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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鉤作者簡介:吳鉤,男,西曆一九七五年生,廣東(dong) 汕尾人。著有《宋:現代的拂曉時辰》《知宋:寫(xie) 給女兒(er) 的大宋曆史》《宋仁宗:共治時代》《風雅宋:看得見的大宋文明》《宋神宗與(yu) 王安石:變法時代》等。 |
原標題:破除“福山論斷”
作者:吳鉤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布
原載於(yu) “我們(men) 都愛宋朝”微信公眾(zhong) 號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己亥正月十七日己醜(chou)
耶穌2019年2月21日

中國社科院曾經發布一份《社會(hui) 心態藍皮書(shu) 》,稱中國當前社會(hui) 的總體(ti) 信任度進一步下降,已低於(yu) 60分的“及格線”,人際之間的不信任進一步擴大,隻有二到三成的人表示信任陌生人。這個(ge) 觀測也符合我們(men) 在日常生活中獲得的感受。比如在春運時節,如果你到火車站,應該會(hui) 看到諸如此類的“溫馨提示”:“各位旅客請注意,為(wei) 了您的旅途安全,請不要和陌生人說話。”這種觸目驚心的信任流失是如何發生的呢?
美籍日裔學者福山在他的《信任——社會(hui) 美德與(yu) 創造經濟繁榮》一書(shu) 中區分了兩(liang) 種社會(hui) ,一是低信任社會(hui) ,即社會(hui) 信任隻能建立在血緣關(guan) 係上、信任半徑到了血緣關(guan) 係的邊界便嘎然而止的社會(hui) ;一是高信任社會(hui) ,即信任建立的基礎超越了血緣,延伸到血緣之外的社會(hui) 。在低信任社會(hui) 中,個(ge) 人除了血緣組織,缺乏有機的聯結,血緣之外便如一盤散沙;高信任社會(hui) 則能夠通過無數社群、團體(ti) 為(wei) 中介,聯結成一個(ge) 縱橫交錯的信任網絡。福山認為(wei) ,傳(chuan) 統中國屬於(yu) 低信任社會(hui) ,家族組織發達,但其他社群組織匱乏。
如果福山的論斷是準確的,那麽(me) 在中國的現代化過程中,伴隨著傳(chuan) 統宗族趨向於(yu) 瓦解、鄉(xiang) 村熟人社會(hui) 被城市陌生人社會(hui) 代替,社會(hui) 信任走向崩潰似乎是無可避免的。
然而,恰好我最近正在讀宋代的一些筆記,這些筆記呈現出來的宋代社會(hui) ,恰恰跟福山的論斷完全不一樣,換言之,福山言之鑿鑿的結論,其實並不符合宋人記錄的社會(hui) 生活。來看看宋人是怎麽(me) 說的。

據孟元老《東(dong) 京夢華錄》,在北宋京城汴梁(開封),商民最重“人情高誼”,若見外地人為(wei) 京都人淩欺,“眾(zhong) 必救護之”。遇有官府接手處理民事糾紛,眾(zhong) 商民也“橫身勸救”,甚至有人願出酒食,請官方出麵調解,也不怕麻煩。外地商人剛至京城租住,人生地不熟,這時鄰居都會(hui) 過來幫襯,送上湯茶,指引怎麽(me) 做買(mai) 賣之類。更有“提茶瓶之人”,每日在鄰裏之間互相送茶,相問動靜。凡有紅白喜事之家,“人皆盈門”,都是前來幫忙的。批發美酒的大酒店,隻要那些酒戶來打過三兩(liang) 次酒,便敢將價(jia) 值三五百貫的銀製酒器借與(yu) 人家,甚至貧下人家來酒店叫酒待客,酒店亦用銀器供送,對連夜飲酒者,次日才將銀器取回,也不用擔心有人侵吞這些珍貴的酒器。
宋人王明清的《摭青雜說》記載,京師白礬樓旁邊有間茶肆,“甚瀟灑清潔,皆一品器皿,椅桌皆濟楚,故賣茶極盛”,生意很好。更難得的是,這間茶肆特別講誠信,專(zhuan) 門設了一個(ge) 小棚樓,收放客人在茶肆的遺失之物,“如傘(san) 屐衣服器皿之類甚多,各有標題,曰某年某月某日某色人所遺下者。僧道婦人則曰僧道婦人某,雜色人則曰某人似商賈、似官員、似秀才、似公吏,不知者則曰不知其人”,客人丟(diu) 失的金銀,幾年後仍能在這裏找回來。宋神宗朝時,曾有位姓李的士人在茶肆中飲茶,因為(wei) 粗心大意,將數十兩(liang) 金子遺留在茶肆桌上,忘記帶走。等想起來時,已是半夜,李氏認這為(wei) 筆錢已不可追回,便不再到茶肆問詢。幾年後,李氏又經過這間茶肆,向茶肆主人說起幾年前丟(diu) 人金子之事,主人仔細核對無誤,將金子如數奉還。李氏欲分一半給他,主人堅辭不受,說:“小人若重利輕義(yi) ,則匿而不告,官人待如何?又不可以官法相加,所以然者,常恐有愧於(yu) 心故耳。”
北宋時代的汴梁,是當時世界上最繁華的大都市,商業(ye) 十分發達,人口過百萬(wan) ,用《東(dong) 京夢華錄》的話來說,“以其人煙浩穰,添十數萬(wan) 眾(zhong) 不加多,減之不覺少”。毫無疑問,這是城市“陌生人社會(hui) ”,而不是鄉(xiang) 村“熟人社會(hui) ”。許多人跟福山一樣,以為(wei) 中國傳(chuan) 統社會(hui) 無法建立起陌生人信任秩序,但北宋汴梁呈現出來的醇厚風氣應該可以修正這種偏見。

南宋的臨(lin) 安(杭州)也是一個(ge) 生齒繁多、商業(ye) 繁榮的大都會(hui) ,也表現出很高的社會(hui) 信任度。吳自牧《夢粱錄》記述了臨(lin) 安的風俗:“杭城人皆篤高誼,若見外方人為(wei) 人所欺,眾(zhong) 必為(wei) 之救解。或有新搬移來居止之人,則鄰人爭(zheng) 借動事,遺獻湯茶,指引買(mai) 賣之類,則見睦鄰之義(yi) 。又率錢物,安排酒食,以為(wei) 之賀,謂之‘暖房’。朔望茶水往來,至於(yu) 吉凶等事,不特慶吊之禮不廢,甚者出力與(yu) 之扶持,亦睦鄰之道,不可不知。”
又據周密《武林舊事》記載,“有貧而願者,凡貨物盤架之類,一切取辦於(yu) ‘作坊’,至晚始以所直償(chang) 之。雖無分文之儲(chu) ,亦可糊口。此亦風俗之美也。”說的是,那些來臨(lin) 安做生意的窮人,可以到“作坊”預領貨物、盤架之類,也不必墊錢,等傍晚賣了貨物回來,再付還“作坊”本錢。這樣,那些窮生意人即使身無分文之資,也能夠做點小生意養(yang) 家糊口。
南宋的另一個(ge) 城市金陵(南京)也具有同樣的美俗。車若水的《腳氣集》記述說,有人在金陵“親(qin) 見小民有‘行院’之說”,比如有賣炊餅的小商販(《水滸傳(chuan) 》中武大郎所經營的就是炊餅)自別處來金陵做生意,一時找不到鋪麵與(yu) 資金,這時候,“一城賣餅諸家”便會(hui) 幫他張羅攤位,送來炊具,借給他資金、麵粉,“百需皆裕”,謂之“護引行院”,而“無一毫忌心”。車若水在記錄了金陵商人的“護引行院”習(xi) 慣之後,忍不住稱讚道,“此等風俗可愛”!

從(cong) 宋人對身邊社會(hui) 生活的記述,我們(men) 可以發現,在宋代的商業(ye) 城市,信任、幫襯陌生人,已經形成了一種“可愛的風俗”,人們(men) 隻需要不假思索地遵循習(xi) 俗,便自然而然地建立起合作、互信的秩序。福山對宋代城市的這一習(xi) 俗可能不了解,所以才斷言傳(chuan) 統中國是一個(ge) “低信任社會(hui) ”。不過他將“信任”定義(yi) 為(wei) “在正式的、誠實和合作行為(wei) 的共同體(ti) 內(nei) ,基於(yu) 共享規範的期望”,則大有道理。所謂“共享規範”,既包含了人為(wei) 訂立的契約、法律,更重要的成份其實是社會(hui) 自發形成的風俗習(xi) 慣、價(jia) 值體(ti) 係。我們(men) 可能不知道風俗如何形成、又為(wei) 什麽(me) 形成,但習(xi) 俗之下的人們(men) 都知道,隻要遵循傳(chuan) 統的風俗,便可以達成穩定的預期。
福山又認為(wei) ,社會(hui) 信任度的高低跟一個(ge) 民族的“自發社交性”密切相關(guan) 。對於(yu) 缺乏“自發社交性”的民族來說,人們(men) 之間的信任程度很低,社交範圍非常有限,所以不容易建立家族與(yu) 政府之外的社團。福山顯然覺得中國人的“自發社交性”十分匱乏,隻能建設基於(yu) 血緣的宗族組織。但福山在這一點上也看走眼了。
1831年,法國人托克維爾到美國訪問,呆了大半年,他發現,“在美國,不僅(jin) 有人人都可以組織的工商團體(ti) ,而且還有其他成千上萬(wan) 的團體(ti) 。既有宗教團體(ti) ,又有道德團體(ti) ;既有十分認真的團體(ti) ,又有非常無聊的團體(ti) ;既有非常一般的團體(ti) ,又有非常特殊的團體(ti) ;既有規模龐大的團體(ti) ,又有規模甚小的團體(ti) 。”如果托克維爾有機會(hui) 在十二三世紀訪問中國,他一定也會(hui) 發現宋人的結社,也豐(feng) 富得足以讓人瞠目結舌。

宋代的民間結社,大致可以分為(wei) 兩(liang) 大類,一是營利性的商業(ye) 部門,即托克維爾所說的“工商團體(ti) ”,宋人一般稱為(wei) “行”、“團行”。一是非營利性的組織,宋人一般稱為(wei) “社”、“社會(hui) ”。
宋朝的團行,“蓋因官府回買(mai) 而立此名,不以物之大小,皆置為(wei) 團行,雖醫卜工役,亦有差使,則與(yu) 當行同也”(《夢粱錄》)。這是置立團行的初衷:應付政府采購。但團行成立之後,則獲得了約束本行商人、維護市場秩序、同行互濟互助的行業(ye) 自治功能。宋代城市的團行非常發達,據西湖老人《繁勝錄》,南宋時杭州“有四百十四行”。
宋朝的“社”也很發達,就宋代筆記《東(dong) 京夢華錄》、《繁勝錄》、《夢粱錄》、《武林舊事》、《都城紀勝》記錄的“社”,就有上百種,五花八門,什麽(me) 社都有,演雜劇的可結成“緋綠社”,蹴球的有“齊雲(yun) 社”,唱曲的有“遏雲(yun) 社”,喜歡相撲的“角抵社”,喜歡射弩的可結成“錦標社”,喜歡紋身花繡的有“錦體(ti) 社”,使棒的“英略社”,說書(shu) 的有“雄辯社”,表演皮影戲的有“繪革社”,剃頭的師傅也可以組成“淨發社”,變戲法的有“雲(yun) 機社”,熱愛慈善的有“放生會(hui) ”,寫(xie) 詩的可以組織“詩社”,連妓女們(men) 也可以成立一個(ge) “翠錦社”……各種結社應有盡有,隻要你能拉到幾位同好,就可以成立一個(ge) “社”。
《武林舊事》等筆記沒有提及的結社,數目肯定更多,比如文的有“書(shu) 社”(參加科考的士子結成讀書(shu) 社)、書(shu) 院,武的有弓箭社、山水寨,等等。有一件事頗能說明宋人對於(yu) 結社的偏好:北宋時,有一個(ge) 叫王景亮的讀書(shu) 人,閑得蛋痛,“與(yu) 鄰裏仕族浮薄子數人,結為(wei) 一社”,專(zhuan) 給士大夫起不雅外號,故社團被稱為(wei) “豬嘴關(guan) ”,這大概就是托克維爾所說的“非常無聊的團體(ti) ”。可惜這個(ge) “豬嘴關(guan) ”後來拿當朝權臣呂惠卿開玩笑,呂氏銜恨,便尋了一個(ge) 借口,將王景亮等人抓了,“豬嘴關(guan) ”也就解散了。

總的來說,宋人是享有高度的結社自由的。除了黑社會(hui) 性質的團體(ti) ,官方基本上並不禁止民間結社,偶有立法幹預,也效果不大。小心眼的呂惠卿要報複王景亮諸人,也隻能“發以他事”,而不能直接取締“豬嘴關(guan) ”。再如北宋中葉,有人舉(ju) 報蔡州有數千妖人搞地下結社、非法集會(hui) 。朝廷於(yu) 是派宦官前往調查。到了蔡州,宦官提出要派兵逮人。知州吳育說:這是鄉(xiang) 民相聚集資辦佛事,需要派兵逮人嗎?叫一名小吏將為(wei) 首之人喚來問話就行了。為(wei) 首十人被叫來,問話後“皆無罪釋之”,而那名居心不良的舉(ju) 報者則被吳育打了板子。
前麵提到的金陵“行院”,便是工商行業(ye) 組織,“護引行院”,即本行業(ye) 互相保護、幫助的意思。臨(lin) 安的“作坊”,也是一個(ge) 商業(ye) 社團。北宋的汴梁,“士農(nong) 工商,諸行百戶,衣裝各有本色,不敢越外。謂如香鋪裹香人,即頂帽披背;質庫掌事,即著皂衫角帶,不頂帽之類。街市行人,便認得是何色目”(《東(dong) 京夢華錄》)。如果背後沒有發達的行業(ye) 組織在維護自治,很難形成如此井然的商業(ye) 秩序。
可見生活在宋代城市的人們(men) 並不缺乏“自發社交性”。恰恰相反,他們(men) 建立、參與(yu) 了各種社群、團體(ti) 。正是借助發達的社團組織,宋人構建了一個(ge) 交錯縱橫的信任網絡,並且慢慢將人際互信沉澱為(wei) 一個(ge) 地方的社會(hui) 風氣、人情習(xi) 俗。這樣,人們(men) 在脫離鄉(xiang) 村熟人社會(hui) 、來到陌生的城市謀生時,才不致於(yu) 淪為(wei) 彼此孤立、人人自危、處處設防的一盤散沙,而能夠迅速地融入到相互交織的信任網絡中。這個(ge) 過程,也是城市陌生人社會(hui) 的“再熟人化”過程。一個(ge) 複雜社會(hui) 要建立信任網絡,形成自治秩序,“再熟人化”是不可繞過的路徑。
最後,我還想說,一個(ge) 健全、有力的社會(hui) ,必定是由各種自生組織與(yu) 自發秩序聯結而成的,我們(men) 不妨稱之為(wei) “有機社會(hui) ”。而所謂的“一袋馬鈴薯”式的社會(hui) ,則可以叫做“無機社會(hui) ”,它因為(wei) 缺乏有機聯結而支離破碎,必然非常脆弱。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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