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傳(chuan) 》與(yu) 《荀子》天人觀比較
作者:趙衛東(dong) (山東(dong) 師範大學齊魯文化研究院教授、全真道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導師。)
來源:中國孔子網
時間:孔子二五六八年歲次丁酉四月二十日壬寅
耶穌2017年5月15日
《易傳(chuan) 》與(yu) 《荀子》是先秦儒家兩(liang) 部重要典籍,按照戴君仁的說法,兩(liang) 者作者時、地相近,可能是戰國晚期蘇、皖、魯、豫邊區一帶的南方儒者。然而,二千多年以來,兩(liang) 者命運卻截然不同。《荀子》一直被視為(wei) 儒家之“歧出”,未能得到應有的重視。《易傳(chuan) 》卻與(yu) 《論語》、《孟子》、《大學》、《中庸》一起,成為(wei) 思孟學派的重要經典,受到曆代學者的推崇。自上世紀八十年代以來,陳鼓應又提出《易傳(chuan) 》屬於(yu) 道家之說,認為(wei) 《易傳(chuan) 》與(yu) 齊學關(guan) 係密切,其部分篇章可能作於(yu) 稷下學宮,而荀子作為(wei) 稷下先生,曾三為(wei) 學宮“祭酒”。不管是否同意陳先生的觀點,但學界目前幾乎都認同《易傳(chuan) 》與(yu) 《荀子》曾受過道家思想的影響,尤其是在天人觀方麵受道家思想影響更深。然而,《易傳(chuan) 》與(yu) 《荀子》的天人觀並不完全相同。
一、道德天人與(yu) 自然天人
在中國哲學史上,儒、道兩(liang) 家皆以“天人合一”為(wei) 最高人生境界,可以說,“天人合一”是中國哲學的一個(ge) 基本特征。張岱年曾言:“中國哲學有一根本觀念,即‘天人合一’。認為(wei) 天人本來合一,而人生最高理想,是自覺的達到天人合一之境界。”然而,儒道兩(liang) 家對“天人合一”的理解卻不同。儒家強調“以天證人”,重在“人”,所以荀子批評孟子“蔽於(yu) 人而不知天”(《荀子·解蔽》);道家強調“以人合天”,重在“天”,所以荀子批評莊子“蔽於(yu) 天而不知人”(《荀子·解蔽》)。兩(liang) 家關(guan) 於(yu) “天人合一”的以上差異,源於(yu) 它們(men) 對“天”、“人”的不同理解。儒家從(cong) 道德角度規定“天”和“人”,而道家則從(cong) 自然角度規定“天”和“人”。雖然《易傳(chuan) 》、《荀子》皆為(wei) 儒家經典,但因《荀子》深受稷下道家思想影響,所以兩(liang) 者對“天”、“人”的規定完全不同。
在陳鼓應提出“道家主幹說”之前,《易傳(chuan) 》一直被視為(wei) 正統儒家經典,因為(wei) 其基本思想與(yu) 思孟學派一致。比如,在對“天”、“人”的規定上,《易傳(chuan) 》與(yu) 《中庸》、《孟子》如出一轍,即皆從(cong) 道德意義(yi) 上來理解“天”、“人”。《易傳(chuan) 》中天德主要體(ti) 現在以下兩(liang) 個(ge) 方麵:(一)生生不息。《彖上》曰:“大哉乾元,萬(wan) 物資始,乃統天。雲(yun) 行雨施,品物流形。大明終始,六位時成,時乘六龍以禦天。”又曰:“至哉坤元,萬(wan) 物資生,乃順承天。坤厚載物,德合無疆。含弘光大,品物鹹亨。”乾為(wei) 天,坤為(wei) 地,乾元資始,坤元資生,天地具有生生不息之性,即“天地之大德曰生”(《係辭》)“生”乃天地之內(nei) 在本性,正是在此本性自不容已地作用下,萬(wan) 物乃至人類纔得以生滅繁衍,所以“生”是《易傳(chuan) 》之“天”的首要品德。(二)健動不已。《象上》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係辭下》又曰:“夫乾,天下之至健也,德行恒易,以知險。”在生生不息本性的驅動下,“天”又具有“健動不已”的品格。又曰:“大哉乾乎,剛健中正,純粹精也。六爻發揮,旁通情也,時乘六龍,以禦天也。雲(yun) 行雨施,天下平也。君子以成德為(wei) 行,日可見之行也。”除生生不息外,天還具有健動不已的品格,以上“天行健”、“天下之至健”、“剛健中正”等皆是對天健動不已本性的描述。天雖然具有“生”、“健”等能動作用,但它並不是人格神。《係辭下》曰:“子曰:天下何思何慮!日往則月來,月往則日來,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往則暑來,暑往則寒來,寒暑相推,而歲成焉。往者,屈也。來者,信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以上說明,《易傳(chuan) 》之“天”並非人格神的天,而是具有“生”、“健”本性的形上之天,即義(yi) 理之天。
《序卦》曰:“有天地然後有萬(wan) 物。有萬(wan) 物,然後有男女。”萬(wan) 物與(yu) 人類皆天地所生,這便是中國哲學中“天生人成”的觀念。因人類乃天地所生,所以人類便具有與(yu) 天地一樣的本性,即“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貞”(《彖傳(chuan) 上》)。如上所述,天的“生”、“健”本性具有明顯的價(jia) 值傾(qing) 向,即皆屬善的本性,正因如此,其才可以使萬(wan) 物“保合太和”、“品物鹹亨”。與(yu) 此相應,由天地所生之人類的本性自然也應該是善的。《係辭上》曰:“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以上講的“繼善成性”與(yu) “乾道變化,各正性命”意義(yi) 相同,徐複觀解釋雲(yun) :“‘繼之者善也’的‘繼之’的‘之’字,我以為(wei) 指的是由上文一陰一陽的變化而來的生生不息。一陰一陽的結果便是生育萬(wan) 物,所以繼之而起的,便是生生不息的作用。一陰一陽的變化,與(yu) 生生不息,照理論說,是同時的,也可以說是一件事。但為(wei) 了表示創生的順序,所以用有時間性的‘繼’字。此生生不息的繼續,用另一語言表達,即所謂‘顯諸仁’,即天地仁德的顯露。既是仁德的顯德,便自然是‘善’的,所以便說‘繼之者善也’。”正因為(wei) “繼善成性”之“性”必然為(wei) 善性,所以《係辭上》又曰:“成性存存,道義(yi) 之門。”因此,與(yu) 《易傳(chuan) 》從(cong) 道德角度理解“天”一樣,其也從(cong) 道德角度來理解“人”,認為(wei) 人性本善。
通過以上對《易傳(chuan) 》“天”、“人”的考察可以看出,其對“天”、“人”的理解與(yu) 《中庸》具有一致性。《中庸》雲(yun) :“天地之道,可一言而盡也:‘其為(wei) 物不二,則其生物不測。’”又雲(yun) :“《詩》雲(yun) :‘維天之命,於(yu) 穆不已。’蓋曰天之所以為(wei) 天也。”“為(wei) 物不二,生物不測”即講的天之“生生不息”,而“於(yu) 穆不已”則是講的天之“健動不已”。《中庸》所雲(yun) “天命之謂性”,即是“繼善成性”。正因如此,戴璉璋說:“《易傳(chuan) 》與(yu) 《中庸》的作者,置身於(yu) 同一時代,他們(men) 在儒學傳(chuan) 統中所承繼的修人道以證天道的教義(yi) 是相同的,而由此再進一步,放眼於(yu) 天地,遊心於(yu) 萬(wan) 物,明天道以弘人道的觀點也完全一致。因此兩(liang) 者的思想最為(wei) 接近,甚至於(yu) 在語言形式上都有類似的地方。”然而,《易傳(chuan) 》與(yu) 《中庸》對“天”、“人”理解的一致,也恰恰反映出其與(yu) 《荀子》對“天”、“人”理解的不同。
與(yu) 《易傳(chuan) 》從(cong) 道德角度規定“天”、“人”不同,《荀子》則從(cong) 自然角度來規定“天”、“人”。《荀子·天論》雲(yun) :“列星隨旋,日月遞照,四時代禦,陰陽大化,風雨博施,萬(wan) 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養(yang) 以成,不見其事而見其功,夫是之謂神。皆知其所以成,莫知其無形,夫是之謂天。”又雲(yun) :“天行有常,不為(wei) 堯存,不為(wei) 桀亡。”顯然,《荀子》之“天”既無人格神的意味,也不是道德意義(yi) 上的“天”,而完全是自然之天。所以,牟宗三說:“荀子之天非宗教的,非形而上的,亦非藝術的,乃自然的,亦即科學中‘是其所是’之天也。”《荀子》雖然明確講過“人之性惡,其善者偽(wei) 也”(《荀子·性惡》)之類的話,但其對人之規定,即其人性論,卻並非性惡論,而是自然人性論。《荀子·正名》雲(yun) :“生之所以然者謂之性。性之和所生,精合感應,不事而自然,謂之性。”《性惡》雲(yun) :“今人之性,饑而欲飽,寒而欲暖,勞而欲休,此人之情性也。”又雲(yun) :“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學,不可事……不可學,不可事,而在人者,謂之性;可學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謂之偽(wei) 。是性、偽(wei) 之分也。”通過以上不難看出,《荀子》“論人之性完全從(cong) 自然之心理現象而言”,其對“人”的規定是自然的,而非道德的。
從(cong) 道德還是自然角度來規定“天”、“人”,是《易傳(chuan) 》與(yu) 《荀子》天人觀的首要差異。《易傳(chuan) 》從(cong) 道德角度來規定“天”、“人”,這是對先秦孔孟精神的繼承,屬儒學主流思想。《荀子》從(cong) 自然角度來規定“天”、“人”,或許正如學者們(men) 早已指出的那樣,這是受到了稷下道家的影響。兩(liang) 者對“天”、“人”的不同規定,直接導致了它們(men) 在天人觀上的不同。
二、天人合德與(yu) 天人分職
《易傳(chuan) 》在天人觀上,既強調天與(yu) 人的區別,又追求天與(yu) 人的合一。區別的主要體(ti) 現有兩(liang) 個(ge) :首先是天文與(yu) 人文的劃分。《彖傳(chuan) 上》雲(yun) :“剛柔交錯,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這說明,雖然《易傳(chuan) 》區分了天文與(yu) 人文,但並未割裂二者,“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觀天可以知人,觀人可以化天,天與(yu) 人不可分割。其次是天道、地道與(yu) 人道“三才”並立。《係辭下》雲(yun) :“《易》之為(wei) 書(shu) 也,廣大悉備,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材而兩(liang) 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材之道也。”六十四卦,每卦六爻,初、二為(wei) 地,三、四為(wei) 人,五、上為(wei) 天,所以有天道、人道、地道之別,即“三才之道”。然而,因為(wei) “《易》之為(wei) 書(shu) 也不可遠,為(wei) 道也屢遷。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為(wei) 典要,唯變所適。”(《係辭下》)所以,天道、人道、地道之間並非固定不變,而是周流六虛、唯變所適,通過易變,天、地、人實現了貫通。
天、地、人貫通的哲學基礎乃是“天生人成”的觀念。“天生人成”是中國哲學的共法,儒、道、墨、法等各家皆遵遁這一原則,作為(wei) 儒家正統經典的《易傳(chuan) 》當然也不例外。《序卦》雲(yun) :“有天地然後有萬(wan) 物,有萬(wan) 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義(yi) 有所錯。”又雲(yun) :“有天地,然後萬(wan) 物生焉。盈天地之間者唯萬(wan) 物,放受之以《屯》。”《係辭下》還雲(yun) :“天地氤氳,萬(wan) 物化醇,男女構精,萬(wan) 物化生。”以上皆是《易傳(chuan) 》對“天生人成”這一原則的描述。正是在此“天生人成”原則的基礎上,《易傳(chuan) 》提出了“天人合德”的理想追求,即“夫大人者,與(yu) 天地合其德,與(yu) 日月合其明,與(yu) 四時合其序,與(yu) 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違,後天而奉天時,天且弗違,而況於(yu) 人乎!況於(yu) 鬼神乎!”(《文言》)因此,《易傳(chuan) 》的天人觀可以歸結為(wei) 在“天生人成”基礎上的“天人合德”。
與(yu) 《易傳(chuan) 》主張“天人合德”不同,《荀子》則提出了“天人之分”的說法。《荀子·天論》雲(yun) :
天行有常,不為(wei) 堯存,不為(wei) 桀亡。應之以治則吉,應之以亂(luan) 則凶。強本而節用,則天不能貧;養(yang) 備而動時,則天不能病;修道而不貳,則天不能禍。故水旱不能使之饑,寒暑不能使之疾,襖怪不能使之凶。本荒而用侈,則天不能使之富;養(yang) 略而動罕,則天不能使之全;倍道而妄行,則天不能使之吉。故水旱未至而饑,寒暑未薄而疾,襖怪未至而凶。受時與(yu) 治世同,而殃禍與(yu) 治世異,不可以怨天,其道然也。故明於(yu) 天人之分,則可謂至人矣。
對於(yu) 以上這段話的理解,重點在於(yu) 如何解釋“天人之分”的“分”字,以往主要把“分”解釋為(wei) “區分”、“區別”、“分開”等,這樣以來,“天人之分”就與(yu) “天人合一”具有了對立的意義(yi) ,“天人之分”強調的不是天與(yu) 人的一致或合一,而是天與(yu) 人的區別。然而,假若細檢這段引文,按照荀子的意思,似乎並不完全如此。雖然“天人之分”的“分”字有區別之意,但這並不是荀子所真正要表達的,其真正要表達的不是“天人分立”,而是“天人分職”,即天有天的職責,人有人的職責,天與(yu) 人應各司其職,不能相互僭越,這才是荀子的真實意圖。在另外一段話中,荀子對此表達的非常清楚,其雲(yun) :“不為(wei) 而成,不求而得,夫是之謂天職。如是者,雖深,其人不加慮焉;雖大,不加能焉;雖精,不加察焉。夫是之謂不與(yu) 天爭(zheng) 職。”(《天論》)荀子提出“明於(yu) 天人之分”,提倡“天人分職”,並不是要走與(yu) “天人合一”相反的理路,而是針對當時的時弊而發,路德斌曾說:“荀子的‘天人之分’論並不是或者說主要不是針對孟子的‘天人合一’論而來,他的矛頭所向乃是另一種意義(yi) 上的‘天人合一’論,即墨家的天誌、明鬼理論,陰陽家的天人感應學說,以及彌漫於(yu) 全社會(hui) 的巫祝、迷信觀念等等。”正如以上所說,荀子提出“天人之分”的目的,並非是反對“天人合一”,而是反對或批判“天人感應”。
然而,除了“明於(yu) 天人之分”外,荀子還提出了“製天命而用之”的命題,這個(ge) 命題曆來被視為(wei) 荀子主張“人定勝天”的證據。《荀子·天論》雲(yun) :“大天而思之,孰與(yu) 物畜而製之,從(cong) 天而頌之,孰與(yu) 製天命而用之。望時而待之,孰與(yu) 應時而使之。因物而多之,孰與(yu) 騁能而化之。思物而物之,孰與(yu) 理物而勿失之也。願於(yu) 物之所以生,孰與(yu) 有物之所以成。”另外,《荀子·王製》還雲(yun) :“天地生君子,君子理天地。”要正確理解以上兩(liang) 段話的意思,關(guan) 鍵在於(yu) 搞清楚其中“製”、“理”二字的義(yi) 涵。其中“製天命而用之”的“製”字無疑是“裁製”或“製裁”之義(yi) ,而“君子理天地”的“理”字則是“治理”之義(yi) 。但問題是如何“裁製”、“治理”,假若以“天人對立”的思維來“裁製”、“治理”,以上兩(liang) 段話自然就有了“人定勝天”的意味,反過來,假若以“天人合一”的思維來“裁製”和“治理”,那麽(me) ,就有了人道應順應天道的意味。按照荀子的理路,應該是後者,即“製天命而用之”、“君子理天地”並沒有“人定勝天”的意思,更非“天人對立”的證據,而實際上是天道與(yu) 人道統一的表述。因為(wei) 荀子的天人觀並不像過去所理解的那樣,主張“天人對立”,而是提出了一種與(yu) 思孟學派不同的“天人合一”模式。
荀子主張“天生人成”,而“天生人成”的觀念中便暗含著“天人合一”的意味。荀子認同“天生人成”這一點已經得到諸位先賢的認同,比如,牟宗三就把“天生人成”視為(wei) “荀子之基本原則”,韋政通也雲(yun) :“荀子‘天生人成’一原則之構造,即純由禮義(yi) 之效用問題之思考中而導引出。故‘天生人成’的理論,實即荀子效用論的主要部分;荀子的基本精神,亦即由禮義(yi) 效用的追逼下而步步彰顯。”所以,“天生人成”不僅(jin) 是荀子天人觀的基礎,而且還是其整個(ge) 哲學的基本原則,這一點已經成為(wei) 學界的普遍共識。牟宗三從(cong) 荀子的“天生人成”中看到的是“天”與(yu) “人”的“被治”與(yu) “治”,其雲(yun) :“荀子之天是負麵的。因是負麵的故在被治之列,亦如性之被治然。性惡之性亦是負麵的。天生人成,自天生方麵言,皆是被治的,皆是負麵的。此無可雲(yun) 善也。自人成方麵言,皆是能治的,正麵的。此方可說是善。而其所以善則在禮義(yi) 法度。”牟先生是為(wei) 了突顯孔孟與(yu) 荀子的不同才這麽(me) 說的,而實際上在中國哲學中,“天生人成”是“天人合一”的基礎。以儒、道兩(liang) 家為(wei) 例,雖然它們(men) 對“天”與(yu) “人”的理解不同,但都認同“天生人成”這一觀念。在此基礎上,也都認同“天人同性”,即天與(yu) 人的本性是相同的,隻不過儒家認為(wei) 此本性為(wei) 道德,而道家則認為(wei) 是自然。荀子既然也認同“天生人成”,那麽(me) ,他當然也主張“天人同性”,與(yu) 道家一樣,其認為(wei) 這個(ge) “性”是自然,而非道德。假若我們(men) 視“天人同性”為(wei) “天人合一”的一種表述,那麽(me) ,就不得不承認荀子也讚同天人合一。
通過以上考察可以看出,荀子的“天人之分”,並沒有“天人對立”的意思,正如魏元珪所言:“荀子所說的天人之分,並非反對曆來儒家所倡的天人相契,天人合一的精神,其主要關(guan) 鍵乃在於(yu) 天有其職,人有其分,故應各盡其當盡之職。人不能廢弛其職分而妄求天,天亦不能奪人所應負之職,故倡天人分工說。”既然如此,荀子的“天人之分”與(yu) 《易傳(chuan) 》的“天人合德”的不同,並不在於(yu) 是否主張“天人合一”,在這一點上,兩(liang) 者並沒有差異,它們(men) 的差別主要在於(yu) 是否承認“天人交感”,即《易傳(chuan) 》認同“天人交感”,而荀子卻堅決(jue) 反對這一點。
三、天命之性與(yu) 外在取法
《易傳(chuan) 》與(yu) 《荀子》在天人觀上還有一個(ge) 共同點,即兩(liang) 者都主張人道取法於(yu) 天道。對於(yu) 這一點,《易傳(chuan) ·係辭》中有明確表述:
天生神物,聖人則之;天地變化,聖人效之;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河出圖,洛出書(shu) ,聖人則之。(《係辭上》)
易與(yu) 天地準,故能彌綸天地之道。仰以觀於(yu) 天文,俯以察於(yu) 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係辭上》)
聖人有以見天下之賾,而擬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謂之象。聖人有以見天下之動,而觀其會(hui) 通,以行其典禮,係辭焉以斷其吉凶,是故謂之爻。(《係辭上》)
古者包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yu) 天,俯則觀法於(yu) 地,觀鳥獸(shou) 之文,與(yu) 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yu) 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wan) 物之情。(《係辭下》)
按照以上所說,易道乃取法於(yu) 天地之道,是聖人“仰以觀於(yu) 天文,俯以察於(yu) 地理”,取法於(yu) “天生神物”、“天地變化”、“天地之象”的結果。《易傳(chuan) 》認為(wei) ,《周易》之八卦乃包犧氏所作,當年包犧氏“仰則觀象於(yu) 天,俯則觀法於(yu) 地”,“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yu) 是始作八卦”。不僅(jin) 如此,具體(ti) 地講,《周易》中的象、爻、圖也是聖人取法天地之道而作。“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河出圖,洛出書(shu) ,聖人則之”,這是講的聖人取法天地之象而作河圖、洛書(shu) 。“聖人有以見天下之賾,而擬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謂之象”,這是講的《周易》之象乃聖人取法“天下之賾”而來;“聖人有以見天下之動,而觀其會(hui) 通,以行其典禮,係辭焉以斷其吉凶,是故謂之爻”,這是講的《周易》之爻乃聖人取法“天下之動”而來。既然易道乃聖人取法天地之道而來,那麽(me) ,《易傳(chuan) 》中的天、地、人三才之道,便通過易道得以貫通,天地之道可以通過易道來教化人,而聖人也可以通過易道來上達天德,從(cong) 而實現了天、地、人三才之道的合一。
與(yu) 《易傳(chuan) 》不同,《荀子》中人道取法天道的說法,主要體(ti) 現在荀子有關(guan) 禮之來源的闡述上。荀子“隆禮義(yi) 而殺詩書(shu) ”,禮在荀子思想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對於(yu) 禮之來源,荀子采納了“聖人製禮作樂(le) ”的傳(chuan) 統說法。《荀子·禮論》雲(yun) :
禮起於(yu) 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求而無度量分界,則不能不爭(zheng) ,爭(zheng) 則亂(luan) ,亂(luan) 則窮。先王惡其亂(luan) 也,故製禮義(yi) 以分之。……是禮之所起也。
禮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類之本也;君師者,治之本也。無天地,惡生?無先祖,惡出?無君師,惡治?三者偏亡,焉無安人。故禮,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師,是禮之三本也。
荀子認為(wei) ,禮並非像孟子所說的那樣,是人生來既有的,而是先王(聖人)所製。人生來就有各種欲望,這些欲望若得不到節製,就會(hui) 引發爭(zheng) 亂(luan) ,為(wei) 了防爭(zheng) 避亂(luan) ,先王“製禮義(yi) 以分之”,這便是禮的起源。正是從(cong) 這一意義(yi) 上,荀子纔講“禮生於(yu) 天地”,但這個(ge) “生”並非孟子所說的“我固有者也”,即其不是天地所賦予人類的,而是人類取法天地而來的。所以,這個(ge) “生”是從(cong) 取法的意義(yi) 上來講的。而且,僅(jin) 有天地並不能產(chan) 生禮,除了天地之外,還需要先祖和君師,隻有三者皆俱,禮方能產(chan) 生。若“三者偏亡”,則禮將無由產(chan) 生。先祖即上麵所說的先王、聖人,作為(wei) “類之本”,其作用是取法天地以製禮,而君師的作用則是“治之本”,即禮的落實者與(yu) 實施者。所以,荀子才講“禮,上事天,下事地”。
荀子認為(wei) ,聖人的主要作用乃在於(yu) 取法天地,其雲(yun) :“聖王之用也,上察於(yu) 天,下錯於(yu) 地,塞備天地之間,加施萬(wan) 物之上,微而明,短而長,狹而廣,神明博大以至約。故曰:一與(yu) 一是為(wei) 人者,謂之聖人。”(《王製》)聖人“上察於(yu) 天,下錯於(yu) 地”,即是《易傳(chuan) 》所雲(yun) 的“仰觀俯察”,隻有通過取法天道來製定禮義(yi) ,並用禮義(yi) 來治理天下國家的人,纔能算得上是真正的聖人,取法天道乃聖人的職責之一。除了天地之外,聖人還要取法四時與(yu) 陰陽,《荀子·天論》雲(yun) :“所誌於(yu) 天者,已其見象之可以期者矣。所誌於(yu) 地者,已其見宜之可以息者矣。所誌於(yu) 四時者,已其見數之可以事者矣。所誌於(yu) 陰陽者,已其見知之可以治者矣。”聖人通過取法天、地、四時和陰陽來製定人類社會(hui) 的規則,並以這些規則來治理天下,從(cong) 而實現天下太平的理想。
當然,天地之道是日新月異的,作為(wei) 人類社會(hui) 法則的禮義(yi) 也不是一成不變的,聖人在取法天道以製禮義(yi) 的同時,還要根據天道的變化來適時的調整禮義(yi) 。所以,荀子在《禮論》中說:“天地則已易矣,四時則已遍矣,其在宇中者莫不更始矣,故先王案以此象之也。”既然荀子主張人道取法於(yu) 天道,那麽(me) ,人道即等同於(yu) 天道。禮作為(wei) 聖人取法於(yu) 天道所製定的規則,就不僅(jin) 適用於(yu) 人類社會(hui) ,而且還適用於(yu) 天地萬(wan) 物。《荀子·禮論》雲(yun) :“天地以合,日月以明,四時以序,星辰以行,江河以流,萬(wan) 物以昌,好惡以節,喜怒以當。以為(wei) 下則順,以為(wei) 上則明,萬(wan) 物變而不亂(luan) 。”如此以來,天地、日月、四時、星辰、江河、萬(wan) 物乃至於(yu) 人類,便具有了同樣的規則,在荀子看來,這個(ge) 規則即是禮義(yi) 。既然天地萬(wan) 物與(yu) 人類社會(hui) 遵循同樣的規則,那麽(me) ,天與(yu) 人自然就在這一點上得以合一。
通過以上闡述可以看出,雖然對人道與(yu) 天道的理解不同,但《易傳(chuan) 》與(yu) 《荀子》在人道取法於(yu) 天道這一點卻表現出極大一致性。然而,以上所講的人道取法於(yu) 天道都是外在的取法,而非內(nei) 在的取法。什麽(me) 是外在的取法與(yu) 內(nei) 在的取法呢?外在的取法即人對天道外在表現的模仿,比如“仰觀俯察”,其中包括人對天道運行規則或規律的歸納。內(nei) 在的取法是通過“天生人成”的過程來實現的,即平常所說的“天賦”,比如《中庸》所講的“天命之謂性”。外在的取法是一個(ge) 經驗的過程,而內(nei) 在的取法卻是先天的稟賦。通過外在的取法,隻能實現人道與(yu) 天道的形似,而不能最終實現兩(liang) 者本質的相同;通過內(nei) 在的取法,人道與(yu) 天道可以實現本質意義(yi) 上的統一。因此,以外在的取法為(wei) 基礎上的“天人合一”是不徹底的,而以內(nei) 在的取法為(wei) 基礎的“天人合一”則是純粹而徹底的。《易傳(chuan) 》與(yu) 《荀子》的不同,並不在於(yu) 外在的取法,而在於(yu) 內(nei) 在的取法。《易傳(chuan) 》除了有以上所說的外在的取法係統之外,而有一個(ge) 內(nei) 在取法的係統,即“天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以利貞”,即“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而《荀子》則隻有外在的取法,而無內(nei) 在的取法係統。因此,當我們(men) 說《荀子》也主張“天人合一”時,指的隻是經驗的、外在的“天人合一”,而非內(nei) 在的、先天的“天人合一”。
四、窮理盡性與(yu) 積善成聖
雖然《易傳(chuan) 》在天人關(guan) 係上,具有“天命之性”與(yu) “外在取法”兩(liang) 個(ge) 係統,但其中占主要地位的仍然是前者。以上已述,《彖上》所雲(yun) “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貞”,《係辭上》所雲(yun) “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所表達的就是《中庸》“天命之謂性”的意思。《易傳(chuan) 》認為(wei) ,人的本性稟承自天,人性與(yu) 天德相同。聖人通過仰觀俯察取法天地之道所製之易,並不是人之本性,乃是對天地萬(wan) 物之理的模畫。易是術,由術可以達道,但把握術隻是達道的條件之一,僅(jin) 有術並不能必然得道。因為(wei) 術屬形下之域,道則屬形上之域,由形下之術通往形上之道,需要有一個(ge) 超越,僅(jin) 憑術本身是不能完成這個(ge) 超越的,它還需要其他的條件。所以,在達到“天人合一”的道路上,把握術隻是一個(ge) 必要條件,而非充分必要條件。在《易傳(chuan) 》看來,要實現上達天德,達到“天人合一”的境界,“天命之性”與(yu) “外在取法”這兩(liang) 個(ge) 係統缺一不可,但其中“天命之性”比“外在取法”更為(wei) 根本,因為(wei) 它不僅(jin) 是人實現內(nei) 在“天人合一”的先決(jue) 條件,而且還是“外在取法”的最終歸趣。
雖其如此,但《易傳(chuan) 》畢竟存在一個(ge) “外在取法”的係統,而這個(ge) 係統所成就的主要是知識而非德性,所以,與(yu) 《論語》、《孟子》、《中庸》相比,《易傳(chuan) 》對知識更加重視。其雲(yun) :“仰以觀於(yu) 天文,俯以察於(yu) 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係辭上》)仰觀俯察屬於(yu) 知識性活動,而幽明、終始、死生則屬於(yu) 形上之域,以上顯然認為(wei) ,通過仰觀俯察等經驗性的認識活動,可以實現由形下到形上的超越。同時,《彖上》又雲(yun) :“君子以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前言往行”屬於(yu) 知識的範疇,“多識前言往行”說明了《易傳(chuan) 》對知識的肯定,然而,“多識前言往行”可以“畜其德”則表明,《易傳(chuan) 》認為(wei) ,由知識可以通於(yu) 道德。《係辭上》又雲(yun) :“夫《易》,聖人之所以極深而研幾也。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誌,唯幾也,故能成天下之務;唯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不管多麽(me) 深不可測,多麽(me) 微妙玄通,但無論“極深”還是“研幾”都屬於(yu) 知識的探求,所以通過它們(men) 可以“通天下之誌”、“成天下之務”。而且,由“極深”、“研幾”可以“通神”,可以達到“不疾而速,不行而至”的不可思義(yi) 之境。
然而,以上並不是《易傳(chuan) 》上達天德的通途。《說卦》雲(yun) :“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幽讚於(yu) 神明而生蓍,參天兩(liang) 地而倚數,觀變於(yu) 陰陽而立卦,發揮於(yu) 剛柔而生爻,和順於(yu) 道德,而理於(yu) 義(yi) ,窮理盡性,以至於(yu) 命。”按照以上說法,人要上達天德需要經過三個(ge) 階段,即“窮理”、“盡性”與(yu) “至命”;或者說,隻有兩(liang) 個(ge) 階段,即“窮理”、“盡性”,因為(wei) “天命之謂性”,所以,“性”即“命”,“命”即“性”,“盡性”即“至命”,這是對同一階段的不同表述。以上所提到的“仰觀俯察”、“多識前言往行”以及“極深”、“研幾”等,皆屬於(yu) “窮理”這一階段,但“窮理”並不是《易傳(chuan) 》的目的所在,其目的是“盡性”,所以,“窮理”隻是“盡性”的手段,“盡性”纔是最終目的,因為(wei) 隻有“盡性”,方可“至命”。“盡性”不能靠《易傳(chuan) 》外在取法的係統,得通過內(nei) 在超越方可成就。《係辭上》雲(yun) :“《易》無思也,無為(wei) 也,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與(yu) 於(yu) 此。”無思無為(wei) ,寂然不動,感而遂通,皆不是“窮理”,而是“盡性”的過程。《中庸》雲(yun) :“唯天下至誠,為(wei) 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讚天地之化育;可以讚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yu) 天地參矣。”按照《中庸》的以上說法,“盡性”需要依賴“誠”,隻有達到“至誠”,方能盡天地萬(wan) 物之性,而盡了天地萬(wan) 物之性,纔可以與(yu) 天地參,即達到“天人合一”之境界。《易傳(chuan) 》以上所說的無思無為(wei) 、寂然不動,即是誠的工夫,“感而遂通天下之故”即盡天地萬(wan) 物之性。為(wei) 什麽(me) 這麽(me) 說呢?《中庸》又雲(yun) :“誠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從(cong) 容中道,聖人也。”又雲(yun) :“唯天下至誠為(wei) 能化。”還雲(yun) :“至誠通神”、“至誠前知”。因此,與(yu) 《中庸》一樣,在《易傳(chuan) 》看來,要實現由“窮理”至“盡性”的超越,必須要通過誠的工夫。誠是一種態度,也是一種工夫,若以誠的態度來窮理,則窮理便成為(wei) 了一種工夫,這種工夫可以把窮理的外在行為(wei) 內(nei) 化,從(cong) 而達到盡性的目的,實現由窮理至盡性的超越,即達到“天人合一”的境界。
《荀子》在天人關(guan) 係上除了“天生人成”外,其最注重的就是外在的取法,並因此在成聖工夫上尤其重視知識的積累。《荀子》認為(wei) ,“性者,本始材樸也;偽(wei) 者,文理隆盛也。”(《荀子·禮論》)因受道家思想的影響,荀子在人性論上主張自然人性論,認為(wei) 每個(ge) 人生來就具有自然的本性,知識與(yu) 道德皆後天教化的結果。不僅(jin) 普通人如此,聖人也是如此,《荀子·性惡》雲(yun) :“故聖人之所以同於(yu) 眾(zhong) ,其不異於(yu) 眾(zhong) 者,性也;所以異而過眾(zhong) 者,偽(wei) 也。”聖人與(yu) 眾(zhong) 人在本性上是相同的,它們(men) 的區別不在於(yu) 本性,而在於(yu) 後天的教化與(yu) 學習(xi) 。因知識學習(xi) 是成聖的重要途徑,所以荀子非常重視學習(xi) ,他專(zhuan) 門撰寫(xie) 了《勸學》篇,主要闡述了學習(xi) 的重要性。在荀子看來,學習(xi) 不是一個(ge) 暫時性的、階段性的過程,而是一個(ge) 終身的追求,《勸學》雲(yun) :“學不可以已。”又雲(yun) :“學至乎沒而後止也。”荀子認為(wei) ,學習(xi) 是一個(ge) 永不可停息的過程,它將伴隨人之終生,直到死為(wei) 止。
然而,《莊子·養(yang) 生主》雲(yun) :“吾生也有涯,而知也無涯。以有涯隨無涯,殆已!”人的生命是有限的,而知識卻是無窮的,以人有限的生命去追求無限的知識,這在莊子看來是一件很愚蠢的事情。這一點荀子也認識到了,《荀子·儒效》雲(yun) :“君子之所謂賢者,非能遍能人之所能之謂也;君子之所謂知者,非能遍知人之所知之謂也;君子之所謂辯者,非能遍辯人之所辯之謂也;君子之所謂察者,非能遍察人之所察之謂也;有所正(止)矣。”君子比普通人高明的地方,並不在於(yu) 他無所不能、無所不知,而在於(yu) 他有所止、有所終。君子的學習(xi) 並不是盲目的,而是有一定的追求目標,這個(ge) 目標就是成聖。《解蔽》雲(yun) :“故學也者,固學止之也。惡乎止之?曰∶止諸至足。曷謂至足?曰∶聖王也。聖也者,盡倫(lun) 者也;王也者,盡製者也;兩(liang) 盡者,足以為(wei) 天下極矣。”《勸學》雲(yun) :“學惡乎始?惡乎終?曰:其數則始乎誦經,終乎讀禮;其義(yi) 則始乎為(wei) 士,終乎為(wei) 聖人。”《禮論》雲(yun) :“學者,固學為(wei) 聖人也,非特學為(wei) 無方之民也。”然而,因荀子隻有外在的取法的係統,所以其所說的學習(xi) 主要指的是知識的學習(xi) ,但單靠知識的學習(xi) 卻無法成聖。
正如荀子以上所說,聖王既是“盡倫(lun) 者”,又是“盡製者”,“盡倫(lun) ”即是內(nei) 聖,“盡製”即是外王,“盡倫(lun) 盡製”實際上即是“內(nei) 聖外王”。知識的學習(xi) 隻可以說有助於(yu) “外王”的實現,卻無關(guan) 乎“內(nei) 聖”即道德的培養(yang) 。其實,荀子也認識到了這一點,所以他在提倡學習(xi) 的同時,又提出了“積善成聖”的觀點。《性惡》雲(yun) :“今使塗之人伏術為(wei) 學,專(zhuan) 心一誌,思索孰察,加日縣久,積善而不息,則通於(yu) 神明,參於(yu) 天地矣。故聖人者,人之所積而致矣。”以上說明,荀子認為(wei) ,聖人乃人之所積而致,其所積者有兩(liang) 個(ge) 方麵,即學與(yu) 善,聖人由積學、積善而成,積學可以“盡製”,積善則可以“盡倫(lun) ”。《儒效》又雲(yun) :“故積土而為(wei) 山,積水而為(wei) 海,旦暮積謂之歲。至高謂之天,至下謂之地,宇中六指謂之極,塗之人百姓,積善而全盡謂之聖人。彼求之而後得,為(wei) 之而後成,積之而後高,盡之而後聖,故聖人也者,人之所積也。”以上提到,“積善而全盡”,則可以稱之為(wei) 聖人,所以說“聖人者,人之所積也。”不管是積學也好,還是積善也好,既然是“積”,則必然為(wei) 一經驗的過程。然而,從(cong) 荀子以“盡倫(lun) ”、“盡製”、“盡善”規定聖人來看,既然聖人能“盡”,那麽(me) ,其必然是一超越的對象。通過“積”這一經驗的過程,如何來實現這一超越的對象呢?這是荀子所必須要解決(jue) 的問題。
對於(yu) 以上這個(ge) 問題,荀子提出了兩(liang) 個(ge) 解決(jue) 方案,即行與(yu) 誠。(一)行,即道德的實踐。《儒效》雲(yun) :“不聞不若聞之,聞之不若見之,見之不若知之,知之不若行之。學至於(yu) 行之而止矣。行之,明也。明之為(wei) 聖人。聖人也者,本仁義(yi) ,當是非,齊言行,不失豪厘,無它道焉,已乎行之矣。”荀子認為(wei) ,知識的學習(xi) 並不是最終的目的,其最終的目的是把理論運用於(yu) 具體(ti) 的實踐,即“學至於(yu) 行之而止”。聖人是一個(ge) 道德與(yu) 政治的實踐家,而不是一個(ge) 純粹的理論家,要成聖首先要化知識為(wei) 實踐,即把學轉化為(wei) 行。荀子在《勸學》篇中曾雲(yun) :“真積力久則入。”“入”即生命化、內(nei) 在化,要把知識生命化、內(nei) 在化,就需要通過“行”,隻有通過道德與(yu) 政治的實踐纔可以把外在的倫(lun) 、製、善內(nei) 化於(yu) 主體(ti) 的生命之中,成為(wei) 主體(ti) 自身生命的一部分,從(cong) 而成為(wei) 盡倫(lun) 、盡製、盡善的聖人。(二)誠,即虔誠的態度。《不苟》雲(yun) :
君子養(yang) 心莫善於(yu) 誠,致誠則無它事矣,唯仁之為(wei) 守,唯義(yi) 之為(wei) 行。誠心守仁則形,形則神,神則能化矣;誠心行義(yi) 則理,理則明,明則能變矣。變化代興(xing) ,謂之天德。天不言而人推高焉,地不言而人推厚焉,四時不言而百姓期焉。夫此有常,以至其誠者也。君子至德,嘿然而喻,未施而親(qin) ,不怒而威。夫此順命,以慎其獨者也。善之為(wei) 道者,不誠則不獨,不獨則不形,不形則雖作於(yu) 心,見於(yu) 色,出於(yu) 言,民猶若未從(cong) 也;雖從(cong) 必疑。天地為(wei) 大矣,不誠則不能化萬(wan) 物;聖人為(wei) 知矣,不誠則不能化萬(wan) 民;父子為(wei) 親(qin) 矣,不誠則疏;君上為(wei) 尊矣,不誠則卑。夫誠者,君子之所守也,而政事之本也,唯所居以其類至。操之則得之,舍之則失之。操而得之則輕,輕則獨行,獨行而不舍則濟矣。濟而材盡,長遷而不反其初則化矣。
“誠”在《中庸》中是一個(ge) 非常重要的概念,其具有本體(ti) 的地位,其雲(yun) “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然而,從(cong) 以上所雲(yun) “誠心守仁”、“誠心行義(yi) ”來看,荀子所謂的“誠”與(yu) 《中庸》有天壤之別,它隻是一種虔誠的處事態度,而尚未上升到本體(ti) 的地位。那麽(me) ,荀子為(wei) 什麽(me) 還這麽(me) 重視誠呢?剛纔提到,“行”有一個(ge) 重要的功能是“入”,即內(nei) 在化的過程,而“誠”同樣也有一個(ge) 重要功能,這個(ge) 功能是“化”。雖然我們(men) 經常講“變化”一詞,但在古漢語中“變”與(yu) “化”意義(yi) 並不相同,“變”主要是指量變,而“化”則是指質變。在荀子看來,假若一個(ge) 人懷著誠的態度來做事情,時間久了就會(hui) 產(chan) 生化的效果,即使自身發生質的變化,由普通人變為(wei) 聖人。顯然,荀子所說的“行”與(yu) “誠”仍然帶有明顯地的經驗痕跡,比如,他講的“真積力久則入”、“長遷不反則化”,皆是以經驗的積累為(wei) “入”、“化”的前提。而且,荀子最終也沒有說清楚如何通過經驗的途徑來實現超越。但是,荀子引入了“行”、“誠”兩(liang) 個(ge) 概念,並試圖以此來打通形上與(yu) 形下的通道,無疑開辟一條不同於(yu) 思孟學派的超越之路。
總之,《易傳(chuan) 》與(yu) 《荀子》在天人觀上有同有異。首先,它們(men) 從(cong) 不同角度對“天”、“人”做了規定。《易傳(chuan) 》從(cong) 道德角度規定“天”、“人”,“天”乃義(yi) 理之天,“人”乃性善之人。《荀子》則從(cong) 自然角度規定“天”、“人”,“天”乃自然之天,“人”乃自然之人。其次,雖然兩(liang) 者皆認同“天生人成”的觀念,但在天人關(guan) 係上卻截然不同。《易傳(chuan) 》承認“天人感應”,主張“天人合德”。而《荀子》則堅決(jue) 反對“天人感應”,提出“明於(yu) 天人之分”,主張“天人分職”。再次,兩(liang) 者皆認同“天人合一”,隻是合一的方式不同。《易傳(chuan) 》在“天人合一”的模式上,具有“天命之性”與(yu) “外在取法”兩(liang) 種,而《荀子》則隻有“外在取法”一種。所以,《易傳(chuan) 》的“天人合一”是本質的、內(nei) 在的,而《荀子》的“天人合一”則是經驗的、外在的。最後,兩(liang) 者都以成聖為(wei) 最高理想目標,但在成聖的途徑上卻有明顯不同。《易傳(chuan) 》秉承孔孟之精神,提出了“窮理盡性以至於(yu) 命”的超越方式,主張通過內(nei) 在超越的途徑來達到“天人合一”,從(cong) 而實現聖人的人生境界。而《荀子》則提出了“積善成聖”的超越方式,主張通過積學積善來成就盡倫(lun) 、盡製、盡善的聖人人格。
責任編輯:柳君
伟德线上平台

青春儒學

民間儒行

伟德线上平台

青春儒學

民間儒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