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船山對儒家政治哲學的反思與(yu) 重建
作者:孫欽香
來源:《江蘇社會(hui) 科學》2019年第5期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己亥十一月初一日丁卯
耶穌2019年11月26日
【內(nei) 容提要】儒家政治哲學在明末清初經曆了一場顯著的反思與(yu) 重建曆程。王船山以“理一分殊”來重釋《大學》“明德與(yu) 新民”之關(guan) 係,正是這一曆程的典型體(ti) 現。一方麵,船山持守“明德為(wei) 本”的傳(chuan) 統解釋,並指出“明德”之所以“為(wei) 本”就在於(yu) “明德與(yu) 新民”為(wei) “理一”關(guan) 係;另一方麵,通過對“慎乎德”的論述揭示“新民”活動有其相對獨立的原則與(yu) 規範,並通過對“教化之權下移”的論述,特別是對“德化天下”的批評,體(ti) 現了他對儒家政治哲學的某些反思與(yu) 批判。可以說,船山通過“理一分殊”詮釋《大學》“明新”關(guan) 係,展現了他對儒家政治哲學的反思和重建,表明儒家政治哲學自身具有的思想活力,藉此也有助於(yu) 思考今天儒家政治哲學的現代轉化問題。
【關(guan) 鍵詞】 儒家政治哲學 王船山 理一分殊 明德 新民
【作者簡介】孫欽香,江蘇省社會(hui) 科學院院哲學與(yu) 文化研究所,副研究員,江蘇省儒學學會(hui) 常務理事,“江蘇文脈•研究工程”秘書(shu) 長。從(cong) 事宋明理學、政治哲學等相關(guan) 領域的研究工作,曾在《江海學刊》、《廈門大學學報》、《學海》、《孔子研究》等核心期刊發表論文10多篇。
【項目基金】本文為(wei) 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多卷本《宋明理學史新編》”(17ZDA013)的階段性成果。
現代新儒家牟宗三說:“學術還是要往前開,還是得順著顧(亭林)、黃(黎州)、王(船山)的理想往前開外王。”[②]可以說,明末清初三大儒黃、顧、王是我們(men) 今天須一再探尋的思想大家,因為(wei) 由他們(men) 所開啟的對中國傳(chuan) 統思想諸多問題的反思與(yu) 重建在今天仍有不可忽視的重要意義(yi) 。本文以王船山運用“理一分殊”來詮釋《大學》“明新”關(guan) 係為(wei) 例,考察船山對儒家政治哲學的反思與(yu) 重建,以期呈現儒家政治哲學自我更新的思想活力,從(cong) 而有助於(yu) 順著船山的這些思考進一步探索儒家政治哲學的現代轉化問題。
一、“理一分殊”:《大學》“明新”關(guan) 係
在宋明理學中,“理一分殊”這一概念最早出現在程頤《答楊時論西銘書(shu) 》中,所謂“《西銘》明理一而分殊,墨氏則二本而無分。”[③]針對弟子楊時的問題:張載《西銘》中所說的“民胞物與(yu) ”與(yu) 墨子的兼愛主張是否相同?程頤特意提出“理一而分殊”來界定張載《西銘》一篇的精神主旨,認為(wei) 《西銘》一篇既強調“理一”,又不忘“分殊”,而墨子主張愛無差等是孟子所說“二本”,與(yu) 《西銘》“民胞物與(yu) ”思想不一致。自此,“理一分殊”便成為(wei) 洛學學派重要的論題之一。洛學中“理一分殊”的內(nei) 涵基本是承繼程頤的解釋,用來說明人各親(qin) 其親(qin) 與(yu) “民胞物與(yu) ”之關(guan) 係,其用意在於(yu) 說明我們(men) 各親(qin) 其親(qin) ,同時,不忽略仁民與(yu) 愛物。因此,當代新儒家劉述先指出這一層次上的“理一分殊”主要是在倫(lun) 理學意義(yi) 上使用的[④]。
作為(wei) 二程四傳(chuan) 弟子,南宋大儒朱熹不僅(jin) 承續伊川《西銘》“理一分殊”解釋,而且把“理一分殊”放在理氣關(guan) 係中加以運用,借此解釋太極與(yu) 萬(wan) 物之一多關(guan) 係問題,他指出:“‘理一分殊’含天地萬(wan) 物而言,隻是一個(ge) 理,及在人,則又各自有一個(ge) 理。”[⑤]
可以說,“理一分殊”基本是在上述倫(lun) 理學和理氣關(guan) 係中使用的。直至明末大儒王船山創造性地把“理一分殊”用於(yu) 詮釋《大學》“明德與(yu) 新民”之關(guan) 係:“於(yu) 德言明,於(yu) 民言新,經文固自有差等。……聖賢之道,理一分殊。”[⑥]在此,船山指出《大學》經文明明是在“德”字前用一個(ge) “明”字,在“民”字前加一個(ge) “新”字,所要傳(chuan) 達的意思就是要說明“明德”與(yu) “新民”是有“差等”的。船山這一說法針對的是朱熹後學黃幹徑直以齊家之孝弟慈為(wei) “明明德”,指出:“明明德之事,經文所雲(yun) 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缺一不成,《章句》分明言之。……如但以保赤子之慈,而即可許之明明德,則今之婦嫗,十九而明其明德矣。”[⑦]也就是說,按照《大學》經文和朱子《大學章句》都明確指出“明明德之事”是格致誠正,如果僅(jin) 以愛養(yang) 孩子的慈愛為(wei) “明明德”,那麽(me) 今天平常婦人誰不疼愛自己的孩子,照此說法,十有八九都能“明其明德”了。因此,船山才用“理一分殊”這一對範疇來規範“聖賢之道”,斷不至於(yu) 把平常婦人養(yang) 育孩童之恩德等同於(yu) 天地生生之大德。此即船山所謂“《大學》一書(shu) ,自始至終,其次第節目,統以理一分殊為(wei) 之經緯”[⑧],此是說,《大學》一書(shu) 自始至終的思想架構就是以“理一分殊”為(wei) 經緯而串起來的。
可見,在船山看來,《大學》“明德”與(yu) “新民”之關(guan) 係理應是“理一分殊”。分別而言,《大學》無疑強調“明德”與(yu) “新民”之“理一”,但同時也不容忽視兩(liang) 者之“分殊”[⑨]。因此,船山指出:“《大學》之教,理一分殊。本理之一,則眾(zhong) 善同原於(yu) 明德,故曰‘明德為(wei) 本’。因分之殊,則身自有其身事,家自有其家範,國自有其國政,天下自有其天下之經。”[⑩]具體(ti) 而言,前一句是指朱子《大學章句》中“明德為(wei) 本”的說法,其理論層麵的依據就在於(yu) “明德”與(yu) “新民”原本於(yu) “理一”。所謂“理一”是說,齊家、治國、平天下這些“新民”政治活動的根本原則或者說合法性依據與(yu) “明德”修身活動“同原於(yu) 明德”。而所謂“分殊”是指《大學》同時強調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各自具有不同的事為(wei) 和工夫,《大學》絕不是講“德之既明,而天下即無不平”,“明德”與(yu) “新民”是各有自身不同之事為(wei) 與(yu) 工夫的。如若不然,“則《大學》之道,一明德盡之,而何以又雲(yun) ‘在新民’乎?又況為(wei) 格、為(wei) 致、為(wei) 誠、為(wei) 正者,未嚐有以及乎民,而遽期夫人土財用之歸,是以其心身之學,坐弋崇高富貴之貨,抑異夫先事後得、成章後達之教者矣”[11]。船山指出,《大學》“明德”工夫專(zhuan) 指格物、致知、正心、誠意這些“修身”工夫,其效驗隻是做到修明自身,並沒有一句話涉及“新民”層麵,而且如果隻做“修身”工夫便遽然期望“人土財用”等方麵的治國效驗,這難道不是以一己的“身心之學”作為(wei) 誘餌和手段以求達到“崇高富貴”之目的?簡言之,《大學》既然在“明德”之後又特意說個(ge) “新民”,可見“新民”是有自身之事為(wei) 即自身之工夫內(nei) 容的,不然《大學》隻須說一個(ge) “明德”,便可達到己修與(yu) 人治的效驗,何必又說個(ge) “新民”?這便是《大學》“明德”與(yu) “新民”之“分殊”關(guan) 係。
同時,船山指出朱子“明德為(wei) 本,新民為(wei) 末”這一詮釋本身便表明《大學》“明德”與(yu) “新民”是有“分殊”的,他通過對“本與(yu) 末”這對概念的解讀來具體(ti) 論證自己的這一說法。在他看來,所謂“由本生末”,固然是說“末”是“本”所生發出來的,但並不是說有“本”自然而然便有“末”,所謂“末者,本之所生,非本之所必有也”,兩(liang) 者關(guan) 係的正確表述應該是“非有末而無本,亦非有本而即有末,互相為(wei) 有而各有其有也”[12]。換言之,“本末”關(guan) 係的表述已然包含“分殊”關(guan) 係。也就是說,以朱子“明德為(wei) 本,新民為(wei) 末”這一詮釋來說,固須致力於(yu) “明德”這一根本之培養(yang) ,但這個(ge) “根本”不會(hui) 自然而然產(chan) 生“新民”這一“枝末”的結果,還須致力於(yu) 齊家、治國、平天下工夫,才能收“新民”之效驗。
因此,船山接著論述道:“夫明德為(wei) 新民之本,而非早可計其效於(yu) 民新,故身修之後,必三累而至乎天下平。則新民者固原本於(yu) 已明之君德,而必加之以齊治平之功。豈德之既明,而天下即無不平乎?故格致誠正,其報成在身修,而修齊治平之底績在天下平。是以明德、新民,理雖一貫,而顯立兩(liang) 端,如日月之並行而不悖。”[13]在此,船山明確點出“已明之君德”這一概念,將“明德為(wei) 本”的政治哲學意蘊進一步凸顯,即是說,所謂“明德為(wei) 本”具體(ti) 含義(yi) 是指新民活動原本於(yu) “已明之君德”。簡言之,“已明之君德”是齊、治、平活動之本。而且,船山再次強調絕不是“明德”便意味著天下平,因為(wei) “明德”之格、致、誠、正工夫,其效驗在“身修”,而要達致天下平,必須再加上“齊、治、平之功”,所以說:“明德、新民,理雖一貫,而顯立兩(liang) 端。”
歸結而言,在船山看來,《大學》“明德”與(yu) “新民”的關(guan) 係應該是“理一”而又“分殊”。換言之說,修己與(yu) 治人之關(guan) 係可用“理一分殊”來表述。具體(ti) 來說,修己與(yu) 治人在道理層麵上是“理一”關(guan) 係,治人的政治活動與(yu) 修己的道德活動都源自一個(ge) 根本原則,天所與(yu) 人者即《大學》“明德”,此“明德”不僅(jin) 為(wei) 修身道德活動的原則,亦是政治活動合法性的根本來源。據此,政治世界的展開才要求為(wei) 政者必須以自己的修身為(wei) 政治活動的根本所在,即所謂“修明君德為(wei) 本”,而禮樂(le) 刑政為(wei) “枝末”;同時不得不指出的是,政治世界的開展也必須有其自身的相對獨立性,絕不能以執政者的道德修養(yang) 作為(wei) 手段或者誘餌來尋求國家、天下的治平。因此,船山用“理一分殊”來詮釋《大學》“明新”之結構,既堅守儒家政治哲學的基本理念,同時給予政治活動重要的相對獨立性,指出“明德”與(yu) “新民”的關(guan) 係為(wei) “理一”而“分殊”。
二、政治與(yu) 道德之分合:“原本仁義(yi) ”與(yu) “慎乎德”
如上所述,船山運用“理一分殊”這一範疇來論述《大學》“明新”關(guan) 係,論證修己與(yu) 治人這兩(liang) 類活動分享“理一”,在《讀通鑒論》中,船山提出“原本仁義(yi) ”的觀點,將《大學》詮釋中的“理一”內(nei) 涵明確定義(yi) 為(wei) “仁義(yi) ”。
船山指出:“帝王立法之精意寓於(yu) 名實者,皆原本仁義(yi) ,以定民誌、興(xing) 民行,進天下以協於(yu) 極。”[14]此是說,古帝王所創立的禮樂(le) 刑政等製度措施,其精意就在原本“仁義(yi) ”而行。也就是說,政治製度、政策法規等的製定和實施,必須原本“仁義(yi) ”,才能安定民眾(zhong) 的誌意,才能使民眾(zhong) 養(yang) 成良好的德行,也才能使政治活動達到化行俗美、政通人和之極致。接著又指出,如果君王不能做到按照仁義(yi) 原則行事,那麽(me) 就不能保有其國家;如果大臣不能按照仁義(yi) 而行事,就不能保存其身家性命。在此意義(yi) 上,船山說“惻隱之心”是家國生死存亡的關(guan) 鍵所在[15]。可以說,此處“原本仁義(yi) ”的提法很好地界定了船山《大學》詮釋中“明德”與(yu) “新民”之“理一”的具體(ti) 含義(yi) 。在船山看來,天所命與(yu) 人的“仁義(yi) ”不僅(jin) 是修己道德活動的根本原則,也是治人政治活動的根本依據。
由此,在船山看來,儒者之所以這麽(me) 用心地來闡述所謂天命和心性等形而上問題,根本目的就是為(wei) 了論述修己與(yu) 治人實踐活動的根源與(yu) 根據。他對有宋諸先生極力闡揚天道與(yu) 性命之理持充分肯定之見,認為(wei) 有宋諸先生能夠“推本於(yu) 天,反求於(yu) 性”,這才是“立身揚名之至德”,才是“內(nei) 聖外王之大道”[16]。此是說,宋代理學家們(men) 之所以去探討天理、性命等形而上問題,其目的在於(yu) ,如果不弄清楚這些根本道理,就不能闡明“立身揚名之至德”,也不能闡明“內(nei) 聖外王之大道”。換言之,宋代諸大儒之所以用心於(yu) 天命、天道、仁義(yi) 之性等形而上問題的闡發,其用意是為(wei) 修己與(yu) 治人實踐活動尋找“何以如此”的根本原則。
由上可見,船山承繼孔孟以來的儒家政治哲學理念,論述修己與(yu) 治人實踐活動均原本於(yu) 同一個(ge) 根本之理,所謂“原本仁義(yi) ”。換言之,“仁義(yi) ”不僅(jin) 是修身之道德哲學的根本原則,同樣也是治國平天下之政治哲學的根本之理,這便是船山在《大學》詮釋中“明新”之“理一”關(guan) 係的貼切內(nei) 容。此可謂儒家傳(chuan) 統式的“政治與(yu) 道德(德性或美德)融合”的思想。
眾(zhong) 所周知,在西方政治哲學史脈絡下,政治與(yu) 道德的分離是近代政治哲學誕生的標誌之一,所謂“無道德的政治”的產(chan) 生標誌著近代政治哲學的登場。但上世紀70年代以來隨著政治哲學的複興(xing) ,加之現代政治哲學的內(nei) 在問題和困境逐漸顯露,在當代西方政治哲學領域,近代這種“無道德的政治”不斷被反思和挑戰。近代政治哲學基於(yu) 公共領域與(yu) 私人領域的劃分,將政治與(yu) 道德徹底分離,其合理性在於(yu) 保障每一個(ge) 體(ti) 的合法權利,避免因道德或宗教借口而幹涉和侵犯個(ge) 人的思想自由和道德選擇,但由此也造成某種曆史主義(yi) 或相對主義(yi) 的盛行。人們(men) 基於(yu) 個(ge) 體(ti) 主義(yi) 的原則,使得公共善無從(cong) 確立,人們(men) 身處的共同體(ti) 的價(jia) 值秩序通常是不牢固的。“現代自由政治的社會(hui) 隻能呈現為(wei) 一群為(wei) 了共同防衛而捆在一起的“烏(wu) 有鄉(xiang) ”公民的集合體(ti) 而已。……他們(men) 拋棄了亞(ya) 裏士多德主義(yi) 的道德統一性原則。”[17]可見,西方近代自由主義(yi) 的“分離說”也麵臨(lin) 一些困境,這為(wei) 政治與(yu) 道德之關(guan) 係的探討留下一定空間。在保有近代政治關(guan) 於(yu) 平等、自由與(yu) 民主的價(jia) 值追求的條件下,吸收古典政治哲學關(guan) 於(yu) 政治與(yu) 道德融合的思想觀念,也許是當代政治哲學努力的一個(ge) 方向。在此意義(yi) 上,船山所論的修己與(yu) 治人活動均“原本仁義(yi) ”的思想,在當代仍可以與(yu) 不同政治思潮進行富有意義(yi) 的對話。
而且尤為(wei) 可貴的是,船山同時意識到政治活動必須保有相對獨立的具體(ti) 原則和價(jia) 值規範。在政治與(yu) 道德融合的前提下,如上所述,他不僅(jin) 論述在工夫實踐層麵上,“明德”“新民”存在“分殊”關(guan) 係,而且他也意識到在道理層麵上政治活動的相對獨立性。船山的這一反省與(yu) 創建體(ti) 現在他對《大學》“慎乎德”之“德”字的解釋上。他首先指出,朱子《大學章句》《大學或問》用《大學》開篇所說的“明德”來解釋“慎德”之“德”字的含義(yi) ,恐怕不妥。他明確指出,“新民之德,非不原本於(yu) 明德,而顧自有所及於(yu) 民之德”,就是說《大學》固然是強調“新民之德”以“明德”即仁義(yi) 為(wei) 其根本原則,但亦有其自身相對獨立的具體(ti) 原則和價(jia) 值規範。據此,船山指出治國章中“慎乎德”的“德”字,其含義(yi) 不能徑直用“明德”來解釋,因為(wei) “明德”含義(yi) 是指天所與(yu) 人之“仁義(yi) ”,其抽象性和概括性極高,而“慎乎德”之“德”字,相對而言更為(wei) 具體(ti) ,指向的是“好惡之為(wei) 功,內(nei) 嚴(yan) 於(yu) 誠意,而必外著之挈钜之道,然後人土財用之應成焉”[18]。也就是說,“慎乎德”主要在好惡之情上用功夫。一方麵向內(nei) 用功,須“誠意”工夫以端正好惡之情,以期達到發而中節的效驗;另一方麵向外用功,運用“挈钜之道”功夫,具體(ti) 而言,“慎其好惡之幾得之於(yu) 心者,慊乎人心之所同然,而措夫好惡之用行之於(yu) 道者,盡夫眾(zhong) 心之攸好,故臣民一率其舉(ju) 措用緩之公,知其大公至正而歸之也”[19]。因此,治國章“慎乎德”的內(nei) 涵是指治國者一方麵謹慎地對待自己的好惡之情,同時又要順應萬(wan) 民好惡之同然,如此一己之好惡才不會(hui) 與(yu) 萬(wan) 民之好惡相左,才能形成“大公至正”之舉(ju) 措,人民才會(hui) 歸順,才會(hui) 實現治理得當之效驗。
如上所述,船山無疑是儒家政治哲學家,他堅守政治活動與(yu) 道德活動原於(yu) 共同的根本原則——仁義(yi) ,但同時他也充分意識到政治活動本身須有相對獨立且具體(ti) 的原則和規矩。可見,船山對政治與(yu) 道德關(guan) 係的解讀,一方麵恪守“理一”說,保持儒家政治哲學的底色,另一方麵可貴的是,在儒家政治哲學範式內(nei) ,對政治活動自身相對獨立的原則和價(jia) 值,也給予了一定的尊重和論述。
三、政治與(yu) 教化之分合:“君德為(wei) 本”“教化之權下移”及對“德化天下”的批判
在儒家政治哲學中,政治活動本身須涵有教化內(nei) 容,以西方政治哲學話語來說,就是國家(政府)應該引領或者教導關(guan) 於(yu) 某種至善的生活理念。作為(wei) 一名儒者,船山自然主張“未有教化不起而王道能興(xing) 者也”[20]。據此,在《讀通鑒論》中,他高度讚揚蘇綽之上書(shu) :“非其政之無一當於(yu) 利病也,謂夫言政而無一及於(yu) 教也。綽以六條飭官常,首之以清心,次之以敷化。”[21]在此,船山之所以讚賞南北朝西魏名臣蘇綽所上的六條“振飭官常、澄清吏治”言論,就在於(yu) 蘇綽在討論這些問題時,指出首要的是君主清心寡欲,其次是實施教化,而漢亡以後論“治道”者幾乎無人談及這些。因此,船山歎道“治道自漢之亡而晦極矣”,足見他對蘇綽這兩(liang) 條說法的讚許。
在儒家看來,政治活動必須擔當教化的內(nei) 容,首先規定政治活動的根本所在是天子或君主(大臣)之修身。船山也認為(wei) ,“天子者,化之原也;大臣者,物之所效也”[22],“君心為(wei) 萬(wan) 化之原,修己為(wei) 治人之本”[23],“君德之修”是政治活動的根本。船山在《大學》詮釋中明確將朱子“明德為(wei) 本”說法等同於(yu) “明君德為(wei) 本”,就在於(yu) 指出政治活動離不開君主的道德修養(yang) 。換言之,參與(yu) 政治活動的主體(ti) 特別是君主或大臣的德行修養(yang) 是政治活動中的根本,政治人物切實去修身,在行動中顯明自己的明德,這是國家(政府)能夠有效地去引領或教導某種至善生活的根本所在。正是在此意義(yi) 上,船山才指出,“以要言之,用人其尤亟乎!人苟為(wei) 治人也,則治法因之以建,……其法雖立,文具而已”,“治惟其人,不惟其法”,“治之敝,任法而不任人”[24]。在用人與(yu) 行政這兩(liang) 件重要的政治活動中,相對而言,治人的因素更為(wei) 關(guan) 鍵。原因就在於(yu) “法有常而人無常”[25],“法”(以現代政治哲學術語來說,此“法”是指政治製度和政治政策)相對固定,而人事即政治活動卻變動不居,很難以不變的法(製度)有效地治理天下國家。正是在此意義(yi) 上,船山認為(wei) 政治活動的關(guan) 鍵在於(yu) 治人,在於(yu) 有一個(ge) 好的治理者。而要成為(wei) 一個(ge) 好的治理者,就必須向夏、商、周三代聖王學習(xi) ,即“三代之王者,不立治天下之術,而急於(yu) 學,克此心之愛憎而已”[26],此是說,三代聖王並不汲汲於(yu) 尋求治理天下國家的製度政策,而是用心於(yu) 學,當然此“學”絕非後世辭章訓詁之學更非佛老之學,而是端正己心之好惡的切實修己之學。
從(cong) 近代西方政治哲學的立場來看,既然政治與(yu) 道德是分離的,那麽(me) 國家(政府)就應該保持價(jia) 值中立,必須獨立於(yu) 各種道德、宗教觀念之外,政治不得致力於(yu) 公民品格的養(yang) 成或公民美德的培育,因為(wei) 如果這樣做便等於(yu) 是“法立道德”(legislated morality)。換言之,政府不得動用政策或法律來確立任何有關(guan) 好生活的特定觀念,而是應當提供中立的權力架構,使人們(men) 得以選擇他們(men) 自己的價(jia) 值和目的[27]。此類立場與(yu) 船山的上述闡述可謂截然不同。但問題是,不僅(jin) 桑德爾等社群主義(yi) 者認為(wei) 政府非價(jia) 值中立,而且英美自由主義(yi) 流派在20世紀90年代以來也致力於(yu) 研究公民資格的問題。可見,即便在倡導價(jia) 值中立的英美學界,也有學者關(guan) 注這樣一些問題:公民們(men) 必須展現怎樣的技能、品德和行為(wei) ,才能使民主政體(ti) 保持高效、穩定和正義(yi) ,這些問題構成了對公民品德、公民教育、公共理性和慎議民主進行詮釋的基礎[28]。因此,實施教化與(yu) 價(jia) 值中立兩(liang) 類政治思想主張之間似應存在著一個(ge) 較合宜的張力,以確保人類政治活動能保有兩(liang) 類觀點的優(you) 點而盡量避免兩(liang) 者之不足。
如上所述,船山無疑強調政治活動離不開“教化”,認為(wei) 統治者須切實從(cong) 事修己之學,德行好的統治者對於(yu) 儒家政治目標來說至關(guan) 重要;但與(yu) 此同時,船山通過對“教化之權下移”的闡述以及對“德化天下”的批判,將統治者與(yu) 實施教化者進行了嚴(yan) 肅的分離設計,既確保儒者的教化權,又限定為(wei) 政者修身之“為(wei) 己”意義(yi) 。
船山指出,孔子興(xing) 私學以後的教化境況與(yu) 三代聖王兼顧統治和實施教化的境況相比,產(chan) 生了很大的不同,船山著重提出“教化之權下移”的觀點。他說:“孔子之教於(yu) 洙泗,衰周之世也。上無學而教在下,故時君不能製焉。而孔子以為(wei) 無嫌。……三代之隆,學統於(yu) 上……君子於(yu) 此,以道自任,而不嫌於(yu) 屍作師之權者,誠無愧也。……然則以書(shu) 院為(wei) 可毀,不得與(yu) 琳宮梵宇之莊嚴(yan) 而並峙;以講學為(wei) 必禁,不得與(yu) 丹龜刹竿之幻術而偕行;非妒賢病國之小人,誰忍為(wei) 此戕賊仁義(yi) 之峻法哉?宋分教於(yu) 天下,而道以大明。”[29]此是說,孔子聚徒講學,在周代末世,當時天子不向學,自此教化之權轉移於(yu) 下,當時君主不禁止孔子興(xing) 教,孔子也不以此為(wei) 愧。在三代時期,當時天子與(yu) 大臣一心向學,教化的影響也是有限的,如吳、越地方有文身之習(xi) ,杞、莒地方行東(dong) 夷之禮,麵對這些情況,盛德帝王也無何奈何。何況三代之衰世,天子與(yu) 大臣本身無學問,便須在下者——師者(長者)承擔起執教興(xing) 學的責任。秦漢以後,地緣廣闊,讀書(shu) 人增多,一所太學根本無法容納得下。而且州縣之學宮,由當地長官管理,有限定的規程,在此情景下,讀書(shu) 人想成德成才,是件非常困難的事。因此,船山指出君子要勇於(yu) “以道自任”,就是說,君子要勇於(yu) 擔當起教化的職責,無須忌諱或愧疚領受“作師之權”。具體(ti) 而言,在聖人之道不明的情況下,君子要主動承擔明道興(xing) 學的責任,申明忠孝的義(yi) 理,規勸讀書(shu) 人敬愛親(qin) 長,樹立義(yi) 利之大防,成就讀書(shu) 人的德行,從(cong) 而引導民眾(zhong) 向善,這是給日理萬(wan) 機的天子分擔勞累,協助他教養(yang) 讀書(shu) 人和民眾(zhong) ,是有功於(yu) 教化之事。有人認為(wei) 書(shu) 院可毀,講學該禁,船山指出,這是嫉妒賢才、危害國家的小人,否則不會(hui) 做出這種戕害仁義(yi) 的行為(wei) 。而且正是因宋代君主能夠把教化的職責分給在下的君子,才使大道顯明於(yu) 天下。歸結而言,三代以後,君子無須愧疚,而應勇於(yu) 擔當教化的責任。
在船山看來,三代聖王既是君,又是師,但自孔子興(xing) 私學以後,承擔教化之職責者便是君子。三代以後,君主與(yu) 實施教化的職責是分離的。在《讀通鑒論》中,船山指出:“三代之教,一出於(yu) 天子所立之學宮,而下無私學……教移於(yu) 下,至秦而忌之,禁天下以學,而速喪(sang) 道以亡。然則後之有天下者,既度德、量力、因時,而知不足以化成天下,則弘獎在下之師儒,使伸其教,……上無禮,下無學,而後賊民興(xing) ,學之統在下久矣。”[30]在此,船山首先分析三代之世,教化固然是全出自天子所建立的學校,沒有私學。但到三代末世,徒有興(xing) 學教化的文具,天子沒有實修,精意殆亡,於(yu) 是私學興(xing) 起,而國家所設立的學校反而成為(wei) 有誌君子恥笑的地方。更何況後世君主,既不能躬行聖王之道,又不能使教化盡人之才,而想整齊天下之英才而收納在自己手中,這不是件困難的事嗎?船山指出,後世之學均桎梏人之聰明才智,為(wei) 君子所不忍說。據此,他主張“自周衰而教移於(yu) 下”,就是說,周衰以後,教化的權柄就已經在下,而非在上之君主。秦朝對教權下移甚為(wei) 忌諱,禁學焚書(shu) ,不多久便滅亡,“後之有天下者”應考量自己的德行、能力和時機,知道依靠自己不能教化天下,便應該鼓勵在下的師儒去講學、傳(chuan) 道。
由上可見,在船山看來,三代以後,教化之權柄理應在有道之君子(師儒)手中,君主和臣工不應禁止,反而應鼓勵在下者來傳(chuan) 道、明道,這便是船山“學之統在下久矣”的思想。基於(yu) “三代與(yu) 三代以後”曆史哲學的劃分,船山將教化之權柄放在師儒和學者手中,由此學統、道統得以與(yu) 政統保持分離,前者才能對後者進行有效的批判和引導。船山的這一說法與(yu) 同時代黃宗羲“必使治天下之具皆出於(yu) 學校”(《明夷待訪錄·學校》)的思想極為(wei) 類似,可以看作這一時期學者對皇權政治的批判與(yu) 限製。
不僅(jin) 如此,船山對“德化天下”這一觀點也持批評態度。李澤厚曾說唐太宗“縱死囚”故事為(wei) 後儒盛讚,並說這是教化先於(yu) 法刑的最高範例[31],但船山對此卻持批判之論,他指出:“好生惡死,人之情也,苟有可以得生者,無不用也。”[32]“好生惡死”是人之常情,如果能夠生存下去,即便是豪傑誌士也會(hui) 有所躊躇不決(jue) ,何況死刑犯?據船山分析,這些死刑犯之所以能夠如約而至,不是因為(wei) 唐太宗德行多麽(me) 高尚光輝,感動了這些死刑犯,而是因當時有嚴(yan) 格的管理製度,使得這些死囚不得不按時歸牢。船山以極嚴(yan) 峻的筆調揭穿了這一“德化死囚”的虛假騙局,理由是“王道平平”,怎麽(me) 會(hui) 有這樣拔高而不實的政治事件[33]?由此,船山對單純地依靠與(yu) 宣揚“德化”保有一種清醒地批判態度。他說:“夫以德而求化民,則不如以政而治民矣。政者,所以治也。……持德而以之化民,則以化民故而飾德,其德偽(wei) 矣。夫為(wei) 政者,廉以潔己,慈以愛民,盡其在己者而已。至於(yu) 內(nei) 行之修,則尤無與(yu) 於(yu) 民,而自修其不容已,夫豈持此為(wei) 券而以取民之賞哉?……無訟者,孔子之所未遑;德化者,周公之所不敢居……其所雲(yun) 德化者,一廉恥蕩然之為(wei) 也。”[34]在此,船山指出,“無訟”即便是聖如孔子也不敢說能做到,“德化”即便是聖如周公也不敢以此自居,因此,船山以“上下相偽(wei) ”“廉恥喪(sang) 盡”來批評所謂“德化”論者。他指出,“與(yu) 其以德而求化民,不如以政而治民”,因為(wei) “以德化民”極容易造成統治者將自己的德行作為(wei) 工具或誘餌,以獲取民眾(zhong) 的呼應,這樣一來,統治者便不是真心誠意地修養(yang) 其“不容已之明德”,反而是道德作秀或道德作假。因為(wei) 按照船山的看法,統治者廉潔奉公隻是為(wei) 了使自己不受濁行的染汙,心懷慈愛隻是為(wei) 了愛民,都隻是為(wei) 盡自己職分而已,從(cong) 來沒有以此為(wei) 手段來教化民眾(zhong) 。再者“內(nei) 行之修”,更與(yu) 教導民眾(zhong) 無關(guan) ,隻是修養(yang) 自己的德性而已。在此,船山在闡釋過程中揭示出兩(liang) 類德性:一類是廉潔奉公、慈愛百姓這類政治德性;一類是“內(nei) 行之修”,純粹自我提升修養(yang) 範疇。這一區分極為(wei) 重要,是船山重建儒家政治哲學的重點之一。
因此,船山在《讀通鑒論》中一方麵堅持“治惟其人,不惟其法”的觀點,另一麵又對“有治人,無治法”這一傳(chuan) 統說法提出批評。他指出:“人不可必得者也,人乃以開治,而法則以製亂(luan) ,……簡為(wei) 法而無啟以亂(luan) 源。”[35]就是說,好的統治者是很難遇到的,在治理的初期階段,好的治理者固然是重要的因素,但政治製度、政策法規卻是製止混亂(luan) 的保證。“治人”與(yu) “治法”孰優(you) 孰劣的這一看似矛盾的說法,反映出船山極為(wei) 敏銳地意識到兩(liang) 者之間的張力,也體(ti) 現出他對此問題“情景化地處理”。其積極意義(yi) 在於(yu) ,當“治人”難以尋求時,特別是在三代以後的曆史情境下,政治製度應占據很重要的地位。正是在此意義(yi) 上,船山高度評價(jia) 隋朝“創製”的曆史意義(yi) :“隋無德而有政,故不能守天下而固可一天下。以立法而施及唐、宋,蓋隋亡而法不亡也,若置倉(cang) 遞運之類是已。”[36]此是說,隋文帝、隋煬帝固然沒有德行,不能保有天下,但卻可以統一天下,因為(wei) 他們(men) 有好的政治製度和政策法規,比如置倉(cang) 、遞運之類,延續到唐代、宋代,並沒有隨著隋代的滅亡而失去其價(jia) 值。
由以上分析可知,船山政治哲學中既有儒者傳(chuan) 統的堅守,認為(wei) 國家(政府)必須擔負某種至善生活的理念,明確提出“君德為(wei) 本”的思想觀念,這顯然不同於(yu) 現代價(jia) 值中立的自由主義(yi) 立場。但可貴的是,船山通過對“教化之權下移”的論述,指明實施教化的主體(ti) 在三代以後已是君子和學者,而非君主和大臣,可以說,船山通過對教化主體(ti) 的限定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國家(政府)與(yu) 教化的分離。同時,船山對“德化天下”保持了足夠的清醒,認為(wei) 德化極易造成偽(wei) 德,指明道德修養(yang) 乃是自己不容已的事,統治者的修己活動絕不是教化民眾(zhong) 的工具或手段。可以看出,船山對國家(政府)在強的意義(yi) 上實施教化心懷謹慎和擔憂,他期望引導或教化這種至善生活理念的權柄掌握在君子和學者手中,擺脫國家或政府的對教化的控製權。這是船山對儒家政治哲學做出的最具創造性的發展和轉化。
結論
綜上所述,船山通過將“理一分殊”運用到《大學》“明德與(yu) 新民”關(guan) 係的解讀中,一方麵,展現出他堅守著儒家政治哲學的基本理念,即政治活動與(yu) 道德活動原本於(yu) 同一根本原則——仁義(yi) ,由此,政治活動須以教化為(wei) 其主要內(nei) 容,規定了統治者(君主和大臣)在政治活動中須以“修身為(wei) 本”;另一方麵,通過對“慎乎德”和“教化之權下移”的解讀以及對“德化天下”的反思與(yu) 批判,重建儒家有關(guan) 政治問題的某些思考。
具體(ti) 來說,船山關(guan) 於(yu) 儒家政治哲學的反思與(yu) 重建,主要體(ti) 現在:他一方麵堅守“原本仁義(yi) ”和“君德為(wei) 本”的思想觀念,另一方麵可貴的是,他充分意識到政治活動具有相對獨立的原則、規範以及具體(ti) 實踐工夫,明確了他關(guan) 於(yu) 政治世界相對獨立的自覺觀念,在政治與(yu) 道德二者之間堅持一種審慎的“分殊”觀;再者,通過對“教化之權下移”的闡述,將教化責任歸於(yu) 君子(師儒),在一定意義(yi) 上,將教化從(cong) 國家(政府)行為(wei) 中抽離出來,保證教化事件的道義(yi) 價(jia) 值,而且通過對“德化天下”的批判將“修身為(wei) 本”這一儒家政治哲學重要議題做了進一步限定,將君主和臣工們(men) “修身”活動的政治內(nei) 容謹慎地限定為(wei) “盡其在己”,防止將統治者的德行修養(yang) 作為(wei) 手段或工具,以期達到化成天下之目的。
王船山身處明清之際思想範式轉型期,他在儒家政治哲學內(nei) 部進行的如上反思與(yu) 探究,體(ti) 現了儒家政治哲學自我發展與(yu) 更新的生命力。通過回溯船山對儒家政治哲學的反思與(yu) 重建,反觀當今時代政治思想的眾(zhong) 多理念,儒家政治哲學理應展開新的學術拓展與(yu) 思想創新。
注釋:
[①]本文為(wei) 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多卷本《宋明理學史新編》”(17ZDA013)的階段性成果。
[②]牟宗三:《政道與(yu) 治道》,〔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第21頁。
[③]〔北宋〕程顥、程頤:《二程集》,〔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1年版,第609頁。
[④]劉述先:《理一分殊》,上海文藝出版社2000年版,第2頁。
[⑤]〔南宋〕黎靖德:《朱子語類》(一),〔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6年版,第2頁。
[⑥]〔明〕王夫之:《讀四書(shu) 大全說》,《船山全書(shu) 》(六),〔長沙〕嶽麓書(shu) 社2011年版,第433頁。
[⑦]〔明〕王夫之:《讀四書(shu) 大全說》,第433頁。
[⑧]〔明〕王夫之:《讀四書(shu) 大全說》,第443頁。
[⑨]筆者曾撰文論述朱子、陽明和船山對《大學》“明德與(yu) 新民”關(guan) 係的不同詮釋,對船山此說也略有論述。詳見孫欽香:《朱子、陽明與(yu) 船山〈大學〉詮釋之比較》,《廈門大學學報(哲學社會(hui) 科學版)》2016年第3期。
[⑩]〔明〕王夫之:《讀四書(shu) 大全說》,第443頁。
[11]〔明〕王夫之:《讀四書(shu) 大全說》,第443頁。
[12]〔明〕王夫之:《春秋家說》,《船山全書(shu) 》(五),〔長沙〕嶽麓書(shu) 社2011年版,第164頁。
[13]〔明〕王夫之:《讀四書(shu) 大全說》,第443頁。
[14]〔明〕王夫之:《讀通鑒論》,《船山全書(shu) 》(十),〔長沙〕嶽麓書(shu) 社2011年版,第847頁。
[15]〔明〕王夫之:《讀通鑒論》,第713頁。
[16]〔明〕王夫之:《讀通鑒論》,第696頁。
[17]〔美〕麥金泰爾:《追尋美德》,宋繼傑譯,(上海)譯林出版社2006年版,第198頁。
[18]〔明〕王夫之:《讀四書(shu) 大全說》,第443頁。
[19]〔明〕王夫之:《讀四書(shu) 大全說》,第442頁。
[20]〔明〕王夫之:《四書(shu) 訓義(yi) 》(上),《船山全書(shu) 》(七),〔長沙〕嶽麓書(shu) 社2011年版,第55頁。
[21]〔明〕王夫之:《讀通鑒論》,第653頁。
[22]〔明〕王夫之:《讀通鑒論》,第458頁。
[23]〔明〕王夫之:《四書(shu) 訓義(yi) 》(上),第348頁。
[24]〔明〕王夫之:《讀通鑒論》,第422、755、234頁。
[25]〔明〕王夫之:《讀通鑒論》,第686頁。
[26]〔明〕王夫之:《讀通鑒論》,第532頁。
[27]〔美〕桑德爾:《公共哲學——政治中的道德問題》,朱東(dong) 華、陳文娟譯,〔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3年版,第286頁。
[28]〔加拿大〕金裏卡:《當代政治哲學》(上),劉莘譯,上海三聯書(shu) 店2004年版,第3頁。
[29]〔明〕王夫之:《宋論》,第80頁。
[30]〔明〕王夫之:《讀通鑒論》,第628頁。
[31]李澤厚:《回應桑德爾及其他》,〔北京〕三聯書(shu) 店2014年版,第169頁。
[32]〔明〕王夫之:《讀通鑒論》,第767頁。
[33]北宋歐陽修曾撰寫(xie) 《縱囚論》對這一事件也做過分析,與(yu) 船山分析相近,可參看《歐陽文正公文集》居士集第十八《縱囚論》。
[34]〔明〕王夫之:《讀通鑒論》,第708-709頁。
[35]〔明〕王夫之:《讀通鑒論》,第634頁。
[36]〔明〕王夫之:《讀通鑒論》,第701-702頁。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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