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宏斌】原始儒教:從“道原於一”到“神道設教”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17-02-20 14: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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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儒教:從(cong) “道原於(yu) 一”到“神道設教”

作者:張宏斌

來源:《原道》第23輯,陳明 朱漢民 主編,東(dong) 方出版社出版

時間:孔子二五六八年歲次丁酉正月廿四日戊寅

           耶穌2017年2月20日



摘要:儒教是一種生活方式,是一種思維習(xi) 慣,亦是一種民族心理的積澱,而這種源頭可以溯之於(yu) 三代以上,也就是原始儒教的形態。原始儒教從(cong) 莊子所謂“道原於(yu) 一”的狀態,進之於(yu) 後來的“神道設教”,這首先是儒教內(nei) 在邏輯自然的發展,更是社會(hui) 形態轉換下的一種必然演進。

 

關(guan) 鍵詞:道原於(yu) 一;神道設教;原始儒教;禮樂(le) 文化;

 

《莊子•天下》雲(yun) :“古之所謂道術者,果惡乎在?曰:無乎不在。曰:神何由降?明何由出?聖有所生,王有所成,皆原於(yu) 一。”

 

莊子所謂“一”者即是“道”,大道圓滿、虛通,彌散充斥天地之間。“神”“明”“聖”“王”都是導源於(yu) 一的,皆是道的明顯和發達。所謂“上古三皇所行道術,隨物任化,淳樸無為(wei) ”。[1]天人二道渾然不分。人明天道而行人道,二道若合符契,不思而中,不勉而得。所謂“不離於(yu) 宗,謂之天人。不離於(yu) 精,謂之神人。不離於(yu) 真,謂之至人。以天為(wei) 宗,以德為(wei) 本,以道為(wei) 門,兆於(yu) 變化,謂之聖人。以仁為(wei) 恩,以義(yi) 為(wei) 理,以禮為(wei) 行,以樂(le) 為(wei) 和,熏然慈仁,謂之君子。以法為(wei) 分,以名為(wei) 表,以參為(wei) 驗,以稽為(wei) 決(jue) ,其數一二三四是也,百官以此相齒。以事為(wei) 常,以衣食為(wei) 主,蕃息畜藏,老弱孤寡為(wei) 意,皆有以養(yang) ,民之理也。”民之理的“百官以此相齒。以事為(wei) 常,以衣食為(wei) 主,蕃息畜藏,老弱孤寡為(wei) 意,皆有以養(yang) ”皆是道原則的體(ti) 達和道精神的自明。這是“天人之學”的表述和詮釋,是“天人合一”思想的體(ti) 現和注腳。

 

“天人合一”的思想主題可以說是中國傳(chuan) 統文化體(ti) 係的皇建之極,其傳(chuan) 統源遠流長,可達於(yu) 三代,溯及上古。其本意是指天道與(yu) 人道、人性,天理和人事是處在一個(ge) 統一體(ti) 之中的,二者相離相即,互相影響和反映。天道或天理是極,是人事、人道的依據和準則,人事、人道是循天道而為(wei) 而成,不能背離,違逆天道。

 

所謂“有人,天也;有天,亦天也。”“天地與(yu) 我並生,萬(wan) 物與(yu) 我為(wei) 一”。“一”者,道也。源始的“道”是天人未裂變前的一個(ge) 圓,人天之道渾然一體(ti) 。所謂“古之人其備乎!配神明,醇天地,育萬(wan) 物,和天下,澤及百姓,明於(yu) 本數,係於(yu) 末度,六通四辟,小大精粗,其運無乎不在。”中國傳(chuan) 統禮樂(le) 文明對這種圓滿和理想的狀態表達的相當充分。所謂“由三代而上,治出於(yu) 一,而禮樂(le) 達於(yu) 天下”。上古三代的社會(hui) 在人事的政教、法令、習(xi) 風方麵可以說是一個(ge) 和諧有序的有機整體(ti) 。民習(xi) 於(yu) 日常生活,百用數度之間,不離於(yu) 道;法令,禮樂(le) 寓於(yu) 淳風善俗之間,相得益彰於(yu) 道。有所謂“古者,宮室車輿以為(wei) 居,衣裳冕弁以為(wei) 服,尊爵俎豆以為(wei) 器,金石絲(si) 竹以為(wei) 樂(le) ,以適郊廟,以臨(lin) 朝廷,以事神而治民。其歲時聚會(hui) 以為(wei) 朝覲、聘問,歡欣交接以為(wei) 射鄉(xiang) 、食饗,合眾(zhong) 興(xing) 事以為(wei) 師田、學校,下至裏閭田畝(mu) ,吉凶哀樂(le) ,凡民之事,莫不一出於(yu) 禮。由之以教其民為(wei) 孝慈、友悌、忠信、仁義(yi) 者,常不出於(yu) 居處、動作、衣服、飲食之間。蓋其朝夕從(cong) 事者,無非乎此也。此所謂治出於(yu) 一,而禮樂(le) 達天下,使天下安習(xi) 而行之,不知所以遷善遠罪而成俗也。”此有一關(guan) 於(yu) “天文”例子,可為(wei) 佐證,清初的學者顧炎武說:三代以上,人人皆知天文。“七月流火”,農(nong) 夫之辭也。“三星在戶”,婦人之語也。“月離於(yu) 畢”,戍卒之作也。“龍尾伏辰”,兒(er) 童之謠也。[2]顧炎武所謂三代以上皆知天文之語,恰表現了人天大道是一個(ge) 圓滿的狀態,民俗與(yu) 禮樂(le) 涵攝交織,渾然容融的大治景象。

 

禮樂(le) 製度或者說禮樂(le) 文明對天人和洽景象有如此充分的表征和顯現是由於(yu) 禮樂(le) 本不違人性,所謂“夫禮,先王以承天道,以治人之情”。[3]“禮義(yi) 文化之所以渾然一體(ti) ,天道、神道與(yu) 人道之所以融融而一致,並非因為(wei) 思想模糊,缺乏邏輯思維以致不能分門別類,而是因為(wei) 她站在文化整體(ti) 大全的高度去凸顯人道或者人文精神的價(jia) 值,人道不但是禮義(yi) 文化之本位,而且是禮義(yi) 文化之目的”。[4]這種禮樂(le) 製度或者說文化布於(yu) 社會(hui) 日常生活的方方麵麵,滲於(yu) 人們(men) 的生活方式和社會(hui) 關(guan) 係。以婚禮為(wei) 例,其程序大致如下:1.納采;2.問名;3.納吉;4.納征;5.請期;6.醮子親(qin) 迎;7.主人筵幾廟迎;8.揖讓奠雁;9.婦至成禮;10.合巹;11.婦見舅姑;12.舅姑醴婦;13.婦饋舅姑;14.舅姑獻禮奠酬。[5]可以看出,從(cong) 頭之尾,婚禮之儀(yi) 始終是在禮的指導和參與(yu) 下進行的,禮樂(le) 製度的運行和具體(ti) 操作成為(wei) 人們(men) 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或者說其本身就是生活方式。那麽(me) 所謂的敬天、法祖、喪(sang) 葬以及其進行的禮儀(yi) 也不過是平時生活方式的一種形式而已。表達的不外乎人情,所謂“緣人情而製禮,依人性而作儀(yi) ”;[6]體(ti) 達不外乎天道,所謂“禮必本於(yu) 天,殽於(yu) 地,列於(yu) 鬼神”。[7]聖人體(ti) 天道以立禮,順人情以立教。這個(ge) 源起於(yu) 天道,緣植於(yu) 人道文化之上的“教”,強為(wei) 之名曰“儒教”。儒教無論是在國家的政治製度層麵和民眾(zhong) 的生活、精神信仰方麵,也無論是在雅,還是在野都起到了一種溝通、鏈接、整合的作用,成為(wei) 公共價(jia) 值表達的常態。

 

一個(ge) 和洽、圓滿的有序狀態被打破的時候,就是人天之道分崩離析的開始。莊子所謂“天下大亂(luan) ,賢聖不明,道德不一,天下多得一察焉以自好。譬如耳目鼻口,皆有所明,不能相通。猶百家眾(zhong) 技也,皆有所長,時有所用。雖然,不該不遍,一曲之士也。判天地之美,析萬(wan) 物之理,察古人之全,寡能備於(yu) 天地之美,稱神明之容。是故內(nei) 聖外王之道,暗而不明,鬱而不發,天下之人各為(wei) 其所欲焉以自為(wei) 方。悲夫,百家往而不反,必不合矣!後世之學者,不幸不見天地之純,古人之大體(ti) ,道術將為(wei) 天下裂。”道術既已為(wei) 天下裂,進而就是禮樂(le) 文明開始坍塌了,歐陽修所謂“由三代而下,治出於(yu) 二,而禮樂(le) 為(wei) 虛名”,“及三代已亡,遭秦變古,後之有天下者,自天子百官名號位序、國家製度、宮車服器一切用秦,其間雖有欲治之主,思所改作,不能超然遠複三代之上,而牽其時俗,稍即以損益,大抵安於(yu) 苟簡而已。其朝夕從(cong) 事,則以簿書(shu) 、獄訟、兵食為(wei) 急,曰:‘此為(wei) 政也,所以治民。’至於(yu) 三代禮樂(le) ,具其名物而藏於(yu) 有司,時出而用之郊廟、朝廷,曰:‘此為(wei) 禮也,所以教民。’……史官所記事物名數、降登揖讓、拜俯伏興(xing) 之節,皆有司之事爾,所謂禮之末節也。然用之郊廟、朝廷,自搢紳、大夫從(cong) 事其間者,皆莫能曉習(xi) ,而天下之人至於(yu) 老死未嚐見也。”

 

天、人之道各行其是,禮樂(le) 之基轟然倒塌。人們(men) “習(xi) 其器而不知其意,忘其本而存其末”,進入到了另一個(ge) 充滿對立、分離的不和諧世界。但是不是這種“天人之學”已經消亡,堙沒無跡了呢?答案是否定的,“其明而在數度者,舊法世傳(chuan) 之史尚多有之。其在於(yu) 《詩》《書(shu) 》《禮》《樂(le) 》者,鄒魯之士搢紳先生多能明之。《詩》以道誌,《書(shu) 》以道事,〈禮〉以道行,〈樂(le) 〉以道和,〈易〉以道陰陽,〈春秋〉以道名分。其數散於(yu) 天下而設於(yu) 中國者,百家之學時或稱而道之。”天人之學還殘存或者說保留在傳(chuan) 世的典籍和“數度”之中,百家諸子還“或稱而道之”。《詩》《書(shu) 》《禮》《樂(le) 》《易》《春秋》也還都是闡發、揚釋天人大道的參照。

 

這種“往而不反”的趨勢,似無法逆轉、破鏡難圓。是不是無法複歸“元道”?再也回不到天人一“圓”了呢?答案同樣也是否定的。因為(wei) 天人裂變,大圓解體(ti) 後社會(hui) 開始長期的分裂和混亂(luan) ,人們(men) 期待道的複歸,憧憬圓的複合。重新建立一個(ge) 和諧有序的世界成為(wei) 人們(men) 內(nei) 心的渴望和現實的自覺地追求。所以秩序社會(hui) 的重塑和禮樂(le) 文明的再現成為(wei) 人們(men) 心儀(yi) 的一條重新回到“天人合一”狀態的坦途。

 

那麽(me) 基於(yu) “數度”和典籍的依據對製度及文明的恢複和重建是什麽(me) 樣的呢?是怎樣具體(ti) 運作的呢?孔子有雲(yun) :“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竊比於(yu) 我老彭。”《詩經》亦雲(yun) :“不愆不忘,率由舊章”,《中庸》載:“仲尼祖述堯舜,憲章文武”。無論是“述而不作”、“率由舊章”,還是“祖述堯舜,憲章文武”,看起來都是對原典範規章的複述和摹寫(xie) ,是完全的複古和倒歸。其實不然,史傳(chuan) 的典章舊籍盡管還保留有天人之學,但是“夫六經,先王之陳跡也,豈其所以跡哉?”[8]禮已崩樂(le) 亦壞,“大道暗而不明,鬱而不發”,已不見“天地之純,古人之大體(ti) ”;且時過境遷“古今異俗,新故異備”,所以聖人是“乘時以製宜,因時以立法”[9]《論語•為(wei) 政》說:“殷因於(yu) 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於(yu) 殷禮,所損益,可知也;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太過則當損,或不足則當益,益之損之與(yu) 時宜之。”[10]所以聖人是探其“所以跡”,“法其所以為(wei) 法”。[11]

 

“所以跡”,“所以為(wei) 法”之“跡”和“法”也就是天道和人情之本,是其“跡”的、“法”的內(nei) 在機製和一貫之性。孔子曰:“大道之行也,與(yu) 三代之英,丘之未逮也,而有誌焉。”[12]因“有誌焉”,遂緣其“所以跡”,“法其所以為(wei) 法”而對禮樂(le) 文明進行的第二次的創製乃至整個(ge) 文化整體(ti) 性的構築。也可以說就是向天人合一大道的歸達。此歸達從(cong) 兩(liang) 個(ge) 方麵進行,一是形式上的複歸——禮樂(le) 製度的重建;一是內(nei) 涵上的重塑——人的精神信仰的依歸。前者側(ce) 重於(yu) 政治體(ti) 製層麵進行儀(yi) 製、規章的建設,後者著重從(cong) 信仰領域方麵進行神道設教。

 

“神道設教”語出《周易》的觀卦彖辭:《彖》曰:大觀在上,順而巽,中正以觀天下。“觀,盥而不薦,有孚顒若”,下觀而化也。觀天之神道而四時不忒,聖人以神道設教,而天下服矣。觀卦講的就是宗廟祭祀的典儀(yi) 祀禮,所謂“王道之可觀者,莫盛乎宗廟”;“盥者,進爵灌地以降神也”,[13]所謂“宗廟之可觀者,莫盛於(yu) 盥也。”“薦者,謂既灌之後陳薦籩豆是也”,[14]“薦”隻是大禮之後的小禮,所謂“至薦簡略,不足複觀,”孔子曰: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觀之矣。“顒”是嚴(yan) 正貌,“孚,信也,但下觀此盛禮,莫不皆化,悉有孚信而顒然,故雲(yun) 有孚顒若。”[15]《詩》雲(yun) :“維天之命,於(yu) 穆不已”“文王在上,於(yu) 昭於(yu) 天”。宗廟裏所進行的祭天祀祖的典儀(yi) 是天道的體(ti) 現,那麽(me) 據此而進行“設教”也就是理所當然的。既然神道設教是在禮樂(le) 製度基礎上進行的,並且是以禮儀(yi) 為(wei) 方式進行表達的,那麽(me) 說神道設教隻是神事或僅(jin) 是人事就過於(yu) 簡單化了,而不能把握神道設教的本意和深意。本意上講“神道設教”可從(cong) 兩(liang) 個(ge) 方麵進行闡釋:一是誌思,追慕之情,所謂“祭者,誌意思慕之情也。”[16]一是信仰表達、精神寄宿之意,所謂“小民有情而不得伸,有冤而不得理,於(yu) 是不得不愬之於(yu) 神,而詛盟之事起矣。”[17]深意上講:一是理國為(wei) 政、教化天下之需,所謂“因物之精,製為(wei) 之極,明命鬼神,以為(wei) 黔首則。百眾(zhong) 以畏,萬(wan) 民以服”,[18]“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矣”,[19]一是信仰整合、人文化成之要。所謂“以民間原有信忌之或足以佐其為(wei) 治也,因而損益依傍,俗成約定,俾用之倘有效者,而言之差成理,所謂文之也。”[20]

 

關(guan) 於(yu) “本意”中的精神信仰的意思和“深意”中整合信仰的意蘊有必要做一個(ge) 探討和界定。誠如前文所言,三代以上治出於(yu) 一,政教俗習(xi) ,禮樂(le) 民情圓融洽一。精神信仰的訴求和訴諸都日常生活化了,舉(ju) 行的祭典祀禮中即可完達了信仰的內(nei) 容和要求。但三代以下治出於(yu) 二,禮樂(le) 為(wei) 虛名了。禮樂(le) 製度分崩離析,信仰載體(ti) 即已冰釋,信仰表達遊離而外陷入了混雜駁亂(luan) 的局麵,即是地域性的神道信仰不能統合成一個(ge) 能序能列的整體(ti) ;並且由於(yu) 政治的等級製度導致的等級信仰分殊使信仰權力不平等,孕於(yu) 此內(nei) 部的要求信仰平等的原始衝(chong) 動力劇烈地爆發[21]。那麽(me) 築基於(yu) 禮樂(le) 文明之上的“設教”的深層意蘊就開始彰顯了。這種設教是形式上的“仍舊貫”,內(nei) 涵上的“維新”。這是由於(yu) 中國文化的特殊性質和發展軌跡決(jue) 定的,中華文化是一個(ge) 連續性的形態,從(cong) 未間斷,是在一個(ge) 整體(ti) 性的框架裏麵創造出來的。[22]以氏族血緣為(wei) 主要形式組織起來的國家形成了森嚴(yan) 的宗法等級製度,盡管“政治上的君主專(zhuan) 製製度雖然有自己的以地域劃為(wei) 係統的行政官僚體(ti) 製,卻仍然以家族宗法製為(wei) 基石”。[23]既然身份、地位沒有實質性的變動,其觀念信仰必然與(yu) 過去發生著千絲(si) 萬(wan) 縷的聯係,過去的巫史傳(chuan) 統和敬天法祖的祭祀崇拜當然也是一脈相承,殊歸同途。

 

禮樂(le) 製度的崩解使人們(men) 精神信仰駘蕩無依,神鬼卜筮漸離於(yu) 人事,野淫之弊漸現。有鑒於(yu) 此,重拾人文精神,對信仰進行必要的整合是儒家在設教上的主要著力點。“聖人作法通乎後世以為(wei) 防,苟其德未足以臻乎不言之信,則援神明以佐其不逮,以杜天下誕詐之風。”[24]首先是載體(ti) ——禮樂(le) 製度的恢複和重建,“禮,雖先王之未有,可以義(yi) 起也”。《正義(yi) 》曰:“起,作也。禮既與(yu) 義(yi) 合,若應行禮,而先王未有舊禮之製,則便可以義(yi) 作之”。所“義(yi) ”者何?無非人情人心也,“人情者,聖王之田也”,“人者,天地之心也,五行之端也”。以世道人心,天理人情為(wei) 依據和準則,“裁斷合宜”[25]即可也。其次,就是致力於(yu) 信仰本身的陶鑄了。血緣的宗法等級製度下是“神不歆非類,民不祀非祖”,[26]是什麽(me) 人就祭什麽(me) 神,所謂“天子祭天地,祭四方,祭山川,祭五祀,歲遍。諸侯方祀,祭山川,祭五祀,歲遍。大夫祭五祀,歲遍。士祭其先”,[27]“天子祭天地,諸侯祭社稷,大夫祭五祀。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五嶽視三公,四瀆視諸侯。諸侯祭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天子諸侯祭因國之在其地而無主後者”。[28]一以貫之精神下的有所損益的策略使儒家以“設教”的姿態和整合信仰的差異性,使天、祖信仰和祭祀開始合二為(wei) 一,《史記.禮書(shu) 》載:“上事天,下事地,尊祖先而隆君師”;並且融容了更多個(ge) 人需要表達的東(dong) 西,以達到天下理治,人文大化。所謂“人道親(qin) 親(qin) 也。親(qin) 親(qin) 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收族故宗廟嚴(yan) ,宗廟嚴(yan) 故重社稷,重社稷故愛百姓,愛百姓故刑罰中,刑罰中故庶民安,庶民安故財用足,財用足故百誌成,百誌成故禮俗刑,禮俗刑然後樂(le) ”。[29]

 

綜上所述,從(cong) 事於(yu) 政治層麵構建使禮樂(le) 製度在原有一貫性的基礎上開始上升為(wei) 國家的意識形態;致力於(yu) 精神信仰陶鑄使朝和野處在了一個(ge) 互動的機製之中,使整合官方和民間的信仰表達永遠處在一個(ge) 未完成時態。無論是前者還是後者都是儒教的應有之義(yi) 。特別是“神道設教”對雅、野的信仰進行的調濟和整合是在禮儀(yi) 製度的基礎上,禮樂(le) 文明的框構下進行的,本身脫不了人情之宜和人文精神,可以說其本身就是文化整合形式之一種。我們(men) 說,在儒教這個(ge) 信仰體(ti) 係下,不管是誰,每個(ge) 人都是“教民”,概莫能外。

 

注釋:

 

[1]見郭慶藩:《莊子集釋》,第1056頁,北京:中華書(shu) 局,2004。

 

[2]《日知錄卷三十》“天文”條。

 

[3]《禮記•禮運》。

 

[4]盧國龍:《道教哲學》,第26頁,北京:華夏出版社,2007。

 

[5]《禮記•昏義(yi) 》。

 

[6]《史記•禮書(shu) 》。

 

[7]《禮記•禮運》。

 

[8]《莊子•天運》。

 

[9]《韓非子•五蠧》。

 

[10]《四書(shu) 集注》。

 

[11]《淮南子•齊俗訓》。

 

[12]《禮記•禮運》。

 

[13]《周易集解》。

 

[14]《周易正義(yi) 》。

 

[15]《周易正義(yi) 》。

 

[16]《荀子•禮論》。

 

[17]《日知錄》卷2。

 

[18]《禮記•祭義(yi) 》。

 

[19]《論語•學而》。

 

[20]見錢鍾書(shu) :《管錐編卷一》,第20頁,北京:中華書(shu) 局,1979。“文之也”語出《荀子.天論》“卜筮然後決(jue) 大事,非以為(wei) 得求也,以文之也。故君子以為(wei) 文,而百姓以為(wei) 神”。

 

[21]參見盧國龍:《道教哲學》,第40頁,北京:華夏出版社,2007。

 

[22]參見張光直:《中國青銅時代》,北京:三聯書(shu) 店,1999。

 

[23]見牟鍾鑒:《中國宗教與(yu) 中國文化》第3卷,第9頁,北京:中國社會(hui) 科學出版社,2005。

 

[24]《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周禮注疏刪翼》卷15。

 

[25]《禮記正義(yi) 》。

 

[26]《左傳(chuan) •僖公十年》。

 

[27]《禮記•曲禮下》。

 

[28]《禮記•王製》。

 

[29]《禮記•大傳(chuan) 》。

 

責任編輯: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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