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世文】張栻的治國理政思想及時代意義——以《論語解》為中心的考察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17-06-12 16: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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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栻的治國理政思想及時代意義(yi)

——以《論語解》為(wei) 中心的考察

作者:楊世文(四川大學)

來源:原載於(yu) 《斯文:張栻、儒學與(yu) 家國建構》,周景耀主編,光明日報出版社2016年5月版

時間:孔子二五六八年歲次丁酉五月十八日庚午

           耶穌2017年6月12日

  

張栻是南宋著名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其思想深邃,見解獨到,受到當時和後世的高度評價(jia) 。張栻雖然享年不永,但他的經曆卻非常豐(feng) 富。他少年時代隨其父張浚貶謫,備曆艱辛。後來其父起用,他又參與(yu) 機幕,與(yu) 聞軍(jun) 政。其父逝世後,張栻居長沙五六年,潛心學問,並在嶽麓、城南兩(liang) 書(shu) 院授徒講學,傳(chuan) 播理學思想。同時與(yu) 好友張孝祥、劉珙等遊,二人先後安撫湖南,多得張栻襄助,政治舉(ju) 措受其影響。乾道五年,張栻離開長沙,出知嚴(yan) 州。中間入朝一年有餘(yu) ,又因政治上與(yu) 宰執不合,歸長沙閑居三年。淳熙二年起知靜江府、安撫廣西,五年改任荊湖北路安撫使,卒於(yu) 任。十數年間,張栻一方麵與(yu) 朱熹、呂祖謙等討論學術,共同發揚光大理學,另一方麵他在出任地方大員期間也取得了很好的政績,政治上頗有建樹。

 

作為(wei) 一位政治家、思想家,張栻不僅(jin) 在治國理政上有許多實踐經驗,而且對治道、治術還有比較係統的論述。他在繼承儒家政治思想的基礎上,提出了具有時代精神的治國理政主張。儒家的德治、仁政、民本思想,在張栻那裏得到了很好的貫徹。

 

儒家的德治思想源遠流長。早在堯舜禹時代,德治思想開始萌芽。而作為(wei) 思想觀念並且具有豐(feng) 富的社會(hui) 內(nei) 涵的“德”則始於(yu) 周代。周革殷命,“監於(yu) 有殷”,周公等人認識到“天命靡常”,“皇天無親(qin) ,惟德是輔”,提出“敬德保民”、“以德配天”的思想,這是夏商以來中國思想從(cong) “敬鬼神”到“重人事”的一大轉變,統治者品德端正、體(ti) 恤百姓成為(wei) “德”的主要內(nei) 涵。孔子崇尚周代文明,曾說:“鬱鬱乎文哉!吾從(cong) 周。”他繼承並發展了周公的重德思想,率先提出了修身正己、為(wei) 政以德、尊賢任能、以民為(wei) 本、愛民惠民的係統德治思想。此後,孟子、荀子等曆代儒家繼承孔子的德治思想,並進一步發展。秦漢以後,儒家思想成為(wei) 全民信仰,德治思想也得到曆代統治者的認同,基本上在儒家的政治實踐中得到貫徹,成為(wei) 中國傳(chuan) 統政治思想的主流。

 

作為(wei) 儒學的傳(chuan) 人,張栻對孔孟的治國理政思想深信不疑。他不僅(jin) 在自己的政治實踐中加以貫徹推行,而且在自己的著作中,用了大量篇幅闡發治國理政思想。《論語解》一書(shu) 是張栻的重要著作,他通過對《論語》思想的詮釋和闡發,建構自己的理學思想,並發揮自己的修身、治國、理政主張。張栻的治國理政思想繼承了孔孟以來儒家的精華,並具有強烈的時代特點。本文以《論語解》為(wei) 中心,對張栻的治國理政思想作一簡單梳理。

 

一、修身正己

 

“修身正己”是儒家治國理政思想的出發點。從(cong) 孔子以來的儒家都認為(wei) ,為(wei) 政者自身應當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以身作則,率先垂範。

 

《論語·顏淵》記:“季康子孔子問政於(yu) 孔子,孔子對曰:‘政者,正也。子帥以正,孰敢不正?’”所謂政治,就是使百姓歸於(yu) 正道。對此,張栻詮釋說:“為(wei) 政之本,正己為(wei) 先。帥以正,則無敢不正者,蓋己正而後教之,則人樂(le) 從(cong) 之。不然,雖刑罰日施,亦莫之禁矣。”張栻把“正己”看成是為(wei) 政的根本,認為(wei) 為(wei) 政者先要端正自己的德行,作出自己的表率,給老百姓樹立起良好的榜樣,正己而後正人,這樣才能去要求百姓向善,老百姓也樂(le) 意聽眾(zhong) 。否則,即使用盡各種刑罰手段,也不能真正使人向善,達不到施政的效果。

 

《論語》中孔子許多類似的論述,而張栻在所作的《論語解》中,也反複進行了闡發。

 

如《論語·子路》篇記:“子曰:‘苟正其身矣,於(yu) 從(cong) 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

 

張栻闡發說:“聖賢之論為(wei) 政,未有不本於(yu) 正身者也。正其身矣,則其推於(yu) 有政亦是理而已。身且不能正,其於(yu) 正人若之何哉?後世之治,未有能使人心悅誠服者,以此也。”在張栻看來,“正身”與(yu) “從(cong) 政”是一樣的道理,通過正身,再推之於(yu) 從(cong) 政。如果一個(ge) 從(cong) 政者不能做到以身作則,就難以使人民心悅誠服。

 

如何“正己”、“正身”?《論語·憲問》中記子路與(yu) 孔子的一段對話:“子路問君子。子曰:‘修己以敬。’曰:‘如斯而已矣乎?’曰:‘修己以安人。’曰:‘如斯而已矣乎?’曰:‘修己以安百姓。修己以安百姓,堯舜其猶病諸。”所謂“修己”,即正己、正身。修己的關(guan) 鍵在一個(ge) “敬”字。在此基礎上,才談得上安人、安百姓。這實際上就是儒家的“內(nei) 聖外王”之道。張栻對此闡發說:“修己之道,不越乎敬而已。敬道之盡,則所為(wei) 修己者亦無不盡,而所以安人、安百姓者皆在其中矣。蓋一於(yu) 篤敬,則其推之家以及於(yu) 國、以及於(yu) 天下,皆是理也。極其至,天地位焉,萬(wan) 物育焉,兆民雖眾(zhong) ,其有不得其所安者乎?”張栻對孔子的話從(cong) 理學的角度進行了發揮,尤其注重一個(ge) “敬”字。

 

從(cong) 具體(ti) 的道德修養(yang) 來講,“正己”莫過於(yu) 孝慈。孝者尊老,慈者愛幼。孝慈既是對從(cong) 政者的基本要求,也是為(wei) 政須達致的客觀成效。《論語·為(wei) 政》篇記載,有人問孔子為(wei) 什麽(me) 為(wei) 去“為(wei) 政”,孔子回答說:“《書(shu) 》雲(yun) :‘孝乎惟孝,友於(yu) 兄弟,施於(yu) 有政。’是亦為(wei) 政,奚其為(wei) 為(wei) 政?’”孔子以為(wei) ,孝順父母,友愛兄弟,長幼都能和睦相處,這就是為(wei) 政了,何必非要求個(ge) 一官半職,才叫做為(wei) 政呢?張栻闡發說:“孝於(yu) 親(qin) 則必友於(yu) 兄弟也。孝友篤於(yu) 家,則其施於(yu) 有政亦是心而已。然則雖不為(wei) 政,而在家庭之間,躬行孝友之行,為(wei) 政之道固在是矣,何待夫為(wei) 政哉!”自己在家作出表率,若能從(cong) 政之後,就會(hui) 將孝友之心實施於(yu) 整個(ge) 國家,使一國之人服從(cong) 教化。因此即使沒有從(cong) 政,但能在家行孝友,使父慈子孝兄友弟恭,也同樣是為(wei) 政的效果。

 

張栻反複強調“孝慈”是修身正己的關(guan) 鍵。《論語·為(wei) 政》又記:“季康子問:‘使民敬,忠以勸,如之何?’子曰:‘臨(lin) 之以莊則敬,孝慈則忠,舉(ju) 善而教不能,則勸。’”這段講到莊敬、孝慈、舉(ju) 善這三種治民方法。張栻認為(wei) :“古之治天下者,修之吾身而已耳。夫臨(lin) 民以莊,孝於(yu) 親(qin) ,慈於(yu) 下,善者舉(ju) 之,不能者教之,此皆在我所當為(wei) ,非為(wei) 欲使民敬忠以勸而為(wei) 之也。然臨(lin) 之以莊而民敬心生,孝慈而民忠於(yu) 己,舉(ju) 善教不能而民感悅以勸,其應蓋有不期然而然者,則修之吾身,豈不至約乎?季康子不知自反,而望於(yu) 民者深,而有是問;夫子以正理告之耳。”在他看來,所謂莊敬、孝慈、舉(ju) 善,都是“我所當為(wei) ”,並非為(wei) 了讓百姓敬忠以勸而不得不為(wei) ,這是為(wei) 政者的本份,並不是為(wei) 達到某種為(wei) 政目標而不得不使用的方法。

 

又《論語·泰伯》篇雲(yun) :“君子篤於(yu) 親(qin) ,則民興(xing) 於(yu) 仁;故舊不遺,則民不偷。”張栻解釋說:“君子,謂在上者也。篤於(yu) 親(qin) 而民興(xing) 於(yu) 仁,故舊不遺而民不偷,蓋仁義(yi) 之心,人皆有之,有以示之,斯感而應矣。夫上之人所為(wei) 若是者,非為(wei) 欲以動民而為(wei) 之也。敦篤於(yu) 吾之所當為(wei) ,而其應自爾也。”這裏張栻同樣發揮“吾之所當為(wei) ”之義(yi) ,正是對《大學》“一家仁,一國興(xing) 仁;一家讓,一國興(xing) 讓;一人貪戾,一國作亂(luan) ”的最好詮釋。

 

修身正己,必須正確處理義(yi) 利關(guan) 係。孔子說:“富與(yu) 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貧與(yu) 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論語·裏仁》)張栻闡發說:“有得富貴之道,有得貧賤之道。蓋正而獲伸者理之常,此以其道而得富貴者也。不正而詘者亦理之常,此以其道而得貧賤者也。然世蓋有反是而富貴貧賤者矣,所謂不以其道也。惟君子則審其在己,不為(wei) 欲惡所遷。故枉道而可得富貴,己則守其義(yi) 而不處,在己者正矣。不幸而得貧賤,己則安於(yu) 命而不去,此其所以無入而不自得也。”獲取富貴、擺脫貧賤都有其道,君子當守義(yi) 安命,修身正己。

 

孔子曰說:“放於(yu) 利而行,多怨。”(《論語·裏仁》)張栻解釋說:“放,依也。放於(yu) 利而行者,凡事每求便利於(yu) 己也。怨由不得其欲而生。彼雖每求便利,而事亦豈能盡利於(yu) 己哉?不得其欲,則怨矣。其胸次擾擾,無須臾以寧也。若夫君子正己而已,無所求利,故無不足,而奚怨之萌哉?” 意即如果一切行為(wei) 都以逐利為(wei) 目標,欲望難以完全滿足,必須有怨恨之心生。因此君子正己而已,不以求利為(wei) 目標,則無不足,怨恨之心也就無從(cong) 產(chan) 生了。

 

君子、小人最重要的標誌是如何對待義(yi) 利。孔子說:“君子義(yi) 以為(wei) 質,禮以行之,孫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論語·衛靈公》)》《周易·係辭傳(chuan) 》曰:“君子敬以直內(nei) ,義(yi) 以方外。”據此,敬是立身之道,是內(nei) 在修養(yang) ,是體(ti) ;義(yi) 是處事之道,是外在行為(wei) 規範,是用。但孔子這裏講“義(yi) 以為(wei) 質”,則是以義(yi) 為(wei) 體(ti) 。張栻以《詩經》“天生烝民,有物有則,民之秉彝,好是懿德”來進行解釋,所謂義(yi) ,就是“物則”,森然具於(yu) “秉彝”(指常性)之內(nei) ,此義(yi) 之所以為(wei) 體(ti) 。而禮、孫(遜)、信皆由義(yi) 而生出,“蓋義(yi) 為(wei) 體(ti) ,而禮與(yu) 遜所以為(wei) 用,而信者又所以成終者也。信則義(yi) 行乎事事物物之中,而體(ti) 無不具矣。”

 

孔子說:“君子喻於(yu) 義(yi) ,小人喻於(yu) 利。”(《論語·裏仁》)張栻認為(wei) ,義(yi) 為(wei) 天下之公理,利則一己之私利。君子“心存乎天下之公理”,小人則“求以自便其私而已”,此正是君子小人之分。治國理政者應當嚴(yan) 格區分公私義(yi) 利。

 

二、尚德慎刑

 

儒家崇尚德治,對為(wei) 政者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集中表現為(wei) “為(wei) 政以德”。孔子說:“為(wei) 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zhong) 星共之。”(《論語·為(wei) 政》)也就是說,以“德”來治理國家,就會(hui) 像北極星一樣,自己處在一定位置上,別的星星都會(hui) 環繞著它轉。當政者如果能為(wei) 政以德的話,四方之民自然會(hui) 歸附。孔子又說:“上好禮則民易使也。”(《論語·憲問》)為(wei) 政居上者好禮,老百姓自然容易治理。故張栻說:“上篤於(yu) 禮,則民興(xing) 辭遜而順其長上,故易使也。”

 

關(guan) 於(yu) 德、禮與(yu) 政、刑的關(guan) 係,孔子有一個(ge) 經典的論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 (《論語·為(wei) 政》) 意思是說,用政治手段來治理他們(men) ,用刑罰來整頓他們(men) ,人民就隻求免於(yu) 犯罪,而不會(hui) 有廉恥之心;用道德來治理他們(men) ,用禮教來整頓他們(men) ,人民不但有廉恥之心,而且還會(hui) 人心歸順。”這集中體(ti) 現了儒家重視德教的政治理念。對此,張栻解釋說:“德、禮者治之本。政、刑非不用也,然德立而禮行,所謂政、刑者蓋亦在德、禮之中矣。故其涵泳熏陶有以養(yang) 民之心,使知不善之為(wei) 恥,而至於(yu) 善道。若其本不立,而專(zhuan) 事於(yu) 刑政之末,則民有苟免之意,而不知不善為(wei) 恥,何以禁其非心乎?後世之論治及於(yu) 教者鮮矣。”(《論語解》)

 

張栻認為(wei) ,德教、禮教是治民的大本大原,而政令、刑罰隻能作為(wei) 治民的輔助工具,德、禮為(wei) 主,政、刑為(wei) 末,政、刑實寓於(yu) 德、禮之中,隻有通過道德教化,使百姓知道何者為(wei) 善,何者為(wei) 不善,以為(wei) 善為(wei) 榮,以不善為(wei) 恥,自然能夠父慈子孝,家齊國治。

 

孔子對於(yu) 春秋時鄭國執政子產(chan) 比較推崇,讚揚“子產(chan) 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養(yang) 民也惠,其使民也義(yi) 。”(《論語·公冶長》)子產(chan) 治國理政,口碑甚佳,孔子認為(wei) 他在四個(ge) 方麵做得非常不錯:自身嚴(yan) 於(yu) 律己,對尊長十分恭敬,使百姓得到實惠,用民力合於(yu) 道義(yi) 。應該說,這是一個(ge) 儒家推崇的為(wei) 政者的典型形象。張栻作為(wei) 孔子的信徒,當然認同,並做了生發:“行己恭,謹重而不侮也;事上敬,忠實而不欺也;養(yang) 民惠,以慈愛涵養(yang) 之也;使民義(yi) ,役之以時,用之不私也。”不過,張栻認為(wei) ,君子之道遠不止此四個(ge) 方麵,子產(chan) 隻不過有此四點而已,其他方麵還做得不夠,孔子特舉(ju) 其所長而稱述之。子產(chan) 養(yang) 民惠、使民義(yi) ,而孟子卻批評他不知為(wei) 政,“則所謂政者,蓋有在矣”。關(guan) 於(yu) 孟子對子產(chan) 的批評,見《孟子·離婁下》:“子產(chan) 聽鄭國之政,以其乘輿濟人於(yu) 溱洧。孟子曰:‘惠而不知為(wei) 政。歲十一月,徒杠成;十二月,輿梁成,民未病涉也。君子平其政,行辟人可也,焉得人人而濟之?故為(wei) 政者,每人而悅之,日亦不足矣。’”孟子的意思是說,子產(chan) 雖然宅心仁惠,卻不懂為(wei) 政之道。如果十一月把走人的橋修好,十二月把行車的橋修好,百姓就不會(hui) 為(wei) 渡河發愁了。在上位的人搞好了政治,出行時讓行人回避自己都可以的,哪能一個(ge) 個(ge) 地幫別人渡河呢?所以治理政事的人,對每個(ge) 人都一一去讓他喜歡,時間也就太不夠用了。

張栻對孟子的觀點是認同的。認為(wei) 子產(chan) 的行為(wei) 雖然無可厚非,但“小惠妨大德”,並不值得提倡。且君子之政,是“天下之公理”,因此“夫先王之治,為(wei) 之井田,為(wei) 之封建,與(yu) 天下公共,使俱得其平,下至於(yu) 鰥寡廢疾皆有所養(yang) ,而微至於(yu) 次舍、橋梁、芻秣之事,亦皆有經製”,並不是強加上去的,而是“因事而製法,而其法皆循乎天理”,這才是根本,這樣的政治才真正大公無私,“而天下之人無不被其澤”。如果好行小惠,難免以私意害公義(yi) 。因此,張栻非常推崇諸葛亮,讚美有加:“善乎,諸葛孔明之治蜀也!立經陳紀,纖悉備具,而不為(wei) 姑息之計。其言曰‘治世以大德,不以小惠’,為(wei) 得聖賢之意矣。”(《孟子說》)

 

對於(yu) 執政者的個(ge) 人修養(yang) ,孔子以來儒家多有論述。孔子說:“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驕且吝,其餘(yu) 不足觀也已。”(《論語·泰伯》)一個(ge) 執政者,即使有周公那樣美好的才能,如果驕傲自大而又吝嗇小氣,那其他方麵也就不值一提了。張栻闡發說:“此言才美之不足恃,當以德為(wei) 貴也。古之聖人如周公者才藝之多,故借以明之。驕則無以來天下之善,吝則不能與(yu) 人共由於(yu) 善,雖才美如周公,亦何為(wei) 哉?蓋驕者氣盈,挾其有也;吝者氣歉,懷不足也。害德者固多端,而二者其總目也。蓋徇於(yu) 血氣者,不失之盈,則失之歉耳。”執政者當以德行為(wei) 重,才美為(wei) 次。如果矜己傲物,目空一切,吝嗇財貨,則善人不來,善政不成,故驕吝害德。

 

另外,執政者還須戒多欲。季康子患盜,問於(yu) 孔子。孔子對曰:“苟子之不欲,雖賞之不竊。”(《論語·顏淵》)孔子談從(cong) 政之道,仍然闡強調為(wei) 政者正人先正己的道理。他希望當政者以自己的德行感染百姓,他沒有讓季康子用嚴(yan) 刑峻法去製裁盜竊犯罪,而主張用德治去教化百姓,使人免於(yu) 犯罪。孔子告誡季康子說,盜賊多是因為(wei) 你貪求太多的財貨,假如不是這樣,就是獎勵偷搶,他們(men) 也不會(hui) 幹。不過,對於(yu) 孔子的番說辭,也有不同的理解。張栻引用張載的話說:“假設以子不欲之物賞子使竊,子必不竊。故為(wei) 政者先乎足民,使民無所不足,則不見可欲,而盜心息矣。蓋盜生於(yu) 欲之不足,使之足乎此,則不欲乎彼。此古人弭盜之原也。”張載從(cong) “足民”的角度去解釋,從(cong) 經濟的角度去找原因,認為(wei) 隻有解決(jue) 了百姓的物質生活問題,人人豐(feng) 衣足食,就不會(hui) 有盜搶之事發生。對於(yu) 張載之說,張栻是非常認同的。

 

子張向孔子求教如何請教為(wei) 官從(cong) 政的要領,孔子講要“尊五美”、“屏四惡”。這是孔子政治主張的基本點,其中包含有豐(feng) 富的“民本”思想。所謂“五美”,即“君子惠而不費,勞而不怨,欲而不貪,泰而不驕,威而不猛”。“四惡”,即虐、暴、賊、有司(“不教而殺謂之虐;不戒視成謂之暴;慢令致期謂之賊;猶之與(yu) 人也,出納之吝謂之有司”)。孔子主張“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擇可勞而勞之”,反對“不教而殺”、“不戒視成”的暴虐之政。張栻對這段話極為(wei) 重視,認為(wei) “孔子論為(wei) 政之方莫詳於(yu) 此”。他還作了很長一段文字進行闡發:

 

“姑息以予民,則惠而費矣;若因其所利而利之,如製之田產(chan) ,教之樹畜,通工易事之類皆是也。是則其為(wei) 惠均平,而何費之有?使之不以其道,則勞而怨矣;以逸道使民,則何怨之有?凡動於(yu) 己私者皆貪也,若所欲者仁而已,則何貪之有?君子之所以自處者安裕,故常泰然而無所不敬也,故不驕。若夫以勢位智力自恃則驕,驕則不泰矣。正衣冠,尊瞻視,臨(lin) 之以莊也。持身如是之嚴(yan) ,故人望而畏之,而非以威加人也,故威而不猛;若夫有使人畏己之心,則猛而反害於(yu) 威矣。惠而不費,勞而不怨,施於(yu) 人者也;欲而不貪,泰而不驕,威而不猛,存於(yu) 己者也。為(wei) 政內(nei) 外始終之道,亦雲(yun) 備矣,然而欲仁又其本歟?不教而殺,謂未嚐有教以先之,及陷於(yu) 罪,然後從(cong) 而刑之,是虐之而已;不戒告而視其成,是暴之而已;令慢而其期則欲必至,是賊之而已。三者皆不仁者之為(wei) 也。猶之予人,當予則予之耳,若為(wei) 政但知守出納之吝,而不知施舍之宜,是有司之事耳;屍其政而但為(wei) 有司之事,豈不失為(wei) 人上之道乎?此不知者之為(wei) 也,失人心而召禍亂(luan) ,未必不由此,故亦居四惡之一焉。尊五美而屏四惡,則政日新而無斁矣。五美之後必繼之以四惡之防,聖人之戒深矣。”

 

張栻的這大段解釋,涉及到治國理政的很多方麵,內(nei) 而為(wei) 政者的個(ge) 人修養(yang) ,外而經濟、政治、法律、教育等諸般行政手段,極為(wei) 詳備,故張栻稱讚“為(wei) 政內(nei) 外始終之道,亦雲(yun) 備矣”。而在這各種為(wei) 政之道中,張栻強調“仁”為(wei) 其本。

 

乾道八年(1172)冬,張栻好友黃洧任湖南轉運使判官,建官舍,張栻為(wei) 其取名“尊美堂”,並寫(xie) 《尊美堂記》發揮“尊美”之義(yi) :“所謂尊五美者,於(yu) 以正己而施諸人,蓋無不備,顧為(wei) 政者力行何如耳。其曰尊雲(yun) 者,言當謹乎是而不可以慢也。”“聖人於(yu) 五美之後,複繼之以四惡之屏,其儆戒防檢之意深矣。今雖以‘尊美’名堂,而所謂屏惡之義(yi) ,蓋亦不可不察也。”

 

儒家雖然並不反對刑殺,但認為(wei) 刑殺並不能從(cong) 根本上禁止奸惡,政治的關(guan) 鍵在於(yu) 實行德治。季康子曾經問政於(yu) 孔子:“如殺無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回答:“子為(wei) 政,焉用殺?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論語·顏淵》)季康子提出殺掉無道的人(壞人)來促使人們(men) 向善,孔子不讚同此說,認為(wei) 用不著殺戮,隻要想為(wei) 政者想行善,老百姓也會(hui) 跟著行善。在位者的品德好比風,在下的人的品德好比草,風吹到草上,草就必定跟著倒。張栻極為(wei) 認同孔子之說,並闡發說:在上位的人如果隻知刑殺,顯然有失“長人之本”,下民也會(hui) “以不肖之心應之”,不能禁其為(wei) 非作惡。要想使民從(cong) 善,就得首先“是心純篤”,然後“發見於(yu) 政教之間”。如此“民將率從(cong) 丕變,如風之所動,其孰有不從(cong) 者?”在他看來,所謂“使民之本”,就是治民者要樹立起道德榜樣,對百姓進行道德感化。

 

人類進入階級社會(hui) 之後,由於(yu) 各種利害衝(chong) 突,從(cong) 而發生爭(zheng) 訟,在所難免。因此治民者要以公直之心去解決(jue) 這些爭(zheng) 訟。孔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孔子承認自己和別人一樣,能夠聽訟,幫助解決(jue) 各種糾紛,但是,孔子的真正理想是“無訟”。當然,“無訟”並非要讓百姓隱藏矛盾,不打官司,接受不公不平的現象,而是要消滅產(chan) 生爭(zheng) 訟的各種因素。張栻對此有一個(ge) 很好的詮釋:

 

“聖人之意,不以聽訟為(wei) 能,而以無訟為(wei) 貴也。夫人之所以至於(yu) 爭(zheng) 訟者,必有所由而然,於(yu) 其本而正之,則訟可亡也。故教之以孝愛,而悖慢之訟亡矣;教之以禮遜,而傾(qing) 奪之訟亡矣。以至於(yu) 均田有製,民得其養(yang) ,而田野之訟何自而興(xing) ?昏姻以禮,不失其時,而昏姻之訟何自而興(xing) ?凡此皆使之無訟之道也。”

 

張栻認為(wei) ,人們(men) 之所以發生爭(zheng) 訟,是有原因的,不必隱諱。要消彌這些爭(zheng) 訟,就得“正本”,而實行教化是必須的,如教之孝愛、教之禮讓等等。但是,張栻的高明之處還在於(yu) ,他不光強調教化的作用,他還注意到,執政者還必須著力解決(jue) 經濟的、社會(hui) 的問題,要使“民得其養(yang) ”,民生問題解決(jue) 了,各種糾紛自然就煙消雲(yun) 散了。

 

在具體(ti) 的政治實踐中,張栻也常常以“哀矜而勿喜”告誡掌刑之官:“在上者又當端其一心,勿以喜怒好惡一毫先之,聽獄之成,而審度其中,隱於(yu) 吾心,竭忠愛之誠,明教化之端,以期無訟為(wei) 本,則非惟可以臻政平訟理之效,而收輯人心,感召和氣,其於(yu) 邦本所助豈淺也哉!”(《潭州重修左右司理院記》)他又作《恕齋銘》,闡發“慎刑”主張:

 

“刑成不變,君子盡心。明動麗(li) 止,象著羲經。所存曷先?其恕之雲(yun) 。自盡於(yu) 己,以察其情。意有所先,則弗敢成。見雖雲(yun) 獨,亦靡敢輕。幽隱之枉,是達是申。毫厘之疑,是析是明。俾爾寡弱,無有或困。於(yu) 爾強慝,靡訹靡遁。及得其情,又以勿喜。古人於(yu) 此,恕有餘(yu) 地。我銘於(yu) 齋,意實在茲(zi) 。嗟嗟來者,尚克念之!”

 

由此可見張栻宅心之仁恕,深得孔子“刑期無刑”、“哀矜勿喜”之意。在他任廣西經略安撫使期間,鑒於(yu) 前任官員“於(yu) 諸州多興(xing) 獄事,紛紜淹久,一切觀望,不敢與(yu) 決(jue) ,困於(yu) 囹圄,疲於(yu) 道路,深可憐惻”,故排除幹擾,親(qin) 自對久拖不決(jue) 的積年陳案進行清理,平反冤獄,該判的判,該放的放(《又寄劉共甫樞密》)。

 

三、勤政敬事

 

儒家提倡“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由內(nei) 聖而外王,親(qin) 親(qin) 而仁民,仁民而愛物。故孔子主張“學而優(you) 則仕,仕而優(you) 則學”,將自己的政治理想、抱負推及於(yu) 天下,以達堯舜三代之境。漢代以來,儒家士大夫無不秉持此理想,或著書(shu) 立說,傳(chuan) 播儒家之道,或投身宦海,致君澤民。

 

“修身正己”是“為(wei) 政”的出發點。進入仕途以後,食君之祿,代君治民,就得敬君之事,勤政愛民。關(guan) 於(yu) 勤政,張栻以下思想值得我們(men) 借鑒:

 

第一,敬事。《論語·衛靈公》中有一句話:“事君,敬其事而後其食。”意思就是:侍奉君主,應當先盡力去做,待有功績後才能享受俸祿。所謂“事君”,其實就是替君治民,擔負起行政的職責,故必須小心謹慎,對自己的職位心存敬意。張栻說:“官有尊卑,位有輕重,而敬其事之心則一也。”無論官職大小、尊卑,都要對自己的職位有敬畏之心。即使有人標榜“為(wei) 貧而仕”,借祿養(yang) 親(qin) ,也不能逃避責任。張栻舉(ju) 例說,孔子年輕時曾經作過“委吏”這樣的小官,但他能兢兢業(ye) 業(ye) ,做到“會(hui) 計當”;又做過“乘田”,卻不怠惰,能做到“牛羊茁壯長”,這是因為(wei) 孔子“以敬其事為(wei) 主”的緣故。因此作為(wei) 治民之官,不能因為(wei) 官小而逃避責任。張栻批評有些人借口“為(wei) 貧而仕”,隻拿俸祿不幹事情,是不知大義(yi) :“若曰為(wei) 貧而仕,食焉而已,遑恤其事,則失其義(yi) 矣。”

 

第二,無倦。《論語·子路》篇記,子路問政,孔子回答:“先之,勞之。”子路又問除此之外還有什麽(me) ,孔子說:“無倦。”所謂“先之”,即以身作則;“勞之”,即對百姓要加以慰勞勸勉。在此之外,還得“無倦”,即勤政不怠。《論語·顏淵》篇又記子張問政。孔子回答:“居之無倦,行之以忠。”意思是說:居於(yu) 官位不懈怠,執行君令要忠實。這是為(wei) 政之基,為(wei) 官之德。張栻闡發說:“以子張之難能,其於(yu) 為(wei) 政之方,不患其不能知而行也;所患者誠意不篤,有時而或倦,徇於(yu) 其外,有時而不實耳。居之無倦,則誠存於(yu) 己;行之以忠,則實周於(yu) 事。充之,則聖人之所以為(wei) 政者,亦無越乎此也。”“居之無倦”就是要勤勉盡責,忠於(yu) 職守,永不鬆懈倦怠。

 

張栻在自己的政治實踐中,常常以“無倦”自勉。淳熙二年知靜江府、廣西經略安撫使,官舍旁有一間屋,原名“緩帶”,張栻認為(wei) 此名可能會(hui) 使人生懈怠之心,於(yu) 是改名“無倦”,並作《無倦齋記》說明更名緣由:

 

“昔者洙泗之門,子張問政,夫子首告之以無倦;及季路之請教,則又終之以無倦。是知為(wei) 政始終之道,無越乎此也。夫難存而易怠者心也。吏者分天子之民而治焉,受天子之土而守焉,一日之間,所為(wei) 酬酢事物者亦不一端矣。幾微之所形,紀綱之所寓,常隱於(yu) 所忽而壞於(yu) 所因循,纖毫之不謹,而萬(wan) 緒之失其機,方寸之不存,而千裏之受其害。又況欲動而物乘,意佚而形隨,其所差繆複何可勝計,可不畏哉!於(yu) 是知聖人無倦之意深矣。”

 

作為(wei) 官吏,擔負治民守土之責,事務繁多,千頭萬(wan) 緒;迎來送往,應接不暇。如果稍有不慎,往往貽害百姓,禍延千裏。何況如果修身不謹,或動貪欲,或生倦怠,造成的不良後果,則難以勝計。

 

第三,敬簡。《論語·雍也》篇記,仲弓問孔子,子桑伯子這個(ge) 人怎麽(me) 樣。孔子說,此人還可以,辦事簡要而不煩瑣。仲弓說:“居敬而行簡,以臨(lin) 其民,不亦可乎?居簡而行簡,無乃太簡乎?”(居心恭敬嚴(yan) 肅而行事簡要,像這樣來治理百姓,不是也可以嗎?自己馬馬虎虎,又以簡要的方法辦事,這豈不是太簡單了嗎?)孔子稱讚冉雍這話說得對。對此,張栻作了闡發:

 

“仲弓問子桑伯子,夫子之為(wei) 可也,而取其簡,仲弓於(yu) 此遂發居敬、居簡之論,可謂善領聖人之意矣。夫主一之謂敬,居敬則專(zhuan) 而不雜,序而不亂(luan) ,常而不迫,其所行自簡也。若夫居簡,則是以‘簡’之一字橫在胸中,反害於(yu) 敬,而失行簡之本矣。故仲弓以為(wei) 太簡,而程子謂多卻一‘簡’字者是也。如是而曰‘行簡’,是為(wei) 疏略而已,夫豈簡之得哉?”

 

在張栻看來,“居敬”和“行簡”是不能分的,沒有“居敬”之意,單純追求一個(ge) “簡”字,難免產(chan) 生辦事疏略、無所事事的弊病。乾道三年張栻好友張孝祥安撫湖南,曾在長沙設“敬簡堂”,請張栻作記。張栻為(wei) 之作《敬簡堂記》,敷陳“敬簡”之義(yi) :

 

“聖賢論為(wei) 政,不曰才力。蓋事物之來,其端無窮,而人之才力雖極其大,終有限量。以有限量應無窮,恐未免反為(wei) 之役,而有所不給也。君子於(yu) 此抑有要矣,其惟敬乎!蓋心宰事物,而敬者心之道所以生也。生則萬(wan) 理森然,而萬(wan) 事之綱總攝於(yu) 此。凡至乎吾前者,吾則因其然而酬酢之。故動雖微,而吾固經緯乎古之先;事雖大,而吾處之若起居飲食之常。雖雜然並陳,而厘分縷析,條理不紊。無他,其綱既立,如鑒之形物,各止其分而不與(yu) 之俱往也。此所謂居敬而行簡者歟!若不知舉(ju) 其綱而徒簡之務,將見失生於(yu) 所怠,而患起於(yu) 所忽,乃所以為(wei) 紛然多事矣。故先覺君子謂飾私智以為(wei) 奇,非敬也;簡細故以自崇,非敬也。非敬則是心不存,而萬(wan) 事乖析矣,可不畏歟!雖然,若何而能敬?克其所以害敬者,則敬立矣。害敬者莫甚於(yu) 人欲。自容貌、顏色、辭氣之間而察之,天理、人欲絲(si) 毫之分耳。遏止其欲而順保其理,則敬在其中,引而達之,擴而充之,則將有常而日新,日新而無窮矣。”

 

按照孔孟儒家的觀點,為(wei) 政首要在於(yu) 正己修身,通過禮樂(le) 教化移風易俗,至於(yu) 官員的才力則在其次。張栻認為(wei) ,政務繁多,情況複雜,一個(ge) 人的才力終究有限,難於(yu) 事事應付。因此,君子為(wei) 政,應當把握要點,這就是一個(ge) “敬”字。何謂敬?敬有恭敬、敬畏、敬慎、敬謹、敬事等義(yi) 。《易文言傳(chuan) 》曰:“敬以直內(nei) ,義(yi) 以方外。”《孟子·離婁上》:“陳善閉邪謂之敬。”鄭玄《禮記注》:“在貌為(wei) 恭,在心為(wei) 敬。”程頤說:“涵養(yang) 須用敬,進學則在致知。”又說:“主一之謂敬”,“無適之謂一。”張栻所謂“敬”,蓋本於(yu) 程子之意。張栻說:“伊洛老先生所謂主一無適,真是學者指南,深切著明者也。”(《答胡廣仲》)“敬者,所以持是心而勿失也。故曰‘主一之謂敬’,又曰‘無適之謂一’”(《敬齋記》)。

 

四、愛民節用

 

儒家主張愛民節用。孔子說:“道千乘之國,敬事而信,節用而愛人,使民以時。”(《論語·學而》)意思是說,治理一個(ge) 諸侯國,就要嚴(yan) 肅認真地對待工作,信實無欺,節約費用,愛護官吏,役使老百姓要在農(nong) 閑時間。孔子的這段話有五個(ge) 關(guan) 鍵詞,即敬事、信、節用、愛人、使民以時,這都是對執政者的基本要求,是治理國家的根本之道,反映了孔子的民本思想。張栻於(yu) 孔子此說深有同感,認為(wei) :“以是五者為(wei) 先,王政之行,斯有序而四達矣。嗟乎!為(wei) 治而不本於(yu) 此,則不得為(wei) 善治。蓋如木之有根,水之有源,有此而後三代之法度可得而興(xing) 也。”不過,張栻對此五者之間的關(guan) 係有自己的理解。他認為(wei) :“於(yu) 是五者之中,敬事而信,又其本也。蓋敬與(yu) 信不立,則無適而可耳。

 

張栻強調“天生民以立君,非欲其立乎民之上以自逸也,蓋欲分付天之赤子而為(wei) 之主”,因此人主應當以“懷保小民”“愛民節用”為(wei) 職分,“若人主之心,念念在民,惟恐傷(shang) 之,則百姓之心自然親(qin) 附如一體(ti) ”(《經筵講義(yi) 》)。他批評近世兩(liang) 種議論:一曰“小害無傷(shang) ”,二曰“要得立事,擾人不奈何”,“乃壞國家元氣毒藥”。他舉(ju) 例說,自己曾經作州縣官,備見百姓利害,不要說州郡官,就是一個(ge) 知縣胡亂(luan) 發布一個(ge) 告示,鄉(xiang) 間擾害百姓,就“有不可勝言者”;如果朝廷某項政策措施考慮不周全就草草頒出,百姓受害不以數計。所以政策無小事,關(guan) 係極大,千萬(wan) 不能說“小害無傷(shang) ”。至於(yu) 有人說要辦成大事,就得擾民,對此張栻完全不認同。他認為(wei) :“濟大事必以人心為(wei) 本,若未曾做得一毫,事先擾百姓,失卻人心,是將立事根本自先壞矣,烏(wu) 能立哉!”(《經筵講義(yi) 》)國家的任何事情都要以人心為(wei) 本,失去人心就喪(sang) 失了立國的根本,不能立國。

 

輕徭薄賦,是儒家的一貫主張。政府的財政主要來自對百姓的征收。儒家反對政府無節製地對百姓搜括。有若是孔子的學生,有一次魯哀公問於(yu) 有若曰:“年成不好,財政不足,怎麽(me) 辦呢?”有若回答說:“為(wei) 什麽(me) 不把稅收降到十取一呢?”哀公說:“十取二,我還嫌不夠用,怎麽(me) 能十取一呢?”有若回答說:“百姓富足,國君哪能不富足呢?百姓不富足,國君又哪能富足呢?”(《論語·顏淵》)有若勤奮好學,得孔子學說的精髓,故門人有“有子之言似夫子”之讚譽。如何對待百姓,是執政的根本問題。如果統治者把國家的收入看成是自己享樂(le) 的工具,不節製自己的欲望,對百姓肆意盤剝,再怎麽(me) 增稅,也欲壑難填。相反,執政者如果把百姓的貧富看成與(yu) 自己休戚相關(guan) ,就應當節製貪欲,減少用度,降低稅收,讓天下百姓富裕起來,藏富於(yu) 民。百姓富足,國家自然富強安定,執政者也就不愁財政不足了。張栻讚揚有若之言是“循其本以告之”,“儒者謀人之國,未有不循其本而言之也。使哀公思夫二之猶不足,而有若乃欲損之,以為(wei) 足國之道在乎是,則庶乎知為(wei) 政所當損益者矣。”在張栻看來,解決(jue) 財政問題的根本之道,不是橫征暴斂、竭澤而漁,而是要減少人民負擔,增加百姓收入,讓老百姓先富起來。

 

對於(yu) 曆史上那些搜括民財、濫用民力、竭民膏血的統治者,張栻深加痛斥。長沙開福蘭(lan) 若原為(wei) 十國時期馬氏避暑之地,原名會(hui) 春園。當時荒郊中還時常可以找到磚甓,皆為(wei) 鸞鳳之形。而奇石林立,不可勝數,不知從(cong) 哪裏運來的,但肯定耗費了大量的民力。這樣一個(ge) 偏安一隅的小朝廷,不久即被消滅了,張栻由此感慨:“馬氏父子乘時盜據一方,竭澤聚斂以自封,而又以資其侈靡之用,旋踵而衰,兄弟相讎敵魚肉惟恐不及,亦其理與(yu) 勢宜然。”(《題長沙開福寺》)隻知滿足自己窮奢極欲,不知愛民節用,必然會(hui) 滅亡,這是曆史的規律。

 

張栻雖然出身於(yu) 官僚世家,但自幼受儒家民本思想熏陶,關(guan) 心民間疾苦,對老百姓常懷惻隱之心。乾道七年七月張栻因政見不合得罪宰臣,被排擠出朝廷。八月過毗陵,為(wei) 郡守晁子健作《多稼亭記》,勉勵“吏於(yu) 斯者,以暇時登臨(lin) ,觀稼穡之厪勞,而念民生之不易,其時之不可以奪,其力之不可以不裕,而又謹視其苗之肥瘠,時夫雨暘之節,以察吾政事之若否。幸而一稔,則又不敢以為(wei) 己之能,而益思勉其不可以怠者,閔閔然,皇皇然,無須臾而寧於(yu) 心,其庶矣乎!”(《多稼亭記》)他希望治民者要知稼穡艱難,念民生不易,不奪農(nong) 時,愛惜民力,時時檢討自己的政事,勤勉不怠。

 

張枃淳熙四年知袁州,建便齋,張栻為(wei) 他取名“隱齋”,取孟子“惻隱之心”之義(yi) ,並作《隱齋記》,闡發愛民惻隱之義(yi) ,以“君子學道則愛人”告誡其弟,要時常“懼其不克”、“憂其不及”,“察民之從(cong) 違”,不要“汩於(yu) 因循而息於(yu) 驕肆”。

 

乾道八九年間湖南大旱,餓死無數,十室五六空,而見存者無人色。張栻親(qin) 眼目睹此慘狀,極為(wei) 痛心,多次向地方民建議拯濟,且把老百姓所吃的草根寄給地方官看。張栻提出“振濟”和“振糶”兩(liang) 種辦法應對當時情況,建議打開長沙各倉(cang) ,將潭城諸倉(cang) 受納上供米八萬(wan) 斛均濟乏食的農(nong) 民,拯救十數萬(wan) 生齒(《又與(yu) 吳晦叔》)。

 

民生問題是張栻關(guan) 注的焦點。張栻認為(wei) 稼穡實為(wei) “王業(ye) 之根本”、“治亂(luan) 成壞之源”(《經筵講義(yi) 》)。張栻先後出任地方大員,知嚴(yan) 州、經略廣西、安撫湖北,政績顯著,多次受到朝廷嘉獎。在做地方官期間,他鼓勵生產(chan) ,為(wei) 民請命,減輕負擔,平反冤獄。知嚴(yan) 州時,上奏朝廷減輕百姓稅負。淳熙二年張栻知靜江府、安撫廣西。廣西民族混雜,其地南入於(yu) 海,水陸幾四千餘(yu) 裏,地理位置十分重要。然而土地貧瘠,多荒茅篁竹,風氣與(yu) 北方不同,民生甚為(wei) 艱難,因此賦入寡少,郡縣財政也非常困難。張栻上任之後,著力解決(jue) 民生和財政問題。他把發展生產(chan) 放在首位,認為(wei) “民生之本在於(yu) 農(nong) 事,農(nong) 事之修貴於(yu) 瘽力”,發布《勸農(nong) 文》,要求靜江府官吏和百姓共同努力,百姓要“治其陂澤,利其器用,糞其田疇。其耕也必深,其耘也必詳。日夜以思,謹視詳審,無或鹵莽,且率其婦子相與(yu) 協濟其事”。而“郡縣之吏,苟或為(wei) 政之不平,聽訟之不明,察獄之不精,賦斂之無名,使其間或有枉不得直,寃不自伸,則一夫之怨氣,亦足以傷(shang) 陰陽之和,而況於(yu) 其甚者哉!此則太守與(yu) 官屬之責,所當日夜警戒勉勵,無敢少忽”。閭裏之間,“若父子孝慈,兄弟友睦,夫婦和輯,長幼協順,存尊君親(qin) 上之心,無悖教犯義(yi) 之習(xi) ,興(xing) 謙遜廉恥之風,息爭(zheng) 奪鬥訟之事,自然和氣熏蒸,乖厲屏伏,豐(feng) 年之應,可以感召,又父老長上之責,宜相與(yu) 丁寧率勸,使皆去惡趨善,以承天休,是太守之所望也”。總之,社會(hui) 的和諧,“既係於(yu) 農(nong) 民之瘽力,又係於(yu) 官吏之能政,又係於(yu) 風俗之趨善”,如此則“天人參會(hui) ,上下相應,然後可以常獲嘉報,而多享豐(feng) 年”(《五百家播芳大全文粹》卷九十一)。隻要百姓力農(nong) 、官吏勤政、閭裏和睦,則自然能夠時和歲豐(feng) 。

 

張栻到靜江府伊始,由於(yu) “學校、軍(jun) 政、財計,色色廢壞”(《又答朱元晦》),故大力整頓,“思為(wei) 久遠之計,早夜不敢遑寧”(《答朱元晦》)。他上奏朝廷蠲免末等無常產(chan) 之戶丁稅七萬(wan) 餘(yu) 緡,並對鹽鈔加以整頓,不抑賣,不增價(jia) ,減輕了百姓負擔。

 

針對一些地方官做事因小失大、銳始怠終、寬己嚴(yan) 人等毛病,張栻批評“然常人之情,往往忽於(yu) 小而暗於(yu) 大,銳於(yu) 始而怠於(yu) 終,睹其著而不原於(yu) 微,望於(yu) 人者常深,而約於(yu) 己者常不盡,則其所以綱紀維持於(yu) 數千裏之間者,烏(wu) 得不曠乃事哉!”他告誡地方官:“蓋非特近者之察,將遠者之無不燭焉;非特目前之安,將長久之計其益焉而後可也。”(《靜江府廳壁題名記》)作為(wei) 地方官,不能隻追求眼前的政績或一時的效果,更應當從(cong) 人民的根本利益、國家的長治久安著想。

 

治國理政,不能急於(yu) 求成,也不能因小失大。孔子弟子子夏為(wei) 莒父宰,問政。孔子曰:“無欲速,無見小利。欲速則不達,見小利則大事不成。”(《論語·子路》)張栻解釋說:“欲速則期於(yu) 成,而所為(wei) 者必苟,故反以不達。見小利則徇目前而忘久遠之謀,故反以害大事。”如果急於(yu) 求成,則做事未免苟且馬虎,難有成效。而如果隻顧眼前利益,沒有長遠規劃,則成不了大事。因此,“不欲速,不見小利,平心易氣,正義(yi) 明紀,為(wei) 其可繼而已矣。”正確的方法是要擺正心態,處理好義(yi) 利關(guan) 係,遵守綱紀法度,實現政治的可持續性。

 

五、知人善任

 

治國理政的目標是百姓和睦,社會(hui) 安定。因此,官吏隊伍的素質對於(yu) 治國理政尤其重要。官吏素質主要包括兩(liang) 個(ge) 方麵:第一是道德水平,第二是行政能力。從(cong) 道德水平來講,儒家思想中強調治人先須正己,官吏是百姓的道德表率。同時,儒家主張先德行,後才能,但對官吏的行政能力也有一定的要求。盡管有德者不必有才,有才者不必有德,但德才兼備,則是理想的官吏形態。所以作為(wei) 執政者,不僅(jin) 自己須德才兼備,還須知人善任,把善人君子安排在合適的崗位上。

 

國有賢才則興(xing) ,國無賢才則亡。春秋時衛靈公是一個(ge) 昏君,孔子稱其“無道”,有人問孔子,既然他是無道之君,怎麽(me) 沒有亡國呢?孔子回答:“仲叔圉治賓客,祝鮀治宗廟,王孫賈治軍(jun) 旅,夫如是奚其喪(sang) ?”(《論語·憲問》)雖然說衛靈公無道,但有仲叔圉、祝鮀、王孫賈這樣一些賢人在朝,故還不至於(yu) 亡國。張栻評論說:“以衛靈公之無道,然所用得其才,猶足以無喪(sang) 。雖然,僅(jin) 能維持,使之勿喪(sang) 而已。若身正於(yu) 上,而用得其人,則孰禦焉!”如果國君在上修德,賢才在下輔佐,君臣同心同德,則無人能敵。

 

張栻認為(wei) ,政之先務,在於(yu) 得人。孔子曾經稱臧文仲為(wei) “竊位者”,因其知柳下惠之賢而不能舉(ju) 。張栻解釋說:“位於(yu) 朝者以薦賢相先為(wei) 義(yi) 。既知其賢,而不與(yu) 立,是冒居其位而已,故為(wei) 竊據也。”作為(wei) 大臣,如果知賢不舉(ju) ,就是失職。

 

因此,推舉(ju) 賢才,是一項重要的政治活動。孔子弟子仲弓為(wei) 季氏的邑宰,請問為(wei) 政之道。孔子答:“先有司,赦小過,舉(ju) 賢才。”仲弓又問:“焉知賢才而舉(ju) 之?”問意是如何知道賢才。孔子說:“舉(ju) 爾所知。爾所不知,人其舍諸。”(《論語·子路》)張栻解讀說:“先有司,則事有所任;赦小過,則人得展其才;舉(ju) 賢才,則可以成治而善俗。為(wei) 政亦不越是三者之為(wei) 要矣。人才誠未易知也,故仲弓有‘焉知賢才而舉(ju) 之’之問。‘舉(ju) 爾所知。爾所不知,人其舍諸’,此立賢無方之公心也,然則又奚患賢才之不聞哉?”孔子回答為(wei) 政之道,往往因材施教,針對不同的提問者,回答各有側(ce) 重。這裏講到為(wei) 政的要點有三,張栻分別做了解讀。“先有司”,即職掌分明,辦事有序;“赦小過”,即偶有小過失,可以饒恕,這樣才能人盡其才。“舉(ju) 賢才”,使賢者在位,則可以成治善俗。至於(yu) 如何才能識才,孔子提出“舉(ju) 爾所知”的方法,把自己了解的賢才推舉(ju) 上去。至於(yu) 自己不了解的賢才,也會(hui) 有別人舉(ju) 薦。故隻要有“立賢無方”的公心,則賢才不難被發現。

 

賢才的重要性,在於(yu) 正人心、移風俗。在《論語》中,有兩(liang) 處論及“舉(ju) 直錯諸枉”。《論語·為(wei) 政》篇載:哀公問孔子曰:“何為(wei) 則民服?”孔子對曰:“舉(ju) 直錯諸枉,則民服。舉(ju) 枉錯諸直,則民不服。”另外《論語·顏淵》篇又記:樊遲問什麽(me) 是“知(讀智)”,孔子回答:“知人。”樊遲不明白,孔子說:“舉(ju) 直錯諸枉,能使枉者直。”樊遲比較愚鈍,將孔子的話去問子夏,子夏曰:“富哉言乎!舜有天下,選於(yu) 眾(zhong) ,舉(ju) 皋陶,不仁者遠矣!湯有天下,選於(yu) 眾(zhong) ,舉(ju) 伊尹,不仁者遠矣!”

 

這裏涉及用人之道中相互關(guan) 聯的三個(ge) 重要問題:舉(ju) 用什麽(me) 樣的人、如何用人和用人所要達到的效果。張栻解釋說:“夫子之告之者雖為(wei) 哀公而言,其實先王所以得民心者不越是也。蓋善善而惡惡,乃兆民之彝性;在上者舉(ju) 錯得義(yi) ,則莫不盎然而誠服,蓋有以順其彝故也。不然,則將憪然而不服,以咈其性故耳。使哀公而明此義(yi) ,則君子聚於(yu) 朝,人心一於(yu) 下,何畏乎強臣,而何患公室之不競哉?雖然,在上者焉知枉直而舉(ju) 錯之?亦曰公其心而已矣。”張栻從(cong) 人心“善善惡惡”出發,在上位者皆修德之君子,則上行下效,人心齊一,國治民安。

 

賢才的標準當然首先在於(yu) 道德品質,其中很重要的一條是存心要正。孔子弟子子遊為(wei) 武城宰,孔子問他有沒有發現人才,子遊回答說:“有澹台滅明者,行不由徑,非公事,未嚐至於(yu) 偃之室也。”(《論語·雍也》)澹台滅明這個(ge) 人,平時做事不走捷徑,沒有公事從(cong) 來不去上司的房間。張栻解釋說:“子遊為(wei) 宰,而夫子以得人為(wei) 問。此政之先務也,後之為(wei) 政者蓋鮮知此義(yi) 矣。行不由徑,則所趨無欲速見利之意;非公事未嚐至於(yu) 偃之室,則不苟徇於(yu) 私情。然則斯人之存心可謂正矣。子遊亦善觀人哉!”張栻認為(wei) “得人”(發現人才)是為(wei) 政的先務。澹台滅明有前麵兩(liang) 點優(you) 秀品質,可見是一個(ge) 守規矩、講原則的人,自然不會(hui) 急功近利,不徇私情,存心端正,是一個(ge) 有操守的君子。

 

張栻認為(wei) :“不有君子,其能國乎?”人才關(guan) 係國家的興(xing) 衰存亡,故為(wei) 國計者,“其可忘封殖愛護,伸忠直之氣,遏導諛之萌,以壽天下之脈?”(《江諫議奏稿序》)張栻在政治實踐中也非常注意發現人才、推舉(ju) 人才。好友劉珙曾知建康府、兼江南東(dong) 路安撫使、兼行宮留守,致書(shu) 張栻,抱怨“自到江上,未見人才”。張栻回信說:眼下的確很少有各個(ge) 方麵都完美的全才,“然而舍短取長,隨才而用,則恐所至亦不容無,而況通都大府乎?”對於(yu) 人才,不要求全責備,要舍短取長,隨才任用,“洪取人之方,酌采葑之義(yi) ,庶幾片善寸長,盡歸掄選”。另外求才還要“虛心降己,不忽隱微”,“懇惻敦篤以招來之”,則抱實能、懷高見者自然不難求得(《又寄劉共甫樞密》)。張栻在廣西任職期間,就努力求才。他給朱熹的信中談到:“本路州縣間人才尋常不敢忽,有思慮、有才力者亦得數人。”(《又答朱元晦》)

 

據張栻觀察,當時所謂“人才”,大體(ti) 上可分為(wei) “安靜者”和“欲為(wei) 者”兩(liang) 類:“大抵今日人才之病,其號為(wei) 安靜者則一切不為(wei) ,而其欲為(wei) 者則又先懷利心,往往貽害。”“安靜者”沒有作為(wei) ,不思進取;“欲為(wei) 者”則又急功近利,胡亂(luan) 作為(wei) 。在張栻看來,這兩(liang) 類所謂“人才”都是有害的。他提倡“儒者之政”。所謂“儒者之政”,即“一一務實,為(wei) 所當為(wei) ,以護養(yang) 邦本為(wei) 先”,此則可貴(《與(yu) 施蘄州》)。所謂“務實”,當然是不急功近利,不貪圖虛名,該作為(wei) 時作為(wei) ,不該作為(wei) 時堅決(jue) 不為(wei) 。“民為(wei) 邦本,本固邦寧”(《尚書(shu) ·五子之歌》)。所謂“護養(yang) 邦本”,即要給老百姓帶來實惠,給國家帶來長治久安。

 

六、幾點啟示

 

以上主要根據《論語解》,簡單考察了張栻在治國理政問題上的一些主張。我們(men) 可以看到,張栻的治國理政主張植根於(yu) 儒家的思想傳(chuan) 統,並打上了理學的烙印,富有時代特點。他的許多觀點雖然多為(wei) 儒家的“老生常談”,其實具有普適性,對於(yu) 我們(men) 今天仍然還有啟發意義(yi) 。

 

第一,在自我修養(yang) 上,“修身正己”是對治國理政者的基本要求。為(wei) 政者自身應當具備良好的道德素養(yang) ,嚴(yan) 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則,率先垂範。從(cong) 儒家傳(chuan) 統觀點來看,私德與(yu) 公德是難以分割的,一個(ge) 施政者私德有虧(kui) ,在家不孝不慈,很難保證他在治國理政時能做到仁民愛物。而且施政者的個(ge) 人品質,往往具有示範作用,對社會(hui) 風氣影響甚大。因此張栻反複強調,為(wei) 政者若不能“正身”,則難以“正人”,這對我們(men) 今天治國理政同樣具有啟發意義(yi) 。

 

第二,在施政措施上,施政者不能一味采取刑政等高壓手段去解決(jue) 糾紛,應當注意對百姓的教化和疏導,並找出發生糾紛的原因。要消彌這些糾紛,就得“正本”,除了實行教化之外,還要注意解決(jue) 民生問題,要使“民得其養(yang) ”,民生問題解決(jue) 了,各種糾紛自然就會(hui) 減少甚至煙消雲(yun) 散。

 

第三,在施政態度上,作為(wei) 官吏,擔負治民守土之責,事務繁多,千頭萬(wan) 緒;迎來送往,應接不暇。如果稍有不慎,往往貽害百姓,禍延千裏。何況如果修身不謹,或動貪欲,或生倦怠,造成的不良後果,則難以勝計。施政者投身宦海,擔負起行政的職責,實現自己的政治抱負,必須小心謹慎,無論官職大小、尊卑,都要對自己的職位有敬畏之心。勤政愛民,忠於(yu) 職守,永不懈怠。

 

第四,在施政效果上,治國理政,要以人心為(wei) 本,愛民節用,盡量減輕百姓的負擔。施政不能急於(yu) 求成,也不能因小失大。如果急於(yu) 求成,則做事未免苟且馬虎,難有成效。而如果隻顧眼前利益,沒有長遠規劃,就辦不成大事。正確的方法是要擺正心態,處理好義(yi) 利關(guan) 係,遵守綱紀法度,實現政治的可持續性。

 

第五,在察才用人上,要先德行,後才能,但對官吏的行政能力也有一定的要求。盡管有德者不必有才,有才者不必有德,但德才兼備,則是理想的官吏形態。所以作為(wei) 執政者,不僅(jin) 自己須德才兼備,還須知人善任,把善人君子安排在合適的崗位上。

 

以上幾點,應該說對我們(men) 今天的治國理政還是有借鑒意義(yi) 的。

 

責任編輯: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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