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禮學中心第二十七次沙龍,郭曉東主講“陳立與《公羊》王魯說”

欄目:會議講座
發布時間:2019-11-16 18:21:11
標簽:《公羊》、陳立

原標題:第二十七次禮學沙龍紀要:陳立與(yu) 《公羊》王魯說

來源:“燕園禮學”微信公眾(zhong) 號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己亥十月十九日丙辰

          耶穌2019年11月15日

 

2019年10月14日下午三點,北京大學禮學研究中心第二十七期禮學沙龍於(yu) 靜園二院111會(hui) 議室如期舉(ju) 行。本次沙龍由複旦大學哲學學院的郭曉東(dong) 老師主講,報告題目是“陳立與(yu) 《公羊》王魯說”。沙龍由北京大學禮學研究中心主任吳飛教授主持,北京大學禮學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大學中文係吳國武副教授、上海師範大學哲學係石立善教授、北京師範大學曆史學院華喆副教授、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哲學研究所趙金剛副研究員、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世界宗教研究所李曉璿助理研究員和北京大學哲學係博士後楊逸參加了本次沙龍。

 

在主持人吳飛老師的介紹後,本次沙龍正式開始。

 

郭老師首先闡明了本次報告內(nei) 容的問題意識。“以《春秋》當新王”及與(yu) 之密切相關(guan) 的“王魯”說就一直是《公羊》思想體(ti) 係中的重要一環。陳立的《公羊義(yi) 疏》出版後,受到了學界關(guan) 注,但不少學者認為(wei) 陳立的公羊學長於(yu) 考據訓詁,“不通義(yi) 例”,對《春秋》的微言大義(yi) 沒有發揮,多未能注意到陳立對“王魯”說的發揮及其對《公羊》學的意義(yi) 所在。郭老師認為(wei) ,陳立在訓詁的背後對於(yu) 何休的核心義(yi) 理和重要觀點是有所闡發的。

 

 

 

陳立撰《公羊義(yi) 疏》書(shu) 影

 

《春秋》“王魯”說是《公羊》學的核心義(yi) 旨之一。“王魯”一詞,最早見於(yu) 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三代改製質文》:“故《春秋》應天作新王之事,時正黑統。王魯,尚黑,絀夏,新周,故宋”。在董仲舒看來,孔子作《春秋》,以《春秋》當“新王”,但並沒有詳細解釋,直到東(dong) 漢末,何休解詁《公羊》,“以《春秋》當新王”及與(yu) 其相關(guan) 的“王魯”說遂有了明確的內(nei) 涵,且成為(wei) 何注《公羊》最為(wei) 核心的義(yi) 理之一。

 

《春秋》莊公二十七年“杞伯來朝”,何休解曰:“不稱公者,《春秋》黜杞,新周而故宋,以《春秋》當新王”。周滅商之後,分別封夏、商二王之後為(wei) 杞國和宋國。但是,一旦周失去天命,而《春秋》成為(wei) 新王,則相對於(yu) 新王的二王後就不再是杞、宋,而成了宋與(yu) 周,此即董仲舒所講的“絀夏”,亦即何休所講的“黜杞”。這樣,相對於(yu) 《春秋》新王而言,二王後為(wei) 宋與(yu) 周,故何休在所謂“三科九旨”中又稱之為(wei) “新周,故宋,以《春秋》當新王”。

 

《春秋》隱公元年,《公羊傳(chuan) 》:“元年者何,君之始年也”。何休注雲(yun) :“不言公,言君之始年者,王者諸侯皆稱君,所以通其義(yi) 於(yu) 王者,惟王者然後改元立號。《春秋》托新王受命於(yu) 魯,故因以錄即位,明王者當繼天奉元,養(yang) 成萬(wan) 物”。何休認為(wei) ,傳(chuan) 文用“君之始年”而不言“公之始年”,是因為(wei) “公”隻指向諸侯,而“君”既可指天子,又可指諸侯,所以傳(chuan) 文的“君”字是“通其義(yi) 於(yu) 王者”。《公羊》家以《春秋》當新王,但作為(wei) 書(shu) 的《春秋》,要行王者之權,必須有所依托,所以有“《春秋》托新王受命於(yu) 魯”的說法,此即“王魯”之意。

 

何休關(guan) 於(yu) 王魯的闡述,相對來說比較集中在隱公篇。隱公元年,“公及邾婁儀(yi) 父盟於(yu) 眛”,驕狂字的方式褒揚邾婁國國君,因為(wei) 他在在隱公即位以來率先與(yu) 隱公結盟。諸如此類例子很多,如隱公十一年,“滕侯、薛侯來朝”,即滕侯、薛侯能率先朝《春秋》之始受命王,故褒而稱侯。又如,如桓公十年,“桓十年,齊侯、衛侯、鄭伯來戰於(yu) 郎”。《公羊傳(chuan) 》曰:“此偏戰也。何以不言師敗績?內(nei) 不言戰,言戰乃敗矣”。何注雲(yun) :“《春秋》托王於(yu) 魯。戰者,敵文也。王者兵不與(yu) 諸侯敵,戰乃其已敗之文,故不複言師敗績。”魯作為(wei) 被假托的王者,與(yu) 外諸侯之地位不敵,因此傳(chuan) 文稱“內(nei) 不言戰”。

 

在何休對整個(ge) 公羊傳(chuan) 的解釋中,以《春秋》當新王,很具體(ti) 地落到王魯。後儒對何休的批評也正是在於(yu) 此。早在東(dong) 漢賈逵就批評說:“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今隱公人臣而虛稱以王,周天子見在上而黜公侯,是非正名而言順也”。西晉杜預在《春秋左傳(chuan) 集解序》中說:“所書(shu) 之王,即平王也;所用之曆,即周正也;所稱之公,即魯隱也。安在其黜周而王魯乎?”陸淳、蘇軾、葉夢得等人均有類似說法。因此,如何看待“王魯”說,特別是以其為(wei) “悖禮誣聖,反經毀傳(chuan) ”的批評,對於(yu) 後世之《公羊》家來說,實為(wei) 不可回避的根本問題之一。

 

 

 

元代繪製何休畫像,出自台北故宮博物院藏《至聖先賢半身像冊(ce)

 

接下來,郭老師闡述了陳立對於(yu) 《春秋》“王魯”說的理解。事實上,陳立認為(wei) 自己所長的是守何休家法,而非訓詁考據。宣公十六年,“成周宣謝災”,何休注曰:“新周,故分別有災,不與(yu) 宋同也。孔子以《春秋》當新王,上黜杞,下新周而故宋。”。其又引劉逢祿《釋例》之文以證己說,且下一按語曰:“其言以《春秋》當新王之意至為(wei) 明顯”,又言孔子“假魯以立王法,所謂《春秋》之魯也”,又言“以魯當新王,故新周。新周者,新黜周,等王者後也”,從(cong) 而明確地稱“合宋、周、《春秋》為(wei) 三統”。陳立對春秋王魯說和何休說法的進一步繼承和發揮,最重要的特點就是區分了“春秋之魯”和“衰周之魯”。陳立一方麵反複強調,“王魯”者,“非以魯為(wei) 王也”。但另一方麵,陳立又指出,《春秋》既然托魯為(wei) 王,故“《春秋》之魯”不同於(yu) “衰周之魯”,即《春秋》所“托王”的魯國,不同於(yu) 當時實存的作為(wei) 列國之一的魯國。哀公十四年,“西狩獲麟”,《公羊傳(chuan) 》以為(wei) “記異也”,然而麟又是一種太平之瑞獸(shou) ,何休稱“麟於(yu) 周為(wei) 異,《春秋》記以為(wei) 瑞,明大平以瑞應為(wei) 效也”,在陳立看來,作為(wei) 太平瑞應之麟,顯然是“為(wei) 《春秋》之魯言之,非為(wei) 衰周之魯言之也”。

 

郭老師進一步舉(ju) 了若幹例子,說明陳立在《公羊義(yi) 疏》中對“王魯”說的釋讀。首先,在疏文中轉述敷陳何氏“王魯”的解說。其次,何氏之注語義(yi) 未詳,徐彥疏又未能發明“王魯”義(yi) ,而陳氏作“王魯”解讀者。隱公三年,“尹氏卒”,何氏《解詁》曰:“時天王崩,魯隱往奔喪(sang) ,尹氏主儐(bin) 讚諸侯,與(yu) 隱交接而卒,恩隆於(yu) 王者,則加禮錄之,故為(wei) 隱恩錄痛之。日者,恩錄之,明當有恩禮”。徐氏舊疏之意,隱公“恩隆於(yu) 王者”,其所謂“王者”,指的是周天子,即隱公恩隆於(yu) 天子,遂及其儐(bin) 讚之人,故“加禮錄其儐(bin) 讚之人”。而陳立則以為(wei) ,何氏所謂“王者”,並非指的是周天子,而是指魯隱公,因此,尹氏雖為(wei) 外大夫在不書(shu) 卒之例,但因其恩隆於(yu) 隱公,故當書(shu) 日書(shu) 卒,以比之於(yu) 內(nei) 大夫例,以明王者當有恩禮。

 

 

 

東(dong) 漢元和二年刻《公羊傳(chuan) 》磚拓片

 

又次,何注與(yu) 徐疏在《公羊注疏》中未作“王魯”義(yi) 解讀者,而陳立本何、徐之意以“王魯”說發明之。

 

僖公七年,“夏,小邾婁子來朝”。按照何休注,小邾婁子能夠附從(cong) 齊桓公朝天子,所以天子進之以爵。徐彥疏則對比隱公十一年“滕侯、薛侯來朝”,認為(wei) 滕侯、薛侯以其來朝新王,故進而稱“侯”,而小邾婁子“不由朝新王”得進而稱侯,“正以僖公非受命之王故也”。然而,在陳立看來,“小邾婁因朝天子,齊桓白天子,進稱爵,然不合書(shu) ”。而所以書(shu) 者,“時旁朝魯,魯為(wei) 受命王,因得禮書(shu) 其爵,以示法也”。從(cong) “王魯”的角度來說,既然《春秋》托王於(yu) 魯,則《春秋》十二公,莫非受命王也,所以陳立認為(wei) ,所以書(shu) 小邾婁子來朝,其實與(yu) 滕、薛朝隱公的性質是一樣的,都是因朝受命王而得書(shu) 。

 

又,僖公二十七年,“冬,楚人、陳侯、蔡侯、鄭伯、許男圍宋”,何休從(cong) “君子和平人,當終身保”的角度解釋了終僖之篇貶楚子髡的理由,陳立則疏曰:“《春秋》托王於(yu) 魯,僖公托王者方伯之職,和平諸侯,今複相犯,即是得罪於(yu) 僖,即為(wei) 得罪於(yu) 王法,故雲(yun) 終僖之篇貶耳”。也就是說,何休僅(jin) 就僖公曾經調停宋楚之爭(zheng) ,而楚子髡之後重新犯宋,是則破壞僖公平和楚宋之功,故稱得罪於(yu) 僖公,從(cong) 而《春秋》終僖之篇貶之。而陳立則進而從(cong) “王魯”的角度,認為(wei) 僖公既然是《春秋》所假托的王者,楚子髡得罪於(yu) 僖公,即是得罪於(yu) “王法”,因此而終僖之篇貶之。

 

 

 

又昭公二十五年,“宋公佐卒於(yu) 曲棘”。何休僅(jin) 解宋公憂昭公之見逐,從(cong) 而恩錄之,並沒有特別點出其中所具有的“王魯”義(yi) 。陳立據何休成公二年注解此條,認為(wei) 宋公所以“恩錄之”,非僅(jin) 僅(jin) 出於(yu) 為(wei) 昭公憂,而其實是為(wei) 王者憂。可以說,若僅(jin) 僅(jin) 為(wei) 昭公憂,昭公仍不過是“衰周之昭公”;若視作為(wei) 王者憂,則昭公乃成其“《春秋》之昭公”。

 

又次,何氏未作“王魯”解讀,徐彥疏以“王魯”解而義(yi) 未能顯豁者,陳立則進而解析之。莊公元年,“夫人孫於(yu) 齊”。何休認為(wei) 是“盈諱文”,故何注於(yu) 此實未曾論及“王魯”。但徐彥疏以“王魯”義(yi) 說之,認為(wei) “王者無外”,故無出奔之義(yi) 。僖二十四年“天王出居於(yu) 鄭”,傳(chuan) 亦言“王者無外”,徐疏則引何注稱周天子不能事母故絕。然而徐疏於(yu) 此未能申明“王魯”義(yi) 之“王者無外”與(yu) 周天子之“王者無外”的區別,而陳立則直言“不天子之”,意謂周天子有罪合絕,故雲(yun) “不天子之”。

 

總而言之,陳立可以說是有清以來對“王魯”說闡釋得最為(wei) 透徹者,其嚴(yan) 格區分“《春秋》之魯”與(yu) “衰周之魯”,則對“王魯”的理解,就絕不是如賈逵所批評的那樣“隱公人臣而虛稱以王,周天子見在上而黜公侯”。事實上,按陳立的理解,所謂“王魯”者,即孔子作《春秋》而據魯之故事以為(wei) 本,而以行賞罰、施黜陟,亦即借魯史而加“王心”、立“王義(yi) ”焉者。故對陳立而言,“王魯”說及與(yu) 之相關(guan) 的“以《春秋》當新王”說,可以稱得上是《公羊》的第一原理,是以其視“王魯”為(wei) 《春秋》之大例。從(cong) 某種意義(yi) 上講,陳立對“王魯”說的發揮,甚至比何休本人表現得更為(wei) 徹底,可謂是何氏之功臣。

 

在郭曉東(dong) 老師的報告之後,與(yu) 會(hui) 學者進行了討論。

 

吳飛老師認為(wei) 郭老師在這次報告中對於(yu) 陳立“王魯”說的闡發,為(wei) 我們(men) 理解陳立《公羊義(yi) 疏》提供了一把鑰匙。其實像《公羊義(yi) 疏》這樣龐大而細碎的著作,如何能夠從(cong) 中係統地繹讀出文本內(nei) 在的理路和思想是一個(ge) 非常重要的問題。因此,郭老師的報告和研究極富啟發性。

 

 

 

華喆老師從(cong) 僖公二十四年“天王出居於(yu) 鄭”的文本出發進行了提問。他指出,這一條的傳(chuan) 文說“王者無外”,是否意味著公羊家也在回避“王魯”的說法。何休看似沒有貫徹“王”的原則,是否有著一些深入的考慮。進而,我們(men) 是否能夠從(cong) 中挖掘出“王魯”學說更多的側(ce) 麵。吳飛老師對此進行了進一步的補充。他指出這條文本的邏輯是因為(wei) “周天子不能事母”而“不天子之”,因此似乎這裏並不是要否認所有的周天子,而隻是因為(wei) 周天子不孝而對他個(ge) 人進行貶斥,並非是一種原則性、普遍性的貶低。郭老師對此進行了回應。他指出,華喆老師和吳飛老師的疑問指向了公羊學的兩(liang) 條核心線索,即“實際的王”和“虛擬的王”。如何處理二者的關(guan) 係是公羊學麵對的困難,何休對此的處理難免有憾,具有糾纏不清的問題。但是從(cong) 理論上來說,如果何休的意圖能夠得以貫徹的話,魯國春秋十二公都是可以“托新王受命”的。這一問題有待進一步的研究加以展開。

 

 

 

石立善老師提到,陳立曾經為(wei) 《白虎通》作注。《白虎通》中有“周公不之魯何?為(wei) 周公繼武王之業(ye) 也”之言,但是陳立在此並沒有提及“王魯”之說,這是否意味著陳立在注《白虎通》的時候尚未萌生“王魯”的理論。郭老師回應,從(cong) 成書(shu) 時間上來講,陳立的《白虎通疏證》在前,《公羊義(yi) 疏》在後。為(wei) 了完成《公羊義(yi) 疏》,陳立耗費多年進行準備,而《白虎通疏證》就是準備工作之一。陳立在《白虎通疏證》中沒有提及”王魯“可能是因為(wei) 這一理論是公羊的專(zhuan) 門之學,而《公羊》、《白虎》的側(ce) 重各有不同。

 

 

 

趙金剛老師提問,為(wei) 何公羊家一定要提出“王魯”之說?“王魯”為(wei) 什麽(me) 是公羊學“王心”、“王道”的必經之路?另外,“王魯”說和“素王”說之間究竟是什麽(me) 關(guan) 係?郭老師談到,“王魯”和“素王”其實是一致的,因為(wei) 魯公是托作為(wei) “素王”的孔子而受命。

 

 

 

吳國武老師指出,郭老師的研究對我們(men) 梳理清代的公羊學很有助益。他進而提出兩(liang) 個(ge) 問題,首先“王魯”說在公羊學微言大義(yi) 的整體(ti) 中處在什麽(me) 位置?我們(men) 又如何理解陳立對於(yu) “王魯”說的貢獻?其次,公羊家的“王魯”說和孟子學說是什麽(me) 關(guan) 係?孟子說“《詩》亡而《春秋》作”,他讓能行王道者作王。因此孟子此說與(yu) 公羊家的“王魯”是否存在著銜接關(guan) 係?郭老師回應,“王魯”說是陳立在公羊學中花費筆墨最多的,“王魯”也是何休之學的重中之重。其次,公羊學和孟子之學的關(guan) 係前人學者有不少論述,許多人認為(wei) 二者有相通之處。從(cong) 禮製、史實的角度來看,《孟子》和公羊學也有互相映證之處。

 

 

 

李曉璿老師從(cong) 漢律的角度進行討論,漢代春秋決(jue) 獄的實踐將“經”的原則納入到“律”的實行之中。郭老師指出,《春秋》學對於(yu) 漢代有特殊的現實含義(yi) 。《漢書(shu) 》、鄭玄包括兩(liang) 漢之人對時政的討論都大量涉及到公羊學,公羊學已經深入到漢代的文化氛圍之中。

 

 

 

楊逸老師談到,《春秋》首先是一本史書(shu) ,但是公羊學其實把它理解成了一種“理想國”式的圖景。公羊學在進行這種從(cong) 史學到哲學的轉換時,如何解決(jue) 二者之間的張力?進一步,《春秋》是否記載了可信的事實?郭老師回應,《春秋》不單單是一部史書(shu) ,而對於(yu) 儒家的經學建構有著根本意義(yi) 。如果站在經學的立場上,首先必須要相信《春秋》是孔子所作,其次是要相信孔子和經傳(chuan) 作者之存在著口傳(chuan) 傳(chuan) 統。吳國武老師進一步指出,《春秋》作為(wei) “史書(shu) ”,並不是近代意義(yi) 上的史料。《春秋》注重前後事件的因果必然性,也不是今人所謂單純的編年。

 

 

 

最後,本次沙龍在掌聲中落下了圓滿的帷幕。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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