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賈何負閎儒”本義(yi) 考——明清商人社會(hui) 地位與(yu) 士商關(guan) 係新論
作者:梁仁誌(安徽師範大學曆史與(yu) 社會(hui) 學院)
來源:《湖北大學學報》 2018年第4期
時間:孔子二五六九年歲次戊戌七月初七日辛巳
耶穌2018年8月17日
關(guan) 鍵詞:明清;士商關(guan) 係;社會(hui) 地位;汪道昆
明清商人的社會(hui) 地位與(yu) 士商關(guan) 係,一直是學界比較關(guan) 注的話題。明汪道昆“良賈何負閎儒”一語更常被學者引為(wei) 明清商人社會(hui) 地位提高與(yu) 士商融合的重要證據。值得注意的是,學者在廣泛征引“良賈何負閎儒”一語時,對其曆史環境、文本語境以及具體(ti) 所指並沒有進行深入地分析和通透地理解。身為(wei) 明朝顯宦和封建文人代表的汪道昆究竟能否成為(wei) “商人階層的代言人”或“徽商的代言人”?明清商人社會(hui) 地位與(yu) 士商關(guan) 係究竟如何?這些過去研究已給出充分和明確答案的問題,在今天都頗值得進一步追問和思考。
一、汪道昆“良賈何負閎儒”一語之本義(yi)
“良賈何負閎儒”一語出自汪道昆《太函集》卷五十五《誥贈奉直大夫戶部員外郎程公暨贈宜人閔氏合葬墓誌銘》一文,有三處值得關(guan) 注:
一是“臨(lin) 河程次公升、槐塘程次公
與(yu) 先司馬並以鹽筴賈浙東(dong) 西,命諸子姓悉歸儒”。如果當時徽州人多認為(wei) 商人社會(hui) 地位不在士人之下,則程升、程
和汪道昆父親(qin) 這三位成功的徽商為(wei) 何都作出了“命諸子姓悉歸儒”的決(jue) 定而不是讓他們(men) 子承父業(ye) 呢?
二是“其俗不儒則賈,相代若踐更”。此處的“賈”和“儒”都是指職業(ye) ,即所謂的賈業(ye) 和儒業(ye) 。汪道昆所言“不儒則賈”,當是他對明代徽州人職業(ye) 選擇基本現狀的一個(ge) 客觀描述,價(jia) 值判斷的意味並不強。
三是“則其躬行彰彰矣”。根據漢語的表達習(xi) 慣和這句話前後的內(nei) 容判斷,它與(yu) “良賈何負閎儒”實為(wei) 因果關(guan) 係,用今天的話來說就是:一些徽商也能夠“躬行彰彰”,並不比“閎儒”做的差。
綜上,從(cong) 躬行“儒行”的角度理解徽商子弟出身的封建顯宦和文人汪道昆的話,當更加符合曆史事實、社會(hui) 常識和基本邏輯。明休寧《汪氏統宗譜》中“儒者所謂躬行率先宜乎”與(yu) “則其躬行彰彰矣”所表達的意思在本質上完全一致。這應該不是偶然,既進一步佐證了筆者對汪道昆說“良賈何負閎儒”本意的解釋,同時也說明這一觀點在當時徽州士人階層中是一個(ge) 價(jia) 值共識。以往研究者在引用“良賈何負閎儒”及“賈何後於(yu) 士”時卻常常將“則其躬行彰彰矣”與(yu) “儒者所謂躬行率先宜乎”這兩(liang) 句話省略,導致了學者對“良賈何負閎儒”或“賈何後於(yu) 士”的過度解釋,進而誤判了明清商人社會(hui) 地位與(yu) 士商關(guan) 係的一般真相。
二、“良賈何負閎儒”與(yu) “賈名儒行”
討論“良賈何負閎儒”之本義(yi) ,就不能不提及“賈名儒行”。汪道昆“良賈何負閎儒”之立論正是基於(yu) 以程升等為(wei) 代表的一些徽商能夠躬行“儒行”;明休寧《汪氏統宗譜》中“賈何後於(yu) 士哉”之立論也是基於(yu) 以汪遠為(wei) 代表的一些徽商能夠“賈而儒行”。因此,搞清楚“賈名儒行”之涵義(yi) ,將有助於(yu) 進一步確認“良賈何負閎儒”之本義(yi) 。
通過大數據檢索的方式可以發現,在明清及以前的文獻中,不僅(jin) 有“賈(商)名儒行”的表達,還有“仆名儒行”、“醫名儒行”、“吏名儒行”、“佛(釋)名儒行”、“道(老)名儒行”等的表達,可以說“某種身份+名(而)儒行”是傳(chuan) 統社會(hui) 的一種習(xi) 慣性表達,均是讚揚這些人能夠躬行“儒行”。且可以推論的是,在“某種身份+名(而)儒行”這種習(xi) 慣表達中,“儒行”當指符合儒家理想的道德標準和行為(wei) 規範的行為(wei) ,並非是說像士人一樣從(cong) 事某些具體(ti) 行為(wei) 。以“某種身份+名(而)儒行”形容某人,也就意味著對這個(ge) 士階層外的人的高度肯定。因此,“賈名儒行”更多地是對某些商人的讚揚,把商人與(yu) 士人的社會(hui) 地位進行比較或論證士商融合的意味並不濃。而以“儒行”作為(wei) 評判其他階層行為(wei) 的標準,恰恰說明了士階層社會(hui) 地位之高,是商人等其他階層根本無法企及的。
綜上,無論是“良賈何負閎儒”,還是“賈名儒行”,都與(yu) 賈和儒這兩(liang) 個(ge) 社會(hui) 階層社會(hui) 地位之比較和是否出現了融合的趨勢並無太大關(guan) 係,而更多地是對行為(wei) 舉(ju) 止和道德水平達到“儒行”標準的某些徽商的一種肯定和表彰。
三、“良賈何負閎儒”相關(guan) 問題研究之反思
以往有些學者在討論明清商人社會(hui) 地位與(yu) 士商關(guan) 係問題時,存在著過度解讀史料的情況,原因有二:一是脫離曆史實境和文本全貌的斷章取義(yi) ;二是帶有先入為(wei) 主偏見的學者邏輯。
在今後的相關(guan) 研究乃至史學研究中,我們(men) 要本著“論從(cong) 史出”的態度,盡可能將史料置於(yu) 更加宏大的曆史背景中加以解讀。值得一提的是,大數據為(wei) 史學研究者創造了很好的條件。仍以對“棄儒就賈”和“賈名儒行”的研究為(wei) 例,前文正是以“棄儒”和“儒行”為(wei) 關(guan) 鍵詞,通過計算機對“中國基本古籍庫”、“《四庫全書(shu) 》全文檢索係統”、“中國方誌庫”等大型古籍數據庫進行檢索,從(cong) 而輕易地發現了明清社會(hui) 不僅(jin) 有“棄儒就賈”與(yu) “賈名儒行”的事例,還有“棄儒就農(nong) (耕)”、“棄儒就醫”、“棄儒就吏”、“棄儒就釋(道)”與(yu) “仆名儒行”、“醫名儒行”、“吏名儒行”、“佛(釋)名儒行”、“道(老)名儒行”的事例。如此就可以清晰地反映出,“棄儒就賈”與(yu) “賈名儒行”並非是明清時期非常特殊的社會(hui) 現象,更不是社會(hui) 發展的重要的潮流或趨勢,因此,這兩(liang) 種現象的出現盡管可以推動明清商人社會(hui) 地位的提高與(yu) 士商融合,但卻不能作為(wei) 明清商人社會(hui) 地位已經像士一樣高、士商融合的程度已經很深的明證。
四、結語
通過考察汪道昆本意及傳(chuan) 統文獻之表達習(xi) 慣,“良賈何負閎儒”並非是強調商人社會(hui) 地位不比士人低,而是要表達商人在躬行“儒行”方麵做得不一定比士人差之意,類似“賈名儒行”之說。所謂“儒行”,是指符合儒家理想的社會(hui) 道德標準和行為(wei) 規範的言行舉(ju) 止,並非指像士人一樣從(cong) 事某種具體(ti) 行為(wei) 。在明清及以前的文獻中,不僅(jin) 有“賈(商)名儒行”,也有“仆名儒行”“醫名儒行”“吏名儒行”“佛(釋)名儒行”“道(老)名儒行”等說法。故對“良賈何負閎儒”之本義(yi) 不宜作過度解讀,也不宜據此對明清商人社會(hui) 地位提高與(yu) 士商融合之程度作過高判斷,明清傳(chuan) 統“四民社會(hui) ”的格局並沒有發生根本性改變。
責任編輯: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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