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培君】“新理學”體係的三重構成

欄目:思想評論
發布時間:2020-05-02 23:07:36
標簽:新理學

“新理學”體(ti) 係的三重構成

作者:蘇培君(安徽大學哲學係)

來源:《中國社會(hui) 科學報》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庚子四月初七日壬寅

          耶穌2020年4月29日

 

“新理學”是馮(feng) 友蘭(lan) 麵對西方哲學衝(chong) 擊時而創造的一個(ge) 哲學體(ti) 係,是“接著中國哲學的各方麵的最好的傳(chuan) 統,而又經過現代的邏輯學對形上學的批評,以成立的形上學”。遺憾的是,由於(yu) 中國傳(chuan) 統哲學中沒有認識論、本體(ti) 論、境界論這樣的學科分野,使得馮(feng) 友蘭(lan) 受此影響亦沒有對其所建構的哲學體(ti) 係作出明確的區分,而是籠統地稱之為(wei) “新理學”。事實上,若從(cong) 馮(feng) 友蘭(lan) 建構“新理學”的構造進程、對象及功用方麵來看,可以對“新理學”作出認識論、本體(ti) 論和境界論三個(ge) 方麵的劃分。

 

“新理學”構造的認識論進程

 

在《新理學》一書(shu) 中,馮(feng) 友蘭(lan) 從(cong) 研究哲學的出發點和方法著手,將哲學定義(yi) 為(wei) “對於(yu) 經驗作理智的分析、總括及解釋,而又以名言說出之者”,試圖從(cong) 經驗事實出發,從(cong) 中演繹出沒有任何經驗事實內(nei) 容的“新理學”所需的全部觀念。為(wei) 了達成這一目標,馮(feng) 友蘭(lan) 引入了維也納學派的邏輯分析法,希望借由對經驗事實的邏輯分析建構四組主要命題。但是,這四組主要命題僅(jin) 是馮(feng) 友蘭(lan) 構建“新理學”進程中的第一階段或過渡性階段,並非其真實目的。馮(feng) 友蘭(lan) 的真正用意是要通過這四組主要命題來說明四個(ge) 主要的觀念——“理”“氣”“道體(ti) ”“大全”,使人們(men) 能夠憑借對這些觀念的“覺解”而達到一種“經虛涉曠”的人生境界。

 

按照馮(feng) 友蘭(lan) 的觀點,“新理學”始於(yu) 對經驗作邏輯的釋義(yi) ,“由分析實際的事物而知實際。由知實際而知真際”。但是,在這一構造過程中,馮(feng) 友蘭(lan) 隻看重由“實際”出發而得到的“真際”,並不重視“實際”以及得到“真際”之程序。在他看來,“新理學”體(ti) 係“隻對於(yu) 真際有所肯定,而不特別對於(yu) 實際有所肯定”。因此,“真際”中的四個(ge) 主要觀念才是馮(feng) 友蘭(lan) 關(guan) 注的重點,是其構建“新理學”體(ti) 係所需要的對象,而四組主要命題隻是對這四個(ge) 主要觀念進行一種邏輯化轉換的憑借,是馮(feng) 友蘭(lan) 為(wei) 了有效避開維也納學派的指責,克服這些觀念含混不清的缺點而作出的一種形式化說明。也就是說,在馮(feng) 友蘭(lan) 這裏,從(cong) 經驗事實到四組主要命題,再從(cong) 四組主要命題到四個(ge) 主要觀念,這一邏輯構造進程實質上隻是他得到“新理學”的哲學活動而非哲學本身,二者之間有著明顯的區別。可見,馮(feng) 友蘭(lan) 本人是將認識論排除在“新理學”之外的,在他看來,哲學活動並非哲學本身。但問題的關(guan) 鍵在於(yu) ,馮(feng) 友蘭(lan) 在建構“新理學”體(ti) 係時卻無法成功避免認識論的問題。因為(wei) ,“新理學”的觀念以及憑借對這些觀念的“覺解”而衍生出的“人生境界說”均得益於(yu) “新理學”的構造進程。所以,在“新理學”體(ti) 係中,認識論必然占據著一定的地位。

 

“新理學”對象的本體(ti) 論意義(yi)

 

在馮(feng) 友蘭(lan) “新理學”體(ti) 係中,除了上述由經驗事實到“實際”,再由“實際”到“真際”的認識論意義(yi) 上的構造進程外,若僅(jin) 就“新理學”對象來看,還存在著一定程度的本體(ti) 論成分。依馮(feng) 友蘭(lan) 的觀點,“我們(men) 對於(yu) 經驗的內(nei) 容,作邏輯的分析、總括及解釋,其結果可以得到幾個(ge) 超越的觀念……這幾個(ge) 超越的觀念,就是形上學的觀念”。在馮(feng) 友蘭(lan) 看來,盡管這些超越的觀念是通過對經驗事實的邏輯分析所得,但是一旦及知這些觀念後,便可離開經驗事實而單獨對這些觀念作出一種形式化的肯定。此即是說,若就“理”“氣”“道體(ti) ”“大全”等觀念之獲得來看,必須對經驗事物加以形式的分析、總括,方能認識“理”“氣”“道體(ti) ”“大全”等觀念。但若就邏輯上來說,經驗事實的存在與(yu) 否並不影響這些觀念之“有”。因為(wei) ,這些觀念是邏輯上先於(yu) 經驗事實的,是經驗世界存在的依據。因此,從(cong) 這個(ge) 方麵來說,“新理學”之對象包含了一定本體(ti) 論的成分。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這裏所謂的本體(ti) 論成分與(yu) 以往形而上學家所說的本體(ti) 論並不相同。以往形而上學家所說的本體(ti) 論是對實際有所肯定的命題,如“世界本原性問題”等,而馮(feng) 友蘭(lan) 這裏隻是對“新理學”的對象作出一種形式化的說明,並沒有從(cong) 實際上說出“理”“氣”“道體(ti) ”“大全”等觀念具體(ti) 是什麽(me) 。正如馮(feng) 友蘭(lan) 所言,此“理”“氣”“道體(ti) ”“大全”等觀念之“有”,指的是“真有而非實有”,即它們(men) 雖然在經驗世界中並不存在,卻不可說無,因為(wei) 人們(men) 能從(cong) 形式上對其作出一種邏輯化的說明。

 

“新理學”功用的境界論指向

 

馮(feng) 友蘭(lan) 構建“新理學”的最終目的既不是為(wei) 了說明由“實際”向“真際”過渡的邏輯構造進程,也不是為(wei) 了對超乎形象的觀念作出一種形式化或邏輯化的現代轉換以求得到幾個(ge) 形式化的哲學觀念,而是為(wei) 了立足於(yu) 中國傳(chuan) 統哲學的人生境界理論,賦予這些形式化的哲學觀念以豐(feng) 富的價(jia) 值內(nei) 涵,即通過對這些形式化哲學觀念的“覺解”而獲得一種最高的人生境界。因此,境界論才是馮(feng) 友蘭(lan) “新理學”體(ti) 係的落腳點與(yu) 核心所在,其目的就是要給“傳(chuan) 統哲學的人生境界奠定一個(ge) 現代性的哲學理論或方法論的基礎”。

 

在馮(feng) 友蘭(lan) 看來,“新理學”的對象——“理”“氣”“道體(ti) ”“大全”等觀念代表了人對宇宙人生的最高“覺解”,這種“覺解”是人達至最高的境界所必需的。馮(feng) 友蘭(lan) 認為(wei) ,當人對宇宙人生有完全的“覺解”時,“他可知宇宙間的事物,雖都是個(ge) 體(ti) 的、暫時的,但都多少依照永恒的理……知他的生活,以及實際事物的變化,又都是道體(ti) 中所有的程序……知他不但是社會(hui) 的分子,而又是宇宙的分子”。盡管從(cong) 實際的知識層麵來看,這種完全的“覺解”可以說究竟無得,但人有此等“覺解”,即可從(cong) “理”“氣”“道體(ti) ”“大全”的觀點看事物,此時一切事物對他皆有一種新的意義(yi) ,由此便構成了他所擁有的一種新的人生境界——天地境界。這也就是說,按馮(feng) 友蘭(lan) 的意思,求天地境界不必如程朱一派那般需求知一切事物之“理”的完全內(nei) 容,隻需覺解“理”“氣”“道體(ti) ”“大全”等幾個(ge) 形式的哲學觀念,便可使人超脫於(yu) 經驗而達到最高的人生境界——天地境界。可見,“新理學”體(ti) 係的最終指向即是“人生境界說”。盡管馮(feng) 友蘭(lan) 在運用邏輯分析法構建“新理學”體(ti) 係時,剝離了“新理學”對象的價(jia) 值內(nei) 涵,使它們(men) 成為(wei) 一種完全形式化的觀念,但在轉入境界論之後,原本被剝離的價(jia) 值內(nei) 涵再度被馮(feng) 友蘭(lan) 憑借“覺解”的方式重新植入進去,並在“人生境界說”中得以展現。

 

以上可以看出,馮(feng) 友蘭(lan) 所建構的“新理學”體(ti) 係是由認識論、本體(ti) 論和境界論三部分共同構築的。作為(wei) 中國傳(chuan) 統哲學思想與(yu) 西方哲學方法相結合的產(chan) 物,該體(ti) 係既是中國哲學在形態上的有益嚐試,也是中國哲學經典詮釋在方法上的獨特示範,對當代學者努力推進中國哲學的現代化發展進程有著積極的啟示性意義(yi) 。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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