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十力新唯識的破與(yu) 立
作者:王德春(蘇州大學外國語學院)
來源:《中國社會(hui) 科學報》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己亥六月廿一日辛酉
耶穌2019年7月23日
熊十力強調哲學的國民性,主張結合中哲“歸極證會(hui) ”與(yu) 西哲“精於(yu) 思辨”的優(you) 點,融攝西方哲學,求得中西會(hui) 通,以便構建現代中國哲學。而《新唯識論》正是他對這一主張身體(ti) 力行的成果。熊十力本人對《新唯識論》極為(wei) 重視:“餘(yu) 之學,要在《新論》。”他認為(wei) “西洋近世,罕言本體(ti) ,其昔之談本體(ti) 者,皆以思構而成戲論,良由始終向外推尋,故如盲人摸象耳。《新論》鑒觀西洋,無蹈其失,始乎辨析,而終於(yu) 反己”;而“此土著述,向無係統,以不尚論辯故也。緣此而後之讀者求了解乃極難。亦緣此而淺見者流不承認此土之哲學而形而上學得成為(wei) 一種學。《新論》劈空建立,卻以係統謹嚴(yan) 之體(ti) 製而曲顯其不可方物之至理……又其針對西洋哲學思想以立言,而完成東(dong) 方哲學的骨髓與(yu) 形貌”。
熊十力的新唯識論是對佛教唯識論的再創造,吸取了法相唯識宗在認識論和方法論方麵的合理學說,並融合了道家“辟翕成變,相輔相成”的思想,其核心為(wei) “實體(ti) 非是離自心外在境界,及非知識所行境界,偽(wei) 是反求實證想應故”。他認為(wei) ,能覺的心和所覺的對象是同一的,沒有離開識的境,也沒有離開境的識,即不存在脫離主體(ti) 體(ti) 驗的物質,也不存在脫離物質的精神。意識(心)與(yu) 對象(相)處於(yu) 一種相關(guan) 聯係中。在這一聯係中,心為(wei) 能知,相為(wei) 所知;能知是主動的,所知是被動的。宇宙萬(wan) 物是本體(ti) 的(熊十力稱之為(wei) “本心”)流行的跡象。本體(ti) 流行,即本體(ti) “恒轉”,有辟與(yu) 翕兩(liang) 種。“辟”指開辟,展開,是恒轉之動勢中動的一麵;“翕”意為(wei) 收縮,攝緊,是恒轉之動勢中靜的一麵。辟遍運之心,翕凝合成物。心識(境與(yu) 識)是知識宇宙本體(ti) 之“用”(功用)的顯現。熊十力認為(wei) “一切事物都是本體(ti) 的‘用’,都是本體(ti) 的顯現。本體(ti) 的轉變使各式各樣的事物(稱‘現行’)得以產(chan) 生出來”。他還認為(wei) “體(ti) 既不是離用而別有物,用也不是以本為(wei) 能而自為(wei) 所生”。也就是說,體(ti) 不能分割為(wei) 二界,由體(ti) 顯用,由用識體(ti) ,即本即用,體(ti) 用不二。因此,新唯識論不是唯心主義(yi) ,而是不二法。在他看來,本心不是通常意義(yi) 上的意識而是一種遍布宇宙的功能,通過辟翕作用而形成通常意義(yi) 上的意識和物質。熊十力的體(ti) 用不二破除了堅執表象的心物二元論,說明了執境與(yu) 執識都是不對的。
熊十力的第二個(ge) 重要觀點是認識某對象分三方麵:見分(認識行為(wei) ),相分(認識對象)和自證分(對認識行為(wei) 的認知)。相分通過見分來認識,而見分是通過自證分來認識的,自證分則通過自己認識自己。見分認識相分為(wei) “外緣”,即指向外部的認識關(guan) 係。自證分認識見分以及自證分認識自己為(wei) “內(nei) 緣”,是一種指向內(nei) 部的認識關(guan) 係。認識活動的本質,即其能動的一麵,在於(yu) 見分和自證分。因此要把握認識活動的本質,必須借助於(yu) “返緣”即返觀自照的方法。“返緣”有兩(liang) 種,第一種是指當人們(men) 認識某個(ge) 對象時,認識行為(wei) 自己意識到自己。也就是說,當人們(men) 在意識到某個(ge) 對象時,他也同時意識到自己的意識行為(wei) 。這一觀點與(yu) 胡塞爾對意識結構的看法相同。比如說,“我看到了一棵樹”。在這一意識體(ti) 驗中,“樹”是所看的對象(相分),是通過“看”的行為(wei) (見分)所意識到的東(dong) 西。但是我們(men) 不僅(jin) 意識到“樹”,而且還意識到“看”,即我們(men) 意識到意識行為(wei) (自證分)。然而,通常人們(men) 受對象化思維方式的束縛,在認識對象的意識活動中注意的中心是對象,而不是認識行為(wei) 本身,因而將認識行為(wei) 指向了客體(ti) ,這就是為(wei) 什麽(me) 人們(men) 說“我看到了一棵樹”時,注意力都放在“樹”這一認識對象的原因。在第一種“返緣”中還存在著主客體(ti) 之分,認識行為(wei) 和認識對象之分。第二種“返緣”旨在消除主客體(ti) 之分,消滅一切指向客體(ti) 的對象化的認識行為(wei) ,如一切概念和分別。這是一種無對象的認識方式,不指向對象,而是體(ti) 認。這是主體(ti) 認識自身的根本途徑。
熊十力的第三個(ge) 重要觀點是“習(xi) 心”依賴於(yu) 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和增上緣。所謂習(xi) 心,是指對象化的心,亦稱“量知”即認知。所謂緣,“作為(wei) 動詞指聯係,特別是指意識行為(wei) 與(yu) 意識對象之間的聯係,作為(wei) 名詞指條件、因素”。因緣指主要條件或主要原因,可簡稱為(wei) “因”。認識產(chan) 生於(yu) “識”。人類的認識是基於(yu) 識的相分、見分、自證分三個(ge) 因素或條件。等無間緣指前念的識能引起與(yu) 其類似的後念的識,並且前念滅、後念生之間沒有間隙。等無間緣說明意識處於(yu) 新舊交替、遷流不居的長河中,具有統一性;前後念的識之間存在著某種相似性。所緣緣指出意識行為(wei) 要依托意識對象才能存在。所謂意識對象包含親(qin) 所緣緣和疏所緣緣兩(liang) 方麵,前者指心上所現的相,是無質礙的東(dong) 西;後者指通常意義(yi) 上的物質,是有質礙的東(dong) 西。前者是意識行為(wei) 的直接對象,即內(nei) 所托;後者是意識行為(wei) 的間接對象,即外所托。意識行為(wei) 不能單獨現起,必須攜帶意識對象同時現起。這種攜帶包含“變帶”和“挾帶”兩(liang) 種。“變帶”是指意識行為(wei) 變生影象並帶著它一起現起。例如,想象中的對象(如“鳳毛麟角”)和觀念的對象(如“道”)。“挾帶”是指意識行為(wei) 不改變意識對象的本相而隨之一起現起。例如,感性直觀中意識行為(wei) 帶著感覺對象的本相一同現起。所緣緣是意識行為(wei) 意象的對象,不同於(yu) 鏡子反射現出影象。這是意識的根本特征。增上緣是指除以上三種緣之外,意識現起所需的一切其他條件,有“助緣”與(yu) “逆緣”之分。前者指有利的輔助條件,後者指不利的輔助條件。對於(yu) 意識活動而言,存在許多增上緣,不能一一窮舉(ju) 。
熊十力的哲學思想基於(yu) 唯識,但自成體(ti) 係,成為(wei) “新論”。唯識宗將“識”分為(wei) 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六身識以及第七識末那識、第八識阿賴耶識。阿賴耶識被看作根本識,前七識依第八識阿賴耶識而轉。唯識宗主張“萬(wan) 法唯識”,宇宙間的一切均為(wei) “識”所變現。而熊十力的新唯識論則說宇宙間的一切不脫離心而獨立存在,強調外鏡與(yu) 內(nei) 識是不可分的整體(ti) ,主要是在駁斥執有外鏡的妄見,而不是說外鏡本身是無。從(cong) 本體(ti) 論上說,我與(yu) 萬(wan) 物都有同一本體(ti) ,萬(wan) 物並非離此真如別有自體(ti) 而獨存,本體(ti) 非常非斷,體(ti) 用不二。基於(yu) 此本體(ti) 論,宇宙既非唯物亦非唯心,破除了西方哲學的二元論。在認識論上,熊十力闡述了本心與(yu) 習(xi) 心,將東(dong) 方人的玄學體(ti) 悟歸為(wei) “性智”,將西方人的邏輯分析、推理判斷歸為(wei) “量智”,二者在當今社會(hui) 是體(ti) 用關(guan) 係,互為(wei) 依輔,無有高下,共同構建玄學真理與(yu) 科學真理之二重真理。熊十力新唯識論將本體(ti) 論、宇宙論、認識論融為(wei) 一體(ti) ,綜合儒釋道以及西方哲學等各種學說,並加以分析、撿擇、破立,具有獨特的哲學思想體(ti) 係,為(wei) 世界哲學提供了東(dong) 方視角。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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