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經學建構“治體(ti) ”理論的邏輯進程
作者:閻雲(yun)
來源:《原道》第35輯,陳明、朱漢民主編,湖南大學出版社2019年1月出版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己亥二月二十日壬戌
耶穌2019年3月26日

(《二程集》,中華書(shu) 局2004年出版)
內(nei) 容提要:宋儒為(wei) 複興(xing) 三代王道之治、重建本朝政治憲綱,在經學中以“先王之道”的內(nei) 涵為(wei) 切入點,展開對“治體(ti) ”問題的探究。宋初諸儒逐漸意識到,要建構此“治平之理”的“治體(ti) ”,需要先奠立“性命之理”的“道體(ti) ”。
因而在探索王道政治的理論中,漸觸及到天道性命之理的問題。荊公新學雖也建立內(nei) 聖外王兼備的理論,但其道德性命之學駁雜不純,因此其“治體(ti) ”的建構也缺乏堅實基礎。
直到二程發明“天理”奠立內(nei) 聖的“道體(ti) ”,討論外王的“治體(ti) ”才有依據可循。特別是其闡發“上順天理,下應人心”“得天理之正,極人倫(lun) 之至”“以純王之心,行純王之政”等學說,使得宋儒對“治體(ti) ”的建構才得以初步完成。
北宋經學由探究“治體(ti) ”轉向奠立“道體(ti) ”,再由“道體(ti) ”發用出“治體(ti) ”的進程,有著由“外王”轉向“內(nei) 聖”,再又轉出新“外王”之曲折。
關(guan) 鍵詞:治體(ti) ;經學;先王之道;王安石;二程
一、引言
宋代儒學複興(xing) 和政治建設密切相關(guan) 。政治改革要求經學為(wei) 之提供必要理論資源,以作為(wei) 思想指導和施政憲綱。諸儒的經學研究,推動儒學思想和《六經》理論不斷深化時,又為(wei) 改革實踐提供輿論準備和理論支持。同漢唐章句義(yi) 疏之學相比,諸儒在治經思想和經學理論上有明顯變化。
就具體(ti) 情形而言,一是發明《周易》義(yi) 理,在思想上為(wei) 推行政治改革和重建王道之治尋求合理性;二是推闡《春秋》大義(yi) ,探尋三代先王治天下之大法,建構宋代“治體(ti) ”理論作為(wei) 立國的最高政治憲綱;三是借鑒《周禮》中的典章製度,在實踐層麵為(wei) 改革提供因時製宜的措施。
諸儒的經學研究,目標在於(yu) 解決(jue) 複興(xing) 王道政治的“治體(ti) ”理論建構問題,而逐漸加深的對天道性命之學的探討也是為(wei) 此服務。盧國龍先生指出:北宋儒學從(cong) 本質上講是一種政治哲學,它所代表的時代精神,是對文明秩序及其最高的體(ti) 現形式——政治製度,進行理性的批判和重建。
批判是追索文明秩序的合理性依據,所謂天道性命之理,即由此發暢;重建是探討文明秩序、政治製度的合理模式,於(yu) 是需要推闡“王道”,作為(wei) 最高的政治憲綱,從(cong) 而將師古與(yu) 用今結合起來,使現實政治朝著合理模式的方向調整。[1]

(盧國龍)
梁濤先生也認為(wei) ,北宋儒學複興(xing) 運動的主題有二:“一是闡發道德性命之學,以解決(jue) 人生的價(jia) 值和意義(yi) 的問題;二是複興(xing) 三代禮樂(le) 王政,以重建人間秩序和政治憲綱。”[2]
特別是在儒學複興(xing) 高潮時期,經學的主要使命和內(nei) 在動力,是推闡二帝三王之道的本質內(nei) 涵,建構宋代複興(xing) 王道政治的“治體(ti) ”理論,在理論上以先王列聖相傳(chuan) 之道為(wei) 宋製法,最大化地尋求政治改革和秩序重建的合法性。
因此,專(zhuan) 言天道性命的內(nei) 聖之學尚不占主流,並沒有在對《六經》的闡發中深入展開。但隨著儒學複興(xing) 的持續推進,諸儒逐漸意識到需要在理論層麵建立解決(jue) “治體(ti) ”問題的形而上學,以為(wei) 重建王道政治和推行政治改革提供最高意義(yi) 上合理性。
而實際上,諸儒在探究作為(wei) “治平之理”的“治體(ti) ”過程中,也開始推闡作為(wei) “性命之理”的“道體(ti) ”。因此,儒學複興(xing) 也逐漸從(cong) “外王”的建設轉向對“內(nei) 聖”的追求。在此過程中,宋儒麵臨(lin) 的根本問題是:先王所傳(chuan) “聖人之道”本質內(nei) 涵何在?
二、宋初諸儒:“明體(ti) 達用”的困境
在北宋儒學複興(xing) 初期,諸儒將先王相傳(chuan) 之道概括為(wei) “大中之道”。如孫複認為(wei) 自堯、舜至夫子之道,是治天下經國家大中之道。其《春秋尊王發微》以為(wei) 斯道之不行,“孔子作《春秋》專(zhuan) 其筆削,損之益之以成大中之法”。[3]
例如隱公元年《春秋》書(shu) “元年,春,王正月”,孫複以為(wei) 聖人之所以書(shu) 法如此,是因為(wei) “其本既端,其始既正,然後以大中之法從(cong) 而誅賞之”。[4]在孫複的《春秋》學中,他將“先王之道”的理論內(nei) 涵和價(jia) 值原則,總結為(wei) 所謂“大中之法”,以此作為(wei) 建構“治體(ti) ”理論的思想資源。
弟子石介也認為(wei) “三王大中之道,置而不行”,隻要“從(cong) 三王大中之道”則三代之治可複。[5]但是,孫複和石介對此“大中之道”的討論是粗疏的,其理論內(nei) 涵缺失與(yu) 含混,無法支撐其解決(jue) “治體(ti) ”問題。
同時期的胡瑗,認為(wei) “大中之道”即所謂“皇極之道”。其《易》學以為(wei) 大中之道,“積於(yu) 內(nei) 則為(wei) 中庸之徳,施於(yu) 外則為(wei) 皇極之化”。[6]又在《尚書(shu) 》學中,認為(wei) 其內(nei) 涵,即在於(yu) 施政之“無偏無黨(dang) ,無反無側(ce) ”,又謂“皇極者,萬(wan) 事之所祖”,則有形而上的理論探討傾(qing) 向。[7]

(胡瑗)
胡瑗又將視角從(cong) 政治觸及到人性,由政事之用轉向對五常道德和人性本體(ti) 的思考:“夫王者,由五常之性取中而後行者也,剛則不暴,柔則不懦,賢則不過,愚者亦能及,推而使施諸天下,使天下之人莫不能由而行之者,聖人之中道也。”[8]
聖人能行此大中之道,首先在於(yu) 得此仁、義(yi) 、禮、智、信五常之“性”,由此性取中而行,因此後世重建三王之治,當從(cong) 《六經》中求此五常之性而行之。
根據弟子劉彝“明體(ti) 達用之學”[9]的闡發可見:君臣父子、仁義(yi) 禮樂(le) ,乃大中之道之本體(ti) ;而《六經》之文,即大中之道之製作;二帝三王之治,乃大中之道之發用。此體(ti) 、用之分疏,揭示出大中之道“曆世不可變者”的本體(ti) 內(nei) 涵,以君臣父子、仁義(yi) 禮樂(le) 為(wei) 複興(xing) 三王之道、建設王道政治的根本,觸及到宋儒探尋本朝“治道”過程中所麵臨(lin) 的“治體(ti) ”問題。
而胡瑗弟子的孫覺,發揮師說,認為(wei) 孔子作《春秋》之意在於(yu) 指出:“為(wei) 道而不至於(yu) 三王者,皆苟道也;為(wei) 學而不至於(yu) 聖人者,皆苟學也。”[10]《春秋》乃是“王道之極致,聖人之成學”。
此論,明確分疏了三王之道和聖人之學的區別。三代之時大中之道可行,故體(ti) 現於(yu) 三代聖王之治;三代以降此道不行於(yu) 世,隻能退而藏諸《六經》;後世欲複王道之治,須從(cong) 《六經》學至聖人之道而後可。
在此,建構“王道”與(yu) “聖學”的關(guan) 係,指明後世行王道必從(cong) 明聖學始。因為(wei) 王道政治的重建與(yu) 實現,須建立在遵循普遍的人性與(yu) 道德基礎之上。故在其經說中,王道政治和聖人道德本本屬一體(ti) 。
僖公四年召陵之盟,孫覺謂:“王道之行則無伯者,伯者雖盛皆。故明乎王道然後知伯者之小,論乎聖人然後知道徳之大也。”[11]
在此,胡瑗所論大中之道、皇極之道,在孫覺的理論中便演化為(wei) “王道”和“道德”兩(liang) 個(ge) 層麵,此與(yu) 其師“明體(ti) 達用”之學是一脈相承的,都體(ti) 現了對“治體(ti) ”的探討由“外王”觸及到“內(nei) 聖”領域,深化了宋初以來經學探究“治體(ti) ”問題的理論深度。
但不可否認的是,宋初諸儒闡發的先王大中之道,其內(nei) 涵實際上是較為(wei) 粗疏含混的,因為(wei) 此時諸儒理論涵養(yang) 的缺失,尚不足以支持此問題的解決(jue) 。朱子論諸儒之學,認為(wei) “雖未能深於(yu) 聖經,然觀其推言治道,凜凜然可畏,終得聖人個(ge) 意思”,[12]指出其在“治道”上雖有成效,但在“聖經”上猶有欠缺。
從(cong) 劉彝對聖人之道的體(ti) 、用分疏來看,是在“體(ti) ”上猶有不足,而在“用”上有些功夫。胡瑗“明體(ti) 達用”之學,實際上是“體(ti) ”未甚明了,略有些“用”而已。孫複所論“大中之道”,雖在“用”上有些成績,但在“體(ti) ”上亦遠遠不夠。
如引入宋儒所論“治體(ti) ”和“道體(ti) ”範疇,則諸儒在“性命之理”的“道體(ti) ”上不足,限製了其在“治平之理”的“治體(ti) ”問題的深入。因為(wei) 此時期儒學複興(xing) ,已經逐漸由“外王”層麵觸及到了“內(nei) 聖”層麵。
所謂大中之道的理論內(nei) 涵,於(yu) 此“治體(ti) ”的建構是含混而粗疏的,尚不足以為(wei) 政治建設提供根本思想指導。宋初諸儒推闡王道政治的理論內(nei) 涵,麵臨(lin) 的“治體(ti) ”問題得以真正解決(jue) ,則尚需儒學“內(nei) 聖外王”之道進一步發展,特別是“內(nei) 聖”之學的徹底奠立。
如從(cong) 儒學“內(nei) 聖外王”的立場,來檢討此時期經學的發展,可以發現:處於(yu) 儒學複興(xing) 的北宋初期,經學更多地表現出“外王”層麵的訴求。諸儒所總結和建構的先王“大中之道”,最直接目的在於(yu) 為(wei) 複興(xing) 王道政治、重建本朝“治體(ti) ”提供理論依據。
但是,隨著理論探討深入和政治改革受挫,諸儒治經逐漸加深對道德性命形而上學的探討,發現要解決(jue) “外王”層麵的理論困境,就不得不去先去奠立“內(nei) 聖”層麵的天道性命之學。
就這樣,經學研究層層轉向對內(nei) 聖的探討,逐漸觸及到聖人之道的“道之體(ti) ”問題。基於(yu) 此種立場而言,宋初諸儒在複興(xing) 三代王道之治、重建宋代政治秩序中,需要解決(jue) 的關(guan) 鍵性理論問題,始終沒有得到根本的解決(jue) ——就聖人之道的本體(ti) 而言,即所謂“道體(ti) ”的問題,就三王之治的理論而言,則表現為(wei) “治體(ti) ”的問題。
這種為(wei) 解決(jue) “外王”困境而轉向對“內(nei) 聖”的追求,是此時期經學發展的主要使命和內(nei) 在動力。宋初諸儒的主要貢獻,在於(yu) 繼承儒家道統,啟發二程道學。實際上,從(cong) 北宋經學演進曆史來看,宋儒建構“治體(ti) ”理論的初步完成,實有賴於(yu) 二程先生的誕生。
三、荊公新學:“內(nei) 聖外王”的缺憾
在政治改革中,王安石也基於(yu) “大中之道”的內(nei) 涵,來建構其“治體(ti) ”理論。他認為(wei) 堯、舜“其道大中至正”,[13]“中所以本道之體(ti) ”。[14]
在《洪範傳(chuan) 》中對皇極之道作了闡發,謂“建用皇極”為(wei) “立之以天下之中”,“皇,君也;極,中也。言君建其有中,則萬(wan) 物得其所,故能集五福以敷錫其庶民也”,“庶民以君為(wei) 中,君保中,則民與(yu) 之也”,“君中則民人中也。庶民無淫朋,人無比徳者,惟君為(wei) 中而已”,以為(wei) “皇極者,君與(yu) 臣民共由之者也”。[15]
其《尚書(shu) 新義(yi) 》闡發皇極之道,謂:“有極之所在,吾安所取正?取正於(yu) 天而已。我取正於(yu) 天,則民取正於(yu) 我。道之本出於(yu) 天,其在我為(wei) 徳;皇極,我與(yu) 庶民所同然也,故我訓於(yu) 帝,則民訓於(yu) 我矣。”[16]
但其論述重點僅(jin) 僅(jin) 落實在人君行之、庶民由之。而此堯、舜先王所傳(chuan) “大中之道”的根本內(nei) 涵為(wei) 何呢?
對王安石而言,其建立的“內(nei) 聖外王”學說,是對“先王之道”的理論性概括。他重視內(nei) 聖之學,有“內(nei) 聖”和“外王”兼備的意識,勸諭皇帝法堯、舜而不法太宗。並且認為(wei) 對天道性命的內(nei) 聖之學的探討,是政治改革中必須麵對的理論問題。
因此,他把治體(ti) 的建構融合在其內(nei) 聖外王之道中,建立“道德性命”的“內(nei) 聖”之學和以“新法”為(wei) 代表的“外王”之學,來續接先王大中之道。如他吸取老莊、釋氏之說奠立其“道德性命”的基礎,以《周官新義(yi) 》為(wei) 代表的經學研究進行製度層麵的設計。
雖然宋初諸儒所論大中之道,也試圖對內(nei) 聖的道體(ti) 進行探索,但是並沒有完全建立內(nei) 聖和外王的聯係,而王安石的重要貢獻是,“強調‘外王’必須具備‘內(nei) 聖’的精神基礎”,內(nei) 聖外王必須互為(wei) 表裏而實現“治道合一”。
因此,曆經荊公新學,“儒家思想的重點從(cong) 前期的‘外王’向往轉入後期的‘外王’與(yu) ‘內(nei) 聖’並重的階段”。[17]
王安石的內(nei) 聖外王之道,包括道德性命的“內(nei) 聖”和禮樂(le) 刑政的“外王”兩(liang) 個(ge) 層麵。其道德性命的內(nei) 聖之學,如《䖍州學記》中謂“先王所謂道德者,性命之理而已”,“先王之道德,出於(yu) 性命之理,而性命之理,出於(yu) 人心”;[18]《易象論解》以為(wei) 先王“將使人無失其性命之情也,欲不失其性命之情,則亦不違其性命之理而已”。[19]
《詩經新義(yi) 》主張“天地萬(wan) 物性命之理”。[20]《洪範傳(chuan) 》主張“通天下之誌,在窮理;同天下之徳,在盡性”。[21]可見,其對先王之道的探討,也深入到性命道德層麵。不僅(jin) 奠立道德性命的內(nei) 聖之學,以試圖貫通內(nei) 聖和外王建構儒家“治體(ti) ”的理論。
其《周禮新義(yi) 》論“禮之道”,以為(wei) 隻有先“外作器,以通神明之德;內(nei) 作德,以正性命之情”,最後才能實現“相王之大禮,而攝其事;讚王之大事,而頒其政”。[22]
《詩經新義(yi) 》又謂:“皇,有道之君也;王,有業(ye) 之君也。皇之多士,則有道之士也;王之國。則有業(ye) 之國也。以有道之士佐有業(ye) 之國,則其興(xing) 也,莫之能禦矣。”[23]王氏之說雖有穿鑿之嫌,但“穿鑿”的本身就體(ti) 現他的治體(ti) 理論建構。
但是,其內(nei) 聖之學,假借於(yu) 釋氏、老莊,駁雜不純,穿鑿支離,所以不能洞徹本原,窺見道體(ti) ,因此道學一個(ge) 目標即是“去新學之支離”。
其所謂“盡人道,謂之仁;盡天道,謂之聖”,“堯行天道以治人,舜行人道以事天”,被程子批評,以為(wei) 道未始有天人之別,以天人為(wei) 二則非道也,[24]王安石是對塔談道,而不識道字,說道時已與(yu) 道離。

(《王安石全集》,複旦大學出版社2016年出版)
晚年著《字說》,更將性命之理拘泥於(yu) 文字,故程子批評“介父之學,大抵支離”,“要先整頓介甫之學”。[25]楊時作《三經義(yi) 辨》,批評其謂“利者,陰也,陰當隱伏;義(yi) 者,陽也,陽當宣著”,“雖名為(wei) 義(yi) ,其實為(wei) 利”;又以為(wei) 其雲(yun) “天使我有是之謂命,命之在我之謂性”,則是未知性命之理,蓋“性、命初無二理,第所由之者異耳”。[26]
弟子陳淵批評其“於(yu) 道之大原”無一不差,不識“仁”“誠”“性”,於(yu) 聖學本體(ti) “皆暗其原”,如以愛為(wei) 仁,謂“中庸所以接人,高明所以處己”,於(yu) 性則時善惡混言,時無善無惡。[27]
王居正《辯學》批評其“非聖人,滅天道,詆誣孔、孟,宗尚佛、老”。[28]胡安國指責其“高明所以處已,中庸所以接物,本末上下,析為(wei) 二途”。[29]胡寅謂“荊舒則取佛老之似以亂(luan) 孔孟之真,用仁義(yi) 之名以濟申商之實”。[30]
而之後的朱子,則認為(wei) 其內(nei) 聖之學“見道理不透徹”。[31]因此,“懲荊舒而主伊洛”,[32]不能僅(jin) 從(cong) 政治上去理解,乃是儒學自身發展邏輯的體(ti) 現。
再次,他的“內(nei) 聖”須要在“外王”上體(ti) 現,才能見分曉。王安石將天道性命局限於(yu) 禮樂(le) 刑政的製度層麵,認為(wei) 性命之理必須體(ti) 現在典章製度,“其度數在乎俎豆、鍾鼓、管弦之間”。[33]最終結果卻是,“惟道之在政事”。[34]
他還謂:“正己而不期於(yu) 正物則無義(yi) ,正己而必期於(yu) 正物則無命。”[35]如此,“內(nei) 聖”之學隻有落實在具體(ti) 政治實踐上,“性命之理”才能體(ti) 現出其價(jia) 值。換言之,先王所傳(chuan) “大中之道”,首先要體(ti) 現於(yu) 經世致用的治平事業(ye) ,而性命道德的修養(yang) 反是居後和其次。
如此過分強調政治對於(yu) 道德的意義(yi) ,將“內(nei) 聖”和“外王”本末倒置,顯得有舍本逐末的傾(qing) 向。故他一旦政治上失勢,學術即顛倒乖離,以至沉溺釋氏。[36]程顥批評雲(yun) :“必有《關(guan) 雎》、《麟趾》之意,然後可行《周官》之法度。”[37]
楊時以為(wei) :“則致今日之禍者,實安石有以啟之也。”[38]胡安國表彰程頤之學,謂其“知體(ti) 用之一源”,“知聖人之大用”,實際上是駁荊公新學體(ti) 用分離。胡寅以為(wei) 其行事非孔孟之學,故有“荊舒禍本”之論。
張栻謂聖人講學有“先後次第”,而王安石“不然隻是冥行而已”,批評曰:“介甫之學,乃是祖虛無而害實用者,伊、洛諸君子蓋欲深救茲(zi) 弊也。”[39]陸九淵謂其“未得其正,而才宏誌篤,適足以敗天下”。[40]
朱子認為(wei) 其“出入於(yu) 老佛之間,其政事欲與(yu) 堯舜三代爭(zheng) 衡”,“本原不正,義(yi) 理不明”,[41]終至於(yu) 啟狄亂(luan) 華、率獸(shou) 食人,需要對國家南渡擔負責任。所以,高宗所謂“安石之學,雜以伯道”,並非一句政治上空洞的說辭,而是道學思想通過權力的一種集體(ti) 表達。
王安石吸收佛、老“道體(ti) 大全觀念”,吸取黃老派的內(nei) 聖外王理想,講求“天與(yu) 道合而為(wei) 一”,“莫不由是而之焉者,道也”,[42]執行“九變而賞罰可言”的政治程序,建構起天道性命與(yu) 禮樂(le) 刑政相貫通的儒家政治憲綱,“將道家的形上理論與(yu) 儒家政治實踐相結合,闡明天道以建立政治憲綱,建構儒家的政治哲學”,
“主要是為(wei) 儒家的禮樂(le) 刑政提供形而上依據,而沒有或無法為(wei) 儒家的仁學奠定理論根基”,並且,由自然之道衍生出“任理而不任情”的嚴(yan) 苛路線,並將禮樂(le) 刑政的建構以及“九變而賞罰可言也”的權力運作作為(wei) 政治的主要內(nei) 容,仍主要是“孔荀之製”而不符合“孔孟之道”。[43]
所謂道德是自然天道,性命是自然人性,主要落實於(yu) 禮樂(le) 刑政,解決(jue) 製度層麵的“外王”問題,但此“外王”的建構缺乏堅實的“內(nei) 聖”之學予以支撐。可見,基於(yu) 道學的立場,王安石並沒在“內(nei) 聖”上完成“道體(ti) ”的真正奠立,因此也未能真正將“外王”建立在堅實的“內(nei) 聖”基礎上。
所以,他在現實的施政則常入法家者流。換言之,“治體(ti) ”的建構不本之於(yu) “道體(ti) ”的奠立,“治體(ti) ”也無法發育為(wei) 實際可行的“治道”,有效地參與(yu) 宋代政治改革和秩序重建。但是荊公新學的內(nei) 聖外王之道,超越了宋初諸儒,而也有待於(yu) 被道學家所超越。
四、二程:“道體(ti) ”的奠立與(yu) “治體(ti) ”的建構
北宋儒學發展到二程,重心已由經學轉向道學,雖然“從(cong) ‘治道’轉入‘理學’也就是從(cong) ‘外王’轉入‘內(nei) 聖’”,[44]但“二程宣講‘道學’,並未脫離其早年主張政治變革的基本立場,其所以‘明道’,根本目的正在於(yu) 探尋一條政治變革之路,明道與(yu) 變革,是一種理本與(yu) 事實的關(guan) 係”。[45]
隻是新學法先王之政在於(yu) “當法其意而己”,[46]重在變通以有所實際作為(wei) ,而道學則從(cong) 涵養(yang) 人君德性,學以至聖人之道而實現王道之治。因此,道學對“治體(ti) ”的討論明顯不同,這仍可以從(cong) 對所謂“大中之道”的論述來考察。
皇祐二年,程頤曰:“臣所學者,天下大中之道也。聖人性之為(wei) 聖人,賢者由之為(wei) 賢者,堯、舜用之為(wei) 堯、舜,仲尼述之為(wei) 仲尼。其為(wei) 道也至大,其行之也至易,三代以上,莫不由之。自秦而下,衰而不振;魏、晉之屬,去之遠甚;漢、唐小康,行之不醇。自古學之者眾(zhong) 矣,而考其得者蓋寡焉。”[47]
此論明顯與(yu) 胡瑗、孫複、石介等一脈相承,固然是舊調重彈。但他又謂:“中者,隻是不偏,偏則不是中。庸隻是常。猶言中者是大中也,庸者是定理也。定理者,天下不易之理也,是經也。”[48]
此論揭示了二帝三王、孔子列聖相傳(chuan) 的“道體(ti) ”,即是“天理”而已。“天理”就是“聖人之意”,所謂堯、舜、禹先王相傳(chuan) “大中之道”。

(程顥)
程顥又謂,“惟其天理之不可易,人所賴以生,非有古今之異,聖人之所必為(wei) 者”,[49]指出了“天理”作為(wei) 終極永恒的形而上“道體(ti) ”屬性。三代之製度有因時損益,但符合“天理”則是共同的,先王之道的根本內(nei) 涵是一個(ge) “天理”,就是“質諸天地,考諸三王不易之理”。[50]
正因為(wei) “天理具備,元無欠少,不為(wei) 堯存,不為(wei) 桀亡”,[51]所以聖人相傳(chuan) “大中之道”可能有興(xing) 衰,區別在於(yu) 能否在政治中踐行。故雲(yun) :“先王製其本者,天理也;後人流於(yu) 末者,人欲也。損之義(yi) ,損人欲以複天理而已。”[52]
三代王道之治,本是順天理而行;三代以下不能順天理,是“私意妄為(wei) ”而“以智力持世”。有私意即是不順天理,而夾雜人欲,智力亦是以有勢無理的狀態,皆非先王之道。由此,天理和人欲的區別,是王道和霸道的區別的根本。此正所謂:“三代之治,順理者也;兩(liang) 漢以下,皆把持天下者也。”[53]
從(cong) 天理人欲之辨來分判王霸,區別三王之道與(yu) 三代以下,是二程對宋代政治理論最大的貢獻。因此,宋儒要複三王之道,最重要在於(yu) 窮理,明辨天理和人欲之別,得天理之全,順此天理而治天下。
所以,嚴(yan) 辨天理人欲,是識得“治體(ti) ”的根本,講明“道體(ti) ”才能論及“治體(ti) ”。既然三代聖人之道即是“天理”的“道體(ti) ”,那麽(me) 要複興(xing) 三代之治須講明“道體(ti) ”即可。如此,便指明了一個(ge) 複興(xing) 王道、接續道統的途徑:格物窮理,成就大儒,所謂“王道與(yu) 儒道同,皆通貫天地,學純則純王純儒也”。[54]
二程以《四書(shu) 》闡明性命道德的“內(nei) 聖”之學,以《周易》、《春秋》推明經世致用的“外王”之學,起點在於(yu) 內(nei) 聖,而歸宿在外王,由“內(nei) 聖”而實現“外王”。與(yu) 荊公新學不同之處在於(yu) ,作為(wei) “道體(ti) ”的天理先於(yu) 萬(wan) 物與(yu) 人心而存在,同時又分殊於(yu) 萬(wan) 物與(yu) 人心之中,成為(wei) “人情”與(yu) “物理”。
進學的次第在於(yu) “識仁”“窮理”,成就人性和道德,而後上達天理,最後才展開治平之事,是先奠立“內(nei) 聖”之學,再展開“外王”之學。
政治實踐並非學術的唯一落實,格物窮理和涵養(yang) 持敬才是根本,[55]是“把以性命問題為(wei) 中心的格物致知放在學問的起點,以治國平天下為(wei) 最終的結果”,[56]斯“道”隻有先落實於(yu) 性命道德,才能流行發用於(yu) 經世事業(ye) 。
在政治實踐中注重君臣的道德修養(yang) ,超越荊公新學單純強調製度變革的模式。將治道的探索由禮樂(le) 刑政轉向天理人性,使得“治體(ti) ”建立於(yu) 道德性命之上,建構了“基於(yu) 內(nei) 聖而外王的政治理念”,[57]為(wei) 轉出“外王”之學的理論基礎。
先奠立“天理”的“內(nei) 聖”基礎,才能建構“外王”的“治體(ti) ”理論,“多出了一層‘內(nei) 聖’的曲折”。[58]那麽(me) “內(nei) 聖”如何通過政治實踐轉出“外王”,天理以何種“治體(ti) ”形態落實到宋代政治實踐上來呢?
就經學而言,二程將奠立聖人之道的“道體(ti) ”,作為(wei) 治經的首要目的和任務。以為(wei) 治經在於(yu) 求“聖人之道”和“通經致用”:“經所以載道也,誦其言辭、解其訓詁而不及道,乃無用之糟粕耳。”[59]
而窮經將以致用,需要“達於(yu) 政事專(zhuan) 對之間”。[60]由經以求道,須先識義(yi) 理。此所求之道,則是“天理”;所謂致用,則是建立宋代的王道政治。經學從(cong) 宋初諸儒發展到二程,天道性命“道體(ti) ”最終奠立,為(wei) 討論“治體(ti) ”問題提供了必要理論基礎。
在奠立“天理”的道體(ti) 後,程頤認為(wei) 《易》“將以順性命之理,通幽明之故,盡事物之情,而示開物成務之道也”,此“性命之理”是“開物成務”的理論前提。其又謂:“至微者,理也;至著者,象也。體(ti) 用一源,顯微無間。”[61]
理者,其體(ti) 也;象者,其用也。開物成務,建設王道政治,不僅(jin) 要從(cong) “天理”的道體(ti) 上發育,也需要“道體(ti) ”和政治在實踐中無疏隔和偏差。“體(ti) ”和“用”是沒有間隔的。
王安石“由是而之焉”、“任理不任情”的理論,忽視對“人情物理”的關(guan) 注,容易流於(yu) 法家霸道之流。此論,糾正了荊公新學的偏差,對重建治體(ti) 有指導意義(yi) 。

(程頤)
程頤又謂“天下之理一也,塗雖殊而其歸則同,慮雖百而其致則一”,[62]發揮理一分殊之旨,天理最終要分殊於(yu) “物理”和“人情”之中。其在《易傳(chuan) 》中倡導“順理而治”的政治思想,主張“隨時之宜,順理而行”,“上順天理,下應人心”,“因時而處宜,隨事而順理”,唯有“順理則合民心,而民順從(cong) 矣”。[63]
通過闡發此順理而治的思想,以建構宋代“治體(ti) ”的理論體(ti) 係。這是對重建三代王道政治的理論探索,是針對政治改革提出的思想指導大綱。不僅(jin) 如此,他還試圖在《易》學中建立“君臣共治天下”的政治架構。
王安石廢《春秋》,招致二程等諸儒的反對。程顥雖無專(zhuan) 書(shu) ,“至論王霸之際,深明天理、人欲之分,欲人君以堯、舜為(wei) 法,若桓、文、管仲之事,義(yi) 所不由”,深得《春秋》之旨。[64]
程頤則主張“窮理之要”、“經世大法”,以“天理”統攝儒家“內(nei) 聖”和“外王”之道。程門治此經“尊王賤霸、內(nei) 中國外夷狄、即事明綱常以著人君之用,則一而已”。[65]
特別是程頤,於(yu) 聖人作經本意,倡明“王道”之旨,以為(wei) “聖人以王道作經”,為(wei) 後世垂“治法”,《春秋》“以尊周為(wei) 本”,乃“百王不易之大法”。宋代要複三代王道之治,則需要“四三王而立製”,“得其意而法其用,則三代可複也”。[66]
桓公四年,天王使宰渠伯糾來聘,程頤雲(yun) “天理滅矣,人道無矣”,“人理既滅,天運乖矣”。[67]此“天理”的道體(ti) ,如何下貫到“人理”,成為(wei) 人間推行的“治道”呢?這需要“王道”的保障來實現。
程頤以為(wei) ,“天時備則歲功成,王道存則人理立”,[68]有意地建構“天理——王道——人理”的聯係。王道不行於(yu) 世,聖人作《春秋》以任“綏猷修道”之責,[69]代天理物而行之,故“王與(yu) 天同大,而人道立矣”。[70]
隱公元年宰咺歸賵,程頤雲(yun) :“王者奉若天道,故稱天王,其命曰天命,其討曰天討。盡此道者,王道也。後世以智力把持天下者,霸道也。”[71]此天道,即所謂天理也,故“王道”是天理的具體(ti) 落實。
後胡安國、張栻發揮此旨,以為(wei) 聖人作《春秋》“遏人欲於(yu) 橫流,存天理於(yu) 既滅”、[72]“繼天心而立人極”。[73]
程頤在經學中闡發“上順天理,下應人心”、“繼天心而立人極”之說,因此在政治實踐中,從(cong) 天理的分殊而言,天理落實到具體(ti) 的人倫(lun) ,所以就有“得天理之正,極人倫(lun) 之至”之論;從(cong) 人心稟得天理而言,再由此心推廣為(wei) 仁政的政治實踐,便有“以純王之心,行純王之政”之論。[74]
無論怎樣,都要從(cong) 格物窮理、正心誠意以涵養(yang) 君德出發。堯、舜、禹等先王所傳(chuan) 之“道心”即是天理,因此,辨析“道心”和“人心”,勸諭人君窮盡天理,完全稟得此“道心”,則聖人之道可傳(chuan) ,先王之政可複。
故其又謂“治天下者,必先立其誌”,“以堯舜之心自任,然後為(wei) 能充其道”,[75]並在心性上建立修養(yang) 功夫,主張養(yang) 成德性,接續聖人之道,方能行王者之政。
二程以為(wei) 治道“從(cong) 本而言,惟從(cong) 格君心之非、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76]提出“正心以正身,正身以正家,正家以正朝廷百官,至於(yu) 天下”[77]的治體(ti) 理論,最終落實在“正心誠意”、“格君心之非”之上。
如此,以“道體(ti) ”闡發經義(yi) ,以經義(yi) 進講經筵,以經筵促成聖學,以聖學養(yang) 成君德,“天下治亂(luan) 係宰相,君德成就責經筵”,[78]從(cong) 而建構本朝的“治體(ti) ”,形成“治道”和“家法”,最終建立宋代政治憲綱和立國大法。蓋宋儒以為(wei) “我朝以學為(wei) 家法”,而“伊川經筵之說,其古今聖賢之根本”。[79]
自二程發明天理,有關(guan) “治體(ti) ”的討論才有本源可言。不僅(jin) 改變了宋初諸儒對聖人之道模糊而含混的看法,在理論上將胡瑗“明體(ti) 達用”之“體(ti) ”建立了起來,也彌補了王安石內(nei) 聖外王之道的缺憾。
使得“儒家先聖千載心傳(chuan) 的‘道’始真正奠定於(yu) ‘天理’之上”,[80]最終確立了“天理”作為(wei) 三王之道的“道體(ti) ”的本體(ti) 意義(yi) ,為(wei) 解決(jue) 實現先王之治的“治體(ti) ”問題奠立了基礎。
二程所闡發的以“天理”為(wei) 本體(ti) ,“體(ti) 用一源,顯微無間”的道德性命之學,“得天理之正,極人倫(lun) 之至”、“以純王之心,行純王之政”的治體(ti) 理論,統攝了儒學“內(nei) 聖”與(yu) “外王”,代表了北宋儒家“內(nei) 聖外王之道”的最高成就。
使得經學從(cong) “以章句訓詁為(wei) 能窮遺經,以儀(yi) 章度數為(wei) 能盡儒術”,[81]“言學而莫適其序,言治而不本於(yu) 學,言道徳性命而流入於(yu) 虛誕”,[82]發展到“五伯功利之習(xi) 無以亂(luan) 其正,異端空虛之說無以申其誣,求道者有其序,而言治者有所本”,[83]最終實現了“論學必以達天德為(wei) 本,論治必以行王道為(wei) 宗,有天德而後可以語王道,天人內(nei) 外一以貫之,無殊轍也”。[84]
這種從(cong) 探究“治體(ti) ”轉向奠立“道體(ti) ”,再由此“道體(ti) ”而發育出“治體(ti) ”理論,實際上批判和改造了漢唐經學的舊有體(ti) 係,建立了宋儒經學“內(nei) 聖外王”、“體(ti) 用一源”、“理一分殊”的學術範式,既指導了王道政治的建設實踐,也推進了儒學思想的理論深度。
五、結論
宋初要建立重建三王之治的“治道”,必須先要解決(jue) “治平之理”,即政治建設中“治體(ti) ”問題;而要探尋“治體(ti) ”的理論,必須先奠立“道體(ti) ”的本源,為(wei) 治道建設提供最高合理性和理論指導。
北宋諸儒藉助經學探索“治體(ti) ”理論,無論是宋初諸儒的“皇極之道”“明體(ti) 達用”之學,還是荊公新學的“性命之理”“內(nei) 聖外王”之道的理論,宋儒對治體(ti) 的探尋始終沒有實現。
隻有到二程發明“天理”奠立道體(ti) ,討論“治體(ti) ”才有本源可言,才在合乎儒學內(nei) 在義(yi) 理的邏輯下展開。朱子謂:“國初人便已崇禮義(yi) ,尊經術,欲複二帝三代,已自勝如唐人,但說未透在。直至二程出,此理始說得透。”[85]

(朱熹)
通過“天理”的形而上學來把握政治合理性,成為(wei) 宋儒理解“治道”的根本原則,在更高層次體(ti) 貼“三代之治”的含義(yi) ,明顯超越了宋初諸儒和荊公新學。因此,二程的“天理”論,使得傳(chuan) 統儒家的政治哲學最終完成了邏輯化過程。[86]
二程奠立天理的“道體(ti) ”,為(wei) 經學探究“治體(ti) ”問題提供了理論基礎。正是因為(wei) 在本體(ti) 上發明天理,建立了以天道性命為(wei) 基礎的內(nei) 聖外王合一的學說,因此討論治體(ti) 問題也有了邏輯起點。
道學在對新學的批判和超越過程中,奠立了一個(ge) 重要原則:“治體(ti) ”問題的合乎理性解決(jue) ,必須以“道體(ti) ”的奠基為(wei) 前提,隻有先解決(jue) “道體(ti) ”的問題,才能解決(jue) “治體(ti) ”的問題。
換言之,“外王”的成就必須以“內(nei) 聖”的實現,為(wei) 基本前提和出發點。隻有這樣,“推言治道”才具有最高合理性來源,而符合先王列聖相傳(chuan) 的“道統”和“治統”的。
這實際上是回答了宋初三先生的理論困境,整體(ti) 上豐(feng) 富了儒學“內(nei) 聖外王”之道。通過對北宋諸儒“推言治道”的回顧,可見北宋經學的發展軌跡,是從(cong) “外王”轉向“內(nei) 聖”,在推闡“治體(ti) ”的同時,逐漸轉向對“道體(ti) ”的探究。
而在二程發明“天理”統攝儒家內(nei) 聖外王之學後,“道體(ti) ”如何在經學中落實到具體(ti) 的經義(yi) ,又通過經義(yi) 推闡出符合宋儒所需的“治體(ti) ”,為(wei) 複興(xing) 王道政治提供實際可行的理論指導,則又需後儒進一步努力。
此問題的解決(jue) ,是整個(ge) 宋代經學發展的基本使命和內(nei) 在動力。因此,南宋經學所麵臨(lin) 的任務,是需要在洛學建構內(nei) 聖之學基礎上,著重發展經世致用的“外王”之學,由“內(nei) 聖”轉出新的“外王”。
具體(ti) 而言,在政治經驗中反思學術的得失,讓經學彌合“天理”和“政治”之間的疏隔,而發展出新的“治體(ti) ”理論,作為(wei) 本朝最高政治憲綱和立國大經大法,上接續二帝三王和孔孟不傳(chuan) 之道統,下開宋代重建王道政治的新局麵,使得“道統”和“治統”重歸合一。從(cong) 此角度展望南宋經學的發展,是一個(ge) 必要而可能的維度。
注釋:
[1]盧國龍:《宋儒微言:多元政治哲學的批判與(yu) 重建》,華夏出版社2001年版,第2頁。
[2]彭永捷主編:《中國政治哲學史》第2卷,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7年版,第258頁。
[3]孫複:《春秋尊王發微》,《摛藻堂四庫全書(shu) 薈要》第33冊(ce) ,第354頁。
[4]孫複:《春秋尊王發微》,《摛藻堂四庫全書(shu) 薈要》第33冊(ce) ,第335頁。
[5]石介:《徂徠石先生文集》,中華書(shu) 局1984年版,第112頁。
[6]胡瑗:《周易口義(yi) 》,《摛藻堂四庫全書(shu) 薈要》第2冊(ce) ,第339頁。
[7]胡瑗:《洪範口義(yi) 》,《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第54冊(ce) ,第455-456頁。
[8]胡瑗:《洪範口義(yi) 》,《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第54冊(ce) ,第467頁。
[9]黃宗羲:《宋元學案》,中華書(shu) 局1986年版,第25頁。
[10]孫覺:《孫氏春秋經解》,《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第147冊(ce) ,第615-616頁。
[11]孫覺:《孫氏春秋經解》,《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第147冊(ce) ,第659頁。
[12]黎靖德編:《朱子語類》,《朱子全書(shu) 》,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第2869頁。
[13]《臨(lin) 川先生文集》,王水照編:《王安石全集》,複旦大學出版社2017年版,第1367頁。
[14]《周禮新義(yi) 》,《王安石全集》,複旦大學出版社2017年版,第339頁。
[15]《臨(lin) 川先生文集》,《王安石全集》,複旦大學出版社2017年版,第1175-1186頁。
[16]《尚書(shu) 新義(yi) 》,《王安石全集》,複旦大學出版社2017年版,第161頁。
[17]餘(yu) 英時:《朱熹的曆史世界:宋代士大夫政治文化的研究》,三聯書(shu) 店2011年版,第56-57頁。
[18]《臨(lin) 川先生文集》,《王安石全集》,複旦大學出版社2017年版,第1447-1448頁。
[19]《臨(lin) 川先生文集》,《王安石全集》,複旦大學出版社2017年版,第1194頁。
[20]《詩經新義(yi) 》,《王安石全集》,複旦大學出版社2017年版,第484頁。
[21]《臨(lin) 川先生文集》,《王安石全集》,複旦大學出版社2017年版,第1182頁。
[22]《周禮新義(yi) 》,《王安石全集》,複旦大學出版社2017年版,第303頁。
[23]《詩經新義(yi) 》,《王安石全集》,複旦大學出版社2017年版,第625頁。
[24]《二程集》,中華書(shu) 局2004年版,第282頁。
[25]《二程集》,中華書(shu) 局2004年版,第28、38頁。
[26]《楊時集》,中華書(shu) 局2018年版,第336-337頁。
[27]《宋史·陳淵傳(chuan) 》,中華書(shu) 局1977年版,第11630頁。
[28]李心傳(chuan) :《建炎以來係年要錄》,中華書(shu) 局1988年版,第1449頁。
[29]李心傳(chuan) :《道命錄》,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版,第30頁。
[30]真德秀:《西山讀書(shu) 記》,《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第706冊(ce) ,第323頁。
[31]《朱子語類》,《朱子全書(shu) 》,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第4036頁。
[32]《王蘋集》,《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第1136冊(ce) ,第80頁。
[33]《臨(lin) 川先生文集》,《王安石全集》,第1447頁。
[34]《周禮新義(yi) 》,《王安石全集》,複旦大學出版社2017年版,第29頁。
[35]《楊時集》,中華書(shu) 局2018年版,中華書(shu) 局2018年版,第29頁。
[36]參見何俊:《南宋儒學建構》,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17-18頁。
[37]《近思錄》,《朱子全書(shu) 》,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第246頁。
[38]《楊時集》,中華書(shu) 局2018年版,第29-30頁。
[39]《張栻集》,中華書(shu) 局2015年版,第1049頁。
[40]《陸九淵集》,中華書(shu) 局1980年版,第177頁。
[41]《朱子語類》,《朱子全書(shu) 》,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第1807頁。
[42]《臨(lin) 川先生文集》,《王安石全集》,複旦大學出版社2017年版,第1210頁。
[43]彭永捷主編:《中國政治哲學史》(第二卷),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7年版,第262、256、272頁。
[44]餘(yu) 英時:《朱熹的曆史世界:宋代士大夫政治文化的研究》,三聯書(shu) 店2011年版,第407頁。
[45]盧國龍:《宋儒微言:多元政治哲學的批判與(yu) 重建》,華夏出版社2001年版,第325頁。
[46]《臨(lin) 川先生文集》,《王安石全集》,複旦大學出版社2017年版,第750頁。
[47]《二程集》,中華書(shu) 局2004年版,第510-511頁。
[48]《二程集》,中華書(shu) 局2004年版,第160頁。
[49]《二程集》,中華書(shu) 局2004年版,第452頁。
[50]《二程集》,中華書(shu) 局2004年版,第38頁。
[51]《二程集》,中華書(shu) 局2004年版,第43頁。
[52]《二程集》,中華書(shu) 局2004年版,第907頁。
[53]《二程集》,中華書(shu) 局2004年版,第127頁。
[54]《二程集》,中華書(shu) 局2004年版,第411頁。
[55]參見何俊:《南宋儒學建構》,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17頁。
[56]土田健次郎:《道學之形成》,朱剛譯,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352頁。
[57]薑海軍(jun) :《二程經學思想研究》,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16年版,第352頁。
[58]餘(yu) 英時:《朱熹的曆史世界:宋代士大夫政治文化的研究》,三聯書(shu) 店2011年版,第421頁。
[59]《近思錄》,《朱子全書(shu) 》,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第180頁。
[60]《二程集》,中華書(shu) 局2004年版,第71頁。
[61]《二程集》,中華書(shu) 局2004年版,第689頁。
[62]《二程集》,中華書(shu) 局2004年版,第858頁。
[63]《二程集》,中華書(shu) 局2004年版,第929、998、985、892頁。
[64]李明複:《春秋集義(yi) 》,《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第155冊(ce) ,第180頁。
[65]李明複:《春秋集義(yi) 》,《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第155冊(ce) ,第179頁。
[66]《二程集》,中華書(shu) 局2004年版,第1217、1125頁。
[67]《二程集》,中華書(shu) 局2004年版,第1103頁。
[68]《二程集》,中華書(shu) 局2004年版,第1201頁。
[69]呂大圭:《呂氏春秋或問》,《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第157冊(ce) ,第265頁。
[70]《二程集》,中華書(shu) 局2004年版,第1201頁。
[71]《二程集》,中華書(shu) 局2004年版,第1087-1088頁。
[72]胡安國:《春秋胡氏傳(chuan) 》,浙江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1頁。
[73]《張栻集》,中華書(shu) 局2015年版,第436頁。
[74]《二程集》,中華書(shu) 局2004年版,第450、465頁。
[75]《二程集》,中華書(shu) 局2004年版,第451頁。
[76]《二程集》,中華書(shu) 局2004年版,第165頁。
[77]《二程集》,中華書(shu) 局2004年版,第20頁。
[78]《二程集》,中華書(shu) 局2004年版,第540頁。
[79]呂中:《類編皇朝大事記講義(yi) 》,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342、338頁。
[80]鄭臣:《內(nei) 聖外王之道:實踐哲學視域內(nei) 的二程》,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89頁。
[81]《伊洛淵源錄》,《朱子全書(shu) 》,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第950頁。
[82]《張栻集》,中華書(shu) 局2015年版,第907頁。
[83]《張栻集》,中華書(shu) 局2015年版,第916頁。
[84]劉爚:《雲(yun) 莊集》,《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第1157冊(ce) ,第385-386頁。
[85]《朱子語類》,《朱子全書(shu) 》,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第4020頁。
[86]孫曉春:《兩(liang) 宋天理論的政治哲學解析》,《清華大學學報(哲學社會(hui) 科學版)》200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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