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鬆美】經典詮釋與秩序重建——董仲舒如何借《春秋》詮釋重建政治秩序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0-01-22 17:46:43
標簽:《春秋》、秩序、董仲舒、詮釋

經典詮釋與(yu) 秩序重建

——董仲舒如何借《春秋》詮釋重建政治秩序

作者:朱鬆美(濟南大學曆史與(yu) 文化產(chan) 業(ye) 學院教授,研究方向為(wei) 儒學與(yu) 中國哲學)

來源:《孔子研究》,2017年第6期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己亥臘月廿七日癸亥

          耶穌2020年1月21日

 

摘要:

 

在傳(chuan) 統社會(hui) ,政治和思想體(ti) 係的構建常常要借助於(yu) 經典詮釋。經典的精微奧義(yi) 在不斷和不同的詮釋中延伸、變幻,彰顯出鮮活的生命力和不朽的魅力。對《春秋》的詮釋,更是因為(wei) 構建政治新秩序的功用和需要而被置於(yu) 政治變革的理論前沿。秦漢君主政治體(ti) 製及其與(yu) 之相適應的思想文化體(ti) 係的構建,在很大程度上依靠了對儒家經典特別是《春秋》的詮釋。公羊學大儒董仲舒在這一方麵作出了突出貢獻。他首先以“《春秋》當新王”開啟了“為(wei) 漢製法”的製度建設路徑,其後又借助對“大一統”“天人感應”“通三統”“五行之義(yi) ”和“大複仇”的創新性詮釋,呼應當下社會(hui) ,在貴族政治崩潰之後,參與(yu) 創造性地重建新的君主政治秩序和思想體(ti) 係。在需要創新的時代,很好地完成了政治和思想創新的曆史使命。

 

關(guan) 鍵詞:董仲舒;《春秋》;詮釋;秩序;

 

西漢武帝時期,是中國社會(hui) 由貴族政治向君主政治轉型的基本完成期,秦漢前仆後繼建立的君主政治還有待於(yu) 完善,完善、健全之後才是可持續推行下去的。西漢前期七十餘(yu) 年崇尚黃老之學,實行休養(yang) 生息的無為(wei) 政治,漢承秦製,改變不大。漢武帝以“獨尊儒術”的方式更新了治國指導思想,這就自然要求以儒學為(wei) 指導“更化”、“改製”,調整治國方略,更新政治秩序,改善政治製度,並且是打著孔子“為(wei) 漢製法”的旗號進行的。於(yu) 是孔子所作的《春秋》被派上了用場,以董仲舒為(wei) 代表的公羊學家借助《春秋》獨有的政治特性,開掘新義(yi) ,為(wei) 漢代政治的合法性和可持續進行論證,以此承擔起了漢代乃至以後兩(liang) 千年君主政治及其思想體(ti) 係重建的重大使命。

 

一、“以《春秋》當新王”:“為(wei) 漢製法”的真實意義(yi)

 

孔子作《春秋》以“為(wei) 漢製法”,是漢儒為(wei) 運用公羊學以解決(jue) 現實問題所做的理論張本。“為(wei) 漢製法說”源於(yu) 《公羊傳(chuan) 》哀公十四年對孔子“西狩獲麟”《春秋》絕筆的解說:

 

何以終乎哀十四年?曰:備矣。君子曷為(wei) 為(wei) 《春秋》?撥亂(luan) 世反諸正,莫近諸《春秋》。則未知其為(wei) 是與(yu) ?其諸君子樂(le) 道堯舜之道與(yu) ?末不亦樂(le) 乎堯舜之知君子也?製《春秋》之義(yi) 以俟後聖,以君子之為(wei) 亦有樂(le) 乎此也。1

 

公羊家認為(wei) ,“西狩獲麟”使孔子明白了生前已不可能實現自己的王道理想了,隻好把這一理想托付於(yu) 著書(shu) 立說以示未來。於(yu) 是,作《春秋》以為(wei) 後聖立法。董仲舒是漢代公羊學大家,他率先注意到了《公羊傳(chuan) 》寓於(yu) “西狩獲麟”背後的意義(yi) ,不失時機地把它進一步明朗化:“仲尼之作《春秋》也,上探正天端王公之位,萬(wan) 民之所欲;下明得失,起賢才,以待後聖”2,“故《春秋》應天作新王之事”3。司馬遷也認同董仲舒關(guan) 於(yu) 孔子作《春秋》是借二百四十二年的魯國史,寄托“補弊起廢”4的王道理想的說法。“為(wei) 後聖立法”進而被後來的讖緯學家具象化為(wei) “為(wei) 漢製法”。

 

胡樸安說:“西漢學者,求孔子之微言大義(yi) 於(yu) 垂絕之餘(yu) ,故其於(yu) 六經也,皆以通經致用為(wei) 治學之準繩。”5以解說經典的方式總結前代統治經驗,為(wei) 後世解決(jue) 當下現實問題作借鑒,在客觀上豈非就是為(wei) 當世製法?這就是《春秋》“為(wei) 漢製法”的真實意義(yi) 。而“為(wei) 漢製法”是漢人的說法,從(cong) 曆代借助詮釋《春秋》為(wei) 當世製法看,《春秋》又豈僅(jin) 是為(wei) 漢製法?所以在這一點上,董仲舒和司馬遷的說法更貼近於(yu) 現實,《春秋》何嚐不是在屢屢被詮釋中,不斷地承擔著“為(wei) 後世立法”的責任和使命呢?

 

公羊家以“《春秋》當新王”的“微言”倡導設計後代新秩序。在公羊家看來,在周室衰微、王綱失墜的混亂(luan) 年代,在人們(men) 呼喚新“王”拯救民生、安定秩序的渴望中,《春秋》以無冕之王行褒貶之責,擔當起重建社會(hui) 秩序的曆史責任。因此,孔子就成了繼商、周之後出現的一個(ge) 假想的新王,而《春秋》所依托的魯國就是這個(ge) 假想的繼周而興(xing) 的新朝代6。之所以說是“假想”,是因為(wei) 它隻不過是一種理想性的假托而不是事實,也就是司馬遷所說的“孔子閔王路廢而邪道興(xing) ,……故因史記作《春秋》,以當王法,以辭微而旨博”7的含義(yi) 。按照公羊學的說法,孔子以魯國為(wei) 依托作《春秋》,通過褒貶大義(yi) 進行全新的政治設計,是為(wei) 未來的社會(hui) 著想,是為(wei) 漢代搭建其所遵循和踐行的政治框架8;同樣,孔子以後的《春秋》家們(men) ,也像孔子一樣,不斷地借助對《春秋》的詮釋,實現著對當下或未來政治框架的新設計。而“以《春秋》當新王”,正是具體(ti) 實施這一新設計絕佳的理論平台。所以,董仲舒對“以《春秋》當新王”做了近乎極致性地發揮:“《春秋》作新王之事,變周之製,當正黑統。而殷周為(wei) 王者之後,絀夏改號禹謂之帝,錄其後以小國,故曰:黜夏存周,以《春秋》當新王”9,其深層用意正在於(yu) 此。

 

二、“通三統”:製度更替及其持久性論證

 

“通三統”是“以《春秋》當新王”的理論基礎。所謂“三統”是指夏商周三代的政治體(ti) 係,包括正朔、服色、禮儀(yi) 製度等內(nei) 容。一代有一代的政治體(ti) 係,各不相同,稱其為(wei) 統;因為(wei) 具有合法性,又稱其為(wei) 正統。不具有合法性的,則稱閏統,即偽(wei) 統。公羊家認為(wei) ,一個(ge) 新朝代的建立,要因應時代改革製度,但是這種改製要合理地解決(jue) 好“新製度對舊傳(chuan) 統、舊製度的合理吸收與(yu) 繼承問題”10。而一個(ge) 新朝代的製度建設可資借鑒的應該是前朝,如孔子所說的,“殷因於(yu) 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於(yu) 殷禮,所損益,可知也;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論語·為(wei) 政》)在這裏,孔子揭示了周代因循殷商的禮樂(le) 而有所損益,殷商因循夏代的禮樂(le) 而有所損益,由於(yu) 孔子隻是提及夏商周三代,所以公羊學家便相應地稱其為(wei) 三統。周代對商代禮樂(le) 的因循、損益,前提是熟知商代禮樂(le) ;同理,商代對夏代禮樂(le) 的因循、損益,前提是熟知夏代禮樂(le) 。對三代禮樂(le) 都有全麵深入的熟悉、了解與(yu) 把握,這就是所謂的“通三統”。新朝代在“通三統”的指引與(yu) 要求下,合理吸納了前代有益的統治政策和經驗,它的新製度、新政策才有可能是相對完善的。孔子所稱讚的“行夏之時,乘殷之輅,服周之冕”(《論語·衛靈公》)就是從(cong) 這個(ge) 意義(yi) 上立論的,這大概也是最早的“通三統”理論了。

 

董仲舒曾對公羊學的“通三統”理論作了詳細說明:

 

《春秋》上絀夏,下存周,以《春秋》當新王。《春秋》當新王者奈何?曰:王者之法必正號,絀王謂之帝,封其後以小國,使奉祀之。下存二王之後以大國,使服其服,行其禮樂(le) ,稱客其朝。故同時稱帝者五,稱王者三,所以昭五端,通三統也。是故周人之王,尚推神農(nong) 為(wei) 九皇,而改號軒轅謂之黃帝,因存帝顓頊、帝嚳、帝堯之帝號,絀虞而號舜曰帝舜,錄五帝以小國。下存禹之後於(yu) 杞,存湯之後於(yu) 宋,以方百裏,爵號公。皆使服其服,行其禮樂(le) ,稱先王客而朝。《春秋》作新王之事,變周之製,當正黑統,而殷周為(wei) 王者之後,絀夏改號禹謂之帝,錄其後以小國,故曰:絀夏存周,以《春秋》當新王。11

 

所謂“三統”,不是固定的,而是隨著朝代的更替而不斷變動的。一個(ge) 新的朝代建立了,加入進來,便會(hui) 將最早的那個(ge) 朝代排除出去12。“以《春秋》當新王”,也就是《春秋》“王魯”說,它是將《春秋》依托的魯國視為(wei) 一個(ge) “新王”興(xing) 起的朝代,這樣一來,原來的夏商周“三統”,就要排除前麵的夏代,以合“三統”之數,於(yu) 是新的“三統”相應地成了商、周、魯。按照鄒衍的五行說和五德終始說,以夏為(wei) 木德,商為(wei) 金德,周為(wei) 火德,金克木、火克金、水克火,商滅夏、周代商之後,代周而立的朝代自然是水德,水色為(wei) 黑,於(yu) 是“變周之製,當正黑統”。漢代的公羊學家為(wei) 了論證當下政權的合法性,硬說秦代命短,不行仁義(yi) ,不足以成一統,而《春秋》依托的魯國早已被楚國滅亡;孔子作《春秋》“為(wei) 漢製法”,新興(xing) 的漢朝越過秦、魯,直接上承周朝,構成了商、周、漢新“三統”,成為(wei) 新“三統”之一。顯然,公羊學的“通三統”內(nei) 含了兩(liang) 個(ge) 意義(yi) :一是每一個(ge) 新朝代都是建立在對舊朝代政治、社會(hui) 製度的繼承之上的,沒有哪個(ge) 新朝代可以憑空興(xing) 起;二是每一個(ge) 新朝代的建立,又恰恰是對舊朝代的否定。這兩(liang) 個(ge) 意義(yi) 統一起來,展現了一個(ge) 完整的辯證史觀:時代總是向前發展,舊的事物總是會(hui) 被新的事物取代,任何一個(ge) 朝代的統治都不是永恒的,天子受命於(yu) 天,但天命可變,舊王的統治會(hui) 被新王的統治所取代,取代的根由不是什麽(me) 命運的僥(jiao) 幸而是因德受命而王,也就是董仲舒所說的“天子命無常,唯命是德慶”13。這早已是自周代哲學覺醒以來先覺者的共識。就如同《白虎通》分析的:“王者所以存二王之後,何也?所以尊先王,通天下之三統也。明天下非一家之有,謹敬謙讓之至也。”從(cong) 這個(ge) 角度上理解,“通三統”的關(guan) 注點在於(yu) :通過論證“新統的必要性、合理性”與(yu) “舊統的可取性”14之間的關(guan) 係,警告統治者“兢懼戒約”(3)。通過致力於(yu) 並完成好改舊製、創新製的社會(hui) 責任和神聖使命,實現“新統”的穩定,盡量延長新製度的生命力,以免被很快被另一個(ge) 新統取代。

 

三、“天人感應”“災異譴告”:皇權的樹立及其製約

 

夏商周三代貴族政治體(ti) 製下,天神、貴族和個(ge) 人道德構成了對最高統治權力的三大約束。然而,東(dong) 周以來人神關(guan) 係的顛倒和秦代君主集權政治的建立,使得前兩(liang) 項對最高統治者的權力約束同時喪(sang) 失。而在權力約束趨弱的情況下,過於(yu) 集中的皇權又恰恰特別需要強化權力製約,以免於(yu) 權力濫用而導致的政治腐敗和政權危機。在這種情況下,以道自任的儒生們(men) ,麵臨(lin) 君主製政治的重建和完善,一方麵要論證政權合法性以樹立帝王權威,另一方麵又要建全皇權約束以防權力濫用。這種雙重使命和責任,最終都落實到了重建天人感應,重拾災異譴告上。

 

首先,政權的合法性論證,是每一個(ge) 新政權建立後首先需要解決(jue) 的現實問題。漢代繼秦而立,初期七十年的休養(yang) 生息,這一問題並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jue) 。到武帝時期,特別是地方勢力對中央的威脅,使得這一問題變得更加迫切。在這樣的情勢下,以更加精致、深邃而係統的理論重新論證天意,論證政權合法性,就成為(wei) 西漢君主政治創建與(yu) 完善的首要任務。麵對這一時代賦予的曆史使命,公羊家必須不遺餘(yu) 力。董仲舒匯總、糅合了天地陰陽五行理論,並合理吸納了當時有關(guan) 天文、地理及自然界的新成果,借助對天地陰陽四時、五行相生相勝,以及天副人數、同類相動、天人相感等理論闡述,通過諸如“天者,群物之祖也,……故聖人法天而立道”15,“天子受命於(yu) 天,天下受命於(yu) 天子”16,“受命之君,天意之所予也”17,“天之所大奉使之王者,必有非人力所能致而自至者,此受命之符”18的係列論證,重塑了人格神的“天”,建立了“天人感應”的宇宙圖式,較好地完成了論證政權合法性、樹立帝王威權的曆史重任。

 

然而,曆史往往陷入這樣的邏輯悖論:社會(hui) 組織鬆散的農(nong) 耕社會(hui) 需要君主政治的出現,但是,高度集權體(ti) 製下權力的極度膨脹,反過來又必然引發社會(hui) 矛盾激化,導致社會(hui) 不穩定因素滋長,進而最終引發政權危機。中國兩(liang) 千年君主政治以帝王賢能而興(xing) ,以帝王昏庸而衰的朝代更替規律已經充分驗證了這種危險。如何降低由皇權的隨意性帶來的危險性,是包括董仲舒在內(nei) 的儒者時刻縈懷的問題。董仲舒一方麵樹立君主權威,另一方麵又考慮權力製約,然而,在君主政治下,除了最高統治者的個(ge) 人道德自覺外,一切來自人間的外在製約力量已經不複存在,隻得重新找回神的約束。正如薩孟武所說,專(zhuan) 製製度下“人主既不受人的牽製,又不受法的約束。於(yu) 是董仲舒就於(yu) 天子之上,置之以天。”19使這個(ge) 淩駕於(yu) “君威”之上的“天威”能夠以“天奪國祚”的威攝力達到“監督政事”20的目的。董仲舒利用了武帝的神學取向,以《春秋》說災異,以災異譴告約束皇權,所謂“《春秋》之中視前世已行之事,以觀天人相與(yu) 之際,甚可畏也。國家將有失道之敗,而天乃先出災害以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異以警懼之,尚不知變,而傷(shang) 敗乃至”21,“人主以好惡喜怒變習(xi) 俗,而天以暖清寒暑化草木。喜樂(le) 時而當則歲美,不時而妄則歲惡。天地人主一也”22,“與(yu) 天同者大治,與(yu) 天異者大亂(luan) 。故為(wei) 人主之道,莫明於(yu) 在身之與(yu) 天同者而用之。使喜怒必當義(yi) 乃出,如寒暑之必當其時乃發也”23。通過重建《春秋》“天人感應”神學體(ti) 係,使傳(chuan) 統的天命神權思想以全新的形式複活,在“屈民而伸君”的同時又“屈君而伸天”,達到既培植皇權又約束皇權的雙重目的。這就是以董仲舒為(wei) 代表的公羊家們(men) 發揮《春秋》“天人感應”“災異譴告”的良苦用心。

 

四、“大一統”:君主政治的鞏固和完善

 

政治一統必須首先體(ti) 現於(yu) 地域一統。作為(wei) 製度建設,秦漢處於(yu) 由分封製向郡縣製過渡的轉折期。劉邦錯以郡縣製作為(wei) 秦代速亡的教訓之一,推行了郡國並行製。但是,地方王國權力過於(yu) 獨立,一些強大的諸侯王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勢力逐漸膨脹而尾大不掉。公元前177年濟北王劉興(xing) 居叛亂(luan) ,公元前175年淮南王劉長叛亂(luan) 和公元前154年吳楚七國之亂(luan) ,無不顯示著地方勢力對中央集權統治構成的巨大威脅。董仲舒借助《公羊春秋》的“大一統”主張,進一步闡發、張揚:“《春秋》立義(yi) ,天子祭天地,諸侯祭社稷,諸山川不在封內(nei) 不祭。有天子在,諸侯不得專(zhuan) 地,不得專(zhuan) 封,不得專(zhuan) 執天子之大夫,不得舞天子之樂(le) ,不得致天子之賦,不得適天子之貴。”24通過尊周王貶諸侯,強調地域的大一統,通過維護疆域一統維護皇權一統。

 

政治上的統一又為(wei) 思想文化的統一提出了要求並創造了條件。董仲舒繼續闡發《春秋》的“大一統”主張:“《春秋》大一統者,天地之常經,古今之通誼也。今師異道,人異論,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統;法製數變,下不知所守。臣愚以為(wei) :諸不在六藝之科,孔子之術者,皆絕其道,勿使並進。邪辟之學滅息,然後統紀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從(cong) 矣。”25武帝采納了這一建議。從(cong) 此,百家學說漸次罷除,儒家學說定於(yu) 一尊。思想文化的一統反過來鞏固強化了政治的統一。在秦漢以後兩(liang) 千年君主政治中,“統一”作為(wei) 一種頑強的機製不斷延續,這不能不說與(yu) 董仲舒為(wei) 代表的《春秋》公羊家尊儒興(xing) 學,因應時變,創新經典,製度教化所做出的創造性貢獻有關(guan) 。

 

五、五行之義(yi) :尊卑倫(lun) 常秩序的重建

 

周代貴族政治下嚴(yan) 格的禮製秩序,隨著貴族等級政治的崩潰而崩潰。但是,自史前延續下來的牢固的血緣倫(lun) 理關(guan) 係卻頑強地留存了下來。與(yu) 此同時,秦漢建立的君主政治體(ti) 製也同樣需要倫(lun) 理等級製的支撐。而君臣、父子、夫妻、兄弟、朋友係列人倫(lun) 關(guan) 係的相沿不衰,為(wei) 君臣父子等級秩序的再建繼續提供著雄厚的人倫(lun) 基礎。孟子首先從(cong) 孔子對夫妻關(guan) 係的單一強調,擴展為(wei) 對父子、君臣、長幼、朋友關(guan) 係的全麵闡述:“父子有親(qin) ,君臣有義(yi) 、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公羊傳(chuan) 》繼承了周代以來特別是孔、孟的禮製觀,對上述人倫(lun) 關(guan) 係進一步闡述,提出和強調了諸如丈夫親(qin) 迎、妻子忠貞、夫婦一體(ti) 、父子有親(qin) 、君臣有義(yi) 等一係列人倫(lun) 禮製規則。

 

秦始皇初步搭建起來的君主製政治體(ti) 製有待進一步完善,這一任務在急需休養(yang) 生息、複蘇經濟的漢初難以完成,這就曆史地落到了漢武帝及其同時代的政治和知識精英的肩上。以董仲舒為(wei) 代表的今文“權變”之儒,敏銳地感受到並承擔起了這一重大的政治使命,在重新論證和樹立帝王之尊的同時,一並致力於(yu) 社會(hui) 倫(lun) 理等級秩序的論證和重建。

 

然而,舊的倫(lun) 理等級秩序畢竟崩潰了,新秩序的論證必須饒有新意才能增進它的可信性,才能重新紮根於(yu) 人們(men) 的頭腦。董仲舒的論證路徑是,將《公羊春秋》倫(lun) 理體(ti) 係的“舊酒”裝進陰陽五行的“新瓶”之中。因為(wei) 自東(dong) 周以來,生產(chan) 實踐經驗的積累和政權的興(xing) 亡交替,在人們(men) 的思想觀念中產(chan) 生的一個(ge) 本質性變化,就是舊有宗教神學的倒塌和陰陽五行哲學的興(xing) 起。董仲舒對倫(lun) 理秩序的論證必須將這兩(liang) 者有機地結合起來,才能使孔、孟和前代公羊家們(men) 不斷努力搭建起來的倫(lun) 理體(ti) 係,以係統化和可信化得到人們(men) 的認同。所以,董仲舒的倫(lun) 理理論表麵上看似以往的重複,實際上卻是巧妙地吸納陰陽五行以論證政治秩序的理論創建。

 

首先,將三綱與(yu) 陰陽相配。他在《春秋繁露》中不厭其煩地論證三綱合於(yu) 陰陽,如說:“王道之三綱,可求於(yu) 天”,“君臣、父子、夫婦之義(yi) ,皆取諸陰陽之道。君為(wei) 陽,臣為(wei) 陰;父為(wei) 陽,子為(wei) 陰;夫為(wei) 陽,妻為(wei) 陰”,“凡物必有合……陰者,陽之合;夫者,妻之合;子者,父之合;臣者,君之合;物莫無合,而合各有陰陽”26;“陽貴而陰賤,天之製也”27。君臣、父子、夫婦的陰陽貴賤合於(yu) 自然界普遍法則,其存在和普遍性和合理性也就昭然了。如此,陰隻為(wei) 了配合陽的存在而存在,作為(wei) 陰的呈現方式的臣、子、妻失卻了自身的存在價(jia) 值,而成為(wei) 君、父、夫的附屬性存在。

 

其次,將五常與(yu) 五行結合。孟子認為(wei) 仁、義(yi) 、禮、智發端於(yu) 人心,以子思和孟子標識的思孟學派又將仁、義(yi) 、禮、智、聖視為(wei) “五行”28,這個(ge) “五行”是思孟學派獨有的道德五行。董仲舒獨辟蹊徑,把仁、義(yi) 、禮、智、信五常置根於(yu) 五行,把人的問題奠立在宇宙自然的基礎上,為(wei) 五常找到了可靠的自然根基。首先,他將仁、義(yi) 、禮、智、信與(yu) 木、金、水、火、土相配合,用五行相克關(guan) 係比附父子君臣人倫(lun) ;其次,他運用這一理論,論證父子君臣關(guan) 係。如父子關(guan) 係是:“父者,子之天也”29,“木受水而火受木,土受火而金受土,水受金也。諸授之者,皆其父也;受之者,皆其子也”30;“父之所生,其子長之;父之所長,其子養(yang) 之;父之所養(yang) ,其子成之。諸父所為(wei) ,其子皆奉承而續行之,不敢不致如父之意,盡為(wei) 人之道也。……故曰:夫孝者,天之經也”31;家國相應,與(yu) 父子關(guan) 係相對應的君臣關(guan) 係便是:“臣不奉君命,雖善以叛,言晉趙鞅入於(yu) 晉陽以叛是也”32。君命麵前除絕對服從(cong) 外無是非可言。

 

董仲舒將孔、孟和公羊家的人倫(lun) 思想體(ti) 係化,並使之奠立於(yu) 樸素的五行之上,從(cong) 而創新性地建構起了具有更高理論性和更大可信度的倫(lun) 常秩序,就像翁銀陶所說的,“較之前人,董氏的三綱五常說更係統、更完整,而且更重要的是,董氏在闡述這些思想時,總要與(yu) 古老的陰陽五行說掛上鉤,總要用陰陽關(guan) 係、五行規律去解釋、去規範各種人倫(lun) 準則,因而有著濃厚的神秘色彩,這是以現實、理性為(wei) 基本特征的孔孟及《公羊》先師等人的舊的人倫(lun) 思想所沒有的”33。而與(yu) 此同時,我們(men) 也明顯地看到,董仲舒的論證,也將之前孔、孟和公羊家諸如父慈子孝、夫妻一體(ti) 、兄弟親(qin) 親(qin) ,以及“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孟子·離婁下》),“君有大過則諫,反複之不聽,則易位”(《孟子·萬(wan) 章下》)等帶有原始平等的人格獨立與(yu) 反判精神的人倫(lun) 關(guan) 係選擇性地拋棄,這顯然是君主製強化的必然結果。

 

六、“大複仇”與(yu) 新“夷夏”觀:民族關(guan) 係由緊張到趨緩

 

為(wei) 孔子和公羊家讚成的“大複仇”說,乃是在春秋戰國特殊的政治和社會(hui) 背景下形成的思想產(chan) 物。因為(wei) 在這一時期,“禮樂(le) 征伐自天子出”的政治秩序遭到顛覆,周天子喪(sang) 失了統轄一切的公權力,社會(hui) 紛爭(zheng) 無法用正當、合法的力量解決(jue) 。整個(ge) 社會(hui) 在上下失序、君臣相欺、諸侯殺伐中失去了基本的公平和道義(yi) 。因此,隻得由諸侯國或個(ge) 人站出來,權且通過複活史前民族複仇的古老信條維係社會(hui) 正義(yi) 。如《公羊傳(chuan) 》所說“有明天子,則襄公得為(wei) 若行乎?曰‘不得也。’”隻有當“上無天子、下無方伯”的亂(luan) 世,“緣恩疾者”的“複仇”才“可也”34。

 

秦漢君主製建立以後,天子一尊的局麵重新確立,封削大權操於(yu) 一人,諸侯複仇自然在這一至高無上權力下受到抑製。然而,西漢立國七十年,自高祖平城被圍到文景之治,期間的屈辱和親(qin) 並沒有換來邊境安寧,北邊匈奴襲擾從(cong) 未間斷。漢武帝繼位後,休養(yang) 生息政策下經濟實力的充分積澱,足以支撐消除北方邊患以化解民族緊張,實現地域一統。因此,武帝對匈奴宣戰時,又重提公羊“大複仇”說:“高皇帝遺朕平城之憂,高後時單於(yu) 書(shu) 絕悖逆。昔齊襄公複九世之仇,《春秋》大之。”35以《春秋》大複仇學說向強悍的匈奴吹響了進攻號角。對此,善於(yu) 審時度勢的董仲舒當然識得個(ge) 中要義(yi) ,在《春秋繁露·竹林》中用了大段篇幅,對《公羊春秋》張大齊襄、魯莊複仇予以認同,稱這兩(liang) 次戰役是“春秋無義(yi) 戰”中的“義(yi) 戰”:“凡《春秋》之記災異也,雖畝(mu) 有數莖,猶謂之無麥苗也。今天下之大,三百年之久,戰攻侵伐不可勝數,而複仇者有二焉。是何以異於(yu) 無麥苗之有數莖哉?不足以難之,故謂之無義(yi) 戰也。以無義(yi) 戰為(wei) 不可,則無麥苗亦不可矣;以無麥苗為(wei) 可,則無義(yi) 戰亦可矣。若《春秋》之於(yu) 偏戰也,善其偏不善其戰,有以效其然也。《春秋》愛人,而戰者殺人,君子奚說善殺其所愛哉?故《春秋》之於(yu) 偏戰也,猶其於(yu) 諸夏也。引之魯,則謂之外;引之夷狄,則謂之內(nei) 。比之詐戰,則謂之義(yi) ;比之不戰,則謂之不義(yi) 。故盟不如不盟。然而有所謂善盟。戰不如不戰,然而有所謂善戰。不義(yi) 之中有義(yi) ,義(yi) 之中有不義(yi) 。辭不能及,皆在於(yu) 指,非精心達思者,其孰能知之。”36

 

但是,在經曆了武帝時期幾場艱苦卓絕的漢匈戰役之後,“匈奴遠遁,而幕南無王庭”37,長達百年的漢匈關(guan) 係緩慢而微妙地由戰爭(zheng) 走向和平。在夷夏緊張與(yu) 分立悄然轉向夷夏統一與(yu) 融合的情況下,董仲舒的“夷夏之辨”接續戰國以來的夷夏觀,繼而提出了適應時變的新見解。他闡釋《春秋》宣公十二年“晉荀林父帥師及楚子戰於(yu) 邲”、《公羊傳(chuan) 》“不與(yu) 晉而與(yu) 楚子為(wei) 禮”,曰:“《春秋》之常辭也,不予夷狄而予中國為(wei) 禮。至邲之戰,偏然反之,何也?曰:《春秋》無通辭,從(cong) 變而移。今晉變而為(wei) 夷狄,楚變而為(wei) 君子,故移其辭以從(cong) 其事。夫莊王之舍鄭,有可貴之美,晉人不知其善而欲擊之。所救已解,如挑與(yu) 之戰,此無善善之心,而輕救民之意也。是以賤之。而不使得與(yu) 賢者為(wei) 禮。”38在這場晉楚交鋒中,晉本為(wei) 夏,以無仁義(yi) 而《春秋》貶為(wei) 夷狄;楚本為(wei) 夷,以重仁義(yi) 而《春秋》進為(wei) 夏。董氏用“權變”觀打量《春秋》“邲之戰”,賦予夷夏之辨以新意義(yi) ,變《春秋》的“攘夷與(yu) 敵對”為(wei) “教化與(yu) 融合”,這意味著漢政權與(yu) 少數民族關(guan) 係由戰爭(zheng) 向和平,由對立向和諧的理論轉變,為(wei) 武帝以後漢匈和睦揭開了新篇章。

 

經典的生命力就在於(yu) ,在不斷而又不同的詮釋中彰顯著與(yu) 時俱新的“意義(yi) ”。而“意義(yi) ”創新的源泉,即詮釋者究竟賦予經典怎樣的新“意義(yi) ”,其“參照係”則是詮釋者所處當下的社會(hui) “現在”以及所預設的社會(hui) “未來”39,所謂《春秋》“為(wei) 萬(wan) 世立法”也正是從(cong) 這一角度立論。經典詮釋總是立足於(yu) 當下,因應時代要求,呼應時代步伐,而以實證為(wei) 手段和前提,借助對經典“原義(yi) ”的理解和詮釋,將“意義(yi) ”指向當下社會(hui) 。董仲舒及其公羊家們(men) 就是這樣呼應漢代政治需求,在對《春秋》的創造性詮釋中,完成了重建和完善君主政治新秩序的曆史使命。

 

注釋:
 
1阮元:《十三經注疏》,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版,第2354頁。
 
2董仲舒:《春秋繁露》,《四庫全書》第181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731,739頁。
 
3司馬遷:《史記》,北京,中華書局,1982年版,第3297,3115頁。
 
4胡樸安:《中國訓詁學史》,北京,商務印書館,1998年版,第1頁。
 
5蔣慶《公學學引論》又歸納有“孔子為王說”和“春秋王魯說”(見蔣慶:《公羊學引論》,沈陽,遼寧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115、102頁),這就是董仲舒“《春秋》緣魯以言王義”的意思。康有為進一步解釋為:“緣魯以言王義,孔子之意,專明王朝之義,不過緣托於魯以立文字。”(康有為:《春秋董氏學》,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版,第115頁)
 
6這一政治框架體現在漢代政治對《春秋》義例的遵奉,對此,趙伯雄有詳述。見趙伯雄:《春秋學史》,濟南,山東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99-127頁。
 
7(3)董仲舒:《春秋繁露》,《四庫全書》第181冊,第740,739頁。
 
8蔣慶:《公羊學引論》,第295頁。
 
9至於被排除到哪裏了呢?顧頡剛解釋為:三統之前有一個“五帝”的時代,五帝之前又有一個“九皇”的時代。“夏”從“三統”退出後,進入到了“五帝”的行列裏,以此類推,“五帝”中的最早的一帝“黃帝”便以次進入“九皇”的時代裏了。這樣隨著新朝代不斷建立,一一向前推移,就“好像親屬之有高祖、曾祖和曾孫、玄孫一樣。”這就是“絀夏,改號禹為之帝”(顧頡剛:《古史辨》第五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442頁)的意思。
 
10董仲舒:《春秋繁露》,《四庫全書》第181冊,第739,766,760頁。
 
11蔣慶:《公羊學引論》,第307頁。
 
12歐陽修等:《新唐書傳》,北京,中華書局,1982年版,第245頁。
 
13(7)班固:《漢書》,《四庫全書》第250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347,341頁。
 
14薩孟武:《中國政治思想史》,北京,東方出版社,2008年版,第169頁。
 
15蕭公權:《中國政治思想史》,吉林,遼寧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278頁。
 
16班固:《漢書》,《四庫全書》第250冊,第340,351頁。
 
17董仲舒:《春秋繁露》,《四庫全書》第181冊,第770,774,721頁。
 
18董仲舒:《春秋繁露·基義》,《四庫全書》第181冊,第777,772頁。
 
19龐樸:《思孟五行新考》,載《文史》第7輯(1979年12月)。
 
20董仲舒:《春秋繁露》,《四庫全書》第181冊,第790,767,764-765,791頁。
 
21翁銀陶:《公羊傳開講》,張善文等編:《十三經開講》,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13年版,第148頁。
 
22《公羊傳·莊公四年》“紀侯大去其國”條,《四庫書經》,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100頁。
 
23班固:《漢書》,《四庫全書》第251冊,第192頁。
 
24董仲舒:《春秋繁露》,《四庫全書》第181冊,第708-709,708頁。
 
25班固:《漢書》,《四庫全書》第251冊,第189頁。
 
26王學典主編:《史學引論》,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第251頁。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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