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吉照】布衣立法——《公羊春秋》學習劄記兩則

欄目:快評熱議
發布時間:2013-11-06 10:16:46
標簽:


 

布衣立法

——《公羊春秋》學習(xi) 劄記兩(liang) 則

作者:馬吉照

來源:作者惠賜《儒家郵報》

時間:孔子2564年暨耶穌2013年11月2日

 

 

 

分寸和規矩

 

僖公二十六年春天,齊國侵犯魯國的西部邊境。魯僖公擊退強齊以後,追擊到巂,就不再追了。(齊人侵我西鄙。公追齊師至巂,弗及。)《公羊傳(chuan) 》說,“至巂弗及”這樣的表述,包含了對僖公的褒獎。“注疏”解釋,這是讚許僖公“齊師去則止,不遠勞百姓,過複取勝,得用兵之節”。

 

 

追擊落敗的敵兵,沒有像兩(liang) 位現代偉(wei) 人說的“痛打落水狗”或“宜將剩勇追窮寇”,而是適可而止,這說明當時大國諸侯間的戰爭(zheng) ,不是你死我活的戰爭(zheng) ,暫時要尊重和保留彼此的基本生存權。因為(wei) 要徹底打垮消滅對方,從(cong) 戰略和實力上講,是做不到的——需要拚上舉(ju) 國百姓的身家性命才可能去爭(zheng) 取,那樣得不償(chang) 失,劃不來;從(cong) 道義(yi) 和規矩上來講,是不允許的,以周天子的日漸式微的號召力和各國諸侯對遊戲規則的認識,外界還不能坐視大國兼並這樣的事發生——實際是當時連那些遭滅亡的小國都會(hui) 在鄰國或霸主的主持下得到重建。

 

另,僖公二十八年,當時霸主晉文公以“王事不供”的罪名驅逐衛侯,在衛國另立新君,後又“執衛侯歸之於(yu) 京師”,《春秋》敘此事乃不稱晉文公為(wei) “晉侯”而改稱“晉人”,“注疏”解釋說,衛侯“罪不至逐,而文公逐之,疾惡大甚,故以為(wei) 非也”。並引《論語》的話:“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亂(luan) 也。”

 

魯僖公追齊師適可而止,晉文公“疾惡大甚”要受貶斥,足見春秋間做事極其講究規矩和分寸。該做的要做到位,如侵犯之敵必擊退並還以顏色,使其知我凜然不可侵犯,這是魯僖公作為(wei) 國君的職責和本分;諸侯不敬天子必須受到懲罰,使其知諸侯的本分和天下秩序不可輕忽,這是晉文公“霸權”的意義(yi) 和合法性所在。但又都不可過分。無休止地追剿落敗之敵,或罪不至逐而逐之,都是不可以的。

 

講分寸,似是就利害而言,是給自己留空間,也給對手留空間,是尊重和善待自己,也尊重和善待別人。分寸講到極致,就是“中庸”。

 

把一定時期以內(nei) 的最佳分寸(中庸狀態)加以總結、固化和落實,成為(wei) 方便大家行事的規則,便是規矩。因此,講規矩,是從(cong) 道義(yi) 角度講的,公共空間裏大家共生共存,要想互惠多贏,萬(wan) 物並育而不相害,而不是淪為(wei) 弱肉強食、適者生存的動物世界,就要有規矩。彼時全套的規矩,就是“禮”。

 

周曾經是一個(ge) 禮製完備、極其講“禮”的社會(hui) ,春秋時代,“周禮”還在,隻是越來越多的人不講“禮”。孔子要做的,一方麵是呼籲世人“克己複禮”,一方麵是對禮做出“因時損益”。這也是後世曆代儒家的使命。

 

 

布衣立法

 

蔣慶《公羊學引論》詳揭公羊家觀點謂,《春秋》絕不是一部單純紀實的編年史,而是孔子在禮崩樂(le) 壞的年代以布衣身份改製立法,“於(yu) 具體(ti) 的曆史事件中深切著明地標出新的製度”,因而是一部“改製之大章大法,新王新製之宏綱巨典。”隻不過,孔子沒有像西方古代的製憲者那樣采用直接起草憲法性法典的方式而已——此是中國人善於(yu) 曆史中見真理而非於(yu) 思辨中見真理的思維方式的體(ti) 現。

 

錢穆先生《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評黃宗羲《明夷待訪錄》等書(shu) 有言:“迄乎梨洲之時,則外族入主,務以芟薙為(wei) 治,賢奸忠佞之辨無所用。一二遺老,留身草澤,垂意來葉,既於(yu) 現實政治無堪錯慮,乃轉而為(wei) 根本改造之想,以待後人。此亦當時一種可悲之背景有以釀成之也。”與(yu) 蔣慶所闡明孔子作《春秋》的處境庶幾相近,蓋大儒在亂(luan) 世時可以為(wei) 後世創製立法。

 

孔子所創辟新法,經西漢董仲舒的弘揚,經東(dong) 漢官方《白虎通義(yi) 》的確認,已經很大程度上在漢代得到落實(公羊家史觀);隋末大儒王通的學說,經弟子們(men) 的有力傳(chuan) 承,在唐初也有很大程度的落實。惜乎漢唐之後,儒家政治儒學的精髓,卻再未真正為(wei) 統治者很好地采納和尊重。

 

蔣慶先生近年創“國會(hui) 三院製”等說,我一直覺得他過於(yu) 主觀,於(yu) 今觀之,蔣公亦有效孔子以布衣立新法之意乎?讀《公羊學引論》對孔子改製說的揭示與(yu) 推崇,方對蔣先生主張有更為(wei) 同情的了解——餘(yu) 謂蔣慶先生近年之創說,一方麵是他思想發展脈絡前後相因,淵源有自,可視為(wei) 他所對公羊學的新發展(孔子托具體(ti) 史事創製,蔣公以現代的邏輯思辨的方式直接創製;蔣公當年自陳《公羊學引論》非客觀研究公羊學的著作,而是公羊學著作,是今文經學之延續);另一方麵,其舉(ju) 世視為(wei) 毫無實現可能的複古名目,其明顯不可為(wei) 而竟為(wei) 之的布衣立法舉(ju) 動,亦如孔子以來的曆代創製大儒一般,為(wei) 近世可悲之背景有以釀成之也。

 

作者惠賜儒家中國網站發表

 

責任編輯:葛燦燦


微信公眾號

伟德线上平台

青春儒學

民間儒行