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鬆筠】華夷理論演變與中華民族形成

欄目:文化雜談
發布時間:2019-09-26 01:09:20
標簽:中華民族、華夷理論、民族政策、民族統一體、民族認同

華夷理論演變與(yu) 中華民族形成

作者:黃鬆筠

來源:《社會(hui) 科學戰線》2019年第9期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己亥八月廿五日癸亥

          耶穌2019年9月23日

 

摘要:華夷理論作為(wei) 中華民族統一體(ti) 在觀念形態上的反映,其一旦產(chan) 生,對中華民族統一體(ti) 的形成和發展就會(hui) 起到理論上的指導作用。曆史表明:華夏民族的形成和華夷之別觀念的產(chan) 生,是對中華民族統一體(ti) 雙方的確認;華夷理論與(yu) 漢民族的形成同步發展;華夷如一是開明民族政策的理論指導;華夷同風、華夷一體(ti) 觀念的提出和實踐,說明中華民族已自發地形成;華夷的中華民族認同,開啟了中華民族“自覺發展”的新時代。

 

關(guan) 鍵詞:華夷理論;中華民族;民族統一體(ti) ;民族政策;民族認同;

 

作者簡介:黃鬆筠,吉林省社會(hui) 科學院曆史研究所研究員,研究方向:中國古代邊疆史。

 

中華民族的確切含義(yi) ,應是中國境內(nei) 的主體(ti) 民族(漢族)與(yu) 非主體(ti) 民族(少數民族)統一體(ti) 的總稱。博大精深的中華文化,滋養(yang) 了偉(wei) 大的中華民族。華夷理論作為(wei) 中華傳(chuan) 統文化的豐(feng) 富內(nei) 涵之一,對中華民族形成和發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導作用。華夷理論作為(wei) 反映中華民族形成發展曆史實際的觀念形態,亦有其自身演變的曆史。因此,考察華夷理論的演變,對深入認識中華民族的形成和發展,是不無益處的。

 

一、華夷之別與(yu) 主體(ti) 、非主體(ti) 民族的形成

 

中華民族形成的曆史源遠流長,最早可以上溯到炎黃二帝乃至於(yu) 新石器時代。然而,中華民族統一體(ti) 的形成,則始於(yu) 春秋時期華夏民族的形成和華夷之別觀念的產(chan) 生。曆史文獻記載表明,產(chan) 生於(yu) 春秋時期的華夷之別觀念,是華夏民族形成的產(chan) 物。華夏民族形成於(yu) 春秋時期,已被大量文獻資料所證實。春秋時期華夷之別觀念的內(nei) 涵,見於(yu) 古文獻的如下記載:

 

《左傳(chuan) 》成公四年:“非我族類,其心必異。”

 

《左傳(chuan) 》昭公二十三年:“古者,天子守在四夷。天子卑,守在諸侯,諸侯守在四鄰。”

 

《左傳(chuan) 》定公十年:“裔不謀夏,夷不亂(luan) 華。”

 

《春秋公羊傳(chuan) 》成公十五年:“《春秋》內(nei) 其國而外諸夏,內(nei) 諸夏而外夷狄。”

 

《論語·季氏》:“故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既來之,則安之。”

 

以上五則史料對華夷之別的觀念作出了明確的闡述:所謂“華”與(yu) “夷”是指思想文化和心理素質有所差異的族類;地處王朝中央地區的主體(ti) 民族是華夏族,居於(yu) “內(nei) ”;地處周邊地區的非主體(ti) 民族是“四夷”,居於(yu) “外”;“華”應當以“文德”區別於(yu) “四夷”,華夏應對歸附的夷狄予以安撫。由此可見,古代華夷理論的雛形,在西周至春秋時期已大體(ti) 具備。與(yu) 此同時,華夷之別的觀念已經把“華”與(yu) “夷”作為(wei) 民族統一體(ti) 的雙方,區分得一清二楚。可以說,中華民族統一體(ti) 的雙方,在西周至春秋時期的文獻中已被確認。

 

事實上,中華民族統一體(ti) 的雙方,在華夏民族形成的過程中,起初是自然長成的結構。隨著西周分封製的實行,各封國的居民族屬結構發生了深刻改變。據《左傳(chuan) 》定公四年記載:西周初年的封建諸侯,隨同周族的官員、軍(jun) 隊前往封地的,還有“殷民六族:條氏、徐氏、蕭氏、索氏、長勺氏、尾勺氏,使率其宗氏,輯其分族,將其醜(chou) 類……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錡氏、樊氏、饑氏、終葵氏……懷姓九宗”等等。可見,分封諸侯打破了封國內(nei) 原住民族聚族而居的狀態。在西周初年的主要封國之內(nei) ,原有各族居民與(yu) 上述諸多的“外來”各族居民的雜族而居,使封地居民在族屬的構成上發生了重大的變化。

 

在漫長的曆史歲月中,周人是封國內(nei) 占統治地位的民族,受封地區的其他各族,漸漸地接受了周人的風俗習(xi) 慣與(yu) 思想文化,成為(wei) 華夏族的成員。“華”“夏”“諸華”“諸夏”“華夏”,作為(wei) 中原各諸侯國居民的自稱,屢見於(yu) 春秋時期的文獻之中。春秋時期,齊、魯、晉、燕、秦、楚等諸侯國,已經不再被人視為(wei) 蠻、夷、戎、狄之邦了。在爾後相當長的時間裏,周王室、秦、晉與(yu) 諸戎之間不斷地以武力相爭(zheng) ,諸戎也移居於(yu) 中原且後來多被秦、晉所滅,一並融入華夏族;春秋時期,居於(yu) 北方的戎、狄二族,不斷遭到齊、魯、晉、燕、鄭、衛等諸侯國侵擾,由於(yu) 晉國實行“和諸狄戎,以正諸華”的政策,使得晉國四周的諸戎、狄,逐漸與(yu) 華夏族融合為(wei) 一;居住在東(dong) 方的夷族諸部,常常依附於(yu) 魯、楚兩(liang) 國,其中有的被楚國所滅,有的被齊所滅,還有的最終成為(wei) 魯邑;居住在南方的各族,大多被楚國所滅。總之,這個(ge) 時期,居住在中原地區四周的戎、狄、蠻、夷各族,除其中一部分遷徙到更遠的邊外,留下各族所居住的大部分地區都為(wei) 幾個(ge) 大諸侯國所兼並。秦、晉、齊、楚四大強國不斷向四周兼國並土,在更為(wei) 廣大的範圍內(nei) 實現了華夏族與(yu) 其他諸族的相互融合。

 

上述史實證明,西周、春秋時期,以中原夏、商、周為(wei) 主體(ti) 民族,與(yu) 周邊諸多民族的相互融合,推動了華夏民族的形成。華夏民族形成後,作為(wei) 民族統一體(ti) 的一方,與(yu) 周邊諸多民族共同構成統一體(ti) 的雙方。春秋時期,孔子等人關(guan) 於(yu) 華夷之別的論述,正是基於(yu) 上述曆史實際而進行闡述的。華夷之別觀念對當時民族統一體(ti) 雙方的確認,其內(nei) 涵已如上述。其在理論上的指導意義(yi) 在於(yu) ,為(wei) 當時和此後統一王朝在國家政體(ti) 的地方政權上推行“因俗而治”、民族自治的二元格局,從(cong) 理論上奠定了基礎,並為(wei) 爾後中華民族的形成發展提供了極為(wei) 有利的條件。華夷之別觀念與(yu) 民族統一體(ti) 雙方的確認,是認識此後中華民族的形成發展的一把鑰匙。

 

二、華夷理論與(yu) 漢民族形成的同步發展

 

從(cong) 春秋時期的華夷之別觀念,到南北朝時期華夷體(ti) 係的形成,經曆了戰國及秦、西漢、東(dong) 漢等三個(ge) 統一王朝。漢魏六朝時期,繼承並發展了西周、春秋時期“守在四夷”“華夷內(nei) 外”“內(nei) 諸夏而外夷狄”“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的“華夷之別”思想觀念,又進一步提出了“羈縻綏撫”“招附殊俗”與(yu) “藩衛內(nei) 向”的係統理論,使得華夷理論體(ti) 係在這一曆史時期基本形成。

 

在西漢,主父偃向漢武帝進諫時,曾引用李斯當年反對攻伐匈奴的一段言論:“夫匈奴無城郭之居,委積之守,遷徙鳥舉(ju) ,難得而治……得其地不足為(wei) 利也,遇其民不可役而守也。”李斯的理論,被東(dong) 漢的虞詡概括為(wei) “不臣異俗”。司馬相如也說,“蓋聞天子之於(yu) 夷狄也,其義(yi) 羈縻勿絕而已”,認為(wei) 王朝天子對於(yu) 周邊的夷狄,隻需籠絡、維係即可,不必直接進行統治。

 

到東(dong) 漢,尚書(shu) 令虞詡提出了“不臣異俗,羈縻綏撫”“服則受而不逆,叛則棄而不追”的重要理論。漢順帝永和元年(136),武陵太守上書(shu) 言“以蠻夷率服,可比漢人,增其租稅”,“議者皆以為(wei) 可”。“尚書(shu) 令虞詡獨奏曰:‘自古聖王不臣異俗,非德不能及,威不能加……難率以禮。’”這一時期的華夷理論中,反對主動對境內(nei) 外的少數民族用兵,是其中的重要內(nei) 容之一。東(dong) 漢的臧宮與(yu) 蔡邕如下的兩(liang) 則言論頗具代表性,分別見於(yu) 《後漢書(shu) 》的《臧宮傳(chuan) 》與(yu) 《蔡邕傳(chuan) 》,即“務廣地者荒,務廣德者強”和“務戰勝窮武,未有不悔者”,與(yu) 虞詡的“不臣異俗,羈縻綏撫”的觀點一脈相承。

 

南北朝時期,北魏的楊椿在前人的華夷理論基礎上進行了係統的論述,提出“荒忽之人,羈縻而已”“悅近來遠,招附殊俗”“以別華戎,異內(nei) 外也”“徙在華夏,而生後患”等著名論述。他的基本主張包括:對於(yu) 已經歸附的諸族,要實行“羈縻”政策,這樣可以達到“近者悅、遠者來”的招附異族的目的;同時承認華夷的差異,二者應“分地而居,因俗而治”;假如強行將異族遷徙內(nei) 地,將後患無窮。上述關(guan) 於(yu) 華夷的論述,表明春秋時期華夷之別的觀念,在南北朝時期已經形成較為(wei) 完備的華夷理論體(ti) 係。

 

關(guan) 於(yu) 漢民族的族稱,漢朝人自稱“中國人”。當時,王朝周邊的各民族往往稱漢朝所轄郡縣境內(nei) 的人為(wei) “漢人”,意思是“漢朝的人”,“漢”並非是一個(ge) 民族概念。但是,漢朝時已出現“胡漢”“越漢”“夷漢”等合稱,表明“漢”已初具族稱的含義(yi) 。到魏晉時期,漢族人自稱“中國人”“晉人”,周邊各族卻稱之為(wei) “漢人”。後來,“漢人”作為(wei) 民族的概念,逐漸為(wei) 漢族和非漢族所共同接受。這時,統一王朝內(nei) 的“中國人”這一稱呼,已經不再專(zhuan) 指漢族,開始為(wei) 王朝境內(nei) 包括漢族在內(nei) 的各民族所共享。隨著北方民族在中國北方建立封建王朝(如北魏),周邊民族作為(wei) 統治民族,為(wei) 了將自己與(yu) 漢族區別開來,即用“漢”或“漢人”來專(zhuan) 稱漢族。這樣,“漢”或“漢人”就成為(wei) 一個(ge) 正式的民族概念。“漢”作為(wei) 族稱被境內(nei) 外主體(ti) 民族與(yu) 周邊民族所認同,標誌著中華民族的主體(ti) 民族(漢族)在南北朝時期已經形成。

 

中華傳(chuan) 統文化中的華夷理論與(yu) 漢民族的形成,二者之間存在著怎樣的關(guan) 係,這是一個(ge) 需要專(zhuan) 門論述的問題。這裏,本文隻想指出:華夷理論體(ti) 係作為(wei) 理論指導,對漢民族的形成起到了重大的、積極的作用。這種作用,是通過如下的鏈條傳(chuan) 遞來實現的:華夷理論作為(wei) 統一王朝在地方最高政權機關(guan) 推行二元格局的理論指導,對於(yu) 這種政體(ti) 格局的確立和推行,其作用是不言而喻的;而這種二元格局的國家政體(ti) ,則為(wei) 漢民族乃至於(yu) 中華民族的形成,提供了廣闊的空間和極其有利的條件。

 

三、華夷如一與(yu) 唐代民族政策的理論指導

 

唐王朝是中國封建時代的鼎盛時期。唐代的華夷理論,對漢魏六朝的華夷理論有所繼承,但更主要的是有新發展。這種發展,主要體(ti) 現在突破了以往的“貴中華賤夷狄”的華夷觀,從(cong) 而提出了“胡越一家”、對華夷“愛之如一”的嶄新華夷觀。與(yu) 此相聯係的是唐王朝所執行的開明的民族政策。

 

據《資治通鑒》卷一九三《唐紀九》的記載,東(dong) 突厥戰敗後,朝廷上下就怎樣安置突厥族居民的問題上,意見不一。多數大臣主張把降服的突厥族居民,“宜悉徙之河南兗(yan) 、豫之間,分其種落,散居州縣,教之耕織,可化胡虜為(wei) 農(nong) 民,永空塞北之地”。中書(shu) 令溫彥博卻力排眾(zhong) 議,主張“全其部落,順其土俗,以實空虛之地,使為(wei) 中國扞蔽,策之善者也”,唐太宗最終采納了他的意見。溫彥博的上述理論,大體(ti) 上被後來的曆代統一王朝所奉行,沿用至明清時代。

 

從(cong) 前文所引述的東(dong) 漢虞詡駁斥武陵太守的言論,北魏楊椿反對把降服的蠕蠕族遷徙到內(nei) 地的幾點主張,特別是貞觀四年(630)朝廷大臣關(guan) 於(yu) 如何安置降伏的突厥族居民的大辯論,可知實行怎樣的國家政體(ti) 和民族政策,在意識形態領域兩(liang) 種不同思想、政見的鬥爭(zheng) ,一直是很激烈的。虞詡、楊椿、溫彥博以他們(men) 正確的華夷觀,駁斥並阻止了強令周邊少數民族與(yu) 內(nei) 地主體(ti) 民族按相同比率納稅、離開故地、破壞其本民族聚居狀態的動議,捍衛了地方最高政權二元格局的政治製度,是維護中華民族統一體(ti) 形成和發展的重要條件。在中國曆史上,此類惡劣事件之所以很少發生,與(yu) 開明大臣的力排眾(zhong) 議和開明君主的英明決(jue) 斷,是不無關(guan) 係的。

 

貞觀十三年(639),唐太宗對侍臣說:“中國,根幹也;四夷,枝葉也;割根以奉枝葉,木安得滋榮!”唐太宗的這一生動的比喻,不僅(jin) 闡明漢民族是主體(ti) 民族,而且揭示中國漢族與(yu) 四夷的關(guan) 係實為(wei) 一體(ti) 的本質。貞觀二十年(646)五月,唐太宗於(yu) 翠微殿向群臣自我表白說:“……自古皆貴中華,賤夷、狄,朕獨愛之如一,故其種落皆依朕如父母。”唐太宗的這一言論,概括了唐代之前後兩(liang) 種大不相同的華夷觀。

 

在唐王朝,不僅(jin) 提出了華(主體(ti) 民族)夷(非主體(ti) 民族)一家、一體(ti) 的理論,而且根據這一理論所製定的開明民族政策,亦被唐太宗、唐玄宗出色地付諸實踐,成就了中華民族史上少見的盛況。

 

唐太宗在他的治國實踐中,確實履行了他所說過的“待其達官皆如吾百寮、部落皆如吾百姓”的承諾。在唐太宗任命的高官與(yu) 高級將領中,有為(wei) 唐王朝統率大軍(jun) 征戰四方而又戰功卓著的少數民族高級將領,如右衛大將軍(jun) 阿史那思摩(即李思摩)、左驍衛大將軍(jun) 阿史那杜爾、右驍衛大將軍(jun) 契苾何力、左屯衛將軍(jun) 阿史那忠、右衛將軍(jun) 阿史那泥熟等人。唐太宗對少數民族的官員和將領予以充分的信任,讓他們(men) 在宮中擔任禁軍(jun) 、宿衛職務,確實做到了“待其達官皆如吾百寮”,一視同仁。例如:在平定龜茲(zi) 的作戰中,阿史那杜爾、契苾何力被任命為(wei) 昆丘道行軍(jun) 大總管和副總管,統率10萬(wan) 大軍(jun) 並取得了作戰的勝利。可見,唐太宗對少數民族出身的將領是何等的重視。唐太宗逝世時,阿史那杜爾、契苾何力悲痛萬(wan) 分,請求“殺身以殉”。這就足以表明,唐太宗的開明民族政策,不僅(jin) 團結了少數民族的上層統治集團,而且增進了漢民族與(yu) 少數民族之間的相互團結。

 

唐太宗死後,根據他的遺囑將頡利等各族酋長14人“皆琢石為(wei) 其像,刻名列於(yu) 北司馬門內(nei) ”。這14位石刻像中,有突厥族四尊,其他還有吐蕃讚普、高昌王麴智勇、焉耆王龍突騎支、薛延陀珍珠毗伽可汗、吐穀渾河源郡王慕容諾曷缽、於(yu) 闐王尉遲信、新羅王真金德、林圉邑王範頭黎、婆羅門王阿那順等。昭陵14位少數民族首領石刻像,無疑是唐太宗開明民族政策的一座豐(feng) 碑,標誌著唐代開明民族政策深受中華及周邊少數民族的擁護。據《資治通鑒·唐紀》記載,唐太宗死,“四夷之人入仕於(yu) 朝及來朝貢者數百人,聞喪(sang) 皆慟哭、翦發、剺麵、割耳,流血灑地”。可見,唐太宗開明民族政策深得少數民族之心。

 

唐王朝的開明民族政策,在唐玄宗時期亦表現在政治、經濟、軍(jun) 事和文化等諸多方麵。其中,很多少數民族的首領在中央王朝中擔任著重要的職務。例如:宇文融,祖先為(wei) 匈奴人,為(wei) 唐玄宗檢括戶口有功,官至於(yu) 黃門侍郎、同中書(shu) 門下平章事,位列宰相。開元年間在國家及地方政府裏擔任重要文武官職的還有:李光弼,契丹族人,天寶末年任節度使,天下兵馬副元帥;安祿山,父康國人,母突厥族人,深受唐玄宗寵幸,身兼平盧、範陽、河東(dong) 三鎮節度使,有士眾(zhong) 15萬(wan) 人,天寶十四年(755)舉(ju) 兵造反;史思明,突厥族人,官至平盧兵馬使,與(yu) 安祿山一起舉(ju) 兵造反;仆固懷恩,鐵勒族人,曾任隴右節度使,因討伐安祿山收複兩(liang) 京有功,官至尚書(shu) 左仆射兼中書(shu) 令、朔方節度使;王廷湊,回紇阿布忠族人,曾任成德節度使;尉遲勝,於(yu) 闐人,曾任右武威大將軍(jun) 、驃騎大將軍(jun) 。貞觀、開元年間大量任用少數民族首領擔任國家文武要職,從(cong) 一個(ge) 側(ce) 麵說明了在唐太宗、唐玄宗期間,確實執行了對中華(主體(ti) 民族)、夷狄(周邊民族)“愛之如一”的民族政策。

 

曆史表明,中華文化中開明的華夷觀和正確的民族政策,對於(yu) 維護地方最高政權的二元格局、為(wei) 中華民族統一體(ti) 形成和發展,確實從(cong) 國家政體(ti) 和中華文化(華夷觀)層麵提供了有力的指導和支撐。

 

四、華夷同風、華夷一體(ti) 與(yu) 中華民族的自發形成

 

遼、金二朝的統治者在“華夷觀”上,擯棄以往統一王朝漢族統治集團所宣揚的“華夷之別”,提出了“夷可變華”“華夷同風”的理論,開始把本民族納入“中華”的範疇之內(nei) 。

 

遼太祖耶律阿保機曾向侍臣發問,祭祀有大功德者以何為(wei) 先?皇太子耶律倍說:“孔子大聖,萬(wan) 世所尊,宜先。”於(yu) 是“太祖大悅,即建孔子廟,詔皇太子春秋釋奠”。神冊(ce) 三年(918)五月,“詔建孔子廟、佛寺、道觀”。神冊(ce) 四年(919)八月,遼太祖“謁孔子廟”,“命皇後、皇太子分謁寺觀”。可見,在儒、道、佛“三教”之中,遼太祖可謂上承唐太宗李世民,對儒教尤為(wei) 重視。元代的許衡稱北魏、遼、金皆“行漢法”,是對北魏、遼、金三朝用漢人的“正統”來治理國家的一種概括。遼道宗耶律洪基在請漢人給他講解《論語》時曾說:“吾修文物彬彬,不異中華,何嫌之有?”並且,他提出“華夷同風”的理論。《遼史·道宗本紀一》記載,遼清寧三年(1057),遼道宗耶律洪基曾“以《君臣同誌華夷同風》詩進皇太後”。

 

金朝承繼中原政統、道統來治理國家,可從(cong) 金世宗完顏雍的事跡中得到充分的說明。金世宗尊崇漢人的經、史典籍,以堯舜為(wei) 榜樣,在同侍臣們(men) 談論治國之道時經常引經據典,以漢唐以來曆史上的得失成敗為(wei) 借鑒。大定二十三年(1183)九月己巳日,詔令頒布推行譯經所翻譯的《五經》《諸子》及《新唐書(shu) 》。同年,又命令將一千部用女真文字寫(xie) 成的《孝經》賜給護衛親(qin) 軍(jun) 。金世宗輕徭薄賦,勤政愛民,整飭吏治,崇尚節儉(jian) ,政績斐然,大定四年(1164)全國判處死刑的罪犯僅(jin) 有17人,故有“小堯舜”的美稱。

 

元王朝是由北方蒙古民族所建立的統一王朝,它繼承了中原漢王朝的“政統”與(yu) “道統”。元朝開國皇帝忽必烈在即位詔書(shu) 中說:“稽列聖(祖宗)之洪規,講前代(唐、宋)之定製。建元表歲,示人君萬(wan) 世之傳(chuan) ;紀時書(shu) 王,見天下一家之義(yi) 。法《春秋》之正始,體(ti) 大《易》之乾元。”這段文字表明,忽必烈是以中華正統皇帝的身份發布即位詔書(shu) 的。元初昭文館大學士、司徒郝經亦稱:“以國朝之成法,援唐、宋之故典,參遼、金之遺製,設官分職,立政安民,成一王法。”在忽必烈看來,蒙古族、漢族、女真族、契丹族等王朝境內(nei) 的所有民族的成員,都是“天下一家”的子民。以統一王朝遼闊疆域為(wei) 載體(ti) 的中華民族,由於(yu) 少數民族蒙古族的入主中原,事實上於(yu) 元朝已開始“自然長成”。正是在這個(ge) 意義(yi) 上,張博泉先生說:“隻待元朝統一中國,則由各族共同心理素質所組成的統一的中華民族便產(chan) 生了。”

 

在清代,清王朝地方最高政權的二元格局的製度化及其所達到的水平,推動中國古代的華夷觀取得新的突破,華夷一體(ti) 的華夷觀由此形成。入關(guan) 前,皇太極就提出了“滿漢之人,均屬一體(ti) ”。入關(guan) 後,順治皇帝進而提出“滿漢官民,俱為(wei) 一家”“方今天下一家,滿漢官民皆朕臣子”。雍正皇帝抨擊呂留良所宣揚“華夷之別”,認為(wei) 華、夷是指居住地域上的區分,“孟子為(wei) 周之臣子,亦以文王為(wei) 夷。然則‘夷’之字樣,不過方域之名”。同時,雍正還以韓愈的理論為(wei) 根據,認為(wei) 有德者即可統治天下:“中國而夷狄也,則夷狄之;夷狄而中國也,則中國之。”雍正主張:“順天者昌,逆天者亡。惟有德者乃能順天之所與(yu) ,又豈因何地之人而有所區別乎?”清王朝滿族統治集團的“華夷一體(ti) ”“天下一家”理論,是其接受並運用中華主體(ti) 民族的“政統”和“道統”來治理國家的重要理論之一。滿族統治集團對主體(ti) 民族文化即中華傳(chuan) 統文化的繼承和發揚,其中包括《四庫全書(shu) 》《古今圖書(shu) 集成》的編撰,舉(ju) 不勝舉(ju) 。

 

遼、金、元、清統治集團的“夷可變華”“華夷同風”“天下一家”“華夷一體(ti) ”的華夷理論,是出於(yu) 鞏固王朝統治的需要,也是對博大精深的傳(chuan) 統文化和中華民族自覺或自發地認同。作為(wei) 觀念形態的華夷理論,遼、金、元、清王朝統治集團的華夷觀,開始把本民族及其他非主體(ti) 民族納入“中華”的範疇之內(nei) ,說明中國傳(chuan) 統的華夷觀在內(nei) 涵上已經發生了質的變化,中華民族在實際上已經自發地形成了。

 

五、華夷的中華民族認同與(yu) 中華民族的自覺發展

 

在近代,中國境內(nei) 的主體(ti) 民族(漢族)和非主體(ti) 民族(周邊少數民族),共同自覺地認同屬於(yu) 一個(ge) 民族——中華民族,是傳(chuan) 統的華夷理論經曆了長期的曆史發展之後,完成了質的飛躍。這一飛躍,標誌著中華民族經曆了長期的“自在發展”,開始進入了“自覺發展”的階段。

 

中國境內(nei) 各民族自覺地認同於(yu) 一個(ge) 民族,始於(yu) 20世紀的初年,與(yu) 中國當時的國情密切相連,是中國境內(nei) 各民族普遍覺醒的結果,至今已有百年的曆史。“民族”作為(wei) 一個(ge) 外來詞匯,最早於(yu) 19世紀末葉從(cong) 日本傳(chuan) 入中國。梁啟超在《論中國學術思想變遷之大勢》(1902)一文中,最早把“中華”與(yu) “民族”兩(liang) 個(ge) 詞結合起來,使用了“中華民族”一詞:“齊,海國也。上古時代,我中華民族之有海思想者厥惟齊。故於(yu) 其間產(chan) 出兩(liang) 種觀念焉,一曰國家觀;二曰世界觀。”隨後,梁啟超又在《曆史上中國民族之觀察》(1905)一文中,使用“中華民族”達7次以上,其含義(yi) 為(wei) :“今之中華民族,即普遍俗稱所謂漢族者”是“我中國主族,即所謂炎黃遺族”。此後,楊度、章太炎也曾相繼多次使用“中華民族”,也將其含義(yi) 認定為(wei) 漢族。章太炎在《中華民國解》文中所用“中華民族”,其含義(yi) 也指漢族。

 

“中華民族”含義(yi) 的擴大,是伴隨著外國列強妄圖瓜分滅亡中國和中國境內(nei) 各民族普遍覺醒的曆史聯係在一起的。1913年初,在歸綏(今呼和浩特市)召開的西蒙古王公會(hui) 議上,內(nei) 蒙古西部22部34旗王公,一致通過了讚成五族共和、反對蒙古獨立的決(jue) 議,並通電聲明:“蒙古疆域與(yu) 中國腹地唇齒相依,數百年來,漢蒙久為(wei) 一家。我蒙同係中華民族,自宜一體(ti) 出力,維持民國。”少數民族的代表人物以共同決(jue) 議的形式,宣告自己的民族屬於(yu) 中華民族的一員,並且寫(xie) 入政治文件之中,這在中國尚屬首次。當時的中華民國總統袁世凱,也致書(shu) 庫倫(lun) 活佛哲布尊丹尼:“外蒙同為(wei) 中華民族,數百年來,儼(yan) 如一家。現在時局阽危,邊事日棘,萬(wan) 無可分之理。”這裏,袁世凱是以國家元首身份,在中華民族涵蓋中國境內(nei) 蒙古等少數民族的意義(yi) 上,於(yu) 國家的公文中最早使用了“中華民族”一詞。此後,“中華民族”一詞已不再專(zhuan) 指漢族,而是泛指中國境內(nei) 的所有民族的總稱和一體(ti) 對外時的自稱。

 

隨著中國全民抗戰的爆發,《義(yi) 勇軍(jun) 進行曲》不僅(jin) 迅速地響徹了中華大地,而且被海外反法西斯同盟的朋友(如黑人歌王保羅·羅伯遜等人)廣為(wei) 傳(chuan) 唱,世人盡曉。歌詞向中華大地的各族兒(er) 女發出的了呼喚,鼓舞著千百萬(wan) 中華民族兒(er) 女前仆後繼地抗擊日本侵略者,迎來了中國人民抗日戰爭(zheng) 的最後勝利。《義(yi) 勇軍(jun) 進行曲》成為(wei) 中國境內(nei) 各族人民對“中華民族”這一民族總稱自覺的、普遍的確認,也是對中華民族的自覺認同,是中華民族形成實現從(cong) “自發”到“自覺”認同發展的質的飛躍,具有深遠的曆史意義(yi) 。

 

曆史實際表明:華夏民族的形成和華夷之別觀念的產(chan) 生,是對中華民族統一體(ti) 雙方的確認;華夷理論的形成與(yu) 漢民族的形成密切相連;唐王朝的華夷如一是開明民族政策的理論指導;華夷同風、華夷一體(ti) 觀念的提出和實踐,說明中華民族已自發地形成;華夷對中華民族認同,表明中華民族已實現由“自在的發展”到“自覺的發展”。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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