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堯典》是經不是史
作者:程水金(南昌大學國學院教授、院長)
來源:《光明日報》
時間:孔子二五六八年歲次丁酉八月初六日乙卯
耶穌2017年9月25日
《古文尚書(shu) 》書(shu) 影資料圖片
《尚書(shu) ·堯典》乃傳(chuan) 世之極為(wei) 重要的先秦經學文獻,是先秦儒學初興(xing) 、經學萌芽之際,由儒家某位思想巨人整合成篇。王充以為(wei) 乃“鴻筆孔子”所為(wei) ,觀《論語》所記孔子讚美唐堯虞舜之語氣,以及讀《禮記·禮運》載孔子所言之“大同”景象,則王充之言,不為(wei) 無據。雖然本篇所述之材料,來源於(yu) 諸多蕪雜舛駁的上古神話與(yu) 曆史傳(chuan) 聞,但其立言主旨,卻有一以貫之的整體(ti) 思想統係;其文辭章法,亦有其嚴(yan) 密而自足的內(nei) 在邏輯結構。因此,本文既非一般意義(yi) 上以所謂“傳(chuan) 信”為(wei) 宗旨而“綴遺輯佚”的史學著作,也不同於(yu) 所謂“殘叢(cong) 小語,道聽途說”的小說家言。
一
作為(wei) 早期儒學的重要經典文獻,本篇立言大旨,首先是描述了早期儒家所憧憬的“大同”之世以“選賢與(yu) 能,講信修睦”為(wei) 核心政治價(jia) 值的“君主禪讓”製。一篇之中,其所反複致意極力渲染者,莫不以之為(wei) 要談。“疇谘若時登庸”,放齊薦堯子丹朱,帝以為(wei) 不賢,不可升遷。堯欲以帝位讓於(yu) 四嶽,而四嶽皆言德不配位不敢有所覬覦。虞舜則大賢至聖,誠信無私,品德尤為(wei) 高尚;辭帝位之尊,不辭帝事之勞,代帝堯攝行天子之事,跋涉遠行,巡狩方嶽;定製度,立刑法,流罪人,任勞而任怨。且由曆試而用事,長達三十年不登其帝位,不有其天下。至堯之崩,不得已乃承大位,繼大統,實則大公無私,以天下為(wei) 己任而已,非以帝位為(wei) 大寶也。而《韓非子·五蠹》乃謂“古之讓天子者,是去監門之養(yang) 而離臣虜之勞”,以為(wei) “古傳(chuan) 天下而不足多”者,猶不可持以論虞舜之其人與(yu) 其事也。至於(yu) 踐阼,乃大批起用新人,唯“熙帝之載”以為(wei) 能事,亦是“選賢與(yu) 能”之義(yi) ,乃不言而自明。
其次,既重民生,亦重民教,也是本篇關(guan) 於(yu) 國家治理的重要政治思想內(nei) 容。所謂“汝作司空”,平治水土;“汝後稷”,播殖百穀;令垂為(wei) “共工”,以重視工業(ye) 技術;乃至使益“若予上下草木鳥獸(shou) ”以為(wei) “朕虞”管理環境資源,都是有關(guan) 國民生計之大事業(ye) 。而“敷五教”,“典三禮”,“教胄子”,乃至“作納言”,皆為(wei) 重視國民教育,加強道德教化之重要政治舉(ju) 措。至於(yu) 確立“眚災肆赦,怙終賊刑”的司法原則,以及製定“五刑有服”與(yu) “五宅三居”之兵刑合一的司法製度,既是國家安全與(yu) 國民生計的製度保障與(yu) 法律保障,其懲惡揚善的司法原則與(yu) 司法目標,同時也是國民道德教育的重要輔助手段。因而法律規範與(yu) 道德教育,兩(liang) 全互用而無所偏廢。
此外,與(yu) “選賢與(yu) 能”相關(guan) 互動的政治運作手段,是官吏的銓選與(yu) 考核製度。“明明揚側(ce) 陋”以及“若時登庸”乃至“奮庸”擢拔,都是官吏的銓選之法。而“三載考績,三考黜陟幽明”,則是對在任官員的考核製度。這是有關(guan) 國家治理的重要運作方式,也是國家機器得以實現內(nei) 部修複與(yu) 自我調整的重要程序設計。否則,官員能上不能下,能臣幹吏得不到升遷重用,昏瞆無能的冗員庸吏屍位素餐,甚至盜器為(wei) 奸的倉(cang) 鼠社蟲充斥其間,必然導致整個(ge) 國家機器運轉不靈,乃致壅堵而壞死。中國曆史上,由漢唐以至明清,在官吏的銓選與(yu) 考核方麵,積累了許多可資借鑒的寶貴經驗,無一不是以本篇的吏治思想為(wei) 基本原則所進行的創造性轉化與(yu) 創新性運用。
二
由於(yu) 《堯典》不是一般意義(yi) 上以“傳(chuan) 信”為(wei) 宗旨而“綴遺輯佚”的史學著作,而是作為(wei) 儒學經典文獻的基本品格傳(chuan) 之於(yu) 世,這就規定了《堯典》是“經”不是“史”因而“經史有別”的理解闡釋路徑。職是之故,凡是以所謂“征實考信”的史學方法進入本文,一開始便誤入歧途。近代以來,以顧頡剛為(wei) 代表的“古史辨派”學者,對於(yu) 中國遠古神話的曆史化過程,作了饒有興(xing) 味的考證與(yu) 發掘,對於(yu) 重構中國古史作出了不可磨滅的學術貢獻。尤其是殷墟甲骨卜辭的不期而遇,對於(yu) 殷商史乃至先周史的研究,更有重大突破。然而,如果將所有這些曆史與(yu) 考古學的研究成果如數吸納,作為(wei) 《堯典》的詮釋基礎,則無異於(yu) 緣木以求魚。魚既不可得,其木亦成朽株枯木而全無活力矣。例如,以甲骨文所謂“四方風名”或“四方神名”解釋“羲和”章“厥民析”“厥民因”“厥民夷”“厥民隩”之四時民生樣態,其圓鑿方枘互不相入,導致經義(yi) 晦而不明,即其顯例。
可想而知,《堯典》作者既對上古原始宗教祭祀神話作了大幅度的改編與(yu) 整理,也就產(chan) 生了新的思想意義(yi) ;遠古神話也經過轉化而獲得文化新生,不可再以原始神話科範《堯典》之義(yi) 。否則不僅(jin) 治絲(si) 益棼,且於(yu) 文本理解毫無價(jia) 值。至於(yu) 動輒連篇累牘,考證經文每個(ge) 人物之神話來源,及其在傳(chuan) 說過程中的每個(ge) 細節演變,既昧於(yu) 經史之別,更不知學術研究之求真與(yu) 求善乃各有所用。這種經、史不分,真、善無別的研究方法,用之於(yu) 《尚書(shu) 》尤其是《堯典》的解讀,最屬無謂。於(yu) 以治經,則使經義(yi) 晦而不明;於(yu) 以治史,則尤其支離汗漫,勞而無功。
因此,《堯典》的經學品格,決(jue) 定了它的文本價(jia) 值。其有關(guan) 國家治理的所有敘述,思想弘深,意義(yi) 重大,決(jue) 非一般史學著作可比。乃視其書(shu) 為(wei) 遠古神話之集萃,實在是貶損其價(jia) 值等諸自鄶,以為(wei) 不足觀而已,是未得門牆而入矣。
三
漢初伏生所傳(chuan) 之《堯典》,實含今本堯、舜二《典》之文,作偽(wei) 者割裂“慎徽五典”以下,冒充早已亡佚之《舜典》以售其奸。經明清兩(liang) 代學人之精心考證,已成定論。且合二文以觀,其內(nei) 在的邏輯結構井然有序,其用語準確精當,前後關(guan) 聯照應,針腳綿密,法度謹嚴(yan) ,實非“殘叢(cong) 小語,道聽途說”之小說家言可望其項背。而且,其文章內(nei) 在的邏輯理路及其自我解說的話語體(ti) 係,實在是檢驗後世經師訓釋經文是否正確無誤的客觀依據。也就是說,訓詁釋義(yi) 愈是精準確當,也就愈能領略經文文章之妙。換言之,不通文章之道,沒有文學的眼光與(yu) 素養(yang) ,也不可能透悟經文的文本內(nei) 涵,必是霧裏看花,於(yu) 經義(yi) 終將有隔。
貫通《堯典》上下文氣的關(guan) 鍵字眼,就是“疇谘若時登庸”的“時”字。可惜,曆來經師解說,皆不得其義(yi) ;以致本是首尾完足一氣貫注的文章整體(ti) ,支離破碎,不成統係。
“若時”就是“按時”。無論是帝堯或是帝舜,他們(men) 對於(yu) 現任官員的考核都是以三年為(wei) 期。舜登帝位之後告誡在朝官員,言“三載考績,三考黜陟幽明”,就是繼承帝堯“若時登庸”的吏治傳(chuan) 統。因此,“若時”之“時”,也就是“三載”之“時”。所以“疇谘若時登庸”,就是“誰可以經過考核而如期升遷進用”。注家或以為(wei) “順天時登用”,或以為(wei) “順是登用”,皆大而無當,不知所雲(yun) 。知乎此,則鯀奉命治水,何以言“九載績用弗成”,實為(wei) “三載考績”以及“三考黜陟”之考評結果而已。
帝堯欲禪帝位於(yu) 虞舜,說“三載,汝陟帝位”。這是在虞舜曆試之期三年將滿之際,帝堯對他的期許,其實是希望虞舜攝行天子之事,總攬全局,接受更為(wei) 艱巨的考驗,繼續曆練三年,然後登上帝位。曆試與(yu) 攝政,皆以三年為(wei) 期。司馬遷僅(jin) 知舜曆試將近三年,而不知“陟帝位”之前仍須“三年”,故譯此句為(wei) “三年矣,汝登帝位”,仿佛是讓舜立登大寶。而“舜讓於(yu) 德弗嗣”,就被誤讀為(wei) 舜推辭不接受帝位,也不接受攝行天子之事了。而文章接著又說“月正上日,受終於(yu) 文祖”,於(yu) 是於(yu) 省吾、劉起釪們(men) 就糊塗了,不是“讓於(yu) 德弗嗣”嗎?怎麽(me) 立馬就“受終”呢?其實,舜願意代堯攝行天子之事,但認為(wei) 自己才能不足,即使再曆練三年也不敢登上帝位。於(yu) 、劉二氏錯會(hui) 了“三載”之意,不知曆試有三載,攝天子事仍需三載,三載之後才可登帝位。因此,“月正上日,受終於(yu) 文祖”,也就是虞舜曆試之期三年已滿,於(yu) 次年正月吉日,與(yu) 帝堯在宗廟舉(ju) 行政事交接儀(yi) 式。故文曰“受終”而不言“受位”,可見法度謹嚴(yan) ,一字不苟。且正因舜辭帝位,故攝政二十八年以至堯崩,才不得已而勉登大寶。是以文章之末“舜生三十,征庸三十,在位五十載,陟方乃死”,開列舜之生平履曆,則曆試與(yu) 攝政,前後相加,乃為(wei) 三十之數。時段清楚,邏輯分明。
可見“三載,汝陟帝位”,也就相當於(yu) 說,三載之後便可“若時登庸”了。知乎此,則堯對四嶽說“汝能庸命巽朕位”之“巽”字,就知道該當如何理解了。
偽(wei) 《傳(chuan) 》讀“巽”為(wei) “順”,陸德明《經典釋文》“音遜”,又引馬融說:“讓也。”司馬遷《五帝本紀》作“踐”,裴駰《史記集解》引鄭玄說:“言汝諸侯之中有能順事用天命者,入處我位,統治天子之事者乎?”其實,無論是“遜讓”,還是“順入”,乃至司馬遷直接譯為(wei) “踐”,皆非正訓。此“巽”字《說文》解為(wei) “具”,乃“具備”“準備”之意。“庸”字意為(wei) “賡續”,則“汝能庸命巽朕位”,即“你們(men) 能不能續承天命準備接替我的位置”,其意與(yu) “三載,汝陟帝位”相同,也是“若時登庸”之意。經文不用“踐”,也不用“遜”,乃用“巽具”之字,相當於(yu) 後世所謂“為(wei) 儲(chu) 君而準備登朕位”,其用詞何其精準!惜乎學者不之知耳。
四
《堯典》記述君臣對話,本是十分風趣有味,而訓詁家往往不知文義(yi) ,解讀全無麵目,乃至興(xing) 味索然。堯問“疇谘若時登庸”後,又問:“疇谘若予采?”“采”字,偽(wei) 《傳(chuan) 》訓“事”,馬融訓“官”。其實“采”者,取也,“誰可以符合我之所取”,正是緊承“疇谘若時登庸”之“時”,也就是說“誰符合我按時考核晉升的選拔條件”。於(yu) 是驩兜薦共工便說他“方鳩僝功(防救具功)”,意即共工築堤防,救水患,具有很大功勞,符合按時升遷的條件。但帝堯不同意驩兜的提議,反駁說:“共工的治水理論是不錯,但實際效果卻與(yu) 他的理論不一致;表麵看起來他貢獻很大,可是他的‘巨大貢獻’,就是讓洪水越積越多以致水漫滔天了。”這就是“靜言庸違,象恭滔天”的真正內(nei) 涵。於(yu) 是堯便傷(shang) 歎“湯湯洪水方割,蕩蕩懷山襄陵,浩浩滔天”而問“有誰可派使治”。堯的話本是就事論事,就功談功,就治水說治水,針對性十分明確,且話鋒不無反諷之趣。而訓詁家不通文義(yi) ,不知章法,硬要解釋成道德評價(jia) ,說是“貌象恭敬而心傲狠若漫天”,不僅(jin) 談話雙方驢唇不對馬嘴,又與(yu) 下文洪水泛濫以求治水之人相割裂。將好端端一段文字,說得零紈斷素,不成錦緞文章。
五
舜登帝位起用禹、稷、契、皋陶等十六位新人一節,其文章法度亦十分嚴(yan) 謹,遣詞造句亦非常講究。舜所命分為(wei) 四組,每組首命之人必有所推讓,即禹“讓於(yu) 稷、契暨皋陶”,垂“讓於(yu) 殳、斨暨伯與(yu) ”,益“讓於(yu) 朱、虎、熊、羆”,伯夷“讓於(yu) 夔、龍”。但舜有許其讓者,有不許其讓者。許其讓者,舜必說:“俞,往哉,汝諧。”就是命令讓者與(yu) 被讓者一同前往,但必須相互協調,搞好關(guan) 係。不許其讓者,則不說“汝諧”,其所讓之人皆另有所命,其文例亦有條而不紊。最後說“汝二十有二人欽哉”,含四嶽與(yu) 十二牧共十六人,加上新命十六人,實為(wei) 三十二人,王引之謂前“二”字乃為(wei) “三”字傳(chuan) 寫(xie) 脫去一畫,其說極確。而今之說者,既昧於(yu) 文章之法,不顧“四嶽僉(qian) 曰”之“僉(qian) ”義(yi) 為(wei) “皆”,強改“四”為(wei) “太”;又全不理會(hui) 有無“汝諧”之文例差別,硬說舜所命者為(wei) “九官”,四嶽為(wei) 一人,加十二牧,以湊合由三十二人而訛誤為(wei) 二十二之數。
要之,經學須文學而顯,舍文學亦無經學。不通文章之道,經學必晦而不彰。
責任編輯: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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