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舜清】儒家視域中的“君子”標準

欄目:文化雜談
發布時間:2019-11-28 00:46:35
標簽:君子

儒家視域中的“君子”標準

作者:張舜清(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哲學院)

來源:中國社會(hui) 科學報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己亥十一月初一日丁卯

          耶穌2019年11月26日

 

儒家十分推崇君子人格,儒學也可以歸結為(wei) 君子之學。但在何為(wei) 儒家的“君子”這個(ge) 問題上,學界一直存有爭(zheng) 議。目前,研究如何傳(chuan) 承和弘揚儒家君子文化是學界熱門之事。但是,如果我們(men) 在何為(wei) 儒家的“真君子”這個(ge) 問題上無法達成共識的話,那麽(me) 對儒家君子文化進行創造性繼承和發揚,從(cong) 而使之服務於(yu) 公民道德建設就是一句空話。因此,有必要厘清儒家君子理念的基本內(nei) 容,明確儒家評判和確立君子人格的根本標準。

 

僅(jin) 僅(jin) 通過儒家經典文本記載,的確很難對何為(wei) 儒家式的“君子”作出統一的判斷,因為(wei) 儒家文本對“君子”的解釋往往具有情境化、隨機性的特征,內(nei) 容並不統一。例如,《論語·雍也》(以下隻注篇名)謂“文質彬彬,然後君子”;《顏淵》謂“君子不憂不懼”;《堯曰》謂“不知命,無以為(wei) 君子”;《衛靈公》謂“君子義(yi) 以為(wei) 質”,等等。不僅(jin) 如此,在儒家那裏,一般很難把“君子”與(yu) “仁者”“聖人”等概念區分開來,孔子就把“仁”看作君子之為(wei) 君子的本質特征,如《裏仁》曰:“君子去仁,惡乎成名?”在儒家其他典籍中,關(guan) 於(yu) “君子”的義(yi) 項也十分複雜。例如,《詩經》中的“君子”,除了專(zhuan) 指統治階級的成員,還指有德者或者婦女對男子的美稱。因而,欲明了儒家式的君子的根本標準,僅(jin) 僅(jin) 通過儒家典籍中關(guan) 於(yu) “君子”的隻言片語的記載是不夠的,必須從(cong) 整全的角度把握儒學的基本理論和精神,通過儒學的終極理據才能判斷作為(wei) 儒家現實人格追求的君子的根本標準。

 

眾(zhong) 所周知,儒家的一切理念均建立在天道的基礎之上,儒家的君子之學同樣也不例外。對於(yu) 儒家而言,真正的君子,就是那能夠體(ti) 悟並踐履天道之人。《禮記·祭義(yi) 》曰:“君子合諸天道。”也就是說,君子之所以為(wei) 君子,就在於(yu) 他始終按照天道法則而行事,遵循的是天道的價(jia) 值要求。也正是在這個(ge) 意義(yi) 上,《禮記·哀公問》才說:“君子貴乎天道。”總之,天道構成了君子的行為(wei) 圭臬,是君子之為(wei) 君子最為(wei) 根本的依據。脫離了對天道的體(ti) 悟和踐履,就不可能成為(wei) 儒家式的真君子。所以王夫之才說:“君子之道,天之道也。”

 

不過,儒家固然以對天道的體(ti) 悟和踐履作為(wei) 君子的根本標準,但是“天道”這個(ge) 說法還過於(yu) 抽象,因此儒家結合人的生命實際對之作出了具體(ti) 的解讀,以便賢愚皆能明其大義(yi) 。為(wei) 此,儒家賦予天道一種明確的價(jia) 值內(nei) 涵,即“天地之大德曰生”,即把天道規定為(wei) 一種“生”之道。如二程所說“天隻是以生為(wei) 道”,朱熹也說“某謂天地別無勾當,隻是以生物為(wei) 心”。按照這種“生”的價(jia) 值指引,君子對天道的體(ti) 悟和踐履,就具有了十分明確的指向和內(nei) 容。那就是真正的君子必然是那對天地之“生德”具有深刻體(ti) 認之人,他重生、厚生,對萬(wan) 物之生機具有強烈的欣賞與(yu) 護持之意,能夠做到始終以“生”為(wei) 本,特別是對人類自身的生命處境具有高度的同情共感能力,表現出濃重的以生民為(wei) 重的精神風範。這一點,正是構成君子之為(wei) 君子的最為(wei) 現實的內(nei) 容。

 

第一,體(ti) 天悟道之君子首先必須認識到萬(wan) 物之“生生”乃天地之本然,也是天地之應然,從(cong) 而明確自身在維護天地之“生生”上的責任和義(yi) 務。君子不是那違逆天道之人,而是以天道為(wei) 法、效法天道之人。《易經》曰:“君子以遏惡揚善,順天休命。”所以,真正的君子必然以協進天地創生、推促萬(wan) 有之生命普遍流行為(wei) 己任。這表現在,一方麵,真正的君子必然具有良好的生態文明意識,對於(yu) 維護天地宇宙整體(ti) 生命係統的平衡與(yu) 和諧運行有著明確的精神自覺。君子始終注重“人與(yu) 自然的和諧共生”。另一方麵,真正的君子還能夠積極地“參讚天地之化育”,以實際行動為(wei) 天下萬(wan) 物的生生不息、萬(wan) 民的安樂(le) ,作出實際的貢獻。所謂“天道之大,在生物。生物者,天道之貞。君子協進生物之功,可以配天”。反之,不尊重生命、不善待生命,對生命麻木不仁,甚至為(wei) 一己之欲恣殺生命,則嚴(yan) 重背離了儒家“厚生”的情懷和追求,也背離了君子之道的基本要求。在儒家那裏,一個(ge) 漠視生命、對其他生命處境缺乏同情共感能力的人,即使他“功勞”再大、能力再強,都難以稱為(wei) 君子。

 

第二,儒家固然強調君子應當尊重、愛護生命,但這不是泛愛主義(yi) ,即不是不分人、物的同等視之。儒家始終是以維護人的生命尊嚴(yan) 為(wei) 判斷君子行為(wei) 的一個(ge) 主要標準,在人與(yu) 自然生命發生衝(chong) 突時,主張應當給予人的生命某種優(you) 先性的對待。應當指出的是,儒家的這種主張,不同於(yu) 西方的人類中心主義(yi) ,不是把萬(wan) 物僅(jin) 僅(jin) 視為(wei) 滿足人的需要的工具性存在,而是格外強調人在維護宇宙萬(wan) 物和諧共生上的道德責任與(yu) 使命。儒家認為(wei) ,在天地創造的一切生命中,隻有人才具備體(ti) 天悟道的能力及保證天地萬(wan) 物和諧運行的道德理性,因而也隻有人才具有“參讚天地化育”的主體(ti) 資格,才能真正擔負起維護天地萬(wan) 物和諧生存的責任。故而,人類能否善待自身、保證人類道德理性發揮作用的主體(ti) 尊嚴(yan) ,就構成了人類承擔其天賦責任的基本前提。君子出於(yu) 對一切生命均為(wei) 天地創生、因而均具有天賦的“生”的價(jia) 值的認識,滋生出“萬(wan) 物一體(ti) ”的生命境界和悲天憫人的生命情懷,能夠善待包括動物在內(nei) 的一切生命,但這並不意味著君子會(hui) 把動物淩駕於(yu) 人的生命尊嚴(yan) 之上。

 

以上,我們(men) 從(cong) 儒家的天道根基約略敘述了儒家式君子的根本標準,以及這種君子人格的基本表現。儒家是以對天道的體(ti) 悟和踐履作為(wei) 評判君子的根本標準或一貫準則的。不過,這裏需要注意的是,儒家講的“天道”“天命”或“天德”,其實具有同一性,它們(men) 隻是從(cong) 不同角度詮釋“天”的本體(ti) 性,因而可視為(wei) 同一的概念。從(cong) 這一角度出發,儒家有關(guan) 君子的言論,其實都可以得到合理解釋。一個(ge) 人要成為(wei) 真正的君子,他就必須能夠按照天道或天命的要求行事,因而在邏輯上,他必須先要知曉天命或天道,故孔子強調“不知命無以為(wei) 君子”。而天的基本屬性在於(yu) 它的創生性,“天意”體(ti) 現為(wei) 它的“生意”,因此,一個(ge) 真正的君子,應當努力了解天地賦予人、物之性,唯“知性”“盡性”,人才能成為(wei) 真正的“大人”,才能完成人之為(wei) 人的使命。人之性,在於(yu) 其仁義(yi) 之性,故“君子義(yi) 以為(wei) 質”,“君子所性,仁義(yi) 禮智根於(yu) 心”。真君子以仁義(yi) 安身立命、率性修道,故而能夠做到不憂不懼。而仁義(yi) 的實質內(nei) 容,在儒家那裏,即是實踐天地之生德,這決(jue) 定了真正的君子必以生為(wei) 本,懷抱重生、厚生的生命情懷,追求將己身之生命融入宇宙之生命大化流行的人生境界。

 

(本文係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宋代儒家生命倫(lun) 理思想研究”(17BZX099)階段性成果)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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