ge) 太平和樂(le) 的“簡易”政治社會(hui) 。由此,儒家經世傳(chuan) 統的重建得以完成,以此塑造出的現實政治社會(hui) ,對他來說,大概可於(yu) 三代無讓了。

 

原理如此,那麽(me) ,具體(ti) 要如何修上進而安下呢?陳舜俞認為(wei) ,應在儒家經術的指導下,修上以君臣修職修德、共治天下為(wei) 中心;安下以富民、教民相濟為(wei) 中心。

 

限於(yu) 篇幅,又後者涉及到社會(hui) 治理思想,所以下文謹著眼於(yu) 修上,以呈現其經術治國的“太平有為(wei) ”政治構想之一斑。

 

三、修職修德,推崇君臣共治

 

君臣共治是中國古典政治的悠久良規,《尚書(shu) 》中就記載了上古賢臣皋陶以政治共同體(ti) 類比人體(ti) 的告誡,所謂“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庶事康哉。……元首叢(cong) 脞哉,股肱惰哉,萬(wan) 事墮哉”(《皋陶謨》)。

 

這番出自上古賢臣之口的忠言嘉謨,得到了後世不少帝王將相的認同與(yu) 實踐,隋文帝即有“君為(wei) 元首,臣則股肱,共治萬(wan) 姓,義(yi) 同一體(ti) ”(《隋書(shu) ·楊素傳(chuan) 》)之語;唐太宗與(yu) 其大臣們(men) 共治天下以成“貞觀之治”,則尤為(wei) 世人稱誦。

 

宋代立國於(yu) 王朝更迭頻仍的五季末,為(wei) 防止重蹈五季覆轍,十分重視這種治國之道,君臣共治幾為(wei) 北宋君臣的政治共識,以至於(yu) 文彥博能夠脫口而出那句著名的“與(yu) 士大夫治天下”。[34]

 

 

 

(施米特:《政治的神學》,劉宗坤等譯,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

 

吊詭的是,人們(men) 強調什麽(me) ,往往不是因為(wei) 現實有什麽(me) ,而是因為(wei) 現實缺少什麽(me) 。曆代君臣普遍強調君臣共治,恰恰是因為(wei) 他們(men) 覺得現實政治並非是一種良性的君臣共治。

 

首先,“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詩經·北山》),君王的主權與(yu) 治權本身是合一的,且具有唯一性、絕對性、至上性。

 

但是,限於(yu) 個(ge) 人的理政技藝、能力,君王的治權在日常政務處理中又不能不分割給宰輔大臣,這樣,在實際的國家治理中就有了二重政治主體(ti) ,從(cong) 而使君王合一的主權與(yu) 治權被分割為(wei) 了不對稱的兩(liang) 麵:君王主權雖然仍絕對至上,但治權已有所限。

 

君王治權的削減,致使君王完整的權威受損。這對於(yu) 強調尊君的儒學士大夫來說,受損程度越嚴(yan) 重,現實政治越將滑向權臣擅國的危險境地。

 

相較於(yu) 創業(ye) 之主宋太宗在位時“日夕焦勞,略無寧暇”,[35]“躬決(jue) 萬(wan) 幾,臣下止於(yu) 奉行聖旨”,[36]繼體(ti) 守文之君宋仁宗理政就顯得濡懦不堪。

 

至和三年(1056)正月,仁宗暴感風眩,康複後便不甚理政,所謂“上自服藥以來,寡於(yu) 語言,群臣奏事,頷之而已”[37],“簡默不言,雖執政奏事,首肯而已”,[38]以至台諫官員批評說:

 

“王者之言,群臣所稟受以施於(yu) 天下者也。今政事無大小,皆決(jue) 於(yu) 中書(shu) 、樞密,陛下一無所可否,豈為(wei) 人主之道哉!”[39]

 

君王治權縮減、宰執治權擴張的政治局麵持續到了英宗時期。在《上英宗皇帝書(shu) 》中陳舜俞即針砭時弊,對“朝廷議論,刑賞與(yu) 奪,陛下未嚐親(qin) 所可否,惟二三大臣是任”[40]的政治現狀表示擔憂。

 

如何化解君王主權與(yu) 治權的不對稱性問題,也即在維護君王權威絕對、完整的基礎上,使君王、群臣在治權上取得平衡、和諧,成為(wei) 儒學士大夫群體(ti) 首要關(guan) 注的現實政治問題。陳舜俞認為(wei) ,以《六經》之“道”為(wei) 本,以《六經》之“術”為(wei) 用,從(cong) 修職與(yu) 修德兩(liang) 方麵入手是有效的途徑。

 

(一)人主務“大體(ti) ”,群臣守“小體(ti) ”

 

就修職而言,陳舜俞在君臣的職責,即治權方麵有規範性的論述:“天下之政有大體(ti) ,有小體(ti) 。大體(ti) 者,人主之務也;小體(ti) 者,諸臣、群有司之事也。何謂大體(ti) ?審國勢之強弱,操主柄之與(yu) 奪,辨左右之忠邪,察謗譽之是非,是所謂大者也。何謂小體(ti) ?進賢、退不肖,治軍(jun) 旅,通貨財,核刑名,謹簿領,是所謂小者也。

 

人主得大體(ti) 以齊庶政,使王道燦然可觀,天下無有遠邇洪纖,皆服從(cong) 而治定。……至於(yu) 進賢、退不肖,則有宰相;治軍(jun) 旅,則有將帥;通貨財,則有三司;核刑名,則有審刑、大理;謹簿領,則有群有司。……陛下躬攬其大,則小者遍舉(ju) ,一提其綱,則萬(wan) 目必張。”[41]

 

如果我們(men) 暫且擱置君王與(yu) 現代國家元首的本質差異來看,陳舜俞以上“大體(ti) ”“小體(ti) ”的分判,邏輯上比較接近施米特的主權理論。

 

根據施米特的“主權”定義(yi) ,“主權就是決(jue) 定非常狀態。……非常狀態被理解為(wei) 國家理論中的一個(ge) 普通概念,而不僅(jin) 僅(jin) 是指一個(ge) 用於(yu) 緊急法令或危機狀態的概念。

 

……對非常狀態作出決(jue) 斷乃真正意義(yi) 上的決(jue) 斷。因為(wei) 常規所代表的一般規範永遠無法包含一種徹底的非常狀態,所以,在真正的非常狀態下所作的決(jue) 斷完全不能從(cong) 常規中引導出來。”[42]

 

所謂“大體(ti) ”,實則意在表明,君王主權的絕對性,集中體(ti) 現在決(jue) 斷改革與(yu) 否、忠邪是非、賞罰黜陟等“非常狀態”,而不在於(yu) 日常細務,君王隻要在這些方麵保持絕對的決(jue) 斷,就足夠確保其主權與(yu) 治權的統一了;

 

而且群臣對其他日常政務的處理,並構不成絕對的決(jue) 斷,隻有在君王的認可下才具有合法性,因而群臣的治權仍從(cong) 屬於(yu) 君王的治權,是君王的治權完整性的有效保障,君王的主權與(yu) 治權仍是完整對稱的。

 

同時,這旨在尊君的分判,也給予了官僚階層更廣闊的行政自主空間。非但如此,《孟子·告子上》言:“體(ti) 有貴賤,有小大。無以小害大,無以賤害貴。養(yang) 其小者為(wei) 小人,養(yang) 其大者為(wei) 大人。”

 

陳舜俞將大體(ti) 、小體(ti) 從(cong) 生命個(ge) 體(ti) 推衍到政治共同體(ti) ,並以大、小這對富有倫(lun) 理價(jia) 值意味的指稱,賦予了這種君臣分工協作、共治天下以規範性,促使君臣治權二重性和諧統一。從(cong) 這個(ge) 角度來說,君臣各司其職本身未嚐不是君臣德性的一種顯現。

 

當然,陳舜俞並未止步於(yu) 此,“明職業(ye) 以立製度”,[43]他還賦予了其所分判的君臣治權以天道的支撐,以及可供實踐的具體(ti) 製度。明儒丘濬曾言簡意賅地說道:“經者百世之常道,製者一時之成法。有常道以為(wei) 持循之本,有成法以為(wei) 持循之具,實則為(wei) 治之大體(ti) 。”[44]

 

陳舜俞的5篇《經製》也是以“道(經)”為(wei) 本,以“法(製)”為(wei) 具。這個(ge) “道”在天即天道,在人則為(wei) 周公之道,所謂“天不言,三辰效其明,四時致其化,極者不移,經者不亂(luan) ,緯者不息,然後生育可得而久也。故天子者,不可不知天。

 

三公獻其德,六卿奏其功,百執事致其力,議者不命,言者不治,行不敢愛其力,然後教化可得而久也。周公其知之矣,《六典》存焉。後之君子,有觀周道,必觀《六典》,天之道也。”[45]

 

簡言之,天雖不言而難以捉摸,但其“道”已呈現在三辰、四時之類的經驗現象中,周公觀天文、察天象,洞明天道而效法之,創設了天子垂拱無為(wei) ,三公、六卿、百執事分職共治的良性政治製度,以至國祚綿遠,值得後世君臣效仿。

 

有趣的是,陳舜俞認為(wei) ,是《唐六典》繼承了符合天道的周製,而非《周禮》,可見他與(yu) 乃師歐陽修一樣,對《周禮》的真實性抱有懷疑。[46]

 

其實,《唐六典》究竟是一部行政法典還是一種理想製度,在北宋時期就存在著爭(zheng) 議,深於(yu) 唐史的範祖禹即認為(wei) “大唐《六典》雖修成書(shu) ,然未嚐行之一日。”[47]

 

不過,北宋沿襲著晚唐、五代的“紊亂(luan) ”官製,並且在“事為(wei) 之防,曲為(wei) 之製”[48]的防弊政策下變得更加名實不符,引發陳舜俞的批評:

 

“實者,天下之先務也。實為(wei) 成德,名為(wei) 虛位,有名而不實者有矣,未有不循名而能致其實者也。孔子曰:‘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者,實之謂也。

 

……今則異於(yu) 是。且如太常,禮官也;大理,法官也;將作,工官也;國子,學官也。今徒有位號之具,而雜然貿亂(luan) ,下至於(yu) 領管庫、奉簿書(shu) 。此所謂‘名不正’,孔子不欲為(wei) 。”[49]

 

《唐六典》是否在唐代施行過,無關(guan) 緊要,重要的是《唐六典》與(yu) 《周禮》一樣,都是一種符合天道的理想政治製度,而且唐代距宋為(wei) 近,典章製度、政事掌故斑斑可考,

 

又有“貞觀之治”這一君臣共治的典範性事實依憑,所謂“有觀武德、貞觀之治,必觀台省、九寺、五監、十六衛,是周公之布,《六典》之幾也。”[50]

 

 

 

(唐三省六部製)

 

因此,結合《唐六典》及貞觀時期的製度設施以改革官製、循名責實,成為(wei) 陳舜俞基本的政治訴求,他說:“不以《六典》治天下,終苟道也;不以台省、九寺、五監、十六衛治天下,終危邦也。

 

……今夫聖賢有為(wei) ,必始六曹。取天下之吏而歸之吏部,取天下之民而歸之戶部,取天下之禮而歸之禮部,取天下之兵而歸之兵部,取天下之刑而歸之刑部,取天下之工而歸之工部。

 

統之以令,揆之以二仆,轄之以二丞。十有二司位於(yu) 左,十有二司位於(yu) 右,則天下之事若網之有條,若珠之有貫。尚書(shu) 總之,侍郎佐之,郎中、員外行之,下至於(yu) 有司小吏,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

 

內(nei) 則中書(shu) 攬機務,門下司傳(chuan) 納。官有餘(yu) 則置副,不足則兼領三公。歲終,以六曹之成質於(yu) 天子,而殿最之能而稱職者褒之,否則免之。故曰:是天子一歲一聽,天下之治,王心無為(wei) ,君立於(yu) 無過之地也矣。”[51]

 

這裏的“天子一歲一聽”極具理想化色彩,有種“虛君”的味道。事實上,陳舜俞之意在於(yu) 維護君王權威的同時,保持官僚階層的行政活力。

 

按照陳舜俞“大體(ti) ”“小體(ti) ”的君臣治權的分判,“一歲一聽”顯然是君王對“非常狀態”的決(jue) 斷,這一決(jue) 斷是真正意義(yi) 上的決(jue) 斷,具有三省、六部、二十四司無法比擬的絕對性,能夠有效地彰顯君王的權威。

 

三省、六部、二十四司則有治權而無主權,他們(men) 在日常事務中的決(jue) 斷並不具有絕對性,需要依附於(yu) 君王的治權才具有效力,可以說他們(men) 的治權不過是君王治權的延伸,而同歸於(yu) 君王的主權。

 

他們(men) 所需要做的,一方麵是層級分明,上下負責,代表君王處理好日常社會(hui) 、政治、經濟等方麵的事務,另一方麵通過言論的規範促使君王的決(jue) 斷正當,否則具有絕對性的君王的決(jue) 斷將帶來難以估量的危害。

 

這樣,官僚階層分職任事,充分發揮其行政活力,君王“一歲一聽”,保持其對“非常狀態”的最終決(jue) 斷,就可以“君常逸,臣常勞,君常立無過之地,臣常有不任責之憂”,

 

即使君王是“中材庸人”,遵循這樣的君臣共治模式,也能“維持拱揖,垂世曆年,雖有不治而不患乎亂(luan) ”;反之則君王“雖雄材大略,焦身勞思,號令四海,患至而不可救,禍轉而不可複”。[52]

 

完善官製,循名責實,還需要保持治理的連續性與(yu) 穩定性,故而朝廷官吏在其職任要有一定的持久性。陳舜俞以自然萬(wan) 物的生長規律來說明官吏久任的道理,所謂“天之於(yu) 萬(wan) 物也,……必至三年而小備,五年而後大備。

 

……今吏既數易,事無以責其實,人人習(xi) 為(wei) 苟簡之道,以取容悅。其人心不同,則非有繼繼續續之政。前之所興(xing) ,則後之所置,去者之好,則來者之惡。是以刑奸未必改,冀於(yu) 複幸;進善未必勸,有以複廢。簿書(shu) 緣絕,吏生奸饕,迎送相仍,民用紛擾。”[53]因此,朝廷還需要“先賢守宰而久其官”。[54]

 

(二)人主運三德,群臣知廉恥

 

如上所述,君王所務的“大體(ti) ”應當在於(yu) 決(jue) 斷“國勢之強弱”“主柄之與(yu) 奪”“辨左右之忠邪”“謗譽之是非”。

 

 

 

(經筵製度)

 

如果說君臣共治的製度設計僅(jin) 使君王對這些“非常狀態”的決(jue) 斷具有合法性,那麽(me) ,“又有三德:一曰容以蓄德,二曰密以藏用,三曰神以行權”,[55]君王據此“三德”理政,則將賦予其決(jue) 斷以正當性。

 

所謂“容以蓄德”,即包容、寬容,“遍覆包含之謂容。《周書(shu) 》曰:‘有容德乃大。’《中庸》曰:‘寬裕溫柔,足以有容也。’《傳(chuan) 》曰:‘川澤納汙,山藪藏疾,國君含垢’,皆謂容也”。[56]

 

在陳舜俞看來,人無完人,誰都難免會(hui) 存在一些不足之處,如果無傷(shang) 大雅,應當被包容,否則,或許會(hui) 因為(wei) 苛責太過而物極必反,引發極端的事件,這也就是他所說的:

 

“用明至於(yu) 秋毫,則視有時而窮;求疵至於(yu) 吹毛,則人無所措手足。是以古者天子前旒蔽明,黈纊充耳,以養(yang) 其德。

 

刑足以去天下之奸而有所赦,網足以籠天下之蔽而有所寬,謀足以奪人而守之以愚,強足以服人而濟之以怯,此帝王之為(wei) 盛德也。與(yu) 夫漢、魏之君捽責大臣,詰辱細累,以苛為(wei) 察,以刻為(wei) 明,豈同科而語哉。”[57]

 

“密以藏用”,他解釋說:“沉靜淵默之謂密。《易》曰‘不出戶庭,無咎’,孔子曰‘亂(luan) 之所生,則言語以為(wei) 階’。”[58]人身的禍端大多由言語引來,言語不僅(jin) 能立馬引來殺身之禍,而且能毀掉一場精心策劃的大謀略。

 

君王言語更須謹慎,避免讓奸邪之人窺測到自己的喜好,進而誘惑蒙蔽自己,攫取不正當的權力,何況言之不如行之,實踐中才能真正彰顯君王的才能、德性與(yu) 權威。

 

“神以行權”,即:“夫神者,帝王之獨見,天下莫之敢知也。《易》曰:‘神而化之,使民宜之。’”[59]是讓君王保持神秘莫測之感以使人臣難以揣摩,避免百官窺伺君王名器。

 

顯然,“三德”均有著儒家經典的內(nei) 在支撐,旨在讓君王牢牢掌控對“非常狀態”的決(jue) 斷,同時以仁愛寬容之德確保其決(jue) 斷的正當性。那麽(me) ,如何確保君王自覺修德以使其決(jue) 斷正當呢?陳舜俞通過重申“天譴論”和“祖宗之法”作了進一步的說明。

 

就前者來說,他說:“天有五行,五行相為(wei) 氣,而順沴之感一也;人有五事,五事相為(wei) 體(ti) ,而善惡之致一也。……人君恭五事,則五行得其性而庶應常休;人君慢五事,則五行失其性而庶應常咎。”[60]

 

貌、言、視、聽、思基本涵蓋了人類所有的行為(wei) 活動,位列國家的統治階層,君臣的一舉(ju) 一動若不正當,就會(hui) 遭來天譴,甚至引發動亂(luan) ;反之,縱有天譴,也動搖不了朝廷的統治秩序,所謂“天人相與(yu) 之應,甚可懼也。

 

……其君明,薄蝕不能使之昏;其臣忠義(yi) ,地震不能使之叛逆;宮闈正,社稷固,山崩川竭不能使之潰亂(luan) ;政教明備,號令齊信,雨雹霜雪之不時不能使之廢忽;民知禮讓,倉(cang) 廩實,衣帛食肉,水旱螽螟不能使之饑寒。”[61]

 

事實上,在他看來,天人之際雖然有可懼者,但“天之於(yu) 人君,猶父之與(yu) 子”,天變災異正如嚴(yan) 父訓誡子弟一樣。[62]

 

君王應該認真體(ti) 會(hui) 天道,發自內(nei) 心地修養(yang) 內(nei) 在德性以回應上天的告誡警示,“明德以恭己,至誠而側(ce) 身”,而不是傳(chuan) 統的“損一服,減一膳,避一正殿,下一赦宥”這樣具體(ti) 針對的、易流於(yu) 虛偽(wei) 的外在形式。[63]

 

日本學者指出,宋儒“在轉換‘天’觀的方向上建構了新理論,即把‘天’和‘理’同等看待,通過‘心’的‘修德’來窮盡它,進而實現天人合一。這種重視為(wei) 政者修養(yang) 的道德政治論在宋代以後成為(wei) 各王朝的正統教育和學術。”[64]

 

盡管陳舜俞未提出“天理”這一範疇,但他強調修德來回應“天譴”的認識,已經擺脫了傳(chuan) 統的外在形式,蘊含著向內(nei) 在心性探索的可能。

 

至於(yu) 後者,鄧小南曾指出,北宋時期的“祖宗之法”就其原始意義(yi) 來說,“特指太祖太宗創法立製所貫徹的精神及其定立的諸多法度;而隨著宋代曆史的推移,逐漸擴展為(wei) 泛指趙宋列祖列宗建立與(yu) 維持的軌範。”[65]

 

這一點在陳舜俞這裏表現得尤為(wei) 突出:隨著仁宗升遐,仁宗的一些道德品質被賦予了“祖宗之法”的意涵,藉以規勸英宗效法仁宗修德保民。

 

在給英宗的上書(shu) 中,他強調,仁宗之所以能夠在位40餘(yu) 年,天下安樂(le) ,自三代以來,少有君王堪與(yu) 媲美,都是因為(wei) 仁宗“聖性至孝、帝心至仁、天德至容、服禦至儉(jian) 、禮容至恭,而天人之助昭格旁達之驗也”,英宗應該體(ti) 會(hui) 並效法仁宗的至孝、至仁、至容、至儉(jian) 、至恭。[66]

 

正如修職並非君王一人之事,修德亦然。陳舜俞站在國家治理和維護君王權威的角度,認為(wei) 三代之後治少亂(luan) 多的根本原因,正在於(yu) 大臣缺乏伊尹、呂尚、周公等聖賢那樣的德性。

 

大臣無德,就很容易將君王引導向玩弄權術的道路,從(cong) 而違背“先聖之法”,破壞國家的立國根基,最終走向敗亡。

 

北宋朝廷內(nei) 外,自然不乏才智之士,問題就在於(yu) 他們(men) 德性不足,如真宗朝的宰相丁謂就不顧廉恥地打壓李迪,有人勸他說這會(hui) 招致天下士人的議論抨擊,他竟不屑地說:“異日好事書(shu) 生弄筆墨,記事為(wei) 輕重,不過曰‘天下惜之’而已。”[67]

 

朝廷內(nei) 外的官吏們(men) 要是都像丁謂這樣恬不知恥,運用各種陰謀詭計去達成自己的目的而仍心安理得,也就沒什麽(me) 道德底線可言了。當一個(ge) 國家的大部分人都失去了道德的約束,整個(ge) 國家的風俗也就走向了野蠻,社會(hui) 政治秩序也將難以維持。

 

要想改善官僚階層的道德貧乏,就應該是“天子以廉恥總核大臣,使富而知止,貴而憂不任其責”,[68]用刑賞來震懾、誘導他們(men) ,促使他們(men) 遵循道德準則。

 

當然,上行下效,君王和朝廷內(nei) 的高官要先做好道德表率,以此來引導下級官吏和普通民眾(zhong) 加強道德的修養(yang) ,所謂“廉恥之義(yi) 必自公卿大臣始。

 

其要曰:不為(wei) 聚斂,以教民不貪;不連阡陌,以教民不奪;朝廷之上,辭貴而不辭賤,以教民不爭(zheng) ;受事不受祿,以教民盡力;厚於(yu) 退而薄於(yu) 進,以教天下知止。一人好讓,一國興(xing) 讓;一人好仁,一國興(xing) 仁,莫之能禦也。”[69]

 

盡管這些隻是擇要而論,“廉恥”的意涵仍被拓展得十分寬廣,幾乎涉及到官僚階層政治經濟生活的方方麵麵,群臣如若知“廉恥”而淡於(yu) 權位、名利,勇於(yu) 保民,無疑會(hui) 建設出一支為(wei) 國為(wei) 民的純潔、先進的官僚隊伍。

 

當然,這樣的希望若不從(cong) 養(yang) 士入手,最終隻會(hui) 淪為(wei) 幻想。“士者,天下所以係”[70],“求賢不如養(yang) 士”,士人是官僚階層的後備力量;理想化地看待,則提高士人的道德修養(yang) ,振起士人的精神風貌,就能夠隨著官僚階層的新舊更替而改善官場的道德貧乏與(yu) 社會(hui) 風俗的頹靡。

 

這就又要回到前文所說的重建儒家經世傳(chuan) 統,以儒家經製之學培養(yang) 經術之才了。

 

四、結語

 

慶曆以降,經世理念勃興(xing) ,經製之學發達。唯經製之學以“經”為(wei) 用,其強烈的政治實踐性依賴於(yu) 經典詮釋的確定性,一旦經製之學與(yu) 政治權力結合,就往往會(hui) 借助政治權力促使經典詮釋的統一,同時對與(yu) 之相左的經典詮釋表現出排他性。

 

熙寧元年(1068),王安石入對神宗,告以“擇術為(wei) 先”;[71]熙寧八年(1075),王安石《三經新義(yi) 》頒行學官,“荊公新學”獨尊。官方選擇了什麽(me) ,也就意味著舍棄了什麽(me) ,甚至意味著排斥著什麽(me) ,學士大夫想要進身,隻得緊跟官方的選擇。

 

 

 

(王安石變法)

 

在晚年所作的《贈湖州使君李公擇》詩中,陳舜俞對李常感慨地說道:“我思康定慶曆間,天下文章極蕭瑟。讀書(shu) 不複問義(yi) 理,破碎幺麽(me) 入聲律。先生始出治庠序,輔養(yang) 學者尊經術。

 

自茲(zi) 道義(yi) 及生民,晚見黃起遺逸。先生今來骨為(wei) 土,名儒大義(yi) 非前日。朝登龍阪暮高官,舊學前功付幽黜。往往昔遊苕霅人,詆諱不敢對以實。”[72]

 

由胡瑗開創,曾經顯赫一時的有體(ti) 、有用、有文的“湖學”,隨著“荊公新學”的獨尊,竟至為(wei) 受業(ye) 於(yu) 胡瑗的學者所諱言;朝廷尚未開始學禁,權力已將他們(men) 規訓而自我禁錮。

 

學術與(yu) 政治之間,令人悵然。毫無疑問,陳舜俞經術治國的“太平有為(wei) ”政治構想,也被擠進了政治的角落,何況他還在熙寧三年因反對青苗法而觸怒王安石。

 

思想史家王汎森先生有言:“在談思想史的問題的時候,除了注意山峰與(yu) 山峰之間的風景,還應注意從(cong) 河穀一直到山峰間的立體(ti) 圖景。”[73]

 

盡管陳舜俞生前並未顯達,身後亦非聞名,但仍可以說,他是北宋儒學從(cong) 河穀到山峰之間的一道靚麗(li) 風景,是理學誕生前夜裏的一顆耀眼的星。

 

其政治構想,以重建儒家經世傳(chuan) 統為(wei) 起點,闡明《六經》為(wei) 用之旨,據此激發北宋君臣自覺以儒家經術治國的信念,根據《六經》之道進行全麵的政治革新,亦即通過製度、道德建設,開啟君臣共治的良性模式,

 

既確保君王主權與(yu) 治權的統一,維護君王絕對權威,又給予官僚階層廣闊的行政自主空間,保持政治運行的活力;君臣和衷共濟,上修而下安,再造太平盛世。

 

這能夠代表一般儒家學者在國家治理方麵的基本傾(qing) 向,並有其思想的繼承性、自足性,有發展出與(yu) 理學家不同的國家治理思想的可能性。

 

而且我們(men) 仍可以以“《六經》為(wei) 用”為(wei) 起點,繼續追蹤中國傳(chuan) 統儒家學者“太平有為(wei) ”的國家治理思想,甚至還可以結合現實繼續改造、推進這一思考,而不能像觀念史家洛夫喬(qiao) 伊那樣,一方麵誇言“那些小作家常常可以比大作家更為(wei) 重要一些”,另一方麵卻僅(jin) 僅(jin) 把那些小作家的言論視為(wei) 理解大作家思想的曆史背景。[74]

 

事實上,陳舜俞生前廣泛活動於(yu) 台州、越州、湖州、秀州境內(nei) ,其“子孫猶宅於(yu) 烏(wu) 鎮”。[75]

 

同時,作為(wei) 賢良進卷的25篇《太平有為(wei) 策》、50篇《治說》自嘉祐四年即在學士大夫之間流傳(chuan) ,兩(liang) 宋之際的劉一止就曾回憶說:

 

“某弱冠遊太學,從(cong) 師左間得前輩製科進卷讀之,其題曰《太平有為(wei) 策》者,蓋賢良都官陳公之文也。觀其極論天下民物利疚,慷慨熟複,鄙心慕焉。今六十年矣,尚能記其髣髴。”[76]

 

就這兩(liang) 點來看,陳舜俞的經製之學對南宋浙東(dong) 事功、經製之學的形成似乎也起著一定的“道夫先路”之功。無論如何,像陳舜俞這樣的小作家,他們(men) 的重要性並不在他們(men) 之外,而在於(yu) 他們(men) 本身也能夠成為(wei) 思想史的起點,值得我們(men) 進一步發掘、研究。

 

注釋:
 
[1] “經世”一詞雖然源於《莊子·齊物論》“春秋經世”,其本義乃時移事易,後才不斷衍生出經世濟民、經世致用特定意涵,但經濟世務、治國安民為儒家的本質屬性,以“經世”來指稱先秦以來的儒家的思想取向亦無不妥之處。另,關於“經世”具體意涵的曆代演變,可參考王處輝、陳亮:《中國傳統“經世”意涵演變考論,(《福建論壇(人文社會科學版)》2015年第8期。
 
[2] 參見馬宗霍:《論衡校讀箋識》卷12《程材篇》,中華書局2011年版,第160頁。
 
[3] 其實“經術”與“經學”在曆代的許多儒者的語境中,並無二致。不過,二者自漢代已產生分野,仍有著不同的指向。簡單來說,經學是知識性的探索,指向學術、道統;經術是政治性的推闡,指向治術、政統。對於有著強烈經世取向的儒者來說,以“經術”指稱他們的研習內容,或許更為貼切。
 
[4] 陳善:《捫虱新話·上集》卷3《儒釋迭為盛衰》,《叢書集成初編》,中華書局1985年版,第23頁。
 
[5] 《張載集·答範巽之書》,中華書局2014年版,第349頁。
 
[6] 楊仲良:《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59《王安石事跡上》,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045頁。
 
[7] 黎靖德:《朱子語類》卷129《本朝三·自國初至熙寧人物》,中華書局2011年版,第3085頁。
 
[8] 餘英時先生曾指出,“國初”大致指仁宗時期。見餘英時:《朱熹的曆史世界:宋代士大夫政治文化的研究》,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12年版,第194頁。朱熹發論緣於讀種放文集,且“回向三代”在太宗、真宗時代的田錫、王禹偁、柳開等朝野儒者那裏均有所表達,因而本文照“國初”字麵之義理解,也即建國之初,大致是太宗、真宗時期。
 
[9] 參見《宋史》卷331《陳舜俞傳》,中華書局2016年版,第10663-10664頁。《宋史》以陳舜俞籍貫為湖州烏程,不確。
 
大概《宋史》作者未留意他曾自稱嘉興人,烏程隻是其所遊之處,如“嘉興陳某”(陳舜俞:《都官集》卷8《海鹽李宰遺愛碑記》,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096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498頁),“予遊吳興”。見《都官集》卷12《雙溪行》,第536頁。
 
《〔弘治〕嘉興府誌》所言,陳舜俞為“秀州嘉興人,嚐寓居湖州”,應得其實。見《〔弘治〕嘉興府誌》卷9,四庫全書存目叢書編纂委員會編:《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史部一七九》,上海圖書館藏明弘治刻本,齊魯書社1996年版,第133頁。
 
[10] 鄭獬:《鄖溪集》卷12《薦陳舜俞狀》,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097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227頁。
 
[11] 蘇軾:《蘇軾文集》卷63《祭陳令舉文》,中華書局2013年版,第1944頁。
 
[12] 司馬光道:“他日蒼生望,非徒澤壽春。”見司馬光:《司馬溫公集編年箋注》卷9《送賢良陳著作簽書壽州判官》,巴蜀書社2008年版,第179頁。如王安石言:“君今壯歲收科第,我欲它時看事功。”見王安石:《臨川先生文集》卷22《送陳舜俞製科東歸》,中華書局1959年版,第264頁。
 
[13] 巫寶三先生似乎比較重視陳舜俞的某些經濟思想,其主編的《中國經濟思想史資料選輯(宋、金、元部分)》(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6年版,第74-88頁),陳舜俞的文章入選了6篇,僅次於北宋的李覯、王安石與司馬光。
 
葉坦《富國富民論》(北京出版社1991年版,第159-160頁)、方健《範仲淹評傳》(南京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第318頁)、餘英時《朱熹的曆史世界》(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12年版,第194頁)等宋代思想文化史的代表性著作,陳舜俞的言論多被引用為曆史背景。
 
其《廬山記》則作為考察廬山曆史地理及輯佚唐代詩文之用。關注陳舜俞的專題論文,目前僅見朱一舟《從陳舜俞看北宋士大夫群體之分裂》(《湖州師範學院學報》2013年第5期),於鳳陽《<都官集·說工>研究》(南京藝術學院2015年碩士論文)兩篇,但二者對陳舜俞的思想也都著墨不多。
 
[14] 參見錢穆:《初期宋學》,《中國學術思想史論叢》,安徽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1-13頁。
 
[15] 《葉適集·水心別集》卷11《財總論二》,中華書局2013年版,第772頁。
 
[16] 吳曾:《能改齋漫錄》卷10《議論·歐陽公論馮道乃壯歲時》,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第299頁。朱熹也評價說:“韓富初來時,要拆洗做過,做不得,出去。及再來,亦隻隨時了。遇聖明如此,猶做不得!”(黎靖德:《朱子語類》卷129《本朝三·自國初至熙寧人物》,中華書局2011年版,第3092頁。)
 
[17] 《陳亮集》卷10《銓選資格》,中華書局,1974年,第126頁。
 
[18] 如嘉祐三年(1058),王安石作《上仁宗皇帝言事書》(又稱《上皇帝萬言書》);嘉祐六年(1061),司馬光上《進五規狀》,蘇軾、蘇轍兄弟舉製科所作50篇賢良進卷、秘閣六論等;程頤則於皇祐二年(1050)有《上仁宗皇帝書》,治平二年(1065)有《為家君應詔上英宗皇帝書》。
 
[19] 陳舜俞:《都官集·蔣之奇序》,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407頁。
 
[20] 陳舜俞:《都官集·樓鑰序》,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408頁。
 
[21] 陳舜俞:《都官集》卷1《太平有為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410頁。
 
[22] 王安石:《臨川先生文集》卷39《上仁宗皇帝言事書》,中華書局1959年版,第411頁。
 
[23] 如嘉祐二年詔:“自今間歲貢舉。”(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卷186“嘉祐二年十二月戊申”條,中華書局2012年版,第4496頁。)縮短了科舉的間隔時間。
 
另據苗書梅教授的研究,嘉祐時期“京朝官出任地方者,除監司以三年為一任外,其餘一般以二年而一任”(苗書梅:《宋代地方官任期初論》,《中州學刊》1991年第5期),地方官任期的縮短,一則加快官員的遷轉以緩解“冗官”,一則增加賢才進身的機會。
 
[24] 陳舜俞:《都官集》卷3《太平有為策·崇德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426頁。
 
[25] 陳舜俞:《都官集》卷6《治說·說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455-456頁。
 
[26] 陳舜俞:《都官集》卷6《治說·說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455-456頁。
 
[27] 陳舜俞:《都官集》卷6《治說·說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455-456頁。
 
[28] 據司馬遷稱,孔子曾說:“六藝於治一也。《禮》以節人,《樂》以發和,《書》以道事,《詩》以達意,《易》以神化,《春秋》以義。”(《史記·滑稽列傳》)
 
《莊子》中有“《詩》以道誌,《書》以道事,《禮》以道行,《樂》以道和,《易》以道陰陽,《春秋》以道名分”(《莊子·天下》)。荀子則言:“聖人也者,道之管也。天下之道管是矣,百王之道一是矣,故《詩》《書》《禮》《樂》之歸是矣。《詩》言是其誌也,《書》言是其事也,《禮》言是其行也,《樂》言是其和也,《春秋》言是其微也。”(《荀子·儒效篇》)
 
班固又稱:“六藝之文:《樂》以和神,仁之表也;《詩》以正言,義之用也;《禮》以明體,明者著見,故無訓也;《書》以廣聽,知之術也;《春秋》以斷事,信之符也。五者,蓋五常之道,相須而備,而《易》為之原。”(《漢書·藝文誌》)
 
歐陽修也說:“《易》六十四卦不言性,其言者,動靜、得失、吉凶之常理也;《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不言性,其言者,善惡、是非之實錄也;《詩》三百五篇不言性,其言者,政教興衰之美刺也;《書》五十九篇不言性,其言者,堯、舜、三代之治亂也;
 
《禮》、《樂》之書雖不完,而雜岀於諸儒之記,然其大要,治國、修身之法也。六經之所載,皆人事之切於世者,是以言之甚詳。”見《歐陽修集編年箋注·居士集》卷47《答李詡第二書》,巴蜀書社2007年版,第258-259頁。
 
[29] 所謂“入其國,其教可知也:其為人也,溫柔、敦厚,《詩》教也。疏通、知遠,《書》教也。廣博、易良,《樂》教也。絜靜、精微,《易》教也。恭儉、莊敬,《禮》教也。屬辭、比事,《春秋》教也。
 
故《詩》之失愚,《書》之失誣,《樂》之失奢,《易》之失賊,《禮》之失煩,《春秋》之失亂。其為人也,溫柔、敦厚而不愚,則深於《詩》者也。
 
疏通、知遠而不誣,則深於《書》者也。廣博、易良而不奢,則深於《樂》者也。絜靜、精微而不賊,則深於《易》者也。恭儉、莊敬而不煩,則深於《禮》者也。屬辭、比事而不亂,則深於《春秋》者也”。見《禮記·經解》。
 
[30] 《歐陽修集編年箋注·居士集》卷47《答李詡第二書》,巴蜀書社2007年版,第258、260頁。
 
[31] 《二程集·河南程氏文集》卷5《為家君應詔上英宗皇帝書》,中華書局1981年版,第522頁。
 
[32]】論宋儒陳舜俞“太平有為”的政治構想卷6《治說·說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456頁。
 
[33] 陳舜俞:《都官集》卷1《太平有為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410頁。
 
[34] 就帝王來說,太祖命翰林學士李昉所草的拒李重進入朝的詔書,即以“君為元首,臣作股肱,雖在遠方,還同一體”(《長編》卷1“建隆元年九月己酉”條,第23-24頁)為詞,宋太宗也意識到“天下至廣,藉群材共治之”(《長編》卷33“淳化三年三月辛醜”條,第735頁)
 
真宗以來,君臣問對多征引的漢宣帝所謂的“與我共治(此)者,惟良二千石乎”,以曆史經驗維護君臣“共治”。
 
就士大夫而言,張方平在仁宗時期強調說:“股肱元首,一體而後成人;陰、陽、衝氣,三合乃能生物。君臣之義,相須猶然。故理亂在庶官,安危係所任。良臣惟聖,後德惟臣。按曆代之典刑,觀先王之治道,莫不簡賢授任,論才賦政,勞於圖擇,佚於任使。”(《張方平集》卷9《芻蕘論·官人論》,中州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117頁。)
 
司馬光在《體要疏》中對此有更為直白詳細的解釋,所謂“君為元首,臣為股肱,上下相維,內外相製,若綱之有網,絲之有紀。……古之王者,設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以綱紀其內;設方伯、州牧、卒正、連帥、屬長,以綱紀其外。尊卑有敘,若身之使臂,臂之使指,莫不率從。此為政之體也。”(《司馬光奏議》卷25《體要疏》,山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78頁。)此外,不勝枚舉。
 
[35] 李燾:《長編》卷34“淳化四年五月壬寅”條,中華書局2012年版,第748頁。
 
[36] 李燾:《長編》卷36“淳化五年五月戊寅”條,中華書局2012年版,第788頁。
 
[37] 李燾:《長編》卷191“嘉祐五年二月戊辰”條,中華書局2012年版,第4612頁。
 
[38] 李燾:《長編》卷195“嘉祐六年閏八月丁未”條,中華書局2012年版,第4719頁。
 
[39] 李燾:《長編》卷191“嘉祐五年二月戊辰”條,中華書局2012年版,第4612-4613頁。
 
仁宗晚年的政治表現,還可以從普通士人的觀感中察覺,如蘇轍在嘉祐六年的(1061)的製科中就直言不諱地批評道:“竊聞之道路,陛下自近歲以來,宮中貴姬至以千數,歌舞飲酒,歡樂失節,坐朝不聞谘謨,便殿無所顧問。”見《蘇轍集·欒城應詔集》卷12《禦試製策》,中華書局2004年版,第1349-1350頁。
 
[40] 陳舜俞:《都官集》卷4《上英宗皇帝書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443-443頁。
 
[41] 陳舜俞:《都官集》卷4《上英宗皇帝書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440-442頁。
 
[42] 施米特:《政治的神學》,劉宗坤等譯,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24頁。
 
[43] 陳舜俞:《都官集》卷1《太平有為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410頁。
 
[44] 丘濬:《大學衍義補》卷82《治國平天下之要·崇教化·廣教化以變俗》,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712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928頁。
 
[45] 陳舜俞:《都官集》卷3《太平有為策·經製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431-432頁。
 
[46] 歐陽修在經學史上素以“疑經”著稱,他對《周禮》的可靠性也有很大的懷疑,在慶曆年間所擬的進士策題中,他就問道:“三代之政美矣,而周之治跡所以比二代而尤詳見於後世者,《周禮》著之故也。然漢武以為瀆亂不驗之書,何休亦雲六國陰謀之說,何也?
 
然今考之,實有可疑者。夫內設公卿、大夫、士,下至府史、胥徒,以相副貳;外分九服、建五等、差尊卑,以相統理,此《周禮》之大略也。而六官之屬略見於經者五萬餘人,而裏閭縣鄙之長、軍師卒伍之徒不與焉。
 
王畿千裏之地,為田幾井,容民幾家?王官、王族之國邑幾數?民之貢賦幾何?而又容五萬人者於其間,其人耕而賦乎?如其不耕而賦,則何以給之?夫為治者,故若是之煩乎?此其一可疑者也。
 
秦既誹古,盡去古製。自漢以後,帝王稱號,官府製度,皆襲秦故,以至於今,雖有因有革,然大抵皆秦製也。未嚐有意於《周禮》者,豈其體大而難行乎,其果不可行乎?夫立法垂製,將以遺後,使難行而萬世莫能行,與不可行等爾。
 
然則反秦製不若也。脫有行者,亦莫能興,或因以取亂,王莽、後周是也,則其不可用決矣。此又可疑也。”見《歐陽修集編年箋注·居士集》卷48《問進士策一》,巴蜀書社2007年版,第278-279頁。
 
[47] 李燾:《長編》卷433“元祐四年九月乙酉”條,中華書局2012年版,第10443頁。
 
[48] 李燾:《長編》卷47“開寶九年十月乙卯”條,中華書局2012年版,第382頁。
 
[49] 陳舜俞:《都官集》卷6《治說·說實》,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468-469頁。
 
[50] 陳舜俞:《都官集》卷3《太平有為策·經製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432頁。
 
[51] 陳舜俞:《都官集》卷3《太平有為策·經製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432頁。
 
[52] 陳舜俞:《都官集》卷6《治說·說體》,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468頁。
 
[53] 陳舜俞:《都官集》卷7《治說·說任》,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478頁。
 
[54] 陳舜俞:《都官集》卷3《太平有為策·經製五》,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436頁。
 
[55] 陳舜俞:《都官集》卷4《上英宗皇帝書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440頁。
 
[56] 陳舜俞:《都官集》卷4《上英宗皇帝書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442頁。
 
[57] 陳舜俞:《都官集》卷4《上英宗皇帝書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442頁。
 
[58] 陳舜俞:《都官集》卷4《上英宗皇帝書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442頁。
 
[59] 陳舜俞:《都官集》卷4《上英宗皇帝書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443頁。
 
[60] 陳舜俞:《都官集》卷6《治說·說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457頁。
 
[61] 陳舜俞:《都官集》卷6《治說·說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458-459頁。
 
[62] 詳見陳舜俞:《都官集》卷4《上神宗皇帝言天變書》,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445頁。
 
[63] 詳見陳舜俞:《都官集》卷6《治說·說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459頁。
 
[64] 溝口雄三、小島毅:《中國的思維世界》,江蘇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27頁。
 
[65] 鄧小南:《祖宗之法:北宋前期政治述略》,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6年版,第65頁。
 
[66] 詳見陳舜俞:《都官集》卷4《上英宗皇帝書》,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438-439頁。
 
[67] 李燾:《長編》卷98“乾興元年二月戊辰”條,中華書局2012年版,第2275頁。
 
[68] 陳舜俞:《都官集》卷3《太平有為策·敦化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423頁。
 
[69] 陳舜俞:《都官集》卷2《太平有為策·敦化四》,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424頁。
 
[70] 陳舜俞:《都官集》卷7《治說·說士》,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483頁。
 
[71] 陳均:《皇朝編年綱目備要》卷18,中華書局2006年版,第410頁。
 
[72] 陳舜俞:《都官集》卷12《贈湖州使君李公擇》,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535-536頁。
 
[73] 王汎森:《思想是生活的一種方式:中國近代思想史的再思考》,北京大學出版社2018年版,第2頁。
 
[74] 阿瑟·O.洛夫喬伊:《存在巨鏈:對一個觀念的曆史的研究》,張傳有、高秉江譯,商務印書館2015年版,第25頁。
 
[75] 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卷17《別集類中·<都官集>三十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第503頁。
 
[76] 劉一止:《苕溪集》卷52《陳都官墓芝亭石刻後》,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132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276頁。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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