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紀檢監察報】傳統文化中的生態和諧智慧

欄目:文化雜談
發布時間:2018-08-17 22: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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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chuan) 統文化中的生態和諧智慧

作者:劉占虎(西安交通大學馬克思主義(yi) 學院副教授,馬克思主義(yi) 中國化研究協同創新中心研究員)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時間:孔子二五六九年歲次戊戌七月初七日辛巳

           耶穌2018年8月17日

 

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指出,“生態興(xing) 則文明興(xing) ,生態衰則文明衰”,將生態文明建設作為(wei) 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根本大計,是對實現人民美好生活的價(jia) 值定位和整體(ti) 布局。

 

文明是智慧的積澱,智慧是思維的自覺。中華民族在曆久實踐中積澱了獨特的生態和諧智慧,整體(ti) 觀照其中的文明要素,可以為(wei) 新時代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必要的實踐智慧,也有益於(yu) 從(cong) 本土文化的內(nei) 生邏輯上來彰顯中國話語魅力。

 

“平衡守常”的中道結構

 

萬(wan) 物共生,三才並存。人因自然而生,人與(yu) 自然是一種共生關(guan) 係。《周易·係辭下》曰:“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兩(liang) 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才之道也。”人生於(yu) 天地之間,是統一於(yu) 自然界的有機身體(ti) ,莊子曰:“天地與(yu) 我並生,而萬(wan) 物與(yu) 我為(wei) 一。”人作為(wei) “域中一大”,在法地、法天、法自然的對象化與(yu) 自我確證中,詩意地立於(yu) 天地之間。儒家倡導“仁民愛物”,以生態倫(lun) 理對待自然萬(wan) 物。道家主張“以道觀之,物無貴賤”,以平等之心對待萬(wan) 物諸象。王勃以“落霞與(yu) 孤鶩齊飛,秋水共長天一色”來描摹水天輝映、空明澄澈的夕陽晚景。落霞、孤鶩、秋水、長天,景物相映,動靜相襯,表達著人的心靈意境。李白以“相看兩(liang) 不厭,隻有敬亭山”賦予山水景物以生命情懷和意誌,以擬人化的方式借景抒情,表達人的生命體(ti) 悟。人以其本質力量與(yu) 天地“相往來”,與(yu) 天地並列為(wei) “三才(通材)”,故而“天—地—人”和諧共生。

 

和實生物,同則不繼。萬(wan) 物各守其道,各安其位,各得其所,在運動中達成平衡,在平衡中實現守常,所謂“致中和,天地位焉,萬(wan) 物育焉”。中和思維表達了人們(men) 對事物對立性與(yu) 統一性的規律認知,也體(ti) 現了事物平衡之“動”與(yu) 守常之“靜”的和諧樣態。事物因對立之差異性而呈現出特殊性、多樣性。“和而不同”之“和”包含著事物的多樣性與(yu) 差異性,“和實生物”之“和”則蘊含著事物間的統一性與(yu) 創生性。“同”不能為(wei) “繼”,“異”不能守“常”。這就需要在事物的對立性之間尋求必要的統一性,故“極高明而道中庸”。尊重自然和保護自然,不等於(yu) “一毫也不取”,將人之“和”極端地推向自然之“同”,人將難以為(wei) “繼”。天人相往來和自我確證,不等於(yu) “恣意無限度”,將自然之“同”極端地規約於(yu) 人之“和”,天人將難以為(wei) “常”。同樣,靜不創生,動不失常,通過“致中和”來“化育萬(wan) 物”。蘊含“中和思維”的“中道結構”,是對“和諧”之狀態、過程、方法的集中表達。

 

“協合互成”的有機思維

 

明法成理,天人合一。天地萬(wan) 物在“陰陽相濟”的協合互成中彰顯其整體(ti) 性。天人之際,因“尊道明法”而“合而為(wei) 一”。莊子曰:“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時有明法而不議,萬(wan) 物有成理而不說”。“大美”意指事物之間能量變換的自然樣態以及天地自然運演的造化之美。“明法”是指節氣更替的自然法則以及天地自然運演的規律之道。“成理”是指事物存在的合理性以及基本規律。天地之“大美”是“人”在與(yu) 天地“相往來”中的生命體(ti) 驗和審美意識。四時之“明法”是“人”對事物運行規律的體(ti) 認和把握。萬(wan) 物之“成理”是“人”對事物變化之道在諸物中的具體(ti) 把握。天地“不言”,規律由“人”顯現;明法“不議”,法則由“人”自覺;萬(wan) 物“不說”,成理由“人”敞顯。域中之四大,道大為(wei) 首,人故而尊道而貴德,以謙遜之心體(ti) 悟自然規律之道。道法自然,既不屈膝而畏懼,也不盲目而膜拜,而是以自然之心觀照眾(zhong) 相。“守成理,因自然”,順應自然,既非無所作為(wei) ,也非妄然役使,而是以自然之道和諧共處,所謂“因明致誠,因誠致明,故天人合一”。

 

協合智慧,生態美學。“陰陽相濟”的協合智慧體(ti) 現在人們(men) 日常生活的諸方麵,如建築工藝中的“榫卯結構”就是典型代表。據考古發現,早在河姆渡新石器時代,中華先祖就已經使用榫卯結構進行工藝製作。榫卯是指在製作實木家具或建築進行連接兩(liang) 構件時采用的凹凸處理的接合方式,凸者為(wei) “榫”,凹者為(wei) “卯”。它作為(wei) 木件之間的“咬合”機製,可以在點與(yu) 點、邊與(yu) 邊、麵與(yu) 邊、麵與(yu) 麵之間進行“交接”與(yu) “構合”,形成相對獨立的有機構件,進而在多個(ge) 構件之間進行延伸性“接合”形成整體(ti) 性的“咬合”結構。“榫卯”是根據力學原理在構件要素之間相協合的“關(guan) 節”,在諸關(guan) 節之間的“咬合”中形成超穩定結構,可以有效地限製要件的扭動和偏移。“榫卯結構”使構件與(yu) 要素之間實現有機契合,可以使分散的構件和要素發揮“四兩(liang) 撥千斤”的協合效應。運用“榫卯結構”的家具或建築要比一般鐵釘連接的家具或建築更為(wei) 結實而耐用,不僅(jin) 體(ti) 現了中式家具或建築的生態環保價(jia) 值,也因為(wei) 這一巧妙結構而賦予中華建築以獨特的藝術審美價(jia) 值。在一定意義(yi) 上說,“榫卯結構”工藝體(ti) 現了“陰陽相濟”的協合思維,是中華建築文化的精魂所在,對新時代生態文明建設具有重要的啟迪。

 

“尊道尚儉(jian) ”的生態意識

 

人居其一,物我相生。天地有四大,人居其“一”也。人不能因主體(ti) 性的彰顯和自我實現的需要,而不顧自然界的規律約束,進而恣意妄為(wei) 。常言道:諸物有限,而人之欲無極。若因“欲壑”而“妄為(wei) ”,勢必人將不“人”,物將不“物”。如荀子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求而無度量分界則不能不爭(zheng) 。爭(zheng) 則亂(luan) ,亂(luan) 則窮。”人的欲望的無限性與(yu) 客觀滿足的有限性之間存在著難以“調和”的張力,所謂“天育物有時,地生財有限,而人之欲無極”,所以說“欲”異於(yu) “需”,“需”可足,而“欲”難填。若人索取無度,不僅(jin) 會(hui) 激化人與(yu) 自然之間的矛盾,也會(hui) 誘發人與(yu) 人之間的衝(chong) 突,“以有時有限奉無極之欲,而法製不生其間,則必物暴殄而財乏用矣”。所以說“為(wei) 人君而不能謹守其山林菹澤草萊,不可以立為(wei) 天下王”。人作為(wei) 立於(yu) 天地的“在者”,以自然界的存在為(wei) 前提,進行合乎自然與(yu) 合乎人性的物質變換和能量互動。為(wei) 了“使欲必不窮乎物,物必不屈於(yu) 欲,兩(liang) 者相持而長”,就需要將“人”置於(yu) “天地”間來“守成理”,將“天”與(yu) “人”作為(wei) “物我相生”的有機統一體(ti) 。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指出,“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產(chan) 力,改善生態環境就是發展生產(chan) 力”,並提出“我們(men) 既要綠水青山,也要金山銀山。寧要綠水青山,不要金山銀山,而且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我們(men) 應該遵循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理念,尋求永續發展之路”。

 

尊道尚儉(jian) ,非道勿取。在“天育物有時,地生財有限”的境況下,實現“養(yang) 人之欲、給人之求”,就需要尊道而尚儉(jian) ,通過製禮義(yi) 分之,做到非道而勿取。故而要將循天道、明政道、尚人道,作為(wei) 生活法則和意義(yi) 建構的基本遵循。尊道本於(yu) 心性,故能尚儉(jian) 而不妄為(wei) 。孔子曰:“子釣而不綱,弋不射宿”,是指釣魚而不用魚網捕魚,不射夜宿之鳥,是以“人道”而“恩足以及禽獸(shou) ”。尊道以尚儉(jian) ,重在非道勿取。“天地之間,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雖一毫而莫取”。尊道以尚儉(jian) ,意在取之有道、網開一麵。“草木榮華滋碩之時則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絕其長也;黿鼉、魚鱉、鰍鱔孕別之時,罔罟、毒藥不入澤,不夭其生,不絕其長也”。故“人道”遵循“天道”,通過“效天法地”,將天之法則轉化為(wei) 人之準則,不妄為(wei) 、不強為(wei) 、不亂(luan) 為(wei) 。若“以有時有限奉無極之欲”,則難免會(hui) 導致“物暴殄而財乏用”。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為(wei) 此強調,“對自然的傷(shang) 害最終會(hui) 傷(shang) 及人類自身”,我們(men) “要像保護眼睛一樣保護生態環境,像對待生命一樣對待生態環境”,“推動形成節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讓中華大地天更藍、山更綠、水更清、環境更優(you) 美”。

 

輔以萬(wan) 物,取之有度。“萬(wan) 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養(yang) 以成”。人與(yu) 天地“相往來”,重在輔以萬(wan) 物,取之有道,取之有度,故“以輔萬(wan) 物之自然,而不敢為(wei) ”,萬(wan) 物之自然,是萬(wan) 物受之於(yu) 天的本性,意味著人們(men) 要敬畏自然,遵循自然規律,“因其自然而推之”,輔助萬(wan) 物以生長。“竭澤而漁,豈不獲得?而明年無魚。焚藪而田,豈不獲得?而明年無獸(shou) ”。“非道勿取”意在規避違背規律之“妄為(wei) ”,“取之有度”旨在強調遵循規律之“可為(wei) ”。在“勿取”與(yu) “取之”之間,重在以“有道”觀之,以“自然”輔之,以“有度”取之。質言之,生態危機源自人與(yu) 自然在“物質變換”中的動態失衡,通過輔以萬(wan) 物、取之有度,生態治理旨在確保生態之“平衡”、自然之“守常”。“養(yang) 人之欲”重在尊道尚儉(jian) 、非道勿取。“給人之求”重在輔以萬(wan) 物、取之有度。人在與(yu) 天地“相往來”中進行“物質變換”,不在少,不在多,在於(yu) “適中”,在於(yu) 平衡而可持續,所謂中道之和諧。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指出,“環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麗(li) ,藍天也是幸福。”堅持順應自然,輔以萬(wan) 物,行之有道,取之有度,就會(hui) 呈現“惟江上之清風,與(yu) 山間之明月,耳得之而為(wei) 聲,目遇之而成色,取之無禁,用之不竭”的美麗(li) 家園。

 

責任編輯: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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