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國敬】周人祖先崇拜蘊含德治訴求

欄目:文化雜談
發布時間:2018-07-16 16:44:44
標簽:

 

周人祖先崇拜蘊含德治訴求

作者:林國敬(中國人民大學哲學院)

來源:中國社會(hui) 科學報

時間:孔子二五六九年歲次戊戌六月初四己酉

          耶穌2018年7月16日

 

 

祖先崇拜是宗教信仰的重要組成部分,普遍存在於(yu) 各民族的古代信仰中。中國古代祖先崇拜在殷商便已盛行,但那時還處於(yu) 比較原始的狀態。周人在繼承殷人的基礎上,將德治訴求納入其中,發展出了具有德治教化功能的祖先崇拜形式。

 

從(cong) 甲骨文看,殷人祭祖用牲量極大,往往動輒上百,甚至上千,如“丁巳卜, 又燎於(yu) 父丁百犬、百豕, 卯百牛”“不其降,冊(ce) 千牛”。這裏祭祀“父丁”總共用了三百頭犧牲,“冊(ce) 千牛”意為(wei) 殺一千頭牛。此外,殷人還用人牲祭祀祖先,數量同樣驚人。據胡厚宣統計,從(cong) 盤庚到紂王,即整個(ge) 商代後期,共用人牲13000餘(yu) 人,最多一次用500人。

 

殷人之所以如此盲目地崇拜祖先神靈,主要有兩(liang) 個(ge) 原因:第一,他們(men) 認為(wei) 天命是殷王天生具有,因此隻需向天地鬼神獻祭以示敬意,從(cong) 而延保天命。第二,殷人認為(wei) 其祖先神具有主宰風雨,影響年成、生育、疾病等諸多超越權能。因此,他們(men) 認為(wei) 隻要求得祖先神的護佑,便可去災得福。基於(yu) 這樣的信念,殷人遇事都要先占卜,詢問神靈,然後才去執行人事。關(guan) 於(yu) 殷人祖先崇拜,正如蘇聯學者謝·亞(ya) ·托卡夫所言:“要人們(men) 對之依禮製獻祭,祀拜;隻有心滿意足,始肯賜子孫以福佑,否則將降之以懲罰。”這樣的祖先崇拜缺乏人倫(lun) 的維度,以侍奉、獻媚鬼神為(wei) 要,不利於(yu) 神權為(wei) 王權服務的初衷,反而會(hui) 由極度重鬼神而走向極度不重鬼神,加速王權的腐化。例如,武乙時期便發生了“射天”宗教事件。武乙是紂王的前三代君王,據傳(chuan) 他製作了一個(ge) 精致的木偶,把它稱作神明,並且讓臣子代替木偶和自己博弈。臣子懼怕武乙,所以處處退讓,結果“神明”輸了,武乙就宣布自己戰勝了神明。武乙還命人製作了一個(ge) 裝滿鮮血的獸(shou) 皮囊,將之高高掛起,然後朝天射它,結果射了一個(ge) 大洞,血液流了出來,武乙便聲稱自己將“天”打敗了。“射天”從(cong) 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商末時期殷王對天神的超越性權能產(chan) 生了質疑,不再像先王們(men) 那樣崇信天帝鬼神。到了紂王時期,這一狀況進一步惡化,最終連最基本的祭祀也被遺棄,如《墨子·非命中》引《太誓》言:“紂夷之居,而不肯事上帝,棄闕其先神而不祀也。”殷商的宗教信仰從(cong) 一個(ge) 極端走向另一個(ge) 極端,祖先崇拜至此完全失去了其宗教規範的意義(yi) ,對王權無任何積極作用。

 

周人在清醒地認識到殷人祖先崇拜缺陷的同時,出於(yu) 鞏固自身王位合法性的訴求,在取得政權後強調“以德配天”,認為(wei) 天命是通過祖先之德秉承而來,隻有通過“德”才能秉承天命,否定殷人生而具有天命的觀點。這一思想反映在祖先崇拜中,便形成了周人以“德”為(wei) 核心的祖先崇拜形式,這一點與(yu) 世界其他各民族的祖先崇拜皆不相同。呂大吉先生認為(wei) ,祖先崇拜普遍地會(hui) 由“血緣祖先崇拜”走向首領崇拜,並最終走向更高的“天神崇拜’,“他們(men) 的權勢和權威日益膨脹,自封的或社會(hui) 賦予的宗教化的‘神性’也日趨高大”。但周人祖先崇拜恰恰與(yu) 此相反,祖先的“神性”被有意淡化,轉而強調祖先的“德性”,祖先之德成為(wei) 他們(men) 崇拜的核心要義(yi) 。

 

首先,祖先崇拜表現於(yu) 政治中,強調對祖先之“德”的敬從(cong) 。例如,《詩經·大雅·下武》言:三後在天,王配於(yu) 京。王配於(yu) 京,世德作求。箋雲(yun) :“武王配行三後之道於(yu) 鎬京者,以其世世積德,庶為(wei) 終成其大功。”三後便是大王(文王的祖父)、王季(文王的父親(qin) )、文王,武王在下之所以能繼承大位,是因為(wei) 他能秉承三王之德。周代的君與(yu) 臣、臣與(yu) 臣之間常以祖先之德作為(wei) 行事的依據,其中蘊含著對祖先的理性崇拜。例如,周公欲離開洛邑,成王便以自己要發揚文王之德業(ye) 作為(wei) 理由來挽留他,“公!明保予衝(chong) 子。公稱丕顯德,以予小子揚文武烈,奉答天命,和恒四方民。”孔穎達疏:“王以周公將退,因誨之而請留公,王順周公之意而言曰:‘公當留住而明安我童子,不可去也。所以不可去者,當舉(ju) 行大明之德,用使我小子褒揚文武之業(ye) ,而奉當天命,以和常四方之民。’”又如,周公告誡成王不要貪圖逸樂(le) ,以三王之德誡其“無淫於(yu) 觀、於(yu) 逸、於(yu) 遊、於(yu) 田,以萬(wan) 民惟正之供”。太保和芮伯告誡新即位的康王說:“今王敬之哉!張皇六師,無壞我高祖寡命。”臣與(yu) 臣之間亦是如此,如周公通過追溯先臣遵循文王之德教從(cong) 而繼天代商來告誡康叔謹酒克己,“封!我西土棐徂邦君、禦事、小子,尚克用文王教,不腆於(yu) 酒。故我至於(yu) 今,克受殷之命。”又如,周公對召公說:“天不可信,我道惟寧王德延,天不庸釋於(yu) 文王受命。”又說:“汝明勖偶王,在亶乘茲(zi) 大命,惟文王德丕承,無疆之恤。”由此可以看出,周人祖先崇拜的文明程度遠超殷人,其所崇拜的核心是祖先之德,而非祖先神靈的超越性權能。

 

其次,在祭祀中以是否秉承祖先之德作為(wei) 獲得福佑之依據。例如,《詩經·周頌·清廟》是在洛邑完工之後祭祀文王時所作,詩言:“於(yu) 穆清廟,肅雝顯相。濟濟多士,秉文之德,對越在天。”箋雲(yun) :“對,配。越,於(yu) 也。濟濟之眾(zhong) 士,皆執行文王之德。文王精神已在天矣,猶配順其素如存生存。”在這祭祀所頌內(nei) 容中,“秉文之德”是核心思想所在,濟濟多士唯有持守文王之德,才會(hui) 獲得文王福佑,享受福祿。又如,《詩經·周頌·我將》也是祭祀文王之詩,詩言:“我將我享,維羊維牛,維天其右之。儀(yi) 式刑文王之典,日靖四方。伊嘏文王,既右饗之。”詩頌內(nei) 容之重點是“儀(yi) 式刑文王之典”。《左傳(chuan) ·昭公六年》引此詩作“儀(yi) 式刑文王之德”。可見,“文王之典”又作“文王之德”,二者在語義(yi) 上是等值的。詩頌內(nei) 容重點強調對文王之典或德的效法,指出後人唯有遵從(cong) 文王之典或德,文王才會(hui) 受享其祭,而福佑之。再如,《詩經·周頌·閔予小子》為(wei) 成王祭祀祖先之頌詩,詩言:“於(yu) 乎皇考,永世克孝。念茲(zi) 皇祖,陟降庭止。維予小子,夙夜敬止。於(yu) 乎皇王,繼序思不忘。”此頌內(nei) 容讚美“孝”,謂武王能孝,所以能秉承文王之大業(ye) ,成王強調自己也要行孝,以繼承其大業(ye) 。

 

周人祖先崇拜由於(yu) 強調對祖先之“德”的遵從(cong) ,從(cong) 中引出了道德規範,使祖先崇拜具備了德治教化功能。經此轉變,祖先崇拜不再是純粹的宗教信仰,它寄寓了周人對德治政治的追求,君王和大臣在這一過程中會(hui) 受到祖德的洗禮,通過提醒、記憶祖先生前的功德,進而警惕、審視當下的政治作為(wei) 。周人祖先崇拜的這些特點,擯棄了殷人祖先崇拜的落後觀念,使祖先崇拜朝向文明理性的方向發展,對中國古代祭祀文化產(chan) 生了極為(wei) 深遠的影響。

 

 

責任編輯:柳君

 


微信公眾號

伟德线上平台

青春儒學

民間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