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君、儒:構建神學政治思想基礎的三角哲學
作者:楊清虎
來源:《衡水學院學報》2019年第5期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己亥八月廿一日己未
耶穌2019年9月19日
作者簡介:楊清虎(1981-),男,陝西西鄉(xiang) 人,安順學院,馬克思主義(yi) 學院,副教授,哲學博士。
摘要:漢代大儒董仲舒審時度勢,提出了“天人三策”理論,這種理論的背後,反映的是董仲舒所秉持的“天”“君”“儒”三角關(guan) 係哲學。在這種三角哲學裏,天授權於(yu) 君,君分權於(yu) 儒,儒詮釋於(yu) 天;反過來,天受製於(yu) 儒的解釋,儒受製於(yu) 君的管製,君受製於(yu) 天的安排。董仲舒的三角哲學吸納神學,天是至上的神性之天,君是賦予了神學的政治實體(ti) ,儒則遊離於(yu) 信仰與(yu) 理性之間,充當了這種權力製衡理論的設計者。儒學以三角哲學為(wei) 基礎,神體(ti) 儒用,熔煉百家,多重發展,最後形成了支撐漢代意識形態的神學政治思想體(ti) 係。
關(guan) 鍵詞:董仲舒;儒學;神學政治思想;漢代哲學;天;君;儒
春秋戰國之際,諸子爭(zheng) 鳴,開創儒家學派的孔子輾轉列國,希望通過遊說各國君主以實現自己仁愛之學的偉(wei) 大抱負。後又著書(shu) 立說,廣收門徒,使儒家學說在先秦時代大放異彩,產(chan) 生了很大的影響力。秦王朝橫征暴斂,秦二世荒淫無道,雖六國統一,卻不能長久治國而千秋萬(wan) 載。西漢初年,劉邦采用黃老修養(yang) 之道,與(yu) 民休息使西漢國力得以恢複。然而,在西漢建國僅(jin) 六十多年的時間裏,黃老思想與(yu) 繼任大統的漢武帝雄心大誌相差甚遠,亟須一種新的思想學說來成就霸業(ye) 。時勢造英雄,董仲舒審時度勢,向漢武帝獻上著名的“天人三策”理論,迎合了天子心思,隨後“天子以仲舒為(wei) 江都相,事易王”[1]2523。
一、三角哲學的建構:“天”“君”“儒”基本理論框架
漢武帝時期,西漢政治經濟文化各方麵經過漢初休養(yang) 生息已經得以恢複和發展,接下來的任務主要是完成統一大業(ye) ,加強權力集中和政治的有效治理。在這種背景下,熟讀公羊春秋的董仲舒抓住時機,提出了有效應對當前國家發展的“天人三策”。所謂的“天人三策”就是董仲舒回答漢武帝的策問,他解釋說應該在天的授意和指引下,如何治國、治人和尊儒。“天人三策”所透露出來的:一是天的根本性作用,沒有天就沒有一切,天主宰萬(wan) 物;二是君的關(guan) 鍵性地位,賢君應該有德、善於(yu) 納諫、重視教化,君行使權力;三是旁白者的隱性支撐,儒家的仁義(yi) 道德都是對天道的完美詮釋,沒有儒的存在,天不授權,君無德無仁,儒承擔設計責任。通過“天人”感應思想,融會(hui) 理性與(yu) 非理性思維,把“天”“君”“儒”牢牢地捆綁在一起。這種“天人”關(guan) 係,實際上是一種三角循環製衡關(guan) 係的哲學理論:一方麵,天授權於(yu) 君,君治於(yu) 儒,儒釋於(yu) 天;另一方麵,君又受製於(yu) 天,天又依附於(yu) 儒,儒又聽命於(yu) 君。
董仲舒的天人思想裏,天的地位與(yu) 能力是獨一無二的。他對天做了解釋:“天有十端,十端而止已。天為(wei) 一端,地為(wei) 一端,陰為(wei) 一端,陽為(wei) 一端,火為(wei) 一端,金為(wei) 一端,木為(wei) 一端,水為(wei) 一端,土為(wei) 一端,人為(wei) 一端,凡十端而畢,天之數也。”[2]217天既是宇宙萬(wan) 物之本體(ti) ,又是人類社會(hui) 政治權力之源泉。道濟天下,儒家崇道,道本萬(wan) 物之本。董仲舒曰:“道者,所繇適於(yu) 治之路也,仁義(yi) 禮樂(le) 皆其具也。故聖王已沒,而子孫長治久安數百歲,此皆禮樂(le) 教化之功也。”[1]2499又曰:“道之大原出於(yu) 天,天不變,道亦不變。”[1]2518然而,在董仲舒看來,有天才有道,有天才有仁義(yi) 道德,天被釋為(wei) 一切精神的發源地,天是宇宙之本體(ti) 。道與(yu) 天相比,要退居次要地位。依此,一切都要順應天意,董仲舒說服武帝曰:“強勉學問,則聞見博而知益明;強勉行道,則德日起而大有功。此皆可使還至而有效者也。”[1]2499當然,董仲舒強調天的至高,說到底,還是想抬高人的自主權,故曰:“治亂(luan) 廢興(xing) 在於(yu) 己,非天降命不可得反,其所操持悖謬失其統也。”[1]2500其目的是為(wei) 解釋君權做好鋪墊。
以天為(wei) 本,君的權力就有所依存,源於(yu) 天,至高無上。君權天授,並非董仲舒發明或自創,而是自西周以來的一貫政治權力解釋理論。《左傳(chuan) 》曰:“兄弟而及此,吾從(cong) 天所與(yu) 。”[3]當然,人有了權力來源,其目的是要發揮人的作用。《呂氏春秋·本生》曰:“始生之者,天也。養(yang) 成之者,人也。”[4]天子繼承了天的意誌,得以治理人間。徐複觀說:“‘天子’是天的兒(er) 子,有法天的責任。並且能法天,也便有天的功效與(yu) 偉(wei) 大。”[5]14漢代儒家神化君主沒有多少新意,董仲舒也隻是把這種君權源於(yu) 天之論給予了回歸。秦始皇繼往開來,也不過是號稱“皇帝”,不敢把權力的來源歸於(yu) 天賜,把自己說成是“天子元子”。但董仲舒的思想,繼承了周代“天帝”觀念,輔以原始宗教理論,如創教教主一般,賦予了皇帝“天子”的神格。這樣一來,君是天的副本,所謂“天亦有喜怒之氣,哀樂(le) 之心,與(yu) 人相副,以類合之,天人一也”[2]341。最能與(yu) 天相合者,非君莫屬。因而“德侔天地者,稱皇帝,天佑而子之,號稱天子。故聖王生則稱天子”[2]301。“天子”榮譽光環的背後,儒家思想功不可沒。
其實,這裏就引出一個(ge) 問題:儒家在這種天觀念中何以自處?在董仲舒創造的“天”“君”“儒”三角哲學裏,儒的地位微妙。從(cong) 表麵上來看,明明是天人合一,君權神授,但背後所有的一切天人理論都是靠儒學來建構和支撐的,離開儒家則理論基石必然轟塌。儒家把自身權益與(yu) 神權、君權無形中進行了捆綁。從(cong) 某種程度上講,“儒”這樣一個(ge) 角色,上有天的尚方寶劍在手,下有君的權力庇佑,無往而不利,是這種三角權力結構關(guan) 係中實際受益最大的一方。董仲舒在對策中,閉口不談儒家地位,隻談王權的合法性來源,曰:“臣謹案《春秋》之文,求王道之端,得之於(yu) 正。正次王,王次春。春者,天之所為(wei) 也;正者,王之所為(wei) 也。其意曰:上承天之所為(wei) ,而下以正其所為(wei) ,正王道之端雲(yun) 爾。”[2]2502在董仲舒建構的政治哲學體(ti) 係中,上層是君以及依附於(yu) 君的儒,下層是與(yu) 之對立的民與(yu) 諸子百家。簡單的二維結構中,儒緊貼君存在,地位得到了極大提升。實際上,沒有儒的存在,天人關(guan) 係就毛將焉附,而依靠天人理論所賦予君的權力也就不存在了。毫不掩飾地說,以董仲舒為(wei) 代表的漢代儒士精心編織了一個(ge) 包羅各種角色的神學政治藍圖,而他們(men) 自己就是藍圖的設計者。
可以總結,“天”“君”“儒”三角哲學有三大特質:一是理論依附於(yu) 宗教思維,具有很濃的神學色彩;二是構建了漢代意識形態依托神學“複古”的思想基礎;三是強化了儒家仁學思想的核心理念,始終未脫離儒學的基本精神。需要指出的是,董仲舒的“天”“君”“儒”三角哲學與(yu) 論人的哲學理論不是一個(ge) 體(ti) 係。“天人合一”理論,其中所謂的人,是理想化的抽象人格,並不特指普通民眾(zhong) 。在三角哲學關(guan) 係結構中民眾(zhong) 並不起決(jue) 定作用,處於(yu) 三者關(guan) 係之外,完全是被教化和統治的對象,處於(yu) 另一維度,並不包含在他的製衡三角權力關(guan) 係理論裏。所以董仲舒說:“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春秋》之大義(yi) 也。”[2]32董仲舒高舉(ju) 《春秋》大義(yi) ,將民作為(wei) “君”的對立個(ge) 體(ti) 和陪襯,曰:“他國不討賊者,諸鬥筲之民,何足數哉!”[2]44又曰:“王者,民之所往,君者,不失其群者也;故能使萬(wan) 民往之,而得天下之群者,無敵於(yu) 天下。”[2]133又曰:“民無所好,君無以權也;民無所惡,君無以畏也。”[2]172民就是“君”的對立個(ge) 體(ti) 和陪襯,是君發揮天授之權的主要對象,民要擁君,君要愛民。“聖人之性,不可以名性,鬥筲之性,又不可以名性,名性者,中民之性”[2]311,故需要尋求教化之道,以使中民有所改變,至於(yu) 聖人和鬥筲就隻能認命了。董仲舒所謂的“為(wei) 政而宜於(yu) 民者,固當受祿於(yu) 天”[1]2505,也不過是他看到了人民的存在與(yu) 潛質,並不代表他把民抬高到了“天人”之“人”的高度。
當然,這種看似穩固的三角哲學思想,是存在著矛盾,潛伏著極大危機的。天的解釋由於(yu) 沒有係統宗教觀念和理論的體(ti) 製化,存在民間信仰的彌散與(yu) 功利;君並不甘願受製於(yu) 董仲舒的天人理論,董仲舒想假天而限製王權,勢必引來君的不滿與(yu) 警惕;儒本身又依附王權,所謂伴君如伴虎,自身地位並不能提升到宗教教主的高度,因而岌岌可危。
二、理性與(yu) 信仰的融合:“天”“君”“儒”三角哲學與(yu) 神學思潮
董仲舒構建的這種“天”“君”“儒”三角哲學有著特定的目的和作用,簡單來說就是作為(wei) 國家權力代言人來建立整個(ge) 漢代的政治思想體(ti) 係,用以維係漢代的社會(hui) 政治走向。基於(yu) 實現理想政治的動機,董仲舒把神學思想引入儒學,借力神學完成了儒學向政治的靠攏。
(一)“君權天授”之天:神靈信仰與(yu) 權力來源
董仲舒的天道觀核心是神性之天。雖董仲舒所謂之天,有神性之天、自然之天、道德之天等多種意義(yi) 和解釋[6],但道德與(yu) 自然皆統攝於(yu) 信仰,囿於(yu) 神學之內(nei) 。自然之天是萬(wan) 事萬(wan) 物存在的前提,無須做太多解釋;道德之天又是人與(yu) 人相處的基本原則,自有自處的標準;唯有神性之天,含有太多的神秘與(yu) 未知色彩,詮釋的餘(yu) 地較大。《春秋繁露·郊語》中說:“天者,百神之大君也。事天不備,雖百神猶無益也。”[2]398很自然地,自然之天與(yu) 道德之天就合二為(wei) 一,統攝於(yu) 人格化的神性之天。
之所以說神性之天地位更高,因為(wei) 它是天子身份和地位神學化的來源。董仲舒引《公羊傳(chuan) 》曰:“惟天子受命於(yu) 天,天下受命於(yu) 天子。”[2]319不祭祀天,不尊重天,還會(hui) 受到懲罰。董仲舒曰:“祭而地神者,《春秋》譏之。孔子曰:‘獲罪於(yu) 天,無所禱也。’是其法也。故未見秦國臻天福如周國也。《詩》雲(yun) :‘唯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允懷多福。’多福者,非謂人也,事功也,謂天之所福也。”[2]398在神性之天的存在下,“不敢以父母之喪(sang) 廢事天地之禮”[2]404,漢代大肆提倡的忠孝道德也隻能為(wei) 之屈服。董仲舒的《春秋繁露》雖不是讖緯,但是讖緯的主導思想與(yu) 其天人感應的神學思潮異曲同工,可以說是對董仲舒思想的傳(chuan) 承和發展。東(dong) 漢以後,緯書(shu) 中大量吸收《春秋繁露》的內(nei) 容,如三綱、三正、三統、三科九旨及一些禮製方麵均采納《春秋繁露》之說。特別值得注意的是讖緯中大量地直接抄錄《春秋繁露》之文[7]。神性之天的統攝與(yu) 本體(ti) 性,使其成為(wei) 董仲舒政治哲學的最高信仰。
神性之天是天的人格化與(yu) 君觀念的合二為(wei) 一。董仲舒的天觀念非常複雜,給天賦予神性之後,接下來就是把天人格化。徐複觀說:“由陰陽五行所構建的天,不是人格神,不是泛神,不是靜態的法則;而是有動力,有秩序,有反應(感通)的氣的宇宙法則,及由此所形成的有機的世界。”[5]50在這個(ge) “有機世界”裏,最為(wei) 體(ti) 現天的意誌和地位的,就是“天子”。這個(ge) “天子”與(yu) 儒家的理想人格“君子”時常融為(wei) 一體(ti) 。如果天容納了整個(ge) 世界的話,那麽(me) “君”就是這個(ge) 世界的關(guan) 鍵和代言。董仲舒曰:“君人者,國之元,發言動作,萬(wan) 物之樞機。”[2]166儒家的君子和天的兒(er) 子讓董仲舒找到了契合點,就是把天人格化,讓天子來代天巡狩。所以董仲舒神化自然之天和人格化道德之天,反複強調君主“唯天子受命於(yu) 天,天下受命於(yu) 天子,一國則受命於(yu) 君”[2]319“受命之君,天意之所予也”[2]286“王者必受命而後王”[2]185“今所謂新王必改製者,非改其道,非變其理,受之於(yu) 天,易姓而王,非繼前王而王也”[2]17等。
為(wei) 了把天授命於(yu) 君主的這一過程真實化、形象化,董仲舒把一些自然現象神化。比如依靠祥瑞之說,董仲舒曰:“故天為(wei) 之下甘露,朱草生,醴泉出,風雨時,嘉禾興(xing) ,鳳凰麒麟遊於(yu) 郊。”[2]102君主受命是與(yu) 天的預兆相符相合的。作為(wei) 君主,為(wei) 了印證這種真實性,經常會(hui) 推行一些禮俗變遷措施,比如改正朔、易服色、徙居處、製禮樂(le) 等,應天改製、應人製禮,“所以明易姓非繼人,通以己受之於(yu) 天也”[2]185,為(wei) 了答謝天的恩賜,天子還要行郊祭和封禪大典。董仲舒曰:“已受命而王,必先祭天,乃行王事,文王之伐崇是也,《詩》曰:‘濟濟辟王,左右奉璋。奉璋峨峨,髦士攸宜。’此文王之郊也。其下之辭曰:‘淠彼涇舟,烝徒楫之。周王於(yu) 邁,六師及之。’此文王之伐崇也。上言奉璋,下言伐崇,以是見文王之先郊而後伐也。”[2]408“郊重於(yu) 宗廟,天尊於(yu) 人也。”[2]414通過一係列的禮儀(yi) 和製度,會(hui) 讓人們(men) 從(cong) 思想和行為(wei) 上深化對天授權於(yu) 君的認識,天成為(wei) 民眾(zhong) 心目中真真切切存在的人格神,天與(yu) 君在神學思潮的外衣掩飾下融為(wei) 一體(ti) 。
既然天有神性,天子雖為(wei) 天的代表,但也不能完全代替天,因此董仲舒也倡導製約君權,以“天”的高度限製君權。董仲舒所謂的“屈君而伸天”[2]31,實際上就是想依靠自己製造的君權神授邏輯來讓天子領會(hui) 權力並非無度。所以邊家珍認為(wei) ,“屈民而伸君”是虛,“屈君而伸天”才是實[8]。反過來,就是想讓天子信仰天,信仰天的神性。
(二)“君權天授”之君:政治實體(ti) 與(yu) 權力象征
“君”本為(wei) 一國之主宰,是政治統治金字塔的最高點,其權力要麽(me) 來自民主政治,要麽(me) 來自世襲或暴力手段。董仲舒的“天”“君”“儒”三角哲學理論中,神化天是邏輯起點,服務於(yu) 君權是終極目的,君權被網羅其中,被神學思潮複雜化。
“君”的地位是多方位的。一方麵,君主是神性之天權力的繼承者和執行者。所謂“君權神授”就是君主的權力是由上天賜予的。董仲舒曰:“夫古之天下,亦今之天下,共是天下,……以古準今,壹何不相逮之遠也!”[1]2519對君主的權力,董仲舒解釋:“今陛下貴為(wei) 天子,富有四海,居得致之位,操可致之勢,又有能致之資;行高而恩厚,知明而意美,愛民而好士,可謂誼主矣。”[1]2503另一方麵,又極力地想限製君權,強調權力不是無度的。董仲舒曰:“國家將有失道之敗,而天乃先出災害以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異以警懼之,尚不知變,而傷(shang) 敗乃至。”[1]2498但實際上,董仲舒的這種想法過於(yu) 天真,君權膨脹是不能被馴服的。《漢書(shu) ·董仲舒傳(chuan) 》雲(yun) :“仲舒治國,以《春秋》災異之變推陰陽所以錯行,故求雨,閉諸陽,縱諸陰,其止雨反是。”[1]2524董仲舒曰:“凡災異之本,盡生於(yu) 國家之失,國家之失乃始萌芽,而天出災害以譴告之,譴告之而不知變,乃為(wei) 怪異以驚駭之,驚駭之尚不知畏恐,其殃咎乃至,以此見天意之仁而不欲陷人也。”[2]260董仲舒試圖以災異來警告天子,險些丟(diu) 了性命。“當死,詔赦之。仲舒遂不敢複言災異”[1]2524。限製君權,最後落得一場空。事實證明,董仲舒的這種看似穩固的三角哲學隻是一種理想邏輯,應對現實問題則存在漏洞。
當然,董仲舒的這種理論有其成功之處,最大的亮點在於(yu) 迎合了統治者的需要,強調君本來的統治角色,是政治權力的擁有者,權力至高無上。此外,又借助神學外衣,倡導君權源自上天,把君與(yu) 天等同於(yu) 父與(yu) 子,竭力打造權力的神聖性。董仲舒曰:“天心之仁愛人君。”“天盡欲扶持而全安之。”又曰:“號為(wei) 天子者,宜視天如父,事天以孝道也。”“受命之君,天意之所予也。”[2]286“天子號天之子也。奈何受為(wei) 天子之號,而無天子之禮?天子不可不祭天也,無異人之不可以不食父。”[2]404-405這種權力還具有唯一性,“惟天子受命於(yu) 天”,對君權的大肆推崇並神化,深得天子的認可。
此外,從(cong) 當時漢代社會(hui) 而言,社會(hui) 需要一個(ge) 集權主義(yi) 者給予領導。董仲舒的三角哲學理論有利於(yu) 國家統一,有益於(yu) 整合皇帝的領導權力。在君臣關(guan) 係上,君陽臣陰,他認為(wei) :“陰道尚形而露情,陽道無端而貴神。”[2]172故臣子要聽從(cong) 君主,不能違逆僭越。在君民關(guan) 係上,基本延續了先秦孔孟的君民之道。董仲舒曰:“民無所好,君無以勸也;民無所惡,君無以畏也。無以勸,無以畏,則君無以禁製也。”“故設賞以勸之。”“故設法以畏之。”[2]173當然,董仲舒隻是引入了神學色彩,曰:“天之生民,非為(wei) 王也,而天之立王,以為(wei) 民也。故其德足以安樂(le) 民者,天予之;其惡足以賊害民者,天奪之。”[2]220董仲舒在對策最後說:“《春秋》大一統者,天地之常經,古今之通誼也。”[1]2521可知,其目的還是為(wei) 一統江山著想。董仲舒對君權的極大推崇,打破了黃老無為(wei) 的消極政治策略,深得武帝雄才大略之心,因而其理論得以推廣,儒生得以重用。
(三)“君權神授”之儒:遊離理性與(yu) 信仰之間的儒家理想踐行者
在董仲舒的“天”“君”“儒”三角哲學裏,儒的地位極為(wei) 微妙。董仲舒的理論設想裏,處處都是天與(yu) 君,絕少提到儒。然而,儒絕不是無足輕重的,反而至關(guan) 重要。第一,以董仲舒為(wei) 代表的儒家一直是以旁白者的身份在解釋天人合一、君權神授等政治哲學理論,從(cong) 未在“天人合一”理論中為(wei) 自己留下位置,儒的地位相當的隱蔽,以致讓人誤認為(wei) “天人合一”就是天與(yu) 人的哲學,與(yu) 儒不相幹。第二,儒家的地位又是牢不可破的,君權一直試圖擺脫受天製約這一束縛,甚至讓董仲舒反受其災,但是天子若要鏟除儒家,勢必引起三角哲學一角的坍塌,“君權神授”的理論也就無所依附。儒生們(men) 就像一塊磁體(ti) ,牢牢地吸附在天子的周圍,趨炎附勢也好,兢兢業(ye) 業(ye) 也罷,為(wei) 君權的合法性提供了理論支撐和合理解釋。第三,從(cong) 孔孟到荀子,隨著絕地天通對理性的影響,儒家一直試圖探索一條脫離神學思潮的理想政治之路。然而,漢代董仲舒的儒學思想,卻又汲取了齊黃之術等各種神秘主義(yi) ,引導儒學走上了與(yu) 先秦儒家看似相悖的非理性之路,儒似乎正極力扮演巫的角色,充當信仰世界的靈媒,以彌補儒家信仰上的不足。
董仲舒以天鉗製天子之權,曰:“凡災異之本,盡生於(yu) 國家之失,國家之失乃始萌芽,而天出災異以譴告之。譴告之而不知變,乃見怪異以驚駭之。驚駭之尚不知畏恐,其殃咎乃至。”[2]259希望天子不忘本,施行仁政。從(cong) 根本上說,還是由於(yu) 儒的權力來源於(yu) 君,自己有所顧慮,怕這種依附關(guan) 係消失。漢代以來,以董仲舒為(wei) 代表的儒家容納百家,以實現政治理念為(wei) 現實目標,早已拋棄原始儒家的政治理念,不斷把儒學意識形態化。在有些人看來,這就是儒學的沒落[9],這種沒落導致儒生們(men) 既要靠孔子原儒之學發展理論,又要靠天子給予的巨大權力來保持高高在上的地位。東(dong) 漢王充評曰:“儒生……長於(yu) 匡救,將相傾(qing) 側(ce) ,諫難不懼。……董仲舒表《春秋》之義(yi) ,稽合於(yu) 律,無乖異者。”[10]說到底,董仲舒的天人理論,實際上是為(wei) 了迎合漢武帝的“欲聞大道之要”[1]2495,是想獻媚於(yu) 權力中樞,是政治權力的極大向心力改變了儒學思潮的流向。也正是基於(yu) 這種對權力的膜拜,董仲舒煞費心思,以“天”“君”“儒”三角關(guan) 係哲學為(wei) 儒家理論,用神學而來改造儒學,引神入儒,其最終目的還是要服務政治,同時庇護儒家、延續儒學。
三、儒體(ti) 神用:神學政治思想的形成與(yu) 特質
董仲舒所秉持的“天”“君”“儒”三角哲學,本質上是儒學介入政治的理論體(ti) 係,是儒家構建的新型政治理想和權力架構的思想依據。一般觀點認為(wei) ,中國曆史上不存在“神學政治”社會(hui) 形態,但事實上,漢代伊始神學政治就雛形漸顯,隻不過與(yu) 西方“基督教神學政治”相比,中國的神學政治體(ti) 製中神權較弱,僅(jin) 為(wei) 王權神化的工具,卻不能因此而徹底否決(jue) 中國古代神學政治的存在事實。漢代神學政治的形成,是基於(yu) 儒學熔煉百家,吸納民間信仰,神化儒學,最終儒體(ti) 神用而進入主流意識形態的。
孔子增刪六經,著書(shu) 立說,創設儒學。漢代儒學首先是沿襲了孔子學說的基本理論,在儒學發展上具有繼承性。第一,漢代儒家繼續延續了原儒思想,仍然是以儒為(wei) 宗。比如,漢代儒學繼續尊重孔孟,以孔子為(wei) 先師,孔子的地位在漢代儒家中依然是最高的。第二,繼續重視六經,在學術思想和教育思想上沒有大的變化。第三,依然采用以德治國的理念,使用道德倫(lun) 理來治理國家,雖然刑德並用,但以德為(wei) 主,貴德而輕刑。因此,漢代儒學沒有脫離儒學大義(yi) ,以儒為(wei) 主幹是事實。然而,這種繼承並非簡單複製,而是在孔孟儒學的基礎上,集百家思想之長,棄諸子思想之短,是熔理性與(yu) 信仰為(wei) 一爐的“新儒學”。這種新的儒學實際上是以董仲舒所創製的“天”“君”“儒”三角哲學為(wei) 基本理論框架的,是一個(ge) 思想複合體(ti) ,既吸收神學思維,又為(wei) 政治服務。漢儒對先秦儒學理論進行了一係列改造,進而迎合時代需要,最終化理想為(wei) 現實,為(wei) 政治服務。
漢代儒學在學術方麵不斷發展的同時,也出現一些變化,受神學思維的影響,儒學神學化色彩越來越濃。董仲舒把神秘文化引入儒學,比如用祥瑞來表達天對人倫(lun) 道德的肯定,“天下之人同心歸之,若歸父母,故天瑞應誠而至”[1]2500;用災異來表達天對人道紊亂(luan) 的否定,“國家將有失道之敗,而天乃先出災害以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異以警懼之;尚不知變,而傷(shang) 敗乃至”[1]2498。董仲舒的神學政治哲學本意是服務於(yu) 政治,但過分依賴神學就出現了一些問題,打破了理性占據主導的儒學思想,導致了東(dong) 漢“讖緯”之學的興(xing) 盛。班固曰:“漢興(xing) ,推陰陽言災異者,孝武時有董仲舒、夏侯始昌,昭宣則晆孟、夏侯勝。”[1]3194昭帝元鳳三年(前82年),上林苑大柳樹斷枯臥地,自立複生,有蟲食樹葉成文字:“公孫病已立。”今文經學家晆孟便引“先師董仲舒”之言,建議漢帝“求索賢人,禪以帝位”[1]3154。所以說,董仲舒是極力倡導神學與(yu) 儒學的聯姻。隻不過,兩(liang) 者的結合,出現了一些意想不到的結果,把儒學引向讖緯。讖緯極力神化一切儒家文化,過度吸收神學思想,讓儒學異化。董仲舒雖無創讖緯之心,卻有成就讖緯之實。然而,讖緯興(xing) 盛雖與(yu) 董仲舒有關(guan) ,但卻並非他的本意。儒學的這種變化,隻是儒學引神學而救儒學的“預料之外”。
董仲舒把神學引入儒學,真正目的是構建整個(ge) 漢王朝的意識形態理論,是為(wei) 了打造一套新的神學政治理論模型。《春秋繁露·天地陰陽》曰:“人,下長萬(wan) 物,上參天地。故其治亂(luan) 之故,動靜順逆之氣,乃損益陰陽之化,而搖蕩四海之內(nei) 。物之難知者若神,不可謂不然也。”[2]466董仲舒的哲學是為(wei) 了“以神而治亂(luan) ”,說到底就是一種為(wei) 政治服務的神學理論,或言之“神學政治”。他把信仰之天、政治之君和似巫為(wei) 臣之儒捆綁在一起,以三角哲學為(wei) 形式,以天人觀為(wei) 起點,宗教性為(wei) 路徑,汲取民間信仰神學資源,打造政治思想理論。董仲舒對神學政治的貢獻體(ti) 現在如下幾個(ge) 方麵:
第一,把儒學神化,引入宗教性觀念,確立了儒學向儒教的發展方向。董仲舒構建宗教性極強的神性之天,“天者,百神之君也,王者之所最尊也”[2]402。繼而又說:“天子者,則天之子也。”[2]399在“天”“君”“儒”的三角哲學裏,按照李澤厚對巫的解讀,董仲舒充當了漢代的巫者,把天與(yu) 君聯係起來。可以說,董仲舒所施行的一係列巫術活動成了“神明”出現的前提[11]。董仲舒曰:“君人者,國之元,發言動作,萬(wan) 物之樞機。樞機之發,榮辱之端也。……君人者,國之本也。夫為(wei) 國,其化莫大於(yu) 崇本,崇本則君化若神,……君人者,國之證也,不可先倡,感而後應。故居倡之位而不行倡之勢,不居和之職而以和為(wei) 德,常盡其下,故能為(wei) 之上也。”[2]166董仲舒以一個(ge) 神職的巫者身份,把儒學神學化,並且把君主納入其中。最後的結果是,無論是作為(wei) 君王,還是作為(wei) 百姓,都要看到儒所賦予“天”的神力,舉(ju) 頭三尺有神明,神明主宰萬(wan) 物,而儒以巫的身份把這種權力賦予君,天下最後才得以和諧和治理。
第二,把儒家倫(lun) 理神學化,儒學在形成一種倫(lun) 理哲學的過程中,倫(lun) 理又被神化。人與(yu) 人之間的關(guan) 係,本是一種自然關(guan) 係,但是這種關(guan) 係,卻被董仲舒附加了神學化的烙印。漢代禮治的成熟,就是倫(lun) 理神學化的最大表現。其一,以天為(wei) 宗、以德為(wei) 本的天人合一思想支撐了禮治不斷走向成熟[12],“天人合一”帶有很濃烈的神學化色彩;其二,漢代祭天、祭孔、祭祖等祭祀行為(wei) ,既是“禮”思想的表現,又有很強的神學氛圍;其三,漢代儒家所提倡的“三綱五常”,以及涉及的婚喪(sang) 嫁娶等社會(hui) 風俗,無不滲透了鬼神色彩。漢代的倫(lun) 理道德,以禮治為(wei) 內(nei) 核,以法治為(wei) 外殼,以神學為(wei) 骨架,渲染著“天”“君”“儒”的三角哲學理念。
第三,推動了儒學的政教化,就是說儒學作為(wei) 一種意識形態迅速取得獨尊的地位。諸多學者看到了儒學的政教之路,如陳勁鬆提出漢代儒學意識形態化,與(yu) “以吏為(wei) 師”的意識形態的終結、“獨尊儒術”政策的提出,以及兩(liang) 漢時期儒學的法律化運動等相關(guan) 進程有密切關(guan) 係[13]。毫無疑問,董仲舒在設計漢代意識形態時,是以儒家的政治理想為(wei) 目標的,但甚少注意到推動政教的內(nei) 在動力與(yu) 方式。儒學隻有披上神學的外衣,才能受到統治者的重視。也就是說,儒學借助道家和民間信仰等漢代神學資源,形成神學與(yu) 儒學的合二為(wei) 一,才使得儒學彌補了宗教性的缺失,並快速地構建為(wei) 意識形態,以顯學之勢成為(wei) 政治的基本指導思想。
在神學政治的形成中,儒學是神學與(yu) 政治的紐帶。政治和神學的結合,又是以儒學的神秘化、宗教化、民間化為(wei) 鏈接點。因此,漢代儒學呈現出了多元化的發展趨勢,一是儒學接近政權,建立了以儒家思想為(wei) 主的國家權力機構,加速了儒學的意識形態化;二是漢代經學大行其道,設立五經博士,讓儒學成為(wei) 官學,儒學經學化成為(wei) 必然;三是儒生與(yu) 方士求仙問卜,大興(xing) 神秘文化,致使儒學的宗教性和神學化色彩凸顯;四是儒學以一種極其強勢的力量進入民間,化民成俗,化性起偽(wei) ,形成了以儒家倫(lun) 理為(wei) 核心的“新”(儒化)民間信仰體(ti) 係。
四、餘(yu) 論
董仲舒以“天”“君”“儒”三角哲學為(wei) 基礎構建的漢代神學政治理論體(ti) 係,從(cong) 整個(ge) 儒學發展的長河來看,本質上是儒學吸納神學,“神體(ti) 儒用”的前奏,體(ti) 現的是儒學的宗教性。隻不過在漢代這樣一個(ge) 特殊的社會(hui) 環境裏,特別是董仲舒所處的時代,宗教理論還不完備,西方體(ti) 製化的宗教還未流入,董仲舒所吸收的宗教思想更多的是中國本土文化中的原始宗教觀念,比如方士思想、道家思想、齊黃理論、自然崇拜、祖先祭祀,以及這樣那樣的神秘主義(yi) 思潮和民間信仰,這些觀念帶有濃烈的宗教色彩,卻又不是現代意義(yi) 上的宗教。
從(cong) 表麵上來看,董仲舒把先秦孔孟之學的政治理想付諸實踐,並形成了儒家獨尊的曆史事實。然而,董仲舒大量地借力於(yu) 神學思潮,努力地迎合施政者尤其是王權的需要,這與(yu) 原始儒學所追逐的社會(hui) 理想是相悖的,或者至少存在差異。換句話來說,董仲舒在漢代創立的這種神學政治模式雖然延續千年,壟斷了整個(ge) 專(zhuan) 製社會(hui) 的意識形態,卻又為(wei) 此而付出了代價(jia) ,讓儒學卷入政治漩渦,成為(wei) 腐朽、沒落、反動等“封建”的代名詞。但事實上,儒學不乏包容、仁愛、開明的進步思想。時至今日,儒學剝離政治,這些思想才得以彰顯,並使得儒學回歸心性,隻可惜曆時太久,彎子繞得過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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