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文治《讀易提綱》述要
作者:王鑫(北京大學哲學係助理教授)
來源:《雲(yun) 南大學學報》2017年第5期
時間:孔子二五六八年歲次丁酉十一月十一日己醜(chou)
耶穌2017年12月28日
摘要:《讀易提綱》是唐文治先生所作《十三經提綱》第一卷有關(guan) 《周易》部分的入門綱要。《讀易提綱》雖為(wei) “開示初學讀經門徑”所作,但並非搜輯舊說,而是貫注了蔚芝先生對於(yu) 易學的基本理解,是我們(men) 探尋蔚芝先生易學思想的重要途徑。從(cong) 《讀易提綱》可見,蔚芝先生論《易》始終有一以貫之的精神,所謂“惟折衷於(yu) 聖傳(chuan) ”。具體(ti) 來說,一是基於(yu) 孔門解《易》之家法,強調通過象數義(yi) 例來通達言、象並進而發明聖義(yi) ,在象數義(yi) 例的使用上以《十翼》為(wei) 界;二則是在義(yi) 理的闡發上同樣以《十翼》為(wei) 準繩。這不僅(jin) 是理解蔚芝先生易學整體(ti) 之樞要,也是“千古解《易》之準的”。
關(guan) 鍵詞:唐文治;《讀易提綱》;易學;折衷聖傳(chuan)
一、前言
《讀易提綱》是唐文治先生(1865—1954年,字穎侯,號蔚芝,晚號茹經)所作《十三經提綱》第一卷有關(guan) 《周易》部分的入門綱要。據蔚芝先生《自訂年譜》:“民國七年(1918年、五十四歲)冬,編《十三經提綱》,《易》《書(shu) 》《詩》《三禮》成。”又“民國八年(1919年),編《十三經提綱》,《春秋左氏》《公羊》《穀梁》三傳(chuan) ,《論語》《孝經》《爾雅》《孟子》成。合上年所編,共分二卷。是編之意,專(zhuan) 為(wei) 開示初學讀經門徑,後人得此,當不至畏難止矣”。民國十三年(1924年),蔚芝先生刊行大型叢(cong) 書(shu) 《十三經讀本》,《十三經提綱》即置於(yu) 《十三經讀本》八十四冊(ce) 之首,作為(wei) 《讀本》之指南。至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十三經提綱》單獨輯出,修訂重印,作為(wei) 《無錫國學專(zhuan) 修學校叢(cong) 書(shu) 》第五種出版。這也是民國時期最早對《十三經》作出概說的著作。
在《十三經提綱》卷一有關(guan) 《周易》的部分中,無論合刊本,還是單行本,其實並無《讀易提綱》之題名。但在《學易反身錄》中,蔚芝先生自雲(yun) :“文治讀《易》數十年於(yu) 茲(zi) ,嚐作《易微言》,刊入《讀易提綱》。”從(cong) 卷一《周易》的內(nei) 容來看,包含兩(liang) 部分:一是對易學入門基礎的詳解,即“學《易》大旨”“《周易》名義(yi) ”“四聖作述源流及《彖》《象》《文言》名義(yi) ”“先儒說《易》家法義(yi) 例”及“學《易》緒言”;另一則是《易微言》五篇。①因而本篇以《讀易提綱》名之,不為(wei) 無據。
《讀易提綱》雖為(wei) “開示初學讀經門徑”所作,但並非搜輯舊說,而是貫注了蔚芝先生對於(yu) 易學的基本理解。這一理解基礎而扼要,是我們(men) 探尋蔚芝先生易學思想的重要途徑。從(cong) 《讀易提綱》可見,蔚芝先生論《易》始終有一以貫之的精神,所謂“惟折衷於(yu) 聖傳(chuan) ”這不僅(jin) 是理解蔚芝先生易學整體(ti) 之樞要,也是“千古解《易》之準的”。
二、四聖作《易》
有關(guan) 《周易》作者,《漢書(shu) ·藝文誌》有“人更三聖,世曆三古”之說,即上古伏羲畫八卦,中古文王重卦係辭以及下古孔子作《十翼》。後東(dong) 漢諸儒又以為(wei) 周公作爻辭。南宋朱熹則有“四聖作《易》”之成說。有關(guan) 文王重卦,雖然朱子前後說有不一致,但若以《周易本義(yi) 》為(wei) 準,“四聖作《易》”指的便是伏羲畫卦、文王係卦辭、周公係爻辭以及孔子作《易傳(chuan) 》。
蔚芝先生繼承與(yu) 發展了朱子的“四聖作《易》”說《易微言》中認為(wei) 文王重卦,與(yu) 《四聖作易源流》中伏羲重卦說不同。彭丹華在《整理弁言》中曾說:“此次整理以《無錫國學專(zhuan) 修學校叢(cong) 書(shu) 》本為(wei) 底本(簡稱國專(zhuan) 本),校本采用施肇曾於(yu) 民國十三年刊刻的《十三經讀本》中的提綱(簡稱‘醒園本’)。”國專(zhuan) 本於(yu) 《易微言》題下則有對此問題的說明:“是篇屬稿在前,重卦之說與(yu) 上不同,傳(chuan) 聞異辭,各有意義(yi) ,自可並存,不必因此疑彼也。”,在《四聖作〈易〉源流及〈彖〉〈象〉〈文言〉名義(yi) 》一篇中說:“伏羲畫八卦隨重之為(wei) 六十四卦,又作十言之教,曰乾坎艮震巽離坤兌(dui) 消息”“文王作諸卦之彖辭”“周公作爻辭”“孔子作《十翼》”。與(yu) 朱子稍有不同的是,蔚芝先生認為(wei) 伏羲作“十言之教”。“十言之教”出自漢代鄭玄的《六藝論》,“十言”包含八卦卦名及“消息”二字。蔚芝先生對“十言之教”的強調顯與(yu) 其重視《周易》“消息”大義(yi) 有關(guan) 。
“四聖作易”說實際表明了《周易》這部經典的形成並非成於(yu) 一時一人,而是在悠長的時間累積中聖聖相繼的結晶。同時,將《周易》內(nei) 部不同的內(nei) 容歸屬於(yu) 不同的聖人,也意味著在《周易》中存在著不同的“文本層”。從(cong) 細處說,有伏羲易、文王易、周公易及孔子易的不同。從(cong) 大處講,則如蔚芝先生所言:“伏羲文王周公為(wei) 之經而孔子為(wei) 之注。”即以伏羲所畫之卦、文王周公所係之辭為(wei) 《周易》中的“經”,而以孔子所作《十翼》為(wei) 傳(chuan) 注。這也就是說,《周易》或《易經》,其內(nei) 部便蘊含了“經—傳(chuan) ”兩(liang) 部分,內(nei) 在地便具備著傳(chuan) 對經的解釋關(guan) 係。因此,在此篇敘述經傳(chuan) 分合始末後,蔚芝先生說:
愚謂《易》之亡不亡存乎其義(yi) 耳,篇次分合豈直筌蹄而已哉。學《易》者不能舍卦爻辭以求《易》,即不能舍孔傳(chuan) 以解辭。伊川《易傳(chuan) 序》雲(yun) ,未有不得其辭而通其意者,餘(yu) 所傳(chuan) 者辭也。然則欲得文周之辭,舍孔傳(chuan) 其曷由?王氏以傳(chuan) 附經,用資觀玩,乃學《易》之定法,不得雲(yun) 變亂(luan) 也。“
學《易》者不能舍卦爻辭以求《易》,即不能舍孔傳(chuan) 以解辭。”前句是說對於(yu) 伏羲卦畫的理解不能脫離卦爻辭。因為(wei) 從(cong) 文周係辭來說,卦爻辭的係設並非隨意湊泊,而是通過“觀象”的方式來完成。其所觀之“象”便是伏羲所畫卦畫之象。在文周“觀象係辭”的過程中,遵循著某些基本的“觀象”原理,象與(yu) 辭間有著緊密的聯係。因而欲明伏羲之畫,必由文周卦爻之辭。後句則言對於(yu) 文周卦爻辭的理解又絕不能舍棄孔傳(chuan) 。因為(wei) 在孔傳(chuan) 之中,恰恰指明了文周係辭的原理與(yu) 根據,並進而引申其義(yi) 。因此,對於(yu) 蔚芝先生來說,能否充分意識到《周易》內(nei) 在經傳(chuan) 間的解釋關(guan) 係,重視與(yu) 遵循孔傳(chuan) 對文周卦爻之辭理解與(yu) 解釋的方向,成為(wei) 其甄別各家易說之銓衡。
三、漢宋兼采
有識者常謂蔚芝先生之易學“漢宋兼采”。《自訂年譜》中,清光緒十二年(1886年,22歲)記載說:
春,赴禮部試,下第歸。黃師函招,仍赴南菁書(shu) 院。初治《易》,先讀惠氏、張氏、焦氏諸書(shu) ,繼請業(ye) 於(yu) 黃師。師曰:“本朝《易》學,雖稱極盛,然未有能貫通漢宋、自成一家者。子讀《易》,當於(yu) 《通誌堂經解》中求之。其中如朱氏《漢上易傳(chuan) 》、項氏《周易玩辭》、吳氏《易纂言》,皆極精當。”餘(yu) 因細讀之,覺項氏《易》尤勝。黃師又假予所著《十翼後錄》,袞然巨帙,未克抄錄。思作《周易集解疏》,不果。因擬別作《周易兼采漢宋諸家之說》,始屬稿焉。
可見蔚芝先生治《易》之初,受其師黃以周(1828—1899年,字元同,號儆季,又號哉生)先生影響,便有貫通漢宋之誌。《學易大旨》中,蔚芝先生說:
漢儒鄭、荀、虞諸家之說《易》,主乎數者也。宋儒程子、朱子諸家之說《易》,主乎理者也,數者難測,變動不居。理者易明,守之有則。雖仁者見之謂之仁,智者見之謂之智,而其教人之宗旨,未嚐不歸於(yu) 一貫。
在蔚芝先生看來,漢宋諸儒雖有主乎數理之不同,但從(cong) 教人宗旨言,可歸於(yu) 一貫。但在《先儒說〈易〉家法義(yi) 例》中,又說:
《易》之為(wei) 書(shu) ,廣大悉備。仁者見仁,智者見智,而支離穿鑿、馳騁私臆者亦複不少。學者何由而辨其是非,曰惟折衷於(yu) 聖傳(chuan) 而已。孔子以彖象文言說經,凡合於(yu) 彖象文言者,必合於(yu) 羲文周孔之意者也。其背於(yu) 彖象文言而向壁虛造者,必背於(yu) 羲文周孔之意者也。
在《先儒說〈易〉家法義(yi) 例》中,蔚芝先生縱論曆代易家之醇疵。如論漢代虞翻易學:“虞翻傳(chuan) 《孟》喜《易》,發明十二辟卦消息旁通之正,以六十四卦皆歸於(yu) 既濟定。實有合於(yu) 聖傳(chuan) ‘六爻發揮,旁通情也。雲(yun) 行雨施,天下平也’。‘乾坤為(wei) 《易》之門。乾坤毀則無以見《易》’之義(yi) 。精微深奧,可謂至矣。”又如論程頤易學:“宋儒之說《易》者,程氏傳(chuan) 推天人之奧,廣大精微,隱合宣聖之旨。”終篇自論其所作《周易大義(yi) 》:“拙編《大義(yi) 》……此外漢宋諸家,凡合於(yu) 孔門家法者,均詳加輯錄。”
可見,在蔚芝先生看來,漢宋能否一貫,如何兼采的關(guan) 鍵仍在於(yu) 孔子之《易傳(chuan) 》。孔子聖傳(chuan) 體(ti) 現的是孔門說《易》之家法,所謂“兼采”是裁采後儒說《易》家法義(yi) 例之合於(yu) 孔門家法者。換言之,不管是采漢易之數,還是采宋易之理,漢宋兼采的實質乃是“惟折衷於(yu) 聖傳(chuan) ”。這不僅(jin) 表明了蔚芝先生銓衡各家易說的根本原則,也是其自身易學開展之樞要。
四、“惟折衷於(yu) 聖傳(chuan) ”
從(cong) 《周易》的內(nei) 容來說,“四聖作易”同時表明了《易》中所包含的三種內(nei) 容要素:一是伏羲所畫卦畫,即“象”;二是文周之辭與(yu) 孔子《十翼》,即“言”;依蔚芝先生說,很顯然此處的言還應涵括伏羲所作之“十言”。前此已明,蔚芝先生說與(yu) 其重視“消息”大義(yi) 有關(guan) 。由此也可體(ti) 會(hui) 到朱子“四聖作易說”的簡潔無枝蔓。三則是四聖共同通過《周易》的製作所表明的聖人之道,即“意”。與(yu) 其他經典(有言有意)相較,顯而易見,《周易》不同於(yu) 群經之處,在於(yu) 其中有“象”。《係辭傳(chuan) 》說:
子曰:書(shu) 不盡言,言不盡意。然則聖人之意,其不可見乎?子曰:聖人立象以盡意,設卦以盡情偽(wei) ,係辭焉以盡其言……
“書(shu) 不盡言,言不盡意”表明的是語言在窮達聖人之意上的局限,但這並不意味著聖人之意晦默無明。在孔子看來,《易》中之象,恰是《易》獨有的克服語言之局限、窮達聖人之意的保證,所謂“立象以盡意”。這也意味著,在孔門家法中,對於(yu) 《易》中聖人之意的追尋,絕不能純由文辭而脫離《易》象,必須由言及象乃至於(yu) 意。因此,蔚芝先生在《學易緒言》一節中說:
凡說經者,必先明義(yi) 例。不知其例,不足以言通經。
對於(yu) 《周易》來說,義(yi) 例便是解《易》時所使用的象數義(yi) 例。象數義(yi) 例表明的是卦爻辭與(yu) 卦爻象間的關(guan) 聯,如前所言,文周“觀象係辭”時遵循著某些原則,而孔子《易傳(chuan) 》則指明了文周係辭的原則。象數義(yi) 例就是對孔子《易傳(chuan) 》所明原則的具體(ti) 繹與(yu) 呈現。換言之,通過象數義(yi) 例來通達言、象並進而發明聖義(yi) 乃是基於(yu) 孔門解《易》之家法的《周易》獨特的解釋學原則,是深入《周易》固有文脈的必由之路。因此,學治《周易》,必先由象數義(yi) 例入手。但從(cong) 象數義(yi) 例來說,曆代易家所明不同,可謂汗漫無涯。如蔚芝先生所言:“《周易》之例,奚啻數千而已。”後世更有“疊床架屋”之譏。有見於(yu) 此,蔚芝先生說:
今有至約之法以示學者,蓋易例詳備於(yu) 《十翼》。《十翼》以《係辭傳(chuan) 》為(wei) 尤要。
以“易例詳備於(yu) 《十翼》”,不僅(jin) 規定了象數義(yi) 例“合法”的來源,更表明了“惟折衷於(yu) 聖傳(chuan) ”的第一重內(nei) 涵,即解《易》時象數義(yi) 例的使用當源於(yu) 《十翼》。這實際上為(wei) 解《易》時象數義(yi) 例的發明裁定了界限。從(cong) 此“至約之法”出發,《學易緒言》中,蔚芝先生列舉(ju) 了如“當位”“卦序”“三才(含八宮)”“卦變”(大旨宗荀、虞,與(yu) 朱子說略有不同)“互體(ti) ”“二體(ti) ”“往來”“應”“乘”“中爻”“正”“陰陽”(包含消息、小大、貴賤、君子小人、奇偶)“十二辟卦消息”等。毫無例外,這些象數義(yi) 例的繹都是以《十翼》、尤其是《係辭傳(chuan) 》為(wei) 據。如“互體(ti) ”,便是引《係辭》“雜物撰德,辯是與(yu) 非,非其中爻不備”,將中爻解作卦中四爻,以成互體(ti) 之例。又如“卦變”,則說:“《係辭傳(chuan) 》曰:‘以動者尚其變。’又曰:‘剛柔相推,變在其中矣。’是孔子明示人卦變之例。”《易微言四》中,蔚芝還以卦變為(wei) 基礎,探究卦爻變易交易之法,以“明爻之誌”,此說雖前儒所未發,但同樣是以《彖》傳(chuan) 《小象》傳(chuan) 所言卦爻之誌為(wei) 依據。
五、“《易》者,心學之書(shu) ”
在蔚芝先生看來,不可“離象言理”、象數義(yi) 例須以《十翼》為(wei) 界據固是孔門解《易》之家法。但究“象”是為(wei) 了明“理”,從(cong) 四聖作《易》的最終目的來說:“四聖人手訂此《易》之所以崇德而廣業(ye) ,窮理而盡性也。”這實際也表露出“惟折衷於(yu) 聖傳(chuan) ”的第二重內(nei) 涵,即對《易經》根本宗旨的理解與(yu) 對《易》中義(yi) 理之闡發當以《十翼》為(wei) 準規。由此也可以看到,在蔚芝先生這裏,《周易》是一部完全代表儒家義(yi) 理品格的經典。
如蔚芝先生所言,四聖作《易》是為(wei) 了“崇德而廣業(ye) ,窮理而盡性”。其中,“窮理盡性”出自《十翼》中的《說卦傳(chuan) 》,指向的是修身;“崇德廣業(ye) ”則出自《係辭傳(chuan) 》,是經由己身德性之昭著而推己及人以成其事業(ye) 。《易微言五》中,蔚芝先生曾拈出《周易》中的“以”字如六十四卦《大象傳(chuan) 》皆係以“以”字來講明“用《易》之道”,並以《大學》“三綱領”“八條目”與(yu) 《周易》諸卦相發明。但不管是“崇德廣業(ye) ”還是“止於(yu) 至善”“平天下”,在蔚芝先生看來,都以修身為(wei) 始基。在《學易大旨》中,蔚芝先生評價(jia) 顧亭林之說:
顧亭林謂孔子說《易》見於(yu) 《論語》者,一為(wei) 寡過;一為(wei) 有恒;可知學《易》不外乎以修身為(wei) 主。其言可謂至精至切矣。此學《易》之大旨也。
但學者又當如何用《易》以修身呢?蔚芝先生說:
人生在世,無日無時不在三百八十四爻之中,即無日無時不在吉凶悔吝之中。為(wei) 善則吉,為(wei) 利則凶悔吝。利與(yu) 善之間,所謂幾。由利而之善即由凶悔吝而之吉,由善之利,即由吉而之凶悔吝。惟變所適,無一定也。文治嚐以幾而驗之,心響身應,善念惡念之萌猶形,吉凶悔吝猶影。形動而影隨,人心動而鬼神隨之。
在蔚芝先生看來:《易》的世界與(yu) 人身處其中的世界契合一貫。《易》中三百八十四爻涵蓋了人生的全部境遇與(yu) 情狀。因而,“人生在世,無日無時不在三百八十四爻之中,即無日無時不在吉凶悔吝之中”。但人在世界中並不是一種消極被動的存在,“心響身應”“形動影隨”指明的便是人在世所具備的高度能動性,人或人心對於(yu) 善利的抉擇(“利與(yu) 善之間,所謂幾”)在根本意義(yi) 上決(jue) 定著人的命運本身。“為(wei) 善則吉,為(wei) 利則凶悔吝”則透露出“響應”“動隨”的前提是德福間的一致。正是在德福一致的前提下,德性操舍與(yu) 命運間的關(guan) 聯才得以開展:“由利而之善即由凶悔吝而之吉,由善之利,即由吉而之凶悔吝。”人心的意義(yi) 才由此呈現出來。《易微言一》中,蔚芝先生說:
“《易》之為(wei) 書(shu) 也不可遠,其為(wei) 道也屢遷,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為(wei) 典要,惟變所適。”是故吉者未必其終吉也,凶者未必其盡凶也,其所以變化無常者,隨人心之善惡為(wei) 轉移也。
命運隨人心之善惡而流轉,人成為(wei) 了自身命運真正的最高主宰者。正是在此意義(yi) 上,蔚芝先生說:“《易》者,心學之書(shu) 也。”但人心不僅(jin) 表現為(wei) 善惡之念,也體(ti) 現為(wei) 喜怒哀樂(le) 之情。在蔚芝先生看來,“人事之吉凶悔吝”,也與(yu) “人心之喜怒哀樂(le) 相配相成”,而“人心之喜怒哀樂(le) ,萬(wan) 有不齊,故人事之吉凶悔吝,亦變遷而無定,皆配之以其分也”。那如何對待這人心固有但萬(wan) 有不齊之情呢?蔚芝先生認為(wei) ,對待人心喜怒哀樂(le) 之情,其要在於(yu) 《中庸》所言:“喜怒哀樂(le) 之未發謂之中”及“發而皆中節謂之和”。尤其是“發而中節之和”:
未發之性,卦畫之未成爻者也。畫而成爻,是為(wei) 已發之情,六十四卦即三百八十四爻,皆歸於(yu) 《既濟》定,所謂“發而皆中節”者也。
因此,學《易》修身養(yang) 心,不僅(jin) 是察心之幾擇善而從(cong) 以之吉,而且須觀《易》“三百八十四爻皆歸於(yu) 《既濟》定”從(cong) 而使喜怒哀樂(le) “發而皆中節”。蔚芝先生說:
王者之刑賞慶罰,製禮作樂(le) ,皆本於(yu) 喜怒哀樂(le) 。因一人之喜怒哀樂(le) ,而使萬(wan) 物各得其所,所謂“致中和,天地位焉,萬(wan) 物育焉”者也。《中庸》盡人之性,盡物之性,讚天地之化育,經綸天下之大經,立天下之大本,皆《易》理也。聖人通天下之誌,定天下之業(ye) ,斷天下之疑,其德行事業(ye) ,要歸於(yu) 使萬(wan) 物各得其所。
可見,對於(yu) 人心喜怒哀樂(le) 的操存,不僅(jin) 關(guan) 係到一己之吉凶禍福,而且關(guan) 係到群體(ti) 政治之治平。尤其是王者之心,其喜怒哀樂(le) 能否發而中節,更關(guan) 係到“參讚化育”的根本。在蔚芝先生看來,《中庸》“參讚化育”之道即《周易》所言通誌、定業(ye) 、斷疑之道,體(ti) 現的都是儒家最高的政治理想:使萬(wan) 物各得其所。但儒家最高政治理想的實現,究其根本,乃係於(yu) 人心,尤其是王者之心。由此,我們(men) 才能理解蔚芝先生以修身為(wei) 始基以及以《易》為(wei) “心學之書(shu) ”的完整內(nei) 涵。
六、結語
《十三經提綱》書(shu) 成刊行之後,時人褒貶不一。王紫翔(1842—1918,字祖畬,號漱山)先生評價(jia) 說:“此書(shu) 義(yi) 理,多未經人道。”但《續修四庫全書(shu) 總目提要》中,倫(lun) 明(1875—1944,字哲如,一作哲儒)為(wei) 此書(shu) 所作《提要》中卻詆訶激烈:“按是書(shu) 名曰《提綱》,乃絕無義(yi) 例。搜輯諸說,瑕瑜互見。所持論大都陳言,無精義(yi) ,且參以論詩文語,尤非體(ti) 。”
本篇以《讀易提綱》為(wei) 例的研究已充分表明:蔚芝先生論《易》,有一以貫之的準則,即“惟折衷於(yu) 聖傳(chuan) ”。具體(ti) 來說,一是基於(yu) 孔門解《易》之家法,強調通過象數義(yi) 例來通達言、象並進而發明聖義(yi) ,在象數義(yi) 例的使用上折衷於(yu) 《十翼》;二是在義(yi) 理的闡發上同樣折衷於(yu) 《十翼》。這意味著《十翼》既是義(yi) 理之府,也是象數之源,是後世解《易》的最高銓衡。
清代陳澧(1810—1882,字蘭(lan) 甫,號東(dong) 塾)在《東(dong) 塾讀書(shu) 記》中曾說:“《漢書(shu) ·儒林傳(chuan) 》雲(yun) :費直以《彖》《象》《係辭》十篇《文言》解說上下經。此千古解《易》之準的也。”其中引錢辛楣《周易讀翼揆方序》:“聖人為(wei) 之經,宣尼為(wei) 之傳(chuan) ;故舍《十翼》以言《易》,非《易》也。”可見,蔚芝先生“惟折衷於(yu) 聖傳(chuan) ”之旨正是解《易》千古彌新之道。由此再來觀倫(lun) 明之說,其偏頗無識已不足論。
責任編輯: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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