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富磊】《尚書》學中“天子”本義及其政教內涵

欄目:文化雜談
發布時間:2020-04-22 00:53:31
標簽:《尚書》

《尚書(shu) 》學中“天子”本義(yi) 及其政教內(nei) 涵

作者:成富磊(東(dong) 華大學人文學院)

來源:中國社會(hui) 科學網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庚子三月十五日庚辰

          耶穌2020年4月7日

 

作為(wei) 上古中國政治哲學的核心觀念,“天子”一詞的確切含義(yi) 及其思想意蘊尚未獲得一致看法。“天子”區分於(yu) 純粹治權意義(yi) 上的“王”,具有非常深厚的政教意義(yi) 。從(cong) 文獻出發,“天子”的內(nei) 涵並非字麵上的“上天之子”,因為(wei) 在周人看來,“天生蒸民”(《詩經·大雅·蕩》),下民皆上天之子。《尚書(shu) ·召誥》有“元子”之說,“皇天上帝改厥元子,茲(zi) 大國殷之命”,“有王雖小,元子哉”。裘錫圭據此認為(wei) 周人“天子”一詞乃“天之元子”的省稱,為(wei) 我們(men) 討論這一問題提供了一個(ge) 可靠的文本基點。

 

“天子”舊說的檢討

 

但是,裘先生進一步以為(wei) “元子”的意思與(yu) 禮學中“嫡庶”的觀念有關(guan) ,則不無可疑。因為(wei) 就周人之天命轉換理論構造而言,上帝揀選“天子”乃從(cong) 另一層麵展開。《詩經·大雅·皇矣》為(wei) 周人史詩,描述了上帝“改厥元子”授命於(yu) 周的全過程,其開篇曰:“皇矣上帝,臨(lin) 下有赫;監觀四方,求民之莫。維此二國,其政不獲;維彼四國,爰究爰度。上帝耆之,憎其式廓;乃眷西顧,此維與(yu) 宅。”通觀這一過程,天選之起點為(wei) “求民之莫”,“莫”,《毛傳(chuan) 》:“定也。”彼時大邦殷之治已經引起下民的普遍亂(luan) 局,上帝乃尋求可以“安民”者,以此眷顧周人。《皇矣》詩後文雲(yun) “乃立厥配,受命既固”。“配”,《毛傳(chuan) 》:“妃也。”《鄭箋》:“天既顧文王,又為(wei) 之生賢妃”,誤。此“配”者,即“君”也,也即下文“作邦作對”之“對”也。“帝作邦作對,自大伯王季。”《毛傳(chuan) 》:“對,配也。”《鄭箋》:“作配,謂為(wei) 生明君也。”是也。進一步說,準確而言,此處“王此大邦”者乃文王(而非王季)。詩中雲(yun) “自大伯王季”者,乃追王之辭。《中庸》:“武王末受命,周公成文武之德,追王大王、王季,上祀先公以天子之禮。”要言之,《詩序》對此詩主旨的說法是非常準確的:“《皇矣》,美周也。天監代殷莫若周,周世世修德莫若文王。”

 

可見,上帝揀選“天子”整個(ge) 過程的邏輯顯然無關(guan) 於(yu) 嫡庶。換言之,天之“元子”的意義(yi) ,無關(guan) 於(yu) 作為(wei) 人道規定之禮學。治權之轉換隻關(guan) 聯於(yu) 治理狀況本身,所謂“求民之莫”。“元子”的意義(yi) 需要重新考慮。

 

從(cong) “元子”與(yu) “一人”的互訓談“元子”的含義(yi)

 

與(yu) “元子”的稱呼相關(guan) ,文獻另有“予(餘(yu) )一人”的概念。對於(yu) “予一人”,禮家以為(wei) “天子自稱”。《禮記·玉藻》:“凡自稱,天子曰‘予一人’。”鄭注:“餘(yu) 、予,古今字。”宮長衛認為(wei) “予一人”“餘(yu) 一人”或“我一人”都應視為(wei) 同位複指,而實體(ti) 是“一人”,“一人”才是天子專(zhuan) 稱。《詩經·下武》:“媚茲(zi) 一人,應侯順德。”《毛傳(chuan) 》曰:“一人,天子也。”是也。

 

但天子何以自稱“一人”,漢代以來異見紛呈。總體(ti) 而言,傳(chuan) 統說法多認為(wei) 這是天子的自謙之辭,如《白虎通義(yi) ·號》篇說:“王者自謂‘一人’者,謙也,欲言己才能當一人耳。”現代學者則注重其政治壟斷的含義(yi) ,胡厚宣認為(wei) 它“充分代表了專(zhuan) 製暴君的獨裁口吻”。劉澤華亦有類似觀點:“上帝與(yu) 王同為(wei) 帝,王具有人神結合的性質,因此,王同一切人對立起來,成為(wei) 人上人,故自稱‘餘(yu) 一人’。”

 

古今學人對“予一人”的解讀顯然分處兩(liang) 個(ge) 極端。我們(men) 認為(wei) ,“予一人”的稱呼是殷周之王在天人關(guan) 係的視野中對自己所處位秩的表述。它的內(nei) 涵既不可能是說自己與(yu) 萬(wan) 民相同,更不可能表述與(yu) 萬(wan) 民的對立。

 

周人意識中“元子”與(yu) “一人”皆指代“天子”,顯示二者之內(nei) 在關(guan) 聯。以康王為(wei) 例,《尚書(shu) ·顧命》篇前半部分成王稱呼其為(wei) “元子釗”,後半部分則自稱曰“予一人釗”。我們(men) 認為(wei) ,除去“自稱”這一適用語境層麵上的區分,二詞表述內(nei) 涵應一致。前文已及,周人意識中下民都是上天所生,即皆上天之“子”,故此,“元子”之“子”者,即“民”或“人”也,上古語匯中“民”的基本含義(yi) 就是“人”。進一步,“元子”之“元”,即“一”也。所以,“元子”與(yu) “一人”二辭實可以互訓。結合這一互訓,我們(men) 認為(wei) “元子”及“一人”的含義(yi) 是明確的,即“首子”,或說“第一民”。

 

此處,“首”字表述的等次內(nei) 涵,既非血緣意義(yi) 上,亦非禮學嫡庶長幼意義(yi) 上。事實上,其含義(yi) 毋寧說乃是抽象的,即上帝所降生下民中最符合其“造作本意之人”。所謂“造作本意”,以周人的觀念表述,即作為(wei) 物類之一種的人之“德”。或疑此處將“首子”中“人”的含義(yi) 理解為(wei) “物類”意義(yi) 上的“人”,外延過寬。然夷考許慎引春秋左氏古說有雲(yun) :“施於(yu) 夷狄稱天子,施於(yu) 諸夏稱天王。”是“天子”一稱針對的“人”乃兼括“夷狄”而言,是為(wei) “元子”乃是從(cong) “人”這一“物類”而言之證。這一點亦與(yu) 周人天下意識中“民”觀念的超部族性一致。

 

無論如何,最符合上天“造作本意”,乃上帝從(cong) 萬(wan) 民中揀選“元子”之核心要素者。隻有在這一意義(yi) 上,《尚書(shu) ·召誥》所謂“皇天上帝改厥元子、茲(zi) 大國殷之命”中的“改厥元子”,才可以得到很好的解釋。也就是說,彼時的“元子”人選已經不符合其“第一民”的抽象含義(yi) ,需要改選更為(wei) 符合的另一人。

 

“元子”的說法源於(yu) “元後”

 

事實上,從(cong) “元子”之“元”出發,在《尚書(shu) 》學係統中,“天子”觀念還可以找到更為(wei) 悠遠的本源。

 

今本《尚書(shu) ·泰誓》篇載武王曰:“惟天地,萬(wan) 物父母;惟人,萬(wan) 物之靈。亶聦明,作元後。元後作民父母。”《大禹謨》篇載上帝言:“天之曆數在汝躬,汝終陟元後。”材料雖皆屬所謂偽(wei) 古文《尚書(shu) 》,但“元後”的概念是可靠的。《國語》載內(nei) 史過曰:“《夏書(shu) 》有之曰:‘眾(zhong) 非元後,何戴?後非眾(zhong) ,無與(yu) 守邦。’在《湯誓》曰:‘餘(yu) 一人有罪,無以萬(wan) 夫。萬(wan) 夫有罪,在餘(yu) 一人。’在《盤庚》曰:‘國之臧,則惟女眾(zhong) 。國之不臧,則惟餘(yu) 一人是有逸罰。’如是則長眾(zhong) 使民,不可不慎也。”可見,古《夏書(shu) 》已有“元後”之稱,而且明確將“元後”的觀念與(yu) “餘(yu) (予)一人”相關(guan) 聯。如果我們(men) 在文獻判斷上更為(wei) 大膽一些,認同今本《泰誓》篇“元後作民父母”一句保留了古《泰誓》文本原貌,再聯係《尚書(shu) ·洪範》篇有“天子作民父母”的記載,那麽(me) “天子”一詞源自“元後”的脈絡就更直接了。

 

“元後”一詞的基本含義(yi) 是清晰的,指居於(yu) “群後(分散的部落酋長)”之上的首領。“天子”的基本含義(yi) 也是這樣,《禮記·曲禮》所謂“君天下曰天子”。《周禮·典命》職司有曰:“凡諸侯之嫡子誓於(yu) 天子,攝其君,則下其君之禮一等;未誓,則以皮帛繼子男。誓猶命也。”對此,孫詒讓《周禮正義(yi) 》釋曰:“凡經例皆稱‘王’,此雲(yun) 誓於(yu) ‘天子’者,對諸侯之稱,《曲禮》雲(yun) ‘君天下曰天子’是也。”孫氏並曰:“通校全經六篇,稱‘天子’者,惟此及司弓矢、校人、玉人、弓人五職,皆以對諸侯、大夫、士為(wei) 文。蓋與(yu) 《曲禮》《春秋》義(yi) 略同,非接上事天之號。”孫說極是。蓋“王”乃有治權者的通稱;而“天子”一號則重於(yu) 表述王者在政治共同體(ti) 中的位秩,即超出諸侯大夫士之上者。這一點可謂與(yu) “元後”的觀念完全一致。因此,我們(men) 說《白虎通義(yi) ·號》篇以來對“天子”一號來源的“接上稱‘天子’者”的理解是錯誤的。

 

“元後”與(yu) “元子”二號皆是對王者基於(yu) 自身德性而來的居於(yu) 政治共同體(ti) 首要位置的表述。不同之處僅(jin) 在於(yu) ,“元後”一稱的參照係是“群後”,而“元子”的參照係乃“兆民”。

 

“元後”“一人”“元子”稱號的政教內(nei) 涵

 

據此再返觀《皇矣》詩所展示的周人之天人觀。“元後”“元子”居於(yu) “元首”位置,其始其終皆有賴於(yu) 上帝的審度與(yu) 揀選,其中滲透的政教邏輯在於(yu) ,上天設置“元子”其位其人,端在於(yu) 代其養(yang) 民、安民,舍此職分也就無所謂“天子”,這一點為(wei) 《詩》《書(shu) 》通義(yi) 。可見,上天揀選“天子”屬於(yu) 一種政治的托付關(guan) 係。由此,億(yi) 兆民人生活之康寧與(yu) 否,責任全集中於(yu) 天子一人。文獻中天子以“予一人”口吻的自言自語,反複述說的就是這一層沉重的責任,如“(盤庚曰)邦之臧,惟女眾(zhong) ,邦之不臧,惟予一人有佚罰”;“一人有慶,兆民賴之,其寧惟永”;“餘(yu) 一人有罪,無以萬(wan) 夫;萬(wan) 夫有罪,在餘(yu) 一人”。

 

在這一托付關(guan) 係之下,才有了天子一人上接於(yu) 天的必要。也就是說,無此“代天”一層,也就無所謂“事天”。故而,周人之天子“事天”,不是《白虎通義(yi) 》意義(yi) 上的“事天”。《白虎通義(yi) 》中的漢代觀點認為(wei) ,“接上”事天乃“天子”一號的本源,進而“天子”自然高於(yu) 眾(zhong) 民,這一邏輯事實上是一種神學政治的壟斷。在周人看來,天子乃是由於(yu) “作民父母”而位居“一人”,“皇天既付中國民越厥疆土於(yu) 先王”,才需要“事天”。故此,我們(men) 說周人的天子“事天”,雖然形式上具有某種程度的“獨占性”,但這一“獨占”不能被認為(wei) 是“壟斷”,因為(wei) 除了代天養(yang) 民之外,天子並沒有其他私密性的原因“接天”。

 

在《尚書(shu) 》記錄的上古三代正統政教意識中,從(cong) “元後”到“一人”再到“元子”,其基本意思是一貫的:君主德居萬(wan) 民之上,並因其承擔的養(yang) 民之命而溝通上天。周人於(yu) “元子”一詞加上“天”的限定詞並省稱曰“天子”,是將其中隱含的天人關(guan) 係明確化。相較於(yu) “元後”,“一人”與(yu) “元子”的視野是“民”,背後反映的是夏以來部落酋長性質的“後”之持續衰弱與(yu) 商周以來“民”的地位日益凸顯的事實。周人從(cong) “天生烝民”的神學政治出發徹底抬高“民”的地位,自此,“民”之一義(yi) 成為(wei) 華夏族政治意識的重心。從(cong) 這一思想脈絡出發,周人將政治共同體(ti) 中的元首改稱為(wei) “元子”“第一民”,就是很自然的了。

 

(本文獲東(dong) 華大學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ye) 務費專(zhuan) 項基金(2232019H—02)資助)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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