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章學誠的“文史校讎”路徑及其得失
作者:傅榮賢
來源:原載於(yu) 《揚州大學學報》,2018年第5期
時間:孔子二五六九年歲次戊戌十一月初四日丙子
耶穌2018年12月10日
【提要】
章學誠“為(wei) 著作之林校讎得失”,以反思天下學術為(wei) 己任。他以戰國為(wei) 節點,將天下學術區隔為(wei) “三代盛時”之“源”和“三代而後”之“流”兩(liang) 個(ge) 不同的區間,並判分了兩(liang) 者“合道”之“得”與(yu) “離道”之“失”的二重境界。就得失而言,“三代而後”的現實學術有必要回歸“三代盛時”的學術理想;而兩(liang) 者的源流性關(guan) 聯則提示了回歸的可能性。他的“文史校讎”之學,通過《七略》“辨章學術考鏡源流”的工夫以及“皆史”之“六經”的個(ge) 案性示例指陳了具體(ti) 的回歸路徑,從(cong) 而也回應了關(guan) 乎“學術傳(chuan) 承與(yu) 創新”的一般理論、原則和方法等問題。
章學誠深為(wei) 自許的“文史校讎”[1]之學,旨在“斟酌藝林”(《文史通義(yi) 新編新注》,第753頁),“為(wei) 著作之林校讎得失”(《文史通義(yi) 新編新注》,第717頁),具有明確的目的論指向。他“慨著作之衰”[2],以近乎悲觀的情懷審度實然存在的現實學術。但章學誠堅信任何學術都不是自性的獨立存在,而是在學術史坐標中的關(guan) 聯性存在,通過揭示學術之“所本”,即可“甄疑似、明正變,提要挈綱,卓然有以見夫經史百家之支與(yu) 流裔而得大原”(《章學誠遺書(shu) 》,劉承幹序)。張爾田亦雲(yun) :“為(wei) 先生之學者,則務矯世趨,群言殽列,必尋其原而遂之於(yu) 大道。”(《章學誠遺書(shu) 》,張爾田序)“得大原”“遂之於(yu) 大道”就能糾偏“著作之衰”。而抽象的“大原”“大道”存現於(yu) 他心向往之的“三代盛時”,因而需要厘清學術“源”和“流”的時間序列和關(guan) 係格局,亦即“提要挈綱”“見夫經史百家之支與(yu) 流裔”與(yu) “必尋其原”。總之,章學誠在“三代盛時”之“源”和“三代而後”之“流”的時間維度中“討論得失”,判分學術之“得”與(yu) “失”的不同氣象,從(cong) 而也勾勒了學術傳(chuan) 承與(yu) 創新的一般理論、原則和方法。
學術的“得失”之別與(yu) 二分話語體(ti) 係的建構
“三代”是中國知識分子心目中的黃金盛世,如何將當下的政教、學術回歸三代,是儒家知識分子的普遍訴求。“回向三代”也是章學誠久執不改的信念,但他對於(yu) “三代”的具體(ti) 時間所指有自己的看法。
一、以“戰國”為(wei) 時間節點的學術“得失”之別
《論語·衛靈公》:“斯民也,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邢昺疏:“三代,夏、殷、周也。”其中的“周”實際上隻包括西周(前1046―前771)。秦漢以後,東(dong) 周(前770-前256)亦被納入“三代”的範疇,如《史記·孝武本紀》:“三代邈絕,遠矣難存。其以三十裏地封周後為(wei) 周子南君,以奉先王祀焉。”其中的“三代”即包括東(dong) 周。東(dong) 周又分為(wei) “春秋”(前770-前476)和“戰國”(前475-前256)。章學誠所指稱的“三代”是指夏、商、西周和東(dong) 周的春秋,他所謂“三代而後”是從(cong) 戰國(包括戰國)算起的。章學誠曰:“《本草》《素問》道術原本炎黃,曆三代以至春秋,守在官書(shu) 世氏,其間或存識記,或傳(chuan) 耳口,迭相受授,言不盡於(yu) 書(shu) 也。至戰國而官亡籍去,遂有醫家者流,取所受授而筆之於(yu) 書(shu) ,今所傳(chuan) 本是也。”(《文史通義(yi) 新編新注》,第397頁)這裏的“曆三代以至春秋”“至戰國”,正表明“戰國”是古今學術流變的樞紐。《詩教下》亦曰:“明於(yu) 戰國升降之體(ti) 勢,而後禮樂(le) 之分可以明,六藝之教可以別,七略九流諸子百家之言可以導源而浚流,兩(liang) 漢、六朝、唐宋元明之文可以畦分塍別,官曲術業(ye) ,聲詩辭說,口耳竹帛之遷變,可坐而定矣。”(《文史通義(yi) 新編新注》,第93頁)
章學誠接受了傳(chuan) 統的“三代”概念,但以“戰國”為(wei) 轉捩的判分,與(yu) 傳(chuan) 統所指不盡相同。他說:“戰國之文,奇邪錯出,而裂於(yu) 道。”(《文史通義(yi) 新編新注》,第71頁)以“戰國”為(wei) 斷限的時間選擇,旨在強調“三代盛時”之“源”和“三代而後”之“流”不僅(jin) 是客觀的時間區隔,更是寓含褒貶的價(jia) 值分殊。因此,他稱前者為(wei) “三代盛時”“三代鼎盛”“三代之隆”,具有天然的正當性;與(yu) 之適成對照,“周衰文弊”“衰周而後”等表述,也暗示了“三代而後”學術的非正當性。他說:“周衰文弊,六藝道息,而諸子爭(zheng) 鳴。蓋至戰國而文章之變盡,至戰國而著述之事專(zhuan) ,至戰國而後世之體(ti) 備,故論文於(yu) 戰國而升降盛衰之故可知也。”(《文史通義(yi) 新編新注》,第71頁)
二 從(cong) 學術的“得失”之別到二分話語體(ti) 係的建構
“三代盛時”之“源”與(yu) “三代而後”之“流”的時間判分,就是學術的得失之別——在本原階段,深契於(yu) “古人官師合一之道”;在流別階段,“師失官守,末流之學,各以私意恣其說”,導致“支離而不合道”(《文史通義(yi) 新編新注》,第23頁),從(cong) 而也廓清了理想學術之“得”與(yu) 現實學術之“失”的邊界。他說:“夫文字之原,古人所以為(wei) 治法也。三代之盛,法具於(yu) 書(shu) ,書(shu) 守之官。天下之術業(ye) ,皆出於(yu) 官師之掌故,道藝於(yu) 此焉齊,德行於(yu) 此焉通,天下所以以同文為(wei) 治。而《周官》六篇,皆古人所以即官守而存師法者也。不為(wei) 官師職業(ye) 所存,是為(wei) 非法,雖孔子言禮,必訪柱下之藏是也。三代而後,文字不隸於(yu) 職司,於(yu) 是官府章程,師儒習(xi) 業(ye) ,分而為(wei) 二,以致人自為(wei) 書(shu) ,家自為(wei) 說,蓋泛濫而出於(yu) 百司掌故之外者,遂紛然矣。(六經皆屬掌故,如《易》藏太卜,《詩》在太師之類。)書(shu) 既散在天下,無所統宗,於(yu) 是著錄部次之法,出而治之,亦勢之所不容已。”[3]
首先,“三代盛時”的學術之“得”。
①在學術主體(ti) 上,官師合一。官守即師承,“官”既是“師”(教、授)的主體(ti) 也是“徒”(學、受)的主體(ti) ,行政上的“官聯”和先後承繼,就是學術的授與(yu) 受、教與(yu) 學。因為(wei) 學術及其授受都是官守行為(wei) ,所以,“同文為(wei) 治”,私門無著述之事。章氏此論,頗存古意。從(cong) 字源本義(yi) 來看,《廣雅·釋詁》雲(yun) :“師,官也。”《說文》曰:“官,吏事君也。從(cong) 宀,從(cong) 𠂤,𠂤猶眾(zhong) 也。此與(yu) 師同意。”《說文》又曰:“守,守官也。從(cong) 宀,官府也。從(cong) 寸,法度也。”
②在文本形態上,“法具於(yu) 書(shu) ,書(shu) 守之官”。但他更強調“相傳(chuan) 以口耳”“未嚐得見其書(shu) ”,即沒有形諸文字,而主要通過“官師合一”的口耳相傳(chuan) 。其雲(yun) :“三代盛時,各守人官物曲之世氏,是以相傳(chuan) 以口耳,而孔孟以前,未嚐得見其書(shu) 也。至戰國而官守師傳(chuan) 之道廢,通其學者述舊聞而著於(yu) 竹帛焉,古初無著述,而戰國始以竹帛代口耳,(外史掌三皇五帝之書(shu) 及四方之誌,與(yu) 孔子所述六藝舊典,皆非著述一類)。”(《文史通義(yi) 新編新注》,第74頁)
③在學術特征上,“道藝於(yu) 此焉齊,德行於(yu) 此焉通”。形上之道與(yu) 形下之藝高度統一,道德和事功並無二致,體(ti) 現了“道器合一”的本質。
④在學術功能上,“文字”淵源於(yu) “治法”,直接為(wei) 行政運作服務,並奠基了學術的“經世致用”取向。其雲(yun) :“政教典章人倫(lun) 日用之外,更無別出著述之道,亦已明矣。”(《文史通義(yi) 新編新注》,第154頁)
⑤在文獻類型上,“六經皆屬掌故”,擁有“三代之盛”學術的所有特征。雖然“外史掌三皇五帝之書(shu) 及四方之誌,與(yu) 孔子所述六藝舊典,皆非著述一類”,但“衰周而後,官製不行,而書(shu) 籍散亡,千百之中存什一矣”(《校讎通義(yi) 通解》,第136頁),因此“六經”成為(wei) “三代之盛”學術典範的唯一見存。三代之“道”是由六藝承載的,故曰:“周衰文弊,六藝道息。”(《文史通義(yi) 新編新注》,第71頁)
⑥在學術管理上,“《周官》六篇,皆古人所以即官守而存師法者”。《周官》的官司分職,就是學術的自然分類,實際起到後世目錄管理圖書(shu) 的功能。相應地,“三代之盛”的學術,亦與(yu) 《周官》“六卿聯事之意”相鼓桴。
其次,“三代而後”的學術之“失”。
①在學術主體(ti) 上,“文字不隸於(yu) 職司”,導致“人自為(wei) 書(shu) ,家自為(wei) 說”,“師”(教、授)和“徒”(學、受)都趨於(yu) 民間化而與(yu) “官府章程”別為(wei) 二途。
②在文本形態上,“戰國始以竹帛代口耳”,白紙黑字的文本代替了“口耳”,學術成為(wei) 書(shu) 本化的學術,而由此形成的“著作之林”,正是章學誠反思的對象。
③在學術特征上,不複“三代盛時”“道藝於(yu) 此焉齊,德行於(yu) 此焉通”的法度。他說:“自官師既分,而教法不合於(yu) 一”;“道不著於(yu) 器物”(《文史通義(yi) 新編新注》,第194頁)。
④在學術功能上,“泛濫而出於(yu) 百司掌故之外”,學術與(yu) “治法”分途,逸出了經世致用的軌轍。《原學中》曰:“某官之掌,即先王之典章法度也。流為(wei) 某家之學,則官守失傳(chuan) ,而各以思之所至,自為(wei) 流別也。失為(wei) 某事之敝,則極思而未習(xi) 於(yu) 事,雖持之有故,言之成理,而不能知其行之有病也。”(《文史通義(yi) 新編新注》,第176頁)
⑤在文獻類型上,“著述之事專(zhuan) ”,諸子等“非六經”的“著述一類”於(yu) 焉產(chan) 生。
⑥在學術管理上,“書(shu) 既散在天下,無所統宗,於(yu) 是著錄部次之法,出而治之,亦勢之所不容已”。“著錄部次之法”(即他所說的“校讎學”,實際主要指今天的目錄學[4])代替《周官》管理天下圖書(shu) ,學術與(yu) “六卿聯事之意”漸行漸遠。
分屬於(yu) 兩(liang) 大象限的學術之“得”與(yu) “失”並非抽象的理論之辨,而是可以從(cong) 文本形態上的“口耳相傳(chuan) ”/“書(shu) 於(yu) 竹帛”、學術主體(ti) 上的“公”/“私”(官師合一/私門授受)、學術特征上的“道器合一”/“道器分離”、學術功能上的“經世致用”/“學術與(yu) 治法分途”、學術管理上的“《周官》六篇”/“後世著錄”(四部分類)、文獻類型上的“六經”/“非六經”、學術良莠上的“學貴專(zhuan) 家”/“學無專(zhuan) 門別識”等角度予以具體(ti) 理解和質實把握。總體(ti) 上,這些二分話語範疇具有全息性特征,時間維度上的“源”就是“三代之盛”,也是文本形態上的“口耳相傳(chuan) ”,學術主體(ti) 上的“公”,學術特征上的“道器合一”,學術功能上的“經世致用”,學術管理上的“《周官》六篇”體(ti) 係,文獻類型上的“六經”,學術良莠上的“學貴專(zhuan) 家”。歸屬於(yu) 同一象限的這些範疇,事實上形成了彼此“等於(yu) ”的關(guan) 係,從(cong) 其中的任何一個(ge) 範疇都可以推導出同一象限其他範疇的全部特征。例如,他的《言公上》重點討論“古人之言,期於(yu) 達意以明道,所以為(wei) 公,未嚐私據而為(wei) 己有”(《文史通義(yi) 新編新注》,第203頁);並從(cong) “公”/“私”之別,推導出文本形態上的“口耳相傳(chuan) ”/“書(shu) 於(yu) 竹帛”,學術特征上的“道器合一”/“道器分離”等等分屬於(yu) 兩(liang) 大象限的一係列區別。
通過二分話語體(ti) 係的建構,章學誠不僅(jin) 指明“三代盛時”和“三代而後”各自學術“得”與(yu) “失”的具體(ti) 所指,也揭示了“三代而後”學術回歸“三代盛時”的必要性。章學誠認為(wei) “三代而後”的學術“害義(yi) 而違道”(《文史通義(yi) 新編新注》,第259頁)。他說:“不知末流之失,則天下學術無所宗師,‘生心發政,作政害事’,孟子言之斷斷如也。”(《校讎通義(yi) 通解》,第135頁)相反,“刊落夫無實之文詞,泛濫之記誦,則學術當而風俗成矣”(《文史通義(yi) 新編新注》,第514頁)。“學術當”與(yu) “風俗成”相得益彰,從(cong) 而賦予學術以政治社會(hui) 內(nei) 涵。學術的糾偏,就是政治取向和社會(hui) 風尚的救弊。而“宗師”三代理想,就可以“文章典籍有其統宗,而學術人心得所規範也”(《校讎通義(yi) 通解》,第141頁)。
顯然,章學誠並不關(guan) 注學術發生、發展的長程曆史及其潮起潮流落的每一個(ge) 主要細節,而是聚集於(yu) 以“戰國”為(wei) 節點的源流二分,認為(wei) 章學誠“從(cong) 學術史觀點來講學術”[5];以及從(cong) “學術史”的角度定位其“辨章學術考鏡源流”的目錄學[6],皆有商榷餘(yu) 地。
從(cong) “得失”之別到“得失”關(guan) 聯
以戰國為(wei) 節點的二分體(ti) 係,在學術氣象上迥不相侔。但正像時間上的“三代而後”是“三代盛時”曆史發展的必然,“後世文字”亦與(yu) “三代盛時”的學術形成了先後承續的源流關(guan) 係。因此,“三代而後”之“失”的學術,既有存在的合理性,也有臻致於(yu) “得”從(cong) 而回歸三代理想的可能性。
一“得”與(yu) “失”的時間性關(guan) 聯
學術之“失”是“三代而後”的必然產(chan) 物,與(yu) 學術之“得”的“三代盛時”具有時間上“流”與(yu) “源”的關(guan) 係,從(cong) 而意味著後世文辭“其初莫不有所本”。他說:“凡曲學支言,淫辭邪說,其初莫不有所本。著錄之家,見其體(ti) 分用異,而離析其部次,甚且拒絕而不使相通,則流遠而源不可尋,雖欲不泛濫而橫溢也,不可得矣。孟子曰:‘詖辭知其所蔽,淫辭知其所陷,邪辭知其所離,遁辭知其所窮。’夫謂之‘知其所’者,從(cong) 大道而溯其遠近離合之故也。不曰淫、詖、邪、遁之‘絕其途’,而曰淫、詖、邪、遁之‘知其所’者,蓋百家之言,亦大道之散落也。奉經典而臨(lin) 治之,則收百家之用;忘本源而厘析之,則失道體(ti) 之全。”(《校讎通義(yi) 通解》,第105-106頁)
後世學術都有“三代盛時”之“本”的淵源。《立言有本》以雜家、文集為(wei) 例指出:“古人著書(shu) 各有立言之宗。”他說:“子有雜家,雜於(yu) 眾(zhong) 不雜於(yu) 己,雜而猶成其家者也。文有別集,集亦雜也,雜於(yu) 體(ti) 不雜於(yu) 旨,集亦不異於(yu) 諸子也。故諸子雜家與(yu) 文集中之具本旨者,皆著述之事,立言之選也。”(《章學誠遺書(shu) 》,第56頁)而“立言之宗”存乎三代源頭。所以,章學誠“希蹤古人”(《校讎通義(yi) 通解》,第20頁)。《言公下》曰:“昧者徒爭(zheng) 於(yu) 末流,知者乃通其初意。”(《文史通義(yi) 新編新注》,第229頁)他之迷戀“古人”“初意”,正是要追跡源頭之“宗旨”。例如,《詩教下》曰:“賦家者流,猶有諸子之遺意,居然自命一家之言者,其中又各有其宗旨焉,殊非後世詩賦之流,拘於(yu) 文而無其質,茫然不可辨其流別也。”(《文史通義(yi) 新編新注》,第94頁)“賦家者流”雖然“茫然不可辨其流別”,但“猶有諸子之遺意”的源頭可以追溯。
後世學術之“莫不有所本”,還可以從(cong) “非六經”與(yu) 源頭意義(yi) 上的“六經”關(guan) 聯性的角度予以認知。章學誠認為(wei) ,“後世文字必溯源於(yu) 六經”(《校讎通義(yi) 通解》,第2頁),都可以找到與(yu) “六經”的淵源性關(guan) 聯。他說:“後世之文並導源於(yu) 五經,特至戰國而其體(ti) 始備耳。”(《文史通義(yi) 新編新注》,第76頁)他又認為(wei) ,“天下之文”出於(yu) “六經”或“五經”,實際上是出於(yu) 《春秋》、官禮、風詩。《立言有本》曰:“史學本於(yu) 《春秋》,專(zhuan) 家著述本於(yu) 官禮,辭章泛應本於(yu) 風詩,天下之文,盡於(yu) 是矣。”(《章學誠遺書(shu) 》,第56頁)《方誌立三書(shu) 議》亦曰:“古無私門之著述,六經皆史也。後世襲用而莫之或廢者,惟《春秋》之流別也;掌故典要,《官禮》之流別也;文徵諸選,《風詩》之流別也……凡欲經紀一方之文獻,必立三家之學,而始可通古人之遺意也。”(《文史通義(yi) 新編新注》,第663頁)例如,“《老子》說本陰陽,《莊》《列》寓言假象,《易》教也”(《文史通義(yi) 新編新注》,第71頁)。《焦竑誤校漢誌》則曰:“製誥與(yu) 表章之類,當歸故事而附次尚書(shu) 。”又曰:“五行本之《尚書(shu) 》,而陰陽、蓍龜本之於(yu) 《周易》也。”(《校讎通義(yi) 通解》,第71-73頁)顯然,孔子不隻屬於(yu) 儒家,“六經”高標獨秀,是所有其他“非六經”之“宗”“極”。他說:“治教無二,官師合一,豈有空言以存其私說哉。儒家者流尊奉孔子,若將私為(wei) 儒者之宗師,則亦不知孔子矣。孔子立人道之極,未可以謂立儒道之極也。”(《文史通義(yi) 新編新注》,第153頁)因此,天下文獻可以劃分為(wei) “六經”以及淵源於(yu) “六經”的“非六經”,兩(liang) 者分屬於(yu) “三代盛時”之“得”與(yu) “三代而後”之“失”。
然而,“皆史”的“六經”具有作為(wei) 先王之“世跡”的經驗性以及作為(wei) “器”的形下特征,因而並不能直麵後世現實。他說:“夫儒之職業(ye) ,誦法先王之道以待後之學者,因以得成一家之言,孟、荀諸子是也。若職官、故事、章程、法度,則當世之實跡,非一家之立言。”(《校讎通義(yi) 通解》,第88頁)一方麵,孟、荀諸子等旨在溝通“先王之道”的“傳(chuan) 記”類文獻對“六經”原典不厭其煩的反複闡釋,就是認可“六經”在價(jia) 值塑造上的地位,因而具有存在合理性,《博約下》所謂“守先待後之道”(《文史通義(yi) 新編新注》,第195頁)。另一方麵,“後之學者”的職官、故事等反映“當世之實跡”的“非一家之言”,則可以使“六經”的內(nei) 容當下化。因此,“六經”隻為(wei) “非六經”提供範例,而不能取代“非六經”。他說:“德者,行道而有得於(yu) 心之謂,不必一定聖人道德之極至也;凡立言者,必於(yu) 學問先有所得,否則六經、三史,皆時文耳,況於(yu) 他乎!”(《文史通義(yi) 新編新注》,第733頁)“六經”所固守的三代之“道”必須落實為(wei) 當下的現實價(jia) 值,“經之流變必入於(yu) 史”(《文史通義(yi) 新編新注》,第693頁),“可使六藝不為(wei) 虛器”(《校讎通義(yi) 通解》,第8頁),從(cong) 而兌(dui) 現“六經”的精神價(jia) 值。例如,《書(shu) 教中》曰:“《逸周書(shu) 》七十一篇,多《官禮》之別記與(yu) 《春秋》之外篇,殆治《尚書(shu) 》者雜取以備經書(shu) 之旁證耳………《書(shu) 》無定體(ti) ,故《春秋》《官禮》之別記外篇,皆得從(cong) 而附合之,亦可明《書(shu) 》教之流別。”(《文史通義(yi) 新編新注》,第46頁)即認為(wei) 《逸周書(shu) 》以及“《春秋》《官禮》之別記外篇”中有關(guan) 《書(shu) 》的篇什,它們(men) 作為(wei) “非六經”具有“備旁證”、“明流別”的存在價(jia) 值。
因此,針對“不衷大道”的後世文獻,章學誠不是消極地“絕其途”,而是積極地“知其所”,即分析其“從(cong) 大道而溯其遠近離合之故”,從(cong) 而揭示其“大道之散落”的得失。就此而言,章學誠旨在論證:具有產(chan) 生合理的“非六經”如何具有存在合法性,從(cong) 而探討了在學術多元增長必然性的前提下如何有效地管理、控製和規範“三代而後”學術增長的問題,並確立了後世學術必須回歸三代“宗旨”的創新原則。
二《七略》/“六經”關(guan) 聯“得失”的示範價(jia) 值
“學術”被章學誠置於(yu) 曆史鏈條中,成為(wei) 一種“源”“流”關(guan) 聯的時間化存在。而《七略》/“六經”作為(wei) 學術管理模式和文獻類型,雖是“三代以後”的產(chan) 物但卻繼承了“三代盛時”的學術特征,因而既關(guan) 聯“三代盛時”又麵向“三代而後”,成為(wei) 學術傳(chuan) 承與(yu) 創新之機樞。
首先,關(guan) 於(yu) 《七略》。
章學誠說:“六典亡而為(wei) 《七略》,是官失其守也;《七略》亡而為(wei) 四部,是師失其傳(chuan) 也。”(《校讎通義(yi) 通解》,第135頁)他認為(wei) 校讎學大致經曆了“六典”(即“《周官》六篇”)、《七略》和“四部”(即“後世著錄之法”)三個(ge) 曆史階段。
“《周官》六篇”是“三代盛時”官守的產(chan) 物。章學誠曰:“私門無著述文字,則官守之分職,即群書(shu) 之部次,不複別有著錄之法。”(《校讎通義(yi) 通解》,第1頁)《周官》六篇的設官分職就是文獻的自然分類結構,代行文獻管理的職能。“(《周官》)三百六十之篇,即以官秩為(wei) 之部次”,因而也是“三代盛時”之“源”的反映。四部不依職官體(ti) 係而另行分類,直接對應於(yu) “三代而後”學術“無專(zhuan) 門別識”之“流”,而《七略》則是“《周官》六篇”到“四部”的過渡。一方麵,隨著“官失其守”,《周官》六典的職官分類體(ti) 係不能應對私門著述,於(yu) 是產(chan) 生了《七略》。但章學誠認為(wei) :“然自有著錄以來,學者視為(wei) 紀數簿籍,求能推究同文為(wei) 治而存六典識職之遺者,惟劉向、劉歆所為(wei) 《七略》《別錄》之書(shu) 而已。”(《校讎通義(yi) 通解》,第134-137頁)《七略》雖“官失其守”,但“存六典識職之遺”,保存了“三代盛時”的旨趣。所以,章學誠曰:“向、歆所為(wei) 《七略》《別錄》者,其敘六藝百家,悉惟本於(yu) 古人官守,不盡為(wei) 藝林述文墨也。”(《文史通義(yi) 新編新注》,第648頁)又曰:“劉歆蓋深明乎古人官師合一之道,而有以知乎私門初無著述之故也。”(《校讎通義(yi) 通解》,第4頁)後人可“由《七略》專(zhuan) 家而窺六典遺則”(《校讎通義(yi) 通解》,第138頁)。由此,六典/七略/四部的曆時性三分,被簡化為(wei) 七略/四部兩(liang) 大體(ti) 係,並分別反映了“三代盛時”“學貴專(zhuan) 家”從(cong) 而“得其宗旨”的淵源與(yu) “三代而後”“無專(zhuan) 門別識”從(cong) 而“失其宗旨”的流別兩(liang) 個(ge) 階段。
其次,關(guan) 於(yu) “六經”。
正如《七略》,六經“雖失官守”,但保留了“三代盛時”官守的本質。《經解上》曰:“三代之衰,治教既分,夫子生於(yu) 東(dong) 周,有德無位,懼先聖王法積道備,至於(yu) 成周,無以續且繼者而至於(yu) 淪失也,於(yu) 是取周公之典章,所以體(ti) 天人之撰而存治化之跡者,獨與(yu) 其徒,相與(yu) 申而明之。此六藝之所以雖失官守,而猶賴有師教也。”(《文史通義(yi) 新編新注》,第110頁)“生於(yu) 東(dong) 周”的孔子麵對“治教既分”的現實,形成了“書(shu) 於(yu) 竹帛”的“六經”,具有“私人”著述、“失官守”等典型屬於(yu) “三代而後”的學術特點。但孔子以存亡續絕為(wei) 己任,“體(ti) 天人之撰而存治化之跡”因而“賴有師教”,秉承了“三代盛時”的學術氣象,所謂“六藝存周公之舊典,夫子未嚐著述也”(《文史通義(yi) 新編新注》,第74頁)。孔子所“述”與(yu) “著”(或“作”)之別,表麵上有“相傳(chuan) 以口耳”和“書(shu) 於(yu) 竹帛”的不同,本質上則體(ti) 現了“官守師傳(chuan) 之道”與(yu) “失官守”的判分。章學誠又曰:“夫子未刪之《詩》《書(shu) 》,未定之《易》《禮》《春秋》,皆先王之舊典也。然非夫子之論定,則不可以傳(chuan) 之學者矣。”(《文史通義(yi) 新編新注》,第259頁)夫子“未刪”“未定”的“六藝”才是“三代盛時”的“先王之舊典”,孔子“論定”的“六經”,業(ye) 已著之“竹帛”,形成文本。但沒有孔子私人性質的“論定”,六藝的旨義(yi) 無以顯現(“不可以傳(chuan) 之學者”);而孔子迫不得已的“論定”,又是基於(yu) “六藝”之“史”(先王之舊典)的意義(yi) 提取,保留了“未刪”“未定”六藝的精神實質,因而“存”了“三代盛時”共同的價(jia) 值規範。所以,“雖孔子言禮,必訪柱下之藏”(《校讎通義(yi) 通解》,第134頁),作為(wei) 私人的孔子之“言禮”,亦必訪官方性質的“柱下之藏”,才能確證自身的合法性。就此而言,孔子肩負著文化傳(chuan) 承與(yu) 創新的雙重使命,他的“六經”作業(ye) 模式也成為(wei) 學術傳(chuan) 承與(yu) 創新的典則。
綜上,章學誠以孔子所修“六經”為(wei) 斷,區別“三代盛時”和“三代而後”的兩(liang) 個(ge) 學術象限,“六經”與(yu) 所有“後世文字”的“非六經”構成了二分體(ti) 係。劉《略》、班《誌》在校讎學史上的地位,就是“六藝”在學術史上的地位。七略/六經,都不是“官師合一”的源頭之“本”,但都“體(ti) 現”或“反映”了“官師合一”的價(jia) 值典範,因而成為(wei) 溝通兩(liang) 大學術象限的中介,並成為(wei) 衡鑒天下學術的思想工具。因此,正如“劉《略》、班《誌》乃千古著錄淵源”“今欲較正諸家著錄,當自劉《略》、班《誌》為(wei) 權輿也”(《校讎通義(yi) 通解》,第44頁);章學誠認為(wei) :“夫六藝為(wei) 文字之權輿”(《文史通義(yi) 新編新注》,第200頁);“六經之於(yu) 典籍也,猶天之有日月也”(《文史通義(yi) 新編新注》,第256頁)。
“文史校讎”視域下的學術傳(chuan) 承與(yu) 創新路徑
在隻有兩(liang) 個(ge) 象限的學術史梳理中,章學誠確立了學術傳(chuan) 承和創新的基本原則:既追跡三代又麵向當下和未來。而《七略》/“六經”,既遵循“三代盛時”的曆史軌轍,又麵向“三代而後”學術的增長和擴容,保持了與(yu) 原有知識的一貫,並達到了新舊學術的動態平衡,因而也為(wei) 學術的繼承與(yu) 創新指明了陳規。學者唯有通過“存《七略》之遺法”和“貴約《六經》”,才能實現學術之守成與(yu) 開新的二元並重。
一 “辨章學術,考鏡源流”的校讎學路徑
《和州誌藝文書(shu) 序例》認為(wei) ,“衰周”以後,隨著官典散佚、官學不存,《周官》六典也喪(sang) 失了管理私門學術的功能,“故不得已而裁為(wei) 《七略》爾”。但難能可貴的是,《七略》“其雲(yun) 蓋出古者某官之掌”,揭示諸子的官學淵源,這一校讎學努力使得“失其官守”的諸子,“其文雖連犿,而指趨可約也;其說雖譎詭,而駁雜不出也”,因而是“得”了諸子之“宗旨”的。更為(wei) 重要的是,《七略》在推源諸子的基礎上還“推類以治其餘(yu) ”,從(cong) 而為(wei) 管理所有“非六經”的後世學術指明了“推究古者官師合一之故,著為(wei) 條貫,以溯其源”的方向。他說:“由劉氏之旨以博求古今之載籍,則著錄部次,辨章流別,將以折衷六藝,宣明大道。”(《校讎通義(yi) 通解》,第4頁)例如,“文集日繁,不列專(zhuan) 部,無所統攝也。夫諸子百家非出官守,而劉氏推為(wei) 官守之流別;則文集非諸子百家,而著錄之書(shu) ,又何不可治以諸子百家之識職乎?如韓愈之儒家,柳宗元之名家,蘇軾之縱橫家,王安石之禮家,存錄其文集本名,論次其源流所自,附其目於(yu) 劉氏部次之後,而別白其至與(yu) 不至焉,以為(wei) 後學辨途之津逮,則卮言無所附麗(li) ,文集之弊可以稍歇,庶幾言有物而行有恒”(《校讎通義(yi) 通解》,第136-138頁)。文集仿諸子“推為(wei) 官守之流別”,即可回歸三代之“源”,從(cong) 而“卮言無所附麗(li) ,文集之弊可以稍歇”。顯然,校讎學不僅(jin) 是客觀主義(yi) 的書(shu) 目清單,而是具有改變學術客觀性的能動價(jia) 值。
章學誠認為(wei) ,分類是《七略》辨章流別的重要手段。如《戰國策》等國別之書(shu) ,《漢誌》“附著春秋,最為(wei) 知所原本”(《校讎通義(yi) 通解》,第61頁);“《封禪群祀》入禮經,《太史公書(shu) 》入春秋,較之後世別立儀(yi) 注、正史專(zhuan) 門者,為(wei) 知本矣”(《校讎通義(yi) 通解》,第47頁)。但百密一疏,《七略》分類也有不足。例如,陰陽家有於(yu) 長《天下忠臣》,章學誠認為(wei) 應分入史部傳(chuan) 記類,考慮到《漢誌》不立史部,他據班注“傳(chuan) 天下忠臣”指出:“附於(yu) 春秋而別為(wei) 之說,猶愈於(yu) 攙入陰陽家言也。”又如,法家《申子》,他根據劉向《別錄》《荀子·解弊》《韓非子·定法》等文獻認為(wei) :“是則申子為(wei) 名家者流,而《漢誌》部於(yu) 法家,失其旨矣。”(《校讎通義(yi) 通解》,第103-104頁)顯然,無論是對《七略》的認可抑或否定,都是以分類能不能“溯源”從(cong) 而“知本”或“得宗旨”為(wei) 原則的。除分類之外,章學誠還強調類序、互著和別裁等目錄學要素,認為(wei) 它們(men) 都是“溯源”從(cong) 而“知本”的“劉氏家法”。
《宗劉》篇曰:“《七略》之古法終不可複,而四部之體(ti) 質又不可改,則四部之中,附以辨章流別之義(yi) ,以見文字之必有源委,亦治書(shu) 之要法。而鄭樵顧刪去《崇文》敘錄,乃使觀者如閱甲乙簿注,而更不識其討論流別之義(yi) 焉。”(《校讎通義(yi) 通解》,第13頁)四部體(ti) 係在不能墨守《七略》分類的情況下,應該通過“敘例”(序言)辨章流別。例如,“後世之儀(yi) 注當附禮經為(wei) 部次,《史記》當附春秋為(wei) 部次,縱使篇帙繁多,別出門類,亦當申明敘例,俾承學之士得考源流,庶幾無憾”(《校讎通義(yi) 通解》,第49頁)。在分類上,當儀(yi) 注不再附於(yu) 其所從(cong) 出的禮經、《史記》不再附於(yu) 其所從(cong) 出的春秋,就需要通過“申明敘例”以考源流。
關(guan) 於(yu) 互著,章學誠指出:“《漢誌》最重學術源流……此敘述著錄所以有關(guan) 於(yu) 明道之要,而非後世僅(jin) 計部目者之所及也。”(《校讎通義(yi) 通解》,第47頁)例如,“《呂氏春秋》亦《春秋》家言而兼存典章者也,當互見於(yu) 春秋、尚書(shu) ……劉知幾譏其本非史書(shu) 而冒稱‘春秋’,失其旨矣”(《校讎通義(yi) 通解》,第111頁)。《呂氏春秋》一書(shu) 應分在“春秋”類而互見於(yu) “尚書(shu) ”類。再就別裁來說,他舉(ju) 例指出,“後世法律之書(shu) 甚多,不特蕭何所次《律令》而已。就諸子中掇取申韓議法家言,部於(yu) 首條,所謂道也;其承用律令格式之屬,附條別次,所謂器也……例以義(yi) 起,斟酌損益,惟用所宜。豈有讀著錄部次而不能考索學術源流者乎?”(《校讎通義(yi) 通解》,第53頁)即認為(wei) 應該掇取諸子中“申韓議法家言”,別裁於(yu) “法律”類之首。又如,《漢誌》天文類所著錄的圖書(shu) 都是“器”,章學誠欲補充“道”類書(shu) 籍“別裁”於(yu) 此,以構成“專(zhuan) 門部勒,自有經緯”(《校讎通義(yi) 通解》,第51頁)的類目。
顯然,追模《七略》並不在於(yu) 機械地固守其分類體(ti) 係,而在於(yu) “宗”劉氏《七略》討論流別的精髓,以期“救”失其宗旨的後世學術之“弊”。章學誠曰:“家法既專(zhuan) ,其無根駁雜、類鈔評選之屬,可以不煩而自治,是著錄之道通於(yu) 教法,何可遽以數紀部目之屬,輕言編次哉。”(《校讎通義(yi) 通解》,第138頁)校讎學路徑的實質是:“三代而後”的“著錄部次之法”上溯《七略》從(cong) 而“得《周官》遺義(yi) ”,才能助益後世學術由源溯源,上達“官守之學”的三代“本旨”。
二“六經皆史”的文史路徑
如上所述,“六經”和“非六經”的天下文獻二分,分別對應於(yu) 理想的“三代盛時”之“源”和“得”以及現實的“三代而後”之“流”和“失”。章學誠認為(wei) ,作為(wei) “後世文字”的“非六經”通過追溯與(yu) “六經”的源流關(guan) 係和“貴約”其“旨”,即可上達“三代盛時”的理想。
第一,揭示“非六經”的“六經”淵源。
章學誠說:“學者誠能博覽後世之文集,而想見先王禮樂(le) 之初焉,庶幾有立而能言,可以與(yu) 聞學《詩》學《禮》之訓矣。”(《文史通義(yi) 新編新注》,第92-93頁)“後世之文集”作為(wei) “非六經”,因淵源於(yu) “六經”而本具有“三代盛時”之“宗旨”,揭明其源出於(yu) “六經”,即可“與(yu) 聞”六經“之訓”。《陳東(dong) 浦方伯詩序》曰:“嚐從(cong) 事於(yu) 校讎之業(ye) ,略辨詩教源流,謂六經教衰,諸子爭(zheng) 鳴,劉向條別其流有九。至諸子衰而為(wei) 文集,後世史官不能繼劉向條辨文集條別,故文集濫焉。”(《文史通義(yi) 新編新注》,第545頁)後世諸子、文集(包括出於(yu) 《春秋》的經史子集之“史”)等所有的“非六經”都有發生學上的“六經”源頭,但在存在論上都未得“六經”本旨,因而“衰”相頻仍。因此,後世“非六經”都有推原於(yu) “六經”的可能。例如,“或曰:奭、衍之談天、《雕龍》,大道之破碎也。今曰其源出於(yu) 《大易》,豈不荒經而蔑古乎?答曰:此流別之義(yi) 也。官司失其典守,則私門之書(shu) ,推原古人憲典以定其離合;師儒失其傳(chuan) 授,則遊談之書(shu) ,推原前聖經傳(chuan) 以折其是非。”(《校讎通義(yi) 通解》,第100頁)章學誠認為(wei) 鄒奭、鄒衍二家在發生學上“源出於(yu) 《大易》”,本具“大道”之旨;“大道之破碎也”是實然存在的“流別之義(yi) ”。由此例證,他得出普遍性結論:“非六經”的“官司失其典守”之“私門之書(shu) ”通過“推原古人憲典以定其離合”;“師儒失其傳(chuan) 授”的“遊談之書(shu) ”通過“推原前聖經傳(chuan) 以折其是非”,即可“得其宗旨”。章學誠又雲(yun) :“知文體(ti) 備於(yu) 戰國,而始可與(yu) 論後世之文。知諸家本於(yu) 六藝,而後可與(yu) 論戰國之文,知戰國多出於(yu) 《詩》教,而後可與(yu) 論六藝之文;可與(yu) 論六藝之文,而後可與(yu) 離文而見道,可與(yu) 離文而見道,而後可與(yu) 奉道而折諸家之文也。”(《文史通義(yi) 新編新注》,第71頁)“後世之字”追跡其所從(cong) 出的“六經”源頭,即“可與(yu) 論”,並庶幾於(yu) “道”。
第二,“非六經”通過“貴約”六經之“旨”,建構兩(liang) 者學術精神的內(nei) 在關(guan) 聯。
章學誠說:“道備於(yu) 六經,義(yi) 蘊之匿於(yu) 前者,章句訓詁足以發明之。事變之出於(yu) 後者,六經不能言,固貴約六經之旨而隨時撰述,以究大道也。”(《文史通義(yi) 新編新注》,第162頁)“備於(yu) 六經”的“道”需要“章句訓詁”的“發明”;“事變之出於(yu) 後者,六經不能言”,需要“隨時撰述,以究大道”,“非六經”的後世學術有其產(chan) 生必然性。但“六經”凝聚了一種價(jia) 值認同,從(cong) 而超越了“世跡”的具體(ti) 性和“三代盛時”的時間有限性,可以為(wei) 後世提供思想範式。因此,“《詩》《書(shu) 》誦讀,所以求效法之資,而非即可為(wei) 效法”(《文史通義(yi) 新編新注》,第172頁)。“非六經”之“流”的後世文獻,通過“貴約”和“效法”,即可上達“六經之旨”。
首先,“六經”以“世跡”的經驗事實為(wei) 基礎,又有基於(yu) “世跡”的意義(yi) 提取,從(cong) 而形成了“道器合一”的典範。
《經解中》曰:“事有實據,而理無定形。故夫子之述六經,皆取先王典章,未嚐離事而著理。”(《文史通義(yi) 新編新注》,第120頁)六經都有史籍(先王典章)和事實來源,因此,“六經皆史”又稱為(wei) “皆器”、“皆政典”、“皆事跡”、“皆掌故”。《文史通義(yi) 》中的《易教》《書(shu) 教》《詩教》《禮教》諸篇,重點即在闡釋六經的“皆史”亦即“政典”的性質,從(cong) 而具體(ti) 地闡明了“即器明道”的問題,說明價(jia) 值觀本身無法憑空產(chan) 生,它隻能奠基在事實之上。正如張爾田指出:“苟無史焉,雖聖人無所麗(li) 其思,而一切道術,且將不立。”(《章學誠遺書(shu) 》,張爾田序)另一方麵,正如《言公上》指出:“夫子因魯史而作《春秋》,孟子曰:‘其事齊桓、晉文之事,其文則史。’孔子自謂竊取其義(yi) 焉耳。載筆之士,有誌於(yu) 《春秋》之業(ye) ,固將惟義(yi) 之求,其事與(yu) 文,所以藉為(wei) 存義(yi) 之資也。”(《文史通義(yi) 新編新注》,第201頁)“六經”雖立基於(yu) “世跡”,但並非“世跡”的現象性重複或再現,而是超越了“世跡”的具體(ti) 性和時間化,重在對人生和社會(hui) 的道路確認。因此,“貴知其義(yi) ”的要求遠勝“僅(jin) 求事文之末”的要求。在孔子“述而不作”的客觀性中,既先天地蘊藏著主觀性,又強烈地彰顯了價(jia) 值性。由此生成的“六經”,不是單純以“求真”為(wei) 指向的觀察、記錄、分類、梳理,而是包含著事實性“求真”背後“求善”“求美”的主觀思考和價(jia) 值裁定。因此,“六經”示範了“義(yi) ”才是“立言之大者”。
以“道器合一”揆之,漢學“溺於(yu) 聲音、訓詁、文字,相習(xi) 成風”而不知“道”(《章學誠遺書(shu) 》,孫德謙序);宋儒“以謂六經載道之書(shu) 也,而不知六經皆器也”(《文史通義(yi) 新編新注》,第154頁),“似於(yu) 人事之外別有所謂義(yi) 理矣”(《文史通義(yi) 新編新注》,第607頁),所謂之“道”沒有經驗性事實的根基,漢宋二學隻有“貴約”六經,才能臻致“道器合一”的應然理想。同樣,“才雄者健於(yu) 屬文”(《文史通義(yi) 新編新注》,第18頁)的文辭,亦須以“合道”為(wei) 取向。章學誠曰:“學者,學於(yu) 道也。道混沌而難分,故須義(yi) 理以析之;道恍惚而難憑,故須名數以質之;道隱晦而難宣,故須文辭以達之:三者不可有偏廢也。”(《文史通義(yi) 新編新注》,第762頁)總之,“道器合一”的“六經”垂訓,要求義(yi) 理、名數(考據)、文辭三者合一,共同奔赴於(yu) 形上之“道”,才能上達六經“皆史”的境界。
其次,以“政教”為(wei) 內(nei) 容。
《經解上》認為(wei) ,“經”的本義(yi) 是“經綸”(《文史通義(yi) 新編新注》,第129頁),強調其作為(wei) “政典”的經世致用內(nei) 涵。孔子通過文獻收集與(yu) 擇取、分類與(yu) 編排而生成的“六經”,始終以功事為(wei) 導向,最終形成了教化文本。“六經”因而也示範了“因器”而“明道”和“行道”的學術經世原則,其記事的真實性直接指向社會(hui) 的功用性,具有明顯的實踐維度。章學誠說:“德者,行道而有得於(yu) 心之謂,不必一定聖人道德之極至也;凡立言者,必於(yu) 學問先有所得,否則六經、三史,皆時文耳,況於(yu) 他乎!”(《文史通義(yi) 新編新注》,第733頁)“凡立言者”必須效法“六經”,以“明道”為(wei) 指向,並兌(dui) 現為(wei) 當下的“行道”實踐。其雲(yun) :“要其一朝典製,可以垂奕世而致一時之治平者,未有不於(yu) 古先聖王之道得其仿佛者也。故當代典章,官司掌故,未有不可通於(yu) 《詩》、《書(shu) 》六藝之所垂。”(《文史通義(yi) 新編新注》,第271-272頁)當下性的“一朝典製”“一時之治平”通過回溯到“古先聖王之道”“通於(yu) 《詩》《書(shu) 》六藝之所垂”,就能“得其仿佛”,回歸“三代盛時”的官學本旨,甚至方外之佛教亦不例外。章學誠說:“(佛教)所言與(yu) 其文字,持之有故而言之成理者,殆較諸子百家為(wei) 尤盛,反複審之,而知其本原出於(yu) 《易》教也。蓋其所謂心性理道,名目有殊,推其義(yi) 指,初不異於(yu) 聖人之言。其異於(yu) 聖人者,惟舍事物而別見有所謂道爾。”佛學“本原出於(yu) 《易》教”“初不異於(yu) 聖人之言”,但在流別意義(yi) 上,“舍事物而別見有所謂道爾”,疏離了當初的“《易》教”之旨。因此,“令彼(佛教)所學,與(yu) 夫文字之所指擬,但切入於(yu) 人倫(lun) 之所日用,即聖人之道也”(《文史通義(yi) 新編新注》,第23-24頁)。佛教“以象為(wei) 教”,即可上達“《易》教之本”,從(cong) 而兌(dui) 現“切入於(yu) 人倫(lun) 之所日用”的價(jia) 值。
綜上,“辨章學術考鏡源流”既界定了《七略》的本質,也為(wei) 後世“著錄部次之法”立則,後者仿效《七略》即可回歸“《周官》六篇”從(cong) 而能動性地促使後世學術回歸“即官守而存師法”的“三代盛時”學術理想;“六經皆史”則既界定了“六經”的本質,也“推其說施之於(yu) 一切立言之書(shu) ”,從(cong) “皆史”的高度規範後世學術,“非六經”通過“溯源”和“貴約”六經就可以回歸“皆史”的法度。正如張爾田所謂:“(章學誠)獨昌言六藝皆史之誼,又推其說施之於(yu) 一切立言之書(shu) ,而條其義(yi) 例,比於(yu) 子政辨章舊聞。”(《章學誠遺書(shu) 》,張爾田序)學術的傳(chuan) 承與(yu) 創新遂轉化為(wei) 如何汲取“六經”和《七略》智慧的問題,斯為(wei) 章氏“文史校讎”的本質所在。
章學誠“文史校讎”路徑的得失
章學誠根據“合道”與(yu) “離道”的境界之別,建構“三代盛時”和“三代而後”的二元學術坐標,並勾連兩(liang) 者的淵源性關(guan) 聯,從(cong) 而確認“三代而後”回向“三代盛時”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而他念茲(zi) 在茲(zi) 的“文史校讎”之學,則提供了後世之“流”回歸三代之“源”的具體(ti) 方法論路徑。“自六藝以降訖於(yu) 近代作者之林”的天下學術,遂成為(wei) 沿襲“三代盛時”軌轍的演繹與(yu) 展開,它們(men) 表麵上繁蕪不一、類別黎然,但都“應該”且“可能”趨附於(yu) 共同的終極關(guan) 懷。由此,創新性與(yu) 繼承性相得益彰,有效地維持了整個(ge) 傳(chuan) 統文明的連續性和統一性。但是,章學誠建構的傳(chuan) 承與(yu) 創新模式亦存在明顯的不足。
首先,學術之“得”與(yu) “失”的宿命論預設。
章學誠以“戰國”為(wei) 節點,“明於(yu) 戰國升降之體(ti) 勢”的學術二元判分,預設學術理想獨存於(yu) 三代,後世學術則“衰相”頻仍,從(cong) 而也確認了兩(liang) 者的不平等。例如,“商鞅、韓非之法,未嚐不本聖人之法,而所以製而用者非也;鄧析、公孫龍之名,不得自外於(yu) 聖人之名,而所以持而辨者非也”(《校讎通義(yi) 通解》,第92頁)。商鞅、韓非之法家和鄧析、公孫龍之名家,在源頭上本諸“聖人”,合乎“王官”之學的理想範型;在流別上,前者“所以製而用者非”,後者“所以持而辨者非”,都乖離了發生學上事理合一的原始氣象。這種二分論本質上是將學術價(jia) 值讓渡給“三代盛時”,後世學術則背負了必定和當然回歸三代的宿命。這樣,後世學術隻能“法先王”、以先王之是非為(wei) 是非,任何“創見”都必須在“周孔之道”或“祖宗成法”中確立最終依據,從(cong) 而既否認了變化著的社會(hui) 曆史語境才是學術發生、發展的前提;也否認了學術之得失應該是因應社會(hui) 發展語境的具體(ti) 判斷。
其次,以“六經”的“皆史”屬性界定學術的理想之所指。
“明道”是章學誠學術研究的終極追求。《言公中》說:“立言之士,將有誌於(yu) 道。”並致慨:“安得知言之士,而與(yu) 之勉進於(yu) 道哉?”(《文史通義(yi) 新編新注》,第215頁)“道”雖是形上本體(ti) ,但並不孤懸翩渺,而是通過換算為(wei) “六經”之“皆史”的若幹可質實把握的範疇,成為(wei) 言詮的對象,並為(wei) 後世“不宗大道”的學術指明了回歸三代的具體(ti) 方向。
第一,章學誠強調“道”承載於(yu) “六經”,“六經”是三代理想的唯一見存,“非六經”隻有趨附“六經”才能獲得合法性。這就導致了“非六經”的六經化,後世學術的增長與(yu) 擴容,甚至隻能在“經”的名義(yi) 下進行。例如,段玉裁說:“愚謂當廣之為(wei) 二十一經。禮益以《大戴禮》,《春秋》益以《國語》、《史記》、《漢書(shu) 》、《資治通鑒》,《周禮》六藝之書(shu) 、數,《爾雅》未足當之也,取《說文解字》、《九章算經》、《周髀算經》以益之。”[7]在段氏看來,新興(xing) 知識門類隻有納入“經”的範疇才是值得探討的。在這一意義(yi) 上,“漢以後神州之學術,在乎儒者之一家而已。儒者之學術,其大者在乎六經而已”[8]。這也可以很好地解釋,乾嘉學派的學術創新隻能圍繞經典而展開;甚至近代引入的西方學術都要找到與(yu) “六經”的關(guan) 聯才能獲得合法性。並且,“六經”作為(wei) 六種文本,意味著學術主要是文本化的學術,直接麵向自然的實踐型知識是難以納入學術視野的。
第二,“非六經”的六經化,主要以“溯源”和“貴約”六經為(wei) 路徑。《博約下》曰:“然六經大義(yi) ,昭如日星,三代損益,可推百世。”(《文史通義(yi) 新編新注》,第194頁)而“六經”以“道器合一”示範天下,因而形上之“道”和形下之“器”都無以獲得獨立展開與(yu) 精進。《原學下》曰:“學博者長於(yu) 考索,豈非道中之實績?而騖於(yu) 博者,終身敝精勞神以徇之,不思博之何所取也。才雄者健於(yu) 屬文,豈非道體(ti) 之發揮?而擅於(yu) 文者,終身苦心焦思以構之,不思文之何所用也。言義(yi) 理者似能思矣,而不知義(yi) 理虛懸而無薄,則義(yi) 理亦無當於(yu) 道矣。”(《文史通義(yi) 新編新注》,第180頁)義(yi) 理、名數、文辭分別指向思想內(nei) 容、史實基礎和文字表達,三者“所致為(wei) 道之一端”,隻有相輔相成、相資相濟,才能歸趣於(yu) “道”。
然而,學、文、義(yi) 雖密切相關(guan) ,但並非一一對應或簡單的因果關(guan) 聯,機械地要求三者相統一,事實上否認了三者分化為(wei) 獨立性知識門類的可能。一方麵,價(jia) 值內(nei) 涵必須“即器明道”、以事實為(wei) 據,《四書(shu) 》以及宋明理學等脫離事實的價(jia) 值性知識遂不具備獨立的品格,無法獲得超越現實的思想力量;另一方麵,要求學術必須固守價(jia) 值內(nei) 涵,“求真”必須以求善,學術勢必難以在事實層麵上獨立展開。不僅(jin) 如此,章學誠強調“善論文者,貴求作者之意指,而不可拘於(yu) 形貌也”(《文史通義(yi) 新編新注》,第94頁),文章必須以“意指”為(wei) 本,才能免致墮落為(wei) 形下之技藝。這樣,怡情養(yang) 性意義(yi) 上的“文”(文辭)就失去了獨立意義(yi) 。他所謂“子史衰而文集之體(ti) 盛,著作衰而辭章之學興(xing) ”(《文史通義(yi) 校注》,第72頁),即明顯“帶有貶抑後世的文人文學的傾(qing) 向”[9]。
第三,“六經”的“道器合一”最終“合”於(yu) “治法”之“一”,從(cong) 而也貞定了經世致用的學術取向。他說:“政教典章人倫(lun) 日用之外,更無別出著述之道,亦已明矣。”(《文史通義(yi) 新編新注》,第154頁)當經世的有效性成為(wei) 學術反省的唯一維度,與(yu) 經世有效性存在隔膜的純粹理論知識便不受重視。並且,當學術自限於(yu) 社會(hui) 政治需求,必然導致“治人”之學高於(yu) “治物”之學,旨在“改造外部世界”的自然知識也在輕賤之列。此外,“治法”取向還確立了“言公”宗旨。章學誠曰:“古人之言,所以為(wei) 公也,未嚐矜於(yu) 文辭,而私據為(wei) 己有也。誌期於(yu) 道,言以明誌,文以足言。其道果明於(yu) 天下,而誌無不申,不必其言之果為(wei) 我有也。”(《文史通義(yi) 新編新注》,第199頁)個(ge) 人的學術創見必須回歸於(yu) 社會(hui) 效用的公度性。進一步,章學誠認為(wei) ,“古人之有言,先得我心之同然者,即我之言也。何也?其道同也。窮畢生之學問思辨於(yu) 一定之道,而上通千古同道之人以為(wei) 之藉,下俟千古同道之人以為(wei) 之輔,其立言也,不歇腳然哉”(《文史通義(yi) 新編新注》,第214頁)?即存在一個(ge) 人我同然、古今一揆、“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抽象之“道”,不因任何個(ge) 體(ti) 差異和時空變遷而有所改變,從(cong) 而事實上束縛了學術在深度和廣度上的任何“突破”。
再次,校讎之學成為(wei) “辨章學術考鏡源流”的溯源之學,並以“大道”為(wei) 旨歸。他說:“著錄之法,所以辨章百家,通於(yu) 大道,(《莊子·天下篇》亦此意也。)而徒視為(wei) 甲乙紀數之所需,無惑乎學無專(zhuan) 門,書(shu) 無世守,轉不若巫祝符籙,醫士秘方,猶有師傳(chuan) 不失之道也。”(《校讎通義(yi) 通解》,第140頁)章學誠不懈陳辭:“蓋條別源流,治百家之紛紛,欲通之於(yu) 大道,此本旨也”(《校讎通義(yi) 通解》,第139頁);“然則古人著書(shu) ,苟欲推明大道,未有不辨諸家學術源流”(《校讎通義(yi) 通解》,第108頁)。一方麵,他過分強調了學術的時間性關(guan) 聯,而沒有認識到學術因應社會(hui) 發展的可能性突變導致的源流不明,上引《易教下》所謂“(佛教)本原出於(yu) 《易》教也”就是典型不顧事實的“溯源”。又如,他認為(wei) “名家者流,後世不傳(chuan) ,得辨名正物之意,則顏氏《匡謬》、邱氏《兼明》之類,經解中有名家矣”(《校讎通義(yi) 通解》,第8頁),即認為(wei) 顏師古《匡謬正俗》、邱光庭《兼明書(shu) 》應追源於(yu) 名家。《補校漢藝文誌》認為(wei) ,“乃後世目錄之鼻祖”的《別錄》《七略》應“附於(yu) 諸子名家之末”(《校讎通義(yi) 通解》,第55頁);《和州誌·藝文書(shu) 》認為(wei) 《韓文年譜》《陶詩考異》亦應隸屬於(yu) 名家。這種邏輯混亂(luan) ,直接源自章學誠“必溯其源”、默認後世學術一定具有“三代盛時”官守之“源”的認知。事實上,學術固然具有時間上的連續性,但也有自身發展的邏輯。另一方麵,以“道”為(wei) 校讎學的最終歸趣,目錄學自身的學科建設沒有得到重視。例如,沒有認識到目錄學的檢索功能。杜定友正是基於(yu) 傳(chuan) 統目錄學重視“辨章學術考鏡源流”及其形而上的本體(ti) 之“道”的追求,而痛陳“中國無目錄學”[10]和“中國無分類法”(《校讎新義(yi) 》(上),第12頁)的。
注釋:
[1]章學誠自稱:“學誠從(cong) 事於(yu) 文史校讎,蓋將有所發明。”(《上辛楣宮詹書(shu) 》,章學誠著,倉(cang) 修良編注《文史通義(yi) 新編新注》,浙江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657頁。);“惟文史校讎二事,鄙人頗涉藩籬,以謂向、歆以後,校讎絕學失傳(chuan) ,區區略有窺測”“鄙人所業(ye) ,文史校讎,文史之爭(zheng) 義(yi) 例,校讎之辨源流,與(yu) 執事所為(wei) 考核疏證之文,途轍雖異,作用頗同。”(《與(yu) 孫淵如觀察論學十規》,《文史通義(yi) 新編新注》,第393、398頁。)
[2]章學誠《章學誠遺書(shu) 》,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孫德謙序。
[3]《校讎通義(yi) 通解》,章學誠著,王重民通解,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134頁。
[4]王重民認為(wei) ,章學誠所謂“校讎學”,主要是指目錄學,參見《序言》,《校讎通義(yi) 通解》,第1-13頁。
[5]錢穆《中國史學名著》,三聯書(shu) 店2000年版,第253頁。
[6]呂紹虞認為(wei) ,章學誠的“辨章學術,考鏡源流”,“由校讎目錄之學,進而為(wei) 學術史底探討了”。(呂紹虞《校讎目錄學纂要》,北京大學出版社1990年版,第169頁。)
[7]段玉裁《段玉裁遺書(shu) 》,《經韻樓集》卷9《十經齋記》,台北大化書(shu) 局
1977年版,下冊(ce) ,第1046頁。
[8]鄧實《國學通論》,《國粹學報》第一年乙巳第三號“社說”,光緒三十一年(1905)三月二十日。
[9]錢誌熙:《論章學誠在文學史學上的貢獻》,《文學遺產(chan) 》,2011
年第1期。
[10]杜定友《校讎新義(yi) 》,上海書(shu) 店1991年版,下冊(ce) ,第15頁。
責任編輯:劉君
伟德线上平台

青春儒學

民間儒行

伟德线上平台

青春儒學

民間儒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