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中的新聞價(jia) 值
作者:陳鴻彝
來源:《學習(xi) 時報》
時間:孔子二五六七年歲次丙申十一月廿八日壬午
耶穌2016年12月26日
曆史是“過去時的新聞”,新聞是“現在時的曆史”。新聞先行,而後有曆史;新聞累積,而後成史書(shu) 。中國人重曆史,更重新聞,特重“即時新聞”。上古的史官,其實就是一批新聞記者,而且是戰鬥在第一線的實況記者。
作為(wei) “五經”之一的《春秋》,是孔子筆削過的“魯史”,而王安石說《春秋》經文是“斷爛朝報”,這就把“史書(shu) ”與(yu) “朝報”聯係起來了。這裏先就“朝報”二字說幾句。
“朝報”者,朝廷大事之報告也,唐時專(zhuan) 稱為(wei) “邸報”,是要適時發布的重要新聞。那麽(me) ,中國從(cong) 什麽(me) 時候開始有這個(ge) 製度的呢?文獻記載,商代君王身邊有“巫”與(yu) “史”二職。“巫”負責事前的占卜,“史”負責事間與(yu) 事後的即時記錄,分別稱為(wei) “卜辭、占辭、驗辭”。占辭和驗辭中,有具體(ti) 確切的時、地、人、事,所記之事有因、有果、有過程,具備了新聞要素,其實就是商代的“朝報”。
據《周禮》記載:周代朝廷特設有史館,史館中的“史官”是“世守其職”的,負責記錄君王言行、發布朝政信息,其主持人叫作“太史”。史官們(men) 有明確分工,左史記言,右史記事,緊隨在君王身邊,負責現場記錄。凡專(zhuan) 記內(nei) 庭之事、人事任免者為(wei) “內(nei) 史”,凡專(zhuan) 記外廷之事、國家軍(jun) 政大事者為(wei) “外史”,凡專(zhuan) 記後宮之事者為(wei) “女史”,還有一批在史館供奔走服務的“小史”。這些史官的第一責任是“現場記事”。他們(men) 是新聞記者,然後要把記錄依年月日累積排列起來,就成了“曆史”,曆經之史事也。
春秋時,齊國太史董狐見權臣“崔杼弑其君”,因為(wei) 及時地搶記下這一不義(yi) 的政變事件,被殺害了;其弟立刻頂上去,又被殺了;另一個(ge) 弟弟又頂了上去。時在史館服役的南史聞訊,也立刻抓起筆來,趕赴現場去記,得知第三個(ge) 人已經記下了此事,這才退下。可見,那時當一名跑現場的“記者”,是要甘冒風險的。
下麵講講王安石所指斥的“斷爛”。說它“斷”,不無理由。《春秋》經文,是被孔子“刪削”過的,原文本是按年、月、日依次記事的,其時事是互相聯屬的,它被刪被削之後,自然也就“斷”了。所以《春秋》中有不少年、月下麵是空文,全無記事。比如開章明義(yi) 第一條,就隻有“經元年春王正月”幾個(ge) 字,沒有下文。不論後儒做多少疏解,都無法說明孔子何以沒有記下該年月發生的任何一件史事;而其下一條“夏五月,鄭伯克段於(yu) 鄢”、卷三的第一條經文“三年,春王二月(已巳),日有食之”等,就都有“記事”。書(shu) 中這種年與(yu) 年之間、月與(yu) 月之間被刪後的“斷”很多,留下了太多的空白。
再說“爛”。經文“鄭伯克段於(yu) 鄢”“晉殺其大夫裏克”之類,雖說行文有貶有褒,是非分明,但後人根本無法從(cong) 這些字句中得知相關(guan) “史實”到底怎樣,若沒有《左傳(chuan) 》等書(shu) 為(wei) 其注明原委經過,後人根本無法知其所雲(yun) 了!在王安石看來,此即為(wei) “爛”。
但是,話說回來,《春秋》畢竟是一本“經書(shu) ”,其價(jia) 值遠非“斷爛”一詞可以抹煞的,試以如下理由說明之。
第一,《春秋》經文,隻是片言隻語,這隻能是《魯春秋》的“標目”或“索引”,而不能也沒有取代《魯春秋》之內(nei) 文。從(cong) 先秦諸子的各家文章看,諸子與(yu) 各國“行人”引述《春秋》所涉之史事者不少,他們(men) 並非僅(jin) 據《春秋》經文之片言隻語發論的,他們(men) 是讀了原著的。左丘明之所以能寫(xie) 出《左傳(chuan) 》來,把“經文”所涉史事交代得頭頭是道,就證明了原始史料的存在。
我們(men) 知道,在簡牘時代,書(shu) 冊(ce) 翻檢很艱難,孔子讀《易》,尚且“韋編三絕”;讀“史”,更易脫簡。有此一本“要目”在手,何等方便!孔子編輯這個(ge) “標目”,是一種創造性勞動,“子夏之徒不能讚一詞”,原因在此。
第二,今天,我們(men) 從(cong) 新聞史的特定角度去看《春秋》經文,還會(hui) 獲得另一層重要啟示。
從(cong) 文化史的特定角度看,它可以幫助我們(men) 準確理解“春秋筆法”“一字貶褒”“為(wei) 尊者諱”“直筆”等詞語的真實含義(yi) ,它可以幫我們(men) 解開古籍閱讀中的許多死結。比如“為(wei) 尊者諱”之“諱”,通常作“回避”“繞開”講,甚而當作“閉口不提”解。其實不是這樣,孔子隻是希望說得委婉一點而已,決(jue) 不是不提某人某事。正如人們(men) 諱言“死”而說成“去世”“逝世”一樣,一旦解開了這個(ge) “曲筆”,也就無所謂“諱”了。何況,前引“天王殺其弟佞夫”句,矛頭直指“天王”,根本就不“諱”。
從(cong) 新聞學的角度看,《春秋》經文既尊重客觀事實,又表明編者的評判,其字斟句酌、分寸尺度、愛憎立場、是非判斷,均精確到了後人難以企及的地步。《春秋》經文,很像是當代《人民日報》之頭版頭條的新聞標題,其製作體(ti) 例是非常嚴(yan) 格的,其原則是十分嚴(yan) 肅的。孔夫子說的“筆法”“義(yi) 理”,今天仍在用。
從(cong) 新聞史的特定角度看,《春秋》《左傳(chuan) 》中的這些“史實”,原本都是當年的“現場記錄”,是“新聞”,而且還是及時向“國際”通報的當日“要聞”,後來才變成了史料。從(cong) 這個(ge) 意義(yi) 上說,“中國新聞史”應該把眼光放寬些,放長遠些,不要隻看到唐人的“邸報”就止步。
就新聞從(cong) 業(ye) 精神而言,要當個(ge) “出現場的實錄記者”,是要冒很大風險的。無畏和求實的精神,是該發揚光大的。它又豈止是史官與(yu) 記者的責任?
責任編輯: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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