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倫(lun) 理脈絡中的天人關(guan) 係與(yu) 生活智慧——以《春秋繁露》中之“同類相動”為(wei) 核心
作者:王涵青(哲學博士,黃岡(gang) 師範學院文學院,副教授)
來源:《衡水學院學報》2019年第3期。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己亥四月廿二日甲子
耶穌2019年5月27日
摘要:《春秋繁露》中由“同類相動”作為(wei) 建構其天人感應係統的基本方法、驅動天人感應係統運作的律則,並賦予人參天的能力與(yu) 責任。在當代環境倫(lun) 理學層麵,人類立基於(yu) “同類相動”,循序發展出“見端知本、貴微重始”的基本原則,“可節而不可止、當義(yi) 而出”的主動積極參與(yu) 原則,再以“類其進退”的方式響應天道秩序,而使整體(ti) 存在界維持著自然律動,展現各種與(yu) 天地參的實踐生活智慧,並通過種種實踐智慧,整體(ti) 性地以一種天人感應特色之修正後的人類中心思維,指導人與(yu) 他者(他人、他物、環境)的關(guan) 係,拉緊人與(yu) 他者的關(guan) 聯,回應過去西方環境倫(lun) 理推展上的困境,找出環境倫(lun) 理實踐上可實際落實的進路。
隨著工業(ye) 革命以來人類的快速發展,短短數百年間人類從(cong) 農(nong) 業(ye) 社會(hui) 進入工商業(ye) 社會(hui) ,且其發展速度與(yu) 變化的樣貌於(yu) 近幾十年更是使我們(men) 的生活日新月異。隨著這些劇烈變化,就人類言,帶來的是更便捷舒適與(yu) 安穩的生活;就整個(ge) 地球環境整體(ti) 而言,相應的則是為(wei) 了人類的各種需求,而產(chan) 生的資源消耗與(yu) 匱乏、環境的汙染與(yu) 破壞、物種的滅絕與(yu) 生物多樣性的危機等等;而人類作為(wei) 地球中的一員,其同樣必須麵臨(lin) 這些情況,並且意識到應對這些情況有所回應。因此,環境倫(lun) 理的思考逐漸成為(wei) 當代應用倫(lun) 理學發展的重要議題。當代環境倫(lun) 理學的發展,以西方倫(lun) 理學為(wei) 主體(ti) ,發展出人類中心、生命中心、生態中心等各種不同主張的環境倫(lun) 理學內(nei) 涵,其中生命中心與(yu) 生態中心的環境倫(lun) 理學,更將“內(nei) 在價(jia) 值”之範圍,由人類自身擴展至生物或整個(ge) 生態係統;響應於(yu) 西方環境倫(lun) 理的思考,中國哲學亦從(cong) 儒釋道不同角度提出許多環境倫(lun) 理主張,其中不乏從(cong) 中國哲學的角度對西方環境倫(lun) 理理論的對話或修正[1],而這些論述,最大宗者仍是以先秦儒道哲學,以及宋明理學為(wei) 主體(ti) 。此時,我們(men) 或許可提出一種思考,在先秦儒道與(yu) 宋明理學外,如在漢代宇宙論係統亦或魏晉玄學中,是否可以找尋到其他可為(wei) 環境倫(lun) 理論域提供資源的觀點或主張?在本文中,筆者即嚐試以董仲舒的《春秋繁露》,回應當代環境倫(lun) 理中的某些議題。至於(yu) 《春秋繁露》可回應當代環境倫(lun) 理中的哪些議題?回到環境倫(lun) 理議題本身。
首先,當代環境倫(lun) 理所糾結的核心之一,即在於(yu) “內(nei) 在價(jia) 值”範圍的問題,西方環境倫(lun) 理就著存在物“內(nei) 在價(jia) 值”的設定範圍而有人類中心、生命中心、生態中心等不同主張。但發展至今,其無法擺脫的是大多數人基本上仍以人類中心主義(yi) 為(wei) 其價(jia) 值觀指導原則的穩固型態;因此無論是生命或生態中心,為(wei) 不少對環境議題熱切關(guan) 懷的人所支持與(yu) 推廣,相較而言,其仍舊是少數人的價(jia) 值信仰,無法說服享受現代便捷生活的多數人的認同。因此,如何從(cong) 人類中心主義(yi) 的穩固型態中,如西方修正人類中心主義(yi) 的進路般,建構一種以人類中心主義(yi) 為(wei) 主導的環境倫(lun) 理價(jia) 值觀,引導人類主體(ti) 的行動,此為(wei) 更實際與(yu) 可能落實的進路。而在此思路上,儒家思想無論就先秦或宋明理學層麵,都已有不少論述提供,在這些論述基礎上,或許可進一步探討,漢代宇宙論尚可提供哪些觀點?
次者,當代環境倫(lun) 理從(cong) 發展的進程上來看,是將西方倫(lun) 理學所關(guan) 涉的倫(lun) 理範圍,從(cong) 人與(yu) 人之關(guan) 係,擴展到人與(yu) 物、人與(yu) 環境的關(guan) 係。然而就現代人而言,我們(men) 的生活方式相較於(yu) 農(nong) 業(ye) 社會(hui) 甚至早期的工業(ye) 社會(hui) 時期,早已有劇烈改變,人類對他物(無論非生物或生物)利用與(yu) 支配的方式,勝於(yu) 地球上的其他物種對他物的利用與(yu) 支配的方式甚多,人類與(yu) 環境的關(guan) 係亦是如此;並且,我們(men) 為(wei) 自己構築了一種“非自然”的生活世界,在城市高樓中,疏離了所謂的“自然”。在此情境中,我們(men) 如何再引導主體(ti) 去“自然”地思考人與(yu) 他者(無論他人、他物、環境)的關(guan) 係,成為(wei) 一重大挑戰。相應於(yu) 西方環境倫(lun) 理,在中國哲學的世界觀中,則以“天人合一”的主張順勢地對此挑戰做出了直接回應,此即是指,中國哲學的思路中,從(cong) 來都是就著人與(yu) 自然與(yu) 環境的關(guan) 係為(wei) 論的,如蒙培元認為(wei) 中國哲學是所謂“生”的哲學,其基本問題是“究天人之際”,其主流哲學是“天人合一”,其所要解決(jue) 的就是人與(yu) 自然的關(guan) 係問題[1]。同樣地,除了先秦儒道或宋明理學的天人合一主張,漢代宇宙論就此觀點上可提供什麽(me) 樣的思考,亦是值得探討的。
就著上述兩(liang) 個(ge) 麵向,在中國哲學涉及環境倫(lun) 理的主流論述中,如先秦儒道或宋明理學,都已有討論,因此均不是新的課題,隻是過去的討論是從(cong) 漢代儒學觀點切入的,相較之下仍是少數。但如馮(feng) 達文所言,是時候應對漢代宇宙論的發生、發展及其評價(jia) 有重新的探索,“宇宙論作為(wei) 追蹤大自然的變遷節律的一套學問,它所體(ti) 現的‘類歸性’的認知方式,所開啟的具有‘生態文明’意義(yi) 的政治哲學,及從(cong) ‘讚天地之化育’的大氣象中得以證成的價(jia) 值體(ti) 係,其含蘊、其呈現的,至今仍然有極其值得品味,值得借鑒的意義(yi) ”[2]。這裏提出漢代宇宙論具有的“類規性的認知方式”特點,筆者認為(wei) ,就是回應上述環境倫(lun) 理兩(liang) 議題很好的資源。而就整個(ge) 漢代宇宙論體(ti) 係發展而言,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中所提供的“同類相動”,又是一最佳代表。因此,本文即以《春秋繁露》中的“同類相動”為(wei) 核心,展開思考。
一、“類”與(yu) “同類相動”
“天人感應”是漢代宇宙論就天人合一議題之核心主張,餘(yu) 治平指出:“中國古代哲學裏的感應,在對象、內(nei) 容上盡管偶爾也涉及物與(yu) 物、人與(yu) 物,但主要還是指天與(yu) 人之間的感通與(yu) 應和。”[3]213從(cong) 先秦到漢代,我們(men) 可在《詩經》《尚書(shu) 》《管子》《易經》《呂氏春秋》《春秋繁露》等著作中看到感應思想的逐步發展,董仲舒的天人感應思想則為(wei) 中國古代感應思想的集大成者。在董仲舒的天人感應思想中,“同類相動”是其理論的核心概念,為(wei) 建構天人感應係統的基本方法、驅動天人感應係統運作的律則。在《春秋繁露》中有《同類相動》一篇,且在許多篇章中,董仲舒亦對此概念有許多建構。
“同類相動”概念的出現如感應之說一樣,可在許多先秦至漢代的文獻中尋找到蹤跡。“類”基本上有幾個(ge) 重要意思:一是種類、類別,即許多相似或相同事物的綜合,如《論語·衛靈公》“子曰:有教無類”,《易·係辭下》“方以類聚,物以群分”,《春秋繁露·十指》“別嫌疑,異同類,則是非著矣”等等[2]。二是法式、法則的意思,如《韓非子·說疑》“以其害國傷(shang) 民敗法類也”,《春秋繁露·度製》“聖人之道,眾(zhong) 堤防之類也,謂之度製,謂之禮節”等等。三是模擬、像、類似的意思,如《易·係辭下》“於(yu) 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wan) 物之情”,《荀子·不苟》“知則明通而類,愚則端端愨而法”,《春秋繁露·執贄》“羔有角而不任,設備而不用,類好仁者;執之不鳴,殺之不諦,類死義(yi) 者;羔食於(yu) 其母,必跪而受之,類知禮者”等等。當然,“類”字仍有其他意思,但以此三意為(wei) 大宗,在各種文獻中被普遍使用。
隨著感應思想的發展,“類”亦逐漸成為(wei) 建構感應思想的基礎,如:
同聲相應,同氣相求;水流濕,火就燥;雲(yun) 從(cong) 龍,風從(cong) 虎;聖人作而萬(wan) 物睹;本乎天者親(qin) 上,本乎地者親(qin) 下,則各從(cong) 其類也。(《易·乾·文言》)
類固相召,氣同則合,聲比則應。鼓宮而宮動,鼓角而角動。平地注水,水流濕;均薪施火,火就燥;山雲(yun) 草莽,水雲(yun) 魚鱗,旱雲(yun) 煙火,雨雲(yun) 水波,無不皆類其所生以示人。(《呂氏春秋·有始覽·應同》)
“類”在這裏,就著種類、類別與(yu) 模擬、類似的字義(yi) ,引申形成了萬(wan) 物各從(cong) 其類、類固相召的理論。就《易傳(chuan) 》與(yu) 《呂氏春秋》在論述上文字的一致性而言,餘(yu) 治平認為(wei) 《呂氏春秋》是對《易傳(chuan) 》的直接繼承,而且在深度與(yu) 廣度上並無超出《易傳(chuan) 》[3]221-222。另外,在《春秋繁露·同類相動》中,亦可見到類似描述:“今平地注水,去燥就濕;均薪施火,去濕就燥。百物去其所與(yu) 異,而從(cong) 其所與(yu) 同。故氣同則會(hui) ,聲比則應,其驗皦然也。……物故以類相召也。”隻是在《春秋繁露》中,董仲舒借著“類”概念的使用,形構了他的天人感應係統。
二、“同類相動”的宇宙生成感應係統
在“同類相動”作為(wei) 驅動天人感應係統運作的律則得以展現其作用前,首先,董仲舒需要確立此感應係統中的根基,即整體(ti) 存在界之根源為(wei) 何?在此問題上,其以“元”的概念解釋之,其言:
謂一元者,大始也。……是以《春秋》變一謂之元,元,猶原也,其義(yi) 以隨天地終始也。……故元者為(wei) 萬(wan) 物之本,而人之元在焉,安在乎?乃在乎天地之前。(《春秋繁露·玉英》)
整體(ti) 存在界的根基是“元”,“元”是萬(wan) 事萬(wan) 物之所以能發生發展的基礎,在存有階層與(yu) 時間上具有先在性。然而,“元”是如何運作使得整體(ti) 存在界萬(wan) 事萬(wan) 物得以發生發展?則必須通過“氣”的運行,董仲舒言:“天地之氣,合而為(wei) 一,分為(wei) 陰陽,判為(wei) 四時,列為(wei) 五行。”(《春秋繁露·五行相生》)“元”與(yu) “氣”是其宇宙論係統中的兩(liang) 大默認,氣可概括為(wei) 陰氣、陽氣兩(liang) 種作用形態,再擴展為(wei) 四時、五行係統,因此,“元”與(yu) “氣”作為(wei) 基本預設,而“氣”擴展為(wei) “陰陽、四時、五行”,則成為(wei) 董仲舒宇宙結構論的基礎[4]。但“氣”又是如何由陰陽二氣結合四時、五行而成為(wei) 一宇宙論係統?此時,董仲舒循著《易傳(chuan) 》與(yu) 《呂氏春秋》中之“類”概念的基礎,展開論述:
天之道,終而複始。故北方者,天之所終始也,陰陽之所合別也。冬至之後,陰俛而西入,陽仰而東(dong) 出,出入之處,常相反也。多少調和之適,常相順也。有多而無溢,有少而無絕。春夏陽多而陰少,秋冬陽少而陰多。多少無常,未嚐不分而相散也。以出入相損益,以多少相溉濟也。多勝少者倍入,入者損一,而出者益二。天所起,一動而再倍,常乘反衡再登之勢,以就同類,與(yu) 之相報。故其氣相俠(xia) ,而以變化相輸也。……故至春,少陽東(dong) 出就木,與(yu) 之俱生;至夏,太陽南出就火,與(yu) 之俱暖;此非各就其類,而與(yu) 之相起與(yu) !少陽就木,太陽就火,火木相稱,各就其正,此非正其倫(lun) 與(yu) !(《春秋繁露·陰陽終始》)
陰陽二氣的實際運作是整體(ti) 存在界得以循天道終始循環的要素,此二氣運行會(hui) “以出入相損益,以多少相溉濟也”,如冬天陰氣向西方逐漸隱沒減少而陽氣由東(dong) 方逐漸高仰出現,基本上春夏陽氣多陰氣少,秋冬陰氣多陽氣少,但此氣的多少,不是完全固定的而是就著實際情況相損益、相溉濟;另外,陰陽二氣的運行還會(hui) “以就同類,與(yu) 之相報。故其氣相俠(xia) ,而以變化相輸”,即是就其共同屬性而凝聚變化,如春天少陽之氣由東(dong) 方生出以就於(yu) 木,夏天太陽之氣由南方生出以就火。此時,董仲舒就著陰陽二氣,融入了方位、四時(四季)、五行等範疇,對經驗世界運行的基本樣貌展開說明。但此所謂就著實際情況而產(chan) 生的損益溉濟、變化相輸等,又是如何運作的?其雲(yun) :
陽以南方為(wei) 位,以北方為(wei) 休;陰以北方為(wei) 位,以南方為(wei) 伏。陽至其位,而大暑熱;陰至其位,而大寒凍。(《春秋繁露·陰陽位》)
天道大數,相反之物也,不得俱出,陰陽是也。春出陽而入陰,秋出陰而入陽,夏右陽而左陰,冬右陰而左陽。(《春秋繁露·陰陽出入上下》)
凡天地之物,乘於(yu) 其泰而生,厭於(yu) 其勝而死,四時之變是也。故冬之水氣,東(dong) 加於(yu) 春而木生,乘其泰也;春之生,西至金而死,厭於(yu) 勝也;生於(yu) 木者,至金而死;生於(yu) 金者,至火而死;春之所生,而不得過秋;秋之所生,不得過夏,天之數也。(《春秋繁露·循天之道》)
陰陽之氣就著陰陽屬性與(yu) 其同類的事像、物像而有基本的運行規律,所以在季節上,陽至其位大暑且熱、陰至其位大寒而動。而陰陽二氣的生滅變化是交相影響的,因此經驗世界中的事像、物像也是相互變化的,如春夏秋冬四季隨著陰陽二氣五行方位的更迭即是如此[3]。此外,存在界的所有事像、物像均循著此節律而運作,如:
今平地注水,去燥就濕;均薪施火,去濕就燥。百物去其所與(yu) 異,而從(cong) 其所與(yu) 同。故氣同則會(hui) ,聲比則應,其驗皦然也。試調琴瑟而錯之,鼓其宮,則他宮應之,鼓其商,而他商應之,五音比而自鳴,非有神,其數然也。美事召美類,惡事召惡類,類之相應而起也,如馬鳴則馬應之,牛鳴則牛應之。帝王之將興(xing) 也,其美祥亦先見;其將亡也,妖孽亦先見。物故以類相召也,故以龍致雨,以扇逐暑,軍(jun) 之所處以棘楚。……有憂,亦使人臥者,是陰相求也;有喜者,使人不欲臥者,是陽相索也;水得夜益長數分,東(dong) 風而酒湛溢;病者至夜,而疾益甚;雞至幾明,皆鳴而相薄。其氣益精;故陽益陽,而陰益陰,陰陽之氣因可以類相益損也。……欲致雨,則動陰以起陰;欲止雨,則動陽以起陽。故致雨,非神也,而疑於(yu) 神者,其理微妙也。非獨陰陽之氣可以類進退也。(《春秋繁露·同類相動》)
木者春,生之性,農(nong) 之本也。……火者夏,成長,本朝也。……土者夏中,成熟百種。……金者秋,殺氣之始也。……水者冬,藏至明也。(《春秋繁露·五行順逆》)
火幹木,蟄蟲蚤出,蚿雷蚤行。土幹木,胎夭卵毈,鳥蟲多傷(shang) 。金幹木,有兵。水幹木,春下霜。(《春秋繁露·治亂(luan) 五行》)
首先,就事物的存在方式上言,“以類相召”是其基本律則[3]227,因此陰陽二氣與(yu) 四時五行方位等核心範疇以類相召而成基本節律係統,陰陽二氣落於(yu) 萬(wan) 事萬(wan) 物中依循同類相召之律則,驅使各種事像、物像順著陰陽二氣與(yu) 四時五行產(chan) 生運動變化,因此“美事召美類,惡事召惡類,類之相應而起也”。次者,從(cong) 感應的發生機製上看,陰陽二氣會(hui) 幫助各俱陰陽之性的事像、物像[3]227,所以說“故陽益陽,而陰益陰,陰陽之氣因可以類相益損也”,此“以類相損益”一方麵說明了“以類相益”,另一方麵也提到了“以類相損”,如此,陰陽二氣於(yu) 事像、物像上的感應是雙向與(yu) 多維的[3]227-229,其互相的幹擾會(hui) 導致時節事物的失序,但我們(men) 也可以通過此雙向與(yu) 多維的性質“類其進退”,而有所回應,譬如董仲舒在《同類相動》中所舉(ju) 致雨與(yu) 止雨之例,在《春秋繁露》中更有《求雨》與(yu) 《止雨》兩(liang) 篇,詳盡說明如何依據此“類其進退”的律則進行實際操作,即通過以陽益陽、以陰益陰,與(yu) 以陽克陰、以陰克陽等方式達到目標。
所以,董仲舒實際上將陰陽二氣的交感運行匯入了五行相生相勝的概念,再配合四時,將整體(ti) 存在界中的各種事物發生發展首先歸類於(yu) 陰陽二氣的變化,再歸類入四時、五行之中,以“同類相動”的各種細則形成一套宇宙生成論的感應係統,如馮(feng) 達文所言,此種宇宙論的認知方式可稱為(wei) “類歸方式”,對整體(ti) 存在界中的萬(wan) 事萬(wan) 物通過“把單個(ge) 事物歸入‘類’中,進而把‘小類’歸入‘大類’中,通過歸入來予以介說與(yu) 把捉”,因此“宇宙論是通過把捉、還原大自然生化的過程與(yu) 節律而建構起來的”[2],此分析可說十分精確。
三、“同類相動”與(yu) 天人關(guan) 係
通過“同類相動”所建構起的宇宙生成發生論體(ti) 係,最重要的,還是要說明天人關(guan) 係的問題。因此,在更多的論述中,董仲舒認為(wei) “同類相動”的“以類相召”“以類相益損”等律則,最終得以“類其進退”的,還是人類主體(ti) 。雖然說“天地者,萬(wan) 物之本、先祖之所出也”(《春秋繁露·觀德》),天地是萬(wan) 物本源而生成萬(wan) 物,但人類在萬(wan) 物之中有存在階層上的重要位置,其言:
為(wei) 生不能為(wei) 人,為(wei) 人者,天也,人之人本於(yu) 天,天亦人之曾祖父也。此人之所以乃上類天也。(《春秋繁露·為(wei) 人者天》)
天德施,地德化,人德義(yi) 。天氣上,地氣下,人氣在其間。春生夏長,百物以興(xing) ,秋殺冬收,百物以藏。故莫精於(yu) 氣,莫富於(yu) 地,莫神於(yu) 天。天地之精所以生物者,莫貴於(yu) 人。人受命乎天也,故超然有以倚。物疢疾莫能為(wei) 仁義(yi) ,唯人獨能為(wei) 仁義(yi) ;物疢疾莫能偶天地,唯人獨能偶天地。……觀人之體(ti) 一,何高物之甚,而類於(yu) 天也。物旁折取天之陰陽以生活耳,而人乃爛然有其文理。是故凡物之形,莫不伏從(cong) 旁折天地而行,人獨題直立端尚,正正當之。是故所取天地少者,旁折之;所取天地多者,正當之。此見人之絕於(yu) 物而參天地。(《春秋繁露·人副天數》)
人本於(yu) 天與(yu) 萬(wan) 物一樣,亦與(yu) 萬(wan) 物一樣循著“同類相動”的各種律則而生成變化,但人與(yu) 萬(wan) 物不同則在於(yu) 是“天地之精所以生物者”,因此人是與(yu) 天相類的萬(wan) 事萬(wan) 物中聯結最緊密者,董仲舒以“物旁折之/取天地少”與(yu) “人正當之/取天地多”區別了人與(yu) 其他萬(wan) 物。所以在《人副天數》中詳盡地描述了人體(ti) 生理結構與(yu) 天地結構的一致,凸顯人的地位,其他篇章中董仲舒同樣通過“同類相動”將前述的宇宙生成論感應係統與(yu) 人鏈接,譬如:
喜怒之禍,哀樂(le) 之義(yi) ,不獨在人,亦在於(yu) 天。而春夏之陽,秋冬之陰,不獨在天,亦在於(yu) 人。(《春秋繁露·天辨在人》)
天地之常,一陰一陽。陽者,天之德也;陰者,天之刑也。……天亦有喜怒之氣、哀樂(le) 之心,與(yu) 人相副,以類合之,天人一也。春,喜氣也,故生;秋,怒氣也,故殺;夏,樂(le) 氣也,故養(yang) ;冬,哀氣也,故藏。四者,天人同有之,有其理而一用之。(《春秋繁露·陰陽義(yi) 》)
陰陽二氣四時運行與(yu) 喜怒哀樂(le) 同樣地“以類合之”,因此,“同類相動”的“以類相召”“以類相益損”等律則在人身上同樣發生作用,而人若不依循此律則便會(hui) 導致因為(wei) “同類相動”原則而造成的“以類相損”。本來,天人之間其基本的節律是依循春夏秋冬、喜樂(le) 怒哀、生養(yang) 殺藏而發生發展,又譬如我們(men) 可於(yu) 《五行順逆》篇中看到詳列的四時配合五行,在每個(ge) 節律上本都應有其秩序以及在人類社會(hui) 生活中有該有的行事,但人君若“出入不時、惑於(yu) 讒邪、好淫佚、好戰、簡宗廟”,則會(hui) 打壞此節律,打壞節律則會(hui) 因“同類相動”原則造成“以類相損”,最終便出現“自然之罰”:
天地人,萬(wan) 物之本也。天生之,地養(yang) 之,人成之。天生之以孝悌,地養(yang) 之以衣食,人成之以禮樂(le) ,三者相為(wei) 手足,合以成體(ti) ,不可一無也。無孝悌,則亡其所以生;無衣食,則亡其所以養(yang) ;無禮樂(le) ,則亡其所以成也。三者皆亡,則民如麋鹿,各從(cong) 其欲,家自為(wei) 俗。父不能使子,君不能使臣,雖有城郭,名曰虛邑。如此,其君枕塊而僵,莫之危而自危,莫之喪(sang) 而自亡,是謂自然之罰。(《春秋繁露·立元神》)
由此可見人類在此宇宙生成論感應係統中的重要地位,天地生養(yang) 萬(wan) 物而人類成之,彼此通過“同類相動”原則互相影響而為(wei) 一體(ti) 。當然,在《春秋繁露》中,董仲舒又將最高的在上位者的地位與(yu) 責任提到最高,因之言“君人者,國之元,發言動作,萬(wan) 物之樞機”(《春秋繁露·立元神》),此種對於(yu) 最高在上位者的設定,回到董仲舒之時代,當然是可理解的,至於(yu) 在當代社會(hui) ,當然我們(men) 可以不再需要將絕對權力與(yu) 威勢的核心放在一人(最高的在上位者)身上,但如《春秋繁露》中所描述的各種複雜的社會(hui) 運行規則與(yu) 人事行為(wei) 準則等,都須依靠著“同類相動”原則運行與(yu) 操作,若沒有一個(ge) 在上的體(ti) 製與(yu) 機製參與(yu) 執行,勢必在運行過程上也難以推進。
因此,人類作為(wei) 與(yu) 天地“相參相得”(《春秋繁露·官製象天》)、“參天”(《春秋繁露·王道通三》)、“天地之參”(《春秋繁露·天地陰陽》)者,對於(yu) 現代社會(hui) 而言,一方麵可表述每一個(ge) 人類主體(ti) 通過此“同類相動”的宇宙律則而展現其生活方式與(yu) 內(nei) 涵,另一方麵可表述整個(ge) 體(ti) 製如何通過製度與(yu) 規範的建置與(yu) 執行而產(chan) 生符合節律的國家社會(hui) 之發展。
四、從(cong) “同類相動”律則到主體(ti) 工夫操作
從(cong) 前述所描繪之天人關(guan) 係中可知,董仲舒認為(wei) 就著“同類相動”的“以類相召”“以類相益損”等整體(ti) 存在界萬(wan) 事萬(wan) 物的發生發展律則,最終得以能“類其進退”者,仍須回到人類自身。因此,如何循著此律則而實際操作?在《春秋繁露》中我們(men) 可以見到許多相關(guan) 說明。
董仲舒很明確地指出“五行變至,當救之以德,施之天下,則咎除。不救以德,不出三年,天當雨石”(《春秋繁露·五行變救》),當存在界的事像、物像產(chan) 生異變,除咎之法即在於(yu) 人主之德,此“德”非單純地指作為(wei) 人之本身的德性表現,《春秋繁露》中更重視的是各種以“同類相動”為(wei) 原則而有的操作,如曹迎春所言,董仲舒設定了人在宇宙中具有的獨特地位,因此“人的獨特地位決(jue) 定了人對自然萬(wan) 物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應該充分發揮‘參’的作用”[5]。以下,便對人如何“參天”的細則進行扼要分述。
(一)見端知本、貴微重始——詳查“同類相動”律則之始動
依照“同類相動”的律則,首先要把握的即為(wei) 各種事像與(yu) 物像發展變化過程中的征兆,在其征兆顯示異相之初即有所對應處置,董仲舒言所謂的災異是“天地之物,有不常之變者”,並且由天之譴告的“災”逐漸擴大為(wei) 天之威嚇的“異”,人若置之不理,終將導致“自然之罰”,而對治之基本原則,首先即是能做到“見端知本、貴微重始”:
天道施,地道化,人道義(yi) 。聖人見端而知本,精之至也;得一而應萬(wan) ,類之治也。(《春秋繁露·天道施》)
夫覽求微細於(yu) 無端之處,誠知小之將為(wei) 大也,微之將為(wei) 著也。……故聖人能係心於(yu) 微,而致之著也。……故書(shu) 日蝕、星隕、有蜮、山崩、地震、夏大雨水、冬大雨雹、隕霜不殺草、自正月不雨至於(yu) 秋七月、有鸛鵒來巢,《春秋》異之,以此見悖亂(luan) 之征。是小者不得大,微者不得著,雖甚末,亦一端,孔子以此效之,吾所以貴微重始是也。(《春秋繁露·二端》)
《春秋繁露》中對各種災異的描述,包括許多自然界現象,就現代的角度而言或許是不科學的,因這些現象已可被科學地解釋,譬如地震、隕石等。但也有為(wei) 數不少的自然與(yu) 人文活動現象,其實則凸顯的就是自然節律本身的失序,以及因為(wei) 人類活動的不恰當,造成的人文或自然節律失序。所以,就天人間的關(guan) 係而言,《春秋繁露》列舉(ju) 了許多天道施化整體(ti) 存在界,而人類相應相感於(yu) 天道卻失其義(yi) ,因此“以類相損”而造成的各種自然或人文災害現象,譬如引文中所描述的“夏大雨水、冬大雨雹、自正月不雨至於(yu) 秋七月”等異常氣候現象。就現代“極端氣候”的角度看,其可能產(chan) 生的因素即在於(yu) 過度的人文活動造成的自然循環的失調。所以,“見端知本、貴微重始”是基本的原則,此基本原則還是較為(wei) 被動地提醒我們(men) 要謹慎地審視各種事像與(yu) 物像發展變化的開始,才能作出正確的回應。
(二)可節而不可止到當義(yi) 而出——符應“同類相動”之律則
人類作為(wei) 參天地的能動與(yu) 主動者,除了“見端知本、貴微重始”,更重要的是能讓“同類相動”的律則適當與(yu) 準確地發生作用。如何讓此律則適當與(yu) 準確地發生作用?首先在於(yu) “可節而不可止”:
可節而不可止也。節之而順,止之而亂(luan) 。……人主以好惡喜怒變習(xi) 俗,而天以暖清寒暑化草木。喜怒時而當,則歲美;不時而妄,則歲惡。天地人主一也。(《春秋繁露·王道通三》)
在適當的時節中讓與(yu) 此時節同類而相應之事物應時而動,天地人均應時而動即是“歲美”,而人若要主動地在各種政事製度上進行修訂或增減,亦當順應節律,絕非強硬地直接製止或執行,譬如在《度製》篇中論到對貧富之調節,董仲舒雲(yun) :
使富者足以示貴而不至於(yu) 驕,貧者足以養(yang) 生而不至於(yu) 憂,以此為(wei) 度而調均之。……孔子曰:“君子不盡利以遺民。”詩雲(yun) :“彼其遺秉,此有不斂穧,伊寡婦之利。”故君子仕則不稼,田則不漁,食時不力珍,大夫不坐羊,士不坐犬。(《春秋繁露·度製》)
“調均”不是一味地平等,通過強硬手段將貧富差距消除,必然會(hui) 導致原有秩序的失序而造成混亂(luan) 。“調均”是要讓富者貴而不驕、貧者養(yang) 而不憂,社會(hui) 各階層有其穩定位置與(yu) 發展,後麵董仲舒接續提到的“君子仕則不稼,田則不漁,食時不力珍”等等,亦都是此原則的遵循與(yu) 運用。我們(men) 可再看以下兩(liang) 例:
凡養(yang) 生者,莫精於(yu) 氣,是故春襲葛,夏居密陰,秋避殺風,冬避重漯,就其和也;……四時不同氣,氣各有所宜,宜之所在,其物代美。視代美而代養(yang) 之,同時美者雜食之,是皆其所宜也。故薺以冬美,而荼以夏成,此可以見冬夏之所宜服矣。冬,水氣也。薺,甘味也,乘於(yu) 水氣而美者,甘勝寒也。……天無所言,而意以物。(《春秋繁露·循天之道》)
聖人副天之所行以為(wei) 政。……慶賞罰刑,與(yu) 春夏秋冬,以類相應也,如合符。故曰:“王者配天,謂其道。”天有四時,王有四政若四時,通類也,天人所同有也。慶為(wei) 春,賞為(wei) 夏,罰為(wei) 秋,刑為(wei) 冬。慶賞罰刑之不可不具也,如春夏秋冬不可不備也。慶賞罰刑,當其處不可不發,若暖暑清寒,當其時不可不出也。……四政者不可以相幹也,猶四時不可相幹也。四政者不可以易處也,猶四時不可易處也。(《春秋繁露·四時之副》)
第一例就人的各種生活麵向言,譬如符應節律的穿著與(yu) 居住環境的選擇,注意各節律氣候對人體(ti) 的影響,對於(yu) 物品與(yu) 食品的選擇同樣依循陰陽二氣與(yu) 四時五行之節律變化而交錯使用,此種種均為(wei) “循天之道以養(yang) 其身”(《春秋繁露·循天之道》)的各種實踐。第二例則就施政體(ti) 製的層麵論述四時(春夏秋冬)與(yu) 四政(慶賞罰刑)的以類相應,各季節有其依類而適當與(yu) 應當進行之政事,因此要注意彼此之“不可相幹、不可異處”。如此,董仲舒雲(yun) :
是故人主之大守,在於(yu) 謹藏而禁內(nei) ,使好惡喜怒,必當義(yi) 乃出,若暖清寒暑之必當其時乃發也。(《春秋繁露·王道通三》)
故為(wei) 人主之道,莫明於(yu) 在身之與(yu) 天同者而用之,使喜怒必當義(yi) 而出,如寒暑之必當其時乃發也,使德之厚於(yu) 刑也,如陽之多於(yu) 陰也。(《春秋繁露·陰陽義(yi) 》)
依循“同類相動”律則而應有的積極性作為(wei) ,即在於(yu) 人之能動且主動地使得萬(wan) 事萬(wan) 物“當義(yi) 而出”,就施政層麵言必須絕對地謹慎,了解“身之與(yu) 天同者而用之”的道理。如董仲舒認為(wei) 陽氣為(wei) 德而陰氣為(wei) 刑,在自然律則上陽氣多於(yu) 陰氣,因此回應於(yu) 人身上,亦應當德厚於(yu) 刑。又回應於(yu) 當時之時代背景,董仲舒雖強調的是最高在上位者的作用,但實則也對其施政作出了嚴(yan) 格的規範,非一味地強調君主的絕對權力,反而是要求君主謹慎嚴(yan) 肅地循著“同類相動”的宇宙律則處理一切政事[4]。
(三)“類其進退”的操作
從(cong) 可節而不可止到當義(yi) 而出,《春秋繁露》已給予人積極參天的重大責任,但對於(yu) 人的責任要求,其不僅(jin) 隻是機械化地順應天道,天道陰陽二氣運行自身之展現亦會(hui) 各有“以類相益損”的情況,因此人之更甚者,是能通過“類其進退”的操作,更積極地處理因著“同類相動”而有可能形成的“以類相益損”的各種情況,其言:
欲致雨,則動陰以起陰;欲止雨,則動陽以起陽。故致雨,非神也,而疑於(yu) 神者,其理微妙也。非獨陰陽之氣可以類進退也,雖不祥禍福所從(cong) 生,亦由是也。物以類應之而動者也。……故琴瑟報,彈其宮,他宮自鳴而應之,此物之以類動者也。其動以聲而無形,人不見其動之形,則謂之自鳴也。又相動無形,則謂之自然,其實非自然也,有使之然者矣。物固有實使之,其使之無形。(《春秋繁露·同類相動》)
前文已提過的致雨與(yu) 止雨,即為(wei) 最好的例子,所以自然與(yu) 人文世界的所有事像與(yu) 物像彼此因相類而相應,產(chan) 生各種好或壞之情狀,陰陽之氣與(yu) 祥瑞禍福等,就宇宙論層麵言均遵循著“同類相動”之律則而發生發展,就人類主體(ti) 之工夫操作而言則可“類其進退”回應之。人通過對“同類相動”律則的把握與(yu) 操作,可比喻為(wei) 如我們(men) 使用同樣宮調引發樂(le) 器之間的共鳴,當其他人未見此操作過程,便以為(wei) 樂(le) 器相動無形而自鳴,因之謂自然,其實其中包含著人主動性的操作,但卻是一種“使之無形”的操作,因為(wei) 人並非破壞了宇宙律則,而是相應著此律則而有所作為(wei) ,這是一種更確實的順應天道的脈絡。
五、環境倫(lun) 理脈絡中的天人關(guan) 係與(yu) 生活智慧
整體(ti) 而言,如曹迎春所言:“董仲舒將天人進行了詳細對比,找到了這個(ge) 有機整體(ti) 的結合點‘類’,即天人之間的相似結構和本質。”[5]這是就天人關(guan) 係層麵而言,展現出《春秋繁露》的天人合一徑路,在此脈絡上,“同類相動”不僅(jin) 是《春秋繁露》中的一篇文章,更是其宇宙發生發展的核心律則,也是引領人類主體(ti) 工夫操作的基本法則。至於(yu) “同類相動”的理論形構模式,則如馮(feng) 達文所言,是一種“類歸方式”的認知結構,此種主體(ti) 的認知進路與(yu) 方式,是人類通過對經驗世界中多樣豐(feng) 富之萬(wan) 事萬(wan) 物的細微之俯觀仰察而來,通過觀察與(yu) 歸類找尋到存在界運作發展與(yu) 變化的規律,此種認知模式有其合理性。當然不能否認的,在《春秋繁露》中有更多是根據此類歸而引申的各種祥瑞災異的聯想,並且加入了天降災異的視角,就此而言,我們(men) 說《春秋繁露》不免有迷信化或神靈性化的麵向,且此麵向影響了漢代讖緯之說的流行,甚至成為(wei) 主導官方的意識形態[3]254;亦如劉國民之評論:“同類相應的關(guan) 鍵是類的建立是否真確。……如果把不是同類的事物當作同類,而認為(wei) 它們(men) 之間有某種必然的聯係,這就不是類應類推,而是異類比附。……以同類相應為(wei) 理論建立起來的陰陽五行架構,因為(wei) 類之建立的不科學性,所以此架構本身及其與(yu) 經驗事實產(chan) 生了不可避免的矛盾。”[6]或許因此,當代中國哲學研究者對於(yu) 漢代宇宙論或天人感應思想的評價(jia) ,相較於(yu) 先秦或宋明理學,亦或中國佛教等,常是較低的。然而亦如本文前言所述,漢代宇宙論與(yu) 天人感應之說,除了過往的批判視角,當然具有價(jia) 值且值得繼續發展之麵向,譬如就上述之評論言,說同類相動的建立不具科學性並且與(yu) 經驗事實產(chan) 生不可避免的矛盾,是過於(yu) 偏頗的,同類相動的理論建構首先必須立基於(yu) 人類對經驗世界的觀察,以及觀察後的統整歸納,此為(wei) 理性思維的操作模式,隻是往後延伸與(yu) 擴展時混入了各種非理性的聯想,因此我們(men) 仍可就其具有價(jia) 值的麵向延伸思考。譬如就當代環境倫(lun) 理的視角而言,“同類相動”提供了具有意義(yi) 的思考方向。
首先,就著本文前言所提的第一個(ge) 議題,當代西方環境倫(lun) 理一直有著人類中心主義(yi) 與(yu) 生命中心、生態中心主義(yi) 間的拉扯,就中國哲學所提供的各種討論資源,也有著關(guan) 於(yu) 人類中心主義(yi) 或深層生態學之修正與(yu) 回應的論述。然而,穩定的人類中心主義(yi) 意識形態實則難以避免,從(cong) 生物學的繁衍角度言,所有生物都以為(wei) 了自身之繁衍為(wei) 根本目的而活,都隻能是以自己為(wei) 中心,所以,所有生物對地球上的其他生物或無生物,為(wei) 了自己的生存而有所利用,把他者作為(wei) “資源”,為(wei) 一種常態。當然,我們(men) 也都相信人類終究是“異於(yu) 禽獸(shou) 者”,西方從(cong) 理性而中國往往從(cong) 德行說明此“異於(yu) 禽獸(shou) 者”的所異之處何在?但大多數人則更能從(cong) 人類的先進科技、異於(yu) 地球上其他生命的繁榮生活模式來看到我們(men) 與(yu) 他者之異。此種明顯差異拉開了人與(yu) 地球上所有其他存在物的差距,人類對地球上資源(他者)的使用方式相較於(yu) 其他生物的使用方式,有著天壤之別,形成了“宰製”萬(wan) 物的模式,人類因此對地球整體(ti) 環境的影響,相較於(yu) 其他生物也有著天壤之別。此時,當代環境倫(lun) 理中的各種環境問題,譬如自然資源消耗、空氣汙染、全球暖化、過度放牧、濫墾山林、大量漁撈等等,出現於(yu) 人類急速發展之時。然而,在此之時,對於(yu) 引導人類基本價(jia) 值觀的人類中心主義(yi) ,是否得以被生命或生態中心的觀點改善,我們(men) 是否願意放棄從(cong) 人類出發而如生態中心主義(yi) 呼籲的“像一座山那樣去思考”?如果這一步就目前而言仍是困難的,那麽(me) ,董仲舒通過《春秋繁露》所建構的人類中心主義(yi) 型態,或許即為(wei) 另一條可供參考的思路。
在《春秋繁露》中,人類主體(ti) 的地位在存在階層上雖然是肯定的高於(yu) 他者,但通過類歸思維的結構,人類與(yu) 他者的差距又非絕對的宰製的,我們(men) 當然可視地球上的他物為(wei) 資源,但各種資源(其實也就是各種存在)與(yu) 人類,即這些經驗世界中的萬(wan) 事萬(wan) 物,與(yu) 天道陰陽二氣之運行是“同類相動”的,人類與(yu) 他物都是這同類相動的其中之一,彼此互相影響。但人類與(yu) 他者的差異在於(yu) 人被賦予的“參天”的責任,在地球上人類是唯一的主動與(yu) 能動者,能讓這世界的萬(wan) 事萬(wan) 物循律而動,對於(yu) 世界,人類有責任,也必須充滿著愛,因此董仲舒言:“質於(yu) 愛民以下,至於(yu) 鳥獸(shou) 昆蟲莫不愛。不愛,奚足謂仁!……君子求仁義(yi) 之別,以紀人我之間,然後辨乎內(nei) 外之分,而著於(yu) 順逆之處也,是故內(nei) 治反理以正身,據禮以勸福;外治推恩以廣施,寬製以容眾(zhong) 。”(《春秋繁露·仁義(yi) 法》)通過推恩的模式,人類的參天與(yu) 愛物層層地由內(nei) 而外擴展,對內(nei) 反理正身,對外推恩廣施。西方修正後之溫和的人類中心主義(yi) 提出“非人類的物種及自然事物具有價(jia) 值,端賴其能否滿足‘省察過的喜好’,提供人類保護自然的理由”[7],仍顯示出人類主體(ti) 地位與(yu) 他者的距離。回到《春秋繁露》之脈絡,實則人類不是“保護自然”的角色,當我們(men) 意識到環境成為(wei) 倫(lun) 理問題時,自然環境已經成為(wei) 必須被“保護”的狀態,人類成為(wei) 造成此狀態的凶手,又成為(wei) 審判凶手的法官,我們(men) 的價(jia) 值觀在對立的角色中更顯混淆無依靠,而《春秋繁露》通過“同類相動”的律則建構的人與(yu) 自然關(guan) 係(天人關(guan) 係),將人類的“參天”形塑為(wei) 與(yu) 天同感共應的一致節律,又確定了人類於(yu) 天地間的責任與(yu) 地位,此或許是另一條人類中心主義(yi) 作為(wei) 我們(men) 處理環境倫(lun) 理議題,進行價(jia) 值引領的可參考模式。
次者,當我們(men) 為(wei) 自己構築了一種“非自然”的生活世界,疏離了所謂的“自然”,如何再引導主體(ti) 去“自然”地思考人與(yu) 他者的關(guan) 係?在此議題上,循著“同類相動”的宇宙論結構,回到人類身上,《春秋繁露》便提供了非常多的實際操作之例,也就是主體(ti) 工夫操作的說明。無論對內(nei) 反理正身或往外推恩廣施的層麵,本文上一節“從(cong) 同類相動律則到主體(ti) 工夫操作”中的三個(ge) 層次與(yu) 各種例子,都顯示人處於(yu) 經驗世界中,有許多與(yu) 天地參的實踐生活智慧,不但能同類相應,更能“以類相益”,形成一種和諧的生態觀。麵對環境問題,我們(men) 或許已打破了此種和諧,造成了“以類相損”的情況,譬如空氣汙染問題造成的全球暖化,全球暖化造成的氣候變遷,氣候變遷中產(chan) 生的極端氣候,而各種大小範圍的極端氣候造成的各地區各種生命的失序與(yu) 節律的破壞,又或者農(nong) 業(ye) 生產(chan) 過程中的農(nong) 藥濫用造成的土地汙染或地力過度消耗、單一作物造成的生物多樣性消失等,亦會(hui) 影響環境中生命的失序與(yu) 節律的破壞,反之,對人類自身而言,也會(hui) 有極大的影響。人類作為(wei) 地球環境的一員,如何重新通過這些“同類相動”的實踐生活智慧,重新思考發展與(yu) 文明進步的方式,是值得我們(men) 深思的。
參考文獻
[1] 蒙培元.中國哲學生態觀的兩(liang) 個(ge) 問題[J].鄱陽湖學刊,2009(1):96-101.
[2] 馮(feng) 達文.重評中國古典哲學的宇宙論[J].孔學堂,2015(4):68-77.
[3] 餘(yu) 治平.唯天為(wei) 大——建基於(yu) 信念本體(ti) 的董仲舒哲學研究[M].北京:商務印書(shu) 館,2003.
[4] 陳福濱.智與(yu) 思——陳福濱哲學論文自選集[M].新北:輔大書(shu) 坊,2016:255.
[5] 曹迎春.董仲舒生態思想研究[J].衡水學院學報,2014(3):20-22,128.
[6] 劉國民.董仲舒的經學詮釋及天的哲學[M].北京:中國社會(hui) 科學出版社,2007:276-277.
[7] 朱建民,葉保強,李瑞全.應用倫(lun) 理與(yu) 現代社會(hui) [M].台北:空中大學,2005:72.
注釋
[1] 譬如朱建民《由儒家觀點論西方環境倫(lun) 理學人類中心主義(yi) 與(yu) 自然中心主義(yi) 的對立》(《鵝湖學誌》2000年總第25期,第6-7頁)中提到:“本文的目的不在於(yu) 論斷人類中心主義(yi) 和自然中心主義(yi) 這兩(liang) 種立場究竟孰是孰非,而僅(jin) 想簡單地響應一個(ge) 問題,亦即,如果我們(men) 對這兩(liang) 種立場都不滿意,是否可能有第三種選擇呢?本文認為(wei) ,儒家可以融入經由知性修改的人類中心主義(yi) ,也可以用仁心之發用來說明自然中心主義(yi) 者的關(guan) 懷,而不必涉及內(nei) 在價(jia) 值說的困難。”又或者潘朝陽提出宋明理學家程明道的仁學,含藏了整全生機、人物一體(ti) 的生態思想,其“以仁心為(wei) 中軸,從(cong) 它發出環境實踐的動力,以誠敬來麵對人、世界乃至一切生命和存有,必然順應自然環境中的自然律,以此原則建立和發展人文”(潘朝陽《儒家的環境空間思想與(yu) 實踐》,台灣大學出版中心2011年版,第24頁),以此種儒家環境倫(lun) 理對比並回應西方生態中心的環境論。以及葉海煙言:“道家以物物共生為(wei) 道的活動場域,而由於(yu) 道遍在一切,人終究與(yu) 物無對,因此道家乃由‘人本位’向著‘道本位’,全麵發展天地間幾無遮攔的本然動力,而‘道本位’其實已無任何‘本位主義(yi) ’可言,道本無所本,而無所本乃以道為(wei) 本,這也就是物物自然的‘去本位主義(yi) ’或‘去中心主義(yi) ’。……不外乎是一種超乎人類中心主義(yi) 的豁達胸懷與(yu) 廣大氣度。”(葉海煙《中國哲學的倫(lun) 理觀》,五南圖書(shu) 公司2002版,第116頁)
[2] 本文《春秋繁露》之原典引用以曾振宇、傅永聚注釋版本《春秋繁露新注》(商務印書(shu) 館2010年版)為(wei) 依據,後續引用直接於(yu) 引文後標明篇名,不再另行注釋。
[3] 本文之寫(xie) 作目的不在於(yu) 對董仲舒的宇宙論係統進行詳盡研究,因此就陰陽二氣本身的運行規律層麵,便不再詳盡分析。
[4] 其實,回到每個(ge) 人身上,董仲舒也提到“天兩(liang) 有陰陽之施,身亦兩(liang) 有貪仁之性”(《春秋繁露·深察名號》),然而“性待漸於(yu) 教訓,而後能為(wei) 善”(《春秋繁露·實性》),亦如“卵待覆而成雛,繭待繅而為(wei) 絲(si) ”(《春秋繁露·深察名號》)一般,要通過實際的教化,逐步地使人得以更準確地在“以類相益”的一麵發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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