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達文】回歸生活世界的價值訴求——儒學變遷史略說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19-09-26 01:32:41
標簽:儒學史、孔子、宇宙論、本體論、泰州學

回歸生活世界的價(jia) 值訴求——儒學變遷史略說

作者:馮(feng) 達文

來源:《深圳社會(hui) 科學》2019年第5期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己亥八月廿七日醜(chou)

          耶穌2019年9月25日

 

[摘要]本文以簡略的方式描述了儒學變遷的邏輯進程:孔子立足於(yu) “原事”“原情”“原人”引申出價(jia) 值理想;戰國時期,“原人”的蛻變而有形上學的建立;漢唐宇宙論把價(jia) 值追求往天地宇宙掛搭固使人有所歸依亦不免頗受支使;宋明本體(ti) 論賦予理以普遍絕對意義(yi) 使人價(jia) 值提升有所憑借更難免為(wei) 其異化;降及泰州學,通過消解形上形下的分立,祈求返回“原本”,得以開啟了回歸“在一起”的生活世界的先河。

 

[關(guan) 鍵詞]孔子 儒學史 宇宙論 本體(ti) 論 泰州學

 

作者簡介:馮(feng) 達文,中山大學哲學係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宣部、教育部“馬工程·中國哲學史教材編寫(xie) 組”首席專(zhuan) 家。

 

內(nei) 地學界一般把宋明儒學區分為(wei) “氣”學、“理”學和“心”學三大係。個(ge) 人於(yu) 1997年所撰《宋明新儒學略論》[1]卻把“氣”學中宋初周敦頤、張載與(yu) 清初王夫之、黃宗羲、戴震之學問,分析為(wei) 兩(liang) 係,又把“心”學中陸九淵、王陽明與(yu) 陽明後學之泰州學,區別為(wei) 兩(liang) 係。以五係的關(guan) 聯與(yu) 流變脈絡呈現宋明儒學的走向。其中,以主“誌”論闡明陸王學問宗旨,而以主“情”論開顯泰州學人風貌,自以為(wei) 有所創新。因為(wei) “情”必指向“事”,借“事”以為(wei) 體(ti) 現,有所謂“事情”或“情事”之稱,故於(yu) 2001年又撰《“事”的本體(ti) 論意義(yi) ——兼論泰州學的哲學涵蘊》[2]一文,為(wei) 世間日常種種“行事”提供一種正當性說明。以上論作發表及今近20年,深感意猶未盡,遂撰本文,進而開顯回歸生活世界的價(jia) 值訴求。

 

一、孔子的立足點:原事原情與(yu) 原人

 

“事情”的原委,自必要追溯到儒學的老祖宗孔子。孔子學問的出處,是隨時隨處隨情隨事指點為(wei) “仁(人)之道”。如《論語》所記其論“仁”:“孝悌也者,其為(wei) 仁之本與(yu) !”(《論語·學而》)“巧言令色,鮮矣仁。”(《論語·學而》)“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論語·雍也》)“君子篤於(yu) 親(qin) ,則民興(xing) 於(yu) 仁。”(《論語·泰伯》)“克己複禮為(wei) 仁。”(《論語·顏淵》)“樊遲問仁。子曰:‘愛人。’”(《論語·顏淵》)“剛、毅、木、訥近仁。”(《論語·子路》)“‘能行五者於(yu) 天下,為(wei) 仁矣。’請問之。曰:‘恭、寬、信、敏、惠。’”(《論語·陽貨》)“博學而篤誌,切問而近思,仁在其中矣。”(《論語·子張》)孔子這些提法,都是就“事”說“事”,就每一不同之“事”呈現出來的情感態度論“仁”。“仁”不是一個(ge) “類”概念,孔子不作“類”歸。“仁”其實隻是一種肯定性評價(jia) ,相當於(yu) “好”或“是”之類的意義(yi) 。[3]

 

“君子”為(wei) “仁”的人格化體(ti) 現。孔子論“君子”稱:“人不知而不慍。”(《論語·學而》)“君子不重則不威。”(《論語·學而》)“君子食無求飽,居無求安。”(《論語·學而》)“君子不器。”(《論語·為(wei) 政》)“君子無所爭(zheng) 。”(《論語·八佾》)“君子懷德,小人懷土;君子懷刑,小人懷惠。”(《論語·裏仁》)“君子欲訥於(yu) 言而敏於(yu) 行。”(《論語·裏仁》)“君子周急不濟富。”(《論語·雍也》)……這裏所謂“君子”,廣泛涉及個(ge) 人的精神品格和對不同人、事應取的不同態度。顯見,孔子對“君子”也並未給出一個(ge) 具“類”的意義(yi) 的介說。在《論語》中,孔子有“有教無類”(《論語·衛靈公》)一語,此語顯示的,就是孔子對“類”的區分沒有興(xing) 趣。我們(men) 知道,“類”是借助於(yu) 認知方式,通過抽取同類事物的共同性而建構起來的。孔子無意於(yu) “類”的區分與(yu) 綜合,意味著孔子沒有使自己的“仁”學落入認知分辨的陷阱,從(cong) 而保持了它的“原”義(yi) 。

 

孔子講求“原事”“原情”,也即“原人”。此間所謂“原人”,不是發生學意義(yi) 上的,不涉及從(cong) 哪裏來、怎麽(me) 生成的問題。也不是社會(hui) 學意義(yi) 上的,不追問處在什麽(me) 位置、屬於(yu) 什麽(me) 層級的問題。就其相對於(yu) 下來要討論的“類”的觀念如何出現、如何發展的視角而言,是指還沒有訴諸經驗認知、還沒有進入“類”,也即還沒有被抽象過、被改變過的一種原本形態與(yu) 原本狀況。“原”實際上構成本文所取的哲學邏輯進路的一個(ge) 起點。下麵會(hui) 看到,盡管這一進路並不是我喜歡的。

 

這裏首先需要申明的是,孔子立足於(yu) “原事”“原情”“原人”引申價(jia) 值的這種訴求,既非經由經驗知識做出分辨的,自也是先驗的;亦非落入對待比較中加以揀擇的,自又是絕對的。如果說“本體(ti) ”概念是以先驗性、絕對性為(wei) 認準,那麽(me) 毫無疑問,孔子的“仁(人)”具足本體(ti) 意義(yi) [4]。

 

二、“原人”的墜落與(yu) 形上學的建立

 

然而,“原人”不可能不被拋落到分崩離析的現實社會(hui) 受支配,被肢解,遭改變。孔子“性相近也,習(xi) 相遠也”(《論語·陽貨》)一語,所說“性相近”,指的就是“原本”的狀況,“習(xi) 相遠”則意味著人在現實功利爭(zheng) 奪中難免被染習(xi) 。老子“樸散則為(wei) 器”(《老子·二十八章》)一說,“樸”也指未被分解、未經改變包裝過的原貌,分解散落為(wei) “器”,便隻作為(wei) 工具被使用了。現實這種變遷取概念的方式行進,便是:“原人”之“人”脫落為(wei) 各別個(ge) 人-功利個(ge) 體(ti) ;“原情”之“情”代之以追逐功利之“知”-“術”;“原事”之“事”則被作為(wei) “知”的客觀對象而指為(wei) “物”。各別個(ge) 人、知、物等概念或言說的時興(xing) ,構成為(wei) 形而下的經驗世界。

 

麵對在利益上各自獨立且互相爭(zheng) 奪的各別個(ge) 人,就需要有一統製的力量。知術的開發(莊子書(shu) 中所謂“渾頓開竅”)正出於(yu) 尋找統製力量的需要。統製力量不可能顧及不同個(ge) 人不同形物的特殊狀況和特殊需求。它必須具有普遍意義(yi) 才能獲得統製性。“類”就是這樣一種東(dong) 西,逐“類”的過程由之開啟。戰國中期以後,哲學家們(men) 紛紛以能作“類分”“類歸”“以類取”“以類予”“異類不比”之論辯以顯示自己的認知能力。然而,如果僅(jin) 從(cong) 經驗歸納的角度給出“類”,這種“類”還是蓋然性的,還屬形而下的經驗範疇。隻有把“類”的根據與(yu) 本源上溯“天命”“天道”“天理”,才能爭(zheng) 得先驗性與(yu) 絕對性。又且,在形而下的經驗的範疇內(nei) ,人們(men) 更多地隻會(hui) 講求客觀性;唯訴諸“天命”“天道”“天理”,訴諸先驗性,才能幫助人們(men) 擺脫形下雜亂(luan) 的困頓而把價(jia) 值追求往上提升同時使這種提升亦且獲得客觀必然性意義(yi) 。由是,形上建構日漸成為(wei) 哲學家們(men) 追逐的宏偉(wei) 事業(ye) 。

 

毋庸置疑,在中國哲學的發展曆程中,最早致力於(yu) 形上建構的,自當是老子。老子以“無”論“道”,就是要與(yu) 形下經驗世界撇清關(guan) 係。老子的形上建構包含著宇宙論與(yu) 本體(ti) 論兩(liang) 個(ge) 向度。兩(liang) 個(ge) 向度顯然都為(wei) 儒家所借資。其中的宇宙論向度,經黃老思潮為(wei) 漢唐儒學所吸納,構成為(wei) 儒學幫助各別個(ge) 人走向天地宇宙依托天地宇宙建立價(jia) 值的客觀依據;其中的本體(ti) 論向度,則經魏晉玄學為(wei) 宋明儒學所援引,構成為(wei) 儒學引領各別個(ge) 人變化“氣質之性”契接“天命之性”的理論基礎。

 

儒學由之開展了自身恢弘體(ti) 係的建構。

 

三、儒學脈絡的宇宙論及其精神導引

 

儒家脈絡的宇宙論形上學,雖為(wei) 入漢以後經董仲舒等學人的努力得以成為(wei) 影響中國思想文化深遠的體(ti) 係,但其源頭實可追溯到孟子與(yu) 《中庸》。

 

我們(men) 前麵已提及,孔子沒有“類”觀念,亦且不多談“性與(yu) 天道”[5]。就是說,孔子無意於(yu) 把自己的價(jia) 值指引付諸“類”的歸納、抽象的理論建構,更不屑於(yu) 侈談天地宇宙。但是,孟子雖緣於(yu) 不得已,卻不得不談“類”說“天”了。

 

我們(men) 先看孟子的“性善論”。《孟子·告子上》記稱:“乃若其情,則可以為(wei) 善矣,乃所謂善也。若夫為(wei) 不善,非才之罪也。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惻隱之心,仁也;羞惡之心,義(yi) 也;恭敬之心,禮也;是非之心,智也。仁義(yi) 禮智,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孟子這裏,以“情”為(wei) “善”仍然承接了孔子的思想。“我固有之”,認“情”具先驗性,亦同孔子。但指“情”為(wei) “性”,更稱“人皆有之”,卻涉及人這一“類”的共同性問題了。事實上,孟子不僅(jin) 從(cong) “人皆有之”論人的共同性,而且直接使用“類”概念來確認人的這種共同性。《孟子·告子上》又記:“聖人與(yu) 我同類者。……口之於(yu) 味也,有同耆焉;耳之於(yu) 聲也,有同聽焉;目之於(yu) 色也,有同美焉。至於(yu) 心,獨無所同然乎?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謂理也,義(yi) 也。聖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孟子這裏即強調了人在“類”上的共同性以確認人向善(理與(yu) 義(yi) )的價(jia) 值追求的普遍性,而為(wei) 各別個(ge) 人心靈的上提提供依據。

 

無疑,孟子講“類”,並不僅(jin) 在為(wei) 人們(men) 向善的追求提供普遍性依據,同時亦出於(yu) 論辯的需要。辯必涉及類歸與(yu) 類別問題,走向知識的建構。但他與(yu) 告子的幾次論辯,所涉及的“類”似乎在認知的意義(yi) 上還不太可以成立。如與(yu) 告子的爭(zheng) 辯之一:

 

告子曰:“性猶湍水也,決(jue) 諸東(dong) 方則東(dong) 流,決(jue) 諸西方則西流。人性之無分於(yu) 善不善也,猶水之無分於(yu) 東(dong) 西也。”

 

孟子曰:“水信無分於(yu) 東(dong) 西,無分於(yu) 上下乎?人性之善也,猶水之就下也。人無有不善,水無有不下。今夫水,搏而躍之,可使過顙;激而行之,可使在山。是豈水之性哉?其勢則然也。人之可使為(wei) 不善,其性亦猶是也。”(《孟子·告子上》)

 

按,“人性之善”與(yu) “水之就下”,二者並不構成同“類”。同類才可以相比,“異類不比”。如果這種比較可以成立,則反過來說,“人性之惡”“猶如水之就下”也可以成立。再如,孟子稱:

 

富歲,子弟多賴;凶歲,子弟多暴,非天之降才爾殊也,其所以陷溺其心者然也。今夫麰麥,播種而耰之,其地同,樹之時又同,浡然而生,至於(yu) 日至之時,皆熟矣。雖有不同,則地有肥磽,雨露之養(yang) ,人事之不齊也。故凡同類者,舉(ju) 相似也,何獨至於(yu) 人而疑之?(《孟子·告子上》)

 

按,人的品質的成長與(yu) 小麥的成長其實也不同“類”。如果說可以引以為(wei) 比喻,小麥收成的豐(feng) 歉取決(jue) 於(yu) 後來的種種條件,說明的倒是人的品質的好壞也不取決(jue) 於(yu) 先天的稟賦,而取決(jue) 於(yu) 後天的種種境遇。孟子這裏其實還隻是一種比喻[6]。比喻僅(jin) 換用兩(liang) 類不同事物的某一部分的相似性予以開示,不具認知的意義(yi) 。“類”觀念是借助於(yu) 在認知上就同類事物的共同性做出抽取而建立的。“類”的確認使人的認知從(cong) 個(ge) 別走向一般,從(cong) 殊散走向公共。

 

顯見,孟子所講的“類”,還不具嚴(yan) 格的認知意義(yi) 。孟子講的“四心(情)”為(wei) 人這一“類”共有,固強調性善的普遍性,但他主要不是從(cong) 認知上說的,而是從(cong) 理想—信仰上說的。

 

在先秦時期,儒學涉及普遍性的最高概念為(wei) “天”。孟子也談“天”:“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孟子·盡心上》)“盡其心者”,盡其親(qin) 親(qin) 之情,不忍之心。“盡其心”何以“知其性”?因為(wei) 親(qin) 親(qin) 之情、不忍之心是不須要經過任何認知分辨,在自然—本然中流溢出來的。這自然—本然具足的,自當是“性”(生之謂性)。及“知其性”何以即是“知天”?因為(wei) 自然—本然其實也就是“天然”。依此,“天”在孟學中所凸顯的,不僅(jin) 是普遍性、公共性問題,而且關(guan) 涉先驗性與(yu) 絕對性。但孟子這裏的“天”還是從(cong) “心”“性”反推出來的,誠如牟宗三所說為(wei) “逆覺體(ti) 證”。也就是說,“天”其實是價(jia) 值實體(ti) ,由“天”確證的普遍性與(yu) 先驗絕對性,為(wei) 價(jia) 值信仰,還不具客觀存在意義(yi) 。

 

真正使“天”獲得客觀存在意義(yi) 與(yu) 統類意義(yi) 的,在先秦儒家的脈絡裏,當數《中庸》《易傳(chuan) 》。《中庸》其實也隻有一句話:“天命之謂性”。這句話是說“性”是由“天命”下貫而成的。但“天命”如何,《中庸》並沒有展開,及《易傳(chuan) 》才真正建立起宇宙論予以展開。

 

在中國哲學史上,《易·係辭上》最先對形而上與(yu) 形而下作出區分,稱“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易傳(chuan) 》這裏所說的形而上之“道”,就指的宇宙生化的本源與(yu) 過程。這個(ge) 過程,《易·序卦》描述為(wei) :“有天地然後有萬(wan) 物,有萬(wan) 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義(yi) 有所錯。”這就已從(cong) 宇宙生化論人的生成,從(cong) 人的生成論人應取的製度和價(jia) 值。人及其價(jia) 值認取的正當性,不再僅(jin) 訴諸“原情”“原事”,而必須上訴於(yu) 天地了。可是,天地宇宙是客觀存在的自然世界,要說它生人生物沒有問題,要指認它同時還是人的價(jia) 值意識的源頭,怎麽(me) 可能呢?[7]然而,我們(men) 看《易傳(chuan) 》。《易傳(chuan) 》是以陰陽論萬(wan) 物的生成長養(yang) 的。《易傳(chuan) 》“乾”卦“彖”傳(chuan) 寫(xie) 道:“大哉乾元,萬(wan) 物資始,乃統天。雲(yun) 行雨施,品物流形。大明始終,六位時成,時乘六龍以禦天。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大和,乃利貞。首出庶物,萬(wan) 國鹹寧。”這是說,天地宇宙由陽氣(乾元)的發動,而生生不息,成就各種物類。這是對生命的正麵肯定,為(wei) 儒家的根本立場。當中,“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一語,特別提示儒家如何從(cong) 宇宙生化的客觀事實,轉出人應取的價(jia) 值:

 

“乾道變化”,萬(wan) 物萬(wan) 類得以生化(品物流形)。在生化過程中,由於(yu) 種種不同的機遇,便生成了種種不同的物類、不同的個(ge) 體(ti) ;物類的不同、個(ge) 體(ti) 的差別,構成為(wei) 各自的“命限”——一種給定性也即限定性,是為(wei) 各得其“性命”。這本是宇宙生化的客觀事實,然而為(wei) 什麽(me) 又可以以“正”——“性命之正”,來做肯定性的價(jia) 值認取,成為(wei) 幫助人把價(jia) 值往上提升的依據呢?而且這種生化的客觀事實,還可能是極其偶然(偶合)的,為(wei) 什麽(me) 竟可以從(cong) 偶然性的事實變遷,引申出合目的性的價(jia) 值信仰?原來,儒家的這種宇宙論認為(wei) ,天地宇宙在生化過程中正是以種種可能是偶然性的方式使萬(wan) 物的生養(yang) 獲得公正性與(yu) 均衡性的。如溫順的物類,其繁殖力強;凶猛的物類,其繁殖力弱;人類被賦予聰明才智,便不再有強勁的腿爪,矯健的翅膀;等等。這就是“命限”。

 

“命限”固然是限定,卻又是給定:天地宇宙讓一種物類與(yu) 別的物類不同,正好就賦予它以別的物類不同的長處,不同的活動場域。“性分”既是自然的,這是事實;但也是“自足”的,這就轉出了價(jia) 值。就是說,天地宇宙在生化過程中給一種物類或個(ge) 體(ti) 予以限定,讓它在某一方麵某一場域不能有所作為(wei) ,必亦讓它在另一方麵另一場域有充分施展的可能。而且,外麵的世界既然充滿偶然性,即意味著提供了種種機遇。對於(yu) 人類來說,隻要能夠以“正”麵的態度善待自己的稟賦,巧對每一境遇,珍惜每一機會(hui) ,都可以實現其自己。而整個(ge) 的天地宇宙則正是由種種偶然的生生化化求得均衡性的:每一種物類、每一個(ge) 體(ti) 把自己的稟賦充分展開,恰好就滿足了世界永續發展的要求。

 

“象”傳(chuan) 稱:“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係辭上》稱:“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這也是在強調,被拽落下來的各別之人,可以借宇宙論把自己往上提起;隻要遵循宇宙變化之道自強不息地付出努力,都有可能成為(wei) 聖賢,使自己有限的存在匯融到天地宇宙無限發展的長河,獲得普遍永恒的意義(yi) 。

 

但《易傳(chuan) 》受製於(yu) 筮法。其宇宙論稱:“易有太極,是生兩(liang) 儀(yi) ,兩(liang) 儀(yi) 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業(ye) 。”此中“兩(liang) 儀(yi) ”可釋為(wei) “陰陽”,“四象”可釋為(wei) “四時”,但缺失“五行”。“五行”主要標識空間觀念。隻有把“五行”引入,構成為(wei) 元氣—陰陽—四時—五行係統,才能更好地揭示農(nong) 業(ye) 文明條件下宇宙萬(wan) 物生存長養(yang) 的時空節律和“類”觀念的正當性。

 

在儒家脈絡中,無疑來到漢代之董仲舒,才比較完整地建構起這樣一個(ge) 係統的宇宙論[8]。董仲舒稱:“天地之氣,合而為(wei) 一,分為(wei) 陰陽,判為(wei) 四時,列為(wei) 五行。行者行也,其行不同,故謂之五行。五行者,五官也,比相生而間相勝也。”[9]這就是把宇宙生化過程描述為(wei) 元氣—陰陽—四時—五行—萬(wan) 物的一個(ge) 過程。四時為(wei) 春夏秋冬,時間觀念;五行木火土金水涉東(dong) 南中西北,為(wei) 空間觀念。這一宇宙論實際確認,元氣—陰陽之氣,作為(wei) 一種生命力,是在時間空間交變的節律中生成長養(yang) 人人物物的;人人物物既受製於(yu) 時空變遷的節律,則對人人物物均可依其在時空交變的狀況而作類歸。由之,以五行、四時、陰陽取“類”便具正當性。中國傳(chuan) 統的“類歸”的認知方式也因之得以形成。那就是:把單個(ge) 個(ge) 人或物歸入類中,把小類歸入大類中,從(cong) “類”來考論單個(ge) 個(ge) 人或物的特質與(yu) 價(jia) 值,由是構築了中國古典文明的最基本最通行的認知方式[10]。

 

宇宙論的係統建構與(yu) 類歸認知方式的建立,如上所說顧及的本是客觀“事實”,其得以為(wei) 孔子孟子認取的價(jia) 值信仰提供根據,此中之關(guan) 鍵仍在敬仰、敬畏與(yu) 感恩。董仲舒寫(xie) 道:

 

仁之美者在於(yu) 天。天,仁也。天覆育萬(wan) 物,既化而生之,有養(yang) 而成之,事功無已,終而複始,凡舉(ju) 歸之以奉人。察於(yu) 天之意,無窮極之仁也。人之受命於(yu) 天也,取仁於(yu) 天而仁也。[11]

 

天德施,地德化,人德義(yi) 。天氣上,地氣下,人氣在其間。春生夏長,百物以同;秋殺冬收,百物以藏。故莫精於(yu) 氣,莫富於(yu) 地,莫神於(yu) 天。天地之精所以生物者,莫貴於(yu) 人。人受命乎天也,故超然有以倚。物疢疾莫能為(wei) 仁義(yi) ,唯人獨能為(wei) 仁義(yi) ;物疢疾莫能偶天地,唯人獨能偶天地。[12]

 

董仲舒這些話語所表達的就是:人是天地宇宙最優(you) 秀的創造物,天地宇宙把人這一族類塑造得最具靈性、最富活力,人對天地宇宙豈能不敬仰、敬畏與(yu) 感恩呢?

 

又且,天地宇宙不僅(jin) 把人這一族類塑造得最優(you) 秀,還年複一年終而複始生育長養(yang) 百物供之享用,使之得以繁衍,人對天地宇宙也豈能不予敬仰、敬畏與(yu) 感恩呢?

 

從(cong) 對天地宇宙的敬仰、敬畏與(yu) 感恩出發,人之行事方式自當以效天法地為(wei) 基準。如天之生養(yang) 人人物物體(ti) 現為(wei) 一種“仁”的德行,人亦應當“取仁於(yu) 天而仁也”。“天”以“四時”運行節律不同使萬(wan) 物有“類”的歸屬,“仁”之德目也可從(cong) “類”的歸入中證取,如“春季”主“生”,人之德行當求“仁”;“夏季”主“養(yang) ”,人之德行當求“智”;“秋季”主“收”,人之德行當講“義(yi) ”;“冬季”主“藏”,人之德行當倡“禮”;“季夏”居中,人之德行當興(xing) “信”[13]。由之,人的仁、義(yi) 、禮、智、信等價(jia) 值信念,均被提升到與(yu) 天地宇宙變遷的節律(類)的同等地位得到證成。要知道,在農(nong) 業(ye) 文明時期,人人物物的生存長養(yang) 確實離不開天地宇宙。因之,取敬仰、敬畏與(yu) 感恩的態度,把人人物物在認知上的確當性與(yu) 在價(jia) 值上的證取性交付於(yu) 天地宇宙及其節律,無疑是極可接受的。當著作為(wei) 各別個(ge) 人麵對大自然的巨大變遷和社會(hui) 中權益的殘酷爭(zheng) 奪更感無奈時,各別個(ge) 人的敬仰、敬畏感甚至會(hui) 強化為(wei) 宗教信仰。董仲舒稱:“天者,百神之君也。”[14]所表達的即是這樣一種濃重的宗教感。

 

以董仲舒為(wei) 代表開創的儒家宇宙論形上學,通過把各別個(ge) 人逐層作“類”的歸入乃至上提於(yu) 具宗教信仰色彩的“天”,就使人的價(jia) 值追求獲得了一種客觀的、具最高統類的乃至絕對性的力量的支撐。也可以說,董仲舒完成了儒學價(jia) 值信念的客觀化向度,同時也營造了它的神學向度。

 

四、儒家脈絡的本體(ti) 論及其心性操持

 

儒學脈絡的本體(ti) 論形上學,則為(wei) 宋明哲人所弘發。本體(ti) 論的建構是以知識理性為(wei) 出發點,以更明確地區分共相與(yu) 殊相的類屬關(guan) 係為(wei) 基礎的[15]。儒學這樣一種知識理性走向,其源頭不免亦可以追溯至先秦時期的《大學》與(yu) 荀況。《大學》以“格物致知”作為(wei) 道德提升的前提和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基礎,就體(ti) 現有對認知在價(jia) 值認取上的重要作用的正麵肯定。及荀子所撰《正名》《解蔽》諸篇,甚至建構了一整套中國古典哲學的知識論。

 

我們(men) 看看荀況的論述。認知如何發生?他寫(xie) 道:“然則何緣而以同異?曰:緣天官。凡同類同情者,其天官之意物也同,故比方之疑似而通。……形體(ti) 色理,以目異;聲音清濁調竽奇聲,以耳異;甘苦鹹淡辛酸奇味,以口異;香臭芬鬱腥臊酒酸奇臭,以鼻異;疾養(yang) 滄熱滑鈹輕重,以形體(ti) 異;說故喜怒哀樂(le) 愛惡欲,以心異。……此所緣而以同異也。”(《荀子·正名》)認知是“緣天官”而發生的。這就是以感覺經驗為(wei) 起點。在感覺經驗的基礎上,“心”才能發揮作用。故荀子又稱:“心有征知。征知,則緣耳而知聲可也,緣目而知形可也。然而征知必將待天官之當簿其類,然後可也。”(《荀子·正名》)“征知”者,概指整合與(yu) 確認的一種認知能力,相當於(yu) 今人所講的理性認識。荀子以為(wei) 認知要經曆一個(ge) 從(cong) 感知到理性的過程,表達了一種反映論立場。在理性認知的基礎上,需要有“名”去加以標識所知。荀子續稱:“然後隨而命之:同則同之,異則異之。單足以喻則單,單不足以喻則兼,單與(yu) 兼無所相避則共;雖共,不為(wei) 害矣。知異實者之異名也,故使異實者莫不異名也,不可亂(luan) 也,猶使異同實者莫不同名也。故萬(wan) 物雖眾(zhong) ,有時而欲遍舉(ju) 之,故謂之物。物也者,大共名也。推而共之,共則有共,至於(yu) 無共然後止。有時而欲偏舉(ju) 之,故謂之鳥獸(shou) 。鳥獸(shou) 也者,大別名也。推而別之,別則有別,至於(yu) 無別然後止。”(《荀子·正名》)這裏的“單”與(yu) “兼”、“別”與(yu) “共”的區分,即從(cong) “名”在外延上的涵蓋度做出的。其所指涉的,實際上就是“類”的問題。荀子經常談“類”。他常說:“以類行雜,以一行萬(wan) 。始則終,終則始,若環之無端也,舍是而天下以衰矣。”(《荀子·王製》)“倚物怪變,所未嚐聞也,所未嚐見也,卒然起一方,則舉(ju) 統類而應之,無所疑作。”(《荀子·儒效》)這都是講以“類”推知各別事物,統製各別事物。在孔子那裏,講“原事”“原情”,不作“類”的分別與(yu) 考量;在孟子那裏,“類”許多時候隻是一種比喻,不太有認知的意義(yi) 。到荀子這裏,“類”的歸入與(yu) 區分,才真正奠基於(yu) 認識論。然而,“類”及其標識“名”的確立,荀子以為(wei) 是“約定俗成”的:“名無固宜,約之以命,約定俗成謂之宜,異於(yu) 約則謂之不宜。名無固實,約之以命實,約定俗成謂之實名。……此製名之樞要也。”(《荀子·正名》)“名無故宜,約之以名”,“名無故實,約之以名實”,這是說“名”與(yu) “實”的關(guan) 係是人為(wei) 的、相對的,屬於(yu) 經驗範疇。與(yu) 此相應地,種種製度施設的“禮”,價(jia) 值認定的“義(yi) ”,也都是人為(wei) 的、相對的,隻具經驗意義(yi) 。荀子寫(xie) 道:“禮起於(yu) 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求而無度量分界,則不能不爭(zheng) ;爭(zheng) 則亂(luan) ,亂(luan) 則窮。先王惡其亂(luan) 也,故製禮義(yi) 以分之,以養(yang) 人之欲,給人之求。使欲必不窮乎物,物必不屈於(yu) 欲。兩(liang) 者相持而長,是禮之所起也。”(《荀子·禮論》)禮與(yu) 義(yi) 均製作於(yu) 人與(yu) 物、人與(yu) 人之間的比較與(yu) 均衡,自是相對的、經驗性的無疑。

 

從(cong) 知識的立場看,荀子的講法是確當的。認知的成立,一類事物“名稱”的給定,是通過舍棄同類事物的各別性,抽取共同性而實現的。也就是說,知識及所取概念源出於(yu) 綜合。綜合隻能是相對的,綜合給出的判斷具蓋然性,它的成立是人為(wei) 地假定的。荀子以“約定俗成”揭明,太了解知識建構的真諦了。

 

然而,從(cong) 這一路向轉出價(jia) 值,卻是極成問題的。孔子孟子都不認為(wei) 自己倡導的價(jia) 值信念隻是相對的,可變動的。他們(men) 都力圖賦予這種價(jia) 值信念以“生而有之”和“人皆有之”的普遍與(yu) 絕對的意義(yi) 。可是憑借經驗知識不可以給出真正的普遍性與(yu) 絕對性。後來張載說“德性所知,不萌於(yu) 見聞”[16]即揭明經驗認知的這種局限性。此其一。其二,在孔子孟子那裏,價(jia) 值信念雖然訴諸“情”,但這種“情”並不是人為(wei) 的,而是天然—天性本具的。荀子卻隻認價(jia) 值信念的人為(wei) 性,從(cong) 人的“群”的組合、“分”的構成的現實需要而確立。要知道,“群”和“分”是會(hui) 變動的,這已使價(jia) 值信念難有確定性。更且是,“群”與(yu) “分”,又由誰去主導呢?在“群”與(yu) “分”中認取的“義(yi) ”,又由誰去給定呢?很可能最終是由權力與(yu) 財富決(jue) 定。荀子說:“君者,善群也”(《荀子·王製》),“人君者,所以管分之樞要也”(《荀子·富國》),即是。

 

按,荀子處於(yu) 戰國晚期,是極其清楚地意識到人的墜落,人的各別個(ge) 體(ti) 欲望爭(zheng) 奪的殘酷的。故他指人性為(wei) “惡”。為(wei) 了對由“性惡”驅使的各別個(ge) 人作統製與(yu) 管束,他不得尋找“類”,甚至以“法”駕禦“類”[17]。及至把“類”與(yu) “群”的區分、“法”與(yu) “義(yi) ”的裁定一概付諸君主的時候,荀子難免走向專(zhuan) 斷性[18]。荀子的學生韓非甚至公開宣稱“明主之國,無書(shu) 簡之文,以法為(wei) 教;無先王之語,以吏為(wei) 師”。(《韓非子·五蠹》)此更徹底地暴露了荀學把價(jia) 值乃至“真理”訴諸權力的嚴(yan) 重局限。秦皇朝立國15年即被滅掉,不能說與(yu) 價(jia) 值乃至認知確認的過分人為(wei) 性乃至權力專(zhuan) 斷性無關(guan) 。上一節介紹到漢唐時期儒學轉向宇宙論,以董仲舒為(wei) 代表的儒家學者講“天人相與(yu) ”,把仁義(yi) 禮智信分別掛搭於(yu) 天地宇宙四時五行變遷的節律與(yu) 類分,這一轉向打斷了儒學以荀子為(wei) 代表開出的經驗認知路向的發展,也就是理所當然之事。因為(wei) 依托宇宙論才能使儒學的價(jia) 值信念獲得客觀的、絕對的乃至超驗的意義(yi) 。

 

但是,從(cong) 宋明學人熱衷的本體(ti) 論的視域看,宇宙論所尚的生化本源“氣”是具“質體(ti) ”性的,然則由“氣”的生化而成形的人人物物亦具“質體(ti) ”性;“氣”以其“質體(ti) ”生化人人物物具正當性,然則人人物物被賦得“質體(ti) ”自亦具正當性。這就帶來了兩(liang) 個(ge) 問題:一是,“氣”生化人人物物,人人物物所稟得的“質體(ti) ”必有不同,於(yu) 此又必須承認差別性和各別性,從(cong) 董子到韓愈均持“性三品”說,漢唐人大都推崇“天生才情”說,均見;二是,“氣”以“質體(ti) ”生化人人物物,人人物物賦得的“質體(ti) ”既為(wei) 正當,而“質體(ti) ”是需要護養(yang) 的,由是對物欲的追求自亦為(wei) 正當。“氣”化宇宙論帶來的這兩(liang) 大問題,顯然均為(wei) 宋明學人所不取。加之“氣”化宇宙論還夾帶有靈性信仰,也為(wei) 宋明學人所不屑。因之,重拾由《大學》、荀子開啟的知識理性,通過把“類”的歸納作更抽象的提升而以“理”為(wei) 標識,使千差萬(wan) 別的人人物物獲得一統性,便構成為(wei) 宋明學人的哲學訴求。

 

這樣一種訴求,已由周敦頤“聖希天,賢希聖,士希賢”[19]的教誨作了表達,又由張載“德性所知”與(yu) “見聞之知”[20]的二分說和“變化氣質”[21]之功夫主張作了揭示。爾後,二程和朱熹子遵循知識理性所取的形式化規則,對天地萬(wan) 物作共相與(yu) 殊相的認別,把“氣”指認為(wei) 殊相的構成物往下拽落,而把具共相一統意義(yi) 的“理”推上形上絕對地位,而建構起“理本論”。

 

我們(men) 看程朱的論說。二程稱:“吾學雖有所受,天理二字卻是自家體(ti) 貼出來。”[22]二程以這一說法宣示他們(men) 與(yu) 漢唐宇宙論的告別。那麽(me) ,“理”與(yu) “氣”的關(guan) 係如何?程頤子說:“離了陰陽更無道,所以陰陽者是道也。陰陽,氣也。氣是形而下者,道是形而上者。”[23]程頤子把“理”與(yu) “氣”的關(guan) 係看作是形而上與(yu) 形而下的關(guan) 係。朱熹子極認同小程子,他也說:“天地之間,有理有氣。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氣也者,形而下之器也,生物之具也。是以人物之生,必稟此理然後有性,必稟此氣然後有形。”[24]朱子這裏同樣貶落“氣”而高抬“理”。然則,“理”是什麽(me) ?為(wei) 什麽(me) “理”比之於(yu) “氣”更值得尊崇,更具形上本體(ti) 性呢?這首先是因為(wei) ,“理”是公共的。朱子說:“理是有條瓣逐一路子。以各有條,謂之理;人所共由,謂之道。”[25]“道者,古今共由之理,如父之慈,子之孝,君仁臣忠,是一個(ge) 公共底道理。徳便是得此道於(yu) 身,則為(wei) 君必仁,為(wei) 臣必忠之類,皆是自有得於(yu) 己,方解恁地。”[26]“理”(道)為(wei) “人所共由”,為(wei) “公共的”,自具共相意義(yi) 。但如果“理”僅(jin) 僅(jin) 是從(cong) 各別殊相的共同性中抽取出來的,那還會(hui) 如同荀子一樣地,落入相對性、不穩定性的經驗範疇。為(wei) 了避免這種缺失,朱子指出,“理”又是先在的。朱子稱:“未有天地之先,畢竟也隻是理。有此理,便有此天地;若無此理,便亦無天地,無人無物,都無該載了。有理,便有氣流行,發育萬(wan) 物。”[27]“理”於(yu) “未有天地之先”已自在,誠又是先驗的。朱子於(yu) 此是以“理”的先在性確保它的先驗性,再由先驗性證成它的客觀普遍性與(yu) 絕對永恒性的。

 

按,在宇宙論視域中,“氣”也曾被賦予客觀普遍的與(yu) 永恒的意義(yi) ,但人們(men) 以“本源”指稱而不以“本體(ti) ”言說,這是為(wei) 什麽(me) 呢?

 

如前所說,“氣”論是認肯“質體(ti) ”性的,也即認肯人人物物作為(wei) “氣”的生化物其質體(ti) 及其欲求的正當性,和由化生機遇的不同形成的各個(ge) 個(ge) 體(ti) 的差別性。這意味著,“氣”論在認知上雖已講“類”和“類歸”,但其抽象化形式化的程度是不夠的。它甚至也可以被指認為(wei) 夾帶神學信仰的人類學,而有別於(yu) 以共相與(yu) 殊相的區分為(wei) 視角,把帶著質體(ti) 具各別性的人人物物認作形而下,把人人物物“共由”的“理”指為(wei) 形而上,作了抽象化、形式化處理且被賦予先驗意義(yi) 的本體(ti) 論哲學[28]。在儒學脈絡中,程朱在這一發展路向上貢獻豐(feng) 碩。朱子為(wei) 《大學》“格物致知”所作“補傳(chuan) ”,最能說明他們(men) 從(cong) 認識論出發,以共相與(yu) 殊相相區分形而上下,把共相升格為(wei) “本體(ti) ”的思想路向。朱子是這樣寫(xie) 的:所謂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窮其理也。蓋人心之靈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於(yu) 理有未窮,故其知有不盡也。是以《大學》始教,必使學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窮之,以求至乎其極。至於(yu) 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貫通焉,則眾(zhong) 物之表裏精粗無不到,而吾心之全體(ti) 大用無不明矣。此謂物格,此謂知之至也。[29]朱子在這裏把“心”與(yu) “理”做二分,再把“物”與(yu) “理”作二分,以為(wei) 認知需要以“人心之靈”“即凡天下之物”,然後才能“豁然開通”而把捉“全體(ti) ”之“理”與(yu) 做作“大用”之“事”,此即明確地以知識論為(wei) 基礎為(wei) 起點,與(yu) 荀子有承接關(guan) 係。

 

隻是,荀子沒有往前走一步:他認可了“道”的公共性,卻沒有賦予其先驗性,認“道”指涉的“義(yi) ”隻是人為(wei) 的與(yu) 經驗性的。朱子很聰明,他雖然也從(cong) 認知出發,區分了殊相與(yu) 共相,但卻把共相之理看作是先在的,賦予它以先驗的意義(yi) 。朱子這樣做,在形式意義(yi) 上並不成立,但是,與(yu) 各別殊相比較而言,公共之理確實具有相對的公共性與(yu) 穩定性,因之,在社會(hui) 結構與(yu) 生存方式大體(ti) 不變的背景下,把這種公共性與(yu) 穩定性視為(wei) 絕對,自亦可以為(wei) 人們(men) 普遍地認同與(yu) 接受。因為(wei) 在知識形式的意義(yi) 上並不成立而在特定社會(hui) 情景下可以被接受,實際上“理”作為(wei) 本體(ti) ,亦具信仰意義(yi) 。

 

還需要指出的是,公共“天理”作為(wei) 舍棄各別“殊相”的抽象物,本不能再容納仁義(yi) 禮智信這樣一些特定時期特定人群特定取向的人倫(lun) 價(jia) 值,程朱卻把這種人倫(lun) 價(jia) 值放進“天理”,作為(wei) “天理”的內(nei) 容,而使這些特定時期特定人群特定取向的價(jia) 值信念獲得客觀普遍的與(yu) 絕對的意義(yi) 。其實這也是違背形式化規則的。但是,程朱建構本體(ti) 論形上學,其目的卻正在於(yu) 此。他和程頤子確立的“理本論”,和這一理論強調的“存天理滅人欲”,誠然就是要為(wei) 各別個(ge) 人擺脫利欲追求的困擾,和由利欲追求帶來的人與(yu) 人之間生死搏殺的危殆,提供具有客觀普遍劃一意義(yi) 的理論支撐且可以為(wei) 人們(men) 在理性上普遍統一接受的堅實根據。

 

入元以後,由本體(ti) 論在形而上層麵確認的“理”的公共劃一統製的正當性,為(wei) 現實世間在形而下層麵皇權管治的統一操控的需求所利用所推廣,朱子學影響深遠!但是,一旦被利用,原本形而上的理想追求,便不可避免脫變為(wei) 形而下的工具操作。朱子學由之又不免招致種種質疑。

 

五、泰州學開啟:

 

回歸生活世界的價(jia) 值訴求

 

對小程子特別是朱子學的質疑與(yu) 批評,曆來人們(men) 關(guan) 注的是陸九淵和王陽明的“心學”。他們(men) 批評朱子的中心話題,是價(jia) 值信念的客觀性問題。通過批評,他們(men) 重新恢複了人在價(jia) 值認取上的情感性與(yu) 主體(ti) 性地位。他們(men) 起初還不太觸及價(jia) 值信念的劃一性問題。在陽明強調要把自己認取的“天理良知”向外推出,使外在事事物物皆當遵循的時候,陽明思想甚至還認同劃一性以至不惜以侵犯性去求取劃一性的[30]。此足見陽明的缺失。但為(wei) 篇幅所限,本文對陸、王二人的思想無法做更多開展。本文關(guan) 切的是陽明後學——泰州學派。泰州學派承接了陽明回歸情感的出發點,但沒有再去擺弄“天理”。

 

從(cong) 現實的層麵看,泰州學人的“叛逆”多出於(yu) 對朱子學作為(wei) 官方意識形態對人的情性壓抑的不滿。但其實所觸及的是哲學走向的一些根本問題:為(wei) 什麽(me) 要在活潑潑的“事”與(yu) “情”之外之上建構起一套“道”與(yu) “理”,並賦予這套“道”與(yu) “理”以形而上的、彼岸性的意義(yi) ,用以統一規限人們(men) 日常的生活世界?以“事”和“情”呈現的日常活潑潑的生活方式生活世界,何以自身不具正當性?

 

“事”與(yu) “情”作為(wei) 中心話題,於(yu) 此又重新被提起,被關(guan) 切。泰州學創始人王艮說:“即事是道。”[31]王艮此說即揭開了哲學的這一轉向。按,程朱諸子雖也講“事”,但多以“事”之“所以然”說“理”稱“道”。王艮這裏卻直指“事”之原本存在狀態為(wei) “理”與(yu) “道”。又依程朱,“理”與(yu) “道”具形上絕對性,那麽(me) ,王艮這裏實即直接賦予“事”本身以形上絕對性,自亦具正當性。

 

“事”又指什麽(me) 呢?王艮《年譜》記稱:

 

在會(hui) 稽。集同門講於(yu) 書(shu) 院。先生言百姓日用是道,初聞多不信。先生指僮仆之往來,視聽持行,泛應動作處,不假安排,俱是順帝之則,至無而有,至近而神。惟其不悟,所以愈求愈遠,愈作愈難。謂之有誌於(yu) 學則可,謂之聞道則未也。賢智之過與(yu) 仁智之見俱是妄。一時學者有省。[32]

 

王艮認為(wei) 所謂“事”即指“百姓日用”中,“僮仆之往來,視聽持行,泛應動作處”,“不假安排”,未被理性篩選、改變過的原本狀況。此亦即複歸孔子所示,於(yu) 隨時隨處隨情隨事指點為(wei) 仁(人)之道。隻是,孔子生活在貴族氛圍中,“隨時隨處隨情隨事”所及,尚存貴族氣象。來到泰州學人,他們(men) 大多出身平民,“隨時隨處隨情隨事”所指,便不乏“個(ge) 人”喜好。如王艮稱:“安身者,立天下之大本也”[33],“不知安身,便去幹天下國家事,是謂之失本也”[34]。此中把先秦儒家之“修身”釋為(wei) “安身”,並把“安身”置於(yu) 根本地位,即凸顯有帶著身體(ti) 、認可感性欲求的“個(ge) 人”性。及李贄所說:“穿衣吃飯,即是人倫(lun) 物理;除卻穿衣吃飯,無倫(lun) 物矣。世間種種皆衣與(yu) 食類耳,故舉(ju) 衣與(yu) 飯而世間種種自然在其中,非衣食之外更有所謂種種絕與(yu) 百姓不相同者也。學者隻宜於(yu) 倫(lun) 物上識真空,不當於(yu) 倫(lun) 物上辨倫(lun) 物。”[35]李贄以“穿衣吃飯”為(wei) “理”為(wei) “道”,更直接認肯了日常勞作、日常欲求的正當性。泰州學顯示了“平民”的性格。

 

但是,盡管泰州學的“平民”性與(yu) 孔子原創儒學的“貴族”性有差別,他們(men) 追求的,還都是“原事”“原情”及其所體(ti) 認的“原人”。所謂“原”,如上所說是指的未被改變過。孔子就以未作“類”的歸入以確保“事情”的“原本”性。孔子之後,特別是漢宋各朝,思想家們(men) 紛紛熱衷於(yu) 知識的建構乃至形上學的編織,以至忘卻了人“原本”的存在狀況。這一切實都根源於(yu) 人對知識心的過分迷執。因之,泰州學人又經常以破斥心智來守護“原本”性。上引王艮所謂“不假安排”,即否定認知提供的意義(yi) 。王艮兒(er) 子王襞稱:“才提起一個(ge) 學字,卻是便要起幾層意思。不知原無一物,原自現成,順明覺自然之應而已。自朝至暮,動作施為(wei) ,何者非道?更要如何,便是與(yu) 蛇畫足。”[36]王襞此間所謂“原自現成”,即守護著“事情”的“原本”狀況。“學”以求知,隻會(hui) 改變與(yu) 遮蔽“原”貌,故以“與(yu) 蛇畫足”多此一舉(ju) 斥遂之。黃宗羲概述泰州另一學人羅汝芳的思想稱:“先生之學,以赤子良心、不學不慮為(wei) 的,以天地萬(wan) 物同體(ti) ,徹形骸忘物我為(wei) 大。此理生生不息,不須把持,不須接續,當下渾淪順適。工夫難得湊泊,即以不屑湊泊為(wei) 工夫。胸次茫無畔岸,便以不依畔岸為(wei) 胸次。解纜放船,順風張棹,無之非是。”[37]此所謂“解纜放船,順風張棹,無之非是”,即以認可一切未經理性計度、未被改變規限過的本然生活情趣為(wei) 所尚。如果說,哲學講求先驗性,那麽(me) ,泰州學提示的是:真正具先驗性的,不是遠離活潑潑的生活世界的“道”與(yu) “理”,而是生活世界本身。“道”與(yu) “理”隻有全幅涵容生活世界才能獲得意義(yi) 。

 

泰州學人對當下活潑潑的、“原本”性的生活方式的追求,引來了晚明一大批文藝家、詩人的關(guan) 注。按,如果說,用知識的方法抽取而成的“類”,建構起來的公共劃一的“理”,是把“人”從(cong) “原本”狀態中驅趕出去,拜倒在彼岸的腳下的。那麽(me) ,詩和畫卻在喚醒“自我”,把“自我”拉回到“原事”“原情”中來。見諸用語方式,“類”與(yu) “理”必須取賣弄語法規則的“論”才可以表達,而詩與(yu) 畫(特別是中國畫)卻執認恰恰要顛覆一切規則才可以寫(xie) “意”。以往思想史研究者很少關(guan) 涉詩人,其實明末的詩人與(yu) 文藝家比之思想家更有靈氣,更具“思想味”。

 

我們(men) 看畫家徐渭所說:

 

人生墮地,便為(wei) 情使。聚沙作戲,拈葉止啼,情昉此已。迨終身涉境觸事,夷拂悲愉,發為(wei) 詩文騷賦,璀璨偉(wei) 麗(li) ,令人讀之喜而頤解,憤而眥裂,哀而鼻酸,恍如與(yu) 其人即席揮塵,嬉笑悼唁於(yu) 數千百載之上者,無他,摹情彌真則動人彌易,傳(chuan) 世亦彌遠。[38]

 

再看湯顯祖所說:

 

世總為(wei) 情,情生詩歌,而行於(yu) 神。天下之聲音笑貌大小生死,不出乎是。[39]

 

“人生墮地,便為(wei) 情使”,這是說“情”對於(yu) “人”是最“原本”的;“世總為(wei) 情”,則指的“情”貫穿於(yu) “人”的所有生活與(yu) 行事,含“大小生死,不出乎是”。湯顯祖甚至堅稱“情”與(yu) “理”不相容,而讚揚白居易、蘇軾輩“終為(wei) 情使”。因為(wei) ,“理”隻會(hui) 把“人”異化,唯“情”使人“此在”。湯顯祖尤其排拒依“理”或“理性”建構的公共禮法。他指出:

 

世有有情之天下,有有法之天下。唐人受陳隋風流,君臣遊幸,率以才情自勝,則可以共浴華清,從(cong) 階升,始廣寒。令白也生今之世,滔蕩零落,尚不能得一中縣而治。彼誠遇有情之天下也。今天下大致滅才情而尊吏法,故季宣低眉而在此。假生白時,其才氣淩厲一世,倒騎驢,就巾拭麵,豈足道哉。[40]

 

宋明儒家多以耽於(yu) 情欲指謫唐人,湯顯祖卻稱唐人因為(wei) “率以才情自勝”,可以“君臣遊幸”,十分融洽。當今天下“滅才情而尊吏法”,即便孔子、李白在生,也不得不向吏法低下頭顱。“吏法”剝奪了人的尊嚴(yan) 。

 

徐渭、湯顯祖和力主建立“情教”的馮(feng) 夢龍[41]等人,均守護著“原情”,並通過守護“原情”守護“原人”。公安派之袁宏道則通過守護“原事”以守護“原人”。他寫(xie) 道:

 

《華嚴(yan) 經》以事事無礙為(wei) 極,則往日所談,皆理也。一行作守,頭頭是事,那得些子道理。看來世間,畢竟沒有理,隻有事。一件事是一個(ge) 活閻羅,若事事無礙,便十方大地,處處無閻羅矣,又有何法可修,何悟可頓耶?然眼前與(yu) 人作障,不是事,卻是理。良惡從(cong) 生,貞淫蝟列,有甚麽(me) 礙?自學者有懲刁止慝之說,而百姓始為(wei) 礙矣。一塊竹皮,兩(liang) 片夾棒,有甚麽(me) 礙?自學者有措刑止辟種種姑息之說,而刑罰始為(wei) 礙矣。黃者是金,白者是銀,有甚麽(me) 礙?自學者有廉貪之辨,義(yi) 利之別,激揚之行,而財貨始為(wei) 礙矣。諸如此類,不可殫述。沉淪百劫,浮蕩苦海,皆始於(yu) 此。[42]

 

袁宏道認為(wei) ,世間原本隻有一件一件的“事”,這一件一件的“事”都是好端端地,自主自足的,它長成什麽(me) 樣子就以什麽(me) 樣子為(wei) 至當,為(wei) 何要在“事”上立一個(ge) “理”去分判它、裁決(jue) 它、製宰它呢?“事”在其原本意義(yi) 上都是“自在”的,經過“理”的分判、製宰後卻互為(wei) “他在”了;“事”在其“自在”的情況下都“是”,在“他在”情況下則相與(yu) 為(wei) 非了。更令人奇怪的是,“一塊竹皮,兩(liang) 片夾棒”,本是自然界隨處可見之物,卻被當作措刑止辟的手段,來得比“人”更威武了;“黃者是金,白者是銀”,也不見得有何功用,卻被借為(wei) 財富的標識,來得比“人”更尊貴了。如此種種,何其怪誕!

 

這是袁宏道那段話的字麵理解,但其實它深深地揭示了思想史變遷的一大悖論:人們(men) 都把司空見慣習(xi) 以為(wei) 常的東(dong) 西(如竹皮夾棒代表刑法,黃金白銀引為(wei) 財富)執認為(wei) 真的,其實是憑借所謂知識乃至權力編織出來,加給人們(men) 的。這些東(dong) 西作為(wei) 知識與(yu) 權力的編織物,自帶有荒誕性;但是人們(men) 卻無法逃離,甚至樂(le) 於(yu) 把玩,這就不得不使人類陷入悲劇性的運命。思想史的這種演變,概可圖示如下:

 

 

 

這一圖示所呈現的,實為(wei) 思想變遷的抽象化過程(不是發生學的):

 

其一,原事、原情與(yu) 原人,是指的個(ge) 人及其“情事”沒有被分解,個(ge) 人與(yu) 他人也沒有被作我、你、他去識別的原本狀態;

 

其二,進入分解,經過抽象,“類”概念出現,乃至形上建構發生了。漢唐人立足宇宙論,“類”的終極依持為(wei) “天”或“神”;宋明人借助本體(ti) 論,“類”被認作形上之“理”。“類”、“天”(神)、“理”使人離開自己,受製於(yu) 異在世界;

 

其三,“類”“天”“理”逐漸又都可以用替代物標識。如“天”(神)可以用各種牌位去標識,可以製作各種紙錢、紙車、紙房子去哄騙,即是;“理”作進一步的細分,“法理”便得如袁宏道所說以“一片竹皮,兩(liang) 片竹牌”作標識,“財理”則可取“黃的是金,白的是銀”以顯示。這就走向符號化。“符號”與(yu) “類”的區別在於(yu) :“類”作為(wei) 同類事物共同特征的抽象,還保留有同類事物的若幹經驗內(nei) 容;而“符號”卻是沒有同類事物的任何經驗內(nei) 容的。它正是由於(yu) 沒有同類事物的任何經驗內(nei) 容,才得以更好地涵蓋同類事物的方方麵麵。“符號”因為(wei) 不再具有同類事物的任何經驗內(nei) 容,便來得更抽象了;

 

其四,“符號”雖已不再涵有同類事物的任何經驗內(nei) 容,但仍不免於(yu) “有物”。唯“數字”才最“無物”。抽象能力的發展,或當隻剩下“數字”?隻要看看第一、二次世界大戰,一些國家出動多少人力物力,采用多麽(me) 殘酷的手段都未能征服他國;而於(yu) 1997年、2008年,人們(men) 隻在計算器上通過數字的操控即使許多國家長期地一蹶不振,就可以感受到數字在當今特別是未來的操控力。

 

從(cong) “原事”“原情”“原人”起始,進到“類”(天與(yu) 理),人已經被異化,不複“原本”了;及從(cong) “類”(天與(yu) 理)轉為(wei) “符號”,“人”這一“類”進而被“物化”與(yu) 被“替代”了;及再從(cong) “符號”變為(wei) “數字”,連“物”亦被空去了。難道這就是我們(men) 所追求的?

 

按,孔子守護的“原人”,當然可以說是理想主義(yi) 的。在現實的層麵上,人難免會(hui) 被利益追求所驅趕,為(wei) 利益爭(zheng) 奪所拖累。麵對雜亂(luan) 與(yu) 殘酷的現實,哲學家們(men) 通過把各別個(ge) 人編派到各種類屬關(guan) 係中去,編織起各種道理使之獲得統製,乃至創設各種形上世界以為(wei) 其價(jia) 值提升提供幫助,這毫無疑問是必要的。卡西爾所撰《人論》稱:人與(yu) 動物最大的不同是人能創造符號[43]。語言人文、宗教、藝術,當然也包括形上學,都體(ti) 現著人們(men) 的符號創造。但是,隨著人類的符號創造力越來越張狂,人離開真實的生活便越來越遙遠。人生活在虛擬的世界中。人的自我認同、族群認同,都會(hui) 變得極其困難。我們(men) 需要把我們(men) 自己和我們(men) 麵對的世界弄成這個(ge) 樣子嗎?

 

泰州學提示的意義(yi) 就在於(yu) :我們(men) 還是應該回到“原事”“原情”“原人”中來,回到我們(men) 日常生活的真實世界中來。在日常真實生活中,有喜怒哀樂(le) ,有生老病死,那都是我們(men) 應該經曆,應該坦然麵對的。而且,正是這樣一種經曆,特別是痛楚的經曆,我們(men) 才能更深深地感受到自己活生生地“在”。這樣一種經曆,伴隨著我,成就著我。我們(men) 為(wei) 何要厭棄自己,把自己弄成機器呢?

 

又且,正是在日常真實生活中,我們(men) 才得以與(yu) 他人“在一起”(曾經、正在或未來)。我吃的用的每一樣東(dong) 西,都關(guan) 聯著他人;他人與(yu) 我的每一次相遇,每一分惦念,以至每一次吵鬧,都會(hui) 使我感受到我在這個(ge) 世界上並不是單獨的。我們(men) 其實盼望“在一起”,而且沒有辦法不“在一起”。因為(wei) 我們(men) 是“在一起”的,所以,我們(men) 才會(hui) 因為(wei) 我們(men) 每天艱辛的勞作成果,可以和他人“在一起”分享而感受到我“在”大家之中成就著意義(yi) 與(yu) 獲得了快樂(le) [44]。我們(men) 無需編織各種彼岸性的神靈世界或遠離生活本真的形上本體(ti) ,去撫慰自己的心靈;更不冀求變成各種數字,去把自己虛化。當今時興(xing) 的數字化,似乎分擔了我們(men) 許多疲憊,但卻使我、你、他變得“無事可幹”[45]了,我們(men) 從(cong) 何處還能證得自身的存在價(jia) 值?人與(yu) 人的關(guan) 係不過是一組數字關(guan) 係,隻受數字變換的規則支配,我、你、他在何時何地還能以真情性相聚“在一起”?人以自己的絕頂聰明無休止地去進行思想創造,最終卻不得不被自己的創造物所役使、所拋棄。人果真需要這樣一種宿命嗎?[46]

 

注釋:

 

[1]馮(feng) 達文:《宋明新儒學略論》,廣東(dong) 人民出版社,1997年。

 

[2]馮(feng) 達文:《“事”的本體(ti) 論意義(yi) ——兼論泰州學的哲學涵蘊》,《中國哲學史》,2001年第2期。

 

[3]郝大維、安樂(le) 哲所著《漢哲學思維的文化探源》稱:“仁是《論語》中的核心術語,它經常被譯為(wei) ‘human-heartedness’或‘benevolence’。尋求這個(ge) 詞之敘述的理解而不是本質主義(yi) 的理解,將導致把它看成是指‘令人信服的人’這樣一類人。可以這樣推想,這個(ge) 詞‘意指’特定曆史條件下這樣一些人的生活和思想方法:他們(men) 為(wei) 他們(men) 自己的世界樹立了榜樣,而不是指可以用抽象名詞表達的本質。”(見該書(shu) 中文版作者自序,施忠連譯,江蘇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6頁)此說甚當。

 

[4]請參閱拙著:《孔子思想的哲學解讀——以〈論語〉為(wei) 文本》,《中山大學學報(社會(hui) 科學版)》,2018年第2期。

 

[5]《論語·公治長》記:“子貢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聞也;夫子之言性與(yu) 天道,不可得而聞也。’”

 

[6]黃俊傑先生於(yu) 孟子學研究極盡精微,以為(wei) 孟子運用的“具體(ti) 性思維方式”之第一個(ge) 方法為(wei) “類推法”,稱:“孟子明言:‘民同類者,舉(ju) 相似也’(《孟子·告子上·7》),他常將具體(ti) 而個(ge) 別的事物,加以分類,並以類的性質互作比擬。”(《孟學思想史論》卷一,台灣東(dong) 大圖書(shu) 股份有限公司,1991年,第5頁)先生此一評判有待商榷。

 

[7]牟宗三即稱:“董仲舒是宇宙論中心,就是把道德基於(yu) 宇宙論,要先建立宇宙論然後才能講道德,這是不行的,這在儒家是不讚成的。”(《中國哲學十九講》,台灣學生書(shu) 局,1983年,第76頁。)牟氏就認為(wei) 從(cong) 宇宙論不能引申出道德價(jia) 值。勞思光更稱:兩(liang) 漢至唐代為(wei) 中國哲學的衰亂(luan) 期。“秦漢之際,古學既漸失傳(chuan) ,思想之混亂(luan) 尤甚。南方道家之形上旨趣、燕齊五行迂怪之說,甚至苗蠻神話、原始信仰等等,皆滲入儒學,以至兩(liang) 漢期間,支配儒生思想者,非孔孟心性之義(yi) ,而為(wei) 混合各種玄虛荒誕因素之宇宙論。……”(《新編中國哲學史》二卷《導言》,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5年,第3頁。)

 

[8]董仲舒的宇宙論,源出於(yu) 黃老思潮。但本文無法詳述。有興(xing) 趣的學人請參閱拙著《道家哲學略述——回歸自然的理論建構與(yu) 價(jia) 值追求》一書(shu) 之第二章《黃老思潮》和第五章《道家與(yu) 儒學》之第二節《董仲舒:儒學價(jia) 值信念的宇宙論證成》,巴蜀書(shu) 社,2015年。

 

[9]《春秋繁露·五行相生》,蘇輿:《春秋繁露義(yi) 證》,中華書(shu) 局,1992年,第362頁。

 

[10]關(guan) 於(yu) “類歸”認知方式的討論,請參閱拙著:《馮(feng) 達文自選集》之《重評中國古典哲學的宇宙論》一文,中山大學出版社,2017年。

 

[11]《春秋繁露·王道通三》,蘇輿:《春秋繁露義(yi) 證》,第329頁。

 

[12]《春秋繁露·人副天數》,同上書(shu) ,第354頁。

 

[13]詳見《春秋繁露·五行相生》,同上書(shu) ,第362~366頁。

 

[14]《春秋繁露·郊義(yi) 》,蘇輿:《春秋繁露義(yi) 證》,第402頁。

 

[15]馮(feng) 友蘭(lan) 先生稱:“本體(ti) 論是對於(yu) 事物作邏輯的分析,它不講發生的問題。”而邏輯分析處理的就是共相與(yu) 殊相的邏輯關(guan) 係,為(wei) 知識化與(yu) 形式化的進路。所以,本文認同馮(feng) 先生的看法,以為(wei) 本體(ti) 論實以知識理性為(wei) 起點。詳見馮(feng) 友蘭(lan) :《中國哲學史新編》第四冊(ce) ,第三十七章《通論玄學》第一節,人民出版社,1980年。

 

[16]張載:《正蒙·大心》,《張載集》,中華書(shu) 局,1978年,第24頁。

 

[17]《荀子·勸學》稱:“禮者,法之大分,類之綱紀也。”此即把“禮”“法”“類”看作同等程度的概念。

 

[18]《荀子·非十二子》稱:“一天下,財萬(wan) 物,長養(yang) 人民,兼利天下,通達之屬,莫不從(cong) 服,六說者立息,十二子者遷化,則聖人之得執者,舜禹是也。”此即見荀子向往言論的專(zhuan) 斷與(yu) 一統。

 

[19]《周敦頤集》,中華書(shu) 局,1990年,第21頁。

 

[20][21]《張載集》,中華書(shu) 局,1978年,第24頁,第383頁。

 

[22]《外史書(shu) 》卷十二,《二程集》,中華書(shu) 局,1981年,第424頁。

 

[23]《遺書(shu) 》卷十五,《二程集》,第162頁。

 

[24]《答黃道夫書(shu) 》,《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五十八,《朱子全書(shu) 》第23冊(ce) ,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10年,第2755頁。

 

[25]《朱子語類》卷六,中華書(shu) 局,1981年,第99頁。

 

[26]《朱子語類》卷十三,第231頁。

 

[27]《朱子語類》卷一,第1頁。

 

[28]馮(feng) 友蘭(lan) 先生以為(wei) 朱子哲學很像阿裏士多德。阿裏士多德的“四因”,“式因”和“終因”可以歸結為(wei) “理”,“質因”和“力因”可以歸結為(wei) 氣。此說甚得。詳見馮(feng) 友蘭(lan) 《中國哲學史新編》第五冊(ce) ,《三鬆堂全集》第十卷,河南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57~160頁。

 

[29]朱熹:《四書(shu) 章句集注》,中華書(shu) 局,1983年,第6~7頁。

 

[30]陽明曾稱:“若鄙人所謂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於(yu) 事事物物也。吾心之良知即所謂天理也。致吾心良知之天理於(yu) 事事物物,則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是合心與(yu) 理而為(wei) 一者也。”(《王陽明全集》卷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45頁)此即體(ti) 現有一種侵犯性。

 

[31][32][33][34]《王心齋全集》,江蘇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13頁,第72頁,第33頁,第34頁。

 

[35]《焚書(shu) 》卷一《答鄧石陽》,《李贄全集注》第1冊(ce) ,社會(hui) 科學文獻出版社,2010年,第8頁。

 

[36]《明儒王東(dong) 厓先生遺集》,見《王心齋全集》,第216頁。

 

[37]《明儒學案》卷三十二《泰州學案(三)》,中華書(shu) 局,1985年,第762頁。

 

[38]《選古今南北劇序》,《徐渭集》補編,中華書(shu) 局,1983年,第1296頁。

 

[39]《耳伯麻姑遊詩序》,《湯顯祖詩文集》卷三十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1050頁。

 

[40]《春蓮閣記》,《湯顯祖詩文集》卷三十四,第1113頁。

 

[41]文學家馮(feng) 夢龍撰寫(xie) 《情史》,其《序》稱:“天地若無情,不生一切物。一切物無情,不能環相生。生生而不滅,由情不滅故。四大皆幻設,惟情不虛假。有情疏者親(qin) ,無情親(qin) 者疏。無情與(yu) 有情,相去不可量。我欲立情教,教誨諸眾(zhong) 生。子有情於(yu) 父,臣有情於(yu) 君。推之種種相,俱作如是觀。萬(wan) 物如散錢,一情為(wei) 線索。散錢就索穿,天涯成眷屬。……願得有情人,一齊來演法。”馮(feng) 夢龍認為(wei) 不是“理”,而是“情”才是聯結宇宙萬(wan) 物、人類社會(hui) 的基礎,要立“情教”教誨眾(zhong) 生,同樣賦予“情”以至上意義(yi) 。(《龍子猶序》,《馮(feng) 夢龍全集》第7冊(ce) ,鳳凰出版社,2007年,第1~2頁。)

 

[42]《陳誌寰》,《袁宏道集箋校》卷六《錦帆集之四——尺牘》,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265~266頁。

 

[43][德]恩斯特·卡西爾所著《人論》稱:“人不再生活在一個(ge) 單純的物理宇宙之中,而是生活在一個(ge) 符號宇宙之中。語言、神話、藝術和宗教則是這個(ge) 符號宇宙的各部分,它們(men) 是織成符號之網的不同絲(si) 線,是人類經驗的交織之網。人類在思想和經驗之中取得的一切進步都使這符號之網更為(wei) 精巧和牢固。人不再能直接麵對實在,他不可能仿佛是麵對麵地直觀實在了。”“因此,我們(men) 應當把人定義(yi) 為(wei) 符號的動物(animal symbolicum)來取代把人定義(yi) 為(wei) 理性的動物。”(見該書(shu) 的中譯本,甘陽譯,上海譯文出版社,1985年,第33~34頁)無疑,卡西爾當然是誠讚人的符號創造力的。但他沒有注意到,人創造的符號之網越多越綿密,越會(hui) 被符號之網勒死。

 

[44]本文這裏使用的“在一起”的提法,與(yu) 馬丁·布伯所撰的《我與(yu) 你》一書(shu) 中“關(guan) 係”的觀念有相近處。但布伯以上帝為(wei) “永恒之你”不為(wei) 儒家文化所認同,自亦不為(wei) 本文所認取。關(guan) 於(yu) 這一點本文無法展開。讀者有興(xing) 趣請參閱馬丁·布伯該著作,中文本為(wei) 陳維綱譯,商務印書(shu) 館,2016年。

 

[45][以色列]尤瓦爾·赫拉利在所著《未來簡史》一書(shu) ,以“無用階級”為(wei) 小標題寫(xie) 道:“19世紀,工業(ye) 革命創造出龐大的都市無產(chan) 階級,這個(ge) 新的工作階級帶來前所未見的需求、希望及恐懼,沒有其他信仰能夠有效響應,社會(hui) 主義(yi) 因而擴張。到頭來,自由主義(yi) 是靠著吸收了社會(hui) 主義(yi) 的精華,才打敗了蘇聯和東(dong) 歐社會(hui) 主義(yi) 。到了21世紀,我們(men) 可能看到的是一個(ge) 全新而龐大的階級:這一群人沒任何經濟、政治或藝術價(jia) 值,對社會(hui) 的繁榮、力量和榮耀也沒有任何貢獻”。(尤瓦爾·赫拉利:《未來簡史——從(cong) 智人到智神》,林俊宏譯,中文出版集團,2017年,第293頁。)赫拉利所說似乎並不是駭人聽聞。

 

數字是由人工智能操控的。斯蒂芬·霍金曾經預警:“人工智能的完全發展會(hui) 導致人類的終結。一旦經過人類的開發,人工智能將會(hui) 自行發展,以加速度重新設計自己。由於(yu) 受到緩慢的生物演化的限製,人類不能與(yu) 之競爭(zheng) ,最終會(hui) 被代替。”(斯蒂芬·霍金:《人工智能會(hui) 導致人類滅亡》,騰訊科技BI中文站12月4日報道,https://tech.qq.com/a/20141204/000954.htm。)霍金的預警也不是匪夷所思。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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