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瑋】周代的誦訓與瞽蒙

欄目:鉤沉考據
發布時間:2017-06-23 20: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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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代的誦訓與(yu) 瞽蒙

作者:魏瑋(中國人民大學文學院博士後)

來源:《光明日報》

時間:孔子二五六八年歲次丁酉五月廿八日庚辰

          耶穌2017年6月22日

 

《周禮·地官·誦訓》中記載:“誦訓掌道方誌,以詔觀事。掌道方慝,以詔辟忌,以知地俗。王巡守,則夾王車。”根據鄭玄、孔穎達、孫詒讓等人的注解,大致可知“誦訓”是為(wei) 君主講誦四方古史中所載曆史故事以及各地風俗、忌諱等的官員,王巡守四方時跟隨身邊。《說文》:“誦,諷也。”《周禮·春官·大司樂(le) 》中有這樣的記載:“大司樂(le) 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國之學政,而合國之子弟焉。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以樂(le) 語教國子,興(xing) 、道、諷、誦、言、語。”成均是教育國子的地方,“誦”就是大司樂(le) 教育國子的樂(le) 語中的一種。“諷”“誦”都是背誦之意,“諷”是節奏鏗鏘的誦讀,而“誦”則近似於(yu) 引喉清唱了。“誦”雖然有抑揚頓挫之美,但不同於(yu) 歌。俞平伯在《詩的歌與(yu) 誦》一文中說到,“誦”是“打起調子來念,他的用途大半在箴規”。“誦”沒有和樂(le) 的音律,更注重表達深層蘊含的諷諫之義(yi) 。

 

先秦時期,“誦”常常用在朝廷和民間的各種儀(yi) 式中。在莊嚴(yan) 神聖的朝廷諸多禮儀(yi) 中,“誦”是傳(chuan) 達天子旨意的方式之一。《呂氏春秋·重言》記載:“周公對曰:‘臣聞之,天子無戲言。天子言,則史書(shu) 之,工誦之,士稱之。’”通過反複的“誦”的方式,頌揚真善美,鞭撘假醜(chou) 惡,是先秦時期貴族階層試圖改善人心的方式之一。正如《國語·晉語九》說:“夫事君者,諫過而賞善,薦可而替否,獻能而進賢,擇材而薦之,朝夕誦善敗而納之。”除了上層貴族以誦來訓戒,下層民眾(zhong) 也會(hui) 通過誦來表達心聲。《左傳(chuan) ·襄公三十年》載“鄭輿人誦”,《國語·晉語三》有“輿人誦惠公”。輿人是士兵或役卒,身份低賤,他們(men) 感事而發,以誦的方式表達心聲,抒發對上層的強烈不滿。但要說明的是,早期的“誦”要經過專(zhuan) 門的訓練,有其特殊的表達方式。《戰國策·秦策五》記載秦始皇的父親(qin) 異人早年在趙國作人質,在呂不韋的策劃下回到秦國,秦孝文王讓他“誦”,他說:“少棄捐在外,嚐無師傅所教學,不習(xi) 於(yu) 誦。”可見誦須師傅教學然後才能掌握。口語之“誦”,既有雅言的,也有方言的,而且誦者本人在表述時不同的音色、音調、語氣、節奏等,會(hui) 造成各異的效果,這些都是絲(si) 竹相和的歌唱所不能代替的。

 

“訓”在《說文》中解釋為(wei) “說教”。《詩經·大雅·抑》曰:“四方其訓之。”《毛傳(chuan) 》解釋說:“訓,教也。”《國語·周語上》曰:“纂修其緒,修其訓典。”韋昭注:“訓,教也。”《尚書(shu) 》中,“訓”通常解釋為(wei) 訓教政令,《盤庚》載:“王命眾(zhong) ,悉至於(yu) 庭。王若曰:‘格汝眾(zhong) 。予告汝訓:汝猷黜乃心,無傲從(cong) 康。’”是君主對臣子的訓誡。訓也是文體(ti) 名。孔穎達言《尚書(shu) 》有十體(ti) ,訓是其中之一,《伊訓》《太甲》《鹹有一德》《高宗肜日》《旅獒》《無逸》都是訓類文體(ti) 。

 

《國語·楚語上》載左史倚相說:“自卿以下至於(yu) 師長士,苟在朝者,無謂我老耄而舍我,必恭恪於(yu) 朝,朝夕以交戒我;聞一二之言,必誦誌而納之,以訓導我。在輿有旅賁之規,位寧有官師之典,倚幾有誦訓之諫,居寢有褻(xie) 禦之箴,臨(lin) 事有瞽史之導,宴居有師工之誦。史不失書(shu) ,蒙不失誦,以訓禦之,於(yu) 是乎作《懿》戒以自儆也。”和《周禮》中的表示官職的名詞性質不同,此處“誦訓”作動詞。誦訓之義(yi) 即誦誌以訓,以誦的方式來訓戒。樂(le) 師、史官、瞽矇都具有訓戒的職責。

 

先秦時期行使誦訓職能的還有另一類重要官員——瞽矇,他們(men) 是先秦時候的樂(le) 官,也是曆史的重要傳(chuan) 播者。《周禮·瞽矇》記載瞽矇的職能是“掌播鞀、柷、敔、塤、簫、管、弦、歌。諷誦詩,世奠係,鼓琴瑟。掌九德六詩之歌,以役大師”。鄭玄注:“諷誦詩,主誦詩以刺君過也……以戒勸人君也。”是說瞽矇通過誦詩來勸諫君主。《左傳(chuan) ·襄公十四年》記載:“自王以下,各有父兄子弟,以補察其政。史為(wei) 書(shu) ,瞽為(wei) 詩,工誦箴諫,大夫規誨,士傳(chuan) 言,庶人謗,商旅於(yu) 市,百工獻藝。”工,就是瞽矇等樂(le) 官。天子通過樂(le) 師作詩歌、瞽矇誦讀箴諫等一係列舉(ju) 措,以補察政治得失。《國語·晉語六》也記載:“古之王者,政德既成,又聽於(yu) 民,於(yu) 是乎使工誦諫於(yu) 朝,在列者獻詩使勿兜。風聽臚言於(yu) 市,辨祅祥於(yu) 謠,考百事於(yu) 朝,問謗譽於(yu) 路,有邪而正之,盡戒之術也。”是說古代天子要聽取民意,命瞽矇等樂(le) 官在朝中誦諫前人的箴言善語,讓各級官員采詩獻詩,使自己能夠保持警醒不惑。

 

周代的瞽是龐大的群體(ti) ,《周禮·春官宗伯·敘官》載:“上瞽四十人,中瞽百人,下瞽百有六十人,視瞭三百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總數達三百人之多。由於(yu) 瞽目盲,行動不便,所以一個(ge) 瞽配一個(ge) 視瞭協作,這樣視瞭也就有三百人。誦訓就沒有那麽(me) 多人了,隻有“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史一人、徒八人”,不足二十人。

 

瞽矇和誦訓都是以誦勸諫君王的,《尚書(shu) ·酒誥》載周公說:“古人有言曰:‘人無於(yu) 水監,當於(yu) 民監。’”他認為(wei) 民眾(zhong) 之口傳(chuan) 遞的是百姓之聲,應該廣泛吸納,以此為(wei) 鑒,杜絕後患。周公不僅(jin) 將誦訓之勸諫有效執行,而且還納入了職官製度體(ti) 係,後來的君主也紛紛效仿。同樣有誦誌以訓職能的還有訓方氏、撢人等,這些官員的設置說明廣開言路、疏通上下、積極納諫,是當時周代領導人所采取的重要措施。通過言人主之得失來避免政治上的錯誤,對君主的言行進行監督、糾察,並將其製度化,是對納諫的具體(ti) 落實,也是對言官的保護。

 

那誦訓和瞽矇有何區別呢?誦訓所誦多是曆史掌故,瞽矇所誦多歌謠體(ti) 。韋昭《國語》注:“瞽矇主誦詩,並誦世係,以戒勸人君也。”是說瞽矇通過誦詩來勸諫人君。除了歌詩以外,瞽矇還要在重大祭祀場合中演奏樂(le) 器。《詩經·周頌·臣工之什·有瞽》就記載了瞽矇在宗廟祭祀活動中演奏的宏大場麵。

 

商朝重鬼神,在重大祭祀活動中,商王以祭祀首領的身份向先祖、神靈報告,並發布政令,這一係列的活動都要在宗廟中進行,以顯示其神聖性。所以,神職官掌管著祭祀、冊(ce) 命、占卜、製曆、典禮、記錄曆史、製定典章製度等,掌握了重要的話語權,甚至在國家軍(jun) 事、政治大事的決(jue) 策中,都有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周朝重人事、輕鬼神,官員管理製度較商朝也有了一定的發展,政事官和神職官有了分化。根據西周金文記載,西周的官製可以分兩(liang) 類,一是太保、太師為(wei) 首領的卿事寮;另一類是以太史為(wei) 首領的太史寮。雖然權力有了分化,但是太史寮仍然掌握著行政大權。太史寮治理曆史、天文、宗教,又兼管秘書(shu) 事務,文職與(yu) 神職兼領。到了春秋時期,宗教神職官員已經很少參與(yu) 國家軍(jun) 政大事的商議與(yu) 決(jue) 策,隻負責一些國家重要典禮,有時也會(hui) 充當司儀(yi) 。這是社會(hui) 發展的必然結果,同樣是政治製度發展的必然趨勢。

 

責任編輯: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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