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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紀作者簡介:丁紀,原名丁元軍(jun) ,男,西元一九六六年生,山東(dong) 平度人,現為(wei) 四川大學哲學係副教授。著有《論語讀詮》(巴蜀書(shu) 社2005年)《大學條解》(中華書(shu) 局2012年)等。 |
原標題:對近來數事的一些感想
作者:丁紀
來源:“欽明書(shu) 院”微信公眾(zhong) 號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己亥二月廿六日戊辰
耶穌2019年4月1日
近來發生在大學裏的幾件事,輿情已洶洶。同在高校中,有不能置若罔聞、截然抽身事外者,隨錄雜感數點以為(wei) 之記。
首先是深深的悲哀。長久以來,我們(men) 社會(hui) 所爭(zheng) 議的,往往隻是常識、底線意義(yi) 上的事情。對常識、底線的不斷爭(zheng) 議,表明這個(ge) 社會(hui) 缺乏底線層麵上的共識凝聚,表明底線屢屢失守、被突破,當此之時,卻從(cong) 來沒有一種健康的力量出來堅持常識、捍衛底線。
其次是覺得存在幾種認識偏差:
第一、論者似乎多有把問題引向所謂“學生告密”者。告密類同惡意陷害,一旦這種作為(wei) 被鼓勵,當然是一切社會(hui) 風氣皆壞。問題在於(yu) ,近來事情的告密者真的是“學生”嗎?還是,在其多重身份中,“學生”身份隻是一種掩護?人家子弟到學校中來,最初誰不是為(wei) 了做一個(ge) 清白學生?最終不幸墮落為(wei) 一個(ge) 告密者,難道不應該最嚴(yan) 厲地追問:是誰,在培養(yang) 告密者,以殺死一個(ge) “學生”為(wei) 代價(jia) ?
第二、關(guan) 於(yu) 教師課堂講授是否屬於(yu) “秘密”的問題。以我個(ge) 人經驗而言,教師在教室裏、講台上,有時候會(hui) 發生一種近乎“移情”的職業(ye) 病,不知不覺間出現某種錯覺,把聽講者當作親(qin) 密朋友,至少,產(chan) 生一種“話語共同體(ti) ”成員間的情誼。此種病,越是認真、投入的教師越容易犯,他對就那樣把自己無遮無攔地托付給聽眾(zhong) 這一點,常常是無助的。外人對此,到底以為(wei) 滑稽可笑,還是以為(wei) 難能可貴、不容辜負,也不必細究。我隻是覺得,教師本身還是要盡量從(cong) 這場私誼的自相陶醉中醒來,而更添一分公職的自覺。教室也是光天化日之地,不是私人場所,欲講於(yu) 教室者,須是無不可講於(yu) 廣場,講於(yu) 電台電視台,講於(yu) 報端,著為(wei) 講章,如此乃可以講於(yu) 教室。在教師,先不要覺得教室是自己的“秘密之地”,不要用“秘密團成員”之情誼對聽者行有意無意的籠絡綁架之事;在其他方麵,也不要總懷抱某間教室裏或許正發生著一場驚天陰謀的想象,不要總覺得遍布明樁暗探是洞破一切奸偽(wei) 於(yu) 未形之前的萬(wan) 應靈招,如此,世間將無“秘密”矣,亦將無“秘密”之可告矣。
第三、說到底,告密隻是一個(ge) 由頭,最多隻能提供某種“證據”。但是,誰在采納“證據”?誰在行懲罰之實?所有的“證據”加在一起,在一個(ge) 教師長時間的教學貢獻中究竟能占多大份量、是否嚴(yan) 重到非一棍子打死不可的地步?在圍繞事件調查裁決(jue) 的全過程中,是否給予涉事教師充分的知情、自辯機會(hui) ,還是先做出一種定論,再許他千難萬(wan) 險地來求“翻案”?這樣一個(ge) 終決(jue) 權在握的存在,難道不應該也是教師權益的保護者,至少,保證他一定會(hui) 公平地被對待嗎?反過來,當它該做的不做,不正表明它的存在及其裁決(jue) 的非法嗎?
有所思,或被歸入狐兔關(guan) 係之類,亦惟笑納而已。惟願自今而後,教師授課不但憑本身學術良知與(yu) 立場見地,亦有以成熟理性示範於(yu) 人前,毋褊毋狹,毋矯毋激;學生秉單純求知與(yu) 成長之良願而來,遇有大不以為(wei) 然者,亦不失堂堂正正,或當麵辯詰,或正告而退,既毋詭隨,尤決(jue) 以告賣求榮為(wei) 必可戒。願觀此論此者皆能抱由衷之理解而一出正見,毋插科打諢,毋喧騰鼓噪,尤勿馳騁惡意,以使傷(shang) 者傷(shang) ,以成人之惡。願我們(men) 的社會(hui) 將來真正能夠成長得有共識、能包容、不吹求、少戾氣,則今日此等之事件必將絕跡。
己亥二月廿五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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