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年譜考補
作者:王澤
來源:《衡水學院學報》2019年第3期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己亥四月十二日癸醜(chou)
耶穌2019年5月16日
作者簡介:王澤(1996-),男,浙江諸暨人,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在讀碩士。
摘要:學界對董仲舒的生平,尤其是生卒、對策年多有爭(zheng) 議。關(guan) 於(yu) 生卒年,經考證可知董仲舒生於(yu) 高祖六年(前201年),約卒於(yu) 元鼎三年(前114年);關(guan) 於(yu) 對策年的材料頗多齟齬,取與(yu) 史料矛盾最少的一說,係之於(yu) 元光元年(前134年)。董仲舒與(yu) 公孫弘同為(wei) 公羊家代表人物,關(guan) 係密切,在景帝、武帝時期的諸多學術、政治事件中均有交集,故附公孫弘年表。
關(guan) 鍵詞:董仲舒;公孫弘;年譜;《春秋繁露》
董仲舒是漢儒中具有時代意義(yi) 的人物,其交接者盡屬景、武兩(liang) 朝精英,他的生平,可作為(wei) 同時代學者相交接的坐標。理清董仲舒的生平,對於(yu) 理解董仲舒學脈的嬗變及實踐曆程,甚至為(wei) 董仲舒作品係年,有很大幫助。
論及董仲舒生平的著作為(wei) 數不少[1],對於(yu) 董仲舒的生卒、對策年三事,前人已有大量討論。此三事材料繁複,或有齟齬,學者用力於(yu) 此,難有定論。董仲舒的求學、仕途,他與(yu) 公孫弘等人的接觸,他的作品的階段性等問題,學界尚未給予足夠關(guan) 注。一些年譜類論著在涉及上述幾點時,或有疏漏。故不揣冒昧,試成此譜。
所引諸家,下文引用但注人名;本文所引《春秋繁露》,用鍾肇鵬校釋本;前四史用中華書(shu) 局舊標點本,不另注。取事多從(cong) 《史記》《漢書(shu) 》,軼事不錄。各項事跡,分誌於(yu) 各年之內(nei) ,附史料說明事跡,事有模糊者再加考證,若有可述者,再加按語。
高祖六年(前201年)庚子,董仲舒一歲。
董仲舒生。
材料:《漢書(shu) ·匈奴傳(chuan) 》:仲舒親(qin) 見四世之事,猶複欲守舊文,頗增其約。
《新論·本造》:董仲舒專(zhuan) 精於(yu) 述古,年至六十餘(yu) ,不窺園中菜[1]24。
《漢書(shu) ·董仲舒傳(chuan) 》:蓋三年不窺園,其精如此。武帝即位,舉(ju) 賢良文學之士,前後百數,而仲舒以賢良對策焉。
《後漢書(shu) ·應劭傳(chuan) 》:故膠西相董仲舒老病致仕,朝廷每有政議,數遣廷尉張湯親(qin) 至陋巷,問其得失。
《漢書(shu) ·敘傳(chuan) 》:身修國治,致仕縣車,下帷覃思,論道屬書(shu) ,讜言訪對,為(wei) 世純儒。
考證:章權才認為(wei) ,董仲舒在武帝即位(前140年)前已經“年至六十餘(yu) ”,故生於(yu) 前200年之前,親(qin) 見四世為(wei) 高、惠、文、景四世;周桂鈿認為(wei) 董仲舒在武帝元光元年(前134年)前“年至六十餘(yu) ”並且六十歲後“三年不窺園”,由此推測董仲舒生於(yu) 前200年至前196年,取其中數為(wei) 前198年。親(qin) 見惠、文、景、武四世。並以孔子生於(yu) 襄公二十二年,“哀、定、昭,君子之所見也”為(wei) 例,來說明10歲以後才能“親(qin) 見世事”。
以董仲舒的退休時間也可以推測其生年。“懸車致仕”為(wei) 70歲至79歲。嶽慶平認為(wei) 董仲舒在元朔三年(前126年)公孫弘任禦史大夫後即辭官,由此知其生於(yu) 前204年至前195年。周桂鈿則推測董仲舒在元狩元年(前122年)、元狩二年致仕。
《匈奴傳(chuan) 》此條上文論說和戰取決(jue) 於(yu) 時,從(cong) “和親(qin) 之論,發於(yu) 劉敬”到“孝惠、高後時”,再到“文帝中年”,則此四世,為(wei) 高、惠、文、景四世,仲舒當生於(yu) 高帝初年。本文認為(wei) 董仲舒於(yu) 元朔六年致仕,考證見“武帝元朔六年”條。由此推其生年可上至前201年,高祖時已為(wei) 童,能知高、惠、文、景四世之事。
高祖七年(前200年)辛醜(chou) ,董仲舒二歲。公孫弘一歲。
公孫弘生。
材料:《漢書(shu) ·百官公卿表下》:(元狩二年)三月戊寅,丞相弘薨。
《漢書(shu) ·公孫弘傳(chuan) 》:武帝初即位,招賢良文學士,是時弘年六十……年八十,終丞相位。
按:建元元年十月,武帝即位之時,公孫弘六十歲。秦漢時民間“歲初增年”“秦統一至漢初這段時期,以十月為(wei) 歲首,但沒有改變正月”[2]。建元元年正月後,增至六十一歲。故元狩二年三月卒,為(wei) 八十歲。
呂後元年(前187年)甲寅,董仲舒十五歲,公孫弘十四歲。
董仲舒始治《春秋》;公孫弘後為(wei) 薛獄吏,因罪免,海邊牧豕。
材料:《漢書(shu) ·董仲舒傳(chuan) 》:董仲舒,廣川人也,少治《春秋》,孝景時為(wei) 博士。
《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chuan) 》:丞相公孫弘者……少時為(wei) 薛獄吏,有罪,免。家貧,牧豕海上。
考證:《漢書(shu) ·食貨誌》:十五入大學,學先聖禮樂(le) ,而知朝廷君臣之禮;《漢書(shu) ·景十三王傳(chuan) 》:去年十四五,事師受《易》;《史記·吳王濞傳(chuan) 》:少子年十四,亦為(wei) 士卒先;《漢書(shu) ·高帝紀》如淳引《漢儀(yi) 注》:民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賦錢。從(cong) 文教、軍(jun) 賦各角度來看,十五歲是由“童”至“少”的節點。
文帝前元元年(前179年)壬戌,董仲舒二十三歲,公孫弘二十二歲。
董仲舒與(yu) 夏無且遊。
材料:《史記·刺客列傳(chuan) 》:始公孫季功、董生與(yu) 夏無且遊,具知其事,為(wei) 餘(yu) 道之如是。
《史記·太史公自序》:(答壺遂問《春秋》之作)太史公曰:餘(yu) 聞董生(服虔曰:“仲舒也。”)曰:周道衰廢,孔子為(wei) 魯司寇,諸侯害之,大夫壅之。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為(wei) 天下儀(yi) 表,貶天子,退諸侯,討大夫,以達王事而已矣。
考證:兩(liang) 處互見,可知董生為(wei) 董仲舒。嶽慶平認為(wei) ,夏無且為(wei) 秦醫官,其生年至少在前250年左右,與(yu) 董仲舒遊,仲舒壯年當在文帝時期。
按:太史公引董生語,與(yu) 《春秋繁露·玉杯》之義(yi) 略同:“《春秋》論十二世之事,人道浹而王道備。法布二百四十二年之中,相為(wei) 左右,以成文采。其居參錯,非襲古也。是故論《春秋》者,合而通之,緣而求之,伍其比,偶其類,覽其緒,屠其贅,是以人道浹而王法立。”《史記·十二諸侯年表》言《春秋》:“上記隱,下至哀之獲麟,約其辭文,去其煩重,以製義(yi) 法,王道備,人事浹。”鍾肇鵬指出“王道備,人事浹”乃公羊家通說。
景帝前元元年(前156年)乙酉,董仲舒四十六歲,公孫弘四十五歲。
董仲舒治學不問世務,弟子眾(zhong) 多;與(yu) 胡毋生同為(wei) 博士,著書(shu) 稱頌胡毋生。胡毋生歸齊後,公孫弘從(cong) 之受《春秋》。
材料:《史記·儒林列傳(chuan) 》:(仲舒)孝景時為(wei) 博士。下帷講誦,弟子傳(chuan) 以久次相授業(ye) ,或莫見其麵,蓋三年董仲舒不觀於(yu) 舍園,其精如此。進退容止,非禮不行,學士皆師尊之。
《史記·儒林列傳(chuan) 》:言《春秋》於(yu) 齊魯自胡毋生,於(yu) 趙自董仲舒。
《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chuan) 》:(弘)年四十餘(yu) ,學春秋雜說。
《史記·儒林列傳(chuan) 》:胡毋生,孝景時為(wei) 博士,以老歸教授。齊之言《春秋》者多受胡毋生,公孫弘亦頗受焉。
《漢書(shu) ·儒林列傳(chuan) 》:(胡母生)與(yu) 董仲舒同業(ye) ,仲舒著書(shu) 稱其德。
考證:“三年不窺園”說明董仲舒勤學不輟、不問世務。《新論》“年至六十餘(yu) ,不窺園中菜”,說明董仲舒年高而不廢學。此條可以解釋董仲舒早年活動史料稀少。劉汝霖指出:“弘是年已四十五歲,是其受學子都,至遲不過景帝五年,而又在子都辭博士之後,故知子都之初為(wei) 博士在景帝初年也。”
景帝中元二年(前148年)癸巳,董仲舒五十四歲,公孫弘五十三歲。
十月,獻王以《孝經》問董仲舒,仲舒以五行義(yi) 對之。
材料:《春秋繁露·五行對》:河間獻王問溫城董君曰:“《孝經》曰:‘夫孝,天之經,地之義(yi) 。’何謂也?”對曰:……王曰:“善哉!”
考證:劉汝霖將此條定於(yu) 景帝中二年。劉氏認為(wei) ,武帝時獻王於(yu) 元光五年朝,是時仲舒為(wei) 江都相,不得見,故係之於(yu) 景帝初年獻王來朝之時。劉躍進從(cong) 其說。鍾肇鵬《年表》懸疑不決(jue) ,景帝中二年與(yu) 武帝元光五年都記了獻王問董仲舒一事。
本文從(cong) 劉說。江都王劉非上書(shu) 請擊匈奴,引起武帝忌諱,導致時任江都相董仲舒“廢為(wei) 中大夫”,此事在元光五年。若係獻王問對於(yu) 元光五年十月,假使劉非於(yu) 同年十月上書(shu) ,武帝旨意迅速下達,董仲舒也難以在同一月內(nei) 由江都回到京師。
轅固生與(yu) 黃生辯,答竇太後問。次年轅固生任清河王太傅。
材料:《史記·儒林列傳(chuan) 》:轅固生,齊人也,以治《詩》為(wei) 博士,與(yu) 黃生爭(zheng) 論於(yu) 上前。……竇太後好《老子》書(shu) ,召轅固生問《老子》書(shu) 。……居頃之,帝以固為(wei) 廉直,拜為(wei) 清河王太傅。
考證:《史記·五宗世家》:清河哀王乘,以孝景中三年用皇子為(wei) 清河王。《諸侯王年表》言景帝中二年置清河國,故置之於(yu) 中二年。
按:《春秋繁露·堯舜不擅移湯武不專(zhuan) 殺》即轅固生與(yu) 黃生爭(zheng) 論語。蘇輿注:“此篇非董子文。”鍾肇鵬注:“疑後人混入。”桂思卓認為(wei) :“《春秋繁露》對黃生和轅固生之爭(zheng) 的兩(liang) 次記載,可能說明董仲舒親(qin) 眼目睹了這場論辯。”
武帝建元元年(前140年)辛醜(chou) ,董仲舒六十二歲,公孫弘六十一歲。
十月,詔舉(ju) 賢良,公孫弘六十歲,首次參加對策。
材料:《漢書(shu) ·公孫弘傳(chuan) 》:武帝初即位,招賢良文學士,是時弘年六十,以賢良征為(wei) 博士。
轅固亦征,論公孫弘。
材料:《史記·儒林列傳(chuan) 》:今上初即位,複以賢良征固。諸諛儒多疾毀固,曰“固老”,罷歸之。時固已九十餘(yu) 矣。固之征也,薛人公孫弘亦征,側(ce) 目而視固。固曰:“公孫子,務正學以言,無曲學以阿世!”
武帝獨善莊助對,擢為(wei) 中大夫。
材料:《漢書(shu) ·嚴(yan) 助傳(chuan) 》:郡舉(ju) 賢良,對策百餘(yu) 人,武帝善助對,由是獨擢助為(wei) 中大夫。
《史記·東(dong) 越列傳(chuan) 》:(建元三年)於(yu) 是中大夫莊助詰蚡。
公孫弘為(wei) 博士,旋以病歸。
材料:《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chuan) 》:征以賢良為(wei) 博士。使匈奴,還報,不合上意,上怒,以為(wei) 不能,弘乃病免歸。
丞相綰請罷賢良文學中治法家、縱橫家言者。
材料:《漢書(shu) ·武帝紀》:丞相綰奏:“所舉(ju) 賢良,或治申、商、韓非、蘇秦、張儀(yi) 之言,亂(luan) 國政,請皆罷。”奏可。
六月,竇嬰為(wei) 相,田蚡為(wei) 太尉,“俱好儒術”,趙綰、王臧得用。
材料:《漢書(shu) ·百官公卿表下》:孝武建元元年六月,丞相綰免。丙寅,魏其侯竇嬰為(wei) 丞相。武安侯田蚡為(wei) 太尉。
《史記·儒林列傳(chuan) 》:及今上即位,趙綰、王臧之屬明儒學,而上亦鄉(xiang) 之,於(yu) 是招方正賢良文學之士。
《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chuan) 》:魏其、武安俱好儒術,推轂趙綰為(wei) 禦史大夫,王臧為(wei) 郎中令。
按:陳蘇鎮指出,《史》《漢》所載丞相衛綰、禦史大夫直不疑以“過免”“病免”是“欲加之罪”,實際上出於(yu) 當權者更換宰相的需要[3]215-221。建元二年竇嬰、田蚡免亦然,觸及竇太後為(wei) 代表的黃老派的利益。竇太後崩,她安排在三公位置上的許昌、莊青翟也被撤下。
趙綰、王臧都曾受學於(yu) 申公。而據《史記·儒林列傳(chuan) 》,王臧曾“事孝景帝為(wei) 太子少傅,免去”,王臧曾為(wei) 武帝老師。
七月,征申公,議立明堂,不得用。
材料:《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chuan) 》:迎魯申公,欲設明堂,令列侯就國,除關(guan) ,以禮為(wei) 服製,以興(xing) 太平。
《史記·封禪書(shu) 》:趙綰、王臧等以文學為(wei) 公卿,欲議古立明堂城南,以朝諸侯。草巡狩封禪改曆服色事未就。
考證:《漢書(shu) ·武帝紀》係此條於(yu) 七月至十月之間。劉躍進、陳蘇鎮係之於(yu) 七月,從(cong) 之。
按:申公師徒改製的失敗,固然有竇太後勢力的阻撓;另一方麵,徐複觀認為(wei) ,趙綰、王臧所欲實現的明堂,需要在廟製之外再創造一套建築與(yu) 儀(yi) 式,本身難以實行[4];陳蘇鎮提出,申公“為(wei) 治者不在多言,顧力行何如耳”的態度也使武帝失去了興(xing) 趣[3]221。
董仲舒與(yu) 韓嬰辯。
材料:《漢書(shu) ·儒林傳(chuan) 》:武帝時,嬰嚐與(yu) 董仲舒論於(yu) 上前,其人精悍,處事分明,仲舒不能難也。
考證:董仲舒景帝朝博士,居於(yu) 京師;韓嬰為(wei) 文帝時博士,年長於(yu) 董仲舒。係於(yu) 武帝即位之初。
武帝建元二年(前139年)壬寅,董仲舒六十三歲,公孫弘六十二歲。
十月,趙綰、王臧下獄死;丞相竇嬰,太尉田蚡免。
材料:《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chuan) 》:舉(ju) 謫諸竇、宗室毋節行者,除其屬籍。時諸外家為(wei) 列侯,列侯多尚公主,皆不欲就國。以故毀日至竇太後。太後好黃老之言,而魏其、武安、趙綰、王臧等務隆推儒術,貶道家言,是以竇太後滋不說魏其等。及建元二年,禦史大夫趙綰請無奏事東(dong) 宮,竇太後大怒,乃罷逐趙綰、王臧等,而免丞相、太尉,以柏至侯許昌為(wei) 丞相,武強侯莊青翟為(wei) 禦史大夫。
按:《史記·封禪書(shu) 》文略同,但無“毀日至竇太後”等文字,突出了儒道之爭(zheng) 這一學術背景。排斥儒術是竇太後打擊申公師徒的主要動機。
武帝建元五年(前136年)乙巳,董仲舒六十六歲,公孫弘六十五歲。
春,置五經博士。
材料:《漢書(shu) ·武帝紀》:五年春,罷三銖錢,行半兩(liang) 錢。置五經博士。
按:劉汝霖認為(wei) ,文景時,“使諸博士共講此書(shu) ,非以諸書(shu) 各立博士也”,至武帝時,“博士各掌其經,不複相亂(luan) ,自是始有專(zhuan) 責矣”。仲舒在景帝時為(wei) 博士,五經皆通,因而與(yu) 江公辯論時“通《五經》,能持論,善屬文”。
武帝建元六年(前135年)丙午,董仲舒六十七歲,公孫弘六十六歲。
二月,遼東(dong) 高廟災。
四月,長陵高園便殿火。董仲舒推說災異,屮稿未上。
材料:《漢書(shu) ·武帝紀》:六年春二月乙未,遼東(dong) 高廟災。夏四月壬子,高園便殿火。上素服五日。
《漢書(shu) ·董仲舒傳(chuan) 》:先是,遼東(dong) 高廟、長陵高園殿災,仲舒居家推說其意,屮稿未上,主父偃候仲舒,私見,嫉之,竊其書(shu) 而奏焉。
《漢書(shu) ·五行誌》:董仲舒對曰:《春秋》之道舉(ju) 往以明來,是故天下有物,視《春秋》所舉(ju) 與(yu) 同比者,精微眇以存其意,通倫(lun) 類以貫其理,天地之變,國家之事,粲然皆見,亡所疑矣。……今高廟不當居遼東(dong) ,高園殿不當居陵旁,於(yu) 禮亦不當立,與(yu) 魯所災同。……故天災若語陛下:“當今之世,雖敝而重難,非以太平至公,不能治也。視親(qin) 戚貴屬在諸侯遠正最甚者,忍而誅之,如吾燔遼東(dong) 高廟乃可;視近臣在國中處旁仄及貴而不正者,忍而誅之,如吾燔高園殿乃可”雲(yun) 爾。在外而不正者,雖貴如高廟,猶災燔之,況諸侯乎!在內(nei) 不正者,雖貴如高園殿,猶燔災之,況大臣乎!此天意也。罪在外者天災外,罪在內(nei) 者天災內(nei) ,燔甚罪當重,燔簡罪當輕,承天意之道也。
按:《五行誌》載遼東(dong) 高廟災為(wei) 六月丁酉,《武帝紀》載之於(yu) 二月乙未,從(cong) 《紀》。董仲舒之對,“罪在外者”,當指建元年間淮南王“愈益治攻戰具,積金錢賂遺郡國”。
五月,竇太後崩。
材料:《漢書(shu) ·武帝紀》:五月丁亥,太皇太後崩。
六月,複用田蚡為(wei) 丞相,黜黃老,儒術起。
材料:《漢書(shu) ·儒林傳(chuan) 》:及竇太後崩,武安君田蚡為(wei) 丞相,黜黃老、刑名百家之言,延文學儒者以百數,而公孫弘以治《春秋》為(wei) 丞相封侯,天下學士靡然鄉(xiang) 風矣。
武帝元光元年(前134年)丁未,董仲舒六十八歲,公孫弘六十七歲。
十一月,初令郡國舉(ju) 孝廉。
材料:《漢書(shu) ·武帝紀》:元光元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國舉(ju) 孝廉各一人。
二月,董仲舒與(yu) 鮑敞論陰陽。
材料:《西京雜記》:元光元年七月,京師雨雹。鮑敞問董仲舒曰:雹何物也?何氣而生之?[5]
《古文苑》:元光元年七月,京師雨雹[6]。
考證:《古文苑》名之為(wei) 《雨雹對》。周天遊注《西京雜記》,係之於(yu) 七月,言《古文苑》係之於(yu) 二月;劉汝霖引《西京雜記》,反係之於(yu) 二月。不知兩(liang) 者所據何本。鍾肇鵬亦係之於(yu) 七月。筆者所見四部叢(cong) 刊影宋本《古文苑》、影明本《西京雜記》皆係之於(yu) 七月。
惟思仲舒五月對策,策文中亦有“上下不和,則陰陽繆盩而妖孽生”之語,與(yu) 《雨雹對》意略同,《雨雹對》當成之於(yu) 前。且“對即畢,天子以仲舒為(wei) 江都相”,不合七月仍滯留京師。故從(cong) 二月說。
按:《雨雹對》中言:“聖人之在上,則陰陽和,風雨時也。政多紕繆,則陰陽不調,風發屋,雨溢河,雪至牛目,雹殺驢馬。此皆陰陽相蕩。”從(cong) 陰陽關(guan) 係的角度說明政治與(yu) 氣象的關(guan) 係,和《春秋繁露·王道》中的“王正,則元氣和順,風雨時,景星見,黃龍下;王不正,則上變天,賊氣並”接近。此兩(liang) 篇成書(shu) 時間或相近。
五月,董仲舒對策。
材料:《漢書(shu) ·董仲舒傳(chuan) 》:武帝即位,舉(ju) 賢良文學之士,前後百數,而仲舒以賢良對策焉。……對即畢,天子以仲舒為(wei) 江都相,事易王。易王,帝兄,素驕,好勇。
考證:天人三策上於(yu) 何時,聚訟垂千年不休。以各家說法產(chan) 生時間排序,有建元元年說[2],元光元年五月說[3],元光元年二月說[4],建元五年說[5],元朔五年說[6],建元元年、元光元年兩(liang) 對策說[7],元光五年說[8]等。
從(cong) 策文文意來看,第二策發於(yu) 前,第一策、第三策發於(yu) 後。桂思卓提出:“審慎的推論似乎是,董仲舒參加了公元前140年和公元前134年的兩(liang) 場策問,而他在這兩(liang) 場策問中的議論則同時成了《漢書(shu) 》卷五十六所保存之資料的來源。”而第二策武帝所問“親(qin) 耕藉田”“陰陽錯繆”,仲舒答“夜郎、康居”三處,與(yu) 建元元年說衝(chong) 突。本文僅(jin) 能取與(yu) 史料矛盾最少的一說,將三策係之於(yu) 元光元年。以下對前人未深入討論的材料略作說明。
親(qin) 耕籍田事。《史記·孝文本紀》文帝二年正月詔:“農(nong) ,天下之本,其開籍田,朕親(qin) 率耕,以給宗廟粢盛。”《漢書(shu) ·文帝紀》:“(文帝二年)十一月癸卯晦,日有食之。……及舉(ju) 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以匡朕之不逮。……春正月丁亥,詔曰:‘夫農(nong) ,天下之本也,其開藉田。’”;文帝十二年舉(ju) 賢詔後,又有親(qin) 耕詔:“朕親(qin) 率天下農(nong) 耕以供粢盛,皇後親(qin) 桑以奉祭服,其具禮儀(yi) 。”係於(yu) 十三年春二月。《封禪書(shu) 》又有文帝十三年增設諸神祠之詔。《史記·孝景本紀》有“(景帝後二年)為(wei) 歲不登,禁天下食不造歲”;《漢書(shu) ·景帝紀》同年載夏四月詔“朕親(qin) 耕,後親(qin) 桑,以奉宗廟粢盛祭服,為(wei) 天下先”。
武帝即位初親(qin) 耕,僅(jin) 見於(yu) 天人三策。征和四年親(qin) 耕山東(dong) 钜定,《漢書(shu) ·武帝紀》載:“三月,上耕於(yu) 钜定。還幸泰山,修封。庚寅,祀於(yu) 明堂。癸巳,禪石閭。”
本文推測,親(qin) 耕活動一方麵與(yu) “歲不登”有著直接、明晰的聯係;另一方麵與(yu) 祭祀活動、人才選拔有著潛在的聯係。《春秋繁露·立元神》立“三本說”:“郊祀致敬,共事祖禰,舉(ju) 顯孝悌,表異孝行,所以奉天本也;秉耒躬耕,采桑親(qin) 蠶,墾草殖穀,開辟以足衣食,所以奉地本也;立辟雍庠序,修孝悌敬讓,明以教化,感以禮樂(le) ,所以奉人本也。”皇帝躬耕是奉地本,與(yu) 郊祀致敬之奉天本,修孝悌敬讓之奉人本並列。那麽(me) ,根據《漢書(shu) ·武帝紀》“(建元)三年春,河水溢於(yu) 平原,大饑,人相食”的記載,能否做出推測:武帝首次親(qin) 耕,很可能是在建元年間這場大饑荒之後?反之,由公孫弘首次對策年齡可知,建元元年對策在武帝即位之冬。而親(qin) 耕籍田往往在正月到四月,建元元年對策不可能討論親(qin) 耕籍田。
按:其餘(yu) 材料,前人討論極多,不贅述。天人三策起於(yu) 何時,實質是尊儒的發生時間與(yu) 主要發起者的問題,即“推明孔氏,抑黜百家”究竟起於(yu) 武帝即位時還是即位後一段時間,是否由董仲舒率先提出的問題。
武帝元光二年(前133年)戊申,董仲舒六十九歲,公孫弘六十八歲。
八月,董仲舒在江都相任內(nei) ,作《止雨》篇。
材料:《春秋繁露·止雨》:二十一年八月甲申朔丙午,江都相董仲舒告內(nei) 史中尉:陰雨太久,恐傷(shang) 五穀,趣止雨。
考證:蘇輿認為(wei) 此二十一年為(wei) 武帝二十一年,並說:“武帝二十一年,從(cong) 建元元年起數之,則元狩四年。時仲舒免歸家居。元鼎以前紀元並追稱,故此不列年號耳。”
《史記·漢興(xing) 以來諸侯王年表》:“(景帝前四年)初置江都。六月乙亥,汝南王非為(wei) 江都王元年。是為(wei) 易王。”《武帝紀》:“元朔元年,江都易王薨。”“(元狩二年)江都王建有罪,自殺。”《年表》:“(元狩二年)反,自殺,國除為(wei) 廣陵郡。”
可見,元朔元年易王劉非薨,元狩二年江都王建反,國除為(wei) 廣陵郡,元狩四年何來江都國?此處的“二十一年”是江都易王二十一年,為(wei) 元光二年[9]。
按:《續漢書(shu) ·禮儀(yi) 誌·請雨條》劉昭注:“又仲舒奏江都王雲(yun) :‘求雨之方,損陽益陰。願大王無收廣陵女子為(wei) 人祝者一月租,賜諸巫者。諸巫毋大小皆相聚於(yu) 郭門,為(wei) 小壇,以脯酒祭。女獨擇寬大便處移市,市使無內(nei) 丈夫,丈夫無得相從(cong) 飲食。令吏妻各往視其夫,皆到即起,雨注而已。’”此事可係於(yu) 此年。鍾肇鵬認為(wei) ,仲舒奏江都王之文,為(wei) 本傳(chuan) 所謂“上疏條教”之類,非《求雨》篇脫文。
董仲舒與(yu) 江都王相善,答“越大夫不得為(wei) 仁”。
材料:《漢書(shu) ·董仲舒傳(chuan) 》:仲舒以禮誼匡正,王敬重焉。久之,王問仲舒曰:“粵王句踐與(yu) 大夫泄庸、種、蠡謀伐吳,遂滅之。孔子稱殷有三仁,寡人亦以為(wei) 粵有三仁。桓公決(jue) 疑於(yu) 管仲,寡人決(jue) 疑於(yu) 君。”(《春秋繁露·對膠西王越大夫不得為(wei) 仁》語略同)
考證:淩曙、蘇輿、鍾肇鵬等人注本,題目皆作“膠西王”,但注“合作江都王”,從(cong) 注。以“久之,王問”,係於(yu) 次年。
武帝元光三年(前132年)己酉,董仲舒七十歲,公孫弘六十九歲。
主父偃見衛青,久不得用。
材料:《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chuan) 》:元光元年中,以為(wei) 諸侯莫足遊者,乃西入關(guan) 見衛將軍(jun) 。……資用乏,留久,諸公賓客多厭之,乃上書(shu) 闕下。
《漢書(shu) ·主父偃傳(chuan) 》:元光元年,乃西入關(guan) 見衛將軍(jun) 。
考證:《漢書(shu) 》當脫“中”字,從(cong) 《史記》,暫係之於(yu) 元光三年。
武帝元光五年(前130年)辛亥,董仲舒七十二歲,公孫弘七十一歲。
十月,河間獻王獻樂(le) ,答問於(yu) 武帝。
材料:《漢書(shu) ·景十三王傳(chuan) 》:武帝時,獻王來朝,獻雅樂(le) ,對三雍宮,及詔策所問三十餘(yu) 事。其對推道術而言,得事之中,文約指明。
《漢書(shu) ·武帝紀》:五年春正月,河間王德薨。
考證:諸侯皆以十月朝賀,春正月獻王薨,故係獻王來朝於(yu) 十月。獻王早逝,《史記·五宗世家》《集解》引《漢名臣奏》謂武帝有忌於(yu) 獻王,“王知其意,歸即縱酒聽樂(le) ,因以終”。
夏,發巴蜀治南夷道。
材料:《漢書(shu) ·武帝紀》:(元光五年)夏,發巴蜀治南夷道。
公孫弘對策,武帝擢其為(wei) 第一,拜為(wei) 博士。諫上無用事西南夷。
材料:《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chuan) 》:元光五年,有詔征文學,菑川國複推上公孫弘……策奏,天子擢弘對為(wei) 第一。召入見,狀貌甚麗(li) ,拜為(wei) 博士。是時通西南夷道,置郡,巴蜀民苦之,詔使弘視之。還奏事,盛毀西南夷無所用,上不聽。
江都王劉非請擊匈奴,武帝忌之,國相董仲舒廢為(wei) 中大夫。
材料:《史記·五宗世家》:(劉非)以軍(jun) 功賜天子旌旗,元光五年,匈奴大入漢為(wei) 賊,非上書(shu) 願擊匈奴,上不許。非好氣力,治宮觀,招四方豪桀,驕奢甚。
公孫弘、董仲舒讚獻王所獻樂(le) 。
材料:《漢書(shu) ·禮樂(le) 誌》:是時,河間獻王有雅材,亦以為(wei) 治道非禮樂(le) 不成,因獻所集雅樂(le) 。天子下大樂(le) 官,常存習(xi) 之,歲時以備數,然不常禦。
《漢書(shu) ·禮樂(le) 誌》:河間獻王聘求幽隱,修興(xing) 雅樂(le) 以助化。時大儒公孫弘、董仲舒等皆以為(wei) 音中正雅,立之大樂(le) 。
考證:鍾肇鵬係此事於(yu) 元光五年十月,獻王來朝之際。此時董仲舒尚在江都,公孫弘亦尚未以對策為(wei) 博士。《漢書(shu) ·禮樂(le) 誌》既雲(yun) :“常存肄之,歲時以備數,然不常禦。”則公孫弘、董仲舒未必同時在此年讚獻王之樂(le) 。暫係於(yu) 此。
董仲舒以《春秋》授吾丘壽王。
材料:《漢書(shu) ·吾丘壽王傳(chuan) 》:詔使從(cong) 中大夫董仲舒受《春秋》,高材通明。
按:董仲舒為(wei) 中大夫,當在主父偃竊書(shu) 前,故係於(yu) 此。
公孫弘遷左內(nei) 史,與(yu) 汲黯有隙。
材料:《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chuan) 》:上大悅之,二歲中,至左內(nei) 史。
《漢書(shu) ·公孫弘傳(chuan) 》:一歲中,至左內(nei) 史。弘奏事,有所不可,不肯庭辯。常與(yu) 主爵都尉汲黯請間,黯先發之,弘推其後,上常說,所言皆聽,以此日益親(qin) 貴。
《漢書(shu) ·百官公卿表下》:(元光五年)博士公孫弘為(wei) 左內(nei) 史,四年遷。
《漢書(shu) ·汲黯傳(chuan) 》:上方鄉(xiang) 儒術,尊公孫弘,及事益多,吏民巧。上分別文法,湯等數奏決(jue) 讞以幸。而黯常毀儒,麵觸公孫弘等徒懷詐飾智以阿人主取容,而刀筆之吏專(zhuan) 深文巧詆,陷人於(yu) 罔,以自為(wei) 功。
考證:從(cong) 《漢》表,係之於(yu) 元光五年年末。公孫弘此年遷左內(nei) 史,然後服喪(sang) 三年,元朔二年再遷禦史大夫。
按:汲黯與(yu) 公孫弘、張湯有隙,固然因為(wei) 汲黯“為(wei) 人性倨,少禮,麵折,不能容人之過”,而汲黯“學黃老言,治官民,好清靜”也是不可忽略的因素。黃老與(yu) 儒、法之間的鬥爭(zheng) ,在此體(ti) 現。
武帝元光六年(前129年)壬子,董仲舒七十三歲,公孫弘七十二歲。
董仲舒居舍,著《災異之記》,參閱建元六年書(shu) 稿。
材料:《史記·儒林列傳(chuan) 》:(仲舒)中廢為(wei) 中大夫,居舍,著《災異之記》。
考證:《史記》此處下文雲(yun) :“是時遼東(dong) 高廟災,主父偃疾之,取其書(shu) 奏之天子。”遼東(dong) 高廟、高園便殿災在建元六年,是時主父偃尚未發跡。故《漢書(shu) 》本傳(chuan) 此處為(wei) “先是,遼東(dong) 高廟、長陵高園殿災,仲舒居家推說其意,屮稿未上”,如此方通。董仲舒元光六年在京師,寫(xie) 作《災異之記》,如非參閱建元六年書(shu) 稿,主父偃安能見此六年前之舊稿?
主父偃上書(shu) ,高升,數獻策於(yu) 武帝。
材料:《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chuan) 》:書(shu) 奏天子,天子召見三人,……乃拜主父偃、徐樂(le) 、嚴(yan) 安為(wei) 郎中。……(偃)數見,上疏言事,詔拜偃為(wei) 謁者,遷為(wei) 中大夫。一歲中四遷偃。
《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chuan) 》:願陛下令諸侯得推恩分子弟,以地侯之。……上又從(cong) 其計。尊立衛皇後,及發燕王定國陰事,蓋偃有功焉。
考證:據《孝武本紀》,尊衛後在元朔元年春,故係主父偃發跡於(yu) 前一年。燕王定國事,史料有出入:據《史》表,燕王定國在位二十四年,身死於(yu) 元朔元年;《史》傳(chuan) 同。《漢》表同《史》表;而《漢》傳(chuan) 又言其元朔中自殺,在位四十二年。《漢》傳(chuan) 與(yu) 其他三處不同。
主父偃竊稿,董仲舒下獄,幸蒙不誅,複為(wei) 太中大夫。
材料:《史記·儒林列傳(chuan) 》:主父偃疾之,取其書(shu) 奏之天子。天子召諸生示其書(shu) ,有刺譏。董仲舒弟子呂步舒不知其師書(shu) ,以為(wei) 下愚。於(yu) 是下董仲舒吏,當死,詔赦之。於(yu) 是董仲舒竟不敢複言災異。
《漢書(shu) ·劉向傳(chuan) 》:又董仲舒坐私為(wei) 災異書(shu) ,主父偃取奏之,下吏,罪至不道,幸蒙不誅,複為(wei) 太中大夫,膠西相,以老病免歸。
按:武帝此舉(ju) ,意在立威,以災異論為(wei) 不可取。故“當死,詔赦之”,仲舒亦知其意,“不敢複言災異”。以該年為(wei) 限,可推斷董仲舒著作的形成時間。
公孫弘服後母喪(sang) 。
材料:《漢書(shu) ·公孫弘傳(chuan) 》:養(yang) 後母孝謹,後母卒,服喪(sang) 三年。
按:此處從(cong) 《漢書(shu) 》說。《史記》本傳(chuan) 置“服喪(sang) 三年”於(yu) “二歲中,至左內(nei) 史”之前,如此,元朔二年喪(sang) 服未滿,而史載公孫弘已遷禦史大夫。
武帝元朔元年(前128年)癸醜(chou) ,董仲舒七十四歲,公孫弘七十三歲。
十一月,武帝再下求賢詔。
按:見於(yu) 《漢書(shu) ·武帝紀》,文繁不錄。詔中提出“今或至闔郡而不薦一人”,“與(yu) 中二千石、禮官、博士議不舉(ju) 者罪”。有學者認為(wei) 董仲舒對策於(yu) 元朔五年,就引用了這條材料,認為(wei) 第二策中“今以一郡一國之眾(zhong) ,對亡應書(shu) 者”,同元朔元年詔“闔郡而不薦一人”描述的是同一事件[7]。某個(ge) 郡國沒有察舉(ju) 孝廉,並非極罕見之事,不能以此斷定第二策上於(yu) 元朔元年之後。董仲舒對策引五年前一件小事立論的可能性也不大。
十二月,董仲舒故主江都易王劉非薨。
材料:《漢書(shu) ·武帝紀》:(元朔元年)十二月,江都王非薨。
三月,衛後立,主父偃有功。
按:《漢書(shu) ·主父偃傳(chuan) 》言,衛後之立,主父偃有功焉。元光五年七月乙巳陳皇後以巫蠱廢,張湯是時為(wei) 侍禦史。陳皇後之廢,外家竇氏衰也是值得考慮的因素。
武帝元朔二年(前127年)甲寅,董仲舒七十五歲,公孫弘七十四歲。
江都王建立,淫虐殘殺,無人匡正。
按:事見於(yu) 《漢書(shu) ·景十三王傳(chuan) 》。有學者認為(wei) 董仲舒於(yu) 此年再相江都。考證見“元朔五年條”。
武帝元朔三年(前126年)乙卯,董仲舒七十六歲,公孫弘七十五歲。
公孫弘代張歐為(wei) 禦史大夫;張湯由中大夫遷廷尉。
材料:《漢書(shu) ·百官公卿表下》:(元朔三年)左內(nei) 史公孫弘為(wei) 禦史大夫,二年遷。……中大夫張湯為(wei) 廷尉,五年遷。
主父偃說武帝築朔方,下公卿議,公孫弘與(yu) 朱買(mai) 臣辯。
材料:《漢書(shu) ·公孫弘傳(chuan) 》:為(wei) 內(nei) 史數年,遷禦史大夫。時又東(dong) 置蒼海,北築朔方之郡。弘數諫,以為(wei) 疲弊中國以奉無用之地,願罷之。於(yu) 是上乃使朱買(mai) 臣等難弘置朔方之便。發十策,弘不得一。弘乃謝曰:“山東(dong) 鄙人,不知其便若是,願罷西南夷、蒼海,專(zhuan) 奉朔方。”上乃許之。
《漢書(shu) ·主父偃傳(chuan) 》:偃盛言朔方地肥饒,……上覽其說,下公卿議,皆言不便。公孫弘曰:“秦時嚐發三十萬(wan) 眾(zhong) 築北河,終不可就,已而棄之。”朱買(mai) 臣難詘弘,遂置朔方,本偃計也。
按:據《武帝紀》,元朔元年秋,東(dong) 置蒼海郡,元朔三年春,罷蒼海郡,元朔三年秋,罷西南夷,城朔方。《地理誌》:元朔二年開朔方郡。《公孫弘傳(chuan) 》已言(弘)“為(wei) 內(nei) 史數年,遷禦史大夫”,因此將這場辯論係於(yu) 元朔三年初。辯論後,“罷蒼海郡”“城朔方”。《地理誌》言元朔二年開朔方郡,為(wei) 元朔二年春置郡,二年夏“募民徙朔方十萬(wan) 口”之事。
公孫弘說武帝誅主父偃。
材料:《漢書(shu) ·主父偃傳(chuan) 》:及齊王以自殺聞,上大怒,以為(wei) 偃劫其王令自殺,乃征下吏治。偃服受諸侯之金,實不劫齊王令自殺。上欲勿誅,公孫弘爭(zheng) 曰:“齊王自殺無後,國除為(wei) 郡,入漢,偃本首惡,非誅偃無以謝天下。”乃遂族偃。
武帝元朔五年(前124年)丁巳,董仲舒七十八歲,公孫弘七十七歲。
十一月,公孫弘以《春秋》之義(yi) 繩臣下,為(wei) 相,封侯。
材料:《漢書(shu) ·百官公卿表下》:十一月乙醜(chou) ,丞相澤免。禦史大夫公孫弘為(wei) 丞相。
董仲舒與(yu) 瑕丘江公辯,公孫弘為(wei) 相,輯其議論,用董仲舒議。
材料:《漢書(shu) ·儒林傳(chuan) 》:武帝時,江公與(yu) 董仲舒並。仲舒通《五經》,能持論,善屬文。江公呐於(yu) 口,上使與(yu) 仲舒議,不如仲舒。而丞相公孫弘本為(wei) 《公羊》學,比輯其議,卒用董生。
董仲舒上《詣丞相公孫弘記室書(shu) 》,公孫弘使之相膠西。
材料:《漢書(shu) ·董仲舒傳(chuan) 》:膠西王亦上兄也,尤縱恣,數害吏二千石。弘乃言於(yu) 上曰:“獨董仲舒可使相膠西王。”
考證:《詣丞相公孫弘記室書(shu) 》抬頭為(wei) “江都相董仲舒”,說“言君侯以周召自然休質,擢升三公。……郡國翕然望風,更思改新。”可知此書(shu) 上於(yu) 公孫弘初為(wei) 相時。抬頭自稱“江都相董仲舒”,應當是以自身所擔任的最高職位自稱,取孔子“以吾從(cong) 大夫之後,不可徒行也”之意。鍾肇鵬、周桂鈿認為(wei) 董仲舒在元朔二年,江都王建時再任江都相,以附會(hui) 《詣丞相書(shu) 》中“江都相”的抬頭。愚以為(wei) 董仲舒沒有再次出任江都相。原因有二:其一,《景十三王傳(chuan) 》載,易王喪(sang) 時,建與(yu) 父姬、女弟奸,淫虐殘殺。仲舒若為(wei) 相,必力圖匡正;其二,《詣丞相書(shu) 》是仲舒轉任膠西的契機,此書(shu) 上於(yu) 公孫弘為(wei) 丞相、董仲舒尚未任膠西相之時,當為(wei) 元朔五年無疑,若此前仲舒江都為(wei) 相,何時何地與(yu) 瑕丘江公辯?
公孫弘與(yu) 吾丘壽王辯,壽王承仲舒師說,弘詘。
材料:《漢書(shu) ·吾丘壽王傳(chuan) 》:後(壽王)征入為(wei) 光祿大夫侍中。丞相公孫弘奏言:“禁民毋得挾弓弩便。”上下其議。
按:吾丘壽王所論“聖王務教化而省禁防”,乃承董仲舒師說。
六月,公孫弘請置博士弟子員,學者益廣。
材料:《漢書(shu) ·武帝紀》《史記·儒林列傳(chuan) 》。
雷被至長安,告淮南王陰事,罰以削地。
材料:《史記·淮南衡山列傳(chuan) 》。
武帝元朔六年(前123年)戊午,董仲舒七十九歲,公孫弘七十八歲。
淮南王庶孫劉建上書(shu) 告,審食其之孫求淮南陰事構之於(yu) 弘。公孫弘深探淮南獄。
材料:《史記·淮南衡山列傳(chuan) 》:是時故辟陽侯孫審卿善丞相公孫弘,怨淮南厲王殺其大父,乃深購淮南事於(yu) 弘,弘乃疑淮南有畔逆計謀,深窮治其獄。
董仲舒與(yu) 膠西王相善,仲舒為(wei) 膠西王擬議淮南書(shu) ,不久辭官。
材料:《史記·儒林列傳(chuan) 》:膠西王素聞董仲舒有行,亦善待之。董仲舒恐久獲罪,疾免居家。至卒,終不治產(chan) 業(ye) ,以修學著書(shu) 為(wei) 事。
《史記·淮南衡山列傳(chuan) 》載,有司請逮捕衡山王,武帝下其議,膠西王端引《春秋》之義(yi) 論之。
《漢書(shu) ·敘傳(chuan) 》:身修國治,致仕縣車,下帷覃思,論道屬書(shu) ,讜言訪對,為(wei) 世純儒。
考證:錢穆認為(wei) ,“膠西之議出於(yu) 其相董仲舒。仲舒固深疾漢廷兄弟親(qin) 戚骨肉之驕揚奢僭,而主為(wei) 忍而誅者”[8]。今從(cong) 之。元朔六年後,武帝使呂步舒窮治淮南事,仲舒一懼武帝,二懼膠西王,當於(yu) 此前後辭官。合於(yu) “懸車致仕”之數。
武帝元狩元年(前122年)己未,董仲舒八十歲,公孫弘七十九歲。
十一月,淮南衡山事發,呂步舒大治獄。
材料:《漢書(shu) ·武帝紀》:(元狩元年)十一月,淮南王安、衡山王賜謀反,誅,黨(dang) 與(yu) 死者數萬(wan) 人。
《漢書(shu) ·五行誌》:上思仲舒前言,使仲舒弟子呂步舒持斧鉞治淮南獄,以《春秋》誼顓斷於(yu) 外,不請。
按:武帝對諸侯王的態度複雜。武帝有削奪諸侯王權力的需要,尤其針對河間王德、淮南王安等有名望的諸侯王;考慮到輿論的態度,這種需要又不能過度表現出來,如齊王次昌事。
公孫弘以大臣奉職不稱致使諸侯畔逆為(wei) 由,上書(shu) 請辭以避禍,不許。
材料:《漢書(shu) ·公孫弘傳(chuan) 》:後淮南、衡山謀反,治黨(dang) 與(yu) 方急,弘病甚,自以為(wei) 無功而封侯,居宰相位,宜佐明主填撫國家,使人由臣子之道,今諸侯有畔逆之計,此大臣奉職不稱也。
董仲舒居家著書(shu) ,張湯問事。
材料:《漢書(shu) ·董仲舒傳(chuan) 》:仲舒恐久獲罪,病免。……及去位歸居,終不問家產(chan) 業(ye) ,以修學著書(shu) 為(wei) 事。仲舒在家,朝廷如有大議,使使者及廷尉張湯就其家而問之,其對皆有明法。
《春秋繁露·郊事對》:廷尉臣湯昧死言:臣湯承製,以郊事問故膠西相董仲舒。
按:張湯自元朔三年至元狩三年為(wei) 廷尉,董仲舒元朔六年居家著書(shu) 。係於(yu) 淮南獄次年。
四月,戾太子劉據立。太子少壯,學《公羊》家說,私淑《穀梁》。
材料:《漢書(shu) ·武五子傳(chuan) 》:元狩元年立為(wei) 皇太子,年七歲矣。……少壯,詔受《公羊春秋》,又從(cong) 瑕丘江公受《穀梁》。及冠就宮,上為(wei) 立博望苑,使通賓客,從(cong) 其所好,故多以異端進者。
《漢書(shu) ·儒林傳(chuan) 》:宣帝即位,聞衛太子好《穀梁春秋》,以問丞相韋賢、長信少府夏侯勝及侍中樂(le) 陵侯史高,皆魯人也,言穀梁子本魯學,公羊氏乃齊學也,宜興(xing) 《穀梁》。
按:戾太子初學《公羊》,當在元鼎中。武昭宣之際《公》《穀》之爭(zheng) ,始於(yu) 兩(liang) 家對戾太子的“爭(zheng) 奪”[10]。戾太子“守文”傾(qing) 向的形成,受到了竇太後選定的石氏家族的影響,也有瑕丘江公為(wei) 代表的儒家的影響,“守文”是黃老政治遺風和儒家思想興(xing) 起的混合物[9]。
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年)庚申,董仲舒八十一歲,公孫弘八十歲,卒。
三月,公孫弘薨;李蔡代相,張湯代李蔡為(wei) 禦史大夫。
材料:《漢書(shu) ·百官公卿表下》:(元朔三年)中大夫張湯為(wei) 廷尉,五年遷。……(元狩二年)三月戊寅,丞相弘薨。壬辰,禦史大夫李蔡為(wei) 丞相。……(元狩三年)三月壬辰,廷尉張湯為(wei) 禦史大夫。
考證:《百官表》言張湯元狩三年為(wei) 禦史大夫,與(yu) “五年遷”不合,禦史大夫之職空缺一年。張湯為(wei) 禦史大夫為(wei) 三月壬辰,李蔡代相為(wei) 同一日,難以巧合解釋。本傳(chuan) 敘張湯升遷於(yu) 江都獄之後,按《諸侯王表》江都事發於(yu) 元狩二年,故係張湯升遷於(yu) 次年,不從(cong) 《百官表》。
武帝元狩三年(前120年)辛酉,董仲舒八十二歲。
秋,武帝用董仲舒議,遣謁者勸有水災郡種宿麥。
材料:《漢書(shu) ·食貨誌》:董仲舒說上曰:“《春秋》它穀不書(shu) ,至於(yu) 麥禾不成則書(shu) 之,以此見聖人於(yu) 五穀最重麥與(yu) 禾也。今關(guan) 中俗不好種麥,是歲失《春秋》之所重,而損生民之具也。願陛下幸詔大司農(nong) ,使關(guan) 中民益種宿麥,令毋後時。”
《漢書(shu) ·武帝紀》:(元狩三年秋),遣謁者勸有水災郡種宿麥。
武帝元狩四年(前119年)壬戌,董仲舒八十三歲。
行鹽鐵官營。
材料:《漢書(shu) ·武帝紀》:(元狩)四年冬,有司言關(guan) 東(dong) 貧民徙隴西、北地、西河、上郡、會(hui) 稽凡七十二萬(wan) 五千口,縣官衣食振業(ye) ,用度不足,請收銀錫造白金及皮幣以足用。初算緡錢。
《漢書(shu) ·食貨誌》:於(yu) 是以東(dong) 郭鹹陽、孔僅(jin) 為(wei) 大農(nong) 丞,領鹽鐵事,而桑弘羊貴幸。
考證:《食貨誌》前文言“乃徙貧民於(yu) 關(guan) 以西,及充朔方以南新秦中,七十餘(yu) 萬(wan) 口”,東(dong) 郭鹹陽、孔僅(jin) 領鹽鐵事當在元狩四年徙關(guan) 東(dong) 貧民後。
董仲舒建議,“鹽鐵皆歸於(yu) 民”。
材料:《漢書(shu) ·食貨誌》:古者稅民不過什一,其求易共。使民不過三日,其力易足。……限民名田,以澹不足,塞並兼之路。鹽鐵皆歸於(yu) 民。去奴婢,除專(zhuan) 殺之威。薄賦斂,省徭役,以寬民力,然後可善治也。
武帝元狩六年(前117年)甲子,董仲舒八十五歲。
六月,董仲舒弟子褚大循行天下。
材料:《漢書(shu) ·武帝紀》:詔曰:日者有司以幣輕多奸,農(nong) 傷(shang) 而末眾(zhong) ,又禁兼並之塗,故改幣以約之。……今遣博士大等六人分循行天下,存問鰥寡廢疾,無以自振業(ye) 者貸與(yu) 之。
武帝元鼎元年(前116年)乙醜(chou) ,董仲舒八十六歲。
六月,吾丘壽王說漢鼎。
材料:《史記·漢興(xing) 以來將相名臣年表》:六月中,河東(dong) 汾陰得寶鼎。
《漢書(shu) ·吾丘壽王傳(chuan) 》:及汾陰得寶鼎,武帝嘉之,薦見宗廟,臧於(yu) 甘泉宮。群臣皆上壽賀曰:“陛下得周鼎。”壽王獨曰非周鼎。
按:壽王所言“上天報應,鼎為(wei) 周出”“漢自高祖繼周”“昔秦始皇親(qin) 出鼎於(yu) 彭城而不能得,天祚有德而寶鼎自出,此天之所以與(yu) 漢,乃漢寶,非周寶也”等語,以鼎出為(wei) 祥瑞,與(yu) 董仲舒黜秦、以漢繼周的觀點相合。
武帝元鼎二年(前115年)乙醜(chou) ,董仲舒八十七歲。
十一月,張湯自殺。
材料:《漢書(shu) ·武帝紀》:二年冬十一月,禦史大夫張湯有罪,自殺。
武帝元鼎三年(前114年)丁卯,董仲舒八十八歲,卒。
董仲舒年老,以壽終於(yu) 家。
材料:《漢書(shu) ·食貨誌》:仲舒死後,功費愈甚,天下虛耗,人複相食。
《漢書(shu) ·武帝紀》:(元鼎三年)夏四月,雨雹,關(guan) 東(dong) 郡國十餘(yu) 饑,人相食。
《漢書(shu) ·匈奴傳(chuan) 》:(仲舒)以為(wei) :義(yi) 動君子,利動貪人。如匈奴者,非可以仁義(yi) 說也。獨可說以厚利,結之於(yu) 天耳。故與(yu) 之厚利以沒其意,與(yu) 盟於(yu) 天以堅其約,質其愛子以累其心,匈奴雖欲展轉,奈失重利何,奈欺上天何,奈殺愛子何。
《漢書(shu) ·武帝紀》:(元封四年)秋,以匈奴弱,可遂臣服,乃遣使說之。
《漢書(shu) ·匈奴傳(chuan) 》:楊信說單於(yu) 曰:“即欲和親(qin) ,以單於(yu) 太子為(wei) 質於(yu) 漢。”
考證:董仲舒卒年爭(zheng) 議頗多。蘇輿認為(wei) ,“仲舒著書(shu) ,皆未改正朔以前事,則其卒於(yu) 太初前可知”;武帝朝“人相食”見於(yu) 建元三年與(yu) 元鼎三年,施之勉、李威熊據“人相食”認為(wei) 董仲舒死於(yu) 元鼎三年以前;周桂鈿則認為(wei) 《匈奴傳(chuan) 》中董仲舒議論是根據現實政治而發,由此將董仲舒的卒年推遲到元封四年。
然而,《匈奴傳(chuan) 》引董生之言,是承文帝對匈奴的政策改變而來,指責董氏“親(qin) 見四世之事,猶複欲守舊文,頗增其約”。厚利、盟約、質子,是董仲舒對外政策的一貫態度,並非因楊信事而發。本文從(cong) 元鼎三年說。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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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閻步克.漢武帝時“寬厚長者皆附太子”考[J].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hui) 科學版),1993(3):120-123.
注釋:
[1]專(zhuan) 著類有:蘇輿《春秋繁露義(yi) 證》(中華書(shu) 局2015年版)中的《董子年表》;韋政通《董仲舒》(台北東(dong) 大圖書(shu) 公司1986年版)中的《董仲舒年表》;周桂鈿《董學探微》(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中的《董仲舒年譜考略》;鍾肇鵬《春秋繁露校釋》(河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中的《董仲舒年譜及生卒考》等。論文類有:施之勉《董子年表訂誤》(《東(dong) 方雜誌》1945年第41期);章權才《董仲舒生卒年考》(《社會(hui) 科學評論》1986年第2期);嶽慶平《董仲舒生年考》(《中國哲學史研究》1988年第1期);馮(feng) 樹勳《董仲舒生卒年與(yu) 對策考》(《書(shu) 目季刊》2008年第3期)等。此外,劉汝霖的《漢晉學術編年》(華東(dong) 師範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李威熊的《董仲舒與(yu) 西漢學術》(文史哲出版社1978年版)、劉躍進的《秦漢文學編年史》(商務印書(shu) 館2006年版)、桂思卓的《從(cong) 編年史到經典——董仲舒的春秋詮釋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魯惟一的《董仲舒儒家遺產(chan) 與(yu) 〈春秋繁露〉》(香港中華書(shu) 局2017年版)等書(shu) ,對董仲舒生平事跡也有論及。
[2]司馬光《通鑒考異》首倡,沈欽韓《漢書(shu) 疏證》,沈家本《諸史瑣言》,蘇輿《春秋繁露義(yi) 證》等皆從(cong) 之。這一說依據《史記》文本,主要論據有:董仲舒對策應在元光元年十一月舉(ju) 孝廉之前,在建元六年災之前,“史公學於(yu) 董生,記事必確”等。
[3]洪邁《容齋隨筆》根據第二策“親(qin) 耕藉田”“黎民未濟”等立論,認為(wei) 即位初不能有如此之辭。王先謙《漢書(shu) 補注》又提出第二策中的“夜郎、康居”反駁建元元年說,王氏認為(wei) 夜郎之通在建元六年。今人多持此說。
[4]王益之《西漢年紀》首倡,王氏舉(ju) 出第一策“七十餘(yu) 年”反駁建元元年說,對於(yu) 司馬光提出的“對策應在元光元年十一月舉(ju) 孝廉之前”,王氏認為(wei) 時間矛盾是由於(yu) 改曆後史官追改。舉(ju) 孝廉之十一月,實為(wei) 當時之八月;對策之五月,實為(wei) 當時二月。此說支持者寥寥。
[5]齊召南《漢書(shu) 考證》首倡,認為(wei) “建元五年始置五經博士,即傳(chuan) 所謂‘推明孔氏,抑黜百家,立學校之官’也。至元光元年初,令郡國舉(ju) 孝廉各一人,即傳(chuan) 所謂州郡舉(ju) 茂才孝廉也。”
[6]蘇誠鑒的《董仲舒對策在元朔五年議》(《中國史研究》1984年第3期)持此說,主要依據是第二策中的“夜郎、康居”,蘇氏認為(wei) ,康居之通,至早為(wei) 元朔三年張騫通西域歸。王葆玹的《天人三策與(yu) 西漢中葉的官方學術——再論“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時間問題》(《哲學研究》1990年第6期)附此說。
[7]嶽慶平的《董仲舒對策年代辨》(《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hui) 科學版)》1986年第3期);陳蘇鎮的《董仲舒對策年代考》(北京師範大學史學研究所編《曆史科學與(yu) 理論建設——祝賀白壽彝教授九十華誕》,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桂思卓的《從(cong) 編年史到經典——董仲舒的春秋詮釋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持此說。
[8]劉國民的《董仲舒對策之年辨兼考公孫弘對策之年》(《古籍整理研究學刊》2004年第3期)。此說根據《史記》《漢書(shu) 》互有衝(chong) 突的材料否定占主流的建元、元光元年說;論據方麵,作者認為(wei) 先有元光五年武帝征召,後有董仲舒以“今以一郡一國之眾(zhong) ,對亡應書(shu) 者”(策二)評論元光五年的征召,並建議“使諸列侯、郡守、二千石各擇其吏民之賢者,歲貢各二人以給宿衛”(策二),再發生了元朔元年詔“闔郡而不薦一人”(《漢書(shu) ·武帝紀》)的情況。此說的問題是:忽視了策文以外其他材料,不能解釋《春秋繁露·止雨》的“二十一年”等元光元年至元光五年董仲舒的活動。
[9]《春秋繁露·止雨》所載年月日係於(yu) 何時,仍有武帝建元六年、元光元年等意見,陳侃理《〈春秋繁露·止雨〉二十一年八月朔日考》(《史原》複刊第4期,2013年,第257-261頁)主張係於(yu) 元光元年,可參。
[10]參見辛德勇《漢武帝晚年政治取向與(yu) 司馬光的重構》(《清華大學學報(哲學社會(hui) 科學版)》2014年第6期)。辛德勇認為(wei) ,戾太子對《穀梁》的喜好,是因為(wei) 《穀梁》對隱公和桓公的身份地位的解釋更加契合戾太子自身的政治處境。《公羊》認為(wei) “桓幼而貴,隱長而卑”,主幼弟之立;《穀梁》則認為(wei) 隱、桓俱非嫡子,宜從(cong) 長幼之序。在衛後失寵的情況下,戾太子身為(wei) 長子,更偏好《穀梁》的解釋。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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