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故裏鄒城設立孟子文化獎扶持文化旅遊發展

欄目:新聞快訊
發布時間:2017-03-17 14:44:56
標簽:


 

 

孟子故裏鄒城設立孟子文化獎扶持文化旅遊發展

來源;孔孟之鄉(xiang)

時間:孔子二五六八年歲次丁酉二月十九日壬寅

           耶穌2017年3月16日

 


  

 

孟子故裏鄒城市日前發布大力弘揚優(you) 秀傳(chuan) 統文化加快文旅融合發展的若幹政策。其中設立孟子文化獎,市財政每年列支100萬(wan) 元,表彰獎勵國內(nei) 外挖掘闡釋鄒城地方文化資源做出突出貢獻的機構或個(ge) 人。

 

支持文藝創作

 

獲國家級獎項獎20萬(wan) 元

 

設立孟子文化獎。深度挖掘闡釋儒家文化、孟子思想、鄒魯文化、母教文化、禮樂(le) 文化等鄒城地方文化資源,市財政每年列支100萬(wan) 元,麵向國內(nei) 外對做出突出貢獻的機構或個(ge) 人進行表彰獎勵。

 

聘任市政府文化顧問。建立政府與(yu) 社會(hui) 、政府與(yu) 專(zhuan) 家的溝通聯係機製,發揮專(zhuan) 家學者對鄒城文化發展的積極作用。市政府聘請在鄒城地方文化研究領域有建樹,並對地方文化發展有促進作用的專(zhuan) 家學者、社會(hui) 人士作為(wei) 市政府文化顧問。

 

經鄒城市委市政府同意並簽訂戰略合作協議,在鄒城市以外設立孟子研究院分院、孟子書(shu) 院、孟母教子文化研究中心等研究傳(chuan) 播傳(chuan) 承機構,通過共同舉(ju) 辦文化交流活動,宣傳(chuan) 推廣孟子思想及鄒城城市形象的,視活動開展情況及投資規模,給予適當獎勵。

 

支持文藝創作。支持以孟子、孟母、鄒魯等鄒城地方文化為(wei) 題材的文藝作品創作,在社會(hui) 形成較大影響的,經審定後給予一定補貼。對榮獲“五個(ge) 一工程獎”等國家級、“泰山文藝獎”等省級、“喬(qiao) 羽文藝獎”等濟寧市級政府性獎項的作品,分別給予20萬(wan) 元、10萬(wan) 元、3萬(wan) 元獎勵。繼續將“孟子文藝獎”作為(wei) 鄒城市文學藝術界的綜合性獎項,對藝術作品、文學創作等方麵的成果進行表彰獎勵,鼓勵地方優(you) 秀文藝作品創作。

 

鼓勵創新轉化。在鄒城市登記注冊(ce) 的動漫遊戲、影視傳(chuan) 媒、數字出版等文化企業(ye) ,年銷售收入達到100萬(wan) 元以上的,連續三年給予一定獎勵。

 

舉(ju) 辦文化旅遊創意大賽,對獲獎者予以一定獎勵。企業(ye) 研發的創新作品、旅遊商品,獲得國家級、省級、濟寧市級重大獎項,分別給予10萬(wan) 元、5萬(wan) 元、2萬(wan) 元的一次性獎勵。

 

扶持非遺項目傳(chuan) 承發展。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chan) 傳(chuan) 承項目開發,對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chan) 項目名錄、進行產(chan) 業(ye) 化開發的項目,上年度該項目銷售收入達到50萬(wan) 元以上的,給予一定獎勵資助。

 

非遺項目按照要求參與(yu) 優(you) 秀傳(chuan) 統文化“六進”活動,給予展演人員每人每天100元補助。

 

鼓勵鎮街、村居建設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孟子學堂等公共文化場所,對驗收達標的,給予適當獎補。對納入孟子學堂師資庫的講師,給予每人每場次300元授課補助。鼓勵社會(hui) 力量投資文物保護事業(ye) 和個(ge) 人圖書(shu) 館、美術館、文化館、博物館等公共文化事業(ye) ,拓寬優(you) 秀傳(chuan) 統文化傳(chuan) 承發展渠道。

 

文化旅遊發展資金

 

每年列支3000萬(wan) 元

 

支持文旅企業(ye) 發展壯大。對新運營的文化旅遊企業(ye) ,年納稅額達到20萬(wan) 元以上的,連續三年給予一定獎勵。對當年新增固定資產(chan) 超過1000萬(wan) 元的文化旅遊企業(ye) ,一次性給予30萬(wan) 元獎勵。

 

對新入選國家級、省級、濟寧市級重點文化企業(ye) 、重點文化產(chan) 業(ye) 項目、重點旅遊企業(ye) 、重點旅遊項目分別給予50萬(wan) 元、20萬(wan) 元、10萬(wan) 元的一次性獎勵。在鄒城市注冊(ce) 的演藝類公司原創舞台演出劇目,進行市外國內(nei) 商業(ye) 巡演,年演出場次超過15場的,給予50萬(wan) 元一次性獎補;進行國(境)外商業(ye) 演出的,按5萬(wan) 元/場的標準給予獎勵。

 

鼓勵文化產(chan) 業(ye) 園區、旅遊示範基地提質擴容。新建文化產(chan) 業(ye) 園區(基地),對投資額1000萬(wan) 元以上、營業(ye) 麵積5000平方米以上、入駐文化經營業(ye) 戶30家以上的文化產(chan) 業(ye) 園區(基地),經驗收達標後,一次性給予投資主體(ti) 50萬(wan) 元獎補。對新入選國家級、省級、濟寧市級文化產(chan) 業(ye) 園區(基地)、旅遊示範基地的,分別給予50萬(wan) 元、20萬(wan) 元、10萬(wan) 元的一次性獎勵。

 

鼓勵景區提檔升級。對新創建5A、4A、3A、2A級景區,分別給予200萬(wan) 元、100萬(wan) 元、40萬(wan) 元、10萬(wan) 元的一次性獎勵。

 

發展鄉(xiang) 村旅遊。對驗收合格的旅遊示範村、鄉(xiang) 村旅遊驛站,分別給予15萬(wan) 元、10萬(wan) 元獎勵;鄉(xiang) 村旅遊規劃通過市級評審的,給予10萬(wan) 元獎勵。

 

鼓勵舉(ju) 辦節慶活動。支持文旅企業(ye) 經批準在我市舉(ju) 辦各類主題節慶活動,根據其規模、效益和影響,給予一定獎勵扶持。

 

開發旅遊新業(ye) 態。扶持房車露營、保健養(yang) 生、特色民宿、會(hui) 展旅遊等新業(ye) 態發展,對新建一定規模新業(ye) 態旅遊項目的企業(ye) ,給予10萬(wan) 元的一次性獎勵。

 

推進研學旅遊,鼓勵各類教育培訓機構開拓培訓市場,拉長產(chan) 業(ye) 鏈條。凡在鄒城開展研學旅遊,培訓鄒城市外人員年累計人數達到3000人以上的,經審定後,按每人10元給予獎勵。

 

促進旅遊與(yu) 體(ti) 育融合,支持引進國家級、省級大型賽事在鄒城舉(ju) 辦,發展形成具有吸引力的國際性、區域性賽事品牌,視賽事等級和規模給予一定辦賽資金補助。

 

完善旅遊要素配置。對新創建三星級以上飯店、3A級以上旅行社的投資方給予一定獎勵。對驗收合格的旅遊餐飲名店、農(nong) 家樂(le) 和地方特色菜係,分別給予2萬(wan) 元、2萬(wan) 元、1萬(wan) 元獎勵。旅行社組團來我市旅遊過夜且全年達到200名遊客以上的,按每人10元給予獎勵;全年達到1000名遊客以上的,按每人20元給予獎勵。年納稅5萬(wan) 元以上的文化旅遊商品專(zhuan) 營店,給予適當獎補。

 

鼓勵文化旅遊產(chan) 業(ye) 展覽展示。積極支持各類文化企業(ye) 、旅遊景區赴經濟發達地區、重點客源城市、鄒魯文化城市開展宣傳(chuan) 推介。對參加由我市組團開展的各類展會(hui) 及交流活動的各文化旅遊企事業(ye) 單位的場租,予以全額補貼。

 

加大對外宣傳(chuan) 力度。開展“十大新聞評選活動”,對在主流媒體(ti) 宣傳(chuan) 鄒城文化、介紹鄒城經驗,份量重、層次高、反響好的新聞報道,每年由市委宣傳(chuan) 部組織評選,給予相應獎勵。

 

加強項目用地保障。文化旅遊相關(guan) 建設用地優(you) 惠政策按照《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部、國家旅遊局關(guan) 於(yu) 支持旅遊業(ye) 發展相關(guan) 用地政策的意見》(國土資規〔2015〕10號)標準執行。支持“三舊”(舊工業(ye) 區、舊村、舊城區)改造建設文化產(chan) 業(ye) 園區、旅遊景區。

 

完善人才培養(yang) 機製。強化與(yu) 高等院校、科研機構、文化旅遊產(chan) 業(ye) 園區的合作,發展文化旅遊職業(ye) 教育。鼓勵扶持景區、旅行社加強導遊隊伍建設,每年表彰一批優(you) 秀導遊(講解員),分別給予5000元、3000元、1000元獎勵。組織文化企業(ye) 、景區、旅行社、酒店和鄉(xiang) 村旅遊從(cong) 業(ye) 人員免費培訓。每年評定文化產(chan) 業(ye) 卓越人物,給予每人10萬(wan) 元獎勵。

 

加大財政金融扶持力度。市財政每年列支3000萬(wan) 元文化旅遊發展資金,專(zhuan) 項用於(yu) 文化產(chan) 業(ye) 、文化事業(ye) 、旅遊業(ye) 的扶持、獎補,推動文化旅遊產(chan) 業(ye) 提質增效、跨越發展。設立鄒城市文化旅遊發展基金,以政府基金引導、民間資本跟進的方式,擴大文化旅遊企業(ye) 融資渠道。

 

責任編輯:姚遠

 

 

 

微信公眾號

伟德线上平台

青春儒學

民間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